第311章 暗夜伏杀
作品:《破案:开局从机井捞出一具腐尸》 王峰的眼睛瞬间亮了,像嗜血的动物闻到了血腥。
他下意识地放慢脚步,躲在路边的树后,偷偷观察。
可看了一会儿,他脸上的兴奋淡了下去——那两名哨兵没有背枪。
他没有气馁,继续往前走。
大约走了三四里地,另一处兵营出现在眼前。
这座兵营比刚才那座小一些,围墙更高,墙角上还设有瞭望哨,看起来戒备更加森严。
而门口的哨兵,肩上背着一把折叠式自动步枪,正拿着扫帚,慢悠悠地打扫着门口的地面。
王峰的心脏猛地一跳,眼睛死死盯着那把枪。
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叠,看起来小巧轻便,携带起来一定很方便。
他从未见过这种枪,越看越喜欢,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就是它了。”
他悄悄绕到兵营侧面,躲在一片玉米地里,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兵营周围种满了果树和庄稼,玉米地、苹果园被茂密的紫槐丛隔成一块块,犬牙交错,形成了天然的隐蔽屏障。
紫槐的枝叶繁茂,足以遮住一个人的身影,而且林间的小路纵横交错,一旦得手,很容易就能顺着小路逃跑。
王峰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一刹那间,他就做出了决定:搞到这把自动步枪。
接下来的一下午,他都没有离开。
他像一只耐心的猎豹,潜伏在暗处,仔细观察着兵营的作息规律、哨兵的换岗时间。
他甚至绕着兵营走了一圈,把每一条小路、每一片隐蔽的草丛都记在心里。
他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哪里适合潜伏,哪里适合射击,哪里是进入路线,哪里是撤退通道,都在脑海里形成了一张清晰的地图。
直到天黑透了,远处的村庄亮起了点点灯火,王峰才悄悄从玉米地里钻出来,沿着小路往县城方向走去。
他没有急于行动,而是买了当晚返回天南的车票。
从第二天起,天南就被一场连绵的阴雨缠上了,淅淅沥沥,一下就是三天。
雨水把街道冲刷得发亮,空气里满是潮湿的泥土味,连行人的脚步都变得拖沓起来。
王峰扒着出租屋的窗户,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他等的时机,终于到了。
长途旅行携带长枪的风险,王峰比谁都清楚。
天南长途汽车总站人多眼杂,安检也严,他绝不会自投罗网。
头天夜里,他就把那把半自动步枪仔仔细细用两层厚塑料布裹好,接口处用胶带缠得密不透风,牢牢绑在自行车大梁上,外面再搭了件旧雨衣遮着。
天刚蒙蒙亮,他就推着车出了门,沿着城郊的小路慢悠悠骑向良乡镇,一路上尽量避开行人,遇到早起的农户,也只是低头赶路,眼神沉得像脚下的湿泥。
到了良乡镇汽车站,雨还没停,细密的雨丝打在脸上凉丝丝的。
王峰把自行车寄存在路边的杂货铺,拎起裹着qiang的布袋,混在旅客中登上了去保定的汽车。
他选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后悄悄把布袋塞到座位底下,手始终搭在袋口,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枪膛里早已压满了子弹,沉甸甸的触感透过布袋传来,让他莫名安心。
其余的子弹则用宽布带一层层缠在腰腹和大腿上,被衣服遮住,外人看不出丝毫异样。
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耳朵却警惕地捕捉着车厢里的每一丝动静,但凡有人多看他两眼,他的眼角就会飞快扫过去,那眼神里的狠厉,让对方下意识地移开目光。
汽车颠簸着驶入徐水境内时,雨势渐渐大了些。
王峰在离兵营不远的路口下了车,撑开一把黑伞,提着布袋走进雨幕。
雨水顺着伞沿往下淌,在他脚边汇成小小的水洼。
他刻意绕开主干道,沿着田埂慢慢走,裤脚很快就被泥水打湿,冰凉地贴在腿上,他却浑然不觉。
靠近兵营的地方,有一家不起眼的水泥管厂,厂房低矮,周围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
王峰在工厂围墙与果园的交汇处停住脚步,这里偏僻隐蔽,平时很少有人来。
他蹲下身,借着伞的遮挡,从布袋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折叠铲——这是他特意准备的。
湿软的泥土很好挖,他动作麻利,很快就挖了个半米深的坑,把裹着塑料布的步枪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再用泥土一层层填实,拍平,最后铺上几片落叶和杂草,做得天衣无缝。
子弹则被他埋在不远处的一棵老槐树下,同样做了隐蔽的标记。
做完这一切,他又在雨里站了片刻,左右打量了一番,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才转身消失在雨幕中。
这是他第二次来徐水,没有多余的动作,只为完成这关键的一步——为即将到来的“大干”,埋下致命的伏笔。
两天后,王峰第三次踏上了去徐水的路。
这一次,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隐忍,只剩下志在必得的狠厉。
所有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就等夜幕降临,上演一场精心策划的血腥闹剧。
天终于放晴了,阳光穿透云层洒在大地上,晒干了地表的湿气,风里带着庄稼的清香,气温不高不低,正是作案的好时候。
王峰穿得格外随意: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色圆领背心,一条灰扑扑的制服大裤衩,脚上蹬着一双旧皮鞋。
而作案要用的绿军服、绿胶鞋,还有一副黑色手套,都被他仔细叠好,放进了随身的帆布挎包里。
他乘车抵达徐水县城时,才下午四点多。
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车铃声交织在一起,一派热闹景象。
王峰找了家路边的小饭馆,点了一碗面条和一碟咸菜,慢慢吃着。
他吃得很慢,眼睛却在不经意间扫视着街上的行人,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大脑里一遍遍过着晚上的作案路线和细节。
几点出发,从哪条路去藏枪地点,怎么靠近兵营,射击的角度和时机……每一个环节都想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纰漏。
直到天色完全黑透,街上的行人渐渐稀少,王峰才起身结账。
他背着挎包,沿着街边的阴影,快步走向城外的果园。
夜色像一块厚重的黑布,把大地笼罩得严严实实,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更显寂静。
他熟练地找到之前埋枪的地方,用折叠铲飞快地挖出步枪和子弹,坐在果园的田埂上,开始做最后的“临战”准备。
他戴上黑色手套,动作轻柔地拆开步枪的塑料布,拿出随身携带的抹布,一点点擦拭着枪身和枪管,连缝隙都没放过。
子弹也被他一颗一颗掏出来,用抹布擦去表面的泥土和湿气,每一颗都擦得锃亮。
他的动作专注而冷静,仿佛不是在准备一场血腥的袭击,而是在打理一件心爱的工具。
擦完后,他熟练地拉开枪栓,将子弹一颗接一颗压进弹匣,再把弹匣推入枪膛,拉动枪栓上膛,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犹豫。
余下的子弹,他依旧缠回身上,确保取用方便。
一切准备就绪,王峰换上了绿军服和绿胶鞋,把换下的衣服和手套塞进挎包,藏在果园深处的草丛里。
然后,他端起步枪,猫着腰,借着夜幕的掩护,朝着早已看好的射击位置摸去。
那是一片紧挨着兵营哨位的玉米地,地边上长着一圈茂密的紫槐树丛,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王峰选的位置极为刁钻,距离哨位不到十米——几乎就在哨兵的眼皮子底下。
他心里清楚,距离越近,射击的准确性就越高,成功的概率也就越大。
他一点点挪进紫槐树丛,动作轻得像一只夜行的猫,脚踩在干燥的泥土上,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玉米叶子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刚好掩盖了他的动静。
他趴在地上,身体紧贴着地面,双手稳稳地端着步枪,枪口对准哨位的方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趴着,整整四个小时,手臂酸了就稍微调整一下姿势,眼睛却始终死死盯着哨位,连眨都很少眨。
哨位上的声音清晰地传进他的耳朵里——是两个哨兵在聊天,语气轻松,偶尔还能听到笑声。
王峰心里冷笑,他掐算过时间,这一班岗已经快到点了,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就在眼前,这正是哨兵警惕性最低的时候。
没过多久,他看到大门里又走出一个哨兵,和外面的两个汇合到岗台前。
三个哨兵站在一起,距离很近。
王峰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握着枪的手紧了紧,指节泛白。
他深吸一口气,稳住呼吸,枪口缓缓移动,瞄准了最外侧的那个哨兵。
夜色浓稠,紫槐树的枝叶挡住了他的身影,只有那黑洞洞的枪筒,在暗夜中闪着冰冷的光。
1996年7月27日,注定是一个被血色浸染的日子。??
凌晨1时10分,驻徐水的某师高炮团值班室的电话突然急促地响起,铃声划破了深夜的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