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007

作品:《与死人同行[福尔摩斯]

    莉莉丝·萨尼特今年19岁,来自肯特郡。


    她的家乡满是田地,用以种植大麦和蔬菜。而在萨尼特家,主要种植西红柿。


    他们一家每天的日常,就是维护自家的西红柿地。他们浇水、施肥、保暖、除虫……


    每一步都做到位,才能收获一颗颗饱满的西红柿来。随后这西红柿卖相好的直接进入市场贩卖,卖相不好的,就被送入食品加工厂,变成一个个酸甜实惠的西红柿罐头。


    他们一家傍着土地生活,英国的雨水和气候决定他们最后的收获情况。


    小女儿莉莉丝是个心怀理想向往自由的人。她从小倔强,不甘和她的父母一样一辈子种植西红柿,所以她决定走出农村,去大城市看看。


    她一个人来到了伦敦。


    却阴差阳错坐上了麦克·温斯顿的车,成为了湖中的一具尸体。


    尸体腐烂、被水泡得发白肿胀,皮肉被鱼和野生动物啃食得面目全非,最后被一名徒步者发现。


    腐烂的臭味萦绕,维尔玛恍惚回神,才发觉这是鬼魂对她问题的回应,而自己这是进入了这位莉莉丝的记忆中。


    记忆里的莉莉丝鲜活,对来到大城市后的一切满是期待。


    可当维尔玛眼睁睁意识到这个本应该有着无限可能的女孩,此时已经成了一具尸体时,维尔玛的心里满是悲哀与愤怒。


    温斯顿应该被绳之以法。


    他必须要被绳之以法。


    “莉莉丝,你得帮我个忙。”


    -


    没多久,夏洛克和雷斯垂德一行人就见维尔玛急匆匆走出监控室,快步走向了警员办公室角落的一只麻袋。


    “这是干什么?”雷斯垂德问,“你那办法成功了吗?”


    维尔玛在那麻袋里翻了半天,才想起来什么,猛地站起身转头问夏洛克:“你看到我的西红柿罐头了吗,先生?”


    “你那一麻袋不都是西红柿罐头吗?”珀西不解。


    就在众人都不明白维尔玛想要干什么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伸出一根手指,让维尔玛稍等,随后从自己的风衣内袋里拿出了那个罐头。


    上面的西红柿还是鲜艳的,只是罐头没有那么冰冷了。


    维尔玛松了一口气,她走上前,拿过罐头,说:“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


    她把罐头翻过来,看向上面的图画,手指在此刻感受到了异样的酥麻。


    就是这个。


    维尔玛捏紧了一些。


    “我能帮你们节省一些成本,但一些时间还是得由警员来盯。”维尔玛对雷斯垂德说道,“毕竟你们也知道,我看见的并不能成为你们的证据。”


    夏洛克站在维尔玛的身后,看着她。他不知道维尔玛的能力具体是如何使用的,但自从接触维尔玛后,他就在自己的公寓中研究通灵等巫术相关的历史。


    他得到的有用信息并不多——毕竟编纂者的参考多为传言。


    但这西红柿罐头,夏洛克在昨夜已经得到了一些头绪。


    “僻路杀手”的其中一位受害者——莉莉丝·萨尼特,来自肯特郡的维特斯特布尔,这地方同时也是维尔玛那天手里捏着的西红柿罐头的产地。


    就夏洛克现在看到的关于通灵术和巫术的资料来看:除去宗教对鬼怪的影响力这种共通点,剩下的是媒介。


    媒介在各个文化中以不同的形态出现。


    虽然没有固定的物件指代,但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与死者相关的物品。


    而这西红柿罐头,来自受害者的家乡,说不定还可能是由受害者亲手采摘的果实制成。


    所以,夏洛克将其随身带着,以防丢弃。


    而为了验证这一推理,他提前去了维尔玛工作的杂货铺,了解她是不是在接触罐头时“看见”的凶案现场。


    威尔斯的原话是:“她刚进仓库理货没多久,就跑出来说有急事咧!”


    如此,得到自己猜想又一证明的夏洛克,也就顺理成章去了仓库,勘察了一下现场后,顺便把货也理了。


    这样,才有了维尔玛今天傍晚来到杂货铺看见的一幕。


    现在,维尔玛在和鬼魂沟通后,又急匆匆跑出来找罐头,让夏洛克的一切推理完成了闭环。


    听到维尔玛的话,雷斯垂德点头,说:“我知道,我会尽量找人手的。只是在此之前,我们得先把温斯顿放了。”


    此话一出,四个人都不约而同看向了通往审讯室的大门。


    温斯顿被放走时,夏洛克和维尔玛已经离开了。


    两人坐在出租车里,一个要回家,一个要去上班。


    出租车里的空气浑浊,司机的车窗只开了一条缝抽着香烟,让维尔玛微微皱眉。


    夏洛克摇下了车窗,主动开口:“温斯顿短时间内不会动手,他知道自己会被盯着。所以我们有相对充分的时间准备。”


    维尔玛转头看向他。


    “我会想办法让计划万无一失。”夏洛克说。


    “她们会感谢你的,先生。”维尔玛微微一笑。


    如果是过去,夏洛克听见这类言语只会摇摇头。但现在,他的反应成了叹息。


    到达贝克街,两人分别从左右两边下车。维尔玛关闭车门,在出租车开走后,和夏洛克对视,问:“要不要去酒吧喝一杯?我请客。”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维尔玛和夏洛克俩人是从员工通道进的,他们一路穿过拥挤的厨房,路过员工换衣间,最后才到达了酒吧的吧台旁。


    很快,维尔玛套上刚刚从换衣间拿的工作服,化身调酒师站在了吧台后,问目前吧台上唯一的一名客人:“想喝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随意。”夏洛克笑笑,坐在了吧台边的椅子上,观察起四周来。


    这是考她呢!


    维尔玛轻轻挑起了一边的眉梢,大脑飞速运转。


    她知道福尔摩斯的家境富裕,对酒水的评鉴能力必然不会差。而作为侦探的他,想来也要时刻保持自己头脑的清醒,易醉的烈酒自然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如此,维尔玛有了答案。


    于是她弯下腰,在柜台里翻出了一瓶夏布利白葡萄酒,在确认醒酒完成后,缓缓倒入了酒杯中。


    夏洛克闻了闻杯中的酒,笑着道:“夏布利的口感清爽,确实是我最爱的葡萄酒之一。”


    这就说明选对了。


    闻言,维尔玛的嘴角上扬,却回:“但你在一位手艺极好的调酒师面前,认可了一杯只经过醒酒工序的勃艮第,先生,这是不是不太礼貌?”


    “是不太礼貌!”一个男人在此时顺势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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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了夏洛克的身旁,侧身对着维尔玛,“希尔小姐是‘响铃’酒吧最好的调酒师,怎么能只点一杯无处发挥的葡萄酒呢?你说是——”


    男人的后半句话,在看见身旁男人是谁时,一下卡在了喉咙口,好久才惊讶道:“夏洛克·福尔摩斯?”


    “小斯坦福先生,”夏洛克对他举杯,“听起来你是希尔小姐的常客。”


    “你什么时候回的英国?”小斯坦福先生无比惊讶,上下打量了夏洛克一番,“怎么也没通知我一声?”


    “你们认识?”维尔玛问。


    “小斯坦福先生和我是校友,我们同在剑桥大学读化学专业。”夏洛克解释。


    维尔玛露出了然的表情。


    她一边问,手里也没有闲着。在见到小斯坦福的那一刻,维尔玛就快速地拿起雪克杯放在一边,随后又拿起各种材料,在其中加入酒水,混合、摇晃……


    几套动作下来,维尔玛把那杯酒水推到了小斯坦福先生的面前,说:“您的最爱,今天我请你的,斯坦福先生。”


    小斯坦福哪里会不知道自己这是沾了谁的光,他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游离,问:“你俩怎么认识的?”


    维尔玛刚想开口,只见小斯坦福捂住了耳朵,说:“算了!别告诉我了!我猜肯定和什么案子有关系!”


    维尔玛忍俊不禁。


    夏洛克也是顺势岔开话题,对小斯坦福说:“既然你在这,我也省得另外去找你了——我有件事想要请你帮个忙。”


    “你说。”小斯坦福立刻正色起来。


    “我刚回伦敦,现在在贝克街221B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价格高昂,需要一名合适的室友。”夏洛克说,“对方得能接受我的一些习惯,房租分摊方面可以再谈。”


    小斯坦福先生点点头,答应道:“行!交给我!只是这事你着不着急?”


    “不着急,你慢慢找。”夏洛克温和回答,“合适最重要。”


    “你的什么习惯?”维尔玛好奇询问。


    “因为探案不太规则的生活习惯。”夏洛克回答,“还有就是我可能会在公寓拉小提琴。”


    小提琴?


    维尔玛没想到这位侦探是拉小提琴的那类人。


    “我以为你更像是个弹钢琴的。”维尔玛说。


    听到维尔玛的话,夏洛克干脆摊开他的左手,开始教学:“那么你看——这是按弦乐器的老茧。”


    他的手心朝上,手指微微弯曲,让维尔玛得以看见他修剪整齐的指甲,和指腹上的一层发白的茧子。


    “倘若你在一个人的手上看见这类的茧子或者是死皮,那么就可以推理出这人会弹奏弦乐器。至于是哪类弦乐器,得结合另外一只手的茧子来看……”


    维尔玛凑上前,聚精会神地观察。


    如此仔细看,倒是还能在上面隐约看见一道道划痕似的线。


    “你可以上手摸一下,理解茧子的形状和厚度。”夏洛克说。


    而小斯坦福就这么眼睁睁看维尔玛真就伸手捏起了夏洛克的手指。


    等一下。


    他端起酒杯送到自己嘴边,心不在焉到杯壁都撞到了门牙。


    这俩到底怎么认识的?认识多久了?


    为什么自己觉得这幕发生在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如此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