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惊雷(一)
作品:《碎簪后反派疯了》 经过了月川水的洗涤,两人出去之后果然没有再受到国师的追杀。
两人跌跌撞撞,吃了不少苦头,终于在益州南边的一座小城——寒州定居下来。
巷子里的落叶随着秋风飘落,转眼便是七年光景。
一个年轻读书人穿着一身与灰扑扑的寒州格格不入的白袍,头戴一根白玉簪,只看打扮,端的是风流雅致。
然而他围在另一个青衫年轻人身边蹦来蹦去,脸上嘻笑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绝好的主意:“颂之,既然我家老头子喜欢你做的文章,不如我借去抄上一篇,糊弄糊弄他,不然下个月老头子说到做到,肯定就要停了我的月俸了,到时候我还怎么请你喝酒啊?”
说着便拿肩膀碰了好几下好友的肩膀,挤眉弄眼的滑稽极了,遇到迎面来的庄婶儿,又立马脸色一收,恢复了端庄雅致的读书人做派。
庄婶磕着瓜子,笑着问候了年轻公子一句,便与青衫年轻人道:“多亏了小云你那副药方,我们家老方已经能下地走路了,婶子今晚做了红烧肉,到时候给你添道菜,可不许推辞。”
青衫年轻人无奈道:“庄婶儿,家里正是用钱的时候,别这么客气,今晚我同重之出去吃,对吧?”
捣了后者一下,刘重之立马应道:“哎,对,是,我们晚上要去云外香下馆子呢。”
庄婶儿:“这……”
刘重之已经跳到了庄婶身边,劝道:“也不急于一时嘛,等颂之考中进士,婶儿你不来随礼,我刘重之第一个不答应。”
说起这个,庄婶儿眉眼都是笑:“小云打小读书便好,现下更是成了秀才老爷,中进士肯定也是那什么,一抓就有……”
刘重之笑着纠正:“手到擒来。”
庄婶:“对对对,我说不来你们那些读书人的词,那这回就算了,下回小云一定得来婶儿家里吃饭!”
青衫年轻人答应下来。
等拐进了青衫年轻人家里的院门,刘重之立马道:“怎么样?兄台我讲不讲义气,快把你上次得了夫子夸奖的那篇文章拿出来,我好给我家老头子开开眼。”
青衫读书人颔首,到里屋拿出一本册子,刘重之一看便抢了过去:“这么多,颂之,你才是我的好兄台,小弟在此谢过了哈哈哈。”
青衫读书人一向冷峻的眼神中也透出点笑意来:“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小弟。”
刘重之已经联想到了老头子大手一挥给他翻倍月俸的场面,笑得合不拢嘴,道:“那我认你做爹。”
青衫年轻人也忍不住笑了:“快滚。”
刘重之道了一声:“好嘞。”便大摇大摆溜出了院子。
他走后,一个身形凝实似真人的少女不知道从哪走了出来,张望了一下已经走出院门的白衣男子,问道:“真的不与刘重之一道回云京?”
青衫年轻人摇头,道:“这次回去必然是要血雨腥风的,他与我一道没什么好处。”
少女,也就是宁乔,打了个呵欠,道:“你这假面覆久了,我都快不记得你原本的样子了,回京之前给我看一眼?”
姜敛之自从来到寒州没几年,便从她抄过的一本《术法杂记》上找到了这个易容的法子,自此以后即使只有他们二人独处,姜敛之也没有揭下来过。
以他谨慎的性子,答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果然,姜敛之摇头,道:“万一有人闯入……”
宁乔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又打了个呵欠,道:“快点做饭吃饭,我要去睡觉了。”
吃饭是姜敛之的事儿,宁乔根本尝不出味道,眼下陪着姜敛之吃饭,是她总觉得一个人吃饭太孤单了,见不得一个小孩儿孤零零的样子。
于是,从姜敛之十一岁自己做饭开始,便有了这个习惯——姜敛之吃饭,宁乔陪座。
开始时还会嚼两片月川里薅来的苇叶,后来苇叶渐少,宁乔便只陪着。
中间也折腾过不少招数,给宁乔上香的法子都试过,但是都没有用处。
所幸宁乔也没有“食欲”,亦不会饿肚子,所以看着姜敛之吃饭也没什么问题。
宁乔数过了碟子里的五粒花椒、十六个蒜末和一百一十颗萝卜,终于看到姜敛之放下了筷子。
宁乔的视线从姜敛之亮晶晶的唇上流星一般掠过,滑到了他拿筷子的手上,毫不经意、快如闪电,却让后者的身体下意识僵住,他垂下眼眸,又觉得刻意,于是抬头看着困倦的宁乔道:“你刚晋升,亟需魂力,快去补觉吧。”
宁乔又打了个呵欠,点了点头便流光一闪,回到了簪子里。
***
次日一早,换了一身锦白袍子和玉簪样式的刘重之便来敲门了,姜敛之和他一道出门,去书院读书。
路上经过城门时,刘重之瞥见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堆人围着一个地儿,便兴冲冲拉着姜敛之挤了进去。
“这是做什么呢,这么热闹?”
旁边是个衣着朴素、袒胸露乳的大汉,姜敛之记得他是旁边街上的打铁匠。
“有个年轻公子早早就让人敲锣打鼓的,说谁能认出那是谁的尸骨,便给三万金报酬,娘嘞,三万金,那得是多少钱啊!”
刘重之也张大了嘴巴,饶是他这位太守丞的孙子也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刘大爷在这寒州城里这般阔绰,月钱也就百两银子而已,按照一两金等于十两银来算,他一年到头也就一百二十两金。
三万金!
谁家的公子比他还有钱?!
刘重之看着摊子前百无聊赖翘着二郎腿的红衣公子,头戴一顶金玉冠,胸前挂着多层金项圈,一侧耳朵上则是挂了个菱形红玉耳坠,端的是富贵无双。
一般人身上挂这么多金器只会让人觉得俗,但可能是这位年轻公子的神色太过坦然乃至于理所当然了,又或许他的好颜色,反而让这些金器都成了陪衬。
一袭红衣金玉客,最是人间风流。
刘重之下意识触了触身上锦袍的质地,由衷感觉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二次打击——才学不如人也就算了,钱财上竟也如此不如人!
他看了眼那红衣公子眼前支离破碎的白骨,除了头骨被好好摆放在桌子上,其他的都零散着堆做一团,那名红衣公子正百无聊赖地捏着一截手骨敲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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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明明是许以三万金的骨头,却浑不在意的又把那截手骨扔在桌子上,捡起一枚指骨抛着玩。
刘重之忽然吐出一口气,估计那红衣公子是有些疯癫的,他还是有胜过此人的地方。
这时候围观的人不停往红衣公子前面挤着,被他身后的仆从辖制着,排起了长队,一个接一个的上前答话。
“这尸骨是个刺客。”
红衣公子的一个仆人提醒道:“说名字。”
蒙答案的人挠了挠头:“柴元。”
“下一个。”
“李润。”
“下一个。”
……
竟是些为了赏金胡乱猜答案的。
刘重之回过头,跟姜敛之窃窃私语道:“看这红衣公子的做派,这尸骨必是他仇人的。天下人名字便如海量,他们这么猜下去,猴年马月也猜不出来。颂之,你是想试一试还是我们直接走?”
然而旁边的人却没有回应。
刘重之抬头看过去,才发现好友脸色凝重,似是覆了一层寒冰,眼眶也泛着红,再一瞧,拳头已经攥起来了。
刘重之吓了一跳。
虽然云扬云颂之此人平日里是不苟言笑了些,但性情温和,从不与人争执,眼下这副神态,却是要与那红衣公子拼命一般。
刘重之又瞥向那红衣公子,见此人对那尸骨的行径更过分了——竟不知道从哪里牵来一条狗,正在对着桌上的骨头挑来挑去,似是要喂给那条狗!
刘重之忽然明白了,也跟着怒骂道:“人死为大,这人这般侮辱他人尸骨,品行有碍,性情歹毒,怪不得颂之你这么生气,连我都想揍他几拳,跟他好好讲讲道理!”
天上忽然晴空一道霹雳。
粗壮的银白色的电弧从天穹蜿蜒而下,将寒州城的人都吓了一跳。
紧接着,天空又下起了大雨。
城墙这边的围观群众都有些愕然,这都秋天了,怎么还有这么无常的雷雨?
有不少人淋着雨跑开了,但还有不少人仍排着长队,打算试一试自己的运气。
那红衣公子也没撑伞,听到那晴空霹雳的雷声却忽然坐正了身体,嘴角一勾,道:“行了,今天就到这,都走吧。”
排队的人面面相觑,仍有些迟疑,被红衣公子的仆从拿着刀架在了脖子上:“走不走。”
丝毫没有疑问的口气。
众人见他们如此豪横的态度,不敢惹怒,纷纷离开。
刘重之拿书支在脑袋上,身上白衣已经有些湿了,他叫好友:“颂之,走吧,这次是老天爷不长眼,下次咱们再教训他。”正好趁这个时候回头查查这个红衣公子的身份。
姜敛之道:“你先走吧,我也回家换身衣裳。”
刘重之点头跑开了。
姜敛之紧紧盯着那红衣公子桌上的尸骨,指尖微动,一道黑色阵法便悄无声息地亮起,隔绝了城墙周围的视线和气息。
那红衣公子拨了下耳朵上的红玉耳坠,眼中笑意不达眼底:“又见面了,我的好六弟,怎么,这么多年不见,想你三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