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作品:《洪武闲王:开局被徐妙云提剑逼婚》 卯时三刻,玄武湖畔却已是人声鼎沸。
连绵数里的营帐如同退潮般被逐一拔除,露出原本荒芜的草地。
中军校场之上,旌旗猎猎,黑底红字的“明”字大旗在晨风中舒卷,仿佛在向北方的强敌发出无声的咆哮。
三千金陵亲卫精骑已然列阵完毕,甲胄在初升的旭日下泛着森冷的光泽,一匹匹高头大马喷着白气,马蹄不安地刨动着泥土,发出沉闷的声响。
点将台上,胡惟庸一身绯色的正三品孔雀补服,手捧圣旨,面上挂着矜持而得体的微笑。
他今日是代表百官来送行的。
他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李善长那个老狐狸称病不出,刘伯温那个硬骨头整日嚷嚷着要致仕,至于汪广洋,早就醉死在温柔乡里了。这偌大的朝堂,能在这个场合代表文官体面的,竟只剩下他胡惟庸一人。
这可是圣眷啊。
想当初,他不过是宁国县一个小小的九品主簿,为了往上爬,把那套官场升迁的学问琢磨得透透彻彻。
若不是当初咬牙给李善长送了那两百两黄金,他如今恐怕还在哪个穷乡僻壤里跟刁民扯皮,哪里能站在这金陵城的点将台上,受万众瞩目?
只可惜……
胡惟庸的目光扫过站在最前方的徐达,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那个给徐府管家送药的计策竟然没成,这徐天德不仅没拉肚子,反而看起来精神抖擞,像是一头正欲择人而噬的猛虎。
既然硬的不行,那便只能来软的了。
胡惟庸整了整衣冠,快步上前,对着徐达深深一揖,声音洪亮:
“魏国公此去漠北,乃是为国除害。下官在京师,定当为大军筹措粮草,绝不让前线将士有后顾之忧。祝大将军旗开得胜,早日班师回朝,届时下官定要在十里长亭,为大将军把盏接风!”
他这话说得漂亮,姿态也放得极低,为的就是在这万军阵前,演一出“将相和”的好戏。
然而,徐达只是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那眼神就像是在看路边一块碍眼的石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便大步流星地从他身边走过,直接登上了点将台的最高处。
胡惟庸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那维持在空中的作揖姿势,显得格外尴尬。
这徐天德,简直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胡惟庸在心里狠狠啐了一口。
罢了,反正这老匹夫走了。
那偌大的魏国公府,只剩个未出阁的大丫头撑着。
一个女子而已,虽然有些才名,就算再聪明,还能翻了天去?
没了徐达这尊活门神,他就不信啃不下魏国公府这块硬骨头。
到时候,只需要自己略微施展手段,还怕不能把这徐家,拉到自己这条船上来?
只要把魏国公府也拖入那淮西勋贵的阵营,这大明朝的整片天,便都是他们的了。
徐达站在高台之上,并未理会身后那点小丑般的跳梁行径。
他抽出腰间的大将军剑,直指北方,声若洪钟,瞬间盖过了校场上所有的杂音:
“大明的好儿郎们!”
“那些北元鞑子,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从大都赶出去的!忘了咱们是怎么把他们的皇帝像兔子一样撵到漠北去的!”
“如今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王保保那厮欺我大明无人,竟设下连环计欲吃掉我们的袍泽兄弟!”
“咱们能答应吗?!”
“不能!!!”
三千虎贲齐声怒吼,声震云霄,惊得玄武湖中飞鸟四散。
“诸位袍泽!”
“今日出征,不为旁的!乃是为国赴难,亦是为咱们身后的爹娘妻儿而战!”
“那些北元的余孽还在做着复辟的美梦!”
“此去漠北,不管那是风沙还是刀山,咱们定要用咱们手里的刀,还有咱们胯下的马,踏碎那帮鞑子的美梦!!”
“让那漠北的风,再也不敢往南吹!!”
“大明!万胜!!!”
回应他的,是三千儿郎山呼海啸般的嘶吼。
“大明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
誓师礼毕,大军并未即刻开拔。
原本肃杀的军营外围,此刻却多了一抹别样的烟火气。
那是特意赶来送行的家眷们。
这一去便是千里之外的穷荒绝徼,生死难料,谁也不知这一面会不会就是永诀。
人群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死死拉着儿子的手,浑浊的眼泪顺着沟壑纵横的脸庞流下,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年轻的妻子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婴孩,早已哭成了泪人,却还要强撑着笑脸,将连夜缝制的护膝塞进丈夫怀里。
更有未过门的小娘子,羞红着眼眶,将一枚绣着鸳鸯的荷包偷偷塞进情郎的手心,低声说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
“娘!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儿子这是去建功立业,命硬着呢,阎王爷不敢收!”
“婆娘别哭,等我砍了鞑子,把那北元的金钗给你抢一副戴上,那金子肯定比金陵城的好!”
“阿秀,等着我,等我立了功,换了官身,咱们就风风光光成亲!”
朱橚站在队伍里,看着这一幕幕人间离别,心中五味杂陈。
“朱兄弟,别看了。”
总旗朱能走过来,拍了拍朱橚的肩膀,脸上带着几分理解的宽慰:
“咱们都知道你是贵人,家里规矩大,这种乱糟糟的地方,你家里人未必肯来。你也别往心里去,咱们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兄弟,以后我家里寄来的酱菜,分你一半!”
王五七也凑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还热乎的煮鸡蛋,硬塞进朱橚手里:
“朱五哥,俺娘刚才塞给俺俩鸡蛋。俺吃一个,给你一个!这可是俺家老母鸡攒了好几天的,吃了不想家!”
张老八更是把自己那个刚收到的新纳鞋底,在朱橚面前晃了晃:
“朱兄弟,你看这鞋底子纳得密不密?俺媳妇手巧吧?等到了漠北,俺这双要是穿烂了再换,你先穿俺这双新的!”
看着这帮淳朴的汉子,明明自己也是满心不舍,却还想着把那份温情分润给他这个“没人疼”的富家子。
朱橚心里暖烘烘的,刚想笑着说几句骚话来缓解这略显沉闷的气氛。
却见不远处的人群忽然如波浪般分开。
一对年轻夫妇正缓步走来。
男子一身青布儒衫,未佩玉饰,却难掩眉宇间的温润贵气;
女子荆钗布裙,虽然打扮朴素,但那举手投足间的飒爽风姿,却让周围喧闹的人群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
朱橚眼睛猛地一亮。
那是乔装改扮的大哥朱标和嫂嫂常氏!
“大哥!嫂嫂!”
朱橚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那股子见到亲人的喜悦怎么也压不住。
第一次上战场,哪怕平日里再怎么没心没肺,这心里到底还是有些虚的。
如今见到家人,那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一半。
“五弟。”
朱标微笑着扶住想要行礼的朱橚,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虽然黑了些,但精神头不错,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这身板看着结实了些,有点军伍的样子了。”
他随即话锋一转,询问道:
“这几日,老二老三都回宫了,唯独老四那个混账东西不见了踪影。孤猜着,他八成是又混进军营了,你可看见过他?”
朱橚无奈地点点头:
“大哥猜得准。四哥那是看见我和徐允恭都能上战场,早就忍不住了。此时估计正躲在哪辆辎重车底下呢。”
朱标叹了口气,拍了拍朱橚的肩膀,语重心长:
“既是如此,等到了战场上,你多照顾照顾你四哥。”
“啊?”
朱橚一脸懵逼,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大哥,您是不是说反了?难道不应该是让那个勇猛无双的四哥,多照应照应我这个文弱弟弟吗?”
朱标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战场上光靠个人的武勇有什么用?从唐朝到现在,死在流矢下的武进士还少吗?老四那个愣头青,打起来就不要命。只有像你这种……这种……”
朱标卡了一下壳,似乎在找合适的词,最后无奈道:
“只有像你这种祸害,才能遗千年。孤是让你用那脑子,别让他被人当枪使了。”
朱橚:“……”
大哥,这真不像是夸人的话。
“还有个事。”
朱标忽然神色一肃,那股子储君的威仪又露了几分。
如同过去无数次那般,随口便是兄长对弟弟惯有的考校:
“这几日,前有给徐叔叔办的拜将大典,今日又有这震天动地的誓师大会。如此声势浩大,朝堂和民间可是议论纷纷,都说父皇这是好大喜功。老五,你可知道父皇此举为何?”
这突然的一问,若是换了旁人,定是要愣上一愣。
朱橚却是撇了撇嘴,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还能为何?演戏给王保保看呗。让他觉得咱们是大张旗鼓、正中下怀地往他的口袋里钻。咱们这边动静越大,他在前线咬得就越紧,也就越想不到咱们已经派人去了和林和辽东,去斩他那只以为万无一失的左右手了。”
“……”
朱标一愣,随即哑然失笑。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习惯性地把老五当成了那个需要教导的弟弟。
却忘了,那个连环毒计,本就是眼前这个弟弟出的主意。
“五弟长大了。”
朱标感慨了一句,语气变得格外柔和:
“你放心北上,弟妹那里,孤会让老二老三帮着照看。他俩在没成亲前,那是这金陵城黑白两道通吃的小霸王。那些个上不得台面的鬼魅魍魉,只要敢把爪子伸向徐家,或是伸向你的王府,自有这两个混世魔王去收拾。哪怕是父皇不好出面的,他们也能给料理了,断然不会让弟妹受了委屈。”
这一番话,说得暖心。
朱橚心里最后那点后顾之忧,也被这一句句家常话给抹平了。
常氏见他们说完正事,才直接把一个大包袱塞进朱橚怀里。
她眼圈有些红,却强忍着没落泪,絮絮叨叨地叮嘱:
“这里面都是些干肉脯,耐放,饿了就拿出来啃两口。还有那几个葫芦里,装的是用梅子熬的酸汤,最能解渴。军中不许饮酒,你就拿这个馋馋嘴吧。”
朱橚抱着沉甸甸的包袱,心里感动得不行,嘴上却贫道:
“还是嫂嫂疼我,不像父皇,临走就给了我一袋子金创药,恨不得我立刻就去挨两刀似的。”
常氏被他这混不吝的话逗得噗嗤一笑,原本凝重的离情倒散了大半。
她又从怀中掏出一双纳得极为厚实的布鞋,递到朱橚手中:“拿着。”
“这是母后亲手纳的,她说儿行千里,最费的就是鞋。这底子加了厚,长途跋涉才不至于磨了脚。”
朱橚摸着那双布鞋。
这针脚密密麻麻,比起那些御赐的云纹锦靴,显得土气了些。
可这就是母后一针一线缝进去的牵挂。
那个身为天下国母的女人,在夜深人静时,也不过是个担心小儿子出远门没有鞋穿的母亲。
朱橚眼眶微热,默默地将鞋抱在怀里。
良久。
大半柱香时间,朱标拉着朱橚的手,从行军布阵的忌讳一直絮叨到了塞外的衣食住行。
常氏斜眼瞧去,只见自家这五弟面上乖乖听训,那眼神却还是一飘一飘地往四周看,心思全然不在这里。
这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模样,瞧得常氏扑哧一声乐了。
“哎呀!”
常氏忽然夸张地低呼一声,用胳膊肘轻轻捅了捅旁边还在滔滔不绝讲大道理的丈夫:
“殿下快看!那边湖面上……好像有一对鸳鸯飞走了一只?”
朱标正在给弟弟讲到了要注意卫生的第二十三条,闻言一愣:
“哪呢?这都什么时候了看什么鸭子……”
“殿下!”
常氏咬字极重,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出征在即,若是看见孤雁单飞,那多不吉利啊!殿下您眼神好,快陪妾身去那边仔细瞅瞅,要不咱们给它轰回来?”
朱标终于回过神来。
他看了一眼自家媳妇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又看了看旁边那个脖子都快伸长成鹅的弟弟。
哪怕是榆木脑袋也开了窍。
“啊……对对对!这是大事!那是极其不祥之兆,孤……我要亲自去把它劝回来!”
朱标转过头,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那什么……老五啊,那边风口大,你就别跟着去了。你看那边有片柳树林子,背风,你也别乱跑,就在那避一避。”
常氏也是抿唇一笑,路过朱橚身边时,小声说了句:
“别傻站着,去吧,晚了人可就走了。”
说罢,这对青宫伉俪,再次极其默契地相互搀扶着,朝着湖边的芦苇荡“寻鸟”去了。
临走前,常氏还回过头,冲着朱橚做了个极其明显的口型——
“把、握、机、会!”
柳树林?
朱橚猛地反应过来。
大哥刚才那句“柳树林”说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生怕他听不懂似的。
他顺着大哥特意指出的那个方向望去。
那里,几株垂柳在风中轻轻摇曳。
翠绿的枝条垂入水中,随着涟漪轻轻荡漾。
他知道。
在那片随风摇曳的柳林深处,定有一位佳人,正等着为他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