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好一个野姑娘

作品:《娇养的首辅要入赘?扛回家夜夜孕吐多胎了

    村里人都说这丫头野,可她爹却得意得很。


    家里天天有肉,人也高大壮实。


    她个头比寻常女子高出一头,肩膀宽厚,手臂粗壮,走路时脚下生风。


    虽已出嫁,可杀猪的手艺没丢。


    她嫁的是邻村老李家的小儿子,本是上门招婿的婚事。


    可成亲第二天,她便搬进了自家的屠宰铺,照样抡刀杀猪,烟熏火燎地忙活。


    丈夫反倒成了打下手的,割肉、收钱、扫地,样样听她指挥。


    她婆家靠她养活,吃肉全指望她,老李家原先穷得揭不开锅,公婆整日唉声叹气,几个儿子游手好闲。


    自从陈屠夫进门,家中日子一天天好起来,猪下水卖钱,猪肉涨价,每月还能存下几两银子。


    她干脆盘了个小铺子,挂起“陈记鲜肉”的牌子,生意竟比镇上老字号还红火。


    力气大,脾气硬,那些刁钻的婆家人,被她治得服服帖帖。


    刚进门那会儿,婆婆嫌她嗓门大,动不动就在背后嘀咕。


    有一次,竟把她的饭故意扣了半碗。


    她二话不说,端起锅把剩下的饭全倒进自己碗里。


    “饿死你们也没人管。”


    第二天,婆婆的鞋就被扔进了猪圈,臭得三天没人敢穿。


    从此以后,再没人敢给她脸色看。


    更关键的是,她嫁过去,是因为姐妹在那家被欺辱。


    她妹妹原本嫁给李家老大,进门后被婆婆嫌弃命硬,动辄打骂,连饭都不给吃饱。


    有回逃回娘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跪在爹娘面前哭得喘不上气。


    她看了只说了一句:“这婚退了。”


    可妹妹却摇头:“退了我去哪儿?我又没地方活。”


    她二话不说,直接嫁给了姐妹的小叔子。


    婚礼办得急,十里八乡都议论纷纷。


    有人说她贪财,有人说她不顾廉耻。


    可她只冷笑一声:“嫁谁不是嫁?只要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我姐妹!”


    那天她穿着红嫁衣,手里还提着杀猪刀,谁都不敢多言一句。


    她妹妹如今过上了从未有过的安生日子,不用伺候公婆,不必熬夜缝补。


    每天只管把屋子收拾干净,顺带照看两个孩子。


    而她,则每日天不亮就起床杀猪,忙到日头西斜才收摊。


    赚的钱全由她管,一张铜板都不交婆婆手。


    公婆和男人们下地干活,屋里连句冷话都不敢说。


    两姐妹成了妯娌,日子比旁人两口子还熨帖。


    晚上睡一屋,说着体己话,互相梳头,偶尔还会偷喝点米酒。


    逢年过节,她总会多割几斤好肉,亲自下厨给妹妹炒上两个菜。


    苏菀听得眼睛发亮。


    这世间竟有这般女子,不依附男人,不卑不亢,靠自己打出一片天地。


    她要活得像这陈屠夫一样,挺直腰杆,堂堂正正。


    说话间,两人拐进一条窄巷。


    巷子逼仄,仅容两人并行,两侧墙壁斑驳,爬满了枯藤。


    地上湿滑,青苔泛着幽光。


    远处传来狗吠声,夹杂着孩童嬉闹的回音。


    李婶子刚抬手敲门,那扇木门就吱呀一声,从里头拉开了。


    一个穿着厚棉袄的瘦削少年站在两人跟前。


    他约莫十五六岁,脸色苍白,眼下有淡淡的青黑。


    棉袄明显大了一号,袖子遮住了半截手指,衣角还破了个小洞。


    瞧见是李婶子,他眼神一闪,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悄悄瞥了眼苏菀。


    “婶子来了,快进屋坐。”


    “吴伯吴婶刚出门去了。”


    苏菀心里顿时明白了。


    这个人,恐怕就是叶家少爷了。


    眼前的少年身形修长,眉眼清俊,轮廓分明却不显凌厉。


    嘴角轻轻上扬,仿佛总是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整个人温温吞吞的,一点火气没有,就算落了难,也没哭天喊地,也没自暴自弃。


    即便如今住在这样简陋的小屋里,身上的布衣也洗得发白,鞋面沾着泥土,他也始终站得笔直。


    苏菀看得出来,他并非无知无觉的软弱之人。


    相反,他的内心极有分寸。


    可他转身请她们进屋时,身子一偏,那腰,细得不像话,比她还窄。


    她自幼在乡野长大,见过的男子多是粗手大脚、身形敦实的农人,像这样清瘦的男子,实属罕见。


    再细瞧,才发觉他瘦得厉害,眼下泛着青灰。


    一看便知是长期饮食不周、休息不足所致。


    想必这些日子,他在乡下过得并不轻松,吃得差,睡得也不安稳。


    好在走路不晃,脚下有根,不是那种虚浮无力的病样。


    身体虽消瘦,筋骨却依然坚韧。


    看来,就是饿瘦的,没别的毛病。


    苏菀心里稍稍安定。


    这样的人,只要给他一口饭吃,一段时日调养,定能慢慢恢复元气。


    比起那些一遭变故便颓然倒地的人,他已强出太多。


    倒真跟她心里描摹的那个娇滴滴小少爷模样,撞了个正着。


    她原本以为,那位从京城来的叶家公子,定是个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经不起风吹雨打,一遇挫折便会哭天抢地。


    可眼前的叶书翊,虽清瘦斯文,却自有风骨,没有半分娇气。


    她心中原本的偏见,在这一刻悄然瓦解。


    叶书翊把她们领进院角的小屋里,主动倒了两杯热茶,然后跟苏菀说起自家的事。


    那屋子不大,泥墙木顶,陈设简陋。


    但他却把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桌面上不见灰尘,茶杯也是洗净后才拿来待客。


    李婶子识趣地退到院子里,没走远,就蹲在门边,眼睛时不时往里瞟。


    叶书翊说的,和苏菀听说的几乎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想象中那么弱,反倒比传闻里更硬气。


    他语气平静地讲述着家族变故。


    “苏姑娘,你别担心。我虽然干不动重活,但也不会白吃白住。最近学着烧饭,柳树村的村长还说过,要是能留下,教村里的娃认几个字,也能挣点束脩。”


    他承认自己力气不足,却不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


    学做饭、教书,虽是微薄之事,却是他正在努力的方向。


    苏菀心头一动,忍不住问:“叶公子,你家的事……往后你打算怎么办?”


    她原本只是想了解他的为人,可越听越觉得此人不简单。


    于是,她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


    他眉心一沉,脸色微微发暗。


    可只一瞬,又抬了头,神色平静。


    “自然要夺回来。叶家的东西,一件都不能丢。”村里人都说这丫头野,可她爹却得意得很。


    家里天天有肉,人也高大壮实。


    她个头比寻常女子高出一头,肩膀宽厚,手臂粗壮,走路时脚下生风。


    虽已出嫁,可杀猪的手艺没丢。


    她嫁的是邻村老李家的小儿子,本是上门招婿的婚事。


    可成亲第二天,她便搬进了自家的屠宰铺,照样抡刀杀猪,烟熏火燎地忙活。


    丈夫反倒成了打下手的,割肉、收钱、扫地,样样听她指挥。


    她婆家靠她养活,吃肉全指望她,老李家原先穷得揭不开锅,公婆整日唉声叹气,几个儿子游手好闲。


    自从陈屠夫进门,家中日子一天天好起来,猪下水卖钱,猪肉涨价,每月还能存下几两银子。


    她干脆盘了个小铺子,挂起“陈记鲜肉”的牌子,生意竟比镇上老字号还红火。


    力气大,脾气硬,那些刁钻的婆家人,被她治得服服帖帖。


    刚进门那会儿,婆婆嫌她嗓门大,动不动就在背后嘀咕。


    有一次,竟把她的饭故意扣了半碗。


    她二话不说,端起锅把剩下的饭全倒进自己碗里。


    “饿死你们也没人管。”


    第二天,婆婆的鞋就被扔进了猪圈,臭得三天没人敢穿。


    从此以后,再没人敢给她脸色看。


    更关键的是,她嫁过去,是因为姐妹在那家被欺辱。


    她妹妹原本嫁给李家老大,进门后被婆婆嫌弃命硬,动辄打骂,连饭都不给吃饱。


    有回逃回娘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跪在爹娘面前哭得喘不上气。


    她看了只说了一句:“这婚退了。”


    可妹妹却摇头:“退了我去哪儿?我又没地方活。”


    她二话不说,直接嫁给了姐妹的小叔子。


    婚礼办得急,十里八乡都议论纷纷。


    有人说她贪财,有人说她不顾廉耻。


    可她只冷笑一声:“嫁谁不是嫁?只要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我姐妹!”


    那天她穿着红嫁衣,手里还提着杀猪刀,谁都不敢多言一句。


    她妹妹如今过上了从未有过的安生日子,不用伺候公婆,不必熬夜缝补。


    每天只管把屋子收拾干净,顺带照看两个孩子。


    而她,则每日天不亮就起床杀猪,忙到日头西斜才收摊。


    赚的钱全由她管,一张铜板都不交婆婆手。


    公婆和男人们下地干活,屋里连句冷话都不敢说。


    两姐妹成了妯娌,日子比旁人两口子还熨帖。


    晚上睡一屋,说着体己话,互相梳头,偶尔还会偷喝点米酒。


    逢年过节,她总会多割几斤好肉,亲自下厨给妹妹炒上两个菜。


    苏菀听得眼睛发亮。


    这世间竟有这般女子,不依附男人,不卑不亢,靠自己打出一片天地。


    她要活得像这陈屠夫一样,挺直腰杆,堂堂正正。


    说话间,两人拐进一条窄巷。


    巷子逼仄,仅容两人并行,两侧墙壁斑驳,爬满了枯藤。


    地上湿滑,青苔泛着幽光。


    远处传来狗吠声,夹杂着孩童嬉闹的回音。


    李婶子刚抬手敲门,那扇木门就吱呀一声,从里头拉开了。


    一个穿着厚棉袄的瘦削少年站在两人跟前。


    他约莫十五六岁,脸色苍白,眼下有淡淡的青黑。


    棉袄明显大了一号,袖子遮住了半截手指,衣角还破了个小洞。


    瞧见是李婶子,他眼神一闪,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悄悄瞥了眼苏菀。


    “婶子来了,快进屋坐。”


    “吴伯吴婶刚出门去了。”


    苏菀心里顿时明白了。


    这个人,恐怕就是叶家少爷了。


    眼前的少年身形修长,眉眼清俊,轮廓分明却不显凌厉。


    嘴角轻轻上扬,仿佛总是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整个人温温吞吞的,一点火气没有,就算落了难,也没哭天喊地,也没自暴自弃。


    即便如今住在这样简陋的小屋里,身上的布衣也洗得发白,鞋面沾着泥土,他也始终站得笔直。


    苏菀看得出来,他并非无知无觉的软弱之人。


    相反,他的内心极有分寸。


    可他转身请她们进屋时,身子一偏,那腰,细得不像话,比她还窄。


    她自幼在乡野长大,见过的男子多是粗手大脚、身形敦实的农人,像这样清瘦的男子,实属罕见。


    再细瞧,才发觉他瘦得厉害,眼下泛着青灰。


    一看便知是长期饮食不周、休息不足所致。


    想必这些日子,他在乡下过得并不轻松,吃得差,睡得也不安稳。


    好在走路不晃,脚下有根,不是那种虚浮无力的病样。


    身体虽消瘦,筋骨却依然坚韧。


    看来,就是饿瘦的,没别的毛病。


    苏菀心里稍稍安定。


    这样的人,只要给他一口饭吃,一段时日调养,定能慢慢恢复元气。


    比起那些一遭变故便颓然倒地的人,他已强出太多。


    倒真跟她心里描摹的那个娇滴滴小少爷模样,撞了个正着。


    她原本以为,那位从京城来的叶家公子,定是个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经不起风吹雨打,一遇挫折便会哭天抢地。


    可眼前的叶书翊,虽清瘦斯文,却自有风骨,没有半分娇气。


    她心中原本的偏见,在这一刻悄然瓦解。


    叶书翊把她们领进院角的小屋里,主动倒了两杯热茶,然后跟苏菀说起自家的事。


    那屋子不大,泥墙木顶,陈设简陋。


    但他却把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桌面上不见灰尘,茶杯也是洗净后才拿来待客。


    李婶子识趣地退到院子里,没走远,就蹲在门边,眼睛时不时往里瞟。


    叶书翊说的,和苏菀听说的几乎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想象中那么弱,反倒比传闻里更硬气。


    他语气平静地讲述着家族变故。


    “苏姑娘,你别担心。我虽然干不动重活,但也不会白吃白住。最近学着烧饭,柳树村的村长还说过,要是能留下,教村里的娃认几个字,也能挣点束脩。”


    他承认自己力气不足,却不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


    学做饭、教书,虽是微薄之事,却是他正在努力的方向。


    苏菀心头一动,忍不住问:“叶公子,你家的事……往后你打算怎么办?”


    她原本只是想了解他的为人,可越听越觉得此人不简单。


    于是,她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


    他眉心一沉,脸色微微发暗。


    可只一瞬,又抬了头,神色平静。


    “自然要夺回来。叶家的东西,一件都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