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 26 章
作品:《假成婚的糙汉村夫是披马反派》 此话一出,两人表情各异。
沈汕已经气得七窍直冒烟,而秦柏琛则是紧张得心里砰砰直跳。
“你是不是想起来了?我是秦柏琛啊,你的挚友。我们曾经彻夜把酒言欢,宴席上你还给我舞剑,说我就是天底下唯一一个理解你的人。”
他还想继续往下说,但是停住了,他似乎听到了异响,秦柏琛看过去,这个大块头男人的拳头紧握,拳头被捏得咯咯作响。
徐宝黛微微抬起下巴,沈汕看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是不愿意那样做。
徐宝黛只是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啧”了一声,沈汕动作迅速地给秦柏琛的胳膊“嘎巴”一下接上了,脸拉得比一两的脸都长。
这下秦柏琛实在忍不住了,闷吭了一声,他斜着倒在地上,风度翩翩的公子形象不复存在,脸上的伤口还挂着,好不可怜。
徐宝黛蹲下来看着他,“你真的没撒谎?”
秦柏琛眼波流转,双唇颤抖,他看向自己的衣襟,“你给我作的诗和我捡到的一直贴身带着,拿出来比对就知道了。”
徐宝黛让开,让沈汕去拿。
他不情不愿地走过来,果然找出来两张纸。一张微微泛黄,一张满是被揉皱过的痕迹。他抖开看,奔入视线的是自己张牙舞爪的字迹。
沈汕一把又重新团进手心里,就跟第一次把纸团起来的时候一样,还是徐宝黛亲眼看着他的。那是因为他总是写得不好,徐宝黛也抓着他的手写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还在旁边单独写了一个打样,沈汕当时越看越觉得这两种字体不配在一张纸上,索性团成团丢掉。
谁知道被这个秦柏琛捡到了!果然那天自己不是多心,真有贼上门来了。
一阵香味袭来,沈汕回神,徐宝黛从他手里拿走另一张纸。
只见上面写着: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沈汕靠过来跟她一起看,里面有一个字不认识,但是不妨碍他理解这首诗的大致含义。
自己的妻子诗都作得这么好,不过却是给别的男人作的。
沈汕的视线撇向徐宝黛,她抬头迎上他的,神色自然。
是了,她已经失忆了,就算之前怎么样那也跟现在的宝儿无关。沈汕把纸折起来,收到自己的怀里。
秦柏琛阻止了但是沈汕不管。
却听到徐宝黛跟秦柏琛开口道:“这是唐代李白的诗,你看起来不像是没读过书的人啊,为什么要说是我给你作的?”
沈汕的表情稍微好看了一点。
秦柏琛有些动容,他轻叹一口气解释,“你果然忘记了,这是你当时大醉一场之后非要我认下的,说李白的诗尚且算作你的心声,那自然就可以拿过来用。”
“看我干什么?”徐宝黛不喜欢沈汕投过来的质询的眼神。
徐宝黛不打算全听这个男人的一面之词,“抱歉,你要找的人不是我,写下这个‘永’字的另有其人。”
她害怕沈汕这个人又突然发疯,走到他身边拉低他靠近自己,在他耳边小声道:“我有记忆以来都没喝过酒,谁知道我会做什么?”
沈汕不满,“办事那天。”
徐宝黛想起来了,继续补充说明,“那天没有喝醉,不算。”
秦柏琛在地上挣扎起来,沈汕谅他也挣脱不开,带着媳妇走到院子里,走到晾衣绳前停下,松开她的手,沉默着把衣裳挂上去。
全晾完了他才瓮声瓮气地说,“……你喝醉了还会舞剑。”
徐宝黛愣了一下,旋即转了半圈要去找那把钝剑。她就知道,今天如果不在他面前露两手,舞那个劳什子剑的话,他一定不会消停的。
注意到她的动作,沈汕握住她的手腕,手指在她的皮肤上摩挲几下,拉近她,然后低头紧紧环抱住。
徐宝黛已经习惯地露出脖子,给他留位置,这下好了今天肯定躲不过了。
毛茸茸的脑袋又重又沉,徐宝黛不由得往后去,她微微推开沈汕,声音压得低低的,只有两个人能听到。
“别在这,回屋。”像什么样子。
沈汕一双黑眸撇向灶房的方向,房门没有关,那个男人只需稍微抬头,就能看到身影交叠的他们。
他的唇轻轻上移到粉色的耳廓上,张嘴含住,引得徐宝黛偏开头。
那双像铁钳一样的臂膀紧紧箍在腰间,徐宝黛跑都跑不开,她只能任由他抱着,两人就这样僵持不下。
直到徐宝黛想起来说冷了,沈汕才扛着她回屋里。
一夜好眠,清晨的时候徐宝黛就发现沈汕已经不在了,昨晚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开始闹到大半夜,幸亏忽然来了月事,他才堪堪停下,夜里起来弄了热水给她擦洗……总之徐宝黛都不愿意在一大早回想。
灶房里已经没人了,锅里放了他做的早饭,还热乎着。
沈汕他该不会杀人灭口去了吧?
徐宝黛漫不经心地想着,沈浚戳戳她的手臂,“先生,我写完了。”
她只好先全神贯注在沈浚的学业上。
这么长时间以来还是第一次午饭没人做,不过她的学生沈浚倒是孝顺,带她在屋后烤红薯,两个人配着热茶吃,一点也不觉得冷。
徐宝黛问他知不知道另外两个人去哪了,沈浚只说沈洛骑着驴去了镇上,但是没见到大哥沈汕。
“真奇怪。”自从徐宝黛跟他说,什么事情都要商量着来,他基本上做什么都会跟自己说一声,像今天这样的还是头一回。
*
官道上,沈汕站着跟一队镖队说话。
一旁的白马上捆着一个昏死过去的男人。
镖头对他供手,“那此人在下就先带走了。”
沈汕点头,“此次进京无需关注其他,将人丢到侯府门口就行。”
镖头应下,只不过没有立刻动身,他犹豫道:“不过在下听闻情报网不再联系了是真的?”
弟兄们如果只靠走镖生活,恐怕早就饿死了,殿下真的要解散组织的话,他们还真不知道要何去何从。
沈汕木着脸,反问道:“谁告诉你们的?”
镖头怔住,接着面上闪过惶恐的神色,他低下头,“您斩断了与京城的情报线,李纭仙联系不上您,于是就给我们传了书信。”
“不用管她,你们只需记住听谁的就行。”
“是!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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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马背上的男人眼睫动了动,又沉沉睡去。
沈汕从镇上带了只烤鸡和一壶酒,刚走上回家的山路,就遇上了骑着驴回来的沈洛,他看起来精神抖擞,脸上都泛着光。
“从哪回来的?”沈汕叫住他。
沈洛一看是自家大哥,从驴背上跳下来,走过去跟他并肩。
他左右看了看,靠近沈汕,刚抬起手放在嘴边,却被他嫌弃地推开。
沈洛心情大好,也不跟大哥一般见识,“我谈到了一笔生意,有家之前的掌柜说要看看我们带回来的货物,若是能成的话,大概能有五十两。”
他伸出一只手,把五个手指大大张开。
沈汕问:“哪个掌柜?”
“大锤婶子丈夫不是在镇上打铁吗?那个掌柜的铺子就在他们店铺旁边,我之前偶尔过去帮工,他是开瓷器店的。”
沈汕皱眉:“瓷器?那他为什么要买绣品?”
沈洛摇摇头,他猜测道,“或许是为了去京城倒卖?毕竟他年前要去一趟京城,说是探亲。”
又是京城。
关于这个地名牵扯出来的人他都没什么好感,经过这次的事情,他隐隐觉得不妙,宝儿似乎不是自己当初以为的与吴兰国有关的人。正相反,她可能真的是个京城贵女,被这个重男轻女的中原之地当作男儿一样培养的贵女。
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看着沈洛,对他道:“关于这个掌柜的事情你不用跟你嫂子说,也不要让她接触这个人,关于生意你自己谈就行,谈得下来最好,谈不下来就算。”
沈洛有些不解,嫂嫂做什么事情大哥都是在后方鼎力相助的,就连那么危险未知的吴兰国,嫂嫂要去也带她去了。而且什么叫就算呢?现在钱多难挣,若是真的做成这笔生意,他们完全可以过得更好,甚至来年都不用那么劳累地农作,什么都可以花钱雇人做。
可是他不敢说些什么,只是安静听着,应声答应。
一进院门就闻到一股烤红薯的香味。
沈洛知道烤红薯的地方,栓好一两就往屋后走过去,果然看到嫂嫂和沈浚正在吃着呢,两人的脸上鼻尖还都粘上了黑灰。
徐宝黛一见到他眼睛都亮了,招呼他过来,“三弟好厉害,这么小的一个小孩,烤红薯的手艺真不错,老二你快来尝尝。”
好厉害的手艺始祖沈洛抿着嘴笑,他让身后的大哥跟上过来一起吃。
沈汕从阴影处走出来,见到徐宝黛的那一刻心头的乌云顷刻间消散,他把烤鸡放在火上热着,酒也放到了一旁。走到她的身边坐下,伸出手用指腹抹去她嘴角的黑灰,还坏心眼地揉了揉,徐宝黛拉下他的手,看了一眼自己吃了一半的红薯,直接塞到他的嘴里。
皮已经被她扒的只剩后面一点,所以面糊糊的红薯就这样直接堵住了他的嘴巴。
沈汕被噎得抬起头,眼睛眯着,黑眼珠转过来看她,含着笑意。
她可舍不得这么好用的男人直接噎死,端起自己的茶碗喂给他喝水顺顺。
坐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的沈洛和沈浚专心吃自己的,偶尔相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拼命忍住的笑意。
看大哥吃瘪简直比吃鸡肉还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