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好久不见

作品:《反派?那也得冲业绩!

    季寻抱着牛皮纸袋推开房门,烤面包的香气混着草莓酱的甜腻瞬间漫开。


    白云见他先是惊喜后是慌张,去找杯子给他倒水,季寻就先放下礼物,自觉坐下了。


    他给白云的钱不少,说够租两个月的房子,但说的也是镜都顶级的豪华公寓,没想到女孩还能找到这么小的出租屋。


    窗边,台子上摊着用旧报纸包好的课本,下面是镶嵌进去的抽屉,白云在里面翻找,阳光落在她发顶,给乌黑的发丝镀上一层金边。


    “我不渴。”季寻见她翻不到,还在不停的找,这么说。


    “好吧……”白云有点不好意思的回来了,脸颊泛红,“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喝凉白开吧。”


    “尝尝这个。”季寻笑了笑,蹲下身,从纸袋里拿出还温热的可颂,奶油夹心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又取出一盒草莓蛋糕,粉色糖霜上缀着新鲜的莓果,“拐角那家烘焙坊的新品。”


    白云指尖停在膝盖上,目光扫过精致的点心,喉结轻轻动了动,接过精致食物的动作轻得像触碰易碎的瓷娃娃。


    “我去雪松针学院问过了,他们特别期待你这样的学生。”他掏出烫金的录取通知书,封面上雪松图案的烫印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学费和生活费你不用担心,食堂的饭菜也很好吃,这样的甜点也是应有尽有。”


    白云摩挲着课本边缘的手指顿住,睫毛轻轻颤动,季寻的话太突然,她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季寻又从包里拿出一套崭新的校服,洁白针织衫柔软蓬松,藏青色百褶裙垂坠感十足:“宿舍是朝南的双人房,有独立阳台可以晒太阳,还能养小植株。”


    他把校服轻轻搭在她手上,“以前总想着让你早点工作,是我考虑不周全,你该在洒满阳光的教室里读书。”


    少女有些疑惑,但很快释然了,抬起头,眼底有星光在跃动。她咬了一口可颂,嘴角泛起浅浅的梨涡:“真的吗?我能去雪松针上学?”


    季寻笑着点点头,眼底发青的眼神却引起了白云的注意,但她没有询问。阳光将两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当然,明天我带你去学校看看。”


    次日,季寻带着白云拜访了艾伦校长。进入办公室,一直等到艾伦校长开会结束,直到正中午,艾伦满头大汗喊着抱歉走进来,那张模糊的脸才短暂的清晰起来。


    艾伦当初戴眼镜吗?应该是戴着的吧。


    但他还没来得及和他们说句话,就又拿上文件夹急匆匆的走了。


    白云等的无聊,主动说:“季寻,你看到了吗?进来得走廊上贴着的那两张黑色的照片。”


    “什么?”


    “就是这个学校的榜单上呀,贴着三张照片,两张都被用墨水抹黑了,只有一张女孩的照片,不过也很老了。”


    “名字还在,不过我不认得字,可我认得云宫的太阳金印,他们名字后面都画着太阳金纹,应该是上一届进入云宫的学生吧。”


    季寻不作声,细细看着入学条款。白云一个劲嘀嘀咕咕:“那个人照片都被泼墨了,既然不想被展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把照片撕下来。”


    “不知道。”


    正说着,艾伦开门回来了,扶了扶眼镜,不知哪耳朵听到她细若蚊子的声音,竟接上了他们的话:“还贴着,因为他还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泼了墨,因为他不再是天国人了。”


    “那他是谁?”白云连忙站起来。


    “他是……”艾伦琢磨一会儿,说:“女孩是现在的外交官兰智,男孩是……”


    季寻忽然抬起眼,眼里闪着不知名的光芒。


    “罗新。”


    “校长,我们还是谈正事吧。”季寻措不及防的打断他,白云也顾不上没听完的人名,直截了当的问:“我可以来上学吗?”


    艾伦大笑:你父亲可是有天王亲赐的择校权,你和你妹妹都可以来。”


    “妹妹?”白云看向季寻。


    “我女儿也刚转学到这里。”季寻说。


    白云点头如捣蒜,迫不及待的在入学通知书上按下手印。接着看了一眼后面看不懂字,尴尬的仰起脸,季寻看了一眼文字,和她解释道:“如果你听我的劝告,不要去学机甲,医者和法术师,能同时兼顾更好,只专攻一项也可以。”


    “机甲……前途也是大好的。”艾伦坐在椅子上,对季寻话里对机甲的否定不满,拐弯抹角:“大革新时代,机甲师还是……”


    “我要当医者!”白云急着不会写字,指着需要填写的部分:“就医者了!其他不要!”


    艾伦厉声道:“你这小孩……”


    季寻潇洒的在个人意愿一栏里写上:医者,单修。


    “为什么要做医者?”他其实蛮意外,白云年纪轻轻,没有心怀大义悬壶济世的心肠。他本以为她会想学眼下时兴的机甲,或者法术师,白云却偏偏和他的猜测背道而驰。


    “医者,有仁心,最像人。”


    “好。”


    季寻不再多问,拉开箱子,拿出整整半罐的银币外加十五枚金币,一次□□足了学费。另外剩下半罐银币全塞给了白云,自己几乎没剩什么。


    趁着艾伦去取教材,白云才转过身:“还不说吗?”


    季寻垂下眼:“说什么?”


    白云笑说:“你告诉我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这么突然把我送进全天国最好的学校,我肯定得付出点什么吧。”


    “……我想让你帮个忙。”


    “什么忙?”


    季寻似乎有点羞于开口:“我女儿性格有点差,和我关系也不好,身边又没有朋友,我希望你能做这个朋友,陪陪她,帮我看着她免得她闯祸。”


    白云着实愣了一下,她大概有预感这个忙会和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儿有关,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忙。


    “可以。”她说:“我可以和她做朋友陪着她,但我拒绝跟你汇报她的事情,我不当监视器。”


    季寻看着她,有点为难。


    白云问他:“没人会和监视器当朋友的吧?”


    “……好。”季寻妥协了:“谢谢你。”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白云善解人意的笑了:“不仅愿意出学费让我上学,还给我准备好了一个朋友。”


    季寻抿了抿嘴唇:“我走了。”


    “……哦。”


    他果真合箱迈步就走,刚走出门口,艾伦后脚走了进屋,他站起身打量这个新生,胡子微微上翘,语气拉长:“孩子,放心去做。你所顾虑的、你所担忧的、你所疑惑的,我向你保证,你一定能在镜都找到答案。”


    向他拉开的门,又轻轻合上。


    街边的飞马变得多了,条条马路四通八达,路灯变成了燃油汽灯,大路中央安上了固定的铁轨。扫到路过的公用蒸汽巴士窗口,看到手捧诗集的妇人,季寻沉寂的眼睛活了起来,跟着那扇小窗走到很远,直到它消失。


    其实一眼就能认出了,转头一样能砸死人的厚度,皮革材质的书皮——那是《大历史》。


    他也有一本,无数不多,被他翻烂了的书。


    天国人喜爱阅读,在乘车空余也手不释卷。


    在他离开之前,人们也是这样。


    这么熟悉,这么有意义,才让他又有了落地生根的感觉。


    因为这是他从黄昏末班车上走下来,目前为止,唯一没有改变的事物。在新生中看到古旧,与他而言就是一剂快速适应环境的特效药,无形中死死勒住脖子的绳索终于松动了,季寻大口喘息。


    就仿佛他一路狂奔回到这里,发现的所有都已物是人非,而一切的事与愿违,都成为了过去,留他一人风中摇摆,迷茫落寞。


    他不想做迂腐之人,只是想要一成不变的简单。


    一本书,一个习惯,一种精神。


    时代更迭,它仍然存在,只要有生命,它们必会如影随形。


    季寻轻轻微笑,对这座城邦回以诚挚的笑容。感谢有永恒的东西还驻足于此,等待一般,证明他曾经到来过。


    空中一声鸟鸣,无人在意。


    他继续向前走。


    车皮上画着每一层不同的风景,有玉米土豆和麦穗,有士兵的红巾和黑色的铠甲,还有一些笑容甜美的小孩子,为手中的各色商品打着广告。


    女士们的头发也有了时尚的挑染色,脸上带着妆容,依然开放非常,甚至更加大胆,学着魔族在身上刻上纹身。


    季寻穿着卡其色的风衣,里面是照旧衬衫长裤,高帮皮靴,红发蓝眸,沿路不少人回头张望他。


    他的头发在人群中已经不再显眼,真正吸引人的,是他身上那从内到外的前时代端庄优雅的气质。


    季寻在长椅上坐下,坐的很靠里,大腿还是多出一截没落在木板上,小腿随意又讲究的伸展着,他沉静非凡,被抽出了灵魂一样一动不动。


    “先生,日安。”


    耳边传来陌生人的问候,季寻慢吞吞的从自己的思绪中退出来:“日安。”


    “送给你。”


    一张黑白素描,画的是路人视角的他。送画的人说:“我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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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的画家,不如专业画师画的好,但还是想送给你。”


    季寻接过来,礼貌的微笑了一下,转瞬即逝。


    “您以前是军人吧?”那人问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气质真的很不一样呢,自从大时代改革过以后,就很少见到军人了。”


    季寻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我曾经是军人的?”


    “我在一边对着您画了一个小时,您的背一直挺得笔直,动都没有动过一下,肯定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呀。”那人停了停,又笑着补充:“而且从见到您第一眼,直到现在,您从来都没有低过头。”


    “画的很好看。”季寻说着,他盯着那张画,看起来似乎是在慢慢欣赏,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从始至终都只是在看着白纸一角上的黑点上:“你完全可以当一个画家了。”


    “过奖了,”他又说“当一个画家,那是我很久之前的梦想了,现在早就变了。”


    “变了?”


    “我现在,只想要自在的生活,画画虽然是我最喜欢的事,可不能因为一件最喜欢的东西,就放弃得到更多美好事物的机会啊。”


    他沉默良久。那人不安道:“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没有。”这是一整天,季寻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他不记得最后有没有和那个人道别,只记得,画从椅子上被风吹走,落在洒了水的大街上,被车轮碾走。


    此后一个月,他都是在发呆中度过。


    前文明时,他像一个齿轮,自己任劳任怨的主动运转着,万万想不到有一天机器过时,没有价值,所以被抛弃。


    大时代改革过后,他被改成了一个磨盘,需要推着才肯走一步,每动作一下,他都觉得无比辛苦。


    终于,命定的转机出现。


    月末,一记重锤敲响在天国最中央的圣殿,让九层土地狠狠震上三震。


    彼时,季寻拿着相机,正于街道边流连忘返,从高呼号外的卖报人口中听到:“麦乡粮食折损七成,大片土地颗粒无收!


    被新闻头条的报道叠的厚上几层的颁布墙上,新一轮的报纸速度迅猛如雷。报纸上写:“土地养分直线降低,已经不足以支撑供养天国后五天层的一亿七千万子民!”


    报纸上的配图成功让他不能挪动步子。二十左右的女人坐在桌前,她一身暗绿色军服制服,胸前大小共计七枚徽章,怒目而视的看向镜头,讲话时一手摊开,桌面上另一只手却捏紧了。


    “兰智。”季寻嘟囔。


    他补了不少功课。


    四百年之间兰智从戒律殿脱离出来,成为天国的第一任外交官,位不列九司,却也与九司无异,他当年在云宫结交朋友众多,可能够经年蒸蒸日上的却只有兰智这么一枝。


    兰智已经离开戒律殿了。


    兰智骨子里还是那个兰可,不服输,脾气暴,性烈如火。但她对余琼崇拜无比,居然会倒戈,不明白她的人可能觉得只是正常的趋炎附势,但季寻却觉得没那么简单。


    他转头看向侧边墙上的展览板。


    周围墙上贴着彩色海报,麦穗枯黄,土豆瘪又黑,棒梗上成熟的黄玉米粒只稀稀落落的结着几颗,看上去难受极了。


    季寻从展板前退出来,擦肩而过的人,十有八九都在谈论天国第五天——麦乡的大灾荒。


    虽然灾荒已经解决了,但造成的损失无法完全弥补。


    第五天土地出问题,就是天国心口以下全出问题,法力越弱,越需要事物来维持生存,一旦农人失去土地,他们的锄头,就该从体下指向天上。


    剜肉补疮,不如釜底抽薪来的痛快啊。


    他这么想着,忽然人群一阵异动。只见一个陌生人冲进人群中,状似疯癫的扑在展板上,一把撕下了报纸。


    季寻定睛一看……舍三寸?


    他看上去更衰老了,皮肤腐烂的树根,眼睛看上去也不好了。


    他撕下报纸从人堆里挤着出来,咬着手里的报纸,含糊不清的说着话:“假的……全是假的!”


    下一刻,他和季寻对上目光。


    季寻朝他微微一笑。舍三寸骤然失去声音,他好像突然不疯了,呆滞的歪了歪脖子,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也冲眼前青年笑了一下:“你也是假的。”


    “好久不见。”季寻说:“我回来了。”


    狂风刮过,报纸卷入天际,不见踪影。


    季寻举起相机,镜头在蓬头垢面的老人身上聚焦。


    “咔嚓!”


    一声清脆的,按下快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