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给我滚
作品:《反派?那也得冲业绩!》 奋斗千年,一朝清零,此生没有召回就再也无法踏足云宫,踏足圣殿,无论是身份还是精神上,都是一种驱逐。
乐摹收拾了云宫内的所有财产,交给了伊骨美。他没有再见母亲,没有见妹妹,更不会去见黛温,而是通过兰智约见了另一个人。
彼时,季寻正带着季闪蔷搬家,作为贡献良方的功臣,季寻没有像众人想象的那样要求一份云宫的工作或者勋章。
“为天国做贡献是我自愿的,没有再讨要报酬的道理。”男人语气真诚,丝毫不见其伪善下的冠冕堂皇。
但圣殿碍于面子,还是奖励给他一笔价值不菲的钱。
季寻就在云宫外买了房子,他搬家的那天连帮手都没有请,无数天国的居民自发的组织起来,很快把一栋不奢不简的房子制备的一应俱全,季寻感到不好意思又很难为情,可还是收下了大家的好意。
众人退散,高挑的身影才入了季寻的眼,他挑了挑眉:“有事吗?”
兰智放下一张镜都的地图,指着季闪蔷:“乐摹想见她。”
女孩原本看着一尘不染的地板砖出神,闻言抬头,不确定:“我?”
“乐摹说,他答应了要请你吃饭。”兰智面容憔悴,笑的勉强:“忘了吗?”
再见到乐摹时,季闪蔷差点没认出来。
季寻穿着很讲究,这是她观察出来的。他喜欢穿白大衣,黑色牛仔裤,会用一根白色绸带绕两圈当腰带,在左腰下打一个纤细的白色蝴蝶结。
如果说季寻崇尚的是简约而不简单,那乐摹就是完全相反,喜欢极繁地那一类。
比如现在这一身。
季闪蔷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看他。
乐摹裹着一件刺眼的红外套,上面洋洋洒洒地黑色记号笔在上面画满了意义不明的涂鸦,紧身黑长裤,戴了一手的戒指,鼻梁上架着黄铜色地椭圆墨镜,脖子上粗细不一三根金链子,活像行走的地摊,但奈何他本身就张了一张嚣张跋扈的俊脸,硬生生把地摊穿成了高级地摊,虽然还是很难懂就是了。
简直潮的季闪蔷眼睛都不敢抬
“对不起。”他突然出声,季闪蔷差点呛死,不停咳嗽。
“没事吧?”乐摹酝酿好的情绪完全破碎,忙把水杯凑过去,“早知道不点辣菜了。”
“没有….咳咳..没有!”季闪蔷连忙否认。
“这多棒啊,这么贵的饭,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吃到,没想到西兰花的味道是这样的,真的…真的……”她往嘴里塞满了绿色的西兰花,消瘦的脸颊鼓鼓囊囊,说着说着,停顿间注意到了乐摹的沉默,下意识收回了夹菜的手,“真的……挺好吃。”
“我应该跟你郑重的道个歉,”乐摹把菜都推了离她更近一点:“如果我考虑的更周全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是我没保护好你。”
你对我哪用负什么责任啊?
“……”闪闪脸颊动了动,嚼了嚼嘴里的食物,尴尬的笑了一下:“跟长官你有什么关系啊。”
“……又不是你对不起我。”
“该道歉的人……”她声音忽然哽咽了,好像嘴里的蔬菜太沉重,压得她抬不起头,筷子尖在盘子离小幅度的胡乱划拉划拉几下,然后实在忍不了,红了眼眶。
“该道歉的人……”
乐摹看着她想了半天,然后又夹起一块西兰花,放进碗里。米饭淋上了她的泪水,闪闪吃了一口,破涕为笑:“好咸。”
你的撒谎技术远不及你的父亲。
好咸,好苦,好委屈。
女孩的眼睛说,这三者都是真的,但她偏偏只说得出口最好的那一点。她的眼睛有和西兰花一样的绿色,她的父亲也和“西兰花”这东西一样,一样,徒有花名,招摇撞骗。
“别哭了。”乐摹埋头,吃了一口白米饭,有趣的看着她:“这下总算找到了,你最喜欢吃西兰花。”
季闪蔷喜欢吃西兰花。
季闪蔷觉得,自己肯定会喜欢吃西兰花一辈子。
“闪闪。”乐摹忽然说:“我明天就要离开了。”
季闪蔷睁着大眼看着他。
“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乐摹像是挣扎很久才说出口:“废除你和你父亲的父女证明,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像父亲一样抚养你长大。”
季闪蔷一愣。
但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饭店包间的门骤然被推开了,季寻一脸惊愕的出现在门口,尴尬中带着一丝无地自容,“乐摹哥。”
“我还以为你没脸进来呢。”乐摹嗤笑。
季寻一只手还放下门把上,抿着嘴,没往下接。
乐摹作为被坑的一方反倒比他豁达:“闪闪,你先出去,我和他有话说。”
季闪蔷前脚一走,乐摹后脚就跺上了季寻的腿,“我真想把你,伊骨美,兰智三个人捆一起从通天桥扔下去喂鱼!”
“……”
“行了,我不和你追究这个。”乐摹收回腿,重新坐下,“我们来聊聊季闪蔷的问题。”
季寻忍着疼在季闪蔷的位置坐下,“请讲。”
乐摹也不客气,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人衣冠楚楚,其实也是个不要脸的,那他就没有理由再讲究措辞,言语犀利:“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她肤浅爱财,粗俗不懂事,但作为父母,你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要不要抚养她,要不要呵护她,既然她作为你的骨肉来到这个世界上,你就必须喜欢她。”
怕季寻没听清楚,乐摹着重道:“听好了,我说的是必须喜欢她。”
“你作为父亲,拥有的权利只不过是在送给她礼物的时候选择玩偶还是拼图,而其他有关她的所有,你都没资格干涉。不管你们妖类是怎么看待亲子关系,但你既然决定长居镜都,就得按照我们天国的标准,来对待你的骨肉。”
季寻硬着头皮,终于能在他喘气的间隙插嘴,“我没有不喜欢她。”
“那你当年为什么把她仍在孤儿院?”乐摹抢在季寻反驳前头说:“别告诉我是因为你当年被驱逐的事,她的年龄可对不上,你几乎是在她刚学会说话就把她扔下了吧?”
季寻:“我有我的苦衷。”
“好,你有苦衷,那现在呢,还有苦衷吗?”乐摹不买账,很多话像在心里憋了很久,对着季寻劈头盖脸往下浇:“你们才认识不到七天,知道对天国人来说七天有多短吗?连你们的七秒都比不上,什么都来不及发生,你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她也不知道你讨厌什么,你们父女之间才刚刚开始,所以再多给彼此一点机会又怎么样呢?面对自己的孩子,总比面对外面的枪林弹雨要好得多吧。”
“她的出生,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季寻平和的跟乐摹讲道理,“如果可以选,我是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乐摹哥,你是我的恩人。”季寻微笑面对他,“想听听我的真心话吗?”
“我以前是个商人,不懂你们那些漂亮话,就以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吧。”季寻讲话时习惯性的看着对面人的眼睛,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的真实才会像尊重对手一样暴露出一点。“乐摹哥,你家境艰难,从小养家糊口做的应该都是那些……只要付出体力劳动,就能收获工资的基本工作吧。”
“你可能会觉得上天让你这样的天才摊上这样的家庭很不公平,她们明显拖了你的后腿。但我倒觉得,你应该感谢上天,如果不是它给了本该在忙忙碌碌中过劳而死的你极高的天资,你是不可能走到这里,”季寻手里的叉子指着富丽堂皇的地板砖,就像拿着鞭子抽打牛羊的牧人,手腕一垂,让人身上一疼。
“云宫,本来就不适合你。”
“我虽然没在云宫工作过,但我想,大概也和吃饭差不多吧。”季寻挑起一片烤肉,肉片被晾在一边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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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失去了原本诱人的温度和色泽,“即使它和更出锅时的味道相差无几,但我有足够的耐心、时间和钱,所以我会不嫌麻烦的再烤一片,我很挑食,我一定要吃到我最满意的肉。”
“至于那些不好看的,我会把它们留在盘子里,或者喂狗。”
季寻把那片不好看的肉放心嘴里,嚼着,“而乐摹哥你,你和这片烤肉一样,太老了、太硬了、太凉了,我之所以愿意吃,不是因为我怕浪费,而是这块肉很幸运,暂时还没有出现下一碟新鲜的替代品,我又饥肠辘辘,所以才显得它尤为珍贵。”
乐摹安静的给他夹了一些别的菜。季寻吃着,笑得很天真,“谢谢。”
“如果云宫出现一个比你更厉害的天才,乐摹哥,你连挣扎的机会都不会有,你根本不会有和黛温决一死战的机会,你早就被踢出局了。”季寻一边吃,一边遗憾得说,“更别说这世界从不缺天才,只是他们尚未出现。”
乐摹笑了:“你要我为拒绝加入帮派,拒绝帮右天王为非作歹而忏悔吗?”
“乐摹哥,这世上并没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街上的人长得不一样穿的不一样,但骨子里就那几种。”季寻摇了摇头,否定了他的嘲弄。
“而你,是不服从云宫优胜劣汰的机制而被淘汰的那一类。”
“我、伊骨美、兰智,我们是一类,是适应了规则所以活下来的那一类。”
“做不好生意的人,注定过不好这一生。”季寻的叉子不礼貌的遥遥指着乐摹的鼻子,“你就是个例子,你浪费了上天给你的天赋,你是个暴殄天物的动物,你跟不上进化,纵使有再强健的体魄,也躲不过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所以你……”
乐摹拿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他,“所以我输了。”
“我们再说回季闪蔷的问题。”
“你说闪闪不爱慕虚荣,但有哪个孩子会不喜欢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呢?哪个孩子不喜欢被万人追捧的生活呢?今天许下的愿望,明天我就能帮她实现,倒时候只怕她愿望实现的太快,根本来不及思考正义是非的问题吧?”
“我是抛弃过她,但那又如何?”季寻认真且残忍的看着乐摹,那双眼睛是那么漂亮,让见惯美人的乐摹都目不转睛。
“我相信她会原谅我的,在夜晚躺在别墅浴缸泡澡的时候,在轻而易举得到任何漂亮珠宝的时候,在即使做了错事也不用付出代价的时候,她肯定不会恨我的。”
“我会让我的孩子,过万人之上的人生,哪怕她是个跑步总爱崴脚的孩子,我也会为她扫清一条无人敢抢的赛道,她可以慢慢走。”
“什么时候走到终点,什么时候得到第一。”
“就算她不愿意走了,我也会把终点的红丝带挪到她面前,她勾勾手指就能碰到了。”
“我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注定要幸福一辈子。”
“就是这样。”季寻放下叉子,双手随意的放在盘子两侧,完成了一场优美的进餐。“你明白吗?乐摹哥。”
“很出色的演讲。”乐摹出乎预料的平静,他像有千言万语堵在嘴边,不知道该怎样告诉季寻某些道理。最后选了最直观的说法:“你说你的女儿是个跑步喜欢崴脚的孩子。”
季寻点头:“嗯。”
“可你知道吗,季闪蔷根本没有没有跑步崴脚的毛病,她之所以总是站不稳,是因为她的右脚鞋底被磨成了坡,所以一不留神,就会失去重心而摔倒。”
“与其给她买金银首饰,不如先给你女儿买一双合脚的鞋吧。”
方才起还巧言善变的人骤然沉默,季寻像被噎住了,不知道该想点什么。
“吃饱了吗?”乐摹问。
“嗯。”
“说完了吗?”
“嗯。”
“那现在,那上你的那些歪理,”乐摹站起身,手指着门:“给我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