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 22 章
作品:《皇上悄悄喜欢我》 “英雄不问出处,好汉不论岁数!”
大李站起身,洪亮的声音压过庙里的嘈杂。火光映着他憨厚的脸,那双常年劳作的手在空中用力一挥:“小哥能文能武,机灵聪慧,再难的事儿到他手里,都能‘四两拨千斤’!平日里他看起来闲散,可你们想想——哪次不是他关键时候想出法子,救了急?”
这话戳中了不少人的心。有人点头,有人低声附和。
小姑娘挤到人群前面,小脸因为激动而泛红:“小丫和张婆子做事只想着自己,怎么能和小哥比?小哥心地善,点子多,心胸宽!他能抓鱼,能打虎,有他在,咱们才有安全感和归宿感!我第一个支持小哥做首领!”
“说得好!”一个刚来不久的汉子拍腿赞同,“我也是外地的,听着某些话就觉得不中听——怎么,外地人就不配当首领?我不管,我只认小哥!”
“我只认小哥!”
“我也只认小哥!”
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原本支持张婆子的那几个老人,见大势已去,也讪讪地改了立场。
张婆子和小丫站在人群边缘,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小丫咬着嘴唇,手指死死揪着衣角;张婆子则别过脸去,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闻歌坐在火堆旁,看着这一切,心里五味杂陈。
她本无意当什么首领。来破庙只为暂避风头,心里惦记的是那柄无人能拔的神刀,是渺茫的修仙之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这才是她想要的。
可现在,五十多双眼睛齐刷刷看着她,那些眼睛里装着期盼、信任,甚至崇拜。这些在乱世里挣扎求存的人,把她当成了救命稻草。
“谢谢大家抬爱。”闻歌站起身,拍了拍衣摆上的草屑,“只是……我这人散漫惯了,怕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首领之位,还是另选贤能吧。”
庙里瞬间安静下来。
“小哥……”小姑娘扯了扯她的衣袖,眼圈红了,“你就答应吧。你不做,没人能做。到时候大家离心,乱成一团,不是更麻烦吗?”
李婆婆也颤巍巍走过来,握住她的手:“孩子,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是你的缘法,也是大家的福分。”
闻歌看着老人粗糙的手,看着小妹眼里的泪光,看着众人期盼的神情,心里那堵墙慢慢松动了。
罢了。她暗叹一声。修仙问道是渡众生,眼下这些活生生的人,不也是众生吗?
“好。”她终于点头,“我答应。”
破庙里爆发出欢呼声。
那一晚,闻歌第一次以“首领”的身份,将所有人分成四队:青壮男丁为“巡守队”,负责安全和狩猎;妇女老弱为“后勤队”,负责炊事、缝补、照料;年轻力壮的妇人和半大孩子为“采集队”,负责野菜、柴火;还有一支“机动队”,专司应急和联络。
每队设正副领队三人,互相监督,定期轮换。实行计分制——出力多、贡献大的加分,偷懒耍滑的扣分。月末按分领粮,公平公开。
规矩一定,破庙里的秩序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往日争吵少了,互相帮衬多了。闻歌还带着几个懂泥瓦的,将破庙漏风的地方修补一番,又在外围扎起篱笆,设了哨岗。
时间在忙碌中悄然流逝。积雪融化,枝头冒出嫩芽,春天来了。
“小哥,我好久没进城了。”这日早饭时,小妹蹭到闻歌身边,拉着她的衣袖晃啊晃,“你陪我去逛逛,好不好?”
闻歌本想拒绝——城中人多眼杂,万一被认出来……可看着小妹期盼的眼神,她心软了。
“好,答应你。”
两人仍穿着那身破衣烂衫,脸上抹了灰,混在进城的人流里。可一进城,就觉出不对。
街上官兵比平日多了数倍,一个个面色冷厉,佩刀出鞘。他们粗暴地驱赶着街边的乞丐和难民,稍有迟缓便拳脚相加。
“滚!全部滚出城!”
“皇上御驾将至,闲杂人等一律清退!”
“再不走,格杀勿论!”
哭喊声、呵斥声、求饶声混成一片。闻歌看见一个老乞丐因为腿脚慢,被官兵一棍打在背上,惨叫倒地。
“那边还有两个!”一个官兵指向她们。
“不好,快跑!”闻歌拉起小妹,掉头就往城外冲。
两人在混乱的人流中左冲右突,好不容易挤到城门口。那里已经堵成一团,官兵挥着棍棒驱赶人群,哭喊震天。
冲出城门老远,闻歌才敢停下喘气。路边蹲着一个面生的乞丐,她上前打听:“老哥,今天这是怎么了?”
乞丐抬眼,见是同道中人,压低声音:“听说皇上要路过这儿,方圆五十里的乞丐难民都得赶走……已经打死好几个了。”
闻歌心头火起:“往哪儿赶?”
“谁知道呢,反正不让待。”乞丐摇头叹气,“快跑吧,被抓到真会没命的。”
昏君!闻歌咬牙。这些难民乞丐碍着你什么了?你要这样赶尽杀绝?想起皇叔赈灾时的亲民模样,再对比眼下这残暴行径,她只觉得讽刺——同是皇室,天壤之别。
五十里……破庙就在这个范围内!
她心下一紧,正要拉小妹赶回去,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车声。
林间小道上,一辆青篷马车缓缓停下。仆人摆好脚凳,掀开车帘,一道身着月白锦袍的身影弯腰下车。
春风拂过,掀起那人额前碎发,露出一张清俊而熟悉的脸。
闻歌全身血液瞬间凝固。
皇上?!
她下意识想躲,可已经迟了——那人抬眼,目光穿过稀疏的林木,精准地落在她脸上。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瞬。
“闻歌——”皇帝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错辨的威严,“你给朕站住。”
两侧侍卫“唰”地拔刀,护在皇帝身前。
闻歌大脑一片空白,身体却先于意识做出反应——她弯腰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用尽全身力气,朝着那张脸狠狠掷去!
石头划破空气,带出尖啸。
“护驾!”侍卫首领挥刀格挡,“铛”的一声,石头被劈飞,砸在旁边树干上,留下个深坑。
趁这空隙,闻歌拉起吓呆的小妹,一头扎进密林深处。
侍卫欲追,皇帝抬手制止:“不必。她跑不了。”
他望着闻歌消失的方向,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三个月了,这丫头居然躲在这里,还扮成这副模样……有意思。
一路狂奔,直到确认身后无人追赶,闻歌才敢停下。她靠着一棵树大口喘气,心脏在胸腔里狂跳。
“小哥……”小妹的声音在发抖,“你、你就是闻歌吧?”
闻歌僵住。
“你就是皇上钦点的安国郡主?”小妹后退半步,眼睛瞪得圆圆的,“你就是……大家说的那个‘妖女’?”
“我不是妖女。”闻歌转身,看着孩子惊恐的脸,心里像被什么揪紧了。隐瞒了这么久,终究还是瞒不住。
“那你为什么骗我们?”小妹的声音带上了哭腔,“你骗了所有人……”
她松开闻歌的手,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双手抱膝,把脸埋进臂弯里。
闻歌蹲下身,想碰碰她的肩,手伸到一半又停住:“小妹,你听我说。洪水和我没关系,我没有害过人。我也不是皇上的妃子——刚才你也看见了,我恨不得一石头砸死他。”
小妹不动,肩膀微微发抖。
“我骗你,是因为……如果我说出真实身份,你们所有人都那么恨‘闻歌’,我可能连破庙都待不下去。”闻歌的声音低下去,“我一直想找机会告诉你,可不知该怎么开口……”
她伸手,轻轻摸了摸小妹的头:“以后我再也不骗你了,好吗?”
良久,小妹抬起头,眼圈红红的:“你发誓?”
“我发誓。”
“那……你为什么不在丞相府做郡主?”
“我不喜欢那里的生活。规矩太多,一句话说错就可能丢命。”
“为什么女扮男装?”
“女儿身在外不方便。”
“皇宫漂亮吗?”
“漂亮。”
“京城繁华吗?”
“繁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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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看看。”
闻歌笑了:“等这一切结束了,我带你去看。”
“真的?”小妹眼睛一亮。
“真的。”
“拉勾!”小妹伸出小指,“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
两根小指勾在一起,晃了三晃。春风穿过林间,吹动两人的衣摆,也吹散了方才的隔阂。
两人紧赶慢赶回到破庙附近时,日头已开始西斜。
还没走近,就听见一片混乱的哭喊声:
“不好啦!杀人啦!”
“土匪!是土匪!”
“快跑——”
“救命啊——”
闻歌心头一沉,抬眼望去——破庙方向浓烟滚滚,人影杂乱奔逃。
“你待在这儿。”闻歌将小妹推到一棵大树后,“如果情况不对,马上往林子里跑,不要等我。”
“不行!”小妹抓住她的手,“你说过我去哪你就去哪!”
“现在不行!”闻歌难得严厉,“他们是土匪,杀人不眨眼。你跟着我,我反而要分心保护你。”
“可……”
“听话!”闻歌握了握她的手,转身冲向破庙。
没跑多远,迎面撞上逃出来的人群。李婆婆、小丫、张婆子带着一群妇孺冲出来,个个满脸惊恐。
“大李呢?”闻歌抓住李婆婆。
“他、他带着男人们在挡土匪……”李婆婆喘得厉害,“让我们先跑……”
闻歌心一横:“您带小妹往后山跑,我去救他们!”
“别去!”李婆婆想拉她,可闻歌已经像箭一样射了出去。
破庙前的空地上,惨状触目惊心。
二十几个黑衣土匪手持刀棍,正对难民进行屠杀。地上已经躺了七八具尸体,鲜血浸透泥土。大李带着十几个青壮汉子拼死抵抗,可他们只有简陋的农具,对方却是真刀真枪,完全处于下风。
闻歌眼睛红了。
她弯腰捡起地上一根碗口粗的木棍,脚下发力,整个人如猎豹般扑入战团!
“砰!”一棍砸在土匪后脑,那人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闻歌夺过他手中的刀,反手一划,另一个扑上来的土匪捂着脖子倒地。
动作干净利落,招招致命。这是她在无数次生死搏杀中练出的本事,此刻毫无保留地施展出来。
连杀五人,土匪们终于意识到这个“乞丐”不简单。他们停下攻势,围着闻歌,眼神惊疑不定。
“你们快走!”闻歌横刀身前,对身后众人大喝,“我断后!”
“小哥,我帮你!”大李捂着右臂的伤口——那里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直流。可他仍咬着牙,举着锄头站到闻歌身边。
“我也留下!”
“跟他们拼了!”
“反正不给我们活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十几个汉子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握着简陋的武器,站成一排,挡在妇孺逃往山林的方向。
闻歌看着这些朝夕相处的人,看着他们脸上豁出去的神情,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热辣辣地涌上来。
这些人是难民,是乞丐,是这乱世里最卑微的存在。可此刻,他们挺直的脊梁,比那些锦衣玉食却视人命如草芥的贵人,高贵百倍。
土匪头子是个疤脸大汉,他盯着闻歌,忽然咧嘴笑了:“小娘子身手不错啊。跟着这群叫花子可惜了,不如跟爷上山,保管你吃香喝辣——”
话音未落,闻歌的刀已经到了他面前!
疤脸大惊,仓促举刀格挡。“铛”的一声巨响,他被震得连退三步,虎口崩裂,鲜血直流。
“给我上!宰了这娘们!”疤脸恼羞成怒。
十几个土匪一拥而上。
闻歌深吸一口气,将刀横在身前。阳光照在染血的刀锋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她想起师父说过的话:修仙先修心,渡人先渡己。今日这一战,不为功名,不为富贵,只为身后这些把她当“家人”的苦命人。
刀光起,血花溅。
春天的风里,第一次染上了铁锈般的腥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