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吝啬
作品:《太平广记白话故事》 1、汉世老人:被黄金囚禁的人
洛阳城西有位老人,姓李,名字早已无人记得,街坊都叫他“李老窖”——取的是“地窖藏金”之意。他确实富有,城外有田三百亩,城内有铺面十余间,可你每日见他,总是一身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脚上草鞋磨得快透了底。
天不亮他就起身,揣个冷馍出门,巡田、查账、收租,像个陀螺转个不停。夜深了才拖着影子回家,灶是冷的,就着井水啃完剩下的半块馍。他唯一的乐趣,是睡前打开地窖,就着油灯微光,数那些堆积如山的铜钱和金锭。手指触过冰凉的金属,他会露出一天中唯一的笑容,但很快又收敛——笑也是耗力气的。
老人无子无女,早年有过妻室,难产去了,孩子也没保住。从那以后,他像是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财富是围岛的深渊,隔开了所有人。
这年春荒,城北涌来不少流民。有个瘦骨嶙峋的汉子抱着婴孩,敲响了李家斑驳的木门。老人从门缝里看见,眉头拧成了疙瘩。
“老爷,行行好,孩子两天没米汤喝了……”汉子的声音哑得像破风箱。
老人嘴唇动了动,最终摆摆手:“没有没有,我自己还吃不饱呢。”
可那婴孩的哭声细若游丝,却像根针,刺进了他耳朵里。他在院子里转了三圈,终于一跺脚,转身进屋。
他进了那间从不让人进的内室,打开地窖的盖板。油灯照亮下面黄澄澄的铜钱串。他蹲在窖口,伸出手,取了一串——整整一百文。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走了两步,他停下。太多了,他想。解开绳子,取下十文,把剩下的九十文轻轻放回原处。拿着这十文钱往外走,穿过堂屋时,脚步越来越慢。
五文应该够了,他对自己说。一个馍才两文,剩下三文还能买捆柴。于是又从掌心拿走五文,小心地揣进怀里。
走到院门口,手搭在门闩上,他又犹豫了。那孩子哭声是弱,但大人呢?大人有力气,总能找到活路……最终,他摊开手掌,里面只剩下五文钱。
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拉开门。他把钱塞进汉子手里,动作快得像怕被烫着:“拿去吧,莫要声张。”
汉子愣住了,看着掌心那五枚磨损严重的铜钱,还没道谢,老人又急急叮嘱:“这可是我倾家荡产帮你了!千万别告诉别人,不然都来找我,我可活不成了!”
门“砰”地关上。老人背靠着门板,心跳如鼓,仿佛刚经历一场大战。他摸摸怀里那五文钱,还在,稍稍安心,却又觉得脸上发烫——不知是羞是愧。
那夜他失眠了。地窖里的金银第一次没能带来安宁。他眼前总晃着那婴孩的小脸,和汉子茫然的眼神。后来他听说,那汉子用三文钱买了点麸糠,熬成糊喂孩子,剩下两文买了张破席,裹着孩子在城隍庙门口过夜。孩子没熬过春寒。
老人知道后,三天没出门。第四天清晨,他破天荒买了两个肉包子,走到城隍庙,放在那个空了的角落。没人看见,他对着那片空地站了很久。
这件事像块小石子投入深潭,涟漪很快散去。老人又回到了从前的节奏:天不亮起身,夜深归家,数他的金银。只是偶尔,他会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发呆。有次中秋,邻居家传来团圆的笑语,他忽然想起,自己已经二十年没吃过月饼了——不是买不起,是舍不得。
舍不得。这三个字成了他的囚笼。
那年冬天特别冷。老人感染风寒,起初还硬撑着巡田,后来倒在雪地里,被佃农抬回家。高烧三日,身边只有一个老仆——是他远房侄儿派来照看的,工钱是侄儿付的。
弥留之际,老人睁开浑浊的眼睛,看着空荡的屋梁。他忽然抓住老仆的手,嘴唇颤动:“地窖……地窖里……”
老仆俯身去听。
“钥匙……在枕下……”老人气息微弱,“你去……取一锭金……请个大夫……不,两锭……不……”
声音越来越小。最终,那只干枯的手松开了。他至死没说出“取”字。
老人死后,官府来清点家产。地窖打开时,连见多识广的官差都倒抽凉气:铜钱串成了小山,金锭银锭在昏暗里发出幽光,还有不少前朝的古钱,锈迹斑斑。粗略估算,够养活半个洛阳城的饥民一年。
可这些财富,随着老人一同湮没了。田宅充公,金银入库,成了国库账簿上冰冷的数字。那座宅子很快换了新主人,地窖被填平,上面种了棵石榴树。夏天开花时,红艳艳的,热闹得很。
偶尔有老街坊路过,会指着院子说:“从前这里住着个怪老头,富得流油,却活活饿死了自己。”
孩子们听了咯咯笑,觉得是个荒唐的笑话。只有那位曾来乞讨、如今在码头扛活的汉子,有次深夜收工路过,会在门外站一会儿。他记得那五文钱,记得老人关门时那句“倾家荡产”的叮嘱。现在他明白了,老人没说谎——对那个被困在黄金囚笼里的人来说,拿出五文钱,真的如同倾家荡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那掏空的不是钱袋,是他用一生筑起的心墙。哪怕只打开一道缝,凛冽的人间冷暖涌进来,就足以让他恐惧至死。
石榴花开了又谢。无人知晓,曾有一个灵魂,在这方寸之间,与他的金山银山相伴到老,也相囚到死。
财富本是渡人的舟,有人却将它活成了囚禁自己的牢。汉世老人可怜,不是因为他死时身边无一人,而是他活着的时候,早已把心锁进了地窖。这世间最悲哀的贫穷,不是囊中羞涩,而是坐拥金山却不敢享用一丝温暖,富可敌国却买不到一夜安眠。真正的富有,从不在库房里,而在能自由给予的双手、能坦然享受的心里。
2、沈峻:与天性和解的人
吴郡沈峻,字叔山,在江南士林中颇有名望。他学问好,人品端方,唯有一点常被人私下议论:太过俭吝。
这评价传到沈峻耳中,他只是苦笑。他知道,那不是刻意为之,而是骨子里的天性——就像有人天生慷慨,有人生来谨慎,他沈峻,似乎天生就对“多余”二字敏感。
这年,好友张温奉命出使蜀地,临行前来辞别。两人在书房聊了半日天下大势,又说起巴蜀风物。眼看日头偏西,张温起身告辞。
沈峻送他到院门口,忽然站住:“叔惠稍候。”
他转身进屋,好一阵子才出来,手里空着,脸上有些窘色:“方才想找一匹布赠你路上裁衣……挑来挑去,竟找不到一匹够粗实的。细帛虽有,却怕不合你用。”
张温先是一愣,随即朗声大笑。他拍拍沈峻的肩膀:“叔山啊叔山,我就欣赏你这点——吝啬都吝得如此坦荡!”
两人相视而笑。沈峻那份毫不掩饰的尴尬,反倒让张温觉得真实。这世上多的是表面大方、背后计较的人,像沈峻这样把“我小气”写在脸上的,倒成了异类。
但沈峻自己知道,这坦荡背后有多少挣扎。
最让他难忘的,是那年途经太湖。舟行水上,碧波万顷,他却晕船得厉害,口干舌燥。侍从体贴,取了碗盐水给他漱口——湖上淡水珍贵,盐水也能缓解不适。
沈峻接过碗,抿了一口。咸涩在口中化开,确实舒服了些。可当他要把碗递回去时,瞥见碗中剩下的盐水,心里那根弦突然绷紧了。
太多了。他想。只需一小口就够了,这大半碗,浪费了。
“等等。”他叫住侍从,拿回碗,小心地倒回罐里一些。动作仔细,像在倒金汁玉液。
侍从瞪大了眼。船夫别过脸去,肩膀微微耸动。
沈峻做完这一切,抬起头,正对上众人复杂的目光。他脸上一热,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为了一点盐水,在众目睽睽下如此计较。
那一刻,羞愧如潮水般涌来。他张了张嘴,想解释什么,最终只是低声道:“诸君见谅……此吾天性也。”
声音很轻,却让船上安静下来。那不是什么辩解,而是无奈的坦白。就像一个人承认自己天生跛足,承认自己目不能视,沈峻承认的,是自己灵魂里那块吝啬的底色。
后来张温从蜀地归来,带回几匹蜀锦。他特意挑了最厚重的一匹送给沈峻:“这布够粗实了吧?”
沈峻摩挲着锦缎粗糙的纹理,忽然问:“叔惠,你会看不起我吗?为一点盐水斤斤计较。”
张温认真想了想:“若你掩饰,我会觉得虚伪。可你承认,还为此羞愧——叔山,知道自己毛病并为之羞愧的人,比那些浑身毛病却自认完美的人,高贵得多。”
这话沈峻记了很久。他依然俭吝,但开始学会区分:什么是必要的节省,什么是过度的苛责。有次家乡灾荒,他捐出半数积蓄,眉头都没皱;可平日写字,一张纸总要正反写满,不肯浪费半分。
侄儿曾问他:“叔父既能为灾民一掷千金,何不对自己宽松些?”
沈峻指了指案头的砚台:“这砚台用了二十年,有感情了。灾民的命,比我这点习惯重要。人该吝啬时吝啬,该慷慨时慷慨——关键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
他渐渐明白,与天性对抗是徒劳的,就像不能要求溪水倒流。但人可以修渠引水,让这天性流向该去的地方。他把吝啬用在自身用度上,把慷慨用在济困扶危上;对物质计较分明,对情义却从不算计。
晚年沈峻在乡间办学,束修随意,贫者分文不取。有富家子带着厚礼来拜师,他收下礼,转头就换了米粮分给佃户。学生不解,他说:“他的礼是他的心意,我收了;这些米是那些饿肚子人的急需,我给了。各得其所,岂不更好?”
去世前,沈峻把家产分为三份:一份捐给义仓,一份留给族中孤寡,最小的一份给儿子。儿子毫无怨言——他从小看着父亲,早懂了那套“各得其所”的道理。
丧礼简朴,符合沈峻一生作风。张温来吊唁,在灵前站了很久,最后轻声说:“叔山这一生,像棵怪树——枝干虬曲,不似寻常美观,但扎根极深,风雨不倒。”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确实,沈峻从未成为世俗意义上的“大方之人”,但他活成了另一种完整:承认缺陷,与之共存,最终让缺陷成了特质而非瑕疵。就像一块有杂质的玉,那杂质反而成了独一无二的纹路。
太湖上的风依然吹着。偶尔有船经过,船夫会指着某处水面说:“当年有位沈先生,在这里倒回过半碗盐水呢。”听的人往往发笑,可若他们知道,那位先生曾为此羞愧,曾用一生学习与自己的天性和解,或许笑容里会多一分敬意。
因为人这一生,最难的不是改变天性,而是在认清天性的局限后,依然能挺直脊梁,活出坦荡与温度。
天性或许难移,但人心可以辽阔。沈峻的可贵,不在他战胜了吝啬,而在于他直面了它、承认了它,并为不当之处感到羞愧。这羞愧不是软弱,恰是良知醒着的证明。人生真正的修行,从不是变成完美无瑕的圣人,而是带着与生俱来的瑕疵,依然努力活出坦荡、温热与担当——知道自己哪里会疼,却依然选择去爱;明白自己天性有缺,却依然向着光亮处生长。
3、李崇:活在金山里的穷人
洛阳城有两个传奇。一个是高阳王元雍,他的奢侈能照亮半座城:王府夜宴时,庭中树上挂满绫罗代替灯笼,歌姬的裙摆扫过地面,留下金粉的痕迹。传闻他一顿饭要花数百万钱,桌上的珍馐摆满一丈见方,吃一半倒一半,他说:“残羹若留,便失了气派。”
另一个是陈留侯李崇。他是尚书令,仪同三司,家中僮仆上千,田产遍及州郡,若论财富,并不比高阳王差多少。可这位李大人,却是洛阳城出了名的“铁公鸡”。
一日朝会,有官员提起高阳王昨夜宴饮的盛况。李崇在一旁听了,摇摇头,轻声对同僚说:“高阳一食,敌我千日。”这话很快传开,人人称道李崇清廉。
可只有李崇府上的人知道,这话背后藏着另一番真相。
李崇的节俭,已经到了苛刻的地步。他常年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官服,袖口磨破了,让夫人补补再穿。吃饭更是简单:主食是糙米饭,菜永远只有两样——凉拌韭菜,或是腌韭菜。掌厨的老仆曾说:“大人那饭桌,绿得跟菜园子似的。”
这日,李崇的门客李元佑在酒楼吃酒,听人又夸李崇俭朴,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嗤笑道:“你们懂什么?李令公一餐,要吃十八种菜呢!”
满座皆惊。谁不知道李崇顿顿韭菜?有人追问:“十八种?都是什么山珍海味?”
李元佑醉眼朦胧,掰着手指头数:“非菜,非菜……这不就是‘非’一,‘非’二,‘非’三……”他打了个酒嗝,“二韭(九)十八嘛!”
哄堂大笑。这笑话像长了翅膀,一夜飞遍洛阳。第二天李崇上朝,同僚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笑意。李崇面不改色,仿佛说的不是自己。
但他心里,其实有一本明账。
那晚回府,李崇独自走进库房。烛光下,铜钱堆积如山,绢帛整整齐齐码到房梁。他伸手抚过那些冰冷的财富,忽然想起四十年前,他还是个边镇小吏时的事。
那年大旱,他奉命押送赈灾粮。途中亲眼看见,路边饿殍手里还攥着半截草根。有个母亲把最后一口麸饼喂给孩子,自己饿死在破庙里。他打开粮袋想救人,却被上司拦住:“这些粮是给州府老爷们打点的,动了,你的前程就没了。”
他最终没动那袋粮。后来他升了官,一路做到尚书令,可那个母亲空洞的眼神,像钉子一样钉在他记忆里。从此他对食物有种奇怪的执着——不是贪吃,而是恐惧。仿佛吃好一点,就是辜负了那些饿死的人;多用一文钱,就是偷了谁活命的机会。
所以他拼命攒钱,攒得越多,心里越踏实。可这踏实是虚的,像站在沙堆上,沙堆越高,脚下越空。
“老爷。”夫人不知何时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羹,“今日您寿辰,我让厨房做了碗鸡汤……只加了点菇,不贵的。”
李崇看着那碗飘着油花的汤,喉结动了动。他想起高阳王那些倒掉的山珍海味,想起路边饿死的人,又想起自己这四十年来,从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放下吧。”他说。
夫人放下碗,却没走:“老爷,咱们库里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您何苦……”
“你懂什么!”李崇突然发怒,“今日多吃一口肉,明日就有人少吃一口饭!这世上的福分是有数的,我多占了,别人就少了!”
话说出口,他自己都愣了。原来这就是他心底最深的恐惧——他总觉得自己不配。不配吃好的,不配穿好的,不配享受这泼天的富贵。仿佛只有苦行僧般活着,才能赎当年那袋没敢动用的赈灾粮的罪。
夫人默默退下。李崇盯着那碗渐渐凉掉的鸡汤,最终,他端起碗,走到院中,把汤倒在了石榴树下。
倒的时候,他的手在抖。
那年冬天,李崇感染风寒。病中他昏昏沉沉,总梦见那个饿死的母亲。他向她道歉,说我现在有很多粮,我给你,都给你……可梦里的母亲只是看着他,不说话。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病愈后,李崇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震惊的事:他拿出三分之一家产,在洛阳设了十个粥棚,年年青黄不接时施粥。施粥那几天,他亲自去看,看着那些捧着破碗的饥民,看着他们脸上感激的神情,心里那块压了四十年的石头,忽然轻了一些。
但李崇自己,依然吃着韭菜糙饭。有次施粥回来,厨子大着胆子问:“老爷,今日粥棚都舍得用新米,您自己……”
李崇夹起一筷子韭菜,慢慢嚼着:“他们是真饿,我是……”他没说完。
是什么?是习惯了?还是不敢?他自己也说不清。
李崇死的时候很平静。遗嘱上写着:家产一半捐给朝廷设常平仓,三成分给族中贫者,只留两成给子孙。葬礼按他生前交代,极其简朴。
出殡那日,受过粥棚恩惠的百姓自发来送,队伍排了几里长。有人哭道:“李公自己吃韭菜,却让我们喝上了米粥。”
这话传到高阳王耳中,这位奢侈了一辈子的王爷,正对着一桌珍馐发呆。他忽然问侍从:“你说,我和李崇,谁活得更像个人?”
侍从不敢答。
高阳王摆摆手,让人撤了席。那夜他第一次失眠,想起李崇那句“高阳一食,敌我千日”,忽然明白了——李崇不是在夸自己俭朴,是在可怜他,可怜他这个被富贵泡发了魂的人。
而李崇自己,何尝不是另一种可怜?他守着金山银山,却活成了金山的囚徒,到死都没敢真正享用过自己拥有的一切。
洛阳城后来流传一句话:“高阳王的富贵在桌上,李崇的富贵在库里,可他们都忘了,富贵本该在心里。”
只是这话,两个人都听不到了。
财富本应是生活的工具,有人却活成了工具的奴仆。李崇的悲剧不在于他拥有太多,而在于他从未真正“拥有”过——那些金银是他的主人,而非他的财富。人这一生,最难的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在财富面前不失人的温度;最珍贵的不是积累了多少,而是敢不敢在有能力时,让自己和他人都活得更像“人”。真正的富裕,从不是库房里冰冷的数字,而是心里那份踏实的温暖与自由。
4、南阳人:被吝啬冻僵的家
南阳城西有个姓周的老爷子,家底厚实,城里开着三家布庄,乡下有几百亩好田。可你若见他本人,定会以为是个老佃户——衣服是粗麻的,洗得泛白;鞋子磨得露了趾头,用草绳绑着;每日巡视店铺,怀里总揣个冷馍,中午就着井水啃了当饭。
周老爷子最怕的,就是“浪费”二字。家里灯油只许点到戌时,冬天炭盆要到冻得手僵才添两块新炭。三个儿子娶亲,聘礼都按最低标准,酒席只摆了三桌,街坊私下笑他:“周家的喜事,比别家丧事还冷清。”
这年冬至,按照习俗,出嫁的女儿要带女婿回门。周老爷子的大女儿嫁到邻县,女婿姓陈,是个教书先生,清贫但知礼。两人天不亮就出发,赶到周家时已近晌午。
周老爷子在堂屋接待。屋里冷飕飕的,炭盆只有零星几点火星。寒暄几句,该用饭了。下人端上来的,让陈女婿愣住了:一张小方桌,中间摆着一个铜酒瓶——比茶壶还小,旁边一碟肉,数了数,五片薄如纸的獐子肉,再就是一盘腌菜,一盆糙米饭。
“吃吧。”周老爷子自己先动了筷子,夹起一片肉,在嘴里嚼了二十多下,仿佛那是金片。
陈女婿看看妻子,妻子低头不语。他明白了,岳父这是“惯例”。可赶了半天路,腹中空空,这点东西实在……他心一横,端起酒瓶倒了一小杯,一饮而尽,又夹起两片肉,和着饭大口吃了。
周老爷子举着的筷子停在半空,眼睛瞪大了。
陈女婿没注意,又倒了一杯酒,把剩下三片肉全夹到自己碗里。等他一抬头,发现岳父正死死盯着那空了的肉碟,脸色发青。
“添菜!”周老爷子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下人慌忙又端来一碟——这次只有三片肉。
陈女婿年轻气盛,心里那股火“腾”地起来了。他故意放慢动作,当着岳父的面,把三片肉吃得干干净净,酒也一滴不剩。
周老爷子的手开始抖了。他呼吸急促,好半天才又开口:“再、再添!”
第三碟肉端上来,两片。
这次陈女婿没吃。他放下筷子,起身作揖:“岳父大人,小婿饱了。”说完拉着妻子就要走。
“站住!”周老爷子猛地站起来,指着女儿,“你!过来!”
女儿战战兢兢过去。周老爷子压低声音,却足以让屋里的陈女婿听见:“看看你嫁的好人!如此好酒贪吃,难怪你们家穷!”
这句话像盆冰水,浇透了陈女婿的心。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门。女儿哭着追出去,周老爷子在背后喊:“走了就别回来!”
那年的雪特别大。陈女婿和妻子踏雪回家,一路无言。走到半路,妻子忽然蹲在雪地里哭起来:“爹他……不是针对你。他对谁都这样,我哥娶亲时……”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我知道。”陈女婿扶起她,拍拍她身上的雪,“我只是难过,他守着那么多钱财,却活得……像个守墓人。”
这话传不到周老爷子耳中。他正在家里发脾气,骂下人肉切得太厚,骂厨子酒装得太满。骂完了,他走进内室,打开那个沉重的橡木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银锭,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光。他数了一遍,又数一遍,心情才渐渐平复。
可是有些东西,一旦裂了缝,就再也补不上了。
女儿从此很少回娘家。周老爷子不以为然,反而觉得省了招待的花销。三个儿子看在眼里,心里都结了冰——父亲对亲女儿尚且如此,将来对他们,又能好到哪儿去?
日子一年年过去,周老爷子越来越吝啬。有次他染了风寒,儿子要请大夫,他死活不肯:“熬熬就过去了,花那冤枉钱!”结果拖成肺痨,咳了半年才好,反而花了更多药钱。
终于到了那一天。周老爷子躺在病床上,气息微弱。三个儿子守在床边,眼神却飘向屋外——他们在想那个橡木箱子,想地窖里的存粮,想城里的布庄。
老爷子咽气前,眼睛盯着房梁,嘴唇嚅动。大儿子俯身去听,只听见几个破碎的字:“钥匙……箱底……平分……”
可等真的打开箱子,看见白花花的银子,什么“平分”的遗言都被忘了。老三说大哥这些年管账肯定私吞了,老二说老三负责的布庄账目不清,老大说父亲临终前改了口,要按长幼分……吵了三天,从吵到骂,从骂到推搡。
谁也不知道是谁先动了手。等邻居听到动静报官,衙役冲进周家时,只见老大倒在血泊里,胸口插着把剪刀。老二和老三被捆在一旁,眼睛赤红,像两头野兽。
一场官司打了半年,周家布庄贱卖,田地充公,积蓄在衙门里转了一圈,所剩无几。最后兄弟俩一个流放,一个下狱,好端端一个家,散了。
那年清明,嫁到邻县的大女儿偷偷回来上坟。她在父亲坟前烧了纸,又拿出一个小铜酒瓶,倒了三杯酒洒在坟头。
“爹,”她轻声说,“您看,女儿带酒来了,管够。”
风吹过坟头的荒草,呜呜作响,像在回应,又像在叹息。
周家老宅后来换了主人。新主人修缮房屋时,在地基下挖出个陶罐,里面装着几十锭银子,已经发黑了。工匠们啧啧称奇:“这家人,有钱不花,埋地里生霉。”
他们不知道,埋在地里的何止是银子。还有一个老人冻僵的心,和本该温暖的家。
吝啬最可怕的,不是省下了多少钱财,而是冻结了人间温情。周老爷子一生防着别人占他便宜,最后却让贪欲吞噬了自己的骨肉。他以为守住钱财就是守住家业,殊不知,真正的家业从来不在箱底,而在儿女心里那份敬与爱。当亲情在算计中消磨殆尽,留下的金山银山,不过是葬送幸福的坟墓。人活一世,最贵的不是攒下多少,而是付出时那份温暖的手、敞开的心。
5、夏侯处信:舔不尽的苦味
荆州长史夏侯处信有个秘密——他其实很怕死。
这恐惧源于三年前一场大病。那时他高烧七日,梦见自己掉进冰窟,四周漆黑,只有他一人。病愈后,他开始格外珍惜两样东西:一是命,二是钱。惜命让他成了药罐子,惜钱让他成了荆州官场有名的“铁算盘”。
这年入秋,夏侯处信的老毛病又犯了,咳嗽不止。夫人请来城里最好的大夫,开了副方子,其中需要一味药引——上等白酒。这酒不是喝的,是用来泡某些药材的。
“要多少?”夏侯处信问。
“三斤足矣。”大夫说。
夏侯处信的眉头皱成了川字。三斤!上好白酒一斤要二百文,三斤就是六百文,够家里半个月菜钱了。他挥挥手让大夫先走,自己在书房盘算了一下午。
次日,管家去买药。回来时只提了一斤酒。
“怎么才一斤?”夫人问。
管家压低声音:“老爷吩咐的,说先试试,若有效再买不迟。”
药熬好了,黑乎乎一碗。夏侯处信端起碗,看着碗面上自己枯瘦的倒影,忽然想起那场大病的梦。他一咬牙,灌了下去。
药效平平。咳嗽好些了,但没断根。大夫复诊时委婉提醒:“大人,药引分量不足,药力便打折扣。”
夏侯处信盯着药方,手指在那句“白酒三斤”上敲了敲:“这样,先按一斤半的量配。若好些了,再慢慢添。”
于是变成了一斤半。药还是那药,夏侯处信却觉得自己亏了——明明可以只用一斤的,现在多花了半斤的钱。
喝药成了他每日的酷刑。不是怕苦,是心疼钱。每喝一口,心里就在算:这一口值五文钱,这一口值八文……有次他手抖洒了几滴在桌上,竟下意识用手指去蘸,送进嘴里。
这一幕被送茶水的小厮看见了。小厮退出去后,在厨房当笑话讲:“咱们老爷喝药,一滴都舍不得浪费,还舔手指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厨娘、杂役们哄堂大笑。这笑话长了腿,从后院传到前院,从夏侯府传到衙门,最后整个荆州官场都知道了:夏侯长史喝药舔手指。
同僚们当面不提,背地里却摇头:“夏侯兄这是何必?他一年俸禄加冰敬炭敬,少说也有千两,竟计较这几滴药钱。”
这话传到夏侯处信耳中,他正在喝当日的药。闻言手一颤,药碗差点翻了。他看着碗里黑黢黢的药汁,忽然觉得嘴里发苦——不是药的苦,是另一种说不清的苦。
那晚他失眠了。月光透过窗纸,照在床头的药罐上。他起身打开罐子,酒味混着药味扑面而来。他想起小时候,家里穷,母亲病了舍不得抓药,硬扛着,后来一场风寒就要了命。母亲临终前拉着他的手说:“信儿,以后有钱了,别学娘,该花的要花……”
可他现在有钱了,为什么还是舍不得?
不是舍不得药,是他心里有个洞,再多钱也填不满。那洞是早年的贫苦凿出来的,岁月流逝,洞口却越来越大。他往里填银子,填绸缎,填田产地契,可洞还是洞,呼呼地透着冷风。
第二天,夏侯处信做了一件让所有人惊讶的事:他让管家去买足了剩下的白酒,又加了两味滋补的药材。药钱比原先多了三成。
夫人又喜又忧:“老爷想通了?”
夏侯处信没回答。他只是每天按时喝药,不再算每一口值多少钱。说也奇怪,心态变了,药效似乎也好了,咳嗽很快止住了。
病愈后第一次上衙,同僚们纷纷道贺。有关系好的打趣:“夏侯兄如今喝药,可不舔手指了吧?”
众人大笑。夏侯处信也笑了,笑着笑着,却叹口气:“不舔了。想通了,药是治病的,不是算计的。人生有些账,越算越亏。”
这话说得平淡,却让在座的人都静了静。他们忽然想起,夏侯处信这些年虽然吝啬,却从不贪赃枉法,该他出的公务花费,一文不少;下属有难处求助,他嘴上埋怨,最后总会帮一把。
原来他的吝啬,只苛待自己。
那年冬天,夏侯处信主动请缨去巡视江堤。天寒地冻,他看见民夫们穿着单衣在寒风中劳作,嘴唇都冻紫了。回衙后,他默默捐出三个月俸禄,给民夫们添置冬衣。
师爷劝他:“大人,这不在公务开销内,您何必……”
“我少穿两件新衣就有了。”夏侯处信摆摆手,“人冻病的滋味,我尝过,不好受。”
这话很轻,却重重落在许多人心里。
夏侯处信后来官至刺史,依然节俭,但不再苛刻。该花的钱,他花得痛快;不该花的,一分不出。有人问他转变的原因,他总说:“那年喝药舔手指,舔明白了一件事:人活一世,省该省的,花该花的。若反过来,才是真亏。”
他死时很平静,遗嘱简单:积蓄一半捐给州学,剩下的子孙平分。葬礼按他生前交代,简朴但不寒酸。
送葬那日,当年那个看见他舔手指的小厮已经成了管家。他在灵前烧纸时轻声说:“老爷,您后来喝药,再没洒过一滴。”
其实洒过。有次夏侯处信喝药时,窗外飞过一只小鸟,他看得入神,药洒了半口。他看了一眼,笑笑,继续喝完了剩下的。
那半口药值几文钱?他不知道,也不算了。因为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能安然看着小鸟飞过,能不为半口药心惊肉跳,这份从容,比多少钱都珍贵。
只是这感悟,来得有些晚。好在终究是来了。
人这一生最大的吝啬,往往是对自己的过度苛责。夏侯处信舔掉的不只是药汁,更是心里那点对自己的宽恕。当他终于明白,有些“浪费”是活着的温度,有些“节省”是生命的冻伤,他才真正开始享用自己的人生。
节俭是美德,但当节俭变成束缚灵魂的锁链时,松开手,不是失去,而是获得——获得坦然,获得从容,获得那份“该省则省、该花则花”的智慧与自由。
6、柳庆:一撮盐照见的囚笼
广州录事参军柳庆有个习惯:所有东西必须放在眼皮底下。
他的卧房像个杂货铺——书案左边堆着米袋,右边码着盐罐,床底下塞着油瓶,连笔墨纸砚都放在枕边。同僚笑他:“柳参军这是把官仓搬回家了?”他总板着脸:“自己的东西,自己看着踏实。”
这习惯源于三年前一场变故。那时他在边镇当差,粮草被偷,全军饿了三日。虽然最后查实是督粮官贪污,但柳庆从此落下了心病:他不再相信任何人,觉得谁都可能偷他的东西。
奴仆阿福跟了柳庆五年,是个老实人。这日晌午,柳庆在衙门处理公文,阿福在厨房做饭。盐罐见了底,阿福犹豫再三,还是溜进老爷卧房——他知道那里有盐。
推开房门,阿福愣住了。房间里东西多得几乎无处下脚,盐罐就在床脚,敞着口。他小心地走过去,用手指捏了一小撮,真的只是一小撮,刚够炒完那盘青菜。
“你在干什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炸雷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柳庆不知何时回来了,站在门口,脸色铁青。
阿福手一抖,盐洒了些在地上。他慌忙跪下:“老爷,厨房没盐了,菜……”
“偷东西!”柳庆的眼睛红了。他冲过来,一把夺过盐罐,仔细看了看存量,又盯着地上那点盐渍,呼吸越来越重。
那撮盐在他眼里不断放大——放大成边镇丢失的粮草,放大成饿得奄奄一息的士兵,放大成他这些年的提心吊胆。他转身抄起门闩:“伸手!”
阿福颤抖着伸出手。
门闩重重落下,一下,两下,三下……阿福的手心很快皮开肉绽,血混着之前沾的盐粒,疼得他浑身发抖,却咬紧牙不敢出声。
柳庆打累了,扔掉门闩,指着门外:“滚!别让我再看见你!”
阿福磕了个头,捂着血肉模糊的手退出去。血滴了一路,从卧房滴到院门。
柳庆关上门,背靠着门板喘气。他看着地上的盐渍和血点,忽然觉得恶心。他蹲下身,想擦掉那些痕迹,手指触到血,粘稠温热。
就在这时,他看见血泊里有一点白色——是粒盐。血把它泡得发红,像颗小小的眼睛,盯着他。
柳庆猛地站起来,冲出门去。
阿福还没走远,正靠着巷口的墙喘气。柳庆跑到他面前,看见那只手已经肿得像馒头,血还在往外渗。
“去医馆。”柳庆的声音有些哑。
阿福摇头:“老爷,我没事……”
柳庆不由分说,拽着他往医馆走。老大夫清洗伤口时,阿福疼得冷汗直冒,却一声不吭。柳庆站在旁边,看着那翻开的皮肉,看着大夫撒上药粉,看着阿福苍白的脸。
“为何不辩解?”柳庆忽然问。
阿福低着头:“是我拿了盐。”
“只是一撮盐。”
“老爷的东西,一撮也是偷。”
柳庆说不出话了。他付了诊金,又塞给阿福一些钱:“养好伤再说。”
那晚柳庆的卧房第一次亮灯到深夜。他坐在乱七八糟的杂物中间,看着满屋的东西——三袋米,五罐盐,十斤油,还有各种零零碎碎。他忽然想起,阿福的工钱,一年也不过两袋米的价值。
而他为了一撮盐,差点毁了阿福一只手。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像只守着自己谷仓的老鼠,对谁都龇牙咧嘴;像个囚徒,把自己关在这间堆满东西的牢房里。
“我到底在怕什么?”他问空荡荡的房间。
没人回答。只有油灯噼啪响了一声。
第二天,柳庆做了一件让所有仆役惊讶的事:他把卧房里的米粮油盐全部搬到了厨房,只留下一句:“以后公用,按需取用。”
然后他去了阿福的住处。阿福的手裹着厚厚的布,正艰难地生火煮粥。柳庆蹲下身,接过柴火:“我来。”
火生起来了,映着两个人的脸。柳庆看着跳动的火焰,轻声说:“三年前我在边镇,因为粮草被偷,饿死了七个兵。有个才十七岁,死前一直喊娘。”
阿福静静听着。
“我总梦见他们,梦见他们问我:‘柳参军,我们的粮呢?’所以我拼命看着自己的东西,觉得看住了,就不会再丢,就不会再有人饿死。”柳庆苦笑,“可我看住了盐罐,却差点打死一个活生生的人。”
粥煮好了,冒着热气。柳庆盛了一碗,递给阿福:“你说,哪个更值钱?一罐盐,还是一只手?”
阿福捧着碗,热气熏着眼睛:“老爷,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可有些人一直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把现在也过成了牢笼。
柳庆后来慢慢变了。他依然仔细,但不苛刻;依然节俭,但不吝啬。有次衙门仓库丢了一袋米,下属战战兢兢来报,柳庆却摆摆手:“查清楚就好,不必过度责罚。一袋米,总比不上一个人的良心重要。”
这话传开,同僚们都说柳参军转了性。只有阿福知道,老爷不是转了性,是终于从三年前那个饿死人的边镇,走出来了。
年终,柳庆给所有仆役加了工钱。给阿福时,他多放了一小袋盐:“这是赔你那撮盐。”
阿福笑了:“老爷,那撮盐早就不疼了。”
疼的是心里那道坎。好在,迈过去了。
柳庆的卧房后来清爽了许多。除了书籍和必要的用品,再没有堆积如山的食物。有次新来的仆役好奇:“老爷以前真把米盐放屋里?”
柳庆正临窗练字,闻言笔顿了顿,在宣纸上留下一个墨点。他看了看,没扔掉那张纸,反而在旁边题了一行小字:
“囚物者终为物囚,释怀处方得自在。”
窗外阳光正好,照得满室亮堂。那罐曾引发风波的盐,如今就放在厨房最显眼的地方,谁需要,自己取。
这才是它该在的地方——为人所用,而不是把人心变成看守它的狱卒。
我们守护的究竟是身外之物,还是自己内心的恐惧?柳庆用一屋子杂物筑起高墙,防的是想象中的贼,困住的却是真实的自己。当一撮盐的价值被无限放大,人性的温度便随之冰冷。真正的拥有,从不是死死攥在手心,而是学会在适当的时候松开手——松开那些因过往创伤而紧握的拳头,松开那些因莫名恐惧而建立的藩篱。因为人生最珍贵的,从来不是我们守住了多少东西,而是我们释放了多少自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7、夏侯彪:被洁净吞噬的人
夏侯彪爱干净,爱到成了病。
他的宅子一尘不染,餐具要用沸水煮三遍,食物稍有变色便整盘倒掉。最奇的是,他吃东西从不动最后一口——他说“下面有虫”。同僚宴饮,他自带碗筷;夏日聚会,他坐得离食案三尺远。
下人们私下叫他“夏侯净”。在他手下当差,第一要义不是勤快,是洁净。有个丫鬟端茶时手指碰到了杯沿,夏侯彪当场摔了杯子,罚她洗了三天庭院。
这年夏天格外炎热。夏侯彪宴请几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厨房准备了上好的炙肉。肉刚端上来,门房来报有急件,夏侯彪起身去前厅处理。
香气飘满花厅。仆人阿贵站在廊下,他已经两天没吃过正经饭了——夏侯彪嫌他前日扫地扬了灰,罚他三餐减半。此刻那盘油光发亮的炙肉就在眼前,阿贵的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
他看看四周,没人。鬼使神差地,他飞快地伸手捏起最小的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香在口中炸开。阿贵还没来得及咀嚼,就听见脚步声——夏侯彪回来了。
四目相对。阿贵满嘴是肉,吐也不是咽也不是。夏侯彪的目光从他鼓起的腮帮子移到那盘肉,又移回他脸上。
“你吃了什么?”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
阿贵“噗通”跪下,想说话,肉却卡在喉咙里。他费力地咽下去,磕头如捣蒜:“老爷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
客人们面面相觑。为了一块肉,至于吗?
夏侯彪没发火。他甚至笑了笑,走到食案前,盯着那盘肉看了会儿,又抬头看看房梁——那里有几只苍蝇在飞。
“去,”他对另一个仆人说,“捉只苍蝇来。”
仆人愣着不动。
“快去!”夏侯彪的声音陡然拔高。
苍蝇捉来了,在纱笼里嗡嗡乱撞。夏侯彪接过笼子,走到阿贵面前:“你不是饿吗?吃了它。”
满堂死寂。阿贵惊恐地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吃下去,让肉和苍蝇一起吐出来。”夏侯彪蹲下身,与阿贵平视,“我的东西,就是喂了虫,也不能进你这种人的肚子。”
有客人想劝:“夏侯兄,不过是一块肉……”
“这是一块肉的事吗?”夏侯彪转头,眼睛发红,“这是规矩!今天他敢偷肉,明天就敢偷银!今天我能忍,明天这家还成什么样子?”
他转回阿贵,打开笼子,捏出那只挣扎的苍蝇:“张嘴。”
阿贵拼命摇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我数三声。一、二——”
阿贵闭上眼睛,张开了嘴。苍蝇被塞进去,翅膀在喉咙口扑腾。他一阵干呕,早上喝的稀粥混着刚咽下的肉,全吐在了地上。
污秽满地。夏侯彪看着那摊呕吐物,忽然也感到一阵恶心。他后退两步,用手帕捂住口鼻:“收拾干净,滚出去。”
阿贵被拖走了。宴席不欢而散。客人们告辞时,看夏侯彪的眼神都带着疏离。
夏侯彪一个人坐在狼藉的花厅里。仆人正在清洗地面,水声哗哗。他盯着地上那块被吐出来的肉,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事。
那时他还是个孩子,家里穷。有次饿极了,他偷了邻居晒的番薯干,被母亲发现。母亲没有打他,只是带着他去邻居家磕头赔罪。回来后,母亲做了顿野菜粥,说:“彪儿,人穷不能志短。偷来的东西,吃了也不香。”
他记住了。后来他发奋读书,考取功名,有了今天的家业。可不知从何时起,对“洁净”的执着取代了当年的志气,对“规矩”的苛求掩盖了最初的是非。他防着所有人,觉得谁都会偷他的东西,就像当年他偷番薯干一样。
“老爷,”管家小心翼翼地问,“阿贵怎么处置?他烧得厉害,吐完就昏过去了。”
夏侯彪回过神:“请大夫。”
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请大夫。”夏侯彪站起来,“用我的钱。”
大夫来了,说是急火攻心加上惊吓,开了安神的药。夏侯彪去下人房看了一眼——阿贵躺在床上,脸色蜡黄,偶尔抽搐,嘴里还念叨着“苍蝇”。
那晚夏侯彪失眠了。他反复洗手,洗到手都皱了皮,还是觉得脏。不是手上的脏,是心里的脏。
第二天,他去了趟集市,买了只烧鸡,亲自送到阿贵床前。
阿贵吓得直往后缩。
“吃吧。”夏侯彪把烧鸡放在床头,“干净的,我买的。”
阿贵不敢动。
夏侯彪撕下一条鸡腿,自己咬了一口,又递过去:“你看,没毒。”
阿贵颤抖着接过,咬了一小口,眼泪忽然就下来了。
“哭什么?”夏侯彪问。
“老爷……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不是你的错。”夏侯彪看着窗外,“是我的错。我把你们都当成了贼。”
他在阿贵床边坐了很久,久到阳光从东窗移到西窗。出门时,他对管家说:“从今天起,下人的三餐加一成。月钱按时发,不得克扣。”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管家愣住:“老爷,这开销……”
“我省一顿宴席就有了。”夏侯彪摆摆手。
改变是缓慢的。夏侯彪还是会煮餐具,但不再煮三遍;还是会挑剔食物,但不再说“下面有虫”。有次宴客,他夹了最后一口菜,客人惊讶地看着他。
他笑笑:“试试,味道不错。”
那只被强迫吞下的苍蝇,成了宅子里谁也不敢提的禁忌。但阿贵痊愈后,夏侯彪把他调到了书房,做些轻省活计。有次阿贵整理书卷时,发现一本书里夹着张泛黄的纸,上面是稚嫩的笔迹:“人穷不能志短。”
他拿去问夏侯彪。夏侯彪看了很久,轻声说:“这是我娘教我写字时,让我抄的第一句话。”
“那……现在呢?”
“现在?”夏侯彪把纸仔细抚平,夹回书里,“现在我知道了,人富了,更不能心窄。”
阿贵似懂非懂。但他发现,老爷虽然还是爱干净,书房里却多了些烟火气——有时是半块点心,有时是一壶温茶,都是给整理书籍的人备的。
夏去秋来,一场雨后,夏侯彪在庭院散步。看见地上有只湿了翅膀的苍蝇在挣扎,他蹲下身,用树叶轻轻把它拨到干燥处。
管家在一旁看见,惊讶得说不出话。
夏侯彪起身,拍拍手上的灰:“活着都不容易。”
是啊,活着都不容易。无论是人,是苍蝇,还是那个被自己的洁癖困了半生的夏侯彪。好在,他终于开始从那座名为“洁净”的囚笼里,试着走出来了。
虽然每一步,都还带着过去的影子。
执念是最深的牢笼,我们往往在清扫外界时,却让自己的内心落满尘埃。夏侯彪用“洁净”筑起高墙,防的是想象中的污秽,困住的却是真实的人性。当他强迫他人吞下苍蝇时,其实吞下畸形执念的正是他自己。真正的洁净不在碗碟是否煮沸三遍,而在心是否能容下一粒尘埃;真正的体面不在食物是否完美无瑕,而在对待他人时是否留有尊严。人生最大的修行,是学会与不完美和解——包括这个世界,也包括自己。
8、郑仁凯:一双鞋看透的“聪明”
密州刺史郑仁凯,在官场有个雅号:“郑诸葛”。不是夸他神机妙算,是讽他总爱耍些小聪明,还自以为得计。
这日清晨,郑仁凯正在后堂用早饭,小厮阿竹耷拉着脑袋进来:“老爷,鞋……鞋又破了。”
阿竹才十四岁,是郑家老家穷亲戚的孩子,送来当差混口饭吃。脚上那双布鞋早就开了口,大脚趾探头探脑,用麻绳绑了又绑。
郑仁凯瞥了一眼,继续喝粥:“知道了。”
阿竹站着不动,眼里有期盼——前个月老爷也是这么说的,后来赏了双旧鞋,虽然大两号,总比破的强。
“去吧。”郑仁凯摆摆手,“阿翁为你设法。”
阿竹欢天喜地走了。郑仁凯喝完最后一口粥,抹抹嘴,心里开始盘算。买新鞋?一双好布鞋要五十文,够他喝三天好茶了。把旧鞋补补?那还得找鞋匠,工钱另算。
正琢磨着,门房老赵来报,说有客到访。郑仁凯起身时,注意到老赵脚上那双鞋——半新的千层底,鞋帮子还扎实。
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送客时,郑仁凯特意叫老赵跟着。走到前院那棵老槐树下,郑仁凯忽然驻足,指着树梢:“咦,那啄木鸟窝里,是不是有雏鸟?”
众人抬头,果然看见个树洞,隐约有雏鸟叫声。
“老赵,”郑仁凯和颜悦色,“你上去瞧瞧,若有雏鸟,取下来我瞧瞧——听说啄木鸟雏能入药。”
老赵五十多了,爬树?他看看自己身上的门房长衫,又看看那高耸的槐树,面露难色。
“放心,我给你看着。”郑仁凯拍拍他肩膀,“脱了鞋,好爬些。”
老赵犹豫了一下,还是脱了鞋——那双半新的千层底整整齐齐摆在树下。他笨拙地抱住树干,一点一点往上蹭。
郑仁凯朝阿竹使了个眼色:“去,把鞋拿给老赵,让他放怀里,别掉了。”
阿竹懵懵懂懂,拿起鞋跑到树下,仰头喊:“赵伯,鞋!”
老赵正爬得吃力,低头一看,阿竹举着鞋。他刚想说“放树下就行”,郑仁凯在那边催促:“快些!鸟儿要飞了!”
老赵只好伸手,阿竹踮脚把鞋递上去。接过鞋的瞬间,老赵忽然明白了什么——刺史老爷这是要贪他这双鞋!
可已经晚了。他人在树上,鞋在手里,上不上、下不下。
郑仁凯在底下喊:“把鞋先扔下来,别碍事!”
老赵苦笑,把鞋扔了下去。郑仁凯使个眼色,阿竹赶紧捡起,抱在怀里。
“继续爬啊!”郑仁凯仰着头。
老赵看着光溜溜的脚板,再看看高高的树,忽然没了力气。他慢慢滑下来,脚底板被树皮磨得生疼。
落地时,郑仁凯已经背着手往厅里走了,丢下一句:“既爬不上去就算了。阿竹,鞋你暂且穿着,莫弄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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