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廉俭二

作品:《太平广记白话故事

    1、阳城:心归处


    阳城在道州做刺史时,城里官仓从未积攒过什么财物。他常说:“够用的便是富足。”自己身上穿戴用度,只求整洁实用,但凡有多余的,转眼便送了人。


    一日午后,阳城在衙署后院梧桐树下读书,幕僚陈苌轻步走来。这陈苌摸准了阳城的脾气——每逢月初发俸禄那几日,总要在衙门口“巧遇”刺史,说些“这月钱帛成色真好”、“铜钱铸得格外精致”的奉承话。阳城听了便笑,顺手将刚领的俸钱分他一半:“既然你喜欢,便拿些去。”陈苌连声道谢,袖着钱心满意足地走了。衙中老吏看在眼里,摇头轻叹:“使君这般散财,家中妻儿如何度日?”


    这话很快传到阳城耳中。他只是摆摆手,继续批阅公文。到了寒冬,刺史府后院的炭筐总是早早见底。妻子将旧衣翻出来絮了又絮,七岁的儿子望着邻家孩童手中的糖葫芦,咽了咽口水,却没开口。


    腊月二十三,祭灶日。阳城从州学巡视回来,见妻子正对着一袋米发愁——那是县里农户感念他减免赋税,悄悄放在门房的。他想了想,唤来老仆:“抬去西市,换钱买三十斤粗炭,余下的换成粟米,给狱中囚犯添顿热饭。”妻子欲言又止,最终只是为他紧了紧褪色的披风。


    真正让道州百姓动容的,是次年春天的事。阳城奉命进京述职,家中实在凑不出像样的盘缠。夫人翻箱倒柜,找出一只陪嫁的木枕、一床新婚时的布被,犹豫着问:“这两件…可还当得些钱?”阳城眼睛一亮:“正愁没有由头!快拿去当铺。”


    当铺掌柜认得刺史夫人,惊得连连摆手。阳城却亲自上门,将木枕布被放在柜上:“此枕伴我读书十年,此被伴我安寝十载,温暖实在,至少值五万钱。”消息传开,百姓围在当铺外,有人红了眼眶。不到半日,一位绸缎商捧着木枕布被送回府衙:“使君清廉,我们不能让您当掉这些。”再看那布被,破处已被细细补好,木枕也擦得发亮。


    阳城抚着温润的枕木,良久无言。次日启程,城门内外站满了百姓,他们手里捧着鸡蛋、粗饼、草鞋…阳城什么都没收,只对众人深施一礼。


    三年后,阳城离任道州。出城那日,送行的人从城门排到十里长亭。有人看见他的行囊——还是那只木枕,那床布被。陈苌也在人群里,手中攥着一个布包,里面是他这些年从阳城处得的钱财,分文未动。他想上前,终究没有挪步,只对着远去的马车深深一拜。


    马车里,阳城闭目养神。妻子轻声问:“这些年…可曾后悔?”他睁开眼,掀起车帘一角——道州城郭渐远,山川田野在春光里舒展。“你看,”他说,“这满城炊烟,可比钱帛好看多了。”


    木枕随车颠簸,发出细微的声响,像极了那些年在州学里,学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真正的富足不在库房充盈,而在心无挂碍。能舍浮财者,得的是人间真情;能守清贫者,守的是心中明月。这世间最重的行囊,往往空无一物;最远的路途,终究归向初心。


    2、郑余庆:一席葫芦宴


    郑余庆官居宰相时,以清廉俭朴闻名长安。朝中同僚皆知,这位老相国家中待客,从来只有清茶三盏、素饼两盘。但没人敢轻视——他历经四朝,德高望重,连皇帝都敬他三分。


    元和七年春分,郑府突然发出十几份请柬,邀朝中要员及亲朋“会食”。接到帖子的人无不惊讶:郑相这是要破例设宴?有人猜测是皇帝赐了珍馐,有人传闻郑家得了海外奇珍,更有人说老相国晚年转性,要风光一回。


    次日清晨,受邀者皆早早登门。郑余庆却迟迟未出,只让管家奉上清茶。众人在花厅等候,从晨光熹微等到日上三竿,腹中渐渐空鸣。新晋的兵部侍郎低声对邻座嘀咕:“相国府的宴,莫非要从早吃到晚?”御史中丞捋须猜测:“听闻岭南进贡了八宝珍禽…”


    近午时,郑余庆方缓步而出。寒暄片刻,他忽然唤来管家:“去厨房传话——烂蒸去毛,莫拗折项。”声音不大,满堂皆闻。


    宾客们交换眼神,都从对方脸上看出笑意。这话分明是料理鹅鸭的讲究!看来今日真有口福。几位素知郑余庆节俭的官员,此时也动摇起来:或许相国真要宴客,毕竟这架势做不得假。


    又过两刻钟,仆人们抬着大食案鱼贯而入。酱醋碟子摆开,香气确实清新——是上好的镇江醋配着新磨的芝麻酱。众人正襟危坐,等着看那“烂蒸去毛”的佳肴。


    食罩揭开。


    每人面前,一碗粟米饭,金黄饱满;一只蒸葫芦,对半剖开,热气袅袅。再无他物。


    满堂寂静。有人筷子悬在半空,有人悄悄揉了揉眼睛。郑余庆却已举箸,夹起一块葫芦,蘸了酱醋,送入口中细细咀嚼。他吃得专注从容,仿佛在品山珍海味。


    宾客们这才陆续动筷。粟米饭粗糙,咽下去有些拉喉咙;蒸葫芦清淡,即便蘸了酱醋,也还是葫芦味。兵部侍郎吃了两口便放下筷子,却见对面的老尚书吃得津津有味,连葫芦瓢里的软瓤都刮得干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郑余庆吃完自己那份,抬眼环视众人:“如何?”声音温和。


    一位年轻官员鼓起勇气:“相国…今日之宴,实在特别。”


    “特别在何处?”郑余庆问。


    “这…葫芦本是寻常之物。”


    “寻常之物,便不能待客么?”老相国放下筷子,“今日请诸位来,正是要尝这‘寻常’。诸位可知,关中春旱,粟米市价已涨三成?可知这葫芦,在灾年是救命的粮?”


    他站起身,走到厅堂门口,指着院中那架还未抽芽的葫芦藤:“去年大旱,长安城外农户以此物掺糠度日。如今春播在即,国库虽拨了种子,但若朝中人人食必鹅鸭、饮必琼浆,这笔开销,又能换多少农具种子?”


    满堂肃然。那位最先放下筷子的兵部侍郎,默默重新端起碗,将剩下的粟米饭吃得一粒不剩。


    宴后,郑余庆送客至大门。那位老尚书走在最后,忽然转身长揖:“谢相国教诲。”郑余庆扶起他,只说了一句:“滋味在心头,不在舌尖。”


    月余后,长安官员间兴起一股俭朴之风。有人发现,兵部侍郎家的宴席,主菜变成了一道“相国葫芦”——照着那日的做法,只是多了几片香菇提鲜。而郑余庆本人,依旧每餐一饭一菜,逢人便说:“够了,很好了。”


    多年后,郑余庆病逝。整理遗物时,家人发现他书房抽屉里,收着一只风干的葫芦瓢,上面刻着极小的字:“饱食当念饥人,暖衣勿忘寒者。”


    那日宴席上的宾客,有人后来成了宰相,有人外放为官。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宴客时总会在菜单留一行小字:“另备相国饭一份。”——不过是一饭一葫芦。但吃过的人都明白:这一席最简单不过的滋味,嚼透了,便是半生为官的道理。


    世间至味,不在山珍海味,而在知足常乐;人间盛宴,不需玉盘珍馐,只需心怀苍生。真正的待客之道,是奉上一颗赤诚心;真正的处世之智,是懂得寻常日子里的深味。一饮一啄,可见天地;一粥一饭,能照人心。


    3、郑浣:一张饼皮见人心


    郑浣任河南尹时,已是朝野皆知的清俭之人。府邸简朴,三餐不过两蔬一饭,幕僚私下称他“郑素公”。这年春末,门房来报,说有覃怀来的远亲求见。


    来人是郑浣堂兄的孙子,叫郑孙。三十出头模样,皮肤黝黑,手掌粗粝,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麻布衣,行揖礼时动作有些笨拙,腰带系得古板——完全是乡下农人的做派。郑浣在正堂见他,几个儿子和仆役躲在屏风后偷看,窃窃私笑。


    “叔公见谅,”郑孙说话直来直去,“孙儿在家种了十年地,勉强糊口。这回进城,不是来打秋风的。”


    郑浣仔细打量他。这年轻人眼神干净,指甲缝里还留着泥土的痕迹,但脊梁挺得笔直。


    “那所为何事?”


    郑孙深吸一口气:“我在本乡当了十年百姓,知道民间疾苦。若能补个县尉的缺,定能为乡亲们做些实事,也算是……光耀门楣。”说完脸有些红,显然不惯说这些话。


    郑浣沉吟片刻。他平生最厌走关系、托门路,但眼前这年轻人确是个实诚的庄稼人。若真能做个体恤民情的小官,未尝不是好事。


    “你且住下,”郑浣道,“容我想想。”


    郑孙便在偏院住下。每日天不亮就起床,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看见花匠修枝便去搭手,遇见厨娘担水主动接过扁担。郑浣暗中观察了几日,心里已有七八分认可。


    五日后,郑浣动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清誉,给当地郡守写了封荐书。消息传来时,郑孙正在后院帮马夫铡草,听到自己真能当上县尉,愣了半天,铡刀差点割了手。


    赴任前一日,郑浣设家宴为郑孙饯行。说是家宴,也不过比平日多了两道菜:一道清蒸鲢鱼,一笼新蒸的麦饼。在座的除了郑浣的儿孙,还有几位在京任职的甥侄。


    烛光下,郑孙换上了一身新裁的细布袍——是郑浣让夫人赶制的。他坐在客位,神情有些局促。仆役端上蒸饼,热气腾腾,麦香扑鼻。


    众人动筷。郑浣注意到,郑孙拿起饼后,用手指仔细地撕去饼皮,将那层烤得微黄酥脆的外皮堆在碟边,只吃里面柔软的部分。


    席间突然安静下来。


    郑浣放下筷子:“你这是做什么?”


    郑孙抬头,还没意识到问题:“回叔公,这饼皮……有些硬,侄孙吃不惯。”


    “饼皮与饼心,不都是粮食?”郑浣声音不高,却让整个饭厅鸦雀无声,“我平生最恨浮华奢靡之风,总想恢复淳朴俭约的世风。看你双手老茧、衣着朴素,本以为你深知稼穑艰难,怎么……”他顿了顿,一字一句道,“怎么比那些权贵家娇生惯养的子弟还要讲究?”


    郑孙的脸刷地白了。


    郑浣伸出手:“把你扔掉的饼皮给我。”


    满桌人屏住呼吸。郑孙颤抖着手,将碟子推过去。郑浣拈起一片饼皮,当众细细吃完,又一片,再一片。咀嚼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知道这一张饼要多少麦子吗?”郑浣看着郑孙,“你知道多少农人忙完春耕,晚饭只是一碗稀粥配半块杂面饼吗?县尉虽是小官,却是百姓的父母官。若连一张饼皮都要挑剔,将来如何体恤那些连饼皮都吃不上的人?”


    郑孙站起来,深深一揖倒地,长久没有起身。肩头微微颤抖。


    次日清晨,郑孙背着行囊来辞行。郑浣送他到门口,递过一个包袱:“里面是几件旧衣,还有……一袋麦种。”


    郑孙打开包袱,最上面整整齐齐放着三张饼——是昨晚剩下的蒸饼,饼皮完好。


    “路上吃。”郑浣拍拍他的肩,“记住,为官者吃的每一口饭,都是百姓的血汗。味道不在精细,在良心。”


    三年后,覃怀传来消息:新县尉郑孙督修水渠,与农人同吃同住,晒得比百姓还黑;断案公平,乡人称他“饼皮县尉”——据说他审案时公案上总放着半块饼,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根本。


    郑浣听到这些,只是微微点头。那日午后,他独自在书房吃午饭:一碗粟米饭,一碟青菜,还有半张蒸饼。他慢慢吃着,连饼皮上的每一粒芝麻都没有放过。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斑白的头发上。这位以俭素闻名朝野的老人忽然想起多年前,自己刚中进士时父亲说的话:“儿啊,官越大,越要记得自己从哪里来。记住这个,比读多少圣贤书都管用。”


    窗外传来卖饼的吆喝声,悠长朴实,穿过半个长安城。


    俭朴不是吝啬,是懂得敬畏;本色不是粗陋,是守住根本。撕掉一张饼皮容易,撕掉与土地的联系却会让人失了根基。世间最珍贵的滋味,从来不在精烹细作里,而在那一口不忘初心的粗茶淡饭中。为官为民,做人做事,看得见一粒米的不易,才担得起万民的重托。


    4、文宗:一巾见家风


    唐文宗李昂即位之初,长安城正流行一种轻薄华丽的纱縠绫罗头巾。达官显贵、宫中内侍,人人以戴此巾为荣,一时间,这种奢靡之风从宫内蔓延到宫外。


    这日朝会,文宗望着殿下百官,忽然开口:“传朕口谕:自今日起,两军中尉、诸司使、内官人等,一律不得着纱縠绫罗巾。”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殿安静下来。宦官首领们面面相觑,几位刚托人从江南采买此巾的大臣,更是暗自叫苦。


    谕令很快传遍京城。起初还有人观望,可见皇帝自己先换上了朴素的葛巾,宫中用度也裁减了三成,便知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唯独驸马都尉韦处仁,心里有些别样想法。


    韦处仁娶了文宗的妹妹,出身河东韦氏,本是清流门户。可自从当了驸马,往来应酬多了,渐渐觉得自己的衣着配不上这身份。这日他要进宫面圣,临行前犹豫再三,还是让仆人取出了那顶夹罗巾——外层是细罗,内衬软绸,边角用银线绣着暗纹,阳光下隐隐流光。


    “陛下正在后苑赏荷。”内侍引他穿过长廊。


    荷塘边,文宗一身常服,正俯身看一株并蒂莲。听见脚步声,他回过头,目光在韦处仁头巾上停留了一瞬。


    韦处仁连忙行礼。文宗抬手让他起身,语气平和:“今日怎有空来?”


    “臣得了一方好砚,特来进献。”韦处仁呈上礼盒,心里却有些忐忑——皇帝似乎多看了他的头巾两眼。


    文宗打开盒子,看了看那方端砚,点点头,却放在了一旁。他走到廊下,示意韦处仁也坐。


    “处仁啊,”文宗忽然说,“当年选你为驸马,看中的就是韦氏家门清素。你祖父韦贯之,一生布衣蔬食;你父亲韦濂,一双朝靴穿三年。怎么到了你这里……”


    他顿了顿,指向韦处仁头上的夹罗巾:“这样的巾服,其他皇亲国戚要戴,随他们去。你,不必学这个。”


    韦处仁的脸腾地红了。他这才明白,皇帝那一眼不是欣赏,是失望。


    “臣……知错。”他站起身,深深一揖。


    “坐下吧。”文宗语气缓和了些,指着荷塘,“你看这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世人爱它,爱的就是这份洁净。韦氏门风,便是你立身的淤泥。若连这份清素都守不住,凭什么让人敬重?”


    韦处仁低头看着自己华贵的锦袍,忽然觉得刺眼。他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咱们韦家没什么传家宝,就‘清白’二字,你守住了,比什么爵位都强。”


    离开皇宫时,韦处仁摘下了夹罗巾,握在手里。回到府邸,他径直走进书房,翻出祖父留下的旧木箱。箱底整整齐齐叠着几件葛布衣,已经洗得发白,却保存得很好。最上面放着一顶普通的黑色幞头,边角已经磨起了毛边。


    他戴上这顶幞头,铜镜里的人,忽然有了几分祖父当年的影子。


    三日后,韦处仁在府中设宴。宾客们惊讶地发现,驸马府的陈设简朴了许多,席间用的都是粗瓷碗碟。更让人议论的是,韦处仁自己戴着一顶再普通不过的布巾,却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从容。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有相熟的勋贵私下问他:“驸马这是何苦?”


    韦处仁只是笑笑:“人活一世,总要知道什么该戴,什么该摘。”


    这话传到文宗耳中,皇帝正在批阅奏章。他放下朱笔,对左右笑道:“韦处仁这块玉,总算擦去浮尘了。”


    那年秋猎,文宗特意点了韦处仁随行。围场上,不少王公大臣依然衣着华丽,唯有韦处仁一身简装。风吹起他朴素的头巾,猎猎作响。文宗在马上看见了,什么也没说,只是弯弓搭箭时,嘴角有一丝笑意。


    多年后,韦处仁外放为官,离京那日,行李只有三车。前来送行的文宗看见车上那些老旧箱笼,忽然问:“那顶夹罗巾呢?”


    韦处仁拱手:“臣把它拆了,罗帛给了城中绣坊,让绣娘们添些家用;银线熔了,打成二十枚长命锁,送给了县学里贫寒子弟。”


    文宗点点头,从自己头上取下那顶戴了多年的葛巾:“这个送你。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但陪朕批过无数奏章,见过黎民疾苦。”


    韦处仁双手接过。葛巾很轻,他却觉得沉甸甸的。


    马车出了长安城,他回头望去,城墙在暮色中渐渐模糊。手中那顶葛巾,在晚风里轻轻飘动,像极了这些年他渐渐明白的道理:最珍贵的冠冕,从来不在头上,而在心里。


    真正的门风不是绫罗堆出来的,是日常言行守出来的;真正的体面不是华服衬出来的,是清白品格赢回来的。人生在世,能自觉摘去浮华的人,才有资格戴上尊严;能坚守朴素初心的人,才配得上岁月馈赠的厚重。一巾虽小,可见天地;一念守正,可定乾坤。


    5、夏侯孜:一衫立朝风


    开成年间的大明宫,每日朝会都像一场无声的较量——较量谁的紫袍绣工更精细,谁的玉带质地更温润,谁的官靴款式更新颖。直到左拾遗夏侯孜出现,用一身粗布衫,打破了这浮华的默契。


    那日晨光微露,夏侯孜像往常一样,穿着那件桂管布衫走向宫门。这种布产自岭南桂州,质地粗厚,颜色是靛蓝染就的深青,洗多了还会发硬。同僚们远远看见他就开始低语:


    “夏侯拾遗这衫子,穿了有三年了吧?”


    “何止,听说他就两件换着穿。”


    “好歹是朝廷命官,这也太……”


    夏侯孜仿佛没听见,步履平稳地走过丹凤门。风吹起他宽大的袖口,露出里面粗布的纹理。


    朝会上,文宗李昂正在听户部奏报江淮水患。当说到灾民“衣不蔽体”时,皇帝的目光扫过殿下群臣的绫罗绸缎,最后落在了夏侯孜身上。


    散朝后,文宗特意留下夏侯孜。


    “夏侯卿,”皇帝指了指他的衣衫,“你这衫子……是否太过粗涩?”


    殿内侍立的宦官们垂下眼睛,心里都为这位拾遗捏把汗。谁知夏侯孜从容一揖:“回陛下,此乃桂管布。布质虽粗,厚实耐穿,可御风寒。”


    “只是御寒?”文宗走近两步,竟伸手摸了摸那布料。粗硬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愣。


    “也是提醒。”夏侯孜抬起头,目光清澈,“臣每日穿着它,便想起岭南织妇日夜纺线的辛苦,想起天下还有许多人穿不上这样的布衣。身为谏官,若自己先忘了民间疾苦,还有什么资格为百姓说话?”


    文宗沉默良久,摆了摆手:“去吧。”


    夏侯孜退下后,文宗在原地站了很久。次日召见宰相时,他忽然问:“左拾遗夏侯孜,可是贞节之士?”


    宰相郑覃回答:“夏侯孜起居俭素,言行一致。朝中皆称其为今之颜回、冉有。”


    “颜冉……”文宗轻声道,“传朕旨意,赏夏侯孜桂管布十匹。”


    消息传开,朝野哗然。更让人惊讶的是,几天后的常朝,文宗竟然也穿了一件桂管布衫——虽然裁剪合体,但那粗布的质地,在龙袍玉带的朝堂上格外醒目。


    “陛下这是……”有老臣瞠目结舌。


    文宗仿佛没看见众人的反应,照常议事。下朝时,他对左右说:“这布衫穿着,批阅奏章时手肘不易滑,倒是实用。”


    皇帝的一句话,胜过千道诏令。不过月余,长安城的桂管布价格翻了五倍。布庄掌柜又喜又愁:“宫中采买,王爷府上订货,连平康坊的歌伎都要扯几尺做件外衫——说是如今最时兴这个!”


    但真正明白的人,买的不是时兴。


    这日大雪,夏侯孜下朝回家。路上看见几个年轻官员聚在廊下,都穿着崭新的桂管布袍,正互相比较谁的做工更精致。


    “我这件是东市刘记的,镶了暗纹!”


    “我的加了狐裘领子,暖和!”


    夏侯孜默默走过。到家后,老仆一边帮他掸雪一边叹气:“老爷,如今满城都学您穿桂管布,可穿的是布,还是面子?”


    夏侯孜脱下外衫,小心叠好——这件已经穿了四年,肘部磨得发白,但他请夫人补了补,继续穿。


    “别人穿什么,为何穿,我们管不着。”他说,“我们只须记得自己为什么穿。”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开成五年春,文宗在麟德殿宴请近臣。席间,他忽然举杯:“众卿可知,如今长安一匹桂管布值多少钱?”


    众人面面相觑。有反应快的答道:“约十贯。”


    “十贯。”文宗放下酒杯,“够关中一户农家半年口粮。朕听说,有些人家为了置办这么一件‘时兴’布衫,竟要节衣缩食数月。”


    大殿里鸦雀无声。那些穿着昂贵桂管布的臣子,纷纷低下头。


    “夏侯卿,”文宗看向坐在末席的夏侯孜,“你那件穿了四年的布衫,今日可穿来了?”


    夏侯孜起身:“回陛下,正穿着。”


    “给诸位看看肘部。”


    夏侯孜抬起手臂,两个补丁清晰可见。针脚细密,用的是同色粗线。


    文宗环视众人:“一件布衫,有人穿的是风气,有人穿的是面子。唯有夏侯孜,穿的是本心。”


    那夜宴散,月光满地。夏侯孜步行回家,粗布衫在春风里微微飘动。路过西市,听见布庄里还有人在讨价还价:“我要最厚的桂管布!听说夏侯拾遗那件就是这种……”


    他笑了笑,继续往前走。衣衫的补丁摩擦发出细响,像极了幼年时,母亲在灯下纺线的声音。


    很多年后,夏侯孜官至宰相。离京赴任那天,行李中依然有那件补了又补的桂管布衫。送行的年轻官员好奇地问:“相国还留着它?”


    “留着。”夏侯孜说,“官越做越大,越需要它提醒我:你从何处来,该往何处去。”


    马车远去,尘土飞扬。那件旧衫静静躺在箱笼最上层,在颠簸中轻轻摩擦箱壁,仿佛还在诉说一个简单的道理:这世上最坚固的衣服,不是绫罗绸缎,是始终如一的初心;最体面的装扮,不是追随潮流,是守住自己的本色。


    潮流易改,本色难移;浮华易逝,初心长存。一件粗布衫能成为朝堂风尚,不是因它本身珍贵,而是因穿着它的人心中有尺、行事有度。真正的榜样力量,从不在于外物模仿,而在于精神传承——当人人都追求外在的形式时,那些坚守内在质地的人,反而成了时代最醒目的坐标。


    6、裴坦:一堂嫁妆见家风


    杨收和段文昌同年拜相,又同样以奢华闻名长安。他们的府邸隔着一条街,却仿佛在暗地较劲——今日杨家宴席用了南海珊瑚屏风,明日段家就摆出西域琉璃盏;杨家的歌伎穿着蜀锦裁的新衣,段家的乐工就奏起新谱的霓裳羽衣曲。


    这年春天,两家终于不必再较劲了——杨收的次女许给了裴坦的长子。裴坦时任刑部侍郎,虽官职不低,却以俭朴着称,与杨、段二人恰成对比。


    婚期定下后,杨府开始了长达三个月的准备。杨夫人亲自监督,嫁妆单子写了三卷:金器一百二十件,银器二百件,玉器五十件,绸缎三百匹……这还不算那些精巧的日常用具——银妆匣、金脸盆、玉柄拂尘,连剔牙的签子都是象牙的。


    “会不会太过了?”杨收某日看着堆积如山的箱笼,难得地问了一句。


    夫人嗔道:“咱们就这一个女儿嫁在京城,难道要让她被裴家看轻?何况段家上月嫁女,那排场你又不是没见。”


    杨收想了想,也是这个理。裴坦虽然官声好,但终究清贫,女儿带些嫁妆过去,日子也好过些。


    婚前三日,嫁妆陆续抬往裴府。长安百姓挤在街边看热闹,整整抬了一天还没完。有人数了数,光抬箱笼的脚夫就雇了八十人。


    最后一抬进门时,裴坦正下朝回来。他在门口站住,看着院子里堆积如山的箱笼,眉头渐渐皱紧。


    “父亲。”长子裴勋匆匆迎来,脸上有喜色也有不安。


    裴坦没说话,径直走向那些打开的箱笼。金碗银碟在夕阳下闪着刺眼的光,绫罗绸缎堆得像小山。他拿起一只金酒壶,又放下;摸了摸那匹据说价值千贯的蹙金绣,手指像被烫到似的缩回。


    “关上。”他对管家说,“全部抬到西厢锁起来,一把钥匙给我,一把给少夫人。没有我的话,谁也不许动。”


    满院仆役愣住了。裴勋张了张嘴,终究没敢说话。


    次日就是婚礼。仪式照常举行,裴坦对杨氏女客客气气,该有的礼数一样不少。只是宴席比预料中简单许多,六菜一汤,酒也只是普通的米酒。杨收心里有些不快,但想也许是亲家俭朴惯了,也没多说。


    三朝回门后,裴坦把儿子和新妇叫到书房。


    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两书架,墙上挂着一幅字:“俭以养德”。裴坦让新妇坐下,自己却站着。


    “孩子,”他的声音很温和,“你进裴家门三日了,觉得裴家待你如何?”


    杨氏女低头:“公婆待儿媳极好。”


    “那裴家的日子,比起杨家呢?”


    杨氏女犹豫了一下:“简朴许多。”


    “是啊,简朴许多。”裴坦走到窗前,“你父亲和我同朝为官,他是宰相,我是侍郎。他年俸比我多三百石,可你知道为什么裴家还能有些积蓄,杨家却月月亏空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不等回答,他继续说:“因为你父亲花一千贯买一匹绣缎时,我在捐五百贯修县学;他宴客用南海鱼脍时,我在给灾民施粥。不是裴家比杨家富有,是裴家知道什么钱该花,什么钱该省。”


    杨氏女的脸渐渐白了。


    “你那些嫁妆,”裴坦转过身,“金器二百斤,值钱吗?值。但放在裴家,是福是祸?若今日我用了一只金碗,明日就有人送十只来;今日我收了一匹绣缎,明日就有人送百匹来。到时候,我是收还是不收?收了,我裴坦还是裴坦吗?不收,送礼的人会怎么想?”


    他走到书桌前,拿起一本账册:“这是裴家十年来的收支。你看这一项——每年捐给孤寡的,占俸禄三成;这一项——资助寒门学子的,占两成。剩下的,才是一家用度。”


    裴坦合上账册,声音低沉:“裴家没什么传家宝,就‘清白’二字。这二字,比千金还重。你那些箱笼,锁在西厢,我不会动。等你想明白了,自己处置。”


    说完,他离开了书房。


    那夜,裴勋在房里叹气。杨氏女却坐在灯下,一直坐到三更。她想起出嫁前母亲的话:“裴家清贫,你多带些嫁妆,免得受苦。”又想起这几日在裴家看到的——婆婆一件衣裳穿三年,公公的朝靴补了又补,但每月初一,管家都会按时给几家孤老送米送油。


    天亮时,她打开自己的妆匣,里面是母亲给的一对金镯。她看了很久,忽然叫来丫鬟:“去请管家。”


    半月后,长安城外新修了三间瓦舍,收容流离失所的妇人孩子。主持此事的乡绅说,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夫人捐的钱,变卖了些金银器皿筹的款。


    又过一月,京畿几个县的学堂收到了新书和纸笔。送东西的人只说,是裴侍郎府上让送的。


    杨收听到这些传闻,起初不信。直到有次在朝房遇见裴坦,他忍不住问:“听说亲家把嫁妆都……”


    “令嫒自己处置的。”裴坦微微一笑,“孩子懂事,裴家之幸。”


    杨收愣在那里,忽然觉得脸上发热。下朝回府,他第一次仔细看了自家的账本,越看眉头越紧。第二天,他撤下了客厅那架紫檀屏风,换上了一幅自己写的字:“量入为出”。


    多年后,裴坦病逝。整理遗物时,儿子在父亲枕头下发现一个小木盒。打开,里面是那把西厢房的钥匙,还有一张字条:“留与孙辈:富贵如浮云,清白是根本。当年一锁,非锁财宝,锁的是心魔。钥匙在此,心锁自开。”


    裴勋捧着木盒,想起父亲常说的一句话:“这世上有两种传家宝:一种是锁在箱子里越传越少的,一种是刻在心里越传越多的。”


    窗外,孙儿们正在院中读书。阳光洒在他们朴素的衣衫上,那朗朗书声,仿佛就是最好的答案。


    真正的家风不是金银堆出来的,是日常言行刻下来的;真正的嫁妆不是箱笼装得下的,是言传身教传得远的。锁住浮华容易,锁住贪念难;守住清贫容易,守住初心难。那些能为了守住清白而推开金山的人,终会发现:他们推开的不是财富,而是囚笼;他们守住的不是贫穷,而是整个家族的脊梁。


    7、温琏:一盏心灯


    幽州城西的温琏,是远近闻名的儒生。他年轻时与后来成为瀛王的冯道交好,两人常在破庙里借着月光读《春秋》,就着一碟盐豆论天下。后来冯道宦海浮沉,温琏则在幽州节度使幕下做了个从事,虽清贫,却守着那点书卷气,不肯随波逐流。


    那年兵乱刚过,城里到处是变卖家当的人。温琏下值回家,见街角蹲着个老汉,面前摆着个黑黢黢的灯架,造型古朴,却满是污垢。他蹲下身摸了摸,入手沉甸甸的,以为是生铁所铸——家里正好缺个烛台,便问价。


    “三百文。”老汉搓着粗糙的手,“老爷,这是祖上传下的,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


    温琏掏出钱袋,数了三百二十文递过去:“天冷了,多二十文买件厚衫。”


    老汉千恩万谢。温琏提着那灯架回家,妻子见了皱眉:“又买这些破烂。”她说的“又”,是指上月温琏花五十文买的缺角砚台,上上月三十文换的旧书箱。


    灯架摆在书房角落,一搁就是半月。直到冬至夜,家里蜡烛用完了,妻子才想起这个“铁家伙”,点上蜡烛支在上面。烛光摇曳,她无意中用手帕擦了擦灯架臂弯处的积灰——


    一道温润的银光露了出来。


    妻子愣住,又擦了几下。更多银光渗出,在烛火下泛着细腻的光泽。她唤来儿女,全家人围着灯架,越擦越亮,最后彻底现了原形:这哪里是铁器?分明是整块银子打造的灯架,工艺精巧,只是年久蒙尘,看起来像铁罢了。


    “爹!这是银子!”小儿子兴奋地叫起来。


    温琏从书卷中抬头,走过来细看。他伸手摸了摸灯架弯曲的弧度,触感冰凉温润,确是上等银器。全家人都看着他,眼里闪着光——这笔横财,足够换座小院,买几亩薄田,从此不必再算计着柴米油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可温琏的眉头却渐渐皱紧了。


    “收起来吧。”他说,“明日我去寻那卖主。”


    “什么?”妻子几乎不敢相信,“咱们是正经买来的,又不是偷抢!”


    “可咱们买时,以为是铁。”温琏坐下,声音平静,“若知是银,会出三百文吗?不会。这等于欺他不知,占了大便宜。非义之财,不可贪。”


    那一夜,书房烛光亮到很晚。温琏对着那银灯架,其实也挣扎过——儿子的冬衣该换了,女儿明年及笄需置办头面,妻子那双手因常年浆洗已裂了口子……可他想起年少时与冯道论“义利之辨”,冯道笑他迂腐,他却说:“今日为小利折腰,明日就会为大富贵屈膝。”


    天刚亮,温琏便提着重新裹好的灯架出门。他在那条街等了整整三天,才等到那卖灯架的老汉。


    “老人家,还认得我吗?”


    老汉眯眼看了半晌,认出他来:“是温先生啊!”


    温琏解开包袱,银灯架在晨光下熠熠生辉。老汉惊呆了,后退两步:“这、这是……”


    “这是您那灯架。”温琏将事情原委道来,“此乃银器,价值不菲。当日我以铁价购入,实属不当,今日特来归还。”


    老汉连连摆手:“使不得!卖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先生当日还多给了二十文,是善心人。是我自己不识货,怨不得旁人!”


    一个坚持要还,一个坚决不收,引来路人围观。得知缘由后,有人悄声对温琏说:“温先生,他既不要,您就留着吧,这是天赐的福分。”


    温琏摇头,转向老汉深深一揖:“老人家若不收,我此生心难安。读书人最重‘心安’二字,您就当成全我。”


    老汉见他眼眶微红,知道是真心,这才颤抖着手接过。他抚摸着失而复得的银器,老泪纵横:“这是我曾祖父那辈传下的,说是祖上当过银匠……败家啊,败家……”


    几日后,老汉又寻到温琏家。原来他将银灯架卖给识货的商人,得了四万五千钱。他拿出一半,用布包着,非要答谢温琏。


    这次温琏更坚决了:“当日还您,是为求心安。若今日收了这钱,岂不是以义求利?万万不可。”


    推让再三,老汉叹道:“先生高义,这钱我拿着烫手。”他想了想,“不如捐给城西的破败寺庙,重塑佛像金身,也算为先生积福添寿。”


    温琏这才点头:“此乃善举。”


    消息传开,幽州震动。有人笑温琏傻,更多人在茶余饭后感慨:“这世道,还有这样的人。”节度使听闻后,特意召见温琏,长谈半日。后来举荐入朝,温琏一路做到尚书侍郎,始终清廉自守。


    晚年致仕还乡,冯道来看他。两位老友坐在院里喝茶,冯道忽然笑问:“还记得那银灯架的事吗?你可知道,后来那寺庙用捐的钱不仅修了佛像,还设了粥棚,灾年救活数百人。”


    温琏捧茶的手顿了顿:“当真?”


    “我亲眼所见。”冯道望着远处青山,“当时笑你迂腐,如今想来,你那一还,还出了一座粥棚,几百条性命。这是多大的功德。”


    温琏沉默良久,慢慢笑了:“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是……睡不着觉。”


    是啊,只是睡不着觉。那夜烛光下,银灯架的光映在书卷上,太亮了,亮得他心慌。如今想来,人这一生,求的不过就是每个夜晚都能安然闭眼,每个清晨都能无愧起身。


    夕阳西下,温琏送冯道出门。转身回院时,妻子正在灯下缝补衣裳——还是那件穿了三年的旧袍。烛光昏黄,用的只是普通的陶土烛台。


    但她抬头对他一笑,那笑容干干净净,就像很多年前,他还是个穷书生时,她隔着篱笆递给他一碗热粥时的模样。


    原来最亮的灯,从来不是银铸的。


    心安即是福田,坦荡方为富贵。这世上最珍贵的不是认出金银的眼力,而是认得清良心的定力。温琏还回的是一盏银灯,点亮的却是千年不灭的心灯——它照见了一个简单的真理:人活一世,能让自己夜夜安枕的,从来不是枕下的金银,而是心里的那杆秤。秤这头放着利,那头放着义,平平整整,才睡得踏实。


    8、仲庭预:一饭风骨


    旧蜀嘉王府要聘先生的消息,在成都读书人圈里传开了。束修丰厚,管吃管住,还能借阅王府藏书——这样的美差,让不少落第秀才挤破了头。


    可当名单公布时,众人都愣了:入选的竟是仲庭预,那个住在城西破庙、靠替人抄书糊口的寒儒。


    仲庭预自己也意外。他通晓经史是真,可年过四十,屡试不第,妻儿早些年饥寒中病逝,如今孤身一人,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王府管事来传话时,他正就着凉水啃隔夜的硬饼。


    “王爷说了,明日就来上工。”


    次日清晨,仲庭预换上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长衫——洗得发白,袖口却磨得起了毛边。进王府侧门时,门房上下打量他,眼神里透着轻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嘉王在花厅见他。这位王爷以附庸风雅闻名,收藏的字画能堆满三间屋。他瞥了眼仲庭预的衣衫,微微皱眉,但还是客气道:“久闻先生博通坟典,犬子就托付了。”


    三个小王爷,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八岁,都是锦衣玉食养大的,看仲庭预的眼神像看什么稀罕物件。第一堂课,仲庭预讲《论语》“一箪食一瓢饮”,小王爷们哧哧地笑:“真有吃不起饭的人?”


    仲庭预放下书卷,平静地说:“有。我就是。”


    孩子们愣住了。


    在王府的日子,仲庭预住在最偏僻的厢房。三餐有仆役送来,虽不精致,却是他这些年吃过最安稳的饭。只是王府规矩大,下人看菜下碟——给公子们讲课的日子,饭菜就好些;若是休息日,便常常是残羹冷炙。


    这日重阳,王府宴客。仲庭预照例不被邀请,自己在房里温书。天色将晚时,一个丫鬟匆匆端来食盒:“先生,今日厨房忙,您将就些。”


    打开一看,只有半碗冷饭,一碟酱菜,连片肉都没有。而前院传来的宴饮声、丝竹声,正隐约飘过墙头。


    仲庭预默默吃了。吃完后,他取出纸笔,写下:“君子谋道不谋食。”墨迹未干,门外传来脚步声——是嘉王亲自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仲先生可用过饭了?”嘉王心情颇好,“今日宴上有道鲈鱼脍甚好,想着先生没尝过,特让厨房留了一份。”


    仆役端上食盒,揭开盖子,果然是精致的鱼脍,薄如蝉翼,配着翠绿的香草。与方才那碟酱菜,仿佛两个世界。


    仲庭预起身,长揖到地:“谢王爷厚意。只是……在下已经用过了。”


    “哦?吃的什么?”


    “饭与菜,足矣。”


    嘉王盯着他看了片刻,忽然笑了:“先生是嫌本王怠慢?”他指了指那盘鱼脍,“此乃江南快马送来的鲜鲈,成都城里,能吃到的不过十家。”


    “在下知道。”仲庭预依然垂着眼,“正因如此珍贵,更不敢受。教书先生,一饭一菜足矣;若吃了这鱼脍,明日再吃酱菜,恐怕就要咽不下去了。”


    空气突然安静。嘉王的笑容僵在脸上。良久,他挥手让仆役退下,自己在仲庭预对面坐下。


    “先生这是责怪本王?”


    “不敢。”仲庭预抬起头,目光平静,“王爷聘我来,是教公子们读书明理。若我自己先为盘中之食计较贵贱,还怎么教他们‘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


    他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些:“这些年我饥一顿饱一顿,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饿到极致时,一口冷饭也是甘饴;可若尝过了山珍海味再回去吃冷饭,那冷饭就真的难以下咽了。我不愿开这个头,不是清高,是怕自己……回不去。”


    嘉王怔住了。他看着仲庭预洗得发白的衣衫,看着桌上那本边角磨烂的《论语》,忽然想起自己年少时第一个先生——也是个穷秀才,冬天手冻得开裂,却把王府送的炭分给更穷的学生。


    那晚嘉王在前院喝了很多酒,却越喝越清醒。次日,他叫来管家:“从今天起,仲先生的三餐,按我的份例减两成备。不必山珍海味,但要热饭热菜,有荤有素。”


    “还有,”他补充,“不是施舍,是先生应得的。”


    变化悄然而至。送饭的仆役不再冷脸,偶尔还会多盛半勺汤;小王爷们也不再嘲笑“一箪食一瓢饮”,因为仲庭预真的这么活了一—他的房里除了书,只有一床一桌一椅,衣服永远拿两件换洗。


    有天最小的那个孩子问:“先生,您不想过好日子吗?”


    仲庭预替他理了理衣襟:“这就是好日子。有书读,有饭吃,有人需要我教,还不够好吗?”


    三年后,仲庭预辞馆。嘉王再三挽留,他婉拒了:“公子们已通大义,我该教的都教了。”临行那日,嘉王备了厚礼,他只取了一锭银子:“够我半年吃用,足矣。”


    走出王府,阳光正好。仲庭预背着简单的行囊,里面最重的是嘉王送的一套《十三经注疏》。他回头看了眼王府高大的门楣,忽然想起进府第一天,那个门房轻视的眼神。


    如今他可以坦然走过任何人的目光了——因为他终于明白,人的贵贱不在衣冠,而在脊梁是否挺直;人的饱足不在盘飧,而在心里是否踏实。


    后来仲庭预在城郊开了间私塾,专收穷人家的孩子。束修随意,给一斗米也行,一把菜也行。有学生问他为何不去富贵人家坐馆,他笑而不答。


    只有夜深人静时,他对着油灯备课,偶尔会想起王府那盘鱼脍——在烛光下晶莹剔透,确实美如艺术品。但他从没后悔那日的拒绝。


    因为人这一生,有些滋味尝过一次,就再也回不去了。而他宁愿守着这碗粗茶淡饭的清醒,也不愿要那场锦衣玉食的沉醉。


    真正的风骨不在拒人千里的清高,而在身处富贵却不改其志的定力。仲庭预的尊严,不是来自拒绝一盘鱼脍,而是来自他清楚地知道:接受了那盘鱼脍,就等于接受了人与人间那道无形的鸿沟。这世上最难的坚守,不是忍受贫穷,而是在富贵触手可及时,依然选择做那个“一箪食一瓢饮”的自己——因为只有守住了这份简单,才守住了灵魂的清洁与自由。


    喜欢太平广记白话故事请大家收藏:()太平广记白话故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