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转笔

作品:《竹马未婚夫竟是太子殿下

    哪怕几个人最后吃到瘫倒在椅子上,桌子上还剩下不少菜。盛秋阑让人打包了剩下来的糕点,几个人拎着盒子出去,刚走到一楼,就听到了不合时宜的嚷嚷。


    “你们这做的什么东西,这么难吃,给我退钱!”


    盛秋阑都不用找,就知道是谁发出来的。那人的声音很大,好像是特意彰显着什么,一条腿架在旁边的椅子上,站得比其他人还要高一些,他旁边还有两个人跟着附和。


    闹事的人穿着一件粗布短褐,外面是一件夹克,上面沾着各种污渍,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洗了,脚上穿着的蒲草鞋破了一个洞,脚趾隐隐约约透出来。脸上还泛着油光,一双眯眯眼此刻睁得很大,反而变得有些滑稽,衬得脸颊两旁的红晕更加明显。


    掌柜没想到少东家难得来一次就碰上这种事,额头上的冷汗都要出来了,眼看着那人的动静越来越大,店里面其他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过来了。


    长孙胜招来一个人问:“怎么回事?”


    “那人说菜不合口味,想要我们退钱,但是明明菜全都吃完了。”


    明显是做惯了这种事情的无赖,专门想要来吃霸王餐的,而且看他这个样子,像是先前已经得逞过很多次,所以才会这样有恃无恐。


    长孙胜虽然还没有接手家中的事物,但是人都闹事到面前了,也不能不管。


    掌柜暗骂倒霉,想要先把人请走:“少东家,要不您和朋友先走?”


    “那你们怎么处理?”


    “已经有人报官了,衙役应当马上就会来。”


    话虽这样说,城西没有其他地方那样繁华,衙役过来还需要一段时间,若是男人想要趁着这段时间强行要走,光凭着店里面的几个小二,根本挡不住。那三人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才敢在这段时间过来。


    哪怕是长孙胜也对此没有办法,他暗暗记下面前三个人的样子,打算若是没有结果,到时候就到衙门上去告状,总要让这些无赖付出一点代价。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站出来一个人影,清亮的声音让所有人都能听见:“不合胃口,那面前的空盘子是猪吃的吗?”


    盛秋阑开团太快,其他几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说了一连串,直接把赖账的三个人划分到了畜生界。


    哪怕再怎么游手好闲,他们也能听出来盛秋阑口中嘲讽的意思,他们恼羞成怒,看她年纪小,身边又是一群年龄相同的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关你什么事,滚一边去。”


    长孙胜见盛秋阑还想要开口,都忘记了自己刚才气成了什么样子:“好了,我们这边没人,万一他们打过来咋办?”


    傅如珩倒像是早已经习惯了,他看着面前的三人,默默把两个女生挡在了后面。


    “你不是说这家酒楼原本要倒了,是被你爹接手的吗?”


    长孙胜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件事,有点懵地点头。


    “干垮那家店的人就是我。”


    盛秋阑扔下这个炸弹,直接惊得长孙胜睁大了眼睛。


    “所以看好了吧。”


    “反正今儿我就不付钱了,而且你们这家店做得这么难吃,好好的菜全都是甜的,还要赔偿我300文。”那个人可能是看盛秋阑被拦在后面,更加得意了,变本加厉地提出要求。


    这下就连长孙胜都怒了,完全不见刚才劝盛秋阑的样子:“小爷我今儿还不信了,你们这群无赖不付钱别想踏出这里。”


    掌柜被夹在两拨人中间头都大了,都不知道先劝那一个。


    要是少东家在自己这儿受了委屈,到时候怪罪下来可就麻烦了。


    “少爷……”


    那人哼笑一声,和同伴对视一眼:“你们这群小崽子口气还挺大,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办?”


    他今天是打定主意要吃这顿霸王餐,仗着店里面没有人能制服他们,也料定盛秋阑一行人没有办法。


    不过他今天是踢到铁板了,盛秋阑在外面闯过这么多祸,不仅仅是背后有人撑腰,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什么时候是最佳时机。


    门口突然来了好几个人,穿着的是大户人家标配的侍卫服装,哪怕样式看起来有些不同,但是光是几个人站在那边,就已经满满当当。


    长孙胜和林辞殊看到了各自守护在旁的侍卫,顿时知道了盛秋阑为什么敢出言挑衅。


    感情是算好了时间,专门等着帮手过来。


    那三个无赖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能叫来侍卫,现在才看请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就不是寻常人家能买得起的,再加上身边跟着的人,知道自己现在是逃不过去了,刚才说话的时候有多嚣张,现在脸上就有多难看。


    刚刚还在大声叫嚣的人脸上露出一个丑陋的笑容,眉眼全都挤作一团:“大人们,刚刚是小的太心急了,说话没分寸。”


    他身边两个人也同样求饶,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面掏出钱:“咱们这就付钱,大人们就不必把官兵请来了吧。”


    他们颇为畏惧地看了一眼旁边虎视眈眈的侍卫,一股脑的把钱放在了柜台上,甚至都没有要找回的零钱,灰溜溜地跑走了。


    长孙胜对掌柜的说:“我回去让我爹多派几个人手,遇到这种人直接压到衙府里面去,要是再有下次直接不接待。”


    这次要不是盛秋阑,他们可能还真没有办法止住,回去指定要憋一肚子气。


    长孙胜一脸钦佩地望向她:“姐,你真是太厉害了。”


    盛秋阑表示这是熟能生巧:“也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我们就先回去了。”


    正好侯府里面的人也过来了,盛秋阑和傅如珩并排而走,在各自家门前分别。


    “明天见!”


    .


    时间一闪而过,又到了旬假,盛秋阑这段时间和学堂里面的人都熟悉了,虽然课业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压力,但是放假终究还是开心的。


    她上学的这段时间都没能陪言言好好玩,正想要趁着这个时候好好弥补一下,看见院子当中已经有人了。


    傅如珩蹲在院子当中,看着面前的一团白色,盛秋阑理所当然地以为那是言言,直到走进一看,发现在院子的不远处还有一直啃叶片的兔子。


    盛秋阑:?


    怎么会有两只?


    言言总不能趁着这个时候生了个小兔子吧。


    “言言!”


    盛秋阑试图通过叫名字来分辨哪个是他家的兔子。


    可是言言一贯傲娇,平常就算抱在怀里也是爱搭不理,这个时候当然不会理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的老母亲。


    这个方法没用,盛秋阑看向了目前嫌疑最大的傅如珩:“怎么回事?”


    傅如珩承认:“我带过来的。”


    两只兔子从外表来看没有什么区别,当初盛承驰买下一只就已经被掌柜列成了大客户,傅如珩当然也是花了不少钱。


    可是盛秋阑知道他没有那么多零花,要是想要买下来肯定要攒很久。算了算时间,就算从她一开始看兔子的时候开始攒,不然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买下来。


    “你背着我偷偷赚钱了?”


    傅如珩轻描淡写:“我把玉佩卖了。”


    盛秋阑的声音骤然拔高:“卖了!”


    若是换做其他人这样干,她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毕竟身边有数不清的类似物件,卖掉一两个也算不了什么。只是傅如珩的房间简洁,一眼就能看得清所有,除了一个锁上的抽屉,其他地方盛秋阑掰着手指都能数清楚其中的物件。


    傅如珩说的玉佩应该是原本放在床头的,当时盛秋阑还奇怪怎么会有三个一模一样的佩饰,玉的成色算不了上乘,相比起她之前收到过的那些礼物可以算作平平无奇,但已经算是房中为数不多值钱的东西。


    现在傅如珩跟她说把它卖了?


    “本来想要早点给你的,只是现在才有人拍下来,就晚了一步。”


    傅如珩原本已经向掌柜预定了,打算等到盛秋阑生日的时候再送出去,没想到还是盛承驰先一步买来了,他现在才能够抱着兔子来找盛秋阑。


    不过盛秋阑还是很惊喜,她看着面前相隔了一段距离的兔子,指着傅如珩原本在看的那一只:“就是那只吗?”


    没想到傅如珩摇摇头:“不是,那是言言。”


    新带来的那只兔子远没有言言当初自然,自从被抱到这里之后只敢在栅栏的一角缩着,坚决不肯靠近这里的原住民。


    “那它有名字了吗?”


    这次傅如珩没有再摇头:“有了,叫做兰兰。”


    盛秋阑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我问你他叫什么名字,你叫我干嘛?”


    “没有叫你,它叫兰兰。”


    好啊,原来在这里等着她。


    盛秋阑还以为傅如珩一开始不知道她取名背后的小心思,感情是一开始就猜到了,只是一直没有明说。


    不过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盛秋阑觉得两个人扯平了,就放任兔子和自己是同一个读音。


    她打开了栅栏的门,慢慢靠近角落的那只兔子,兔子对周围的反应都非常敏感,一开始还在不停地往后面退,但是很快就停在了原地,放任盛秋阑蹲在旁边。


    盛秋阑不确定它喜不喜欢被人摸,手先放在了它毛最多的背部,观察着兰兰的表情,没有看见不情愿的表情,才缓缓向下抚摸。


    她已经摸清楚了兔子的习性,力道和部位都很舒服,很快就感觉到它放松下来。


    言言终于在这个时候吃饱喝足,好像现在才看见院子当中的新成员,跑过来有些好奇地打量着被盛秋阑抚摸着的兰兰。


    盛秋阑从小已经被兄弟俩锻炼出来了端水,肌肉记忆一般把另一只手放在言言的背上,双手同步往上面抚摸。


    她看着两只手下面如出一辙的颜色:“它们不会叫人,万一之后分不清了怎么办?”


    傅如珩抓过兰兰,把它贴着身子的右耳稍稍提起来,露出了隐藏在后面的颜色。


    耳朵后面有一小撮黄色,如果白色雪地上开出的一小朵黄花。


    “掌柜说这是它天生就有的。”


    两只兔子在此时不知道经过了什么样的交流,一改刚才的生疏,突然变得亲密起来。


    言言的身形要比兰兰稍微大一点,两只兔子交叠着,宛如一个横倒着的雪人。


    盛秋阑在此时才警觉道:“兰兰是公的还是母的?”


    虽然她确实喜欢兔子,但如果两只兔子每天混在一起,到时候渗出一窝小兔子来,那真的要变成兔子园了。


    “都是母的。”


    “那就好。”盛秋阑扪心自问,自己还不想成为了一群小兔子的老大,两只就够了。


    .


    京城当中四季分明,不知不觉盛秋阑已经进入中舍,她上身的衣服渐渐换成了轻便的纱,相比起冬天时候的里三层外三层,看起来轻盈了很多。


    盛秋阑旁边堆着薄薄一小碟的宣纸,现在正在写最后一张。


    “要是被先生看见,小心又被罚。”见她趴在桌上面,如同没有骨头一样写字,傅如珩提醒。


    这辈子写字是从姿势开始学起,古代对写字姿势的要求比现代要严格很多。只是一旦开始写作业,盛秋阑就控制不住自己,总喜欢趴在桌子上侧着头,如同没有骨头似的。


    一次被卫先生看见了,直接在她面前放了一块薄木板,掉一次就加两张纸。为了自己能够早点完成作业,盛秋阑只能挺直背,一次作业写下来腰酸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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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直成为了噩梦。


    盛秋阑在那次之后老实了几天,不过没过多久又变成了原样:“那你帮我看着点,先生来了叫我一下。”


    她匆匆把这张纸写完,毛笔架在一边的笔架上。因为入学时年龄太小,盛秋阑当时用的是府中专门为她定制的毛笔的毛笔,现在已经换成了普通的长度。


    “下节是算术课吗?”


    盛秋阑终于实现了当初的幻想。被高中三角函数折磨的痛苦在学堂里面彻底消失,看着面前简单的算式感激涕零。


    这才是数学原本的模样!


    想当初她也是个喜欢学数学的孩子,要不是后面进化太快,她也不至于深恶痛绝。


    现在还流行用算筹和笔两者结合,其他人桌子上都摆着一个小巧精致的木算盘,盛秋阑当然也有配备,只是这个阶段的算数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够知道答案,周围的人还在拨动着上面的算珠,她已经写了大半。


    盛秋阑一时激动,下意识转动了一下手指,大拇指推着笔杆,中指和食指轻轻转动角度,毛笔顺势转了一圈,重新握到笔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在现代的签字笔。


    毛笔上面还沾着新鲜的墨水,因为惯性,墨汁被甩出,无差别地扫了一圈,周围的人全都被殃及了。


    她这两年终于开始长高,不过还是按照童舍的位置,坐在了林辞殊面前,旁边还是傅如珩。


    此时前桌两个人没有坐在座位上,免遭遇难,唯一受到摧残的就是坐在旁边的傅如珩。


    后者看着衣服上面斑斑点点的墨渍:“……”


    盛秋阑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想要帮他擦掉,可是衣服的渗透能力很强,不仅没有擦干净,反而将还没有干涸的墨水糊成了一团,衣服原本的颜色被盖住了。


    傅如珩已经习惯了每天突如其来的事故,他淡定地撤回自己的袖子:“别擦了,回去让人洗掉。”


    盛秋阑抓着自己干净的帕子,讪讪地收回手,像是看到了什么,一把抓住傅如珩的肩膀,阻止了对方回身的动作。


    “等等。”


    傅如珩看着面前突然放大的脸,女孩的脸上光滑,皮肤细腻,几乎能够看见细小的绒毛,长长的眼睫乌黑浓密,像是蝴蝶翅膀一般。


    盛秋阑的呼吸喷洒在脸上,带着早上涂的面霜香味,她拿起帕子,一把摁在了傅如珩的脸上。


    白净的帕子上面顿时沾上了一小点墨水,盛秋阑又来回搓了搓,直到再也看不见墨水才离开。


    傅如珩神色怔忪,摸着刚才帕子扫过的地方,看向盛秋阑。


    “真的干净了。”


    盛秋阑拿出一小面镜子,放在傅如珩面前。镜面上倒映出他此时的样子,确实如盛秋阑所说看不出什么异常,唯有左脸颧骨处带着一点浅红色,是刚才反复擦拭摩擦留下的。


    前面桌子和椅子上面也沾上了墨水,盛秋阑趁着人还没有回来,把“罪行”清理干净,只是还没有安分多久,又开始感觉手痒痒的。


    受害者还在旁边看着,盛秋阑拿出一只崭新的毛笔。放在手上重新转。


    “教教我。”长孙胜看得眼睛都直了,拿出笔跃跃欲试。


    傅如珩注视着手上还残留着墨水的毛笔,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长孙胜自动就把笔拿回去了:“等等,我换一支。”


    实在不是他太怂,哪怕已经一起玩了很久,他还是感觉到傅如珩有时候很可怕,虽然不像他哥那样蠢得明显,但是反而更加有压迫感,也就只有盛秋阑才敢没心没肺。


    “像这样,把笔横放过来,”盛秋阑一边示范,一边讲解着,“大拇指用力,中指收回去。”


    毛笔不像签字笔那样精致小巧,转起来有些难度,但盛秋阑很快调整好了力度,笔杆在手上转出了残影,然后稳稳握住了。


    “你慢慢练吧。”


    长孙胜得到了新玩具,都顾不上听课,在课上不停地转着。只是这项技艺明显没有传纸条那么容易,毛笔在纸上和桌子上磕了无数遍,最后就是一向好脾气的林辞殊都听不下去了,直接没收了作案工具。


    “别影响我听课。”


    长孙胜的所有笔全都被收走了,只能老老实实听课,只是他的小动作早已经被先生看见了,下完课,先生走到他身边:“课上玩得挺快活,一只毛笔都能反复耍。”


    盛秋阑在前面看戏,没想到下一秒矛头就对准了她:“你也是,我都看见了,今日下学之后罚抄十张。”


    “啊。”盛秋阑乐极生悲,没想到自己刚刚才写完作业,这就又多了几张。


    如果说先前还能凭借着她这个可怜巴巴的样子骗得同情,经过这段时间,先生早已经熟悉了她的秉性:“不许回嘴。”


    等到先生走之后,傅如珩见盛秋阑把目光转向他,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干嘛?”


    “我一个人写不完,”盛秋阑把纸分了一半给他,“你帮我写一点。”


    傅如珩早在她张口之前就知道没有好事,知道自己就算反对也没有用,熟门熟路地仿照着盛秋阑的笔迹,两个人干活速度加快了不止一倍。


    同样获得十张纸的长孙胜看得眼都红了,他不敢去跟傅如珩开口,只好转向同桌:“你……”


    “不行,自己写。”林辞殊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干脆地拒绝了。


    傅如珩写字速度比盛秋阑快,后者一点都没有负担地把自己那一边的纸又分出来一张给他,自己已经优哉游哉地坐在椅子上面了,此时听到他们的对话,笑得像偷了腥的小猫:“你自己慢慢写吧。”


    长孙胜悲愤欲绝:“早知道我小时候也找个朋友了。”


    盛秋阑冲他摇摇手:“想多了,傅如珩只有一个,被我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