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第 77 章
作品:《她在深山凶名远扬》 社死的终极现场,孟初一有幸体验到了。
沈扶苏匆匆告别,脚步踉跄,身心再次受挫。
吴秀秀跟孟三九像是审犯人一般坐在孟初一身前,看着她垂着脑袋认罪伏诛。
孟十五则一脸天真,坐在初一身旁,丝毫不知究竟要来什么大风暴。
“说吧!怎么打算的?”
吴秀秀看了眼孟十五,又转头看向孟初一。
“没什么打算啊,现在这样不是很好……”
她心底已经将十五剁成了饺子馅儿,要不是他像条狗一样咬来咬去,怎么会被发现?
孟三九哭丧着脸,“县令的公子你不选,竟然吃窝边草。”
孟初一的脑袋垂得更低了些,放在膝盖上的手却被一只大手紧紧握着。
那是孟十五的手。
她转过头看他,孟十五咧嘴笑着。
“初一,我的。”
吴秀秀眼前一黑。
嫁谁也不能嫁个傻子啊。
三九却已认命,沈扶苏命不好,做不成自己的姐夫了,“那什么时候成亲办酒?”
孟初一抬起头,“什么办酒不办酒的,这样不是挺好。”
吴秀秀捏着太阳穴,恨铁不成钢。
“你呀你!都有了夫妻之……”吴秀秀突然顿住,三九还是个孩子呢,“我去街上找个先生看看日子,尽快!”
吴秀秀想的是这要是大起肚子那可就瞒不住了。
而孟初一的理念里,压根就没有怀孕这一说。
在末世,底层人是没有生育能力的,就连生理欲望都蜕化的差不多了。
她也根本没往这方便去想,况且自己还小,应该也没那么容易吧。
吴秀秀不好意思开口明说,孟初一又屁都不懂,便这么草草决定了。
孟初一倒是没当成什么大事,不就成个亲么,有什么大不了。
又不是让她把钱财都送给别人。
再说十五这人她还不了解,24K纯傻冒,每日顶多消耗就是几文钱的肉包,不会花她的银子,还乖乖听话,成了亲就再没有媒人拐弯抹角地来说亲,简直好处多多。
“那成亲便是。”
孟初一痛快答应,吴秀秀有些感慨。
“你捡了他回来,不知是福是祸,唉……”
吴秀秀有些怅然若失,虽说十五长得仪表堂堂,可终归是个傻子。
孟初一耸耸肩,“兴许是天定的缘分。”
“掌柜,有人找你。”阿莲从前院匆匆走到后院。
孟初一起身,“带过来。”
粗茶铺子站着个花枝招展的女子,饮茶的脚夫纷纷侧目。
青花不顾那些粘腻的目光,手上攥着绣帕扇去恼人的热意,焦躁等待。
阿莲得了令,便去带青花来了后院,吴秀秀则带着三九去铺子里。
两方正好擦肩而过,吴秀秀看着那女子的穿着,皱了皱眉。
青花一进屋就掏出怀里的地契放在桌上。
孟初一拿起验了验,“速度挺快啊。”
青花用手帕擦了擦额上的香汗,“使了好些招儿才弄到手,地契给你了,那我可就走了?”
孟初一摆摆手,“不怕他来找你闹?”
青花翻了个白眼,“那要看妈妈手底下的人让不让他进到楼子里来了。”
下九流虽上不得台面,可也比底层人强了些。
她身在百花楼,那老鸨必要保护她的安全。
青花走了,留下了几张田宅地契。
孟初一躺在炕上手里拿着,喃喃自语,“这回中元节,我就给你们二老瞧瞧,孟初一,这回你可以放心了……”
她不知原主的灵魂投胎转世没有,她也不知道她能否听见,只是不自觉说出这句话。
孟十五走进来,手里端着不知哪来的甜瓜,还不知自己马上就要当那新郎官。
孟初一坐起身,深色复杂地看向他,“你真是命好,摊上我这个娘子了,过来!给我捏捏肩!”
孟十五将盛着甜瓜的粗陶碗放在桌上,自然地给她捏肩。
“你也不是全无用处……”
……
“我是那最无用之人……”沈扶苏喝得酩酊大醉,唐宏业头疼不已。
“世间女子千千万万,你就吊死在这一棵树上了?”
沈扶苏一巴掌拍在桌上,震得碗碟哗啦作响,“我就喜欢她一人!”
“行行行,你喜欢就行,现在人家都要嫁做他人妇,你还喜欢吧?”
沈扶苏捂着胸口,号啕大哭。
“你倒是会捅刀子,莫要继续刺激他了。”胡徐给自己斟满酒杯,滋溜一口入腹。
“你倒是惯会做好人。”唐宏业感叹一声,“这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沈扶苏又开始了日夜不休的醉生梦死,苦了他的难兄难弟。
“你说这人来历不明,扶苏也跟沈大人说明了,怎个一直没有动作?”
“我怎么知道,兴许这人根本就是个流民而已。”
胡徐摇摇头,“也许,不是我们想的那般简单……”
这几日暑热达到了最高峰,孟初一还得耐着性子跑去府衙。
倒不是为了别的事,主要是跑孟十五的户籍。
他那时是以远亲的身份入了自己的户,现在两人要成婚,要先找坊正跟邻保作保,得分户状,再由刘大强主婚,保人联署,官府盖章,孟十五才算正式入赘,两人的婚姻这才合法有效。
办了好几日这才办妥,孟初一已经后悔不叠。
这个婚要是知道这么麻烦,她那时就应该硬气到底。
可她不想伤了吴秀秀的心,结吧,两眼一闭的结,这样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才算消停。
有了婚书,就差婚礼。
孟初一穿着吴秀秀连夜赶制的嫁衣,在粗茶铺子简单操办了一番就算成婚。
脚店的常客都纷纷前来祝贺,礼金都是些吃食,小物件,主要图个热闹。
她坐在自己的厢房里百无聊赖,前院的粗茶铺子欢腾一片。
孟十五穿着赭红色的细麻布襕衫,在人头攒动的铺子里,被频频敬酒。
谁成想,粗茶铺子里的傻子竟然成了入赘的相公。
铺子里的茶桌上坐满了宾客,铺子外也挤满了人,都想着看穿着嫁衣的新娘子。
孟初一被吴秀秀牵出了后院,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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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张灯结彩的铺子里。
一路上,吴秀秀感慨万千,皆化作叮咛嘱咐,“十五这人,虽傻了些,待你却是极好,你们这回便成了夫妻,互相多担待,莫要互相职责……”
孟初一听她唠叨着还偷偷擦泪,心里也有些难受起来。
“胖婶儿,我俩除了有了一纸婚约,便跟往常一样,你这样一说,好像我要远嫁他乡似的。”
胖婶捏了捏她的小手,“终归是盼你好的,希望你过好日子。”
“明明十五是入赘,我倒是没啥损失。”
两人说着话,便走到了前院的铺子,孟初一刚一露面,孟十五就迎了上去,牵她的手。
他看着她穿着红嫁衣傻笑,不知怎的,初一穿这衣裳更好看了些。
孟初一穿着赭红褙子有些不舒坦,头发被挽成了同心髻,还别了一支黄铜鎏金的簪子,吴秀秀还给她在髻侧插了两朵一早摘的石榴花。
红花瓣衬着赭红的褙子,喜气得很。
孟十五本就俊俏,收拾打扮后更是天人之姿,与打了胭脂水粉更显娇俏的孟初一站在一起,任谁看了都要赞叹一句,天生一对的璧人。
“瞧瞧,这俩孩子真真是登对!”王三郎嗓门大,旁边坐着阿骨娅。
“可不是嘛!往日见初一常穿着男装,像是个俊俏的后生,今日这一打扮,简直像是变成了美娇娘。”点心铺子的二娘手拿帕子掩着嘴笑。
“今日,也是借了光,还请大家喝茶吃点心,恭喜孟老板,得了入赘的夫婿!”缺门牙的脚夫高声嚷了一句,惹得众人欢笑。
毕竟孟十五无田无宅,虽有一副好皮囊,但才智皆无,跟孟初一在一起,也算是天作之合。
有些知晓县令之子心悦孟掌柜的人,还是有些可惜的。
那可是高嫁。
虽然沈扶苏不及孟十五高大威猛,但是也算得上风流倜傥,性格温和,毫无架子,身家地位又极高。
但这也是旁人的家务事,婚丧嫁娶还得自个儿拿主意。
婚礼从简,既没有迎亲,也没有什么繁复的仪式,只留下一个砍不动的固定流程。
两对新人对着东南方拜两拜,算是拜天地。
又转向吴秀秀跟刘捕役拜一拜,就算拜尊长。
接着吴秀秀端来一个粗陶碗,两人合饮合卺酒,再分食一块糖霜糕,意味着‘同食共牢’,象征从此同甘共苦之意。
孟三九看着长姐嫁人,眼眶不知怎的就湿了,他站在人堆里,不想上前。
还好是孟十五。
他们一家人还在一起,若是嫁给沈扶苏,那她便是去了县令府了,哪还能天天在一起?
想到这,他对孟十五敢觊觎长姐的气恼消散,看他高大可靠的模样有些安慰。
“若是姐姐遇到危险,孟十五肯定不会抛下她的。”
谭木木站在一边,手里抓着糕点吃的直掉渣,“都住到城里还能遇到什么危险?”
孟三九小脸皱巴巴,“说了你也不懂,要居安思危。”
他又看到谭木木前襟上的糕点渣子,嫌弃地帮他拍了下去,“都多大的人了,还吃的哪都是。”
“三九,我觉得你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