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盛宜
作品:《最后一片叶子》 实际上不止一杯,后来我们喝了第二杯,第三杯……他牵着我的手在舞池中间跳舞。这是我关于那天晚上最后一点完整的记忆。在想得起来的片段里,他扶着我上车,再醒来的时候,我躺在陌生的床上,他推门进来,说:“早上好。小心别碰到我床头边的相机。”
我猛地转过头,脑袋里除了宿醉的疼痛,剩下的只有一片空白:“我为什么……?”
“你说呢?”他向我暧昧地眨了眨眼,把一杯水递给我。
我没有接,双手都开始颤抖:“你说清楚。什么我说……我说什么?”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的惶恐,然后忽然大笑起来:“没有什么。我就是把你先带回我家里了。你没带身份证,我又问不出你家在哪里。”
他转过身,耸了耸肩:“下下策。”
我翻身下床:“我手机呢?”
魏知遥伸手指了指我的枕头旁边。我扑向手机,不知道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解锁,颤抖着手点开我和盛宜的聊天框。我昨天一整个下午和晚上没有给他发任何消息,一直到今天早上十点——他如果正常情况下,都会多少问我一句。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我脑子里一根神经突突地跳着,很疼。什么都没有。
“你很可爱。”
魏知遥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我的旁边,俯下身低头看着我的手机,“明天还约吗?老地方。”
我们要分手了吗?盛宜?我和你彻底要分开了吗?可是你怎么能这么残忍,连一句半句的答案都不留给我,明明我已经问过你,明明我给了你台阶,明明——
我心底的痛苦叫嚣着,几乎要把我淹没了。
“嗯?”魏知遥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还约吗?观止?”
我缓缓地抬头,内心是一种恍惚朦胧的刺痛:“……好。”
第二天晚上再在酒吧见到魏知遥向我伸出的手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会有第三次了。然后是第四次,更多的第五次。我不知道该怎么跟谁提起这一切。我不爱他,他也不爱我。可是我们和任何一对偷情的人——尤其是我吧——一样,从来都只是牵起黑夜的双手,然后在灯红酒绿的迷乱中浪费着眼泪和故事。
“我们之间太纯情了吧。”有天魏知遥笑着跟我说。彼时他正靠在我的身上,手指随意地绕着我耳后微微留长的头发,“我遇见过太多人了。很少有你这样的。”
“难道你还想多做些什么吗。”我平静地反问他,假装没有看见他眼睛里闪烁着的了然、暧昧、调侃的眼神,“我还有男——”
他短促地笑了一声。因此我也不再说了。
我认识魏知遥的故事就是这样。我和他的关系很奇怪。我们像真正的同志情侣那样跟着音乐在gay吧的舞池里跳舞,手牵着手交换眼神和一些可供把玩的秘密。我知道了他是一个自由摄影师。说实话这份职业很像他,浪荡、自由、洒脱。如果这份浪荡不要用到我身上就好了。我在绝望中自甘堕落,而他恰到好处地向我伸出了一根可供发泄的救命稻草。
盛宜这份工作出差的时间大概是大半年。一开始都一切正常。他照常回我的消息,和我打电话,晚上在被子里跟我报备他今天做了什么,更多是安安静静地听我讲话。我也不知道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他第一天没有回我消息的时候我特别着急,托了好几个朋友去打电话给他。第二天他回复我,只有一句话:“昨天太累了,睡得比较早。”
一句话把我所有的担心全部堵回了喉咙里。我握着手机,看着那些没有得到回复的消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然后他开始偶尔拒绝接我的电话,慢慢不回我的消息。我一开始担心他的心理状态,几次三番提出要不要我过去陪他一下,他要么不回,要么说不用,然后继续沉默。
聊天框慢慢只有我一个人的绿色。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就很少会把家里的灯全部打开,心情不算好的时候更是一盏也不开,一个人坐在黑暗的客厅里,抬头扫过家里的客厅,处处都是我们一起生活的痕迹。
盛宜卡在一个我既不用担心他是消失,又需要担心我们的关系的临界点。他们说,如果你的伴侣完全拒绝了你这个人,要么就是他爱上了别人,要么就是他不再爱你。
两种结局我都无法接受。然后他们拿出手机,告诉我,其实盛宜还在跟他们联系,回复他们的朋友圈,只是很少再联系我,仅此而已。
我说了声谢谢,拿过他们的手机翻着盛宜的生活,双手冰凉得几乎翻不动手机。
粉头发,黄头发,黑头发的同事,盛宜不在大合照里面。我想他应该是给他们拍照的人。三个男人很亲密地贴在一起,盛宜只在镜头里出镜了一只手。没有配文,更加引人遐思。只是思绪都奔着不好的地方去。
去找盛宜的决定也是那天突然就做下的。我像大学的时候想给他惊喜一样什么都没准备,只带了一套能换洗的衣服,问了他一起出差的同事他大概的位置,买了第二天的票就出发了。
因为是临时买的车票,比较好的时间段已经没有了。我买在下午,请了假提着包直奔火车站,坐上车的时候才有一点真正的实感,又想起自己本来想带一束花给他,但是匆匆忙忙,竟然就忘记了。
火车上窗外风景单调而乏味,我过了会因为水田里飞起一只鸭子而感到新奇的年纪,此行的目的也让我的心情无法摆脱沉重。我尽量避免自己想起魏知遥。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关系。我用小号加的他的微信。他偶尔联系我,给我发几句相当暧昧的情话。我回复他的时候不知道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明明我不爱他,他也不爱我。我们二人都对这个事实心知肚明,却都各取所需一般享受着这种朦胧的暧昧,触犯着爱情中最大的禁忌。
我出发前徐诚给我打了个电话:“观止,你要去z市?”
“对。”我握着电话,从公司茶水间的落地玻璃往下望去,“我觉得……如果能有一个结局也挺好的。”
他似乎也不知道说什么,叹了口气:“是啊。我说实话,我没想过你们怎么也能这样。当年我流水一样换女朋友的时候,你们两个还在那里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呢,纯得跟什么似的。”
我笑了。徐诚就是这样的人,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和姿色,把恋爱至上主义当做生活里值得炫耀的资本,嘴上也没个把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是。”我说,“徐大才子,如果我们真分手了怎么办。”
“真分手了?”他愣了一下,反问一句,“能怎么办?分手就是分手,两个人一别两宽,哭一场,然后藕断丝连或者放过彼此。”
“很有哲理。”我点头,端着杯子看着杯口冲茶冲出的水蒸气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给我一个祝福吧,诚诚。”
“行啊。”他似乎往后一靠,“止止,祝你幸福,无论是什么结局。”
到z市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我拎着包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心意外地开始狂跳。他同事给我发过一个很模糊的定位。因为是瞒着他过来的,我没想着今晚就去找他。太仓促了,我想。如果见他,过了用跑的年纪,哪怕是告别也要是体体面面的。
手机定位有点卡顿。我举着手机原地转了一圈,打算先跟着定位去订好的酒店把东西放下。想来想去,我还是给盛宜又打了一个电话。他没有接,我就没有再打了。
手机里的忙音响了很久我才挂断。这座城市在我的印象里一直很冰冷。我只在他刚出差到这里的时候陪他来过一次。那次因为要分别了,依依不舍,也显得很冷。
本着不想在这样的冷意中捱过一个晚上的原则,我问了一个本地人,才弄明白原来我订的酒店离这里其实只有大约四百米。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我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饭,顺路买了一个烤玉米。卖玉米的大叔一边拨着挤在一起的玉米,操着一口夹着方言的普通话问我:“小年轻,第一次来这里?”
“不是。”我把手插进口袋里,对着大叔笑了笑,“我对象在这里出差,我来看看他。”
“来找女朋友的啊?”他也跟着笑,适时地向我推销,“只买一个?不给女朋友带一个?”
“我瞒着他过来的,还没见到他呢。”
我说,“要是好吃,我明天一定带他来您这里买。”
反正只有四五百米的距离。时间还早,我拿着那根烤玉米慢慢地晃。这里不是一个有夜生活的地方。过了晚上八点,街上的人就已经很少了。我习惯了B市晚上十点道路两旁小摊开得灯火通明的样子,面对这样的安静竟然有点无所适从。
二十岁和盛宜刚在一起的那年,我们曾经一起从夜市回来,两个人都多少喝了点酒,在昏暗中凝视彼此的眼睛,连思考都已经来不及,对方的影子就把路灯的光淹没了。
直到我们喘着气分开双唇,他双手抵在我肩膀上,笑了,说,B市是一座专属于情人的不夜城。
情人。我咀嚼着这个称呼,最后宣布我喜欢它。在那个同性恋还没有那么被广为接受的时候,我们更像是地下见不得光的情人,爱得昏天黑地,每一次亲吻都像世界末日,脑子里想着的却是天长地久。
我转过一个新的路口,为了把玉米扔进垃圾桶里,往一条小巷中走了几步,忽然听见前面大路上传来两个人凌乱的脚步声。我本来不是会去凑这种热闹的人,但想到附近也许有大学城,想到我刚刚回忆起的我自己的青春故事,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往前走了一步,恰好能看见两个人的影子。
影子在光下越拖越长。我才发现他们大概是两个已经工作了的人,并不是我所以为的学生。我刚准备转身要走,左边的那个人忽然说了句什么,把我定在了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