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消失的内衣

作品:《凝渊行者

    案发两天后,7月30号晚上11点,几名警察突然上门,谢鹏此时正在陪小儿子睡觉,听见动静他走出卧室,看见谢伟民穿着短裤,上身赤裸,正拿着白色T恤往身上穿,边穿边说:“没事,爸,我去配合他们调查一下,很快就回来。”


    凌晨一点多时,许嘉的父亲突然联系谢鹏,问他谢伟民在不在家。谢鹏这才知道,许嘉也是在差不多的时间被警方从家里带走了。


    “我那时真的以为他很快就能回来,谁知道等到天亮都没见他的人影。”谢鹏说,“这酒吧是你的吗?”


    我拿到卷宗的第二天就把谢鹏约到梧桐酒吧,我需要和他对一些信息,方便我后续开展调查。


    “不是我的,但你在这吃喝可以记我账上,仅限查案期间。”


    “我倒没这个意思,只是现在真有点饿,早上出来得急,没来得及吃呢。”


    “汉堡吃吗?”


    “最好是吃饭。”他有些不好意思。


    “那出去吃吧。”


    我带着他去酒吧旁边那条街上,那边有一些家常菜馆,不会很贵,这样他吃起来就没什么心里负担。


    “二十一年了,那晚以后他再也没回来。”点完菜后,谢鹏看着店外的阳光,这是有群中学生从门前走过,谢鹏眼眶发红,“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他本来也能无忧无虑地享受春天。”


    我本想说没有人可以真正无忧无虑,但这样未免太伤人。我告诉他,卷宗里写的抓捕时间是8月1日,和他说的7月30日有出入。


    “他们撒谎,他们说我儿子8月1日被抓后,很快就承认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而其实是7月30日被抓,花了两天时间来刑讯逼供,诱供。8月1日定罪后,他们很快就被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个时间出入你们有证据吗?”


    “没有,那时候可不像现在,什么都有监控。”


    “我需要一些名单,谢伟民和许嘉在案发当天有谁见过他们?你的邻居或者生活区其他的熟人之类的。”


    “一会儿回酒吧我给你写下来。”


    “案发当天你在做什么?”


    “我?这是在怀疑我吗?”


    “当然没有,我只是想通过多人视角来还原当天的真实情况,还有就是我必须得告诉你,这个案子之前有那么多律师做过努力,却都没有结果,我不能保证我就一定能做到什么。现在想把真凶找出来是很困难的,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我有准备。”


    “现在我也只能尽力还原案发当天的情形,希望是有用的,凶手去天台杀人这么明目张胆的行为,如果是生活区的人作案,可能会留下线索或者目击证人。”


    “应该不会有,有的话早就有人去报案了,那我儿子和许嘉也不至于被关在里面那么多年。”


    “不一定,有的人并不清楚自己是目击者,这很常见,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体验。说一说那天你在干什么吧。”


    “那天我在诊所里陪小儿子打针,他发烧,咳嗽得厉害。因为小儿子在诊所睡着,我中途回去忙家务,晚上七点多,应该是七点四十的样子,我给谢伟民打电话,叫他去接弟弟回家,他很快就去把弟弟接回来。”


    “从诊所回家需要多久?”


    “几分钟就能回家,我给他打电话时,他告诉我他正在九栋天台解手,没多久他就回来了。”


    “回家之后没有异常吗?”


    “没有,第二天他和班上的某个女同学约会过。”


    “女同学和他是恋爱关系?确认是约会吗?”


    “是的。”


    谢鹏给我留下一长串名单后,我给他调了一杯金汤力,比较清淡,我认为他目前的身体状况要少喝烈酒。但他并不领情,金汤力对他来说太甜太腻,但在外面买酒他很舍不得,忍着难受把我送他的酒喝完后,他就回家了。


    我接着看卷宗,昨晚太累,有些细节并没有细看。


    在定罪的口供里,谢伟民说案发当晚六点多,他吃完饭后约上许嘉,在生活区的篮球场一起看隐晦视频,看完后许嘉说想找个女人发泄一下,谢伟民同意,他提议去强奸以前小学教过他们的刘老师。


    因为他知道刘敏每天都会在十五栋天台独自锻炼,很好下手,许嘉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为了确保刘敏此时在十五栋,他俩先去九栋天台观察十五栋天台的动静,在确定刘敏就在十五栋后,他们商量先把刘敏打晕再动手。两人从九栋走到十五栋,在十五栋楼下的花坛正好看到一根木棍,许嘉把木棍捡起插在身后,再用衣服盖上。


    两人上楼后,谢伟民用木棍从后面用力击打刘敏后脑勺,许嘉则从正面攻击,用拳头击打刘敏的左眼,把她的眼镜打烂,镜片打掉,见刘敏还没有晕,谢伟民又用木棍补了一棍,并用脚踢她腹部。


    刘敏晕倒在地后,他们把其搬运至天台更隐秘的角落里实施强奸。


    这里的口供开始变得很奇怪,二人对自己在实施犯罪时具体怎么做的,哪只手在做什么,都说得一清二楚。比如谢伟民会说自己用左手捂住刘敏的嘴巴,右手抚摸她;许嘉也说过类似的,甚至连用右手扯胸罩,把铁钩都扯掉了,左手脱掉内裤后,由于想要视觉上的刺激,故意把内裤重新挂在右脚小腿上都说得一清二楚。


    实施完强奸后,两人又对刘敏的腹部和腿部进行踢打,以防止她醒来。逃走时他们拿着木棒,在回家的途中随便扔进了某处灌木丛里。


    这完全就是一份先射箭再画靶的口供,很明显是在非常人能忍受的折磨下,两个小孩根据警方提供的现场情况,提供能过说得通的认罪口供。比如尸体口唇肿胀,谢伟民就说自己是左手捂嘴;后脑勺有钝器击伤,他们恰好就在十五栋楼下捡到木棍;内裤挂在腿上,许嘉就说这是为了视觉刺激。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多余细节,没有初犯的惊慌失措,甚至谢伟民在杀完人后,顺便去诊所把弟弟接回家,然后面不改色地和家人相处一晚,第二天再去和女同学约会。


    这已经超出我对常人心里素质的想象,换句话来说,如果一个人十六岁时就能做到这个地步,那警方的刑讯逼供压根就不会击溃他的心理防线。


    这种人即便是自己的生命也是极度漠视的。


    我继续往后看,有价值的信息就那么多,不过我发现没有人提及刘敏的胸罩去哪里了。现场照片中明明有勾型铁丝,许嘉的口供也特意提到了胸罩的事情,可胸罩不见了,居然无人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