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老疤

作品:《锦衣卫:从诏狱小旗到权倾朝野

    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山脊,卷起地上的枯叶和雪沫。


    李默紧跟着前面那个略显佝偻却异常稳健的身影,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密林之中。


    他身上的锦衣卫轻甲早已换成了与枯草同色的粗布棉袄,脸上也涂抹了泥灰,但那份与生俱来的机灵劲儿,在绝对的荒野生存经验面前,显得如此苍白。


    前面的人,叫老疤,姓什名谁没人知道,只因他左边眉骨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旧疤,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带着三分凶戾。


    他是赵振山手下资格最老的夜不收之一,也是李默的“师傅”。


    对于上头硬塞来的这个“京里来的油子”,老疤满脸的不情愿,一路上都没给过好脸色。


    但军令如山,他只能把这累赘带在身边。


    “停下。”


    老疤突然蹲下身,声音低得像耳语。


    李默一个激灵,连忙伏低身体,心脏怦怦直跳,手不自觉按住了腰间的短刀。


    老疤没回头,却像背后长了眼睛,冷哼道:


    “把手松开!捏刀柄的动静,三里外都能听见!”


    李默讪讪地松手。


    老疤指着前面一堆看似凌乱的落叶:


    “看那里。”


    李默瞪大眼睛看了半天,除了叶子还是叶子,他习惯的是观察人的神色、街面的异常,而非自然的伪装。


    “眼珠子用来出气的?”


    老疤语气刻薄,


    “看叶子翻过来的颜色,底下是湿土,面上是干的。边上那截断枝,断口还是白的,没超过一个时辰。有东西刚过去不久,不少于三个人,脚步沉,不是老手,可能是鞑子的辅兵或者探路的。”


    李默凑近了,几乎把脸贴上去,才勉强看出那些细微的差别,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要是在京城,他那些察言观色的小聪明,在此地毫无用处。


    老疤不再多说,起身继续走,速度不快,但每一步都落在实处,如同狸猫,几乎没有声音。


    李默学着他的样子,努力控制脚步,却还是难免踩断枯枝,发出“咔嚓”的轻响,每次都换来老疤回头冰冷的一瞥,那眼神让他无地自容。


    “记着,”


    老疤头也不回地低声道,


    “在林子里,你的耳朵比眼睛好使。风声、鸟叫、虫鸣,变了,就是有东西。刚才树顶那几只雀儿突然不叫了,你就该警觉!”


    走了小半个时辰,找到一处背风的石坳,老疤示意休息。


    他取下腰间的水囊,却没有直接喝,而是先倒了一点在手上,凑近鼻子闻了闻,又伸出舌头舔了舔。


    “水…要这么喝?”


    李默忍不住问,他在京城和路上,哪讲究过这个。


    “嗯。”


    老疤哼了一声,


    “有些水看着清亮,边上长了怪草的,喝了拉肚子算你走运,严重了能要命。活水看上游,死水看周边。”


    他拿出两块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炒面饼,扔给李默一块,


    “吃慢点,嚼碎了,顶饿。别想着生火,烟味能传十里。”


    李默学着老疤的样子,小口啃着能崩掉牙的炒面,感觉喉咙像被砂纸磨过。


    又听他絮叨:


    “风向最重要。永远要让风从敌人那边吹向你,你才能先闻到他们的味,听到他们的声。要是逆风,你就是在敲锣打鼓告诉鞑子你来了。”


    他抓起一把地上的土,在手里捻了捻,


    “看土,能知道哪里好走,哪里容易留下脚印。石头上的苔藓,厚的一面向北。”


    他又指了指天上被风吹得快速流动的云,


    “看云识天气,比求神拜佛管用。要是明天变天,咱们就得赶紧找地方猫着,或者往回撤。”


    这些知识,零碎、朴实,却都浸透着血的教训。


    李默听得无比专注,他意识到,在这里,小聪明换不来活命,只有这些最笨、最基础的学问,才是保命的根本。


    “为啥主要在这山林里活动?”


    李默看着周围层峦叠嶂的山峰,忍不住问,


    “草原不是更开阔吗?”


    老疤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


    “开阔?开阔是给骑兵冲杀的!咱们这几号人,在草原上碰上鞑子马队,跟兔子遇上鹰有啥区别?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指了指周围:


    “这山,这林子,才是咱们的护身符。熟悉每一道山梁,每一条沟壑,哪里能藏人,哪里能设伏,哪里能找到水,比鞑子熟,你就能活。咱们是哨探,不是去拼命的,把消息带回去,才是头等大事!你那点机灵,得用对地方!”


    正说着,老疤突然脸色一变,猛地将李默的头按低,几乎同时,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还有几声模糊的、非汉话的呼喝。


    李默瞬间浑身僵硬,血液都凉了,大脑一片空白,在京里学的那些拳脚功夫此刻忘得一干二净。


    老疤屏住呼吸,耳朵微微动着,像只警觉的老狼。


    过了好一会儿,马蹄声渐渐远去。他这才松开手,低骂道:


    “是鞑子的游骑!他娘的,摸到这儿来了!”


    他看了一眼脸色惨白、惊魂未定的李默,语气竟然难得地没有嘲讽,只是平淡地说:


    “怕了?怕就对了。怕,才能记住怎么活。记着我刚才教你的,下次自己判断。判断错了,就是死。”


    李默重重地点头,手心里全是冷汗,后背的棉袄也已被浸湿。


    他看着老疤那张布满风霜和疤痕的脸,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夜不收”这三个字背后,是何等残酷的重量。


    他不再觉得老疤粗鲁可厌,反而生出一种强烈的依赖和感激。


    是这个看似冷漠的老兵,在教他如何在这片吃人的土地上活下去。


    这一次出哨,他没有看到辉煌的厮杀,没有立下任何功劳,但他学到的东西,比他在京城当十年锦衣卫都要多,也都要真实。


    他那些引以为傲的“小聪明”,在这里被彻底打碎,然后,一个属于边塞夜不收的坚韧内核,正在悄然萌芽。


    他知道,他的路,才刚刚开始。


    而老疤,就是他在这条生死路上,第一位,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