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一守不如一攻
作品:《我都大剑仙了,你说家道中落?》 少顷有吏员来报。
“府尹大人,长治县大磨盘镇甲士杨忠前来击鼓,状告其妻余氏与镇上富户孙嘉仁私通,害死其父杨老汉,设计侵吞杨家田产……”
“长治县?”陈正杰眉头一皱,“长治县衙那边没给个说法?”
吏员如实道:“大人,据那杨忠所说,是那长治县衙对孙家有所偏向,他觉得不公,才找来咱这申冤。”
陈正杰似是想起了什么,追问道:“莫非这孙家背后是有什么依仗?”
吏员有些拿不准道:“听说跟兵部赵侍郎家有点关系,好像是赵侍郎哪个表弟第几房小妾的娘家……”
“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一层层关系套着,听得府尹大人脑子都乱了,不耐烦道:
“行了行了,也别管谁的表弟谁的小妾了,直接让牛捕头去拿人,到时好好审一审就清楚了。”
吏员面露犹豫,“大人,可要是真有关系……”
“真有关系怎么了?”
府尹大人义正辞严道:“王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他一个兵部侍郎的亲戚还能反天了不成?”
“去!让牛捕头现在就去!若谁敢阻挠,一并抓来!”
“是!”
望着吏员离去的背影,府尹大人腰杆儿挺的绷直,心说不就是个兵部侍郎吗,本府身后还有镇国公府呢。
还赵侍郎的表弟,宫里郑贵妃她亲哥不一样被夜大人拿下了?
呸,本府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仗势欺人的东西……
……
镇国公府。
夜家父子二人已从院中聊到书房。
“爹,这些年您一直在京城,想来对朝堂内外的暗流涌动能感受的更加真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京城里的明争暗斗,又何尝不是整个天下大势对局博弈的缩影。”
夜擎宇眉头紧锁,“不管那林禄当年是被冤枉,还是确有其罪,这后边少不了那几大家族的搞鬼。”
“当年便是他们资敌卖国,致使延续万年的中土天朝险些分崩离析。”
“这次北境一战,让我隐隐感觉天朝内外的几方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异族亡我之心不死啊。”
稍稍停顿,他又补充一句。
“或许并不只是四境蛮夷,海外神庭,还有……”
夜擎宇抬手朝上指了指,头顶上是屋顶,屋顶上边则是天。
夜从龙坐在书案后的椅子上,面色凝重,许久沉默不语。
养子说的这些,他又怎会不曾想到,甚至于还体会更深,因为甲子前那场大乱正是各方算计的应验。
只是当时身陷彀中,当局者迷,直到多年后身居高位才后知后觉。
“爹,事到如今,我觉得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夜擎宇双手撑在桌案上,神情严肃道:
“当年您为天朝接续上国运时,就已经被那些人记恨上了。”
“如果天朝有个万一,或是真被某些人掌控局势,夜家绝对躲不过要被拉出去清算。”
“到那时,仅凭咱们祖孙三代三个五境,只怕杯水车薪。”
话到此处,夜从龙才开口,“那你觉得应当如何?”
夜擎宇正色道:“一守不如一攻,主动出击,从把那几家赶出京城开始,相信过程中会发现很多事。”
夜从龙没有反对,“可在这之前,得先把你身上的毒解了。”
夜擎宇松了口气,缓缓站直身子。
“解毒之事或早或晚,已经不成问题了,先前我那大侄不是说了,最后两味药材长公主府就有么。”
“只要拿回来,就可以炼制解毒丹了。”
夜从龙却道:“越是到了这时候,越不能掉以轻心,指不定期间就发生什么事了。”
夜擎宇闻言一怔,“您是说从咱家到长公主府的这几步路,还能有人拦路抢药不成。”
“那他就是找死,那对年轻五境可个顶个都比咱爷俩强。”
“我能不知道这个?”夜从龙没有好气道,“我是说在你身上之毒彻底拔除之前,就不要心事别的了。”
“有什么事,就让你那侄子出面。”
夜擎宇听后嘿嘿笑道:“那当然再好不过了,正好偷个清闲。”
“再说如今在京城百姓心目中,那小子的声望怕是比我这镇北大将军都只高不低咯。”
……
京郊长治县辖下,大磨盘镇。
镇上最阔气的那座宅院,门口挂的是刻有“孙府”字样的匾额。
府上主人孙嘉仁虽已年过不惑,但却好吃好喝补的威风丝毫不减当年,是镇上出了名的“风流中年”。
而且他还有个癖好,尤其钟爱别人家的妻妾,大的小的也不挑。
只要是别人家的都是好的。
按理说,以孙府的条件,再纳个三四房小妾都不成问题。
可他就是没这心思。
按他的话说,“纳妾干嘛,花钱娶来还得花钱养着,哪有白吃白嫖来的香,赔本儿的买卖可不干。”
而且更重要的,他还能靠着一嘴甜言蜜语哄骗来些田地家产。
即便早已臭名昭著,也总有人上当。
此刻,孙嘉仁刚刚白日宣淫结束,正抱着一名样貌姣好,身段也不错的小妇人温存。
不过小妇人却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孙嘉仁安慰道:“行啦,别在担心了,长治县衙的马知县与我有些交情,就算你男人去告也没用。”
小妇人担忧道:“可他说要是马知县不管,就再告到京兆府,到时又该如何是好啊。”
孙嘉仁不以为然,“告到京兆府又如何,京兆府尹官儿大还是兵部侍郎官儿大?再说都是在朝当官的,有事不不得互相拉一把啊。”
“你男人就是个北境大营的小卒子,就算打了胜仗也成不了气候的。”
“还十夫长,不也被护院们打出去了,可笑……”
说罢他又翻身压了上去……
不知过了多久,孙嘉仁在睡梦中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老爷!老爷!”
“京兆府衙门的捕头来找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