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真的不想去尝尝吗?

作品:《让你开美食店,你凌晨三点营业?

    换过几盆清水之后,陆丰再次清洗,盆里的水依旧清澈透亮,他这才停了下来。


    他从水盆里随便捞出一块猪蹄,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猪蹄块没有那股寻常猪肉的腥膻味,只有淡淡的肉香,闻起来还带着点草香。


    清洗到这种程度应该差不多了,陆丰满意地点了点头。


    对厨艺精益求精的他,绝不会放过一丝可能影响到最终口感的细节。


    陆丰找来一口大锅架在燃气灶上,哗啦一声注入半锅冷水。


    接着把清洗干净的猪蹄块倒进锅里,丢入一些切好的姜片和葱段,随后开大火开始煮。


    没过几分钟,锅里的水开始沸腾起来,猪蹄里面残余的血水被一点点的逼出来,在水面上形成一层灰褐色的浮沫。


    陆丰不断地拿勺子把锅里的浮沫捞出来,直到锅里的水变得清澈,不再有浮沫产生。


    锅里的猪蹄随着烧开的水不断上下翻滚着,肉香随着水气开始从锅里慢悠悠地飘出来,混着葱姜的辛香,在厨房里弥漫开。


    又煮了五分钟之后,陆丰伸手关火,用漏勺把锅里的猪蹄块捞出来,放在一边沥干水分。


    趁着这个功夫,陆丰拿过橱柜里的香料盒,里面满满的都是炖肉用的各种香料。


    香料等会不能直接放到锅里,这样会让炖出来的猪蹄里带着比较重的中药味,汤底会微微有点发苦。


    陆丰拿来一个小盆,把香料放到小盆里用温水泡着,把香料的香味提前激发出来。


    泡过的香料能够去掉其本身的苦涩味,这样等会炖出来的味道才能更好地融入汤汁里,汤底的味道也会更加醇厚。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陆丰开始给猪蹄炒糖色。


    想要让炖出来的猪蹄变得色泽诱人,让人一眼看上去就食欲满满,炒糖色这个步骤是必不可少的。


    陆丰打开燃气灶,把炒锅烧热后倒入适量的食用油。


    油温慢慢地上来之后,他抓了一把冰糖丢了进去。


    冰糖在锅里慢慢融化,一开始是半透明的糖浆,裹着油星在锅里打转,慢慢地开始变得金黄。


    陆丰的双眼紧盯着锅里糖浆的颜色变化,等到锅里的糖浆变成琥珀色,开始冒起小泡的时候,他拿起已经焯好水的猪蹄,迅速地倒入锅里。


    猪蹄刚入锅就发出一阵“滋滋”的声音,焦糖的香甜裹着猪肉的香味升腾起来。


    陆丰拿着铲子慢慢翻炒,锅里的猪蹄块均匀地裹上了一层红褐的糖色,每块肉皮都泛着油亮的光泽,看着十分诱人。


    他接着翻炒了一会,又沿着锅边加了一圈料酒。


    料酒在高温下蒸发成白雾,带着猪蹄里最后一丝肉腥味消失在空气中。


    陆丰右手保持着翻炒的动作,左手抓起案板上提前切好的姜片和葱段放进锅里。


    接着又往锅里加了些酱油和老抽,继续翻炒了一会。


    经过简单的调味后,锅里的香气变得开始诱人起来,猪肉的香味跟葱姜爆出的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他忍不住直咽口水。


    眼见锅里的猪蹄翻炒的差不多了,陆丰把炒锅里的猪蹄倒进专门用来炖肉的大锅,往锅里缓缓加入开水,刚好没过猪蹄之后停下。


    接着他把先前泡好水的香料捞出来,装进纱布袋子里系紧后丢进锅里。


    猪蹄要想做到软烂入味,入口即化,需要炖煮的时间不短。


    陆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这会离六点还有两个小时。


    估摸着到开店营业的时候,锅里的猪蹄也该炖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的这两个小时里,他还要准备其他汤面的汤底。


    陆丰活动了一下筋骨,接着开始忙碌起来。


    …………


    下午五点,迎宾酒店。


    小月来到安良的房间门前,轻轻敲了两下后推开门。


    安良坐在房间里,面前摆着笔记本电脑,手指正在飞快地打着字。


    小月轻轻咳嗽了一下,站在门口开口问道:“安良老师,快到吃饭时间了,您今晚有什么想吃的吗?”


    安良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歇,听到小月的声音后头也没回:“随便,你看着来。”


    接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扭过头一脸认真地补充道:“只要不是拉面就行,最近一段时间我不想吃拉面。”


    小月苦着脸叹了口气,安良的一句“随便”可着实难倒了她。


    她拿起手机,指尖在屏幕上不断地划着,心里盘算着哪家店会让安良稍微感兴趣一些。


    忽然,手机“叮”地响了一声,一条信息弹了出来。


    小月读完信息后,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有些欣喜地抬起头,大声对屋里的安良说道:“安良老师!要不咱们还去昨天晚上那家店吧?刚刚小龙给我发信息,说今天老板做了猪脚面,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吃!”


    安良原本在键盘上打字的手停了一下,随即鼻子里哼了一声,语气硬邦邦地说道:“我不去。”


    “可是……昨天您在那家店里的时候,对那家店老板的手艺评价不是挺好的嘛。”


    小月眨了眨眼睛,想起昨天吃的那碗红烧牛肉面,忍不住继续说道:“那家店的味道确实非常好吃呀,今天又做了猪脚面,我记得您挺喜欢吃猪脚的,难道真的不想去尝尝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吃……”


    安良忍不住回过头,语气里有些疑惑。


    当他看到小月嘴角流出来的口水时,后面的话没再继续说下去。


    看来喜欢吃猪脚的人是小月才对。


    看她馋成这个样子,安良也有些于心不忍。


    就算他自己不去,也没必要拦着小月。


    不就是猪脚面么?


    又不是没吃过。


    猪脚面要想做的好吃,那猪脚就必须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一口咬下去汤汁四溢,再配上一口筋道的手工面条……


    安良的脑子里忍不住浮现出一碗香气扑鼻的猪脚面,想象着其中的味道,一时之间竟然有些出神。


    “安良老师,您要不要去呀?”


    小月见安良眼神空洞,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忍不住开口又问了一句。


    安良回过神,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目光有些犹豫。


    他昨天在陆丰店里说过,以后都不会再去,周围很多人,包括助理小月可都听见了。


    这会要是跟着小月一起过去,那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


    不过尝过陆丰的手艺之后,安良对他今天做的猪脚面不禁也有些期待。


    他在心里暗暗做了决定。


    要是小月再劝自己两句,就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跟她一起去吃。


    这样被问起来,也可以说是小月硬拉着去吃的。


    这样既顾全了面子,又能尝到猪脚面。


    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