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谁爱去谁去!

作品:《让你开美食店,你凌晨三点营业?

    安良愣了一下,随即才明白过来小月话里的意思。


    看来服务员刚才的那番话,让小月对拉面的制作过程产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联想。


    看着小月一副被恶心的想吐的样子,安良忍不住笑了起来。


    咕噜噜……


    两人的肚子里不约而同地传来了一阵饥饿的叫声。


    安良和小月对视了一眼,随后开始在街上搜寻着可以吃饭的地方。


    不远处的汉堡店里飘来炸鸡的香味,小月咽了咽口水,小声提议道:“安良老师,要不我们……去吃汉堡怎么样?”


    安良没有回答,只是脚步已经快速地朝着汉堡店走了过去。


    炸鸡汉堡这种垃圾食品,他以前是从来都看不上眼的,但经历过刚才的事情之后,他觉得汉堡也不是不能吃。


    至少比拉面要干净一些。


    快餐店里,小月几口吃完了一个汉堡,目光飘向坐在对面的安良。


    安良拿着吃了一半的汉堡,嘴里机械地嚼着,眼神飘向窗外,看上去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安良老师……”见他这副模样,小月忍不住开口问道:“您是不是还在为昨天的事情心里不舒服啊?”


    自从昨天从陆丰的店里回去之后,安良一晚上的脸色都始终阴沉着。


    原本就沉默寡言的他,今天更是好像连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


    安良手里拿着一杯可乐,听到小月的话之后愣了一下,接着闷闷地说道:“没有。”


    “那……昨天您走的时候说,以后再也不去那家店了,是真的吗?”小月抿了抿嘴,小心翼翼地问道。


    安良的脸上露出几分不自然,有些心虚地扭到窗外,嘴里却说道:“那种小店,规矩定的比菜还多,吃个东西还被一群人指指点点的,去一次就够了,谁爱去谁去!”


    虽然安良掩饰的很好,但他脸上那抹不自然的神色还是没能逃过小月的眼睛。


    她眨了眨眼睛,回想起昨天安良吃碗面时候的样子。


    虽然安良脸上带着不情愿的表情,但喝完最后一口汤的时候,他脸上忍不住露出的满足和享受,看着不像是装出来的。


    那副模样,分明是已经被陆老板的美食征服了。


    小月笑了笑,嘴里开始故意说道:“可是……安良老师,那家店做的面是真的很好吃啊,我昨天吃的那份牛肉面,牛肉香糯软烂,一口咬下去那满满的肉汁……”


    “行了行了,吃你的汉堡吧。”


    安良的喉结动了下,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随即不耐烦地打断了小月的话:“江城这么大,又不是只有他家做的面好吃。”


    “那倒也是,刚才那家拉面其实……”


    小月听后倒是有些认同地点了点头,回想起刚才那家拉面馆的味道,随口提了起来。


    “你别跟我提那家拉面馆。”


    安良实在不想再次回想起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忍不住再次出声打断了小月的话。


    这件事情几乎已经成为他心头的阴影。


    小月对安良表现出来的反应虽然有些疑惑,不过倒是乖乖地闭上了嘴,继续拿着汉堡啃了起来。


    …………


    下午三点,陆丰照例骑着小电驴出现在美食街的路口。


    “陆老板,今天又这么早,是不是又有新口味了啊?”


    陆丰刚停好电动车,卖炸串的大叔就大声地朝着他喊道。


    “当然。”


    陆丰笑着点了点头,接着把电动车上的食材箱搬下来。


    炸串大叔见状,热心地过去帮忙。


    陆丰笑着说了声谢谢,接着打开店铺大门,两人合力把食材箱抱了进去。


    “陆老板,昨天在你这吃的香菇炖鸡面,味道简直太绝了!你这手艺这是越来越好了!”


    炸串大叔放下手里的食材箱,看着陆丰笑着说道。


    陆丰笑了笑没有说话,转身走进储物间,把来之前在商城里订购的食材拿了出来。


    “陆老板,今天做什么新口味啊?能不能提前透露下?”


    炸串大叔一脸好奇地盯着陆丰放在厨房里的箱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看,似乎是想要透过箱子看到里面放着的食材是什么。


    陆丰从食材箱子里拿出一根猪蹄,在炸串大叔面前晃了晃:“今天打算给大家补充点胶原蛋白。”


    “猪蹄?难道是……猪脚面?”


    炸串大叔眼前一亮,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色:“陆老板你真是太懂我了!我去年在南方打工的时候,最爱吃那边的猪脚面了!”


    “猪脚炖烂以后吃着可香了!皮入口即化,软筋咬着咯吱咯吱作响……不行了不行了!我这会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炸串大叔越说越馋,眼看陆丰把猪蹄一个一个拿出来,一副要开始干活的样子,连忙搓了搓手说道:“陆老板你先忙!我不打扰了,到了晚上就等你的猪脚面了!”


    陆丰听后笑着点了点头,炸串大叔咽着口水,很是识趣地离开了店铺。


    从他那充满期待的脸上可以看出,今天陆丰做的猪脚面,他今天是吃定了。


    炸串大叔走的时候还贴心地帮陆丰关好了门,店铺门一关上,外面的声音顿时就听不到了,店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陆丰系上围裙,从食材箱里随手挑出来一根猪蹄仔细看了看。


    猪蹄一眼看上去就十分新鲜,而且皮多肉厚,表面光滑,连一丝细毛都没有。


    陆丰满意地点了点头,系统商城里购买的食材依旧品质很高。


    猪蹄表面没有杂毛,还省去了陆丰用镊子拔毛的步骤。


    这些猪蹄都是完整的前蹄,前蹄的筋膜比较多,做好之后吃起来能够更加的软烂弹牙。


    陆丰拿起菜刀,把猪蹄放在案板上,把猪蹄沿着关节轻轻一切。


    咔的一声,骨头指尖连着的筋膜应声断开,断面整齐,没有一丝的碎骨。


    陆丰手里的动作不停,面前堆着的猪蹄很快就被剁成一堆大小均匀的小块,每一块都是既有筋又有肉。


    猪蹄头部的爪尖,因为经常跟地面接触,味道比较重,留着会影响口感。


    陆丰拿刀直接切了下来,扔进垃圾桶里。


    把所有的猪蹄处理好之后,陆丰接了一盆清水,下手反复搓洗了好几遍,把每一块猪蹄都清洗的干干净净。


    虽然这猪蹄看上去已经很干净了,但本着对食材的严谨,陆丰还是耐心地把所有的猪蹄都清洗了一遍,一丝一毫的细节都没有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