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难道这样不是更引人注目吗?

作品:《让你开美食店,你凌晨三点营业?

    安良思考完毕,语气有些傲娇地开口说道:“我说了不去就不去,那家店的规矩那么多,我很不喜欢,要去你自己去吧。”


    “那……我自己去了?安良老师您有什么想吃的就告诉我,我等会帮您带回来。”


    小月见他态度坚决,只好无奈地说道。


    安良听后顿时呼吸一滞。


    你怎么就这么痛快的放弃了?


    真的不再劝我两句吗?


    “不用了,我肚子不饿。”


    安良眼睛紧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用力敲击着,发泄着心里的郁闷:“你吃你的去吧,不用管我。”


    小月点了点头,随后关好门离开。


    门关上后,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安良很想追出去跟小月一块,但脑子里残存的理智,还有作为美食家的傲气,让他的屁股没有离开椅子分毫。


    他盯着屏幕上的密密麻麻的文字,却发现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中午吃过的汉堡此时早就消化的一干二净,肚子里空荡荡的,咕噜咕噜地对着他不断表示着抗议。


    安良坐了没五分钟,心里感觉一阵烦躁,忍不住抓了抓头发。


    他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内心充满纠结。


    每走一步都像是在跟自己较劲,嘴里还在自言自语:“说了不去,去了被人认出来,那多没面子……”


    安良的目光落在房间角落的行李箱上,眼睛微微亮起,心里似乎有了主意。


    …………


    五点半的时候,陆丰已经忙完了其他的准备工作。


    他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转身走到那口还在炖着猪蹄的锅旁。


    燃气灶早就调成了小火,锅里轻轻响着沉闷的气泡声,浓郁的香气顺着锅盖的缝隙不断向外翻涌着。


    陆丰抬手握着盖柄,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锅盖。


    盖子刚掀起来,白色的蒸汽瞬间升了起来,带着浓郁的香味瞬间在整个厨房里向外蔓延。


    待蒸汽散去,锅里的猪蹄终于露出了全貌。


    锅里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里面褐色的汤汁早已变得浓稠,琥珀色的汤汁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


    每一块猪蹄经过长时间的炖煮,看上去微微有些发福,肉皮鼓鼓涨涨的,看样子已经吸饱了汤汁。


    猪蹄泛着油亮的红褐色,那是糖色和酱汁浸透的模样,让人看着就想要来上一口。


    陆丰拿着筷子,轻轻夹起一块猪蹄。


    筷子刚碰到肉皮,他就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


    猪蹄皮下的筋已经被炖成半透明,隔着筷子都能感觉到那股软烂劲。


    陆丰感觉自己手上的筷子只要稍微再用点力,就能把这块猪蹄夹的直接脱骨。


    他小心翼翼地把猪蹄拿近了一些,鼻子里立刻就被一股醇厚的香气包裹。


    猪肉的肉香,还有香料的醇厚,经过长时间的炖煮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陆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凑上去轻轻吹了吹,咬下一小块品尝起来。


    他的嘴巴刚凑上去,稍微一用力,皮肉就顺着纹理分开,在嘴里几乎不用嚼,就化成了一股黏糯的味道。


    黏糊糊的胶原蛋白裹着舌头,带着点肉皮微微Q弹的韧劲,皮肉里浸透的酱汁在舌尖散开,刺激着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


    更让人沉醉的是里面的筋络,经过炖煮以后变得软而不烂,牙齿咬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带着一股弹牙的劲。


    陆丰细细品味着嘴里的味道,各种调味料和香料融合以后,在嘴里形成一股无比美味的香味。


    他咽下嘴里的肉,又用勺子舀了一小勺汤尝了尝。


    汤底粘稠,鲜得润喉,汤里没有一丝中药的苦涩味,只有香料炖透之后的醇厚香气,喝一口就感觉整个身体都无比舒适。


    “不错,这猪蹄算是炖成了。”


    陆丰忍不住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


    他已经能够想象到,待会营业的时候,那些食客们尝到这美味的猪蹄,脸上那无比满足的享受表情。


    …………


    快到六点的时候,陆丰在厨房里依旧忙着,把一份份面条下锅开始煮。


    另一边,门外的胡小云则是在努力维持着食客们排队的秩序。


    “大家不要着急,排好队,六点准时开始营业哈,今天老板推出的新口味是猪脚面,我刚刚在厨房里已经帮大家闻过了,那味道可香了!”


    胡小云一边跟熟客们打着招呼,一边大声地维持着队伍的秩序。


    虽然这只是她第三次来陆丰店里工作,但这两天下来,食客们的热情让她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不少。


    今天来排队的食客跟昨天比起来只多不少,这会队伍已经排到了街角。


    那些有些迫不及待的食客们闻着店铺里跑出来的香味,大声议论着陆丰的手艺。


    胡小云的目光扫过队伍的中段,忽然停了下来。


    队伍里一个人戴着棒球帽,帽檐压的很低,脸上还戴着一个深蓝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更让人值得留意的是,这人还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外套。


    这大热天的,这人把自己包裹的这么严实,在一群穿着短袖的食客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人似乎也注意到胡小云的目光,装作自然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随后若无其事地看向了别处。


    虽然那人的装扮让人看不清脸庞,但胡小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昨天来过的安良。


    倒也不是她有透视眼,而是她看到了安良手腕上的手表。


    胡小云记得很清楚,昨天安良来的时候就戴着那块手表,虽然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一眼看上去就很贵。


    胡小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着:这人怎么回事,昨天临走的时候不是说不来了么?


    今天不但人来了,还打扮的跟蒙面大侠一样。


    难道他自己没发现,这样反而更引人注目吗?


    不过她并没有上前询问,只是看了安良几眼之后就继续跑去维持秩序了。


    队伍里的安良躲闪着胡小云投来的目光,心里还在安慰着自己:反正这家店也没几样东西,味道尝过来遍了再也不来。


    同时他在心里想着:有好吃的如果不尝一尝,那就是对不起自己美食家的身份。


    一想到这些,安良顿时感觉心安理得了不少,原本有些僵硬的身体也轻松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