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刘禅
作品:《[历史]花妖医经》 建熙六年,仲春,成都。
昔时周王迁岐,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是以,其城名曰成都,一直沿用至今。
蜀地多雾,又逢薄阴天气,清晨时分,天空是介于蓝和灰之间的一种濛濛的雾色,这雾色笼罩着整座城池,连远山的轮廓也看不清了。
城东,毗邻宫城的里巷,一处疏阔开朗、修竹荫檐的府邸里,外院中,零零星星几个僮仆正洒扫庭除,忙而不乱。
府邸的主人平旦早起,诵书练字作罢了早课,正打算出门。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身云青色的细绢深衣,从中门垣墙边竹荫下走了出来,竹簪束起一头乌发,眉目隽逸,清标拔俗,像是蜀地深谷溪涧里生出的最秀颀的筠竹。
“小侯爷。”御夫打扮的老叟上前一揖,恭谨禀道,“车马已备妥了。”
尚书令蒋琬的府邸离得不远,两刻工夫,轩车就已经近了府门。
少年自上车后,就静坐在茵席上,埋头想事儿,大约是太过投入的缘故,竟连外间轧轧的轮声止了都没留意,直到御夫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吁——小侯爷,前方,是天子卤簿,正要回銮。”
圣上刚来探过病?他彻底回了神,颇有些意外……毕竟,圣上他一惯不爱管事。
但思及眼下的情形——敌国来犯,边境告急;丞相病重,内政不修。
身为国君,孰又能安坐内宫?
“道边驻车,稍歇片刻。”他吩咐。
外间的御夫领了命,扯起缰绳刚要动作,却见一个小黄门朝这边儿小步急走了过来,几步近到车前:“圣上有谕,召武乡侯上前叙话。”
刘禅坐在卤簿正中的车辂里,透过半启的髹漆木窗,看着诸葛瞻踩着踏步下了轩车,向这边走来,越来越近,眉目渐渐清晰,也愈来愈像他故去的那个人,他一时神思有些恍惚……
他出生那一年,父亲刘备已经四十七岁了。老来得子,大都会格外珍爱些,但,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父亲那会儿蜇居荆州,刚刚于南阳访得了诸葛孔明,全副心思都扑在了在刘表手底下扎稳脚跟上,没有多少余裕分给个才呱呱坠地的奶娃娃。
他一岁大点儿的时候,曹操挥师南下,直取荆州,刘表病逝,父亲率张飞、关羽等十余骑遁走。
事争从权,他弃了追随而来的十余万百姓,弃了部将仆从,也弃了……他们母子。
他记事很早,而那天,是他幼年经历过的最可怕的一天。
被人裹在怀里,看不清外面的情形,但那种种可怖的声响,却像一根长长的锐利的铁钉,深深锲在了记忆深处,不论过了多少年,怎么都拔不出磨不掉动不了。
那是个雷雨天,天上的雷声,硕大的雨豆子打在泥地上的声响,兵戈相交的铁击声,狂躁的高扬的马嘶声,护卫们死前凄厉的哀嚎声,两个姊姊被捉走时惊恐绝望的哭声……像一枚枚巨大的锐利的尖针,刺入他耳中……
终于,上苍怜悯,他和阿母被孤身杀回长坂的赵云所救。
但,从那之后他就落下个毛病——害怕一些声响。害怕雷声,害怕雨声,害怕兵戈声,害怕马嘶声……甚至,害怕别人疾言厉色的说话声。
之后,整个幼年的记忆里,都是阿母带着他,随父亲辗转四方,而一岁那年的事情,一回又一回重演,直到四岁那年……阿母也死了。
自此,他心中的恐惧犹如附骨之蛆,且愈演愈烈。
他有时候想,自己这样一个废物,居然会命硬地挺过了一年又一年,战战兢兢地活到了父亲入蜀。
父亲的年纪一天天大了,终于开始服老,同时,也终于开始在他这个长子身上用心。
然后,就像发现一直束之高阁的兵刃原来早已锈蚀殆尽一样,愈用心愈发现儿子是个不中用的废物。胆怯如斯,就连考问功课时一记呵斥,都能吓得浑身瑟瑟,下意识缩成一只塌肩佝背的鹌鹑。
于是,这个雄据一方的父亲,他错愕、他愤怒、他恼恨、他恨铁不成钢,然后,压着怒火为这个废物遍请名师,从伊籍到诸葛孔明。
可,期望愈高,往往失望愈大,且,年迈的父亲还心急。于是他稍有差迟,父亲便疾言厉色,动辄生怒……日积月累,他开始害怕看到父亲。
那段日子,绝望至极。
每晚做梦,梦里他都是一只弱小的笨拙的幼兽,有人指着面前一座壁立的高山,要它爬到顶。它很害怕,怕陡峭险峻的高山,也怕后面手扬革鞭的人,于是,狠狠一咬牙,闭着眼前往上爬,可,摔下来,那人手里的鞭子就会落下来……一次又一次,遍体鳞伤,而身后的人只有一句句恨铁不钢的怒斥——
“两日都默不熟一篇《秦誓》,哪有半点似我?!”
……别说了。
“几句对答都磕磕绊绊,人前失仪,如何在众将面前立威,我怎会生养出你这样不成材的蠢物!”
……别说了。
“替刘封求情?你可知道我为何要赐死你那勇武的好义兄?就是因为你是个暗弱无能的废物!我百年之后,你如何镇得住他?他会死,只因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废物!”
……求求你,别说了。
梦里的那只幼兽,一次又一次摔死在登山的半途。
而这样的梦,一晚又一晚重复,仿佛魔魇,让他更加怯懦更加荏弱,也在父亲眼里更加废物起来。
这种日子一直过到十六岁,这一年,父亲崩于白帝城,把偌大一片基业和一个王佐之才的丞相留给了他。
孔明,某种意义上,简直像是他的另一个父亲。
不,平心而论,他其实比父亲更有耐心,更有方法,在他身上耗的心血更不输父亲半分。
然后,仿佛几年前他与父亲之前的旧事又被重演,熟悉得教人心惊——满心期望,渐渐失望,最后耐心告罄,终于绝望。
他自己也一样,起初拼命努力,想要对得起那份沉重的期许,可是,一天一天,对方的要求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累,越来越疲……更得不到那怕一丁点可怜的肯定。
就是那种一个小孩子拼尽全力披荆斩棘,划了满身血道子,抹了满脸泥终于爬到了山顶,兴冲冲地想向等在那里的长辈献宝邀功的时候,对方指着前方一座座高不可攀的崇山,说:“别的孩子,像你这个年纪,已经能爬得上那样的高山了。”
浩繁史卷,数得出多少少年明君,每个都杀伐决断,智圣近神……相形之下,他果然还是个废物。
——当个废物,又怎么样呢?
终于,他忍不住悄悄冒出这么个小芽儿似的念头。
天下父母都冀求孩子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好像孩子不出众,不优秀,便没有资格在这世上活下去。可,明明这世上最多的是庸庸碌碌的凡材,他们不都活得好好的?
——一辈子那么短,何必不死不休地和自己为难?
他,就这么想通了。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之后,舒舒服服过日子就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是的,舒服。
幼年时的经历,让他对安宁平和的舒服日子,有种近乎偏执的贪婪。
半旧的衣服比较舒服,所以不求新奇华丽。清闲的日子比较舒服,所以政事推给朝臣。和和气气地比较舒服,所以不愿和几位元老起什么冲突……从前朝到后宫,大事上,他都算听话。
他娶了张飞之女为妻,立嫡长子刘璿为储,张皇后逝后,又续娶了她的妹妹,立为皇后……多少下来,后宫安宁得不能再安宁,这,大约算是他这个国君,对蜀国最大的贡献了。
……
十年前,朝中议定第五次北上伐魏,大军开拔前一晚,孔明入宫,上表辞行。
那年,他二十六岁,孔明五十三岁。
殿中灯火昏黄,照得蜀国丞相分外形容苍老,或许也不是灯火的缘故,而是他原本就比同龄的老叟看上去要更瘦削憔悴一些。
才过半百,鬓发已经全白了,额间的皱痕,仿佛是长年累月的案牍积劳里间,竹笔如刃,一刀一刀刻下的……但,一双眸子却清冽如昔,极亮,极坚定。
他幼年记忆里,孔明二十多岁的时候,眼睛就是这样的。
……一眨眼,已经那么多年了。
“前路险阻,丞相保重。”
——最终,他开了口,是他的丞相每回北伐前,一次次说惯的场面话,那怕殿中只有他们君臣二人,但在孔明面前言行合矩已经像是刻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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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里的习惯。
殿中居中而立的老者,神情一顿,许久才抬眼,看他,忽然,突兀地问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陛下,恨臣么?”
他一下子,愣住了。
就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奇语,看到了什么无法理解的天书,游到了常人不曾见过的方外之地似的,生生地,一动不动地愣在了原地。
“恨什么?恨丞相经纬之才、安邦化民?怨丞相正身肃下、刑政四方?恨丞相鞠躬尽瘁,为了我这个废物,积劳成疾,累得自己一身伤病?”
不知过了多久,他僵直的身子终于渐渐缓活过来,一声轻嗤,不经思索就出了口,不吐不快。
——不止蜀地,整个天下,都觉得他刘禅这么一个扶不起的废物居然能安坐帝位,实是祖上积了八世厚德,得了诸葛孔明这般经天纬地,又忠纯无二的丞相。
——恨?
但凡动念,便该天打雷劈!
殿下的蜀相微微低了眼,语气里有些自嘲:“臣自幼家教过苛,脾气一惯算不上好,向来严于律已,亦苛以待人……不论什么时候,见旁人做不好事,便恨不能躬身代之。这么多年,陛下受了多少委屈,臣心中有数。”
他听得一晒。
是啊,诸葛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为的是汉室江山,刘家社稷,从来不是他这个烂泥糊不上墙的废物皇帝。
顿了顿,终于忍不住又一声冷嗤,有些恶意地开了口:“丞相既知如此,难道不怕百年之后,朕行孝宣之事么?”
霍光当年,对汉室难道不是一样忠心无二么?可,即便没有许皇后的事,难道他死后,孝宣皇帝便会放过霍氏不成?
孔明呵,你就不曾替家中弱妻幼子谋过后路?
殿中沉默了一瞬。
“不会,”蜀国的丞相抬眼,一双极亮的眸子近乎温和地看向他,轻声说,“因为,阿斗一直是个心软的孩子呵。”
他又一次,生生愣在当地。
……
四岁那年,阿母刚刚过世,他愈发不爱说话了,整日里只躲在自己的屋子里,畏畏缩缩,像只不敢见光的幼兽。
有天,仆僮扑打一只小鼠,那小鼠穷途末路,竟一头撞进了他屋里。看样子,似乎才是一只刚刚离窝的幼鼠,只有他的手心儿那么大,瘦瘦小小的,瑟瑟地缩在衣櫃与墙的一线缝隙里,可是那地方太逼仄,尾巴尖儿还露在外头,轻轻地抖着。
……莫名地,他觉得它和他有点儿像。
仆僮追了进来,径直拽住尾巴捉了出来,那小鼠荒得吱吱直叫唤,惊悸又绝望。
鬼使神差一般,他开了口:“放、放了它罢。”
“二公子,这可不成!好不容易才逮着这小畜生……”
“是啊,小人们辛苦了这么一阵子……”
“二公子也当体谅才是……”
旁边的几个仆僮也纷纷帮腔,声势半点不弱。他年纪虽小,却知道,他们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尔等不过这府中的仆僮,公子吩咐,安敢违命?”
一记清冽的嗓音从外间传了进来,明明不急不缓,却仿佛带着莫名的压迫感,震得诸人齐齐一静。
“诸、诸葛先生!”几个仆僮齐齐匍匐在地,身子瑟瑟发起抖来,也像那只小鼠似的。
孔明走了过去,接过那只小鼠拢在了手心,然后,俯身抱起他,走出了屋子,外头朝阳初升,融融的阳光照在脸上手上,暖和得让人一瞬间鼻头发酸。
……好多年后,都忘不掉的那种温暖。
“阿斗想将它放生到何处?”
“那里。”他伸手,指了指西垣边的墙角。
“好。”孔明将他放下来,再将小鼠递给到他手上,看着他捧着那小东西一步步走到了墙角,然后俯下身子,放到地上。小鼠一溜烟地跑了,他还在原地看着。
然后,听到背后那人轻叹了一声:“真是个心软的孩子呵。”
许多年后,他都忘不了那一天的情形,也忘不了,那个幼年时代,他最尊敬倚赖的长辈。
二十二年后,他坐在御案之后,与殿中鹤发苍颜的老者对视——孔明呵,洞烛人心,算无遗策的孔明呵。
这一回,又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