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

作品:《重生后高岭之花放下身段把路走宽了

    按理来说,任理是很有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他的秘密的人,又把他亲手养大,他应该对任理加倍信任才对。


    可他唯独不敢和任理敞开心扉。


    他知道养父在他面前从来不会表现得自己和别的小孩有什么不一样。任理送他上学,给他做饭,教育他学为人处世。他小心翼翼地学着怎么当一个人,要懂礼貌守规矩,见到熟人要打挥手招呼而不是闻屁股,不能再外人面前表现任何异于常人的语言、心智和行动。


    所以哪怕他可以轻而易举地爬上二楼的阳台,连钥匙都不用带,他还是选择了老老实实地开门上楼,一步一个脚印。


    在城市里,当猫是活不了下来的,只有当人才能。


    他不能和任理说我其实更喜欢当猫而不是人。可是任风心里从来就觉得自己是只地地道道的猫。


    所以他只好在任理面前谨言慎行,收敛自己的爪子和牙齿,尽力地表现得像个正常乖巧的人类。说得越多,错得越多。


    有时候他想,要是真的有人能理解自己的心思就好了。他想过自己会不会有其他的同类,可从来没遇见过。也许他们也遵守着自己的规则,轻易不会露面。


    如果有的话,那他们叫什么?兽人?妖怪?听起来都不太美妙,而且会被抓进实验室解剖。


    会有能理解自己的人类吗?


    任风想到了严乐,那天他坐在花圃边,抚摸着自己的毛,轻声细语地和他说那些自己的心事。


    他有喜欢的人了。


    他也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跟着严乐四处迁徙。他十七八岁的时候,正是玩心最重,兽性难抑的时候,夜里经常背着养父化身成猫偷溜出去玩。其实任理知道他的小动作,不过他很有分寸,总是在午夜前回家,而且猫本就是夜行动物,按着他的头让他睡他也睡不着,不如放他出去溜达。


    他记得是一个挺美好的春日夜晚,他跟着一只慌不择路的灰老鼠溜进了一座花园,那只老鼠是他猫生见过最大的一只,肥大的屁股快赶上一个网球大了。老鼠扭着屁股钻进了花园墙角的小洞。任风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


    通常他是不会进入这种明显有人活动的私人花园的,不仅是因为人多不安全,作为一只相貌端正美丽的彩狸猫,他还有被好心人类“手慢无”的风险。


    但是今天的老鼠实在是很大,而且月色暗淡,乌云罩顶,连最明亮的猫眼也看不清二十米外的画面,看起来像是要下大雨了。


    应该……不会有人来花园散步吧?


    任风纠结了片刻,但是大老鼠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他很快战胜了自己。四肢后退两步,身体下伏,尾巴微动,纵身一跃跳上了生长着绿苔的墙头。


    开玩笑,他才不要去钻老鼠洞。还是爬墙快得多。


    他少有地享受着自己自由的野性时刻,晚风轻柔拂过他的毛发,漂亮的大尾巴蓬松竖起,像个大鸡毛掸子。他迈着小猫步在墙头走了两步,柔软的青苔粘上了他雪白的手脚,他抖了抖爪子,放眼看向小花园的内部。


    花园内一片寂静,一圈常青乔木围绕着任风所在的小围墙,碧绿的叶子在夜风里窃窃私语。灰色的大老鼠藏在不远处的一个树洞里。


    任风悄无声息地沿着围墙靠近那颗比周围的树都要矮小一些的乔木,靠得进了才发现现,和它一样矮小的树还有一颗。两颗矮树肩并肩站在一起,中间横着一根铁管。


    这是个秋千。


    这两颗倒霉树约莫是被同一根铁管伤害了树干,都长得矮小,其中一颗树干上还有个小树洞,灰老鼠就藏在里面。


    不过任风衣襟无心去抓自己心心念念的大老鼠。他的视线全被秋千上的青年夺去了。


    那是个很漂亮的青年——请原谅任风贫瘠的形容词,任理送他上学可没给他报补习班——年纪约莫二十出头,正低着头,心事重重地坐在秋千上,细长的手指握着一部手机,正在和某个人打电话。


    这个精美的小秋千显然不是设计给成年人使用的,因此青年的一双长腿只能委屈地交叉蜷在秋千下,他头靠着轻轻长颤动着的麻绳,闻到了新鲜麻绳特有的带着刺激性的味道。


    “……我真的不想继续下去了。”青年的声音低低的,顺着夜风飘进了猫的耳朵:“我一点也不开心,我想走啊,明远,可是……”


    老鼠察觉到了猫的靠近,惴惴不安地在树洞里颤抖着,不知道该跑还是躲。


    “……我知道。”青年有些沮丧地说:“我想试试,没有那么多理由。”


    任风静悄悄的蹲在墙头上,从他的角度能看到青年有些长的黑发垂到眼前,一个形状完美的发旋儿。


    很像一个完美的猫玩具。


    青年有些丧气地挂了电话,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任风舔了舔湿润的鼻头,他觉得爪子有点痒了。


    这时,笼罩在浅川上空的乌云突然闪烁,耀眼的闪电张牙舞爪地穿过厚重云层,照得整片夜空雪亮。青年惊讶地抬头,一声闷雷片刻后传到耳边,树洞里的灰色大鼠两股战战,奋不顾身地夺洞而出——


    它本该直接降落到青年的头上,因为树洞刚好就在麻绳下方,而大鼠慌不择路,选择了直接跳下树木。


    电光石火之间,就在青年抬头和大鼠跳树的空隙里,蹲在墙头上的任风也动了。


    他身形如弓箭般射出,用后足带动全身,优雅地纵身一跃,在空中张开嘴,见血封喉地咬住了大鼠的脖子,叼着比他的头还大的尸体轻巧落地,整个过程就发生在一人一猫的视线之中,而青年甚至没有听到猫落地的脚步声。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如果把段誉的凌波微步简化成动物版,大致就是这幅光景。


    闪电的光辉余韵随着落地的猫消逝,青年只看清了这位神秘客人因为兴奋而竖得高高的大尾巴,随后一闪而逝地消失在树丛里。


    任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出于对任理教诲的尊重,他一般不会杀生。


    “吃生肉是畜牲的行为。”任理在第一次发现他抓鸟儿的行为后严肃地和他说::“你要是饿了,就找我,找老师同学,再不济找警察叔叔,但是不能自己抓东西吃。”


    但是刚在,在雷声响起、闪电过后的那个片刻后,他第一次和秋千上的青年对视。


    他觉得他们是同类。在追求自由方面。


    秋千上的青年正是严乐。那是任风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单方面的。


    任风收回思绪,照旧给父亲放松腿脚,按摩肌肉。警校训练量很大,同学之间经常需要互相帮忙做理疗师,他对按摩很得心应手。


    “我找到新活了。明天就去上工。”任风斟酌着词句,尽量简洁明快的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在哪里?”任理一听果然皱起了眉头:“现在外面不安全。”


    “就在隔壁,不远,十分钟就到了。我中午还能回来给你做饭。”任风一边拧着毛巾,预备给任理擦身体,一边回答着:“我开学以后,会找人来照顾你。”


    “不用花这个钱。”任理说:“我还没到要让人伺候的年纪。”


    “能别嘴硬了吗?”任风把热毛巾拍在他脸上,蒸腾的热水激得任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要弄死你爸啊!”任理大呼小叫着,手却很诚实地用毛巾给自己擦脸:“白眼狼,你小时候我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带大的。”


    “我记得我会用猫砂盆。”任风面无表情地说,紧接着把毛巾从养父手里拿回来,准备去换一盆干净的水:“而且我不是白眼狼,非要说的话,我是个绿眼猫。”


    他最懂得如何让任理闭嘴,只需要强调他是个猫而不是一个普通人就可以了。


    一提到这个话题,任理就会像吃了哑巴药一样,最比他的裤腰带还要紧。


    他倒掉浑浊的水,给养父拿了一身干净衣服,又看着他坚持自己穿上了,又确认窗户已经锁好,才放心地离开了任理的房间。


    他已经和工头联系好了,明天就去工地上工,一直干到月底,那他至少能拿到两万块。


    和他的目标还有点差距,他还得想点其他办法补上这个缺口。


    他打开了手机上的社交软件,主要是小绿书和某短视频软件,开始带#寻猫启示的关键词看帖子。


    猫是种神奇的动物,它们性格独立,但并不是完全高高在上。据任风调查,很多猫咪的共同心声是“希望和主人待在同一个空间,但各活各的。”


    猫们大部分时候安静睡觉,偶尔的活泼,再加上粗心没关家门或者窗户的主人,则很可能会造成弃养主人的重大事故。


    他的另一份兼职,就是把这些迷路的小混蛋送回家,顺便收到它们基本上已经伤心过度得失去意识的主人的赏金。


    他并不经常做这些,任理不喜欢他和别的动物靠得太近,尤其是变成猫以后——他甚至不喜欢任风经常变成猫。


    不过非常时期,他也只能靠这个方法来挣点外快了。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定位在香湖区的寻猫启示,走失的是只橘猫,名字叫烧麦,体格不大,而且是下午才走丢的,有很大的概率还在附近。


    他默默地把那张橘猫的照片印在脑子里,思忖着附近猫咪经常聚集的场合,等天色再晚一些,猫咪们都出来聚集了,他就可以去打听一下有没有猫见过这只呆头呆脑的小橘猫了。


    只不过他刚放下那扇还漆着“滚出去”三个大字的卷帘门时,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他的身边,在空荡荡的柳瑜巷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意料之外的俊美面孔。


    “没吃晚饭吧?留着肚子,哥请你吃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