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
作品:《重生后高岭之花放下身段把路走宽了》 猫蹲在花圃边,尾巴盖住两只雪白的小脚,凝视着远处的严乐。
严乐恍惚了一瞬。
他靠近了猫,猫一如既往的蹲着,没有离开,也没有大叫。
“对不起啊,今天没有吃的。”严乐向猫道歉。
猫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但是尾巴尖晃了晃,算是接受到了他的信息。
没事,猫不在意。
“不过我倒是还有一肚子的牢骚。”严乐拍了拍花圃边,自己也坐在了猫旁边,试探着伸手摸摸猫头。猫下意识的躲闪了一下,不过还是乖乖让他摸了头,眯着眼睛不做声。
“我又见到他了。”严乐沉默了一会,开始说:“嗯,还是很好看。”
猫耳朵抖动了一下。
“之前我怎么不知道他这么好看呢,太水灵了,就是有点儿黑。要是和我在一起,我会把他养得更好看。”
猫尾巴从脚上挪开,不安地甩动了两下。
严乐自顾自地接着说:“……而且他的腰好细,我还是喜欢更强壮一点的。”
猫终于忍无可忍,愤而扭过毛茸茸的躯体,拿屁股对着这块望夫石。
人类纯粹是混蛋!
严乐也不在乎被猫拿屁股对着,拍了拍手。接着说:“我要回家了。猫,以后我不住这里了。”
猫似有所感,转过身看着他。
严乐笑了一下,起身俯视着猫,树影重重,猫看不清他的脸。
“如果你还能找到我的话……”
猫坐直了身体,耳朵竖得很高。
“我就送你去绝育。”严乐用轻快的口吻说道。
夜色太重,猫的瞳孔放得很大,眼睛是个标准的圆,如果猫科动物能翻白眼的话,严乐一定会看得猫的白眼。猫抖了抖毛,伸了个惊天动地的懒腰,先塌腰再弓背——这是个标准的“再见”仪式。
“下次见。”严乐和猫告别。
猫头也不回地踩着猫步跳进了花圃里。
严乐和前世的猫朋友再续前缘,沉闷的心情一扫而空,连唇角也带上了笑。他握紧了手里的黄铜钥匙。新的开始。
他草草洗了个澡,倒头就睡在了简陋的床上。
仅仅四十八个小时,他经历了重生,谋杀,年轻的爱人,牢狱之灾。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他身在其中,由不得自己胡思乱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严乐再也没回过新雅公寓。
他草草地收拾了几身衣服,就头也不回地扎回了事务所。时间紧迫,他必须在一个月内把还没处理完的案件全部处理完。该结案的结案,该转手的转手。
这是项浩瀚的工程。不怕长城从头盖,就怕大厦半截盖。
不是自己亲自过目的案子,等于没有办过。一切进度清零,他得重头来过。
好在还有韩诗帮他。
两个年轻人从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严乐也总算意识到了陈明远空白的工作量。在他终于把最后一个案件移交给合作过的律师,分开那只劝慰的手,目送对方离开,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任风了。
昼夜颠倒后的昏沉袭击了他的大脑,人在疲惫的时候很容易做傻事。虽然他答应过要帮任风处理他的事。可事到临头,他又生出临阵脱逃的念头。
褪去一身惫懒的骨头和压在身上的沉疴,他开始想念任永带着肥皂泡和须后水,偶尔沾上同事烟味的怀抱了。
“如果是任风的话,估计得是自己抱着他了。”他突然想到。
现在的任风才二十一岁,远没有到一个男人最成熟最强壮的年龄,身量上不免比上辈子的任永瘦长些,肩膀坚硬清瘦,胸膛也不会比之前宽广,这么一想,严乐有些恶趣味:自己说不定能把上辈子从来没完成过的反攻大业重启一下。
人家还是个孩子呢。他在心里唾弃自己。
太不是东西了,自己两辈子岁数加起来都能生一个这么大的小伙子出来了。
任风不知道严乐心里在做着怎样的天人交战,他正忙着给自己挣生活费呢。
他开学就上大三了,虽然学校就在郊区,但是开学后警校就要军事化管理,不允许学生外宿。
他得交学费,存生活费,还要请人照看他那断腿的老爸。
总之,任风的确是穷得快要当裤子了。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目光从杂乱的零件堆里抬起来——他目前唯一的生存技能就是修车。家里的店是开不了了,他担心那些人还会会来找任理的麻烦,不敢离开得太远。就把家里原来用来送货的三轮车简单修理了一下,装了个遮阳伞,顶着浅川八月**的阳光到柳瑜巷口摆摊修电瓶车去了。
柳瑜巷里的人都搬得差不多了,房子空了大半,稀稀拉拉地半天也看不见一个人出来。最靠近巷口的水果店是最早关门的,鲜红的拆字第一个打在它的门头上。任风凝神看了一眼那个象征着金钱的字眼,默不作声地把手里的扳手放回了工具箱。
“三十块。”他和站在一旁男人说着。那男人是个建筑工人,手里提着一顶黄色安全帽,应该是在附近的工地上班。任风把车灯打开,示意给他看:“已经修好了。”
“换个灯就收三十啊,小伙子,你也太黑心了。”皮肤被晒成古铜色的工人一遍嘟囔着,一边从沾满水泥点子的裤兜里掏出皮夹,数出三张十元钞票给他:“你没有给我偷偷换成便宜货吧?”
严乐也没有仔细数,草草把纸币塞进了工具箱夹层,老老实实地回应:“叔,我就住在巷尾,任家修理铺,坏了您来找我,我免费给您修。”
“这巷子马上就要拆了,我上哪儿找你去啊。”工人胡乱把安全帽戴上,看了一眼这个小伙子,觉得他没有半分拆迁暴发户的气质,心说这小孩可能是租住在这里的。马上拆迁,可能没地方住了,不由得升起了一些对贫困少年的怜悯之心,脑补出一系列家贫少年上有老下有小靠修车维持生计的画面,多嘴问了一句:“小哥,你还是学生吧?在放暑假?”
任风点了点头。
“现在像你这么懂事的年轻人可不多见,这么大的太阳还出来摆摊子。我家那个大学生现在估计还在睡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工人感慨道:“这里的人都快搬完了吧?半天没看见人影,你一天能挣几个钱?”
他说得没错,任风出来两三个小时,这还是第一个上门客户,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天就得这么收摊回家了。
任风叹了口气,对这个结果虽然难过,但是也并不意外。就像工人说的,大家都走了,谁还会来这里修车?
工人叹了口气,看着还有些稚气的任风的脸,又把晒得黝黑的手伸进了裤兜,丁零当啷地掏了一阵以后,终于掏出来一张纸条子,上面用铅笔歪七八扭地写着一行数字。那字迹沾了汗水有些模糊。
“这样,你要是信得过我,今晚就打电话给这个人,跟他说是李大志介绍你来的。我们工地上还缺个开叉车的,工资日结,叉车工一天能给七百块呢。比你在这里晒太阳挣得多。小哥,你会开叉车吧?”
任风当然会开,他从小跟着他爸在修理铺里修修补补,大车小车都会修,会修当然就会开。
只不过他不明白,为什么李大志和他萍水相逢,会愿意给他介绍工作?
毕竟他们只是第一次见面,他怕李大志别有用心。可他又确实需要这份工作。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了,加上他手头那点余钱,他至少还要三万块才够用。
李大志看出了少年人的犹豫,爽朗地拍了一下任风的肩膀:“多大点事啊,谁没遇到过难事?你和我儿子一样大,就当我给那个臭小子积德了。记得给工头打电话,晚了位置可不给你留。”
说完,李大志骑上修好大灯的不知道转了几手的电瓶车,风驰电掣地离开了小巷。、
任风攥紧了那张携带着善意的纸条,手心的汗沁进去一点。他把纸条塞进了兜里。
任理还是老样子,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两只脚像雪糕一样插在身体上,显得有些滑稽。
任风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整个下午果然像李大志说的那样,再没有其他人来过。
任理扭过头看他:“你出去了。”
是个陈述句。
“嗯。”任风对这个养父总是有些惜字如金。其实他并不是话少的人,但面对任理,他总有一种被看穿一切的不安全感。让他忍不住寡言少语,尽量不作出回应。
这是他的自我保护机制。
任风不是任理亲生的——当然不是,一个人怎么可能生出一只猫?
任风是只猫,全世界只有他的养父知道。任理在柳瑜巷尾的那颗大榆树下捡到还没睁眼的任风时,整个浅川市正处于最不符合它名字的一场大暴雨中,柳瑜巷的排水系统约等于没有,整个街道被及膝深的浑水淹没。城市颠倒,大雨落下。
他当时还是个只会哇哇大叫的奶猫,身上还沾着羊水和胎膜。他的兄弟姐妹一共五个,连带着他从没见过面的猫妈妈,全部被那场大雨带走了。只有他,不知道是自己努力还是天意,爬上了距离水面只有一指高的树根,勉强保住了姓名。
任理还很年轻,刚刚接手了他父亲的修理店,准备在柳瑜巷延续家族的事业。鬼使神差地把还没喝上第一口奶的小猫任风捡了回去。连仙人掌都没养活过的男人生平第一次学习怎么养一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生命。
他成功了。任风活了下来,而且顺利地活到了现在。
至于中途刚满周岁的任风突然变成小孩,把他吓得以为自己精神失常,从此被迫成了单身父亲;或者是在网上查到猫只能活十年后,抱着已经八岁的任风大哭,觉得自己要白发人送三花猫这类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