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作品:《重生后高岭之花放下身段把路走宽了》 任风转头看了眼附近,确认没有人后才俯下身体靠近车窗,低声和严乐说:“你怎么来了?”
“没事不能来找你吗?我这是正常和当事人联络感情。”严乐把头侧了一下,学着任风低下声音说话。他刚把自己扔进浴室彻底洗刷了一遍,光洁的腮侧透着须后水的清香,穿一身看不出牌子的浅蓝色衬衣和西裤,线条优美的手臂以放松的姿态靠近了任风,挽起袖口下露出的带着凉意的皮肤似有若无地蹭过少年的耳际。
“毕竟,我可是要收你好大一笔钱呢。”
任风的脸“轰”地红成一团。
严乐没注意到他的脸色,自顾自地收回了手,接着发挥自己满嘴跑火车的天赋:“要广泛地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从人民中来往人民去,了解当事人的前因后果,分析案情的来龙去脉……”
“停一下。”任风终于忍无可忍地打断了严乐的胡扯,拉开后座的车门弯腰进车,规规矩矩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不能太远,我要看着点家里。”
“好嘞。”严乐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乙方的服务精神:“对环境有要求吗?”
“没有。”
“菜系呢?爱吃中餐?西餐?法国菜?”
任风:……
他看着后视镜里严乐带着笑意的眼睛,这才意识到严乐在拿自己逗乐呢。
油嘴滑舌。
他瞪了严乐一眼,闭上眼睛,把头靠在靠枕上,不再从后视镜偷看严乐了。
严乐也是收回观察着任风的眼神。他心情很好,开车平稳顺滑,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比起上辈子锋芒内敛的任永,年轻的任风显然更具锐气,从他的眼神、动作和肢体语言都可以看出这是个年轻气盛,等待着迎接挑战的旺盛意志,像一只年轻的狮子,正蠢蠢欲动地试图在猎物身上锋利自己的爪牙。
他一定遭遇过非常、非常严重的变故,他的锐气和意志被完全摧毁,又以极其艰难的方式摇摇欲坠地重建起来,他必历经百般劫难,才会变成他认识的那个任永。
他无意去想这个变故会是什么,拨弄因果的是非会造成什么后果。哪怕是天要塌下来砸死所有人,他也要去试试命运的胡须到底拔不拔得。
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定不会让它发生。
严乐言出必行,果然没有去多远的地方,而是在附近找了个人少的大排档,颇为阔气地把过塑的菜单递给任风:“随便点,今天我请客。”
“你不请也不行。”任风说:“我身上只有三十块。”
严乐:……
他知道任风落魄,没想到原来有这么落魄。
看来自己的投喂计划要尽快启动了。
任风心里还想着小橘猫的事,又不敢盯着严乐看,只能假装心不在焉地翻看着菜单,草草点了两个菜就递给了严乐。
“你就吃这么点?”严乐讶异。不是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吗?这小孩似乎有点太好养活了。
“嗯。”任风含混地糊弄了一下,随后突然觉得自己的态度不太对——他干嘛对严乐避重就轻、遮遮掩掩?
他对被人从不这样,任理对他的社会化教育相当成功,他爱护四邻尊师重道,过马路扶老奶奶捡到钱交给警察叔叔;对朋友似春风对敌人……他没有敌人。
上一个他没法敞开心扉的人是谁?
是他老爸。
于是经过一番形而上学的推理,任风得出了一个令人五雷轰顶的结论——他把严乐当成他爸了。
严乐还在绞尽脑汁地和菜单搏斗,拿出看卷宗的严肃表情研究哪个菜能让孩子多长点身体,一抬眼就发现任风一脸外焦里嫩的表情,目光越过自己盯着身后水族缸里游动的石斑鱼,颇有一种认贼作父的悲壮感。
“要不要吃点生蚝?”他问任风:“听说这个对年轻人身体好,你多吃点。”
任风简直想跳楼,但是大马路边哪来的楼?
或者趁着红灯直接躺马路中间算了。他想。
还有比这更操蛋的事吗?
有的。因为严乐很快就向他投来了关切的眼神:“没事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哥带你上医院看看?”
严乐伸出手掌贴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把整个手心贴上了任风带着薄汗的额头,温热的掌心干燥柔软,令任风几乎不想离开。
他把手心贴得更紧一些,好更认真的感受少年的体温,还颇为细致地用另一只手再次贴了贴自己的额头,试了一下两人的体温差别。
“奇怪,没有发烧啊。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任风整个人快要炸了,他真想一头撞死在大马路上,或者把脑袋塞进水族缸里好好洗洗自己一脑袋龌龊的想法。
他怎么会突然生出这样的想法来!
自从那天在小花园见到严乐后,任风对自己心里的那个信念一直深信不疑,是一条近似于自然规律或者生物本能的存在——他喜欢严乐。
任理经常说他动物性太强,缺少了人的理性思考。他嗤之以鼻,至少他的动物直觉帮他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而任理的理性思考只能让他当一辈子的单身汉。
至于什么是喜欢,为什么会喜欢,这不是他一只小猫咪该思考的事。
而现在情势所逼,他不得不开始思考自己对严乐的那份“喜欢”究竟是什么意义了。
任理是个老光棍,当然不可能教他什么是喜欢或者是爱。他对喜欢的概念只来自于原始的本能,他喜欢跳远,喜欢打猎,喜欢毛茸茸的球,当然也喜欢严乐。
可是他也喜欢他老爸任理,喜欢他的舍友,喜欢学校旁边卖煎饼果子的王姐。
可怜的小猫脑袋分不清这些喜欢究竟有什么区别。猫生第一次,他陷入了恐慌之中,因为分不清自己的“喜欢”究竟有什么区别。
一个冰冷的金属物体磕到了他的额头——严乐着急给他量体温,几乎把整个手掌心贴在了他的脸上,连带着手腕上冰冷的腕表表带。这一丝寒光乍现的冷意突然惊醒了他。
他凭什么喜欢严乐?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动物界亘古不变的真理。严乐如果是猫,那就是最漂亮最强壮的那一只,而且他又那么聪明,读了很多书,家里也很有钱,那座小花园是他猫生见过的最漂亮最精美的花园,连带着里面的严乐也是。
这么好的严乐,合该配得上更好的人……比如他的同事陈明远。
任风还不知道陈明远已经死了。他只是酸溜溜地想,那天自己在小花园见到严乐,严乐还在和陈明远打电话。
上次自己去新雅公寓找他,大半夜陪着他挨蚊子咬,结果他还说自己遇见了喜欢的人。
那个人肯定就是陈明远吧。
他这么一想,心里的酸水直顺着喉管往外淌,连带着五脏六腑都像被火烧了一样灼热起来,他扭过头避开严乐的手。胃里一阵翻腾。
他觉得自己挺恶心的。
严乐对他这么好,第一次见面就愿意对他施以援手,而且一直没有忘记自己,难道他不该感到心满意足吗?
他根本就不缺钱,而且明知自己很有可能根本给不出这笔钱,还愿意帮自己,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无论从那个角度,自己都该感恩戴德才对。
可他却有那些……下流的,无法宣之于口的想法。
想握住他的手。
想蹭蹭他柔软的头发。
想让他摸摸自己的脑袋,哪怕只是一下。
严乐完全不知道任风心里那些惊涛骇浪的小九九。他只是觉得这孩子的脸色也太差了。
虽然已经决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把任风争取回来,但是实打实的年龄差摆在这里——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对着这么年轻的任风很难不生出对后辈的关怀和体贴。
任风还太年轻了,他真的能理解自己的感情吗?
他也在怀疑着。
感情是再玄妙不过的东西,一个瞬间,一个动作,一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对于感情的产生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些话离开彼时彼刻,也许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就在两人尴尬地沉默着的时候,热情的老板娘终于带着饭菜上来了。镬气十足的炒粉和飘香的小烧烤中和了冰冷的气氛。任风拆开塑料膜包裹的餐具,开始用热水给餐具消毒。他先把严乐的餐具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地清洗了一遍,确保每一个位置都被滚烫的茶水浸泡过。然后才草草地烫了一下自己的碗,开始吃起了炒粉。
一顿饭就这么在两人各怀心事的诡异氛围中吃完了。
严乐有些懊悔,他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任风明显有些不舒服。他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
会不会是自己做得太过火了?
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行径,从头到尾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然后深刻地意识到了那个问题——耍流氓是病,得治。
他有事没事就对人家上下其手,还摸人家的小脸,言语也不够得体——什么叫“收了你很多钱?”
他严大律师难道是出来卖的吗?
前因后果一想清,他又放松了很多。不就是装正人君子嘛,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专业?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本来准备说的“正事”。看任风吃得差不多了,就斟酌着词句和他说出了实情。
“明乐事务所不能接你的案子了。”
话一说出口他才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刚想解释,没想到任风竟然很平静地答应了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
严乐眉头一皱,这小子怎么回事?
当时不是求着自己给他办事吗?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案子很不好办,我也从来没有过一定要赢下这个案子的决心。”任风很平静地放下筷子,还不忘给严乐把茶杯添满:“你放心,我说过会给你一百万,说到做到,我一定会给。”
“谁要你的一百万?”严乐火气也上来了:“你当我是出来卖的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任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即道歉:“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明远死了。”严乐突然说。声音很疲惫:“你还有印象吗?就是那天我和你说过的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