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70

作品:《强制攻略[穿书]

    261   惊蛰之春


    ◎为何她没有爸爸妈妈?◎


    白承宗第一次在公司的高层领导会议的时候分神,这让众多干部都惊讶不已,因为他在平时,一丝不苟,专心致志,拥有极强的专注力。


    会议结束后,副总裁房须弥陪着白承宗回办公室,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站立,等待他的发号施令。


    “你先下去吧。”白承宗淡淡吩咐,“下一周我的各种出席活动,你来代替我参加,代替不了的,推后。”


    “是。”房须弥恭敬应承,默默退出房间。


    上次在医院他和白楚之做的抽取血液样本的亲子鉴定结果,他已经拿到,他没敢打开,放在自己的书桌抽屉里。


    整整一个星期,他备受煎熬,犹豫踌躇。


    冥冥之中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手扶额头,沉重地呼口气,从里间办公室拿出一杯酒喝。


    一刻钟后,他还是从抽屉里取出纸质鉴定书,用牛皮袋子装着。


    他深吸一口气,仿佛如临大敌,紧张得要喘不过气来。


    他手缓缓拿出里面的纸张,眼眸朝上面的字迹望去。


    ……


    夜间,白承宗很晚才回来。


    管家段温洵在守夜,看见他的车,急忙上前迎接他。


    夜间的白府如同一个璀璨明亮的夜明珠,在繁华缤纷的北都市熠熠生辉。


    段温洵闻到白承宗身上的酒气与烟气,酒气他倒时常闻见,毕竟与人应酬洽谈生意,喝酒是常事。


    烟气倒是第一次闻,他自小看着白承宗长大,知道这位少爷克制自律,不吸烟。


    他幼时就是白家的奴仆,从已亡故的白承礼,到如今声名素著的白承宗,他对白家人既心怀感恩,又畏惧胆寒。


    他是一名只听令于白家执掌人的忠实奴仆。


    主人问什么,他就做什么,主人不开口,他绝不敢多嘴。


    “你看好白楚之和傅朝,今天晚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让他们出来。”白承宗语气寒冷,面无表情。


    “是。”段温洵听令,立马照办,守在白楚之的房门外。


    白承宗来到卧室,直接找到傅宣仪。


    傅宣仪穿着睡衣,在灯下织衣服,见到白承宗回来,她连忙起身,笑意盈盈凑近他。


    白承宗一反常态,皱眉冷道:“你将衣服穿好,跟我到书房来。”


    傅宣仪疑惑不解,平时白承宗回来,总是会温柔地关心她,亲她的额头,今天好不对劲。


    不仅仅是今天,这些时日,白承宗回来也不和她一起睡,而是单独在书房里休息。


    这…………


    傅宣仪不明所以,只好听他的话,换上外面穿的长袖外套,跟他来到书房。


    白承宗的书房很大很华丽,氤氲浓厚的西方古典美,满屋子一眼望去都是数不尽的书。


    傅宣仪轻轻打开门,只有一个黯淡的小灯开着,她环顾四周,蓦然被坐在楠木桌,眼光死死刺向自己的白承宗吓了一跳。


    白承宗犹如处在黑暗中的狼,他脊背挺直,眼神深寒,一张脸晦暗不明,盯着傅宣仪看,一言不发。


    “承宗?”傅宣仪脚步细微,走近他。


    白承宗身体靠在椅子上,目光仍旧如冷雪,刺得傅宣仪好不舒服。


    “怎么,你很怕我吗,你难道心里有鬼吗?”白承宗冷问。


    傅宣仪一头雾水,杏眼低垂。


    “哼!”白承宗突然站起,捡起桌子上的牛皮袋子,猛的一下子砸在她身上,怒吼道,“你这个贱人,你自己看!”


    傅宣仪被吓得脸色惨白,颤颤巍巍打开牛皮袋子,取出里面的纸张,直到看到最后的鉴定结果“依据DNA鉴定结果,排除两者的生物血亲关系”。


    傅宣仪恍若大悟,才明白原来前几天白承宗带着白楚之是去做了这个亲子关系鉴定,也明白为何这些天白承宗像换了一个人,对自己突然冷漠。


    白承宗气得颤抖,他提起傅宣仪,吼道:“我难道对你还不够好吗?!我把这世界最好的都给了你!你为什么还要背叛我?!傅宣仪,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傅宣仪没有挣扎,沉默地任凭他的怒火发泄。


    如若以前,白承宗会觉得这样温顺的她,软绵可爱,但现在只让他更为恼火。


    他想,她如果拼命反对,拼命抗争,告诉他,这个鉴定结果是错的,他也许还会好受一些,可她沉默,低顺,承认了白楚之不是他的儿子,而是另外一个男人的。


    “傅宣仪!”白承宗愤怒地提起她的脖领子,眼睛猩红,怒问,“到底谁他妈玷污了你?!!”


    傅宣仪眼眶红润,眼泪从眼角流出来。


    “好,你不说我也能查到!”白承宗一脚将她踹翻在地,脸色阴鸷,好像眼睛里射/出千刀万剑,无情地刺在她身上,“到时候我要你们三个人一起死!”


    白承宗发完怒火,手狠狠地朝墙壁猛的锤去,他瘦削挺拔的身体,如缺了一角的月,颤颤巍巍,心中滚满怒火,悲伤,痛苦,难受。


    第一次遇见傅宣仪,他的心跳动,漆黑的瞳仁,映照一个美好清纯的少女身影。


    她身着一袭飘飘白裙,眉眼温柔,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她的墨发飘扬,浸润春天的芳香。


    在仲秋午后,她如纯白的野生小雏菊,就这样笔直地落在白承宗的心里,使他念念不忘。


    他一直记得她。


    按照白家的一贯的联姻规制,他迎娶的应该是某位上流富户或某位具有强大政治背景的女儿,而不是像她这样一无所有的平民之女。


    他的父母震惊诧异,他的叔伯爷宗辈更是雷霆之怒,坚决反对,他的平辈乃至子侄辈都充满了不解。


    纵然他天资聪颖,深受白承礼喜爱,也在这件人生大事上,腹背受敌,成为了众矢之的。


    傅宣仪不知道,白承礼同意她和白承宗的婚事,是额外给白承宗施加了压力,让他必须要将白氏集团越做越强,并为白家诞下纯正血脉的继承人。


    白承宗接管白氏集团以来,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从一个清俊斯文的儒雅少爷,蜕变为狠厉冷肃的总裁。


    他为了守住和傅宣仪的婚姻,背着所有白家人或是反对或是疑惑的目光,执意将她护在身下。


    每次面对她,他总是很温柔。


    任凭任何人也想不到,一向肃冷的白氏集团白总,也会有温柔可亲的一面。


    他喜欢她,当离开军营后再次与她重逢时,他心底已经认定她是他的妻子。


    他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傅宣仪也会对他忠贞不渝。


    然而,现实如一道厉鞭,狠狠地鞭笞他的心。


    他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了傅宣仪,换来的却是可耻的背叛!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个温婉贤惠已嫁给自己的女人,居然会背着自己在别的男人身下承/欢?!


    好恶心!!!


    滚滚怒火将白承宗烧得撕心裂肺,使他无法理智思考,他冷漠地瞥了一眼蹲坐在地面若呆鸡的傅宣仪,心里满是厌恶。


    傅宣仪不知道在地上呆坐多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不见白承宗的身影。


    她浑身僵硬,顺着墙壁爬起来,来到白楚之的房间,管家段温洵在外,拦着不让她进去。


    “求求你,让我看他一眼。”傅宣仪哀求他。


    “夫人,你还是先去歇息吧,今天这个门,我开不了。”段温洵凝眉冷肃。


    傅宣仪失望而归。


    自此,这里再也不是她的家。


    她又一次没有了家。


    白承宗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回来,这些日子,傅宣仪一直胆战心惊,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如临大敌。


    哪怕是仆人的打扫卫生,她都被吓一跳。


    某个花瓶摔在地上,她的心怦的一下子跳的老高。


    好不容易白承宗回来一趟,傅宣仪等吃过晚饭后,鼓足勇气来到书房找他。


    白承宗冷冷地盯视她。


    她径直来到他面前,跪在地上,手扯他的裤脚,声音如断掉的珍珠,悲悯得让人心碎:“承宗,我不求你的原谅,但是楚之还小,求你放过他。”


    白承宗脸色冷峻,弯腰,捏住她的下巴:“这是你背叛我的代价!你嫁入我们白家,想脱身,那是不可能的!”


    傅宣仪仰面哭泣,双手抱住他的腿,不断哀求他:“承宗,你要我死,我无话可说,求你别伤害楚之,求你了!”


    白承宗将她身体提起,按在书桌上,在她耳边斥问:“傅宣仪,那个男人是不是这样上了你!?嗯?!你们这对奸夫/淫/妇生下的儿子,你怎么有脸乞求让我放过他?!想想就觉得恶心!”


    白承宗一怒之下想将她按在身下,可想到她的身体曾被别的男人沾染过,又觉得污秽不堪,撩拨起她的欲/望后,将她轰的一下子丢到地上:“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你想死可没门,我要让你们死不如生!”


    傅宣仪被他一顿怒骂加呵斥后,一晚上没睡着。


    她心里残存的对白承宗的最后一丝期望,灰飞烟灭,这个男人,已经彻底厌恶她。


    自此以后,她夜夜失眠,每天都睡不着,慢慢的,精神开始恍惚起来,看起来越来越呆,从前喜欢在业余之暇的乐趣,织衣服和烤小熊饼干,也荒芜搁置起来。


    她夜间在孤冷的房间呆坐,望着外面的月亮,渐渐入神。


    她跑出房外,寻着如山雨欲来的旧忆,模糊地抓住黑暗中的惨淡光影。


    那是十岁时,妈妈和爸爸将她留在火车站后,双双离去的背影。


    她一个小孩子,孤单地火车站等了许久,承受被抛弃的凄惨命运。


    甚至都没来得及问一声他们,为什么要抛弃她。


    她不得已开始流浪,在春天的惊蛰日,被傅浪捡回家。


    她以为这是一个温暖的家。


    长大后,傅浪让她时时记起他的养育之恩,在冲动地侮辱她后,又迫不及待逼她嫁给另外一个男人。


    这次,她又被抛弃了。


    她已望得见自己将死无葬身之地的结局。


    只是她的孩子,小小的白楚之还那么幼弱……


    她不禁愤恨起自己的父母来,为什么要生下她,为什么生而不养?!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而她没有?!


    如果她也有爸爸妈妈该多好。


    她不会如一片漂泊无定的浮叶,任凭命运的捉弄而无可奈何。


    现在,她即将要成为这样的妈妈,无法庇佑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楚之……


    我的儿子。


    傅宣仪在偌大的白府不知目的行走,好似夜间的孤魂野鬼,灵魂飘荡在悲伤的泪水中,正燃烧殆尽。


    第二天白家仆人在打扫卫生时,惊愕地发觉她在西边院子的草地里昏迷不醒,吓得尖叫出声。


    管家段温洵急匆匆地派人将她抱回房间,并将这个事情上报给白承宗。


    白承宗情绪毫无起伏,面无表情命令道:“晚上你派人看好她,不要让她乱跑。”


    “是。”段温洵俯首听令。


    傅宣仪被白承宗囚禁在白府,事实上,有没人监看她,现在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她精神越来越萎靡,白承宗不让她见儿子白楚之,将她关在房间里,对外宣称说她生病易传染,不让任何人接近她。


    白承宗在家时,她吓得战战兢兢,气都不敢多喘,如履薄冰。


    见了他,她害怕得气息紊乱,坐立不安,极度的焦虑与恐惧。


    她孤单地望着窗外的树叶,明明是昂然富有生命力的春天,为何她身体提不起一丝气力,浑身没有劲,轻飘飘的,头痛头晕,心悸难安。


    她感觉自己的生命正在悄然流逝。


    某一天下午,白承宗不在,她努力撑起身体,推开段温洵的阻拦,来到小白楚之身旁,牵起他的小手。


    小孩子白楚之将妈妈抱紧,十分关心问:“妈妈,爸爸说你病了,你好点没?”


    傅宣仪将头发梳起,纵然唇色苍白,可看起来整洁干净,她微笑地摸白楚之的脑袋,温柔道:“楚之,乖,妈妈已经好了,我现在给你和弟弟烤小熊饼干吃。”


    傅宣仪强忍身体的不适,为她的孩子,烤最后一次小熊饼干,做完后,她额头间满是汗。


    但看到小白楚之吃得那么开心,她欣慰,感到开心。


    晚间,她找管家段温洵单独谈话。


    她当即跪在段温洵面前,苦苦哀求他:“段哥,我知道你一向宅心仁厚,楚之是你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时日无多,求你在我死后,帮我照看他!求你了!求求你了!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人可以求!……”


    傅宣仪疯狂地抓住这个可以信得过的人,段温洵将她扶起,傅宣仪说:“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在你面前跪到死。”


    段温洵无奈地叹口气:“好,夫人,我尽力。”


    傅宣仪哭着感激:“谢谢你,你的大恩大德我在黄泉之下会铭记的。”


    傅宣仪是在这年的春天的惊蛰日彻底病倒在床。


    白承宗日理万机,当他在外地出席某个重要会议时,接到段温洵给他的来电:


    “少爷,夫人快要不行了。”


    白承宗脸色一惊,心脏被巨石砸裂,瞬间失控,他果断离席,命令司机开车赶回白府。


    回到家,众多仆人围在傅宣仪的房间外,段温洵见他回来,上前迎他。


    “这么多人围着干什么?你们很闲吗?”白承宗一声令下,成群的仆人害怕得紧低脑袋,各自散去。


    “将他们带回房间,不准出来。”白承宗瞄了一眼小白楚之和小傅朝,对段温洵说。


    “是。”段温洵牵起白楚之的小手。


    白楚之却倔强地抓住白承宗的裤脚,满眼是泪,稚嫩的嗓音悲伤得让人心疼:“爸爸,我想见妈妈。”


    白承宗冷漠地瞥向满脸是泪水的小白楚之,无动于衷,对段温洵厉声道:“你还愣着干什么,将他们带走!”


    白承宗单独来到傅宣仪床前,这个曾经他视为珍宝,让他心动不已的女人,此时枯瘦如柴,奄奄待毙。


    傅宣仪嘴唇发紫,头发稀疏,凌乱地挂在脸颊两侧。


    她缓缓睁开眼,嗫嚅:“承宗,你回来了。”


    白承宗站在光的背面,面无表情。


    他就这样站在她面前,眼睛不带任何温度看向她。


    傅宣仪紧咬嘴唇,强撑起身体,苍白的双手上前拉住白承宗的手。


    白承宗嫌恶地挣脱,傅宣仪死死攥紧不放,漆黑的眼眸里满是泪水。


    她坐起,双手环住他的腰腹,最后一次在他怀里哭泣。


    她短暂的二十载光阴,先遇见傅浪,后与白承宗相识。


    如果给她机会,她要先遇见白承宗,这个男人为她倾尽所有。


    只有最爱,才最恨。


    是她对不起他。


    如果先遇见白承宗,她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妻子。


    傅宣仪瞳仁涣散,瞳孔渐渐无光,身体没有了力气,失去气息,脸色发白,死在这个高门阔府的豪贵大红色床上。


    “宣仪!”


    白承宗在她生命消逝最后之际,心情复杂,他将傅宣仪紧抱于怀中,刚硬凌厉的脸上,流出丝丝分明的泪水。


    一瞬间,万种情感在他心里奔腾,思绪交/裹,恼怒,后悔,哀伤,悲痛,不舍……


    最后他只知道,怀里的妻子,再也没有呼吸,死在家里。


    傅宣仪在春天的惊蛰日来,也消陨在春天的惊蛰日。


    白承宗为她办了一个极其简单的葬礼,以骨灰盒的形式向外界宣告白家夫人的病故。


    葬礼上,她唯一的亲人傅浪没有来,真正实现了傅宣仪对他说的“我死的时候也不见你!”


    【作者有话说】


    …………


    写到后面居然自己还哭了,真滴是泪腺发达,肌敏感(?д?。)


    262   天之堕子


    ◎明珠失光,蓝花沉渊。◎


    白楚之在四岁以前是北都市最豪贵权门的天之骄子,父母对他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年长辈对他嘘寒问暖,关怀备至,白府上上下下的仆人都喜欢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家伙,平时来家里玩的其他同龄小朋友都喜欢牵着他的手和他愉快地玩耍。


    他在4岁时,遇见了聪明安静的表弟兼童年玩伴小傅朝。


    小傅朝聪明乖巧,对他很黏,喜欢抱着他睡觉。


    他的幼时童年既单纯又快乐,有那么多人对他那么好,那么多人爱着他。


    可是他自满5岁到6岁这一年,他的妈妈傅宣仪去世,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傅朝被接回到傅家公馆,不再和他在一起吃住。


    父亲白承宗再也没有抱过他,好像还对他十分厌恶。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察觉到自从妈妈不在后,爸爸对自己就变了许多。


    从前爸爸会将他抱在怀里,教导他知识,捏他婴儿肥白嫩的脸,和他玩闹,笑得很开心。


    白承宗自傅宣仪死后,回家的次数更少,偶尔回来一趟,心里空落落的。


    这样超级华丽的大豪宅,让他找不到一丝温暖。


    此时白楚之已经上了小学提前班次的学校,他的舅妈金书书开车来白府带他和小傅朝一起上学。


    小傅朝很懂事地将他搂紧,以无声的言语安慰他。


    放学是由管家段温洵将他接回家,白府门口,停了一辆黑色车,小白楚之认识,这是爸爸的车。


    管家段温洵将他的书包拿过来,一只手牵着他来到已经到家的白承宗面前。


    后院的主厅里,白承宗端坐在沙发上,眼睛朝小白楚之看去。


    以前,他们父子经常在这里玩,可现在,白楚之略觉一丝恐惧,父亲的眼神像孤夜的狼,刺得他不敢直视他。


    “来,儿子,到我这里来。”白承宗突然伸出双手,作出欢迎他的姿态。


    白楚之稍微一愣,随后脚步一点点向前,乖巧地来到他身旁。


    白承宗将他搂在怀里,摸他的脑袋,气息钝重。


    白承宗的心情很复杂,这个孩子眼睛太像傅宣仪,行为举止更是和她如出一辙,温柔安静。


    可,这又怎么样?!这个小孩,再聪明再乖巧再懂事,也不是他的种!


    他一想到这个,胸腔里的怒火直窜脑门,无法自控,将小白楚之的头发往上拼命一提,眼睛通红地盯着他。


    “爸爸,好疼。”小白楚之被他的粗暴扯头发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小手无处安放,挣扎着,像一片孤弱的浮萍。


    管家段温洵在一旁观看,眉头深皱,他担忧白承宗一怒之下会打骂这个孩子。


    白承宗到底是极其有素养的富家少爷,纵然心底再生气,也不会随意打小孩子,他将小白楚之往后一推,转身离去。


    管家段温洵将小白楚之抱起,为他擦眼泪。


    “段伯伯,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惹爸爸不高兴了?”小白楚之边哭边小声说,小身体哭得一抖一抖的,看着让人十分心疼。


    管家段温洵摸他的脑袋,温声安慰道:“少爷,你不要多想,走,段伯伯带你去吃饭。”


    自傅宣仪死后,白府夫人的名衔空了出来,多少豪门望族听闻此风吹草动,颇有些急不可耐,迫切地想将自己的女儿嫁进白府。


    他们虽然着急,但也算冷静,四下到处打听白承宗续弦的意愿,摸准了他的想法,他们才好行动。


    一番打听后,白承宗放出消息,说有强烈的续弦意愿,这下子,白府门口每天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将自己的女儿像进贡般,呈给白承宗“阅示”。


    白承宗将续弦再娶的事情交给母亲景楠把关,很快,一个月后,景楠告诉他,叶斯年要前来拜访。


    叶斯年是文//化//部部长,书香世家,簪缨之族,祖祖辈辈都是读书人,行为派头,儒雅温和,书卷气迎面拂来。


    白承宗点头,同意景楠所提,择日在白府正襟危坐,等候叶斯年的上门作客。


    叶斯年比白承宗大上许多,算是他的长辈,可进了白府,他对白承宗却恭敬有加,谦卑克制,随行的人将礼物交给管家段温洵后,便默默地退出在府外等候。


    白承宗简单地对他回了一个礼,便坐在沙发上。


    段温洵忙前忙后地端水倒茶伺候。


    简单地寒暄之后,叶斯年直接进入主题:“白总,我的女儿叶惜蓝刚满18岁,你见一面如何,今天我把她带来了。”


    白承宗点头,淡然道:“好,来都来了,我也想瞧瞧她。”


    话音刚落,身后便传出脚步声,景楠邀着一位女子缓缓走来。


    叶惜蓝身着湖泊色修身旗袍,将她细瘦至极的身体,衬托得天衣无缝。


    她肌肤雪白,眉眼如黛,身姿婀娜,脸色平静。


    “惜蓝,来,见过白总。”叶斯年嘱咐她。


    叶惜蓝款款上前,略微躬身,向白承宗欠身问好:“白总,初次见面,我叫叶惜蓝。”


    白承宗仍旧坐在沙发上,他如狼的目光,直直地打量她。


    叶惜蓝也在看他。


    白承宗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笑说:“有意思,你还是第一个敢这样直视我眼睛的女人。”


    叶惜蓝抿嘴浅笑,她身姿优雅,恍若某位民国佳人,细瘦的腰肢如弱柳扶风,卷起缱绻之意。


    叶斯年心下一笑,他知道这事是成了,端起茶杯细细喝茶。


    景楠最欣赏这样大门大户的书香之家之女,因此巴不得叶惜蓝能嫁入白家。


    白承宗看向叶惜蓝问:“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叶惜蓝问:“什么问题?”


    白承宗:“你是处女吗?”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瞬间凝固,叶斯年端茶的杯子差点摔在地上。


    只有叶惜蓝不缓不慢,毫不慌张,回答:“是,白总,我是处女。”


    白承宗沉默片刻,收敛高深莫测的目光,朝叶斯年道:“叶叔,你的女儿果然与众不同,我中意她,选个日子将婚事定下来吧。”


    叶斯年诺道:“好,白总。”


    于是,在傅宣仪死后未满三个月,白承宗迎娶了叶惜蓝。


    白府换了一个女主人,同时也在这年年底新添了一位麟儿。


    白承宗亲自给他和叶惜蓝的儿子取名字,叫白晗。


    这是可含日月之光辉的,真正属于他血脉的亲生儿子。


    仅仅是瞥一眼小白晗如月寒的眼睛,就知道这一定是最独一无二的白家人。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白承宗还是带着白晗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正如事实,白晗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将这个儿子宠上天,倾尽所有哄他开心,让他高兴。


    让他欢喜的是,小白晗很聪明,在百天抓周时,不负众望,抓到了白家嫡传长子代代人都抓到的印章。


    白承宗对外界宣称白家只有一位少爷白晗,从前那个他抱在手心里关爱呵护的白楚之,已经渐渐被人淡忘遗忘。


    一颗皎亮的明珠失光。


    一枚传奇的冷月生晖。


    白楚之十岁之前,白承宗没太管他,他大都和傅朝一起玩,住在傅家公馆的时候多。


    过了十岁的年纪,白承宗对他越来越严苛冷漠。


    白承宗不让他在餐桌上吃饭,只允许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吃。


    白承宗将他关在西边庭园阁楼,不准他随意外出。


    高中那年,白楚之因为联考数学错了一个填空题,没得满分,白承宗勃然大怒,直接在书房里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朝他脸上砸去,吼道:“这一点小事都做不好,你配当白家人吗?!”


    其实他写的答案是对的,只不过是题目出错了。


    白楚之在白承宗的怒火与冷漠中,苟延残喘,默默忍受。


    到18岁那年,白承宗将他派到外国去读书,在他身边安排一位心腹密探吴良。


    吴良每天会拿一杯水,端给他,脸色漠冷,对他说:“少爷,你该喝药了。”


    可他根本没病。


    他知道这是父亲的意思,无法违拗,只得忍耐喝下。


    他边上学边失忆,许多次他梦到一片蓝色蔷薇花的荒地,他坠落在花朵中,渐次被荆棘刺伤,最后头痛难忍,失眠苏醒。


    白承宗不会让他干成任何一件事。


    白承宗知道他聪明有才,好好地培养他,却不会让他的才能有任何发挥之地。


    白承宗知道他想救当时在白氏集团闹事的姜淑芳和黎佳一对孤弱奶孙,他偏偏不让他救。


    白承宗知道傅朝爱他深入骨髓,在他动心上头的时候,在他们最相爱的时候,派人抓住他。


    这么多年,白楚之对白承宗来说,是看着厌恶,杀之可惜的恨种,他要好好折磨他,让他生不如死。


    在把白楚之从星月居抓走后,白承宗将他带到曾经自己和傅宣仪结婚睡觉的卧室。


    白楚之被吴良五花大绑,囚跪在冰凉的地上。


    白承宗目光冷寒,刺向他。


    “哼!”白承宗捏住他的下巴,“你的日子倒是过得不错,怎么,被人爱,你很幸福吧?”


    白楚之沉默不语,额前墨发凌乱,漆黑的瞳孔,张皇失措。


    “白楚之!今天就是你的祭日!我知道你现在最不想死,因为你舍不得傅朝,可我偏偏就要你死!”白承宗怒吼道,“让你也体会我当年的感受,我是怎样的痛苦难受!”


    白承宗手摸他的眼睛,这样一双温柔含情的眼睛,让他无时无刻不在想起已故的傅宣仪,顿时他的怒火更甚。


    他将白楚之推倒在地,一脚踩在他的身上:“你和你的母亲一样让人讨厌!你们都不配被人爱!”


    白承宗冷漠的唇角向上一勾,语气嘲讽:“哼,看在你临死的份上,我就告诉你真相,你虽然姓白,可你是你那婊子母亲和别的野男人生的,现在你懂了吗?!你没有资格做我们白家人!你是我们白家的耻辱!你是孽种!你是杂种!你罪该万死!”


    白承宗将这么多年压抑至极的话,愤恨地发泄出来,随后颓然地坐在床上。


    原来一切都是这样。白楚之叹息地眨合黯淡无光的眼眸,眼前浮现已故母亲的音容笑貌。


    白楚之身体艰难爬起,眼睛含泪,问:“我妈妈到底怎么死的?”


    白承宗表情冷峻:“是我杀的,正如今天我要杀你一样。”


    白楚之的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上,眼眸低垂,宛若望不尽的深渊。


    他在深渊里,坠落,通往死亡之境。


    在那班风雨夜的飞机上,吴良端着一杯水,递给他,对他说:“少爷,你该喝药了。”


    他身姿挺立,一反常态,打破他手中的杯子。


    他来到早已打开的舱门前,眼含泪光,沉甸如云。


    他没有犹豫,果断地背身一跳,纵入无尽的暗色深海中。


    他无法选择出生,却可以选择死亡。


    他右手的灿红戒指坠落在波浪翻涌的深海,发出晶耀璀璨的光。


    亮光如芒,却点不燃一个已熄灭的灵魂。


    白楚之如四月的蔷薇花,柔软轻丽,被风吹到很远的地方,最后消失于茫茫人间。


    263   问世


    ◎哥哥,转世之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普光寺〗是北都市最大的佛教寺庙,它地处郊区,幽静偏远,却香火鼎盛,游人如织。


    它的香火繁盛一方面来源于它佛经众多,品类齐全,有一众高僧大能坐镇,传经授道,普度众生。


    另外一方面得益于北都市众多名流大公司慷慨解囊,倾注大量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无论是亭台楼阁,亦或是藏经道场,香檀鼎炉,菩萨金身等包括一众僧人的吃穿住用行,都是顶级配置,堪称北都市第一佛教大寺。


    今天普光寺闭庙,不接待一般游客,辽远宽敞、平时热热闹闹的寺庙此时安静异常,落针可闻。


    寺庙门外停放一辆黑色迈巴赫,林易为车里的人躬身打开车门,一只细瘦苍白的手,如蜻蜓点水,纤弱地搭在他手腕上。


    傅朝缓步下车,林易扶着他,一路前行。


    “普光寺”三个大字,熠熠生辉,繁体字更显庄重肃穆。


    进入正大殿,寺庙住持静能前来迎接他,双手合十,谦卑有礼,嘴里虔诚念叨“阿弥陀佛”。


    观心殿位于普光寺西边,是祈缘保佑平安的庙宇,殿外有一颗百年大树,苍树古朴,枝桠遒劲,似要刺破铅灰色的苍穹。


    观心殿有300步台阶,白色台阶垂垂,铺延开来,落在脚边。


    傅朝身体薄瘦,犹如风中一片单叶,他凝神,脚步抬起,一步一个脚印,踏着白色台阶,向观心殿走去。


    静能跟在他身后,旁边还有几个小沙弥在旁跟随。


    来到殿前,傅朝抬眸向树上挂满的祈缘福袋望去,愣神之后,便来到观心殿前。


    静能为他点好三根香火,他双手接过,站在黄色蒲团面前,朝金身佛像祈拜。


    华丽的庙宇,飞檐四角朝上,乌云密布,勾勒出黯淡阴沉的景气。


    傅朝是唯一一个站着祈愿的人。


    他只跪他的哥哥白楚之。


    傅朝走出屋外,林易给他重新披上外套。


    他双目无神,站在白色高阶上,愣神发呆。


    一颗雨,从乌云里翻滚出来。


    再一颗,滴在树叶上。


    下起了小雨,林易给他撑伞,他抬手表示拒绝。


    他站在雨中,微微细雨将他的头发染湿。


    忽然,从树下掉落一个红色祈福袋,他弯腰捡起。


    拾在手心的这一刻,他好像被电击了一般,心潮澎湃,仿佛手中握住的是某种命运。


    他打开祈福袋,里面有一张黄色小宣纸,字迹分明。


    [保佑我弟弟小朝赶紧好起来,健健康康。]


    这……!?


    傅朝不可思议地紧捏纸条,问静能:“我哥白楚之是不是来过这里?”


    静能回:“傅总,他来过,说是为某人祈福。”


    傅朝情绪翻涌,急忙问:“什么时候?!”


    静能使了一个眼色给旁边的小和尚,随后小和尚急匆匆地跑到里间,拿出一个复古的宣纸蓝色登记簿,翻开某页,递给静能。


    静能递给傅朝看。


    傅朝纵然病体缠身,瘦如枯槁,可记忆力从未减退。


    他看了一眼白楚之来这里的日子,记起那年八岁,他高烧不退,母亲金书书心忧如焚,哥哥白楚之也担心得不得了。


    原来哥哥还特地为自己祈福。


    哥哥。他呢喃,想起哥哥已死的事实,心好痛,痛到不能呼吸。


    傅朝眼眸悲伤,如断翅的蓝色蝴蝶,他问静能:“大师,人死后会转世吗?”


    静能和他并肩站在高高矗立的白色台阶上,声音平静:“傅总,我佛讲究因果轮回,缘缘因施,人既有今生,亦有来世。”


    傅朝瞳孔无光,继续问:“人死后,走过奈何桥,转世之后,还会记得上世的事吗?”


    静能暗暗看他一眼,道:“前尘旧事,莫若南柯一梦,人海茫茫,肉体凡胎,精神欲念,情债累累。我佛寻悟,便要人既转了世,不作妄念。”


    雨渐渐大了起来,傅朝在雨中站立许久。


    夜间,他在寺庙休息,静能为他安排的膳食,他不曾动筷。


    他静静躺在幽静的厢房木床上,合眼,手里紧紧攥着白楚之为他祈福的红色小香袋。


    今晚,他想梦到白楚之。


    好想见你。哥哥。


    他进入一个幽蓝色的梦里。


    他的身体被成千上万朵蓝色蔷薇花,柔软地托起,蓝色花朵,如洁净柔软的蓝色海水,温柔地抚摸他。


    蓝色美丽的蝴蝶围在他身边,翩翩飞舞。


    晶亮的光芒,照亮漆黑的四周。


    一只温热的手,从暗夜里伸出,温柔地握住他的手。


    第四根无名指上,闪着灿红的光亮。


    这是?——


    这是哥哥!


    傅朝站起,将白楚之抱在怀里,很紧,久久不能止息。


    “哥哥!”傅朝边哭边高兴,他什么话都想说,有好多话想对他说,可脱口而出最多的是喊他哥哥。


    “嗯。”白楚之温柔地贴在他滚热的胸口前,细白的手指,轻抚他的泪水,温声喊,“小朝。”


    傅朝俯身将他抱紧,吻他,吻得非常用力,气息紊乱。


    哥哥口腔里的温热与软绵,让他死而复生,他内心好温暖好幸福,想这样一辈子抱着他不放手。


    “小朝。”


    “嗯,哥哥。”


    “小朝。”白楚之眼眸清笑,握住他的手,然后缓缓放开,“忘了我吧。”


    “不要!哥,我不要!”傅朝急得哭出来,死死搂着他,“我不要啊!哥!我发过誓要生生世世要爱你!”


    白楚之恍如一片轻软的蓝色蔷薇花,破碎成片,身影渐渐消失。


    傅朝怎么使劲,也抓不住他。


    “不要啊!哥!求你不要走!”


    傅朝嚎啕大哭,被外面狂烈的雨声震醒,从悲伤的别离梦里回过神。


    他的眼睛流出细细的鲜血。


    白楚之死的那年,他老是梦见一个凄惶的背影,白色衬衫满是血迹。


    后来这样的背景,消失,梦也梦不见。


    刚刚在梦里,白楚之对他说“小朝,忘了我吧。”


    他心如刀绞,怎么可能会忘。白楚之是他的骨血,要忘记,好比腕骨取肉,疼痛钻心。


    转世?傅朝衣着单薄,手里依旧紧握福袋,他起身打开门,一阵呼如疾来的冷风,将厢房里的蜡烛吹灭。


    难道哥哥真的转世了吗?


    一道惊雷没入莽林,将树叶吓得东躲西摇,瓢泼大雨,倾盆而下,砸在地上,树上,他的身上。


    他薄瘦的身体,如凋零的枯叶,摇摇欲坠。


    他扶着墙壁,喘着粗气迈出房门,搭在肩上的外套掉在地上,被雨水打湿。


    这样的一个风雨疾驰的晚上,这样一个风雨凄凉的夜里,让他回想起幼年时候,他被这样的风雨雷吓得瑟瑟发抖。


    那年都还是很小的年纪,哥哥白楚之冒雨来找他,暗夜里的“别怕,小朝,哥哥来了”这句寻叫声,让吓得六神无主的他,在哥哥白楚之来到他身旁时,紧紧抱住他,将脑袋埋在他温暖的怀里。


    同样是这样的一个雨夜,大雨砸湿他的身体,他多么希望出现一个神迹,多么希望哥哥提灯来寻他,呼喊他的名字。


    哥哥,你到底在哪儿,求求你,别抛弃我,别丢下小朝。


    傅朝无助地抓住虚空的幻影,泪流满面地行走在仓皇暗沉的雨夜。


    他的身体踉踉跄跄,却顽固地追寻那一束,在心里永恒不灭的蓝色蔷薇花。


    哥——


    他身体跌倒,顺着白色台阶,滚滚而下,再一次孤独地迷落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暗夜里。


    264   蓝恋蔷薇


    ◎哥,我永远恋你,喜欢你,爱你。◎


    晨曦微光从豪贵的金色窗户洒进来,一张宽大无比的大红色床上躺着衣不蔽体的男人和女人。


    粉色蕾丝边修饰的床,见证某种男女之间的旖旎梦幻之事。


    三五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在晨间的熹光中酣然入睡,被这些女人团团包围的最中间的男人,此刻也睡得正香。


    突然,啪的一声,昂贵的红木门被猛然撞开,十几名高大威武的戴墨镜的黑衣人哐哐地闯进来。


    女人们睡眼惺忪,凌乱汗湿的头发黏糊糊地搭在肩上,她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破门声惊醒。


    黑衣人中,站在最前面的人是庄合光,他脸色冷峻,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男人,迅速挥手,命令道:“将他给我捆起来带走!”


    话音刚落,黑衣人井然有序地将被子大手一掀,提起床上的男人。


    一瞬间,没穿衣服的女人们各个吓得花容失色,抱头鼠窜,哭喊不止,双手四处扒拉找衣服穿。


    男人正是常年醉倒在女人胸前的傅浪,他下巴的胡茬子长出了一截,原来分明的腹肌,隆起,变成鼓囊囊的白色肥肉。


    他被黑衣人粗暴的动作吓醒,又是不解又是生气吼道:“妈的,你们是谁啊,居然敢抓老子?!”


    庄合光冷蔑一笑:“我们是谁不重要,但是你,我今天必须要带走。”


    他一抬手,黑衣人听令,将大喊大叫的傅浪劈晕,拿出绳子,将还在穿着睡衣的他,捆成粽子,从傅浪的私人住宅大别墅里将其带走。


    不住过了多久,傅浪迷迷糊糊地肚子发饿,头发晕,但身体似乎被某种东西禁锢住,使他动弹不得。


    他仿佛是沙滩上被炙烤的濒死之鱼,奄奄待毙,周围一片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三天后,傅浪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感受,就是想喝水,好想喝水,快渴死了!


    他的嘴唇干得要裂开,浑身虚弱无力,实在难受至极。


    他渴得都想喝自己的尿。


    无尽的黑暗,他的耳朵十分灵敏,他听到有脚步声。


    脚步声既浅又深,硌刺他的耳膜。


    “嘭”的一桶冰凉的水,直直地朝他泼来,如雨后甘霖,他贪婪不息想舔/舐自己的打湿的嘴唇,抿到一丝水。


    耀眼的灯光亮起,将他的眼睛刺得生疼。


    傅浪凝神细听,清脆的皮鞋声,一声,一声,又一声,回荡在空旷幽暗的废墟,朝他逼近。


    他挣扎抬眼,注意到来人穿着皮鞋,黑色西裤,再往上看,是一条极其昂贵的金色皮带,上身是黑色西式衬衫,最后目光落在这个人的脸上。


    一头蓬松的微曲褐色卷发。


    这、这是自己的儿子傅朝!


    傅浪犹如死后余生,连忙向傅朝喊道:“小朝啊,儿子,快来救我,不知道哪个狗养的东西把我捆起来了!”


    傅朝冷冷不语,寒冷的眼神,如滔天之剑,欲要将此时狼狈不堪的傅浪斩成碎片。


    傅浪被绑在石柱上,粗猛的铁链子将他的身体完全束缚住,手、脚、身体全部被捆死,使他没有任何活动空间。


    跟随傅朝的林易搬来一个凳子供傅朝端坐,傅朝伸出手,林易会意,将一把黑色手枪轻轻交给他。


    傅浪见状,恐慌地吼道:“傅朝,我是你老子,你要干什么!?!”


    傅朝苍白的薄唇,冷漠地勾起,白皙瘦弱的手指把玩手枪,语气毫不在意:“我当然是来杀你的。”


    傅浪听了立马大怒,骂道:“傅朝,你这个烂b养的东西,啊,我是你老子,你居然敢杀我,你这个不孝顺的东西,不怕天打雷劈吗?!!赶紧放了我!不然你等着下十八层地狱吧!”


    傅朝脸色漠然:“我已经失去了我最怕的东西,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你这个烂人!”


    他提起傅浪的头发,血眼猩红,怒问道:“这世界的女人那么多,你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鸡/巴,非得要找傅宣仪来嚯嚯?!”


    傅浪听闻此话心里一惊,某个痛苦的记忆露出水面。


    傅朝朝他吼道:“你他妈的是个畜生是不是?!我哥白楚之就是因为你才被白承宗那个狗东西逼死的!你到底懂不懂?!”


    傅朝站起,抬脚愤恨地朝傅浪的裆/部一踢,却空空如也。


    傅朝愣了半秒,随后哈哈哈大笑,笑得仓皇落寞。


    傅浪脸色铁青,被捆绑的四肢虚弱地垂落。


    “白承宗那个狗东西,果然很会折磨人,他查出你就是玷污傅宣仪的那个男人,又知道你好色,所以才砍了你的那个玩意儿!让你生不如死!”


    当年,白承宗派手下的顶级情报官司徒莫调查傅宣仪的生世,事无巨细,得知她是在聆风镇被傅浪捡回家当作妹妹抚养。


    又调查了她的成长经历,从初中到大学,的确没有交过男朋友。


    唯一较为亲近的男人是她的哥哥傅浪,难道……?!


    白承宗知晓傅浪贪色,但是傅宣仪是他妹妹……


    他派人将傅浪打晕,取他的血和小白楚之的血做鉴定,三天后出结果,证明两者的亲缘关系属实。


    白承宗大为恼火,恨不得即刻绞杀傅浪,以报心中之仇。


    他还得知当年在军营里戏弄自己的那个人是李起,原来也是傅浪自小在聆风镇玩的很好的好哥们,所以说当年傅浪根本就是故意和李起演那一出“正义救人”的戏码,目的就是为了接近自己,好攀附自己,借机好套取自己的钱。


    蹭蹭蹭的怒火在胸中翻滚,白承宗自诩作为北都市白氏集团说一不二的总裁,居然被区区一个贪财好色的人耍的团团转。


    真可恨!他浓眉皱起,冷厉的脸,比冷渊里的冰还要冷得让人发颤。


    白承宗一脚踩在地上被打晕昏迷不醒的傅浪身上,冷道:“杀你只会便宜你,我让你下半辈子做太监,让你永远痛苦。”


    傅浪被白承宗骟后,被丢在荒郊野外,醒来时,他感到身体某个部位格外的疼痛。


    操/你妈的!当他察觉自己不是男人之后,暴跳如雷,对着空气发怒,但疼痛又让他咬紧嘴唇,弯腰躬身,不能动弹。


    白承宗还是低估了傅浪对玩乐的极致开发,哪怕没有了那根象征男人特征的玩意儿,傅浪不靠身体接触,也能苏爽舒服。


    “你难道不知道我姑姑傅宣仪怎么死的吗?白承宗为什么要砍了你的那根烂东西?你是天底下最猪狗不如的畜生!”傅朝羸弱的身体剧烈颤抖,“姑妈的骨灰都找不到,你知道我哥多伤心吗?!他这一生过得多痛苦,每一步都被白承宗算计操控,与其这样,我宁可他不出生!”


    傅浪脑袋低垂,他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当年一时冲动在傅宣仪婚后上了她,她怀的居然就是那次的种。


    他后来也约摸知道将自己打晕又抛在荒郊野岭的人是白承宗。


    在北都市,谁人不知他是白承宗的大舅哥,他自己经常靠着这张幌子耀武扬威。


    敢打他,把他变成太监的,除了白承宗,再也找不出第二人。


    至于原因,他猜想,只能和傅宣仪有关。


    白楚之一岁生日时,他作为舅舅去参加过酒席,他观察小白楚之的模样,被吓得浑身发冷,因为这个孩子和白承宗一点儿也不像。


    ……


    他半途借口有事匆匆离去,这么些年,一直躲在国外。


    酒、烟、女人、赌/博、娱乐,让他忘掉烦恼。


    哪怕被白承宗骟了,他照样沉迷声色犬马,逃避外界,只想享受。


    傅宣仪死了,他没去,也不敢去,他不断逃避,躲在自己的粉色蕾丝梦里。


    白承宗死后,他如释重负,身上被压着的千斤重担,顷刻间被卸去,他好像重获新生。


    在白承宗的葬礼上,他注意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叶惜蓝,一位纤弱的古典美人,他没皮没脸地对她上下打量,目光火热。


    他永远这样死性不改,被旁人冠为“人中色鬼,裙下败类”。


    他的一生被色所擒。


    在今天,他要为自己曾经的冲动付出血的代价。


    但他还不想死,所以他声音软了下来,向自己的儿子傅朝求饶道:“小朝,我是你爸爸啊,没有我,哪来的你,我们是最亲密的父子关系,你是我的好儿子,不要杀爸爸,求求你了,我这么可怜,你忍得下心来杀我吗?”


    傅朝不为所动,脸色酷冷:“我决定的事,断然没有更改的!你是间接杀我哥的凶手,我不杀你,难消心中之恨!”


    傅浪大声呼喊,声嘶力竭,极力扭动身体,扯得黑色锁链乓乓乓响。


    “不要啊傅朝——!”


    随着这一声迅疾的惊叫,一枚子弹正中傅浪的心房,顿时鲜血淋漓。


    傅朝身体趔趄,林易上前扶住他。


    了结了傅浪,接下来该了结自己了。他想。


    他给白晗去了一个电话。


    〖浪腾〗两个字,金碧辉煌,灿烂夺目,在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耸高矗立,展现它的威严与豪贵。


    大厦顶层,望一眼,好似可以摸到云朵,与天好接近。


    傅朝单薄的身体,站在冷风中,直面他对面的白晗。


    白晗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约到这里来,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白晗,我要杀了你。”傅朝抬手,举起黑色手枪,指着他。


    白晗冷静,说:“傅朝,你不要执念太重,我父亲已死,你也杀了傅浪,因果已经清了。”


    傅朝惨淡地笑,逼近白晗。


    “你他丫的住手!”顾以安喘气,一把跑过来,将傅朝细瘦无力的手腕遏制住,手枪顿时砸落在地,“你还没疯够啊?!这一切关白晗什么事,你不要滥杀无辜!”


    傅朝不依不饶,薄瘦的身体弯下,捡起手枪,靠近白晗,目光通红,在他耳边道:“我真恨你们白家人!”


    “你那么聪明,不可能不知道白承宗是怎么死的,你在逃避。作为高高在上、血脉纯正无比的白家嫡传人,你也感到痛苦了吗?”


    傅朝手搭在他的肩上,眼里流出泪水,胸腔剧烈起伏,握不住手里的枪,黑色枪支滑落在地。


    “可是,他也姓白啊。”


    他说这话时,犹如一个孤单无助孩子,喉咙哽咽,清亮的眼眸点缀绝望的泪光点点。


    傅朝闭眼,眼角流出清泪,无法止歇,汪洋的泪水,将他的呼吸遏制,囚禁他的心。


    他的身体向后退去,站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大厦楼上,在这个罪开始的地方。


    他纵身一跃,如一只轻盈的蓝色蝴蝶,落下。


    “傅朝!”


    白晗极速跑前,想拉住他,却已迟。


    白晗脸色灰败,眼睁睁看着傅浪跳下这座百米高的大厦。


    顾以安也被傅朝突然跳楼吓一跳,他紧握住白晗的手。


    傅朝深深坠下,苍白的脸色,浮出淡淡的笑意。


    哥。我来见你了。


    他左手的银白色戒指发出耀眼的蓝色芒光。


    还在高层领导会议室开会的金书书,蓦然看到傅朝从楼顶跳下,她心乱如麻,疯狂地捶打窗户,边哭边想跳下去一探究竟。


    柳却西泪流满面地抱住金书书。


    浪腾所有的工作人员皆一脸惊愕,面面相觑。


    傅朝死的音讯,蓝色蔷薇花最先知道。


    颜清作为北都市唯一会种植培养蓝色蔷薇花的花店女主人,她发现她培育的蓝色蔷薇花,全部都枯萎掉落。


    难道是……颜清思忖,震惊,眼前不断闪现傅朝的身影。


    她抚弄凋零死亡的片片柔软蓝色小花叶,将它们一一拾起,装进小花袋。


    随后进里间,将花册登记簿上的〖白楚之〗那一页扯下来,折成纸页,装进蓝色小花袋。


    傅总。愿神保佑你。颜清双手合十,虔诚默念。


    265   朝晖散逝


    ◎小朝,你就当妈妈做了一个噩梦,好不好?◎


    傅朝从百米高的浪腾大厦纵身一跃,跌下北都市最繁盛的宁安街。


    他薄瘦的身体,被巨大的重力,绞成泥泞的碎片,头颅重重地磕在坚硬如铁的地面,狼藉的血散开来,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行人们围成一圈,脸色惊慌,左顾右盼,吵吵嚷嚷,有的人手足无措地高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跳楼了啊!”


    庄合光带人将这些交头接耳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迅速分开,将他们驱逐开来,黑衣人听他的示令,将失血过多而死的傅朝护在最中心。


    林易走近傅朝,单膝跪地,将浑身是血的傅朝缓慢抱起。


    林易没想到傅朝的身体居然这么轻,轻薄得如一片蝉翼,他无需使劲,也能稳稳托住他的亡身。


    而事实上,傅朝明明身高体长,在一年前分明还是一个年轻活泼,健康有力,富有气势威严的睿智总裁。


    “儿子!我的小朝!”人群中,傅朝的母亲金书书不要命地往里挤,她难以置信,不敢相信在林易怀里静静躺着已经死去的人是她最心疼的儿子。


    “小朝!”金书书失控地要抓住傅朝,柳却西脸色悲伤,极力扯住金书书。


    “我的小朝!”金书书拼命上前,握住傅朝垂死的手,冰冷刺骨的,苍白细瘦的手指,枯萎垂下,她的眼泪如倾盆,嗒嗒嗒砸在地上。


    她好后悔当年将还是2岁的小傅朝送到白府寄养,如果没遇见白楚之,傅朝也不会顽固地爱上他,因为白楚之之死而伤心过度自残躯体,最后不顾他在世的母亲,执意寻死。


    但是,没有当年的白楚之,又何来今日如此杰出优秀的傅朝?


    因与果,死与生,她不明白为何命运如此捉弄人,她不懂这一切到底错在哪里。


    “小朝,妈妈错了,我再也不逼你生儿子,你愿意爱男人就爱吧,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你妈妈还在世,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妈妈当年生你,流了多少血,有你在,妈妈才有希望!小朝,快醒来吧,就当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好不好?小朝……小朝……小朝……”


    金书书哭得撕心裂肺,爆哭的眼泪使她纵然平日如钢铁的心,也垮塌下去,沉入无边的哀伤与悲伤。


    “我的儿子……”金书书颤抖的身体被柳却西抱住,她想起在小傅朝出生的那个晚上,她趴在床上,给刚出生还是婴儿的他擦拭小小身体的血。


    她摸到小傅朝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还未睁眼的小婴孩好像有感应般,攥住她的手指。


    那一刻,金书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虽然小傅朝还不能张口说话,可她知道这个小小的婴孩将她认作妈妈。


    生命如此富有神迹,金书书第一次找到比事业金钱更能给她希望与力量的东西。


    当小傅朝第一次张嘴叫她妈妈时,她觉得人生在世短暂三万天,已经心满意足了。


    傅朝聪明乖巧,懂事理智,所以金书书总是尽可能地满足他所有要求,他也很争气,认真起来,居然从小时候木讷自闭的小孩完美蜕变为执掌北都市一方的总裁。


    现在,此时此刻,金书书再也不想去做什么傅氏集团子子孙孙的春秋大梦了,她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好好活着。


    “傅朝!傅朝,我的儿子!……”


    金书书心痛难忍,哭得晕厥过去,柳却西抱扶住她。


    “却西,你将金总带回傅家公馆休息,傅总的事我和林易来处理。”庄合光镇定地朝柳却西说。


    “好。”柳却西点头应允,现在场面太混乱,傅朝之死不知道该给北都市带来多大动荡。


    庄合光携带不少手下人,护送林易离开。


    他命人驱散围观叽叽喳喳议论纷纷的人群,将现场封锁起来,同时严格控制当地的媒体,禁止随意炒作。


    林易将浑身是血的傅朝带到北都市最大的〖城南殡仪馆〗。


    庄合光陪他一起。


    城南殡仪馆的老板邵拙急匆匆上前迎接,将他们带到一个空旷的敛尸房。


    林易轻轻将死去的傅朝放在泛着冷气的冰晶玻璃板上。


    邵拙自然也知道傅朝的鼎鼎大名,得知他突然死亡,他吓了一大跳,他也不敢多问,只静静地站立于一旁,恭候庄合光的示下。


    “我来为他清洗身体吧。”林易朝庄合光说。


    “好。”庄合光手搭在他肩上。


    “他死后的各种事,那就麻烦你了。”林易说,他依旧戴着墨镜,使人无法探测他的情绪。


    庄合光轻轻摇头:“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将他清洗干净后,我们再商量安葬事宜。”


    林易默默点头。


    庄合光临走时,眼睛朝傅朝停留驻足,默然长叹一口气。


    林易缓缓褪去傅朝的衣物,这样一副残躯,如断翅之蓝蝶,凋零之蔷薇,轻薄瘦弱,画满了自残的浓烈痕迹,千疮百孔,不忍直视。


    邵拙端来热水与毛巾,林易为死去的傅朝擦拭身体。


    “要不要我拿来一套新衣服过来给他换上?”邵拙惴惴不安道。


    林易摇头:“不了,我回傅家公馆去拿。”


    林易回了一趟傅家公馆,他熟悉傅朝的每件衣服,自从金书书将他从〖花朵之蓝〗调来给傅朝当生活秘书起,他全心全意服侍傅朝,听记他的每一句话,知晓他生活上所有的琐事。


    林易拿来他常穿的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回到殡仪馆,给他细细穿好。


    “你先出去吧。”林易朝邵拙说。


    邵拙默默退出。


    房间里的寒气如霜,打湿林易的头发。他摘下一直戴着的墨镜,眼眶有被眼镜压的痕迹,他瞳孔漆黑,藏写摇摇欲坠的悲伤。


    他凝视傅朝,好像他是睡着了,而不是死去。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傅朝的微曲褐色卷发,细细柔软的卷发,在手心里仿若富有生命里的蝴蝶,活泼明动。


    这样一头与众不同的褐色卷发,和傅朝少年时代如出一辙。


    他无力地蹲坐在地,黯然掉泪,想起了深藏于心的旧事-


    位于北都市的东南地区有个非常独特的村子,离海不远,但也接近内陆地区,气候温润,氤氲南方一派的别致温雅。


    这里的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林,矗立在村落正中间的连续的几座祖祠都是林字辈的先祖,所以这里被冠名为〖林家村〗。


    林易的母亲也姓林,名字叫林美娟,生得一看就是南方小女人模样。


    她乌黑的头发,系着花里胡哨的彩绳,骨架细小,蛇精腰,美如顾盼的黑色眼睛满含柔情。


    她有一门极其独到的豆腐手艺,做出来的豆腐软嫩可口,入口即化,十分受欢迎。


    她每天早早起床,到街集市赶早,出售她的豆腐,没过半个小时,便被手疾眼快的人抢光,后来的人再想买已经没有了,只能单脚一跺,表示可惜。


    和其他摊贩摆摊差不多,林美娟每天都是流动摊位,虽然没有摊位费,但若是遇见下雨天,尤其是寒冬腊月这样的冷天气,冷得不得了,站在寒风中被风割脸的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她冬天不卖豆腐,改做其它的小生意,但是偏偏要买的人供不应求,所以有人建议她,让她租个门店专职卖豆腐。


    林美娟淡淡一笑:“门店租金太贵了,划不来。”


    那人解释道:“傻,你有个固定的门店,下雨湿不着,下雪冻不着,而且除了卖豆腐,你还能捎带卖其它的东西,你这么好的手艺,只卖早晨那一会儿太可惜了。我告诉你,一旦有了固定门店和招牌,也不用早起卖,有固定的大顾客,你开张可以吃三年!再说,你不是马上要孩子吗,你家里有个中风的婆婆,你老公一年能赚几个钱,老屋子马上要翻修,不都要钱吗,趁着现在年轻,得好好赚钱啊!”


    林美娟被说得一动一动的,晚上和丈夫林志商量,两个人思前想后考虑了一晚上,最后决定要开店。


    店铺位置不好不坏,同样的租金也算可以承受得起。


    自从有个小门店,林美娟更加勤劳,不断钻研豆腐的各种做法,她原来只卖单一的蒸豆腐,花样太多不好携拿,现在有了小店,她还做炸豆腐,豆腐脑,豆膏,霉豆腐,天还没亮,她便在小店开始忙碌起来。


    她给自己的小店取名为〖林家豆腐〗,小店不大,有个6-7平米,约摸可以摆得下三四个小桌子。


    每天她的生意都是爆满,一到早饭点,挤满了人,她忙得晕头转向,但令她欣慰的是,钱包比以前鼓了许多。


    因为她面貌姣好,又擅长做豆腐,因此她有一个美誉:豆腐西施。


    除了正常来买豆腐的顾客,村里也有少量涎皮赖脸的痞子,在她闲时,到她店里,大手摸她的屁股,或者盯着她的胸部看。


    林美娟抄起棍子将他们打跑,同时也暴露了她显而易见的身体缺陷,她的右脚高高踮起,一跛一跛,是个瘸子,跑起路来,别说身强力壮的男人,就是一般的小孩也追不上。


    村里的女人因为自己的男人夸林美娟好模样,心生嫉妒,背后咒骂她,骂她是“骚狐狸”“搞破鞋”“烂逼”。


    骂着骂着,这群疯狂妒忌的女人又暗自得意起来,想,人长得再美又怎么样,还不是瘸子,是个残废。


    266   苦命西施


    ◎薄命如她,浑身伤痕。◎


    林美娟因为这残缺的身体,在她母亲的逼迫下早早趁着年轻,与村里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结了婚。


    男人名叫林志,是个水泥匠,平时不善言谈,沉默寡言,爱抽烟,不打牌,勤恳做事,也算老实。


    她无法反抗命运,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安然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她懒得管村里女人背后的嚼舌根,反正没当着她的面叨叨,她眼不见心不烦。


    她现在的主要精力是将这门小生意做好,将林家豆腐盘起来,多多地攒钱。


    这天,店门前来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已经过了早上七八点钟的高峰用餐期,林美娟正在细细收拾屉笼。


    她抬眼间,看到了这个人正站在自家店前。


    她温婉地笑:“你要豆腐吗,还好还有一份。”


    男人温和道:“要,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林美娟热情道:“顾客是上帝,我巴不得你多来坐坐呢。”


    男人名叫孟敏,是林家村少有的外地人,年纪三十多岁,一个人,孤身地住在村子西南的最角落。


    像这种孤家寡人,给足了村里女人交头接耳用作谈资的刺激,遗憾的是,她们费尽心力也没打听出孟敏到底是哪里人。


    所以她们经常打着各种借口到孟敏家上门偷窥,他家不大,一个主屋,用来睡觉,一个次屋用来做饭,东西很少,她们注意到他的卧室里摆着一张柜子,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


    呀呵,秀才一个啊!她们眯眼嘴斜,细细打量孟敏。


    孟敏长得高,身体结实,长得也不错,见他快三十了还没有女人,这群爱搞事的村头妇女便热心又热情地给他介绍各种女人,不过都被孟敏婉言拒绝,至今他还是单身。


    他深居简出,大家以为他是秀才,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木匠,手艺活相当不错,做的书柜橱窗衣柜都很牢固且结实,偶尔也会雕琢一些手工品,拿到集市上卖。


    他行事低调,除了接活,很少外出,别人刚开始还热衷于打听他的身世,后来见他冥顽不灵,也渐渐地淡忘他。


    林美娟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端给坐在椅子上的孟敏,还给他拿了三张鸡蛋烙饼,一个煎鸡蛋。


    孟敏疑惑:“我没点这些啊。”


    林美娟笑道:“我早上给自己烙的,不小心烙多了,我刚刚热了一下,你就算帮我个忙,吃了它,免得中午我还得吃这个玩意儿。”


    孟敏微微一笑:“那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美娟忙着去收拾摆放的各种摊品,转过身,发现孟敏已经吃完走人了,桌子上放着钱。


    林美娟摇头,因为孟敏给的钱,分明包含了鸡蛋烙饼和煎鸡蛋的钱。


    唉!她深叹一口气,无可奈何。


    孟敏这个人,林美娟不是第一次打照面,她刚刚嫁人的初期,曾被村里的女人邀着闯进他家,像个小偷一样,东看西看。


    恰巧撞到孟敏回来,她不好意思,尴尬羞红了脸。


    但孟敏却习以为常,任凭这群女人在自己的家东翻西翻,像看猴子一样看自己。


    林美娟看到孟敏还笑呵呵地请她们这群女人喝茶。


    她觉得这个人真不一样,换作其他任何人,看到自己的家被搞得乱七八糟,必然勃然大怒。


    他居然云淡风轻,一脸平静。


    就在这次偷偷窥测孟敏家的年底隆冬时节,大雪封山,天气非常冷,林美娟好心地给村里的老弱病穷送热乎乎的包面吃,她蓦然想到还是住着黄土泥屋的孟敏。


    于是她脚踩泥泞的雪路,来到他家,敲了半天门,没人接,还好他大门没有上锁,她一推而入,走到里间卧室,看到孟敏冻僵在床上瑟瑟发抖。


    她急忙上前摸他的额头,非常烧,她转身叫来村里的医生,来给他看病。


    她见他的被子又单薄又破,于是将自己陪嫁的一件厚棉被给他。


    孟敏打了退烧针,情况好转,林美娟素来热心肠,她想好人做到底,于是天天给他煮粥吃,烧热水,照顾他。


    孟敏好了起来,知是她救了自己,连说好几个谢谢。


    林美娟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叹口气:“唉,老孟,你是我们林家村的一份子,也如我们的亲人一样,我们都不忍心看你一个人孤独终老,你长得也不错,也有手艺,现在攒点钱,做个好屋,娶个媳妇,不然以后生病了,谁来照顾你啊?”


    孟敏眉间淡然:“嗯,我会考虑的,谢谢你。”


    林美娟以为他听进去了自己的话,可实际是,孟敏还是孤身一个人。


    真是头倔驴啊!她叹息。


    林美娟的男人林志是个老实本分的水泥匠,镇里面有活干在家住,早出晚归,镇里面没事做,就跟着别人跑到县或者外市找活儿干,不回家。


    因为是农民工,又是做这种水泥建筑的活儿,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卖苦力赚的钱只能攒到年底才给,有的干脆一年拖一年,最后打水漂,半毛钱都没有,全白干。


    所以别看林志老实本分辛辛苦苦地干,一年到头白费力气,做的工钱只要到一半。


    幸好林美娟很贤惠,能持家,平常除了照顾中风瘫痪的婆婆,也不乱用钱,靠着一个小门店攒下来的钱非常可观。


    她和林志商量要将老屋推倒重做,老屋的墙壁缝隙都裂开来,一到下雨天,满屋都在漏水,连卧室的床上也在滴滴答答漏雨,大半夜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林志反对,说,全部推到重做还带装修太费钱,还是提议将漏雨的地方补一下,把屋里墙壁打白一点。


    林美娟只好同意,其实她更想再做一个屋,虽然耗资巨大,不免肉疼,但是新屋可以住得更舒服、更久。


    翻修比重做简单得太多,一个月屋里就新变样,看着整洁干净,林美娟还花钱将婆婆住的偏房也重新装修了一番。


    她的婆婆名叫牛紫春,面相凶狠,刻薄狠厉,偏瘫在床,心情没有一天是好的,在屋里经常发疯似地大骂特骂。


    瞧见儿媳妇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屋,她火蹭的一下子向嗓子眼冲上来,破口大骂,唾沫星子横飞:“你这个遭瘟的孽种啊!你这个败家娘们儿啊!我儿子赚的钱硬是被你嚯嚯完了,给我一个要死的老婆子装得这么白干什么?!老天啊!苍天啊!我儿子怎么娶了这样一个媳妇,真是造孽啊!……”


    林美娟面对她的怒骂,习以为常,在她边骂边哼哼唧唧的时候,还耐心地给她擦身体,端屎尿,做好饭端给她吃。


    她只当牛紫春在发疯,权当听不见那些糟心的话。


    房屋翻修后,林美娟没过多久就怀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便是林易。


    她的林家豆腐小店暂时歇业,她专心致志地照看儿子。


    出了月子后,她头上裹着布包,衣服穿得极其臃肿,扯着一个凳子在屋门口晒太阳,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儿子喂奶。


    恰巧有几个涎皮赖脸的男人经过,他们直勾勾地看着林美娟肿/胀发大的地方。


    有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伸出手想要摸,林美娟身体骨子此时正弱,被吓一跳。


    更为不巧的是,她的丈夫林志回来撞见这一幕,大为恼火,上前提起男人就开揍。


    这些涎皮赖脸的男人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没干过苦力活,身体强健,又爱惹是生非,不是好惹的人。


    他们反客为主,几个人围在一起将林志往死里揍,打得这个老实本分的男人找不到北。


    晚间林美娟给他上药擦拭伤口,林志想到今天的耻辱,怒火中烧,提起虚弱还在恢复期的林美娟往地上一摔,恶吼道:“他妈的,你这个骚/逼,在哪里喂奶不好,偏偏在外面喂奶,你是不是故意要去勾引别的男人?!他妈的,老子打死你这个骚/逼!”


    林美娟被他又是打又是摔,本来虚弱的身体愈发无力,连哭叫声都发不出来,昏死过去。


    强撑她意志力的是还在襁褓中的儿子,她想,她不能倒下,她还有一个孩子等着她。


    林志发完怒火后,倒头大睡,毫无负罪感。


    林美娟忍着疼痛给儿子喂奶。


    林易在林美娟的照顾下,逐渐长大。


    幼时的林易,经常看到爸爸对妈妈拳打脚踢,他亲近温柔的妈妈,惧怕凶神恶煞的爸爸。


    每次爸爸打妈妈时,他害怕得要命,抱头蹲下,紧捂耳朵,小小孩子的浅浅的眉头深深皱起,表情很难受。


    林美娟默默承受家暴的痛苦,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林志要打她,只觉得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稍微不顺他的心意,他就掀桌子踢凳子,开始打她。


    林美娟瘦弱无力,无法反抗,她黯然承受暴力的痛苦。


    直到林易上幼儿园时,林美娟决定要将之前的林家豆腐小店重新开张。


    没成想林志听了她的话,暴跳如雷,提起她的头发,一脚将她踢翻在地,吼道:“你他妈的你又想开馆子找男人啊你这个骚/逼!真的是犯贱,怎么你是嫌弃我没赚到钱养你?!你非得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废物,要靠女人养家糊口?!你安的是什么心?!你成心要让我出丑,是不是?!”


    林志越说越气愤,大脚踩在她的大腿上,疼得林美娟冷汗直流,向他求饶道:“我错了,我再也不说这个话了,明天我就将小店转让出去,再也不卖豆腐了。”


    林志打老婆的事,被街坊四邻传开,有的人为林美娟可怜,看她满身伤痕,为她感到不幸,有的人幸灾乐祸,想打得好,这个骚狐狸就该打死。


    自此,林美娟不再是豆腐西施,而变成了苦命西施。


    267   家暴之痛


    ◎幼小的他被他爸一扁担打到吐血。◎


    自从林志不让林美娟再开豆腐店后,她一直在家专心带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


    林志每年干的苦力活是帮人家新屋贴瓷砖,满打满算一年大约能赚三四万块钱,除了一家人吃喝用度外,还要额外支出他老娘的病药钱,还有儿子林易的读书杂学费,勉强过活。


    林志不打牌,不喝酒,喜欢抽烟和看手机刷短视频。


    他在镇里做事,每天一回来将泥浆包裹的大袋子往地上拼命一摔,似乎肚子里永远有发泄不完的怒火。


    “饭做好了没?!”林志恶吼一声,将在厨房里忙活的林美娟吓得胆战心惊。


    林美娟不敢迟疑,将厨房里的菜急忙端出来。


    林志像个发飙的土皇帝,双脚高高翘起,脱掉肮脏恶臭的袜子,扣完发酸发臭的脚的手,还要放在嘴巴里抿两口。


    他习惯地从喉咙管里咔出浓痰,咔咔地往地上一甩,比绿头苍蝇还恶心,直看得人反胃。


    林美娟虽然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但实在忍不住跑到外面不想看这样邋遢恶臭的一幕。


    家里清净了一段日子,林易已经上了小学,林美娟在家里接一些缝纫的针线活,贴补家用,密密麻麻的刺绣,盯久了,看得眼睛生疼。


    但再疼,她也得一针一线地缝下去,因为家里实在捉襟见肘,拮据度日。


    她忧心忡忡地告诉林志说家里的米没了,林志哦了一声,一直没动静。


    她才知道最近工地不景气,林志好长时间没找到事情做。


    林美娟万般无奈下将自己的乌黑亮丽的头发给卖了,柔顺丝滑天生丽质的头发卖了大几千块,拿到钱,她第一时间买了米面油,还给林易买了小玩具。


    林志没事做,在家闷得太久,又没有烟抽,于是逛到村头的小卖部买烟抽。


    小卖部位于十字路口,交通便利,聚集着林家村大部分的无业游民和村里爱嚼舌根的老女人。


    外面是卖东西的货架,里面有三四台麻将机几乎24小时不停歇轮流响,杂七杂八的人又吵又挤,时不时传出两三声“操!金顶!”“妈的现在换个位子!”“杠上开花!”“胡了!”


    林志不打牌是因为赚的少,不敢打这种动辄就输两三百的麻将,把自己辛辛苦苦卖苦力赚来的钱,白白送给别人,那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可怕。


    他吝啬,是因为无能,别说打这种对他来说如同割肉的麻将,就连在家,他除了买一些最基本的吃喝食物,其它的一毛不拔,什么也不会买。


    他的妻子儿子母亲新年衣服的钱,他都不出,让林美娟自己想办法解决。


    他趾高气昂只有一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不过他不打麻将,并不代表他不懂麻将,他反正也没事情做,想走到里间屋子看看热闹。


    “哎呦,我跟你说,那林美娟那么好的美人坯子,给了林志做女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这林志,人长得不咋地,脾气倒很大,你们不知道,隔着墙壁,我都能听到林志经常打骂林美娟。”


    “你们说说这老林是不是有点病啊,林美娟的豆腐卖的好好的,为什么逼她关店不卖,老子就爱吃她做的豆腐,又香又软。”


    “呵,你是想吃她的那个豆腐吧。”


    “是啊,那又怎么样,上次看到她喂奶的胸,我一晚上没睡着。”


    “哎哎,打麻将就打麻将,老是扯别人干嘛。”


    ……


    男人和女人滋滋冒油的说笑声,站在屋外的林志听得一清二楚,他怒不可遏闯进去,朝着里间的人吼道:“你们他妈的谁说老子是牛粪的?!你再敢想我的老婆试试?!”


    刚刚夸赞林美娟做的豆腐的男人轰的一下子站起来,从麻将桌离开,顿时四台麻将机全部停了下来,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在睁大眼盯着他。


    这个男人名叫林布,长得又高又大,五大三粗的体格,是林家村数一数二地痞流氓类的货色。


    林布不屑哼了一声,向林志道:“你他妈就是牛粪,你家里不会穷得连块镜子都买不起吧,看看你这个穷酸样,你就是一个穷逼废物,老子就要想林美娟怎么样,你只会干瞪眼珠子啊。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他,干生气,这让林布更加得意,他嘴角咧开,笑得花枝乱颤:“明天你他妈的让林美娟赶紧出来卖豆腐,老子就好那一口!你再瞪我试试,你这个瘪三。林美娟是我们大家的,你一个人藏着干什么,哼,就你这要死不活的阴相,估计你那儿子还是别人的种。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的人跟着附声哈哈哈大笑,这把林志气得一张脸涨得瘪红。


    他气得转身就走,背后还有嬉笑的刺耳声不断传来:


    “看吧这就是一个只会窝里横的老东西,但凡他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就算他有种。”


    “布爷,谁敢动你啊,他那种懒弦子,只会打老婆撒气。”


    “我赌明天林美娟身上肯定又是青一块紫一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人高马大的林布,于是窝囊地跑回家,看到让他火冒三丈的一幕。


    林美娟正和一个男人说说笑笑。


    林志不由分说,直接给了这男人一拳,男人是前来帮林美娟打衣柜的木匠孟敏,他觉得林志莫名其妙,眼神里全是疑惑。


    林志破口大骂:“好啊,林美娟你趁我不在家,把男人请到屋里来通/奸,今天我要打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孟敏长得比他高,身体因为常年做木匠,胳膊肌肉结实,他一把攥住林志的手腕,道:“你嘴巴放干净点,我是来做衣柜的!”


    林志被他攥得发疼,在高大的男人面前,他永远窝囊,乖得如孙子。


    待孟敏走了后,林志提起瘦弱跛着腿一瘸一瘸的林美娟,开始疯狂打她,要将刚刚林布和孟敏在他身上施加的耻辱,一丝不留地全打在这个哭泣在地上弯着身体的女人身上。


    林易放学回来,他老远就听到从自己家传出的哭喊声,他飞快跑回家,赫然看到林志拿着一根扁担要向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妈妈打去,他脑子仿佛如炸开,抱住母亲的身体,极其弱小的身上狠狠地挨上猛烈的扁担一打。


    “儿子!”林美娟顾不得疼痛,爬起来,将被打到吐血的林易抱在怀里,哀声哭泣。


    “儿子,妈妈马上带你去医院。”林美娟忍着疼痛,将昏迷不醒的林易抱在怀里,边哭边喊,“我的儿子,你怎么这么傻!你还这么小,却要忍受这样的痛苦!是妈妈对不起你啊!”


    当时天色已黑,林美娟一个人又是哭又是找路。


    她感到天都要塌了,要是儿子出什么事,那她也不想活了。


    正在她精神溃乱之际,一只手紧紧托住她的身体,沉稳的嗓音在她颅顶上方响起:“我带你去医院。”


    来人是脸上被林志打得发紫的孟敏,他骑着摩托车而来。


    “走,去县里医院。”孟敏将一件军绿色外衣披在林美娟身上,将昏倒的小孩林易放在中间,“你抱着我,我要加速赶时间,得尽快送孩子去医院。”


    人命攸关,林美娟也顾不得许多,牢牢抱住他。


    加速行驶半个小时后,孟敏带着林美娟来到县医院,孟敏将小林易抱起,给他送到急诊。


    医生看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嘴角不断出血,马上安排给他诊治。


    小林易先是被转到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后来经过医生的奋力抢救,才平安转到一般病室。


    期间挂号、拍片、办理住院手续都是孟敏去办,他一直陪着林美娟。


    见儿子情况转好,林美娟对孟敏感激涕零,直接在走廊外给他跪下,眼里闪烁泪光:“孟大哥,谢谢你!这次医院用的钱我记着,等我攒够了再还给你!我儿子这条命就是你救的!”


    孟敏将她扶起,摇头:“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当年要不是你在风雪隆冬时节救了我,我现在哪能活着。钱的事先放一边,目前最重要的是孩子的身体。”


    林美娟嗯嗯点头,跛着残缺的右腿,走向小林易的病房。


    这个弱小却美丽女人一瘸一瘸的身影,让孟敏感到一丝难过。


    林家村的人都知道林志经常暴打林美娟,他也注意到她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小林易被他爸一扁担差点打断气,从医院里回来后,林易和林志越来越生分。


    林志自从听了上次麻将铺里的人乱嚼舌根后,对这个儿子疑神疑鬼,怀疑他不是亲生的,又不敢带他去做亲子鉴定,要是证明不是他亲生的,他的绿帽子不是坐实了吗,他将一辈子成为林家村的笑柄。


    林易也不亲近他这个暴怒的爸爸,每次林志偶尔心情大好地招呼他过去,他面无表情,任凭林志对他说什么做什么,他默默听,不敢反抗。


    现在的他还太弱小,他怕爸爸突然性的暴怒。


    林易读完了小学,上了初中,他的个子长高了许多,只是身体极其瘦,远远望去,瘦如皮包骨,这让母亲林美娟看着着实心疼。


    初中是住宿制,一周放一次假,每次林易回来,林美娟总会一大早就赶集买鱼肉,做好饭菜等他回来一起吃。


    林易觉得这段时光安宁到不可想象,恍若一场短暂的梦,究其根本是压得他喘不过气的那个人不在,他的父亲林志跑到外省打工,年底才会回家。


    林志不在,林易感觉家里温暖明亮,平时很少说话的他,在饭桌上也能和母亲林美娟谈些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作者有话说】


    存稿不太够了,先更3000+每天。后续等我搞多了,再日更6000


    只有写这个部分时,隐约唤起某种我潜意识的惧怕。


    不知道有多少女性在这种废且无能的男人的拳脚下苟活?


    今天看到到某种言论,说要把女人分为能生的和不能生的,简直再次刷新了对这种男人的底线。


    大部分都是正常人,我也从来没有享受到所谓的女性特权,还要把我来进行分类?那也应该把这种男人分一下类别,分为废物和winner。


    都什么年代了,女人在这种SM的恶臭男眼中,还是一个生育工具,就这种言论,还是一个所谓高等学府的人嘴里说出来的。


    他妈的,有本事这种垃圾男一辈子别碰女人,再来叫!


    实在有点气,忍不住bb几句。


    就我所见,现在许多女孩子都很正常,且优秀自力更生,自信大方,勤奋刻苦,善良平和。


    记得有一次坐地铁,我患了小感冒,忍受不了一直蹲着,因为没位置坐,后来一位女性牵起我的衣服,把她的位置让给我坐,我是一个泪失控的人,当时就蒙着帽子感动哭了起来。


    大部分女性天然柔软且善良,这才是女性的辉光。


    金书书独立自信,柳却西艳丽能干,傅宣仪温婉美丽,叶惜蓝清冷高雅,林美娟贤惠耐苦,虞深勤奋坚韧……


    小部分的作妖代表不了大部分的我们。


    PS:写道金书书那段时,我感觉自己要爱上她了,我个人偏爱这种刚强的女人……哈哈哈哈哈!


    268   中考市状元


    ◎妈,我想让你早日脱离苦海。◎


    林易对母亲林美娟说:“你离婚吧。”


    林美娟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样的话怎么从自己的儿子的口里说出来。


    林易小小的年纪非常沉稳,他脸色不变:“脱离林志,我不想再让你受苦。”


    林美娟深叹一口气:“孩子,别胡闹了,离婚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你不能没有爸爸啊!”


    林易冷漠又强硬道:“我宁可没有爸爸!”


    林美娟呆愣片刻,也能理解为何林易对林志为何如此冷漠,但是作为他的母亲,她还是不想他没有爸爸,她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维系这个破碎的家。


    林美娟不说话,她站起身,温柔地摸林易的脑袋,深叹一口气:“孩子,以后再说吧,现在你还小,你不懂没有爸爸的孩子,在外面多遭罪。”


    林易本想继续说,但想了一想,还是止住话头。


    在他的眼里,林美娟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母亲,温柔贤惠,就是过了头,宁可遭受父亲的毒打,也不愿跳脱这婚姻的禁锢。


    他不需要所谓来自父亲的庇佑,他只希望母亲不要再挨打。


    林易自小沉默寡言,喜欢独来独往,他爱看书,闷头学习,小学起,他的学习成绩就很不错,一直是第一名。


    上了初中,他更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遥遥领先,一骑千里,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每周他放假回家,时常看到孟敏也在自己家,这个男人帮林美娟劈柴,或者抗煤气罐换气,或者帮忙一些其它的杂重活。


    林美娟在林易每周回来的时候,总是很高兴,做一大桌子肉菜,专挑林易喜欢的,吃饭时,一直给他夹菜。


    孟敏也在他家吃,林易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饭后,林美娟收拾饭桌洗碗,孟敏蹲在屋外吸烟,林易出来,将两个蒸红薯给他。


    孟敏接过去,夜色下,他的脸色浮动,声音低沉,对林易说:“抱歉,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林易问:“你为什么道歉,我没觉得你是麻烦。”


    孟敏笑道:“小孩儿,我一个单身男人在你们家吃饭,给你和你妈会带来闲话。”


    林易少年时代的身体极其细瘦,但他说出来的话格外成熟,他黑色眼眸笔直地看向孟敏:“我读到过一首诗,有句话是这样的,‘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孟叔,别人爱怎么说是他们的事,我相信你的为人。”


    孟敏手搭在他肩上:“好,那叔就先谢谢你了。”


    林美娟系着围裙,催促林易洗澡早早休息。


    林易点头答应。


    屋外夜色渐深,孟敏向林美娟告别,林美娟嘱咐他:“红薯明天早上热着吃,不要吃凉的。”


    “好。”孟敏答应,消失在夜色中。


    林易初中三年踔厉奋发,勤勉学习,中考分数艳压群芳,一举拿下本市中考成绩的头筹,是让无数人羡慕的第一名状元。


    他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成绩均是满分,既有天分,又很刻苦。


    这样的一件大事很快在林家村传开来,闹得沸沸扬扬,水火交灼。


    本来一向平静人少、门可罗雀的林易家,动不动就有人前来打听虚实,问林美娟如何培养林易这样优秀的孩子,朝她要教育秘方,询问她抚育孩子的经验……


    一时间,弄得林美娟忙得上气不接下气,光是应付这些来人,就口干舌燥,一天不得空。


    县里面的一位副县长和镇里的书记,开车亲自将状元奖金送到林易家,并且与这位从小山村里走出的认真刻苦学习的学霸合照纪念。


    这样大的排场,让林家村的人羡慕得流口水,当得知那奖金有50万时,有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嫉妒之心。


    林易的父亲林志如狗闻见屎味,从外面赶回来,一回家就将那50万占为己有,一分钱也不给林美娟。


    林美娟说:“我们给孩子办个升学宴吧。”


    林志眉毛倒竖,吼道:“要办你自己出钱,告诉你,这50万是我的,要不是有我,哪有他这个b崽子!”


    林美娟无奈叹口气,沉默离开。


    林志在村里风光无限,他兜里揣着50万,又有一个状元儿子,哪个见了他不露出谄媚讨好的笑。


    他逢人就夸耀自己多么不容易多么辛苦,才将这个无比优秀的儿子养大。


    别人都附和,说,老林啊,以后你就享福了,林易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当个大官,你就是大官的老子,那日子,想想就润啊!


    一番话捧得林志飘飘然,这些人互相使眼色,将林志半是推搡半是邀请,推进麻将铺,吹捧他,弄得他晕头转向,开始打起麻将。


    一玩就是一天,他以前很少碰麻将,怎么可能打得过这些天天碰牌的老手,加上他们打得又大,不一会儿,林志已经输了1000。


    打麻将和赌/博类似,越输越想回本,林志劲头上来,一直在麻将桌打到凌晨,输了整整一夜,三万块嘭的一下子没了。


    林美娟拿出省吃俭用的钱带林易买些高中要穿的衣服,街上老远处有卖叫花鸡的,林易闻着香味驻足,林美娟说:“我们买一个烤鸡吃。”


    林易摇头拒绝:“妈,我不饿,不吃。”


    林美娟知道他是心疼钱,干脆说:“我想吃,可以吗?”


    林美娟买了一只肥美的叫花鸡,快100块,老板跟她拍胸脯保证说是老家土鸡,原汁原味,秘料腌制,绝对好吃。


    林美娟给林易买好衣服后,回村里,来到孟敏家。


    她将买的熟菜,摆在外间屋的桌子上,招呼孟敏一起来吃。


    林美娟给孟敏和自己斟了酒,举杯敬他:“孟大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和小易的照顾,这孩子也很争气,我没想到他能考上状元。来,小易,给你孟叔敬一杯。”


    林易举起装满啤酒的杯子,满怀感激地朝孟敏的杯子一碰,真挚道:“孟叔,当年你救我之恩,我一直记在心上。我马上要上高中,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我妈她身体不好,生活上的杂重活,还请你多帮帮她,多担待些。”


    孟敏憨厚地笑:“我说你们母子真是一个模样雕刻出来的,怎么都那么客气呢。唉,小易,别搞得这么客气,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来来,坐下吧,吃饭。”


    林易一饮而尽,拾起筷子吃饭。


    一个想法在林易心里油然而生,他瞥了一眼母亲林美娟,又望了一眼孟敏。


    吃完饭后,林美娟带着林易回到自己的家,屋里空荡荡,林志自从被人半是强逼半是勾引打上麻将后,一发不可收拾。


    麻将铺提供吃喝,让他在这里玩得不亦乐乎,不知黑天白日,连自己输了多少钱都不知道。


    林美娟管不了林志,反正一切随他,她忙着给林易收拾去高中的行李。


    灯光下,林美娟见林易安静地坐在床边看书,眉间露出欣慰之色,但注意到他的手,腕骨暴凸,手指很细,太瘦了,又让她这个做母亲的感到心疼。


    “儿子,你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在外万事小心啊,不要和人发生冲突。不要太节省,吃点好的,你这么瘦,我这个做妈妈的看着实在太难受了。”林美娟握住林易瘦薄的手腕,满眼疼惜。


    林易安慰林美娟:“嗯,好,妈,我会的,我已经长大了,别担心我,我上了高中,一定会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的,到时候你可以放心地和我爸离婚。”


    林美娟唉声一口气,她如同温水里的青蛙,明明知道现在过得生不如死,却还是没有十足的勇气跳出这一洼烫水。


    她如怯懦的老鼠,躲在阴沟里,默默地忍受,忍耐,忍气。


    她不知道如果真的和林志离婚了,后果会怎么样。


    ……


    只要现在的处境没有把她逼得无路可走,她还是愿意默默忍耐过下去。


    见母亲出神,林易凑过来,将母亲的肩温和地抱住,安慰她:“妈,孟叔对你不错,我也信任他,你跟他在一起,我没有意见。”


    林美娟无奈叹了一口气:“小易,以后再说吧,今天你早点休息,明天还得早起去火车站呢。”


    林易点头:“好,妈,你也早点休息。”


    林易作为本级市状元,被录取的高中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北都市诚德高中,这里面80%都是北都市的富人子弟,剩下的20%是从全国各市择优录取的中考市状元。


    一旦靠学习成绩考入诚德高中,那么学费是全免的,每个月还有一定的助学补助,打到这些状元学生的银行卡上。


    学校提供的机会非常多,比如参加竞赛,会有奖金拿,学习成绩如果拿年级前三,会发奖励,代表学校参加联赛拿了第一名,会发钱……数不胜数,舞台广阔。


    同时,北都市诚德高中与市内高校都有合作,可以给学生提供参观展览甚至提前录取的机会,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会出资资助到国外交流研学。


    这样财大气粗而又富有盛名的高中,对于北都市本地富人的孩子,可能不会放在眼里,但是对于林易这种家境困难,从小山村出来的孩子,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天赋很高,又拼命刻苦,靠着自己的努力与汗水,考入了这所高中。


    269   逆光向阳


    ◎他站在逆光中,让林易记了一辈子。◎


    林易被分配的班级是高一7班,一个班30人,教室很大,坐得很宽松,一人一桌。


    任课老师都是国内顶尖教师,讲课简洁,通俗幽默,抓住本质。


    林易觉得这些老师的水平比他初中的老师高太多,尤其是数学课,初中老师一分钟的解题硬是要花十分钟,而这里的数学老师,三秒钟一个题,又快又准。


    所以他上课听得非常认真,全神贯注,笔记本记得满满当当,有时候自己的解题思路和老师的一致,他还会激动地笑出来。


    像林易这样上课坐得板正,一丝不苟听课的学生,在班上少得可怜,屈指可数。


    因为他是属于“穷人家的孩子”,而那些倒头在课堂上睡觉,或者缺席不来的空座位,都是“富人家的孩子”。


    他没有这类富人家孩子自由自在的资本,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学习,奋进,希冀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将母亲救出苦海。


    到了高中,他倍加努力,课下十分钟,他都会用在学习上,不会的题目请教老师,他天资聪颖,一点即通,老师也很喜欢教他。


    第一次月考时,他拿了全校第一名,学校给他发了现金红包,他激动地将这个消息打电话告诉母亲。


    林美娟连连夸他,让他也不要老是坐在教室里学习,也要交交朋友,出来活动。


    林易嘴上敷衍答应她,但实际上,林美娟并不知道,这么多年,林易一个朋友也没有,他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


    他虽然此次学习成绩拿了第一名,但是和第二名只有一分之差,这和初中完全不一样,初中他的第一名可比第二名领先50分,给足了他安全感。


    他回头一想也正常,毕竟又不是老家的小县城,而是国内经济第一发达的北都市,人才济济不是最正常不过嘛。


    他告诫自己不能急躁,分数不过是表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才是重中之重。


    林易在进入高中后,一直过着三点一线的紧张充实的生活。


    学校为他们外地来的学生提供住宿,四人寝室,堪比大学的配置,非常大,空旷,有小客厅,有阳台,冰箱洗衣机空调一应俱全。


    林易内心充满感激,因为学校免费提供住宿,不收取任何费用。


    和他一起住的都是外地来的学习优异的状元或者某个科目天赋异禀的奇才,每个人按时熄灯,按时起床,互不打扰,素质高尚,井然有序。


    如林易这般刻苦学习认真上进的学生,纵观整个学校,占比很少,大部分都是嚣张跋扈的富人子弟,他们不爱学习,顶撞老师,翘课逃课,上课不是玩手机就是睡大觉,其余的时间就是想找乐子玩。


    林易的班上不乏这样的刺头学生,其中最爱作弄人的是以赵可尚为首的一伙流里流气的男生。


    同是富家子弟都有背景的不好欺负,所以他的眼光落在了从遥远小山村走出来的长得极其瘦的林易身上。


    赵可尚将自己的练习册丢给林易,命令道:“你给老子做完。”


    林易疑惑,面对这个气势汹汹,双臂刺青,双耳打满黑色耳钉的高大男同学,他迟疑片刻,还是忍耐下来,不与他正面对抗。


    他默默继续做自己的题,将赵可尚扔过来的练习册放在一旁不理。


    “哎咿呀,尚哥,这个小玩意儿不听你的话啊!”又来一个富家子弟,神情猥琐,身体细瘦,穿着昂贵的黑白配色校服,不怀好意地盯了一眼趴在课桌上做题的林易。


    “哼!”赵可尚被激怒,他大脚抬起,将林易的书桌踹翻,如山般高的书,洒落一地,凌乱不堪,“妈的,给脸不要脸,老子让你帮我做题,是给你脸,懂不懂,居然不踩我?!你算是什么东西?!一个土包子,穷逼!”


    林易默默捡起书,将桌子扶起来,平静地看着赵可尚,问:“我帮你做题,你是不是以后不惹我?”


    赵可尚见他乖乖听话,笑道:“当然啦,你要做得像我做出来的,我好向我爸妈交差,他们高兴,我就满意,自然不会再惹你了。”


    林易只好模仿赵可尚的笔迹,给他做试题。


    孙宜私下问赵可尚:“尚哥,你真的以后打算放过他?”


    赵可尚轻蔑一笑:“呵,这才刚开始呢。”


    以后赵可尚逼着林易做着做那,像训狗一样,将林易折磨得疲惫不堪,疯狂压榨他的学习时间。


    终于有一天林易无法忍耐,拒绝他,这可惹得赵可尚大为不满。


    林易道:“我是来学习的,不是给你当狗,让你随便使唤的!”


    赵可尚满脸不屑,掐住林易的脖子:“你给我当狗,是我给你面子,不要不知好歹!”


    林易被掐得喘不过气,他拼命挣扎,一脚踢在赵可尚的肚子上,这使赵可尚一愣,疼得下意识放开了他。


    旁边的狗腿子孙宜马上开启护主模式,朝林易吼道:“你这个小b玩意儿,还敢动手,我叫人弄死你这个穷b!”


    正在孙宜大呼小叫时,和他们一个班,也是诚德高中最爱打架的傅朝跑了进来,他不客气地踩在孙宜脚上:“你叫个毛,吵死人,上课铃都响了,你再挡我的道试试!”


    孙宜见是傅朝来,马上如刺猬般缩起来,讪讪地回到座位。


    赵可尚也不好和比他还刺头的傅朝打架,忍住怒火,回到课桌。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林易趁课间休息时间上了一趟卫生间,要出来时,门打不开,他瞧到门外有一双脚。


    林易愤怒地拍门:“放我出去!”


    拍打片刻,门开了,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将他围住,最中间的是脸色铁青、眼睛泛着红光的赵可尚。


    赵可尚不由分说,上前一脚,将他轰的一下子愤恨地踩倒在地,其他的男生见状,纷纷东一脚西一脚,如密集的鼓点踩在他身上。


    孙宜在一旁笑得眯着眼。


    赵可尚打累了,开始抽烟,脸色冷厉地瞪视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林易。


    “就凭你也敢打我?!你知道老子是什么身份吗?!你个不知道哪里穷旮旯里出来的小瘪三,臭穷逼!”赵可尚想到之前林易踹他肚子上的一脚,更为生气,眉毛倒竖,音量堪比嘶鸣的公鸡,“考第一了不起啊!?学习好又怎么样?!以后你还不是只配给我打工!告诉你,我白坐玩一辈子,你也赶不上我的一根手指头!你还敢不听我的话?!现在你尝到苦头了吧?!下次再跟我对着干,老子弄死你!”


    林易被打得虚脱,脸上紫一块红一块,他的身体仍旧被这些男生狠狠踩住,动弹不得。


    他呼吸艰难,肺都要被踩碎了。


    听见赵可尚威逼的话,林易努力睁眼,凝足精神道:“我死也不会做你的狗!”


    “好啊!算你有种,那我现在就打死你!”赵可尚将烟头狠狠按在他额头上,他紧咬嘴唇,绝不发出求饶的哀鸣声。


    孙宜在旁猥琐地笑道:“尚哥,我有个方法可以治他的嘴硬。”


    赵可尚问:“什么方法?”


    孙宜道:“诶诶,男人和女人一样,后面都有个洞,我们找个棍子戳他一戳,还怕他不听话。”


    赵可尚听完,和孙宜一起猥琐地笑起来。


    孙宜趁手将卫生间旁边打扫卫生的拖把拿在手中,命令按住林易的男生:“给我把他的裤子给扒了!”


    林易痛苦地挣扎,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受辱!


    无奈他一个人势单力微,这些男生们将他的四肢牢牢按住,蛮横地脱掉他的裤子。


    “不要!”林易看着一脸凶相朝自己走来的孙宜,拼命挣扎,眼里流出绝望的泪水,“不要!”


    赵可尚冷蔑道:“现在知道求饶了?我告诉你,迟了!孙宜,给我好好捅一捅他!”


    眼见孙宜拿着的拖把棍子逼近自己,林易痛苦地挣扎,绝望紧闭眼睛。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卫生间紧闭的门被猛的一下子踹开,一个人影站在逆光里,林易促然睁开眼,永远记得在向阳光里的傅朝。


    孙宜被吓一跳,他回过身,看到是傅朝来,手下意识停止了动作。


    傅朝双手抱在胸前,盯住赵可尚:“你再敢欺负他,别怪我的手痒。”


    赵可尚也不是好惹的,他冷道:“你尚爷还要你来教训啊,你要护他,好,我连你一块儿打,别人都怕你,我可不是吃素的!”


    两个人针尖对麦芒,空气冷得让人发颤。傅朝逼近赵可尚,提起他的脖领子,饱满灿烂的桃花眼,微微一笑:“那你可要使出全力哦,我正好没有练手的。”


    赵可尚怒不可遏,一拳干在傅朝脸上,傅朝灵活一躲,反手架住他粗壮的手,勒住他的脖子,将他勾倒在地,赵可尚的身体狠狠地往地上一摔,牙齿磕在洗手台上,顿时鲜血直流。


    孙宜吓得不能动弹,傅朝看向他时,他吓得快要尿裤子。


    傅朝冷哼一声,将富有力气的赵可尚死死圈住,一只手伸进他的头发里,然后往上提,勒得他眼睛不伦不类,宛若变形的眯眯眼。


    赵可尚朝孙宜吼道:“你们是残废吗?!只会干瞪眼?!给老子打他!”


    孙宜只能硬着头皮带着这群男生围殴傅朝,孙宜身材如同细狗,浑身毫无力气,一下子被傅朝撂翻在地。


    其他男生仗着人多势众,将傅朝围在一起,打得有来有回。


    趁着傅朝被包围的空隙,赵可尚站起来,眼睛凶恶,使出全身力气打傅朝。


    其他男生被傅朝打得慌不择路,赵可尚满嘴流血,傅朝的眼角也乌青一块。


    270   他和他


    ◎他第一次见两个男生的手牵得那么紧。◎


    和傅朝同一个班里的男生,名叫都弘,是傅朝的小跟班,见傅朝和赵可尚打得难分难解,你一拳我一拳,他想再闹下去恐怕要出人命,他眼珠子一转,跑到高三的教学楼找白楚之。


    “楚学长!你快跟我来!有急事!”都弘气喘吁吁朝白楚之高喊。


    白楚之将手中的课本放下,急匆匆跟上都弘来到高一的教学楼。


    “小朝!”白楚之喊傅朝,傅朝回过身,听到哥哥的声音,嘴角虽然在流血,可见他来,露出灿烂的微笑。


    他哼的一声,一脚踹在赵可尚身上,跑到白楚之身边:“哥,你怎么来了?”


    白楚之叹一口气:“小朝,你怎么又和别人打架?”


    都弘连忙解释:“楚学长,是他们先欺负人,朝哥才出手的。”


    白楚之恍然注意到卫生间冰凉的地面上躺着一个男生,裤子还被扒开,他赶紧上前,将校服外套脱掉,盖在他身上。


    赵可尚等人见白楚之来了,脸色惊变,慌忙地跑走。


    北都市谁人不知白楚之是白家的大少爷?


    白家,他们可惹不起。


    白楚之见林易浑身是伤,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想将他扶起。


    “哥,我来吧。”傅朝走过来,蹲下身体,吩咐都弘将林易抬起,放在他背上。


    白楚之用卫生纸擦拭傅朝嘴角的伤痕,傅朝微笑温柔地含住他的指尖,白楚之受惊,急忙收回手,摇摇头表示无奈。


    都弘在一旁浅笑。


    被打得半死不活的林易,伏在少年傅朝坚实有力的背上,傅朝将他紧紧托住,顺着楼梯,背到校卫生院。


    林易用仅有的清醒意识,感触到少年傅朝飘扬的微曲褐色的温柔摩擦感,仿佛有一只轻软的蝴蝶在刺挠他的脸。


    林易苏醒后,看到自己的左手间挂上了吊瓶,他正躺在校医院的病房里。


    窗帘没拉,他注意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你醒了?”一声清脆的少年嗓音传来,都弘给苏醒的他倒开水。


    林易知道都弘,但两个人并不熟,只是一个班的同学。


    都弘打电话给傅朝报告情况,说:「朝哥,他已经醒了,我守在这里快饿死了,给我买一顿豪华大餐过来好好犒赏我啊!」


    一刻钟后,两个身形修长的少年缓缓推门而入,都弘接过傅朝提的一大袋子东西,笑嘻嘻的。


    白楚之来到林易面前,温声问:“你好点没?”


    林易轻轻点头。


    白楚之这个人,林易在还没来诚德高中读书时,已经知晓,他初中作为校级代表参加全国学科联考竞赛,曾见过他。


    身着一身白色衬衫的白楚之,鹤立鸡群,熠熠生辉,实在太过于耀眼夺目,又加上他以满分的成绩夺得联赛第一,这让当时沉湎于学习同作为学霸的林易记忆深刻,很难忘记。


    林易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传说中被奉为神的楚学长,恍若一颗温柔的明珠,一双含情的黑色眼眸,泛着如风的晖光。


    “哥,这些天我让都弘在这里照顾他,保证他一定会活蹦乱跳的。”傅朝手搭在白楚之肩上,满眼笑意看着他。


    “好,那就麻烦都弘了。”白楚之向都弘看去。


    都弘受宠若惊,摆手道:“楚学长,你客气了,反正我也没事做,照顾同学也挺好玩的,哈哈哈!”


    傅朝吩咐道:“要是赵可尚那群狗敢再来,你立马通知我。”


    “得嘞,傅少爷!”都弘满脸高兴,很乐意听傅朝的命令。


    他家里是个富户之家,家教很严,所以他很羡慕像傅朝这样自由自在的性格,任性,无拘,狂傲,不羁。


    他主动接近傅朝,慢慢的,他跟傅朝混熟了,很愿意当他的小弟,跟着他东混西混,逍遥自在。


    待白楚之和傅朝走了,都弘拿出傅朝刚刚买的饭,非常豪华,荔枝烤鱼,香嫩牛排,烤鸡腿,排骨肉汤,外加米饭和煎饺主食,还有三五瓶饮料解渴。


    都弘心满意足,拿上小桌子,摆到林易的床上,笑问:“我喂你,还是你自己来?”


    林易:“……呃,我自己来吧。”


    都弘大口咀嚼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林易小口吃着素圆白菜和青菜下饭。


    都弘将大鸡腿夹在他碗里:“别客气啊,生病的人正要补充营养,吃完了,再狠狠敲傅朝一笔,反正他钱多的是,快吃,别扭捏。”


    林易说:“嗯,谢谢你,只是我现在胃口不太好,想吃点清淡的。”


    都弘“哦哦”,笑道:“好,明天叫傅朝给我们买煲粥。”


    林易住在校医院养伤的这段时间,赵可尚一行人没有来骚扰他。


    同时学校也得知赵可尚对林易的校园霸凌行为,幸好没有闹出人命,也没有被人发到网上引发社会舆论。


    赵可尚的家庭背景涉及军/方,学校对他也无可奈何,且这次不知为何傅朝和白楚之也掺和其中,白家学校更加得罪不起。


    思来想去,学校决定还是低调冷处理。行政院长在林易痊愈那天,提着一大箱水果来看他,将一封信交给林易:“这是赵可尚的道歉信,他已经知错了,同学之间嘛,又是男孩子,脾气冲点,有点摩擦再正常不过。我一直知道你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很明事理,胸怀宽广,绝不会将这点小事记在心上,你说是吗?”


    林易淡淡道:“嗯,都是小事,我不会记在心上的。”


    行政院长对他这种回答非常满意,乐呵呵地拍他的肩膀:“好,为了补偿你,学校会单独给你补贴你的精神损失费,以后就不要再向任何人提及这件事,能做的到吗?”


    林易神色倔强,随后黯然下去,默然点头:“我不会向任何人说。”


    事后,林易的生活卡上得到了3000块的“补贴费”。


    虽然身上还有些酸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好起来,他得抓紧时间学习,已经落下太多课程进度。


    他出院后,一直担忧某一天赵可尚会来报复打他,特别上厕所时,他已经有了心理阴影,战战兢兢,左右环顾,生怕赵可尚猛然蹿出来对他拳打脚踢。


    林易从小到大,体格细瘦,但神情倔强,喜欢独来独往,因他过于顽固的脾气和自尊自信的品格,加上十分优异的学习成绩,所以没有人欺负他,他走起路来,腰板直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胆胆怯怯。


    傅朝在走廊上碰上低头走路的林易,一只手伸出拦在他面前,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笑容开朗:“放心吧,赵可尚那条狗已经被我打怕了,他绝不可能再欺负你,你别害怕,就跟以前一样,该做啥就做啥。”


    林易抬眼间,傅朝已经如一阵风跑走了,落在他眼眸里的只有恍若快捷如小豹的少年身影。


    所有人都知道傅朝是去找白楚之玩去了。


    林易也在课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聊天中得知傅朝和白楚之那种若有若无暧昧不清的关系。


    男生们不以为意,女生们眉飞色舞。


    事实果然如傅朝所说,赵可尚再也没来惹他,来找他麻烦,他的生活又如以前一样,平静而充实。


    唯一的一点小变化是,林易在做题做累伸脖子看向窗外放松时,目光会偶尔落在傅朝身上。


    他望着傅朝匆匆离去,翩然如一只蝴蝶的美好少年背影,知道他是如往常那般找白楚之去了。


    时光迅疾,夏季的校园蝉鸣声泛滥成灾,高大繁茂的香樟树摇曳身姿。


    林易照旧窝在教室认真做习题,他眼睛瞥向窗外,教室外边楼梯转角处传来嘻嘻哈哈的嬉闹声。


    是傅朝和白楚之。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在他眼中,他们两个少年美好如月,一个常穿白衬衫,一个常穿黑衬衫,关系亲密,举止亲昵。


    他第一次见到两个男生手牵手,还牵得这么紧。


    傅朝拉着白楚之在楼梯上嬉戏打闹。


    傅朝倒着走路,白楚之提醒他:“别撞了头。”


    傅朝朝他调皮地伸舌头,扮鬼脸。


    白楚之不让他在楼梯上胡闹,遂尔阻止他,傅朝涎皮笑脸盯着他,说:“哥哥,你让我亲一口,我就不胡闹。”


    白楚之:“……傅朝!你再说这种话我就生气了。”


    傅朝哈哈大笑,将白楚之拦住,在他白皙的脸庞,如白驹过隙,轻轻啄了一口:“哥哥,现在不气了吧。”


    白楚之将他推开,星目含怒:“你让开,你这个不讲道理的家伙。”


    傅朝扒拉他的手腕,黏在他身上,张大无辜清纯的桃花眼卖萌,显得可怜巴巴的,这让白楚之柔软的心肠一动,语气也软了下来,手摸他的微曲卷发:“好啦,我真是服了你了,以后不准开这种玩笑。”


    傅朝连连点头,表示答应。


    傅朝继而蹲下身体,说:“哥,来,我背你。”


    白楚之拒绝:“别闹,小朝,我自己会走。”


    傅朝牵住他的手,将他的身体往自己背上一揽,背住他。


    “哥,看我一下子下两个阶梯。”傅朝自信道。


    “别,这样很危险!”白楚之劝阻他。


    傅朝猛的一跃,有惊无险,平稳着地,白楚之可吓得不轻,要知道向下一下子猛跳本来就很危险,何况背上又背着一个人呢。


    他挣扎着跳下来,生气瞪视傅朝。


    傅朝对他做鬼脸,向前跑,白楚之在后面追:“小朝,别让我逮到你。”


    傅朝在前面笑嘻嘻:“哥,快来追上我,你要是追不上我,晚上得去我家吃饭哦。”


    林易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的笑声传染,也跟着嘴角上扬,默默地笑起来。【魔蝎小说 mo xie xs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