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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强制攻略[穿书]

    271   弑父


    ◎他平静如水。◎


    周末进行教室卫生大扫除,这种脏累活,明面上每个组轮流一次,实际上班里的富人子弟早就一溜烟全跑了,剩下的都是林易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


    林易自小会干家务活,这种卫生扫除对他来说如家常便饭,他默默地扫地、擦黑板、倒垃圾,全部卫生做完后,其他的学生背着书包或者回家或者回宿舍休息。


    他在收拾课本,决定再做些卷子。


    教室里静悄悄的,夏日微风阖动窗帘,轻轻吹动他眉间的墨发。


    一个人倏忽跑进来,他正专心做题,没抬眼,那声音却开朗地传入他的耳朵。


    “你没回家吗?”来人是穿着黑色短袖的傅朝,他将一瓶冰凉橘子汁放在林易的课桌上。


    “没,我月末的时候再回去。”林易解释。


    傅朝莞尔一笑:“学霸也要劳逸结合,北都市好玩的地方很多,出去转转,偶尔放松一下也是可以的。”


    林易点头:“嗯,我做完了这套卷子再出去。”


    “好,那我不打扰你了,拜拜。”


    傅朝的衣角飘起,恍若一阵少年幻梦,背影消失于夏日校园的午后。


    林易盯着傅朝放在他课桌上的橘子汁,冰凉得一直冒水汽,他打开瓶盖,喝了一口,又冰爽又清凉,甘甜解渴。


    这是傅朝少有的和他主动搭话,他没有朋友,也不知道如何与别人相处,他觉得一个人挺好的。


    但傅朝让他觉得,其实和别人相处也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难,自自然然的,一切水到渠成,就好。


    诚德高中高一是每个月放3天的假,高二每个月只有1天假。


    林易的母亲林美娟到高二不让林易每个月往家跑,过年回一次就可以了,原因是旅程太占用时间,一来一回,搞得孩子身心疲惫,没有必要。


    到高三时,学校没有月假,只有每个周日的下午放一下午的假,晚上还要上晚自习。


    林易吃得苦,很自律,从高一到高三,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年级第一,拿的奖金不计其数,他将这些钱全部汇给老家的母亲,并嘱咐她不要告诉父亲林志,怕他见钱眼开,全部抢走。


    高三高考完,林易背着大行囊,提着两个袋子坐上回家的火车。


    学校门口都是豪贵的车,挤得满满当当,接各自的孩子回家。


    母亲林美娟说要来接他回家,他说自己可以回来。


    高考完之后,他如释重负,心里感到难以抑制的开心,一方面是高考卷子的题目他全都做完,没有一道题纠结,另外一方面是回家的欣喜,好久没回家乡林家村,他很想妈妈。


    意外的是,母亲没有出现在村头,以前他回家母亲总是笑意盈盈地站在村头等他。


    他脚步飞快,心里难安,担忧起来。


    果真在离家越来越近的地方,他又听到了那个男人无休止的怒骂。


    他加快步伐,提着东西飞奔到屋里来,看到自己的父亲林志又在殴打母亲,边打边骂:“好啊你这个骚//逼,管不住自己的逼,和小白脸眉来眼去搞起来了?!你趁着我不在,和他搞了多少次?!操/你妈的!你这个贱人!今天我要杀了你!”


    林志一张脸通红,气得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怒气冲冲地跑到厨房,拿起砧板上的菜刀,直逼林美娟。


    林美娟被他一顿拳脚交加之下,打得气息奄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被屠宰的羔羊。


    眼看林志的菜刀向母亲砍去,林易甩掉身上的大小包,一个箭步擒住他的手腕。


    林易一向沉默的脸色,变得水火交融,阴寒无比,他的个子此时虽然不是同龄孩子中出类拔萃的,但相较于林志,高了一个头。


    “你他妈的还有完没完?!”林易少有地发怒,他怒视林志,脸相凶狠,“你还要砍我妈?!你有资格砍她吗?!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你是人吗?你个畜生不如的东西!!”


    林志被自小沉默寡言的林易突然间的发火怒吼,震了数秒,他虽然名头上是林易的父亲,可实际上,他根本没把这个儿子放在眼里,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怀疑他不是亲生的。


    因为有了这样的怀疑,所以他每次打林美娟的时候,完全不会顾及小林易,甚至气火攻心之下,也会连带他一起打。


    林志好半天缓过神来,他手狠劲地攥住菜刀,朝林易破口大骂:“你算是哪根葱,教训起老子来了?!你妈爱发骚,不是你鼓动的吗?!你以为老子在外面打工,不知道你们的盘算,你们想踢掉我,找小白脸姓孟的!”


    他一脚踩在林美娟身上,吐了一口浓痰喷到她脸上:“林美娟,你想和我离婚,那是绝不可能,除非你死!要知道当年你老妈收了我多少彩礼,你算过吗?!你这一辈子都得给我端茶倒水,端屎倒尿!想摆脱我,门都没有!”


    林志粗暴的脸,得意地哈哈大笑,似乎稳操胜券。


    他没注意到林易的脸色愈发阴沉。


    林易冷漠哼了一声:“不是她死,而是你死!”


    林易刹那间夺过刀,使出全身力气将林志脖子遏住,右手高举起刀,手起刀落,刀刃贯入眼前这个张牙舞爪让他作呕的男人的脖颈大动脉处。


    霎时间,鲜血喷涌,林志不可思议睁大眼睛盯着林易,双手捂住伤口,却无济于事,擎天柱的浓血滚滚喷出,客厅的地上全是浓厚的血。


    林志踉踉跄跄跑出屋外,没走几步,跌倒在院子里,血迹从客厅蔓延到院子外。


    林家村游手好闲和爱嚼舌根的男男女女老远处就听见林易家吵吵嚷嚷,他们也老早觑到从北都市高考完回家的林易。


    他们好奇地成群结队地凑到林易家看热闹,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院子里一地血泊的场景让这群男男女女猛然吓一跳,尤其是女人,边高声发出如公鸡一样的嘶鸣,边耐不住跑到屋里东看细看。


    他们看到林易脸色漠冷,手中的菜刀滴着血,林美娟被打倒在地,奄奄待毙。


    林易的寒光刺向他们,这群人被吓一跳,急忙退出屋高声叫嚷:“杀人了!儿子杀老子了!”


    很快这件事在林家村不胫而走,弄得村里的人纷纷跑到林易家,围上前看戏。


    村支书报了警,警察用封条圈住案发现场,将闲杂人排除在外,并且不准让人随便拍照。


    事实上已经迟了,村里有的人已经发到网上,并被嗅觉敏锐的大记者捕捉到,闻风而来,一瞬间,【中考状元儿子将亲生父亲用菜刀砍死】这个话题弄得全国腥风血雨,热度非常高,被炒作得沸沸扬扬。


    当地派出所将林易带回警局,昏迷的林美娟被送到医院救治,林志确认死亡,中风偏瘫的林志的母亲牛紫春得知自己的儿子被孙子砍死,一时怒火攻心,悲愤交加,气得昏迷不醒。


    林易事无巨细向警察坦白了他杀害林志的动机和过程。


    他十分平静。


    考虑到弑父的社会敏感性,加上他才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警局决定对他实行保护性审判,依照法律提请当地市级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


    林美娟醒后,一刻不停歇着急忙慌地找到派出所,跪在地上向警察哭道:“人是我杀的!你们抓错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儿子!求求你们了,他还小,人生才刚开始啊!!!”


    警察将她扶起,耐心地劝解她:“他已经招供,人证物证齐全,你虽然是他母亲,我也知道你护子心切,但法律要公平公正,谁犯罪谁承受法律后果,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林美娟心里听了一凉,她泪流满面乞求:“我儿子在哪里,求求你让我见他一面吧!”


    警察无奈地叹口气,将她带到一个幽闭的小房间。


    林易坐在深蓝色单薄的床上看书,林美娟走近,啪的给了他一巴掌,又将他抱在怀里:“儿子,你这样是逼你母亲去死啊!你为什么这么冲动!那个人再坏,你也不能杀他啊!”


    林易很镇定,他手一一抚去母亲林美娟的眼泪。


    几年没见,母亲更加苍老,残缺的右腿走起路来跛得更加厉害,几乎要垫着脚尖走路,使她瘦小的身体如凋零的枯叶,看起来更为可怜。


    林易握紧母亲苍老的手,她的双手十指指甲月牙白一大片,手指皮粗糙,这样的一双手,在冬天发寒的时节,会发紫肿胀得如馒头。


    而又偏偏是这样的一双手,坚强地撑起了这个零碎的家。


    他幼时见过母亲跛着右脚,抿住嘴唇,努力挑起两担水,然后再将这些水倒进水缸里。


    他知道母亲也有着女性天然爱美的特性,但是为了他,还是选择卖掉那一头乌黑的头发。


    每次放学回家,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母亲都会对他笑脸相对,嘘寒问暖,让他在这个孤单的世界,感到滚热的温暖。


    母亲不愿意离开父亲,最大的由衷是为了自己,他深知。


    当听到林志向母亲暴呵“你想摆脱我,除非你死”,他断然拿起了刀,砍向他的脖子。


    那刀刃刺入他粗壮短粗的脖颈的肉,那种血肉溅飞,那种手刃那个粗俗让他厌恶的男人,那种一刀斩断痛苦的感觉,让他心里平静如水,颅内酥麻,感到宁静的快乐。


    所以他很淡然。


    至少母亲终于不用再受挨打了。


    林易被依法转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一场封闭性审判。


    庭审时,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审判长却犯了难,这样的案子太特殊不好判。


    首先林易刚过18岁,但终究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又是杀父,理由他说得很清楚,是因为父亲经常暴揍母亲。


    据他们调查,林易还曾经是市状元,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几乎没有主动和别人发生过正面冲突。


    他们调查了林美娟身上的伤痕,的确是被人打的,又从林家村村民的嘴里得知林志有非常严重的暴力倾向,打老婆如家常便饭。


    市检察院收到了林家村的集体上书,上面有上百人的亲笔签名,请求对林易特赦,他们围在市检察院大楼面前,群情激奋。


    站在最中间的是哭得不成样子的林美娟,她的右手边是孟敏,村里其他的男女老少,举着红色条幅,上面写有金色大字:请求赦免林易!


    审判长走出来,林家村里的人马上高喊道:“青天大老爷,林易还是个孩子,是我们林家村的骄傲,他是中考市状元,是社会的人才,恳求你们特赦他!”


    “是啊是啊!林易很乖的,按我说,他做得对,他爸林志就不是个人,跟禽兽一样,我看他死是活该!”


    “审判官,我们自小看着林易长大,这孩子自小到大没干过一件坏事!要不是他爸林志要拿刀砍他妈,他也不会失手伤了他!他不是故意的!”


    ……


    此时,国内大媒体舆论也朝着向林易求情请求特赦的风向转变。


    林易的高考成绩此时也被这些大媒体捕获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在人才济济竞争激烈的北都市,居然科科满分,拿到了第一名。


    高考状元这个话题就很吸睛,加上这些自媒体又极力渲染林易的小山村贫穷的身世,家暴的父亲,残疾的母亲以及拼命刻苦学习的他。


    引得全国民众愤慨,尤其是父母辈,更为不忍,纷纷以留言、打电话、写信的方式请求检察院从轻判刑。


    也有不少良心的大媒体为林易发言,站队的人越来越多,一时间将“状元弑父,背后苦衷”这个话题推到热搜暴榜。


    市级检察院深思熟虑,请示高级检察院,终于在一个月后宣读审判结果,决定判处林易五年的服刑改造。


    林易的服刑那天,头发剃光,穿上囚服。


    林美娟跛着腿,满眼含泪,紧握他的手不放,哭得要晕厥过去。


    孟敏在旁扶住林美娟。


    林易对孟敏说:“孟叔,我妈我交给你了,还请你好好待她。”


    孟敏将发晕的林美娟扶到一旁,像真正的父亲,伸出结实的长手,紧抱住林易,目光含泪:“孩子,你受苦了。”


    林易微笑地向他们道别。


    272   故乡


    ◎有亲人的故乡,才会依依不舍。◎


    林易服刑改造满2年便出来了,他进去的时候18岁,成为自由身的时候20岁。


    他接到通知说是有人保释他。


    他服刑态度良好,积极改造,监狱长给他单独安排了一个单间,确保这位少年不受欺负,保护他的身体。


    当林易将自己的名字签在“出狱保证书”后,监狱长带着他,来到会客的小院子。


    他还穿着浅灰色的囚服,头发光秃秃的,监狱里每隔一段时间将他们的头发定期剪成极短的寸头。


    他身形依旧细瘦,不过个子却长高了不少。


    他抬眸第一眼便看见了傅朝,湛蓝色的青空下,一辆黑色迈巴赫安静地停在院子里,车门斜靠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


    他的头发太好辨认,那一头汪洋恣肆的褐色微曲卷发,天生丽质,与众不同。


    傅朝随意扯掉墨镜,微笑地走近他,对他说:“还记得我吗?”


    林易点头:“记得。”


    傅朝嘴唇勾勒一个极美的弧度,声音清脆动听:“好,你先去换套衣服吧。”


    随后随行的人带林易去院子隔间换衣服,傅朝大摇大摆地进院子厅,惬意地喝茶,监狱长在一旁微笑地陪着他。


    林易换上的是傅朝给他选的天蓝色短袖衫,他穿着正合适。


    “走吧。”傅朝满意起身,招呼林易。


    林易大约已经知道保释自己的人正是眼前这个男人。


    高中毕业到现在,时间真若白驹过隙,他未曾想还能再见到他。


    当他将刀砍向自己的畜生父亲林志时,他已经做好了没有未来的准备。


    他没想到家乡的父老乡亲为联合为他请愿,国内许多素不相识的人为他支援发声。


    甚至眼前这个虽在一个班但三年说的话没超过十句的男人,会亲自出面保释他。


    他透过车窗仰视青蓝色天空,青空是那样美,云朵是那样软,这个世界对他来说,还是充满了温柔善意。


    傅朝开车来到一个豪华饭店,早有人在门口恭候他。


    林易跟随傅朝来到二楼安静雅致的包厢,刚落座,菜便被一一端上来,冒着热气,色泽纤美,香味诱人。


    “先吃饭吧。”傅朝示意眼睛里充满疑惑的林易,“吃饱了再说。”


    林易默然拿起筷子夹菜吃饭。


    两个人之间很安静。


    林易从小到大,除了回家和自己的妈妈林美娟或者孟敏一起同一个桌子吃饭,其它的时候很少和别人一起吃饭。


    原因是少年时代的他沉潜于学习,习惯独来独往,吃饭都是一个人,在吃饭的时候,他还在沉浸于解题思路,觉得和别人交谈浪费时间。


    吃完后,林易轻轻放下筷子。


    傅朝见状,微微一笑:“你肯定有许多疑惑,但不着急,等会儿你便知道。我先问你,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林易沉默,“今后”?


    他这样敢拿刀砍了自己亲生父亲的人还有什么今后可言呢?


    他的人生已经有污点,以后会处处碰壁。


    见林易出神,傅朝清清嗓音,手搭在他肩上,温声道:“我给你两个建议,你考虑一下。”


    林易看向傅朝,问:“哪两个建议?”


    傅朝说:“第一,你去复读,再考大学,手续的话我帮你搞定。第二,你来我手下做事。”


    继而,他淡淡一笑,“当然你也都可以不接受我的建议,自谋生路,我不会勉强你。”


    林易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傅朝哈哈大笑:“林易,你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虽然你学习很刻苦,但没有这天分,全北都市的高考状元,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林易问:“我到你手下做事,是要做什么?”


    傅朝将一张名片递给他,黑色名片写有〖花朵之蓝〗酒店,蓝色蔷薇花边纹,他神态自若,说:“帮我管账,我记得你数学奇好,每次都是满分,做这个再适合不过。”


    林易沉默地捏住名片,陷入思考。


    傅朝见他犹豫不决,笑着说:“没关系,我给你两周的时间考虑,你有答案了,来花朵之蓝找我,我等你。”


    傅朝打电话命令随行的人拿来一个精美的白色小袋子,放在林易面前:“这里面是一万块钱,你回老家一趟看看吧。”


    林易木讷地站起送要离开的傅朝,傅朝笑问:“你等会儿是搭火车回去还是汽车?”


    “火车。”林易如实道,他不想再麻烦傅朝,怕他要开车送自己,又加了一句,“我自己会走。”


    “好。那我有事,先走一步,你路上注意安全。”傅朝匆匆离去,他新开的酒店花朵之蓝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处理。


    林易向来独来独往,没有一个朋友,所以他从来没有接受过别人的馈赠,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别人。


    他精神感到一阵恍惚,最后还是拿起傅朝赠予他的一万块,去车站买了回林家村的火车票。


    火车站包厢里的人不多,坐得稀稀松松,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双目无神地盯向窗外山水景色。


    回到家已经快下午五六点钟。


    两年前,他高考完,背着大包小包欣喜赶回家。


    两年后,他再次在这个时间点回家。


    家乡一到下雨泥泞不堪的土路,变成坚/挺硬实的水泥路。


    夏日的晚霞,依旧灿烂生辉,照亮回家的路。


    他循着十八年生活的林家村子的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门口。


    这次,他终于没有听到从屋子里传出暴怒声与哭泣声。


    他心下一松,双腿迈入院子中。


    有两个极小的孩子,趴在地上玩耍。


    “你们别玩了,来,爸爸抱你们进屋吃饭。”


    从里屋出来一个男人,俯身将两个小孩子抱起。


    抬眼间,男人注意到院子里站着的林易。


    “吃饭啦!到底要让我喊多少遍?!”一个女人扎着低马尾,穿黄色短袖,系着粉色围裙的女人兴致冲冲地跑出来,右手握着烧菜勺子。


    女人正是林易的母亲林美娟,当她蓦然注意到林易时,脸色惊变,手中的勺子嘭的一下子掉在地上。


    忽而她跑上前来,双手抱住林易,确认她看到的不是幻象,而是真实的儿子。


    “妈,我回来了。”林易平静道。


    “小易,儿啊!”林美娟放声大哭,将他牢牢搂紧,“我不是在做梦吧。”


    林易向男人招呼道:“孟叔,我回来了。”


    孟敏眼中含泪,他将两个小孩子放到地下,来到林易身旁,手拍他的背,欣慰道:“回来就好。”


    两个小孩子不解地嚷嚷:“爸爸,这个人是谁啊?”


    孟敏微笑说:“他是你们的哥哥。”


    两个小孩子大约一岁左右,走起路来,歪歪倒倒,他们啪的一下子扑在林易怀里,通红的小脸蛋露出稚嫩的笑意,童音高昂:“哥哥!哥哥!”


    小孩子的手,抓住林易的手,那样一双白皙稚嫩的小手,紧紧牵着他的手,如同一片温柔的羽毛,落在他的心房,使他忍不住颤抖,感动起来。


    “唉,先吃饭吧,有什么事吃了饭再说。”孟敏提醒林美娟。


    林美娟解开围裙:“那我去买点好菜回来。”


    林易按住她的手,摇头:“妈,天马上黑了,别去,我不要紧。”


    林美娟在饭桌上喂食两个小孩子,将两个小孩子喂饱后,她才开始动筷子。


    吃完饭,林易环顾家里四周,发现变得比以前好不一样,屋更宽敞更明亮。


    孟敏看出他的疑惑,解释说:“这个屋子是我和你妈花钱重新做的,之前的旧屋子老是漏水。”


    林易点头,走出屋外,之前他奶奶牛紫春住的一个偏房已经没了,而且他也没听见她一贯的大喊大叫。


    难道……?


    “你奶奶,她一年前死了。”孟敏说。


    林易点头,问:“她怎么死的?”


    孟敏声音平静:“被雷劈死的。”


    当年得知儿子林志死后,牛紫春发疯似地辱骂林美娟,骂她恶毒妇,挑拨儿子杀老子,骂她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骂她不知廉耻……各种各样的话,花样百出,声音又尖又高,弄得街坊四邻人人皆知。


    林美娟一如既往地默默照顾她,给她送饭,为她擦身体,倒屎尿。


    牛紫春非但不领情,还骂林美娟是个克夫的扫把星,天煞孤星,骂得唾沫飞溅,要不是她不得已瘫痪在床,估计要跳起来如同林志一样,暴打林美娟一顿。


    牛紫春整整骂了林美娟半年,在一个雷雨夜里,正当这个瘫痪恶婆婆如往常一样在屋子里破口大骂,不让林美娟安生时,一道轰天巨雷,从天而降,直中她的身体,将她一击毙命,彻底闭上了一口污秽的臭嘴。


    林易对牛紫春的死,没有多大伤感,甚至还觉得有一丝痛快,在他幼年时,这个面露阴相的奶奶没少欺负辱骂母亲。


    夜间,林美娟将两个孩子安顿睡下后,单独和林易在屋子里谈心。


    林美娟问:“儿子,你是请假回来还是?”


    按理说,林易应该有五年的服刑期。


    林易一笑说:“妈,监狱里哪能请假,我是被人保释了,他是我曾经的高中同学,现在是北都市公司的总裁。”


    林美娟哦了一声:“他为什么保释你?”


    林易道:“妈,他想让我到他公司工作。”


    林美娟警觉起来:“不会是什么违法犯罪的公司吧???”


    林易摇头无奈地笑:“是酒店,当会计,管账,他说我数学好。”


    林美娟叹了一口气,忍不住握紧他的手:“小易,都是我的错,你当年都是为了我才坐牢的,我这个当妈妈的,太不厚道,太不称职,让小小年纪的你,背上了人生污点,耽误了你的前程,我有愧于你啊!”


    林美娟泪流满面,跪在他面前,“小易,我是天底下最不堪的母亲,我对不起你啊!”


    林易赶紧将母亲扶起来,安慰她:“妈,你怎么和小孩子一样,哭哭啼啼的,人生哪有一帆风顺的。你听我说,我这个高中同学他很不一般,他还给了我一条路,说可以帮我复读,重新考取大学。”


    林美娟眼睛明亮起来:“那你的想法呢?”


    林易失神片刻,苦笑道:“我还没想好,他给我两周的时间,现在我脑子太乱了,想在家休息一下,时间到了,可能答案就有了。”


    林美娟见他露出倦色,心疼他,说:“好,你在家好好休息,你的床单被套我已经给你铺好了,你住前厅的那个房间,很安静,不吵。”


    “嗯。”林易站起,“妈,那我先去睡觉了,明天再说。”


    林易嗅到新被子的太阳味道,闻着馨香惬意,内心安定,很快,他进入梦乡。


    第二天他睡到自然醒,两个半大点的小孩子跑到他房间里找他玩,稚嫩的嗓音“哥哥”长“哥哥”短地喊,小手扒拉他的身体,纯真的脸庞看起来如同雪娃娃,粉嫩雕琢,可爱极了。


    林易早饭吃的是孟敏给他买的牛肉面加蛋,他吃得很满足。


    他才知道母亲林美娟开起了小店,卖豆腐,生意不错,来来往往有不少人。


    林美娟自从林易出生后,就一直搁置起做豆腐的手艺,一年前房屋重做,借了不少钱,于是又重操旧业,卖起她最拿手的豆腐。


    〖林家豆腐〗改成〖美娟豆腐〗,金字牌匾高高悬挂。


    林易走近小店,看见母亲忙前忙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娟啊,你终于又开始卖起豆腐了,我一直就好这口,梦里都想吃啊!来,给我搞20块的!”一个人高兴地说。


    “美娟,别忘了我预定的霉豆腐啊!我要特辣的!”另外一个人高声叫嚷。


    “豆腐乳三瓶,我已经提前预约了,别到时候没货啊!”有人说。


    ……


    母亲一一微笑地答应。


    林易走进小店,要帮忙,林美娟问:“你咋不多睡一会儿?起这么早?”


    林易苦笑道:“生物钟自动醒了。”


    他服刑改造期间,一直都是早上六点钟醒。


    林易帮母亲收拾桌子,拖地,母亲不忍心他一回来就帮自己干活,让他去休息。


    林易拗不过母亲,只好四处闲逛起来,熟悉的山村,永远这般山清水秀,远处的山脉铺展开来,树木葱翠。


    农村的鸡鸣声,此起彼伏地你争我抢响起来,山村后头一年四季都在响彻布谷鸟的叫声,让常年生活在村里的他,一听到这样的声音,困意涌上,便想睡觉。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林易回来了,他走路上,碰见几个熟悉的人,那些人先打招呼,高兴道:“小易,你回来了!”


    他微笑点头:“嗯。”


    回到家,孟敏在院子里做手工活,两个孩子满院子跑。


    林易不用他们说,也知道这两个孩子是母亲和他生的。


    孟敏锯完了木板,擦洗身体一番,对林易道:“走,叔带你去个地方。”


    孟敏说的地方是他原来住的非常偏远的独居泥屋,这里已经被改造成牛栏,一只大水牛正在悠闲地啃草。


    屋前方不远,有一个幽绿的小池塘。孟敏和林易两个人并肩站立,看向平静的池塘。


    孟敏问:“小易,你恨我吗?”


    林易奇怪:“孟叔,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孟敏苦笑:“我和你妈生了孩子,还住在你父亲曾经住的屋里。”


    林易道:“孟叔,还记不记得我从前对你说的那首诗?‘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林志让我和我妈生不如死,所以我杀他,很平静,因为我觉得我做的是对的,我不管外界如何看我,我只知道我不想再让我妈遭受他的毒手!”


    孟敏扭头,望着他,示意他到屋里来一趟。


    屋子最角落有一个木箱子,孟敏顾不得上面的灰尘,将其打开,全都是花花绿绿的各种书。


    孟敏说:“以前村里的人老爱打听我的家世,我不想说,但是现在我告诉你我是哪里人。”


    林易全神贯注地听。


    孟敏回忆往事:“我的老家在北都市,我爸妈都是公务员,在我大学毕业那年,他们被人双双撞死,我舅舅带着我颠沛流离四处跑,无意中来到这里。我舅舅说要回去北都市调查线索,结果杳无音讯。我曾经回去过,我的家已经被查封没收,舅舅也销声匿迹,我联系不上他。”


    “我没有可以依靠的亲人,北都市虽然人人向往,可却成为了我的痛苦深渊,我在那里失去了我所有的亲人。”


    孟敏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继续说,“我一直很迷茫,困顿,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我荒废了学业,开始做起木匠来养活自己。在锯木头的时候,我会特别专注,一专注,就不会再想起那些悲伤的事。”


    孟敏将木柜子放回原地,“唉,往事随风,化为尘埃,现在,我想过好当下,与其苦苦寻觅生命的意义,不如学会承担责任。”


    他抬眸看向林易,诚挚道:“小易,谢谢你成全我们,我们虽然不是父子,但我已经将你视若亲生儿子。”


    林易抱住颤颤巍巍的孟敏,这个男人温和敦厚,可靠如山,郑重道:“孟叔,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别再这样谢来谢去,你对我妈真心实意,我才要感谢你。”


    两个人随后就着牛栏四处转转,互相聊天。


    林易从孟敏口中得知,原来母亲跛的右腿,大腿根骨逐渐坏死,半年前去市医院做了手术。


    林易想起来之前母亲的右腿走起路来,越垫越高,原来是里面烂了拉得筋疼。


    回到家,他注意到母亲走起路,幅度不太大,他关心母亲的手术恢复情况,母亲笑着安慰他:“已经好了,多亏有你孟叔逼着我做手术,要不然我这条腿算是彻底坏死了。”


    村子里再也没有地痞流氓随便对林美娟动手动脚,趁机吃她的豆腐。


    一是他们知道她有个狠起来连老子都杀的儿子,二是有个高大结实的孟敏在她身边保护她。


    晚间吃完饭,林易让母亲林美娟和孟敏一起坐下。


    林易问他们,是否领了证。


    林美娟羞赧,不好意思说。孟敏大方道:“暂时还没有。”


    林易道:“妈,孟叔,千里姻缘一线牵,你们能走一起,我为你们感到幸福,但还是要办个正式的手续,以后两个小孩子还要上学读书,没有结婚证户口咋办。”


    说罢,他拿出傅朝给他的一万块,交给孟敏:“孟叔,这一万块,请你收下,不要问我的钱从哪里来,你如果相信我,就不要拒绝我的一片心意。”


    林易见孟敏犹豫不决,将钱塞到他怀里:“我还可以在家待十天,你们办个婚宴,领个证,将家里搞得喜庆热闹一点,我也开心高兴。”


    孟敏沉思片刻,朝林美娟说:“既然孩子有这份心意,我也想办个婚礼,简单点就行,我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


    林美娟尴尬又羞耻,低声同意。


    孟敏和林易忙前忙后准备酒席,将村里的人请来,搞得十分热闹喜庆。


    林易负责照顾弟弟和妹妹,孟敏和林美娟两个人身穿婚服,朝在座的人一一敬酒。


    哄哄闹闹搞了三天,林易休息充分,跑到他离家不远的一座山上去,这座山名叫〖神山〗,大约500米高,山顶有一个佛教祠堂。


    相传这个佛堂历史跨越百年,不知是哪位奇能异士修建在山顶之上。


    庙不大,却看着古朴庄严,里面有沙弥打扫卫生,看着非常干净。


    林易捐完功德钱,跪在黄色蒲团前,手持香火为家人祈福。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间两周已经过去,林易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决定要去〖花朵之蓝〗工作。


    他将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林美娟说:“孩子,这个家永远是你的家,我永远是你的妈妈,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要是你在外面受委屈了,记得回家啊!”


    林易诚恳道:“妈,你别担心,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本分工作,不会惹事,自然也没有人来欺负我。”


    林美娟在林易离去的那个晚上,给他卤了一大堆东西,做了五罐豆腐酱,三瓶豆腐乳,三只烤鸡,一袋子腌鱼,弄得林易背一个大袋子,提一个大袋子。


    林易打趣笑道:“妈,俗话说父爱如山,你看看我,你的‘母爱’快要把我压垮了。”


    林美娟道:“小易,你一个男孩子家家的,这点东西很轻,不准丢啊,记得要都吃完,分点同事吃也行。”


    林易只能无奈地接受。


    临别的火车上,林美娟和孟敏为他送行,两个小家伙喊叫“哥哥,不要走”。


    挥手告别时,林易透过窗户,看到母亲的身影越来越远,逐渐缩成一个模糊的淡影。


    他眼眶发酸,将脸埋在装满食物的大袋子上,悄悄流下眼泪。


    故乡林家村随着火车的疾驰,被逐渐抛在身后。


    这样日复一复的乡村山水,他自小见惯,却在这个分别的时刻,让他无比留恋。


    【作者有话说】


    本来这个章预定4000字,结果搞到了6000字。


    算了,这样吧。


    原来的林易设定毕竟惨,但写到这里,还是不忍心,给他一个好结局吧。


    写吧,不知道能写到哪里去……


    稳住心态!


    273   明蚌含珠


    ◎黑色蚌壳下是一颗闪闪发亮的白珠。◎


    林易从故乡林家村到达北都市,已是下午。


    他在老家的镇上买了一个简朴的智能手机,跟着导航,找到〖花朵之蓝〗酒店。


    〖花朵之蓝〗位于宁安街28号,地处主城区中心地段,酒店招牌是深蓝蝴蝶缠绕蓝色蔷薇,高格雅静,彰显文艺风格。


    楼层相较于宁安街其它的大厦,不算高,与锋芒毕露的浪腾大厦截然相反,它看上去典雅静寂,给人安静的舒宁感。


    林易深吸一口气给傅朝去电,他想傅朝应该很忙,为了不耽误时间,他直接在电话这头开门见山道:「傅总,我在花朵之蓝酒店门口。」


    那头传来轻快的声音:「好,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到。」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迈巴赫扬长而来,停在酒店门口。


    林易背着沉重鼓鼓囊囊的袋子,手里还提着一个重达20多斤的化肥袋子,朝门口里走去。


    车门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身形修长,肤色白皙的傅朝,一头微曲褐色卷发迎风飘扬,脸色自信。


    他瞧见林易,脚步轻快朝他走去,跟着他身后的还有一个人,身体修长,面色年轻,是傅朝的得力助手庄合光。


    林易的右手已经被重达20多斤的袋子勒出红色印痕,见傅朝过来,他急忙放下袋子。


    “你来了。”傅朝笑笑地看着他,伸出手,与他相握,林易伸出左手,向他表示礼貌。


    “合光,你先当会儿苦力,我看他肩上的包很重,勒得他脖子都出了青筋。”傅朝向庄合光道。


    庄合光自然懂得他的意思,他上前夺过林易的厚重行囊,背在自己肩上。


    同时傅朝也拿过林易手提的袋子,仿佛提得很轻松。


    林易本想拒绝,但傅朝和庄合光已经走到前面,他只能无奈地跟上他们。


    傅朝来到一楼主厅,刚落座便有人端茶。


    “来,先喝茶。”傅朝让林易坐在红色沙发上,林易拘谨地坐在他对面,庄合光熟稔地坐在傅朝左边。


    林易经过旅途风尘的洗礼,有些灰头土脸,他身上的白色短袖,背后被太阳热得出了一背的汗,头发是极短的,肌肤呈现黄色。


    他与衣着光鲜亮丽的傅朝,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拘谨不安地捧起白色瓷杯,默默喝茶,从来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来这样华贵典雅的地方。


    傅朝见林易喝完茶,他收起翘着、略显嚣张跋扈的二郎腿,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林易,如果我没猜错,你的选择是到我手下做事,对不对?”


    林易点头:“嗯,傅总,谢谢你给我机会,我想,复读考大学出来也是要工作,不如现在就工作,总归都是一样的路。”


    其实他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念,那就是,他总感觉跟着傅朝,好像会有运气一点。


    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绪念,他忘不掉当年他在高一被赵可尚等人围堵在卫生间,是这个人站在逆光中将他拯救。


    又是他,提前结束自己的服刑期,使他重获自由,还愿意给他复读的机会。


    他并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但是他自小沉默寡言,很少与人交流,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由衷心意,只好说一些逻辑上听得通、看起来合情理的话。


    傅朝听完,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茶杯,说:“林易,我先和你说好,我不是让你做酒店的管账,而是要你帮我做地下赌/场的管账。”


    林易惊惑:“赌/场?”


    傅朝淡然一笑:“对,酒店是我运营的一方面,但我现在的经营重心在地下赌/场,酒店有人在管理,而且这里面的账目简单,你要是做这个,岂不是屈才了?”


    林易自小到大都是书呆子学霸一类的学生,别说赌/场这种听起来就有点陌生、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他连游戏都不打。


    傅朝似乎看出他的疑虑,来到他身边,手搭在他肩上,温声道:“别紧张,我先跟你说清楚,免得到时候你说我坑你。我开设的地下赌/场,专为富人服务,有不同的版块,你只需要帮我记账,做好账目管理就行,其它的事,你不用管。”


    林易茫然点头。


    傅朝忽而哈哈大笑:“林易,没关系,我先让合光带你一个月,让你熟悉整个赌场的运作,如果一个月后,你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自行离去,我不会勉强你。”


    林易看向傅朝,决定道:“傅总,人贵言而有信,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见到困难就躲,你相信我,那我觉得我有责任履行我的诺言。”


    傅朝喜出望外,高声道:“好,林易,我等你的好消息。”


    交代完工作后,傅朝忙着有事,匆匆离去,他让庄合光留下招待林易。


    庄合光帮他提着厚重的袋子,林易拒绝无果后,只得由他。


    庄合光开车,带林易来到一个离花朵之蓝不远的公寓。


    坐电梯来到第六层,庄合光轻车熟路地打开门,是一个精装修的两室两厅大约80-90平米的房间。


    庄合光帮他将厚重的袋子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微笑道:“这是傅总吩咐我准备给你住的,你一个人千里迢迢从家乡赶到这里,实属不容易,也很辛苦,明天你先休息一天,将自己的私人生活处理一下,后天我会正式带你去赌场学习,了解情况。”


    林易看着宽敞明净的房子,通透有光,安静宜人,而且离上班的地方不远,心里不禁十分感动,他没想到傅朝竟然为他考虑得这么周到。


    庄合光转身去烧水,他看着发愣的林易,手碰他的背,开朗笑道:“你是不是被傅总的细致感动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老板,让人心里感到暖和暖和的。”


    继而他话锋一转,眉目认真起来,“不过,前提是你这个人人品无差,工作能力优秀,他才会将你放在心上。”


    见气氛略显冷肃,庄合光嘴唇又笑出来,他天生是外向性人格,嘴皮子很灵活,也很喜欢和别人打交道,他不拘地安慰林易:“兄弟,以后你就知道了,反正听我的,跟着傅总总没错。对了,我们加个微信吧,你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找我。”


    林易加上他的微信,庄合光给他备注好后,转给他2000块,解释道:“这些钱你先用,买点生活用品。这房子傅总已经买了下来,不用你交租金,就是每年可能要向物业交点管理费。”


    林易深为感激,胸腔滚着热泪,鼻子酸涩,可木讷沉默的性格,使他只能沉重地向庄合光道了一声谢。


    “谢啥啊,都是兄弟,别那么见外。”庄合光笑意盈盈,安排好事情后,他起身向林易辞别。


    林易待他走后,将母亲林美娟给他塞的吃的整理好,选择一部分带给后天要去见面的同事吃。


    整理完东西后,他的母亲林美娟给他打来电话,关心地询问情况如何,他耐心和气地和她报平安,说一切都好,后天开始正式上班。


    林易的数学天赋在他小学时已经崭露锋芒,当别的小孩子还在掰着指头算加减法,他已经自学万以内的乘除。


    他发现自己学的比老师教的还要快,于是从初中起,他数学一方面预习教材,梳理脉络,一方面在课后时间,疯狂跑图书馆自己自学自悟。


    同时也加强练习,在天赋和汗水的加持下,从初中到高中,无论是平时的周考、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还是决战巅峰的中考高考,他数学都是让人惊羡的满分。


    数学好,代表着逻辑思维能力强,理性延展力强,加上他一如既往不骄不躁,能在吵得哄哄闹闹的教室稳坐如钟的坚定品格,这些是傅朝看重他的原因。


    傅朝这时地下赌/场刚有规模,急缺人才,尤其是对账目精通的能人。


    赌场的账目非常复杂,有明账,暗账,还有混账,必须要做到每一项出入都能对的上,每一个细目都要有记录,每一项开支要做好统筹汇总。


    管账的这个人还要能抵抗得住金钱的诱惑,不会陷进去。


    要知道赌/场每一天的流水接近上亿,都是现金,红彤彤的票子,除非心志坚定,否则一旦私自挪用,滥用,后果不堪设想。


    庄合光如约带林易观摩学习离花朵之蓝不远的地下赌场,虽然是赌场,但装修风格如花朵之蓝一样,格外的优雅文艺,让人一看就是“玩高端的”。


    林易学习能力很强,很快熟悉全部的运营流程,他还学习账务知识,掌握财会工作。


    经过两周的培训,林易那自小而成的数字天赋,很快彰显无疑。


    他做事细致,又能吃苦,能坐得住,三天之内,将赌场里的全部账目理得清清楚楚。


    傅朝拿着账本考他,他闭着眼睛回答,很自信,而且他算账也不靠机器,全凭心算。


    庄合光在一旁打笑道:“林易,要我说,就算机器算错,你也不会算错。”


    林易谦虚摇头:“合光,你快别捧杀我了,我只不过不习惯用机器算,我还是习惯心算,快些。”


    傅朝很满意,他将账本回交给林易,笑说:“林易,你也别太谦虚,你就是行走的计算器,这些天辛苦了,晚上让合光带你去吃好的。”


    庄合光道:“傅总,人我请,钱你出,可以不?”


    傅朝道:“呵,老庄,你可真是老狐狸,不就惦记着上次我让你单独给林易转了2000块吗,你可真够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一个。”


    庄合光笑:“傅总,我可没说,是你说的。而且傅总,我哪像你腰缠万贯,每秒狂赚,我是个负重前行要养家糊口的老男人。”


    傅朝无语,上前踢了他一脚:“合着去年给你发的大几百万奖金,你是一点儿也看不见,那好,今年我宣布你没奖金拿了。”


    庄合光脸色剧变,可怜兮兮的,双手合十哀求:“傅总,我的好老板,别这样,不要吓我的小心脏。”


    傅朝哈哈大笑:“唬你的,你和林易都是我看中的人,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说完,庄合光的微信响了一下,是傅朝给他转的3000块。


    “晚上记得带林易吃大餐,好好地犒劳他一顿!”傅朝嘱咐完,便离开花朵之蓝。


    林易原先以为老板和下属的关系会异常紧张严肃,刚刚庄合光和傅朝融洽互侃的一幕,让他见识到,原来领导也不全是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角色。


    “嗨,想啥呢?”庄合光将林易的肩一搂,很高兴,“害,别人的钱用着就是香,晚上我带你去吃海鲜大餐,咋样?”


    “嗯,好。”林易微笑答应。


    【作者有话说】


    哈喽,有宝子嘛?


    番外章节已经全部构思好了,还记得前面有个公冶星吗?


    装傻充愣的黑/帮三公子。


    你们想看他和柳却西的番外吗?


    …………


    如果想看的话吱一声,我加上去。


    不想看的话就放在正文简单地点一下。


    274   同情心泛滥


    ◎同是天涯沦落人◎


    林易一个月后,成为正式员工,分管财务,被傅朝任命为经理。


    他被傅朝当众点名夸赞,有意提点,许多人望风而动,马上将原来挂在嘴边的“小林”恭敬地改成“林经理”。


    他为人低调,做事麻利,工作能力强,不招风,不在背后嚼任何人的舌根,因此同事们对他的印象与态度还不错。


    林易将母亲林美娟给他带来的豆腐与腌鱼,分给同事吃。


    这种农村土味小吃,在北都市这样的繁华大都市,很难寻见,它们充满了故乡的怀旧味道,尤其是霉豆腐,甜辣得道,很受同事的喜爱。


    林易的办公室在赌场上方的第二层,独间办公室,宽敞明亮,书柜上全是财会类的书。


    他慢慢适应这种充实而紧张的生活,他工作时,格外留心,就像以前在上学时,做数学题一样,先理清思绪,等胸有成竹之时,再将答案写下来。


    这样的流程,能确保前期不出错误,到后面越做效率越高。


    赌/场上面有五层楼,一楼是会客招待厅,二三楼是办公厅,四五楼是高级贵宾厅。


    地下室负三层是专供富人开/赌娱乐的场馆,占地面积非常大,装修豪华,每天都有不同的富人阔少来这里寻乐子玩。


    林易每天按部就班地做着工作,正常上下班,他每一周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每个月有两天的假期,工作满一年后,会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傅朝给他开的工资是每个月2万,当他听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


    因为实在太多了!


    他自小生活的林家村人均年工资也才5-6万。


    他一个月就能赚2万么?


    庄合光告诉他,在这里被傅朝任命的经理职位,2万的月工资工资是最低档,后续会随着工作时间的变长而不断上涨,还有年终奖,节假日福利呢!


    林易问庄合光的工资多少。


    庄合光笑,我没有月工资,只有年薪,一年加上奖金就百万左右吧。


    林易惊愕之余,也逐渐镇定下来。


    这里是北都市最繁华的地方,接待的都是名流富豪,他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花钱如流水。


    来这里工作三个月后,林易在一天的中午走到一楼,经过通往一楼的走廊时,他被一个人撞到满怀。


    他趔趄歪了一下身体,还没看清楚是谁把他撞倒,那个人已经快如疾风跑远。


    林易只看见这个人的头发是闪亮的橙色。


    这里有员工餐厅,不过,近些时日他吃厌了,所以他下楼来找庄合光,想和他一起到外面去吃。


    庄合光面对他的邀请,有些意外,他手一搂林易的肩膀,哈哈大笑:“不错啊,老林,你居然学会了主动找饭搭子。”


    林易脸色平静:“你忙不忙,要是没时间就算了。”


    庄合光手肘朝他戳一下:“老林,你这话就说得很让我伤心了,你好不容易主动找我一次,我要是拒绝你,被其他人知道,那我还混不混了。来来,你等我换一套衣服,咱们今天去吃烤肉,我发现了一家新开的,上次去吃过,味道特别不错。”


    “嗯好。”林易点头答应。


    他发现庄合光这个人身上有他这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特长,那就是很擅长与别人打交道,不像他自己,口笨嘴笨,说不到让每个人都高兴的场面话。


    他又转念安慰自己,人各有异,还是顺其自然吧。


    第二天,林易在办公室加班处理完工作,他伸了个懒腰,起身关灯准备回去。


    赌/场上面和下面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段,上面是正常人的作息,下面主打夜生活,负责维护场地秩序的人,白班夜班轮流交替。


    一楼的灯还是亮的,只不过人少了许多,略显清静。


    窸窸窣窣的细微哭声,吸引他的注意力,他以为听错了,可当停下脚步,凝神细听时,哭声又格外的真实。


    他寻着声源,蓦然发现有一个人蹲在男卫生间门口,双臂抱住细瘦的小腿,脸埋在手臂上,暗暗哭泣。


    他注意到这个人的头发和昨天撞他满怀的人,一模一样。


    林易仔细观察,这个人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长得细瘦,肤色白皙。


    哭泣的男孩猛然间抬头看他,他们俩四目相对。


    林易本身不善言辞,一时怔仲,倒不知道要说什么。


    “哥哥,我肚子好饿,已经两天没吃饭了,你能不能帮帮我?”


    男孩泪眼婆娑,眼睛哭得肿成核桃,颇为可怜。


    “好。”林易不知怎的,看向他大大的眼睛露出来的无辜眼神,心下生怜,答应了他。


    男孩趔趄地站起,手擦眼泪,林易注意到他露出的手臂和脖子上有淤青,心下不禁对他更为同情。


    “哥哥,我的名叫叫阮希,今年15岁,你呢?”这个男孩的身高位于高大林易的胸口,一头橙色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璀璨明亮。


    “我叫林易,今年20岁。”林易回。


    阮希淡淡一笑,肚子也随之叫起来,林易见状,将他带到一个小餐厅吃饭。


    阮希吃了林易的三倍分量,吃完后,他不断地朝林易道谢。


    林易本想问他更多情况,但话到嘴边,又不好意思问,只得咽了下去。


    阮希喝完橙汁,叹了一口气,说:“林哥哥,你真好!我们素不相识,你就救了我!我知道你肯定好奇我的一些事,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坏人,所以,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林易看了一眼他白皙手臂上的伤痕,问:“你这是被人打了还是?”


    阮希一脸忧愁:“嗯,这是被人打的,打我的人就是我爸,他经常打我,我妈都被他打得住进了院。”


    这样的生活遭遇,与林易小时候所经历的不谋而合,如出一辙,他的同情心开始泛滥,追问:“你妈妈还好吧?”


    “不算特别好,一直没醒,我等会儿打算过去看她。”阮希脸色沉重。


    林易问:“你刚刚不是说你饿了两天,你现在身上还有钱吗?”


    阮希摇头,无奈承认:“没有,我出来打工的钱全部被我爸抢去了,我要是不给,他就打我。”


    林易惊诧:“你在赌/场那边工作?”


    阮希道:“不是,我在花朵之蓝酒店做服务员,我爸知道我的工作地方,我不想让他找到我,所以跑到这里来躲他。”


    林易深吸一口气,他骤然想起被自己一刀杀死的父亲林志,印象中的这个粗暴男人,和禽兽畜生没什么区别,不仅殴打暴打辱骂母亲,还将自己拿的奖金全部抢走,一分不留。


    他感觉冥冥之中,眼前这个男孩的处境,和自己多么同病相怜。


    或者是,就是翻版的另一个小时候的自己。


    想及至此,林易的同情心更甚,他问阮希有手机没。


    阮希点头,林易主动加上他的微信好友,给他转了2000元,说:“这些钱你收着,免得到了医院急需用钱,如果不够,我再给你转。”


    阮希大大的眼睛,眨着清澈的泪水,握住林易的手:“哥哥,你真好,你不怕我是骗子吗?”


    林易沉静道:“我相信你不是骗子。”


    阮希离开后,林易回到公寓,他刚洗漱完毕,微信一直响,是阮希给他发的:「林哥哥,医生说我妈正在大出血,情况危急,需要调血,要花很多钱。」


    林易急忙拨通他的语音电话,问:「要多少?」


    阮希哭唧唧道:「2万。」


    林易随后将钱转过去,阮希收到后,给他发了谢谢。


    待林易还想关心细问时,那边已经挂断了语音电话。


    希望他妈妈能度过难关。林易由衷地祈盼。


    三天后,在下班地时间点,林易再次看到了阮希。


    一般来说,林易的工作时间是从上午9点到下午六点,但是近些天比较忙,他多是八九点钟走。


    “林哥哥!”阮希扑倒他怀里,毫不顾忌,大眼睛闪着泪光,“谢谢你,那天要不是你给我转的钱,我妈妈没准已经不在了。你是我的大恩人!”


    林易得知他母亲没事,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微笑地回应:“没事就好。”


    阮希在他怀里撒娇道:“林哥哥,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能请你吃顿饭吗?”


    林易浅浅点头。


    “不过,先说好了,我很穷,只能吃些便宜的路边摊。”阮希加了一句,可怜兮兮地睁着大眼睛看向他。


    “没关系,我也很久没吃路边摊了,也想尝个味。”林易笑着安慰他。


    阮希拉着林易的手,大大方方,搭乘地铁三站,来到一处烟火繁华的夜市。


    阮希边逛边买,买了一大桶炸串,递给林易,他则是买了一大碗烤冷面。


    阮希边吃边向他搭话,问:“林哥哥,你是租房子住吗?”


    林易回:“也不全是,老板将他的房子借给我住,不要我出租金。”


    阮希惊讶道:“你是说傅总?!哇,林哥哥你运气真好,傅总好宠你!不像我,都没地方住,我有时候睡在医院的楼梯过道,挨不住的时候才会搭一个小时的地铁跑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向上天乞求,希望我爸不在家。”


    林易瞥向他的胳膊手腕,仍旧有淤青,甚至还新添了几道被鞭打的红色印记,他不由得问:“你身上的伤,都是你爸打的吗?”


    阮希的声音变得极低:“嗯,是爸爸打的。”


    林易注意到他眼睛泛红,之前本来对他所诉说的遭遇就有一种“天涯沦落人”的同情,现在见他这可怜兮兮的模样,他心一动,手按在他蓬松柔软的橙色头发上,询问他:“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住?”


    “啊??”阮希惊得被呛了一口,不好意思起来,“林哥哥,你确定?我不会打扰你吧。”


    林易说:“没事,我那个房子有两个房间,而且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站地铁或者骑自行车7-8分钟就能到,这样于你也方便。”


    阮希身体一抖一抖,他手摸眼角的大颗的泪滴,绵软地哭道:“哥哥,你真是我的神!你这么帮我,我不知道怎样报答你。”


    林易摸他的眼泪,语气温和:“都是小事,没有人挺不过去的坎。”


    周天时,阮希正式搬进林易所在的公寓,林易将采光较好的房间让给他住,已提前为他打扫好卫生。


    一切干干净净,利利落落,让人看着十分舒服。


    阮希感动地抱紧林易,柔软的橙色头发蹭着他,使林易的身体起了一丝显而易见的变化,他的脸露出少有的微红。


    晚间,林易说带阮希出去吃,阮希摇头说自己会做饭,让他在客厅看会电视。


    林易将信将疑,百无聊赖中打开电视,眼光时不时瞥向厨房里的阮希。


    好一会儿,阮希喊他吃饭。


    两个人,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林易没想到他居然将饭菜做得这么可口。


    “林哥哥。”阮希如小猫一样轻甜地喊他,他抬眼,对上这个细瘦少年的大眼睛,是一双漂亮的眼眸。


    “林哥哥,我喂你吃一口。”阮希用白色小瓷勺,挖上一小块鸡蛋羹,递在他嘴边,林易只好接受,缓慢吞下。


    鸡蛋羹香甜可口,顺滑,入嘴即化,让人特别有食欲。


    “好吃吗?”阮希甜甜地靠近他的耳朵,呼出暧昧不明的气息,让林易的耳根不知不觉红了。


    从小到大,除了还是婴幼儿时期,不能独自吃饭,小林易被母亲林美娟抱在怀里喂过饭。


    长大后,他这是第一次被人喂着吃饭。


    这样的感觉,无法形容,非常奇妙。


    他很少与人接触,而且住在同一屋檐下,还隔得这么近。


    他感觉这个小男孩儿的气息变得愈发灼热起来。


    “阮希?”林易发现他白皙的小脸也有点儿红。


    “林哥哥~”阮希和他紧挨着坐,向他坦露了一件事,“其实我是gay。”


    林易:“……”


    他内心五味杂陈,不知道怎么回应。


    他天性就很少与人接触来往,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对除了学习、成绩、考试以外的事情不留心、不关心。


    他对感情有些漠冷、迟钝,不太懂。


    他再望一眼这个男孩儿的眼睛,明亮硕大,含着泪水。


    只是这一眼,他觉得自己的心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好像隐藏着一丝难以被捕捉的冲动。


    他竭力地保持专注,试图掐灭这丝冲动,然而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在这个小男孩儿的身上时,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越来越明显。


    使一向冷静理智的他变得焦躁起来。


    “林哥哥。”阮希看他出神,一言不发,钻到他怀里,“你讨厌gay,对不对,所以你沉默,什么话都没有说。你要是讨厌这样的我,我立马搬出去,绝不打扰你!”


    阮希快要哭出来,让林易的心,颤动一下,他人生第一次将另外一个人主动搂住,并且感到某种愉悦。


    “不,我不讨厌你。”林易温柔地安慰他,“你和我一起住,我来照顾你。”


    阮希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睁着一双汪汪泪眼凝视他。


    林易扭过头,不好意思起来。


    阮希的嘴唇,已经贴上他的唇。


    “阮希?……”林易没想到他如此大胆又主动。


    阮希笑得很自信,继续吻他,林易双手自动地将他细瘦的腰承托起,回应他的吻。


    这是林易第一次接吻,他很笨拙,却显得那么诚实,明白自己的心意,没有拒绝阮希。


    “哥哥,抱我到床上去。”阮希急促地喘着气,脸色发烫。


    林易这次却拒绝他:“到此为止吧。”


    “啊?!”阮希不可思议,他明显感觉到林易的某个部位已经有了反应,咯着他的腹部。


    林易认真看着他问道:“你喜欢我吗?”


    阮希捧起他的脸,声音软糯:“林哥哥,我喜欢你!你是第一个知道我是gay的人,也是我第一个主动吻的人。这么些年,我一直隐藏我的秘密,不敢告诉别人,但不知为什么,我遇见了你,就特别想对你说出来。”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阮希的小脸贴在他滚热的胸口上,如同小狗一样,向他撒娇。


    “哥哥,我好想要,来嘛,求你啦。”阮希黏在林易身上,不肯罢手,将他牵到卧室里,脱掉衣服,开始给他口。


    林易生平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对方也是个男人,但他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275   幻觉


    ◎近乎爱情。◎


    林易是第一次和别人有这么近距离、这么亲密的行为。


    虽然是第一次,但他不胆怯,凭借着自小到大因学习成绩优异给他带来的自信心理,他很快贯入身下人的身体,使略显娇小的阮希,微微哭泣起来。


    第一次,非常顺利,近乎酥麻。


    阮希也很好地配合他,抱住他的背,在他的肩膀处,细细啃咬,发出压抑又让人颤动的哭声。


    这一晚,林易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比之前任何时候都不同的变化。


    他的生命,多了一个让他记在心上的人。


    〖花朵之蓝〗酒店与赌场不远,林易下班比阮希晚一些,每次当林易回家,阮希已经在家做好了饭。


    阮希会冲上前,抱着黏腻他。


    这让林易的心,感到无比的温暖。


    他回以微笑,专注地看向他大大的眼睛,手掌抚摸他橙色的亮丽头发。


    某一天,当林易回到家时,屋里黑漆漆的。


    他刚想疑惑地打开灯,一双冰凉的小手按住他的眼睛,温凉如水,盖在眼皮上非常柔软舒服。


    “林哥哥,生日快乐!”阮希从背后抱住他,语气很嗲。


    林易适应黑暗后,转过身,在夜色中能看到这个小男孩儿眼睛明亮,夹带着单纯的光芒。


    这么多年来,阮希是惟一一个,除了母亲林美娟以外,主动为自己庆祝生日的人。


    林易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阮希歪歪头,像一只哈赤着气的小狗狗,嘴唇淡淡地弯起,笑得甜美又可爱:“哥哥,你笨蛋啊,我肯定要记得喜欢的人的生日啊!”


    阮希牵着林易的手,来到餐厅,桌子上摆了一个六寸的草莓蛋糕,点着一个数字黄色小蜡烛。


    “哥哥,许愿吧。”阮希笑笑说。


    林易默默地闭上眼,开始许愿,许完愿后,他吹灭了“21”的数字小蜡烛。


    与此同时,林易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母亲林美娟打给他的,祝他21岁生日快乐。


    隔着电话,他能听到自己的弟弟和妹妹,扯着小嗓子,高兴地嚷叫,不断地喊“哥哥生日快乐!哥哥生日要吃大蛋糕!”


    童声稚嫩清脆,他眼前浮现弟弟妹妹可爱的模样,心下一暖。


    “哥哥,来吃蛋糕。”阮希细心地切好蛋糕,将上面最大的草莓,喂给他吃。


    林易的嘴角沾了奶油沫,阮希凑近他,细瘦白皙的手指,抚弄他的唇角,最后将他嘴边残留的蛋糕碎屑,吞入自己的嘴里。


    “哥哥,你怎么愣住了?”阮希的嗓音越来越发嗲,身体还做出搔首弄姿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在勾/引着林易,眼波流转,“哥哥,你说实话,我是不是比蛋糕好吃?”


    林易没忍住内心的冲动,直接拦腰抱起阮希,双手有力地将他抱回卧室,压在床上,剥开他的身体,放纵早已抵达顶峰的情感泛滥。


    林易在工作时,想到阮希,嘴角忍不住笑起来。


    庄合光问他是不是谈恋爱了,为什么笑得像二百五。


    林易无语,告诉他,这是秘密。


    一切好似缓缓的喜事,让林易感到长绵的幸福。


    可是,最近几天,阮希都没回公寓,打他电话也打不通。


    好不容易拨通了,那边只有空白的呲呲声,而且只持续了一小会儿,便迅速挂断了。


    直觉告诉他,阮希好像出事了。


    他担忧了一晚上没睡着。


    就在他忧心忡忡,准备去报警寻人的时候,阮希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他眼前。


    当重新见到他时,林易喜极而泣,嘭的一下子,身体如滚落的泥石流,将这个小男孩儿紧紧锁在怀里。


    “哥哥,我疼。”阮希虚弱地挣开他的怀抱。


    林易心疼地放开他,担忧地问:“小希,你这几天到哪里去了?怎么打电话也打不通?我快急死了,正准备去报警呢。”


    阮希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将袖子挽起来,上面是一道又一道红色的伤痕,让林易看得头皮发麻,心痛难忍。


    阮希伏在他怀里,小声地哭泣:“对不起,林哥哥,我让你担心了。我那天到医院去看我妈妈,没成想我爸爸也在,他逼我回家,说我不回家就要打死我妈,我只好跟他回去,他拿走了我身上全部的钱。”


    林易这才明白,为什么这几天跟他联系不上。


    他心疼地抚摸这个可怜的小男孩。


    “林哥哥,我想跟你借点儿钱,可以吗?”阮希缓缓抬起头,乞求他,“我爸又爱喝酒又爱赌/博,他还借高//利//贷赌/博,为了还款,他要将房子卖掉,可是我不能让他卖房子,没了房子,我妈妈到时候出院了,都不知道住哪里。”


    林易毫不犹豫地答应:“你要借多少?”


    “那群逼债的人说是上个月的利息有2万,我乞求他们,说先还利息,不要动房子,我向他们保证说我一定能还上本金,好说歹说跪着求情,他们才走。”


    林易越是听,越是心疼他,安慰他:“好,我马上将钱转给你,你先应急,至于后续,我们一起想办法。”


    阮希眼睛通红,一把抱住他,身体哭得一抖一抖的:“哥哥,我真爱你,你对我太好了。我得马上将钱送过去,不然他们等得不耐烦,要拆房子。”


    林易关心地拉住他的手,眉眼忧切:“要我和你一起去吗?”


    阮希鼻子挨着他的鼻子,蹭他的鼻尖,微笑:“不用了,林哥哥,我一个人可以的。”


    林易想,可能他不想让自己看到他狼藉不堪的家。


    这个年纪的男孩,都带有一些不可触碰的敏感。


    他回忆自己读初中时,傲娇酷爱装逼的男孩,老爱攀比各自的爹。


    当问到他爸爸是做什么的时候,他缄默不言,只当没听见。


    可这群脑筋搭错的男孩不依不饶,他被逼急了,只好憋着气皱眉头,冷道,我爸已经死了。


    林易本以为阮希过几天就会回来,没想到每次回家,家里总是漆黑一片,阮希并不在。


    他想去花朵之蓝找阮希,却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语气很急促:「哥哥,不好啦,这群讨债的人又来了,他们不依不饶,步步紧逼,非得逼着我现在还钱,可我哪里有这么多钱啊!呜呜呜!」


    林易忙问:「你现在在哪里,没受伤吧?」


    阮希:「没有,我躲在外面。哥哥,你现在还有钱吗?要是我还不上钱,他们不仅会拆了我的房子,还要打死我。好可怕!」


    林易问:「你爸欠他们多少?」


    阮希哆哆嗦嗦:「他们嚣张地嚷嚷,逼我还100万!哥哥,我哪里有这么多钱?!都怪我那该死的爸爸!现在不还钱,不仅房子没有,还要搭上人命,这可怎么办啊?!」


    林易安慰他:「别急,总会有办法的。你现在在哪儿,能不能到我这里来一趟,我现在在家。」


    阮希:「好,哥哥,我马上过来。」


    当门敲响时,林易迅速将阮希抱在怀里,格外观察他的脸和手,还好,没有新添伤痕。


    “哥哥,我该怎么办啊。”阮希哭腔深厚,绝望的语气,让林易眉头深皱,他在想如何帮他解决这个大难题。


    100万,可不是小数目。


    他自己也没有这么多钱。


    两个人好久没说话。


    阮希试探性地小声问:“哥哥,你不是管赌/场这边的财务嘛,能不能先借点出来,后期我一定会还上的!他们已经知道我妈妈在哪个医院,我实在没办法了!”


    林易心下一惊,一方面对阮希的建议,感到抗拒,这已经触犯到他的原则,这不是要他挪用公账吗?


    但另一方面,阮希提到的情况又万分危急,他的妈妈要是被那群逼债的人找到,后果将不堪设想。


    ……


    “哥哥,没事,我先回去了。”阮希背过身,林易看不清他的脸,但知道他一定对自己很失望。


    在阮希下楼梯时,林易冲出房门,将他又拉到屋内,说:“小希,人命关天,我不可能不救你,不帮你,这是特殊情况,至于账面上的亏空,我后期再用自己的工资补上去吧。”


    阮希感动地扑倒在他怀里,语气娇软,眼眶含泪:“哥哥,谢谢你,以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


    林易生平第一次违反原则,做了假账,划走100万给阮希,让他还掉高/利//贷。


    从小到大,在学习上,他都是成绩皎皎的优秀学生,在学校里遵规守纪,连草地上的小草都不会多踩一下。


    在18岁那年,为了结束母亲被暴打的痛苦,他冷静地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在21岁的这年,他为了救阮希出火海,不惜违反工作纪律,从公司私自挪用资金。


    他的心情无比的复杂。


    私自划掉那么多钱,他感到好沉重,好压抑,但是一想到能够救出那个喜欢的小男孩儿,他又觉得值得,负罪感慢慢消退。


    一周后,阮希又回到他身边,说是一切已经搞定,那些催债的人都走了,房子保住了,他妈妈也出院回家修养身体。


    林易点头,摸他的脑袋:“好,你没事就好,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很担心你。”


    阮希贴近他的嘴唇,吻他:“哥哥,你能不能细细地告诉我,你担心我到哪种程度?”


    林易握住他的手:“夜不能寝,食之无味,只想马上看见你,看见平安健康,活蹦乱跳的你。”


    阮希嘴角勾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眼睛眯起来:“哥哥,我太感动了,我们一起喝点酒怎么样?”


    林易想明天要上班,说:“可以,我喝一点点儿。”


    阮希起身去冰箱拿酒,林易在卧室等他,他接过阮希递给他的杯子,细口吞下,一股灼烈的酒气燃烧他的心肺。


    他很少喝酒,也不爱喝酒,但为了不扫阮希的兴头,高兴地一饮而尽。


    没过一会儿,他发现他的头越来越晕,他自叹,自己果真是一沾酒就倒的人啊。


    他耐不住酒劲,眼皮逐渐合上,昏睡过去。


    276   神矢之光


    ◎这是一张无比神圣又无比伟大的脸。◎


    林易一直记着第二天要早起上班,他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不愿意迟到。


    因此哪怕是喝了酒,他的生物钟反复在脑海里回响,迫使他在极浓的倦意中,咬牙迫使自己清醒。


    他忽然感到全身冰凉,一阵深冷的寒意,猛然使他惊醒。


    欸?


    林易发觉自己动不了,他以为在做梦,但是啪的一下子,一桶冰凉的水,浇湿他全身,使他彻底苏醒过来。


    这不是梦,而是他被人绑了起来,五花大绑捆在石柱子上。


    他身处一个暗室,四周密不透风,刚刚泼他的水从天花板上倾斜而出,直浇他的颅顶。


    “哈哈哈哈哈!”从暗处进来一个人影,笑声粗犷,林易抬头的刹那,灯光也亮了起来。


    这个人——?!


    林易浑身颤栗,头皮发麻,这个人是他少年时期最为恐惧的人,比他粗暴的父亲林志,更让他感到恐怖。


    赵可尚后面跟着三个狗腿子,他极其不屑地向林易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小瘪三,当年你不肯给我做狗,原来是翘着尾巴跑到傅朝这里给他当狗去了!”


    林易脸色倔强,脸色不屑,也吐出一口唾沫予以反击:“你也配与傅总相比?!你屁都不是!”


    赵可尚走上前,手臂上的肌肉凸起,将林易的头发硬是生生拽掉一大块。


    林易强忍苦痛,硬是一声不吭。


    “哼!我还以为傅朝的眼光有多好呢,原来是看上了你这样一个烂东西。”赵可尚语气凶恶,“我告诉你,你连给我提鞋的资格都没有,还说起老子配不配了!”


    站在一旁的孙宜,阴阳怪气:“哎呦,林易,来来,我给你看个东西,保证让你心花怒放。”


    说罢,站在孙宜身后的一个身材细瘦名叫刘聪的男人,打开投影仪,开始播放影片。


    这声音,只是一听,便是床笫间的靡靡之声。


    林易闭上眼不想看,赵可尚命令刘聪掰开他的眼睛。


    孙宜猥琐地笑:“林易,好好欣赏一下啊,这个被千人干,万人压的人,不是你的心头好吗?”


    被无数男人围在正中间,轮流实施凌辱的那个一头橙色头发的男孩,正是阮希!


    林易晃动身体,吼道:“你们把他怎么样了?!!我要杀了你们!”


    赵可尚和孙宜同时哈哈哈大笑,尤其是孙宜笑到捂着肚子,他手指指向林易,恍若在看小丑:“他好的很,正拿着你的100万,到处找爸爸干呢。”


    林易疑惑,赵可尚心满意足地欣赏他的丑态,继而大喝一声:“阮希,出来,林易问你怎么样了,你快来回答他,不要让他久等啊!”


    林易难以置信,他看到阮希从赵可尚身后,踱着步子,出现在面前。


    孙宜推搡阮希:“你愣着干什么,尚哥的话,你没听见吗?”


    阮希朝林易说:“我很好。”


    赵可尚冷哼一声,孙宜会意,马上扒掉自己的裤子,阮希听话地跪在地上,乖乖为孙宜服侍。


    “你到底在干什么!?!”林易怒不可遏。


    阮希边吞,边笑:“我在帮他舔啊,你眼睛是不是瞎啊?”


    赵可尚坐在一旁,嚣张地翘着二郎腿,笑得很开心:“我看傅朝的眼光也不过如此嘛,林易,当年傅朝多管闲事救了你,现在你落到我手里,我非得好好折磨你一番才消我心头之恨!”


    林易脑海空空,他眼眶通红,怒问阮希:“阮希,你究竟在干什么!?”


    孙宜一脚踢在林易脸上,嘴角坏笑:“你怎么这么笨啊,真想一脚踹死你,这你都看不出来,他就是一个小婊/子,出钱就能上,懂吗?!”


    林易死死地盯着阮希,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他妈的到底是谁?!”


    阮希唇角勾起,笑:“他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是一个人尽可上的小婊/子啊!我故意接近你,就想套你的钱玩玩,真没想到,你那么容易上当!真是太好骗了!哈哈哈哈哈哈!”


    林易怒问:“你口中的所谓爸爸妈妈的故事,是不是编来骗我的?!”


    阮希点头:“对对,这你都看不出来,真够笨的,书呆子一个!谢谢你啊,要不是尚哥不想玩了,我还想多骗点你的钱花花呢。”


    林易听到他叫赵可尚为“尚哥”,不觉得胃里翻江倒海般呕吐。


    阮希也学着赵可尚提溜起他的头皮,不客气地说:“说实话,你的床上功夫可真够烂的,没戳准过,被你压在身下,真够恶心的!好在,我终于解脱了,那100万就算是我的补偿费,你觉得怎么样?哈哈哈!”


    林易沉默地垂下头,好似末日到来,脸色如死人煞白。


    阮希在一旁哈哈大笑。赵可尚在不屑地嘲笑他。孙宜毫无顾忌地取笑他。还有后面两个他不认识的人在不怀好意地打量他。


    他自己也笑了出来,无比悲哀的苦笑声,从他心里断裂地传出。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生不如死的耻辱。


    以前,赵可尚只是单纯地欺负他的身体,对他进行物理性地折磨。


    他身体感到痛苦,可在精神上却高傲不屈,他有顽强不拔的意念。


    赵可尚越是打他越是欺负他,他越看不起赵可尚。


    而这次,赵可尚只是稍微地派了个人过来,轻轻地一使手段,他便沦陷下去。


    他感到汹涌的耻辱感,在胸口中澎湃。


    他恨自己,讨厌自己。


    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只要别人对他故意地表示关心,卖卖惨,编编故事,他调查也不调查,为了阮希这样的人,居然背弃了傅朝,违背了自己的本心。


    一切,错在自己。


    他的怒火逐渐平息,转变为一望无际的颓废。


    赵可尚示意刘聪解开林易的绳子,林易失去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在地上。


    赵可尚穿在脚上的皮鞋,疯狂地踩踏他的身体,恶狠狠道:“你他妈的真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妇啊,其实你只不过是一头纯纯的蠢猪!就你这样的小瘪三,我尚爷眼睛能注意到你,你就应该感恩戴德!你不会以为傅朝还会来救你吧,今天,我要让你死!”


    林易一丝反抗的精气神都没有,他任凭赵可尚对他的羞辱。


    “尚哥,我想玩奸//尸。”孙宜眼露/精//光。


    赵可尚对孙宜这种恶趣味感到厌烦:“随便你,男的你也上,不怕吊生虱。”


    孙宜谄媚地笑:“烂了我也要玩,看他的屁股,还挺翘的。”


    赵可尚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让他滚到一边去,他接过刘聪交过来的手枪,枪口直对林易。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猛烈的枪声已率先一步响起,伴随大量轻快有序的脚步声。


    赵可尚凝神,向身后望去。


    庄合光已带着大量人马赶来,身后一个黑色身影露出真容,正是傅朝。


    孙宜觑到傅朝那不怒自威的脸,吓得躲到赵可尚身后。


    刘聪自动地退到一旁。


    一直在旁看戏沉默不语的裴度,悄然站在孙宜身后。


    赵可尚一看庄合光居然带这么多人,不禁也有点害怕,他收起手枪。


    傅朝向赵可尚冷问:“你非得纠着林易不放是不是?”


    赵可尚打哈哈道:“傅总,刚刚只是和他玩玩,你可别误会。”


    傅朝冷哼,揪住他的脖领,一双极锐利的眼,含着深寒不可测的锋芒,滚着怒意,语气却又佻巧:“哦,我也想跟你玩玩,如何?”


    赵可尚摸脑袋,假装头疼:“傅总,我刚刚已经玩够了玩累了,改天我再陪你玩。”


    傅朝不屑地放开他:“滚,看见你我就心烦。”


    赵可尚心里松一口气,带着孙宜一行人迅速离开。


    “站住!”傅朝又吼道。


    赵可尚奇怪,但还是站停了脚步。


    傅朝指着阮希,命令道:“他留下。”


    赵可尚朝阮希道:“你留下,陪傅总玩一会儿。”


    阮希不情不愿,硬着头皮留下。


    庄合光低身,扶起林易,喊叫他的名字。


    林易歇息片刻,缓过神来。


    他虽然昏迷,可意识倔强地不肯熄灭,他知道这次,又是傅朝救了他。


    傅朝凑近林易,问:“你清醒吗?”


    林易回:“清醒。”


    傅朝命令阮希来到林易身边,他手指阮希说:“这个人,我交给你,你想怎么处置?”


    林易习惯性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曾经自己就是被这样一双眼睛,迷了心窍,跌入他编造的无数谎言中,沦为赵可尚一行人羞辱取乐的乐子、小丑。


    他首先是愤怒,提起阮希的衣服,握紧拳头,特别想把他暴揍一顿。


    他怒视阮希,眉头而后缓缓地舒展,遂尔仰面对着天花板苦笑一声。


    “滚!”


    林易厌恶地将这个满嘴谎言的垃圾人推开。


    傅朝挥手让阮希滚蛋,阮希如蒙大赦,一溜烟消失不见。


    “林易,我不想细究你的私事,我给你一周的时间,你自己好好想清楚,一周后,你到花朵之蓝来找我,我要听你的汇报。”傅朝平静地看向他。


    庄合光将颓然茫然的林易护送到公寓,临别时还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老林啊,先休息休息吧,有什么事叫我,我24小时在线。”


    林易回到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他眩晕胸闷,心里交裹太多情绪,他需要时间来逐一消化。


    一周后,林易如约去花朵之蓝找傅朝。


    傅朝在自己办公室的华椅上端坐,一言不发地盯视他。


    林易说:“傅总,我无法担任你交给我的重任,我想辞职。”


    傅朝沉默,坐在椅子上,双手环在胸前。


    林易继续说:“我从账上私自划走的100万,我用工作还完,还完之后,我便离开。”


    傅朝还是没有说话,林易奇怪地抬眼看着他。


    傅朝从椅子上站起,来到他身边,问:“林易,如果我不想放你走呢?”


    林易颓败地摇头,跪在他面前,喉咙哽咽:“可是,傅总,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我工作不称职,犯了错。我觉得我自己是个悲哀的可怜虫,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还连累你费心费力地救我出来,我不值得被你救。”


    傅朝说:“配与不配是由我说的算,林易,你口中的轻信他人,不是你蠢,而是你动心了。感情天然就不可控,这不是你的错。”


    林易赧然地脑袋低垂,他无脸面对傅朝。


    傅朝温声道:“林易,没有人一辈子一个挫折没有,重要的是,学会吃一堑长一智,这样你才能临危而不变,学会成长,不然出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死的时候仍旧是一张白纸,不觉得遗憾可惜吗?”


    傅朝伸出手,面露微笑:“林易,起来吧。你是我看中的人,我必然要好好用你,岂可让你一走了之,不然被别人知道了,我会成为笑料的,你就当给我个面子,行吗?”


    林易仰面,傅朝站在逆光中,不同于少年时代,他看不清曾经少年傅朝为他出头的面容。


    这次,他将傅朝的脸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张无比神圣而又无比伟大的脸。


    他将这张脸搁在心尖上,镌刻在血流过的每一处。


    林易手搭在傅朝白皙的手上,借力起身。


    傅朝大方地拍一拍林易,开朗笑道:“林易,不要妄自菲薄,你可是百年一遇的天才。那100万的事,我既往不咎,以后,一切重新开始。”


    “是,傅总。”林易应答,语气平静。


    “好。”傅朝见他释然,放下心来,“以后你有什么事,特别是人情世故往来,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我,或者庄合光,尤其是老庄那家伙,他巴不得你去向他请教。”


    “好。”


    林易回,现在他看清楚,傅朝是北都市他值得信任的惟一人,其他的人,只要傅朝说行,他就信,傅朝看不惯的,他坚决不信。


    这样一条简单的准则,在他心底生根。


    使他甘愿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傅朝的一条忠狗。


    他以傅朝为信仰。


    这信仰,只要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他就要如夸父逐日、愚公凿山般贯彻到底。


    【作者有话说】


    唉,我靠,一个晚上搞了7000+,累死了


    最后一个大的情节终于写完了,接下来是群像里最后一个人柳却西。


    277   送葬


    ◎画骨成灰,至死不渝。◎


    黎丽第一次见到林易时,她的第一反应便是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高好大。


    她发现林易总是戴着黑色墨镜,牢牢地将眼睛遮住,使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表情。


    傅朝将黎丽交给林易照看,林易知晓傅朝的意思,是要自己保护好她。


    林易将13岁的小女孩黎丽带回自己的公寓,和他一起住。


    黎丽张大眼睛朝他看去,她从小逃离父母,没有人管她。


    她也不读书,没有受到老师的管教。


    所以她养成了一种直来直去、无所顾忌的说话性格。


    她直接问林易:“你怎么老是戴墨镜啊?不会连洗澡睡觉都不摘吧。”


    林易沉默不语。


    自从被赵可尚和阮希欺骗折辱之后,他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错误。


    他再也不想陷入被伪装出来的含情双目。


    当初的他,就是因为多看了一眼阮希的眼睛,便沉陷下去。


    林易不回答黎丽问的问题,平静地催促她早点休息。


    黎丽向来自我惯了,见林易不回答,她嘴一翘,宛若高傲霸道的小猫:“切,不说就不说,老子还不想知道呢。”


    黎丽主动找傅朝,让他救自己,可长年以来,她养成了很多坏习惯,一朝一夕很难改。


    其中最坏的习惯便是熬夜,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是:[人总有一死,爷熬夜至死。]


    她的作息和正常人完全颠倒过来,当别人早起上学上班时,她才刚开始进入梦乡。


    当别人晚上休息安眠时,她在房间里彻夜不眠,玩手机玩得噼里啪啦地响,自说自话,自言自语,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大笑。


    很快,有人对她的这种作息“伸出了魔爪”,这个人便是林易。


    晚上她要玩手机打游戏时,林易将她的手机没收,不让她玩。


    她一下子跳得老高,怒骂道:“妈了个巴子,你凭什么收老子的手机,你算老几啊!妈了个逼的,赶紧将手机还给老子!”


    林易丝毫不为所动。


    黎丽上前对着他又是打又是骂,可眼前这个男人不动如钟,语气平静,提起她的身体,将她放在床上,说:“睡觉休息。”


    黎丽骂林易,他不理不睬。她打他,他默默忍受。


    她一气之下想找傅朝告状,可脚步又动不了。


    她想傅朝才不会帮自己,找他也没有用。


    她如果想要回手机,必须离开这个地方。


    可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来这里寻求庇佑,要是一时冲动离开,恐怕再也回不来。


    黎丽虽然任性狂躁,可混迹社会久了,冷静下来,将事情往深入一想,总结出一个结论:


    她要是想和以前自由自在,就必须离开这里。


    如果她想留下,必须学会忍耐。


    可谓自由和温暖,不可兼得。


    她选择后者,所以克制向林易要回手机。


    不过她也会发/泄憋闷的怒火,动不动随口向林易吐几个脏字,表示不满。


    林易照样不理睬她。


    时间久了,黎丽倒也习惯到点早睡,不用林易催,她自己主动调整好作息时间。


    她第一次早起吃的早餐是林易给她下的青菜鸡蛋面,还有一杯晨起的蜂蜜水。


    大早上的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黎丽甚至感觉被自己折磨的胃,都在幸福地发出呜叫。


    林易放假的时候,会带黎丽出去玩。


    林易照旧沉默寡言,黎丽觉得他像一根呆木头,好无聊,好无趣。


    走在街上,她一张小嘴叭叭不停,说得唾沫飞溅,林易站在她的身旁,默默地拿着袋子,对她的话偶有回应。


    “操,你真是一个超级无敌究极,非常特别以及特特别,无聊的人!”黎丽不满地朝他吼道。


    林易面色平静,回道:“嗯。”


    黎丽:“………………”


    操/你妈的,更无聊了!


    无聊归无聊,黎丽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能在这么无聊的人身上发现优点。


    她发现,林易这个人不爱说话,但会很好地保护她。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牢靠地护住她,不让别人挤到她。


    在热闹、摩肩接踵的商业街上,他将她护好,不让她走丢。


    黎丽还收到了他带回来的礼物,居然是限量版的二次元手办。


    她记得她当时只是随口一说,这个人竟然记住,还把它买了回来。


    这一刻,黎丽简直爱死林易了,对他再也不是“操/你妈”,而是“亲爱滴”。


    林易:“……”


    他想,小孩子的心情比翻书变得还要快,一会儿上天,一会儿入地。


    黎丽经过半年的与林易相处,她不仅作息健康,渐渐的,嘴里的脏话越来越少。


    直到来年,林易被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让他当傅朝私人秘书兼保镖,黎丽才后知后觉地体会到这个“极度无聊”的男人的好。


    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林易走后,接管照顾黎丽的人是庄合光。


    庄合光话多,爱唠嗑,面上看着非常热情,似乎很好打交道。


    可黎丽觉得庄合光对她管得太严了。


    每次她被管的非常严的时候,她习惯地脱口而出骂人,庄合光可不像林易,能包容她,反而一板一眼地教导她起来,让她要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不要动不动吐脏话。


    黎丽心里委屈至极,她习惯了安静在一旁,默默听她抱怨的林易,换到庄合光,她一时之间难以适应。


    她好想见到林易。


    她有点儿想他。


    在她15岁生日那年,她向傅朝提出了想见林易的想法,傅朝自是同意。


    这次,黎丽主动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宁安街,内心有着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与开心。


    “林哥哥。”黎丽甜甜地,眯着眼睛,很开心地喊他。


    “嗯。”林易回应。


    还是这样的林易,还是这样的沉默寡言的男人,却让她感到由衷的熟悉。


    林易给她买生日蛋糕,她站在玻璃橱窗前,回头望了一眼,走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她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一对情侣,他们互相牵着手,说说笑笑,十分亲密。


    一霎那,黎丽恍若大悟,她觉得她和林易的关系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想成为他的恋人。


    她想做他的女朋友。


    晚间,黎丽鼓足勇气在15岁的年纪向他告白。


    林易呆愣,随后用手摸她的脑袋,声音温润:“丽丽,别说胡话,早点儿休息睡觉。”


    黎丽这次反常地没有发脾气,而是缓缓的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小脸上,眼角弯弯:“林哥哥,我这是真话。”


    林易沉默不语。


    黎丽说:“林哥哥,我现在15岁,请你给我三年的时间,这三年里我会一直等你。我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但我的心不小,我一定会遵守我的约定。请你答应我,让我行使一下属于小孩子的特权好吗?”


    林易轻轻地叹息一声,手摸她的脑袋,一如既往的沉默不语。


    他的眼睛上仍然戴着墨镜,使人无法分辨他的情绪。


    但黎丽却能察觉出来,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请求是答应了。


    她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对另外一个男人上心,这种幸福的感觉将她环绕,让她心里暗暗发誓,她要变得更好,做个值得被他喜欢,被他爱的好女孩。


    林易自从被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他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保护好他的身体安危。


    他清晰地知晓傅朝身上的每处伤痕,那是傅朝深刻眷爱白楚之的浓烈痕迹。


    他依稀记得当年白楚之从国外回来时,傅朝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傅朝的状态,林易想,只有“疯子”才最为合适。


    傅朝正在发疯,为他的哥哥白楚之发疯。


    林易不知为何,看到傅朝紧紧挽着白楚之的手时,他竟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好像回到了青葱的少年时代。


    在苍翠的年华,少年傅朝也是这样紧紧挽着少年白楚之的手。


    无论过去多久,他看到的是,傅朝一如既往对白楚之无边无际的热情飞扬。


    他高中时,看到少年时代的他们在楼梯间嬉闹,注意到他们手牵着手,听闻他们之间暧昧至极的关系。


    林易再次见到白楚之时,发现这位少爷,身形更为挺拔卓越,气质更为淡雅高贵,然而脸庞一如往昔的如雪中映梅,高山行景,漂亮美丽,清澈无比的眼眸,展现出晶莹雪山般的温柔善意。


    林易感叹,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言笑晏晏,关系如旧,身边人一直未变过。


    他心下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互伴彼此,共度余生。


    但天不遂人愿,白楚之死去,傅朝也因他的死,重病不起。


    林易还记得白楚之消失的那个晚上,傅朝的脸色无比灰败,他能感觉到他的忧心如焚。


    他记得傅朝倒在白楚之死去的那个夜间的凌晨三点半。


    正如他因过于思念白楚之,再次倒在普光寺风雨交加的苍凉的夜晚。


    两次,使傅朝耗尽心神。


    林易深知,当得知白楚之果真死亡的那一刻,傅朝只求速死。


    傅朝便是这样一个只为白楚之疯癫的小疯子。


    这么多年来,林易一直知道。


    傅总……傅朝……


    一颗眼泪,在林易的眼角滑落,随后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滴在凌晨两点的殡仪馆地上。


    他蹲坐在傅朝的亡身身边,守了他一夜。


    第二天,庄合光来找他,意外地发现他居然摘掉了眼镜。


    庄合光和他在另外一间房商量傅朝的死后事宜。


    庄合光问林易:“老林,你说说你的想法吧。”


    林易黯然道:“画骨成灰,海葬吧。”


    庄合光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林易的意思,因为白楚之是跳海而亡,傅朝死后必然想一直追随他。


    “好。”庄合光表示理解,林易朝他点头,他们都在傅朝手下做事,天资聪颖,非常人可比,多年伴在傅朝身旁,懂得傅朝的心思。


    当林易将傅朝的尸身火化成灰装进深色檀木盒时,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气急败坏赶来,对林易的行为破口大骂,连扇他好几个耳光。


    “你还我的儿子!你还我的小朝!谁叫你私自把他火化的!你把他的身体给我还回来啊啊啊!”金书书悲痛难忍,失去理智,对着林易又是打又是骂,泪流满面地抢过骨灰盒抱在怀里。


    “小朝!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小朝,你快点醒来,好吗,我是妈妈啊!我是最疼你的妈妈啊!求求你了,小朝,不要死啊,你死了,我怎么活啊!我的儿子!”金书书哭得呼天抢地,真挚的痛哭泪水,失控地流淌,柳却西抱着她一起哭。


    金书书哭到眼珠子泛着血丝,眼眶再也挤不出一丝泪水,嗓子干哑。


    她的神情逐渐变得呆滞,失神,脑子却异常清醒。


    她在柳却西地搀扶下,将骨灰盒还给林易:“帮他实现他最后的心愿吧。”


    金书书到此刻才深懂,傅朝对白楚之的那份心,真正做到了至死不渝。


    她无奈地叹息:“带走吧。”


    柳却西握住金书书的手:“金总,我送您回去。”


    金书书摇头:“不了,却西,你送小朝一程,我现在好难受,你让我一个人缓缓。”


    林易郑重地换上黑色丧服,身着白花,佩戴在胸前。


    庄合光同样身穿黑色丧服,左臂束白色缎带。


    柳却西将头发扎起,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


    被柳却西紧牵着的女孩是黎丽,她同样的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面色悲痛。


    宋问负责开车,一行人来到海边。


    这个汹涌黑色滚滚浪潮的深海,正是白楚之的葬身之地。


    来为傅朝送别的人还有现任〖花朵之蓝〗酒店执行人的田舟横,宋问的妹妹宋期,长明街花店女老板颜清。


    庄合光没想到那个人也会来,他一眼瞥到一辆劳斯莱斯的车跟在他们身后,他记得车牌号。


    车上的人下来,庄合光迎上去,面色庄重,颔首向来人问好:“白总。”


    白晗轻轻嗯了一声,带着顾以安来到林易身旁。


    他蓦然看到被林易怀抱在胸前的骨灰盒。


    傅朝已经死了么。他再次被沉痛地提醒。


    他,和哥哥白楚之,和傅朝,三个小男孩曾在童年时期是较好的玩伴。


    他们智力相当,玩任何游戏都旗鼓相当,势均力敌,这种顶峰对决的游戏竞技,让小时候的白晗感到刺激与开心。


    以后再也找不到这样的玩伴与对手。


    白晗手指碰在傅朝的骨灰盒上,如坚冰般寒凉。


    他瞳孔惊转,脸色微动,露出白家人少有的忧伤。


    顾以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将他的手温柔地牵住。


    与此同时,周瑾风载着周小北、池意、闻心等人一起来为傅朝作最后的送别。


    一行人面色沉重,站在惊涛拍岸的悬崖峭壁边。


    林易站在最前面,庄合光位于他左侧,白晗位于他右侧,顾以安站在白晗身旁,其他的人皆位于他身后。


    一阵凄冷的海风拂乱林易的头发,他跪在地上,向青天磕了一个头。


    随后他站起,上前一步,打开骨灰盒,将白色骨灰细沫,抓在手心,扬在空中。


    海风将白色粉末吹入汪洋深海中,骨灰飞扬,缱绻地飘扬,落入大海。


    傅朝左手无名指戴的银白色戒指,此刻在林易的手掌,散发幽蓝的光。


    一颗眼泪从林易的眼里蹦出来,他抿紧眉头,握紧手掌,将银白色戒指,抛到波翻浪涌的海中。


    “傅总,走好!”林易没忍住哭了出来。


    庄合光眼眶红红。


    白晗脸色悲伤,心情异常沉重。


    黎丽伏在柳却西怀里抱头痛哭。


    其余人莫不心情沉痛,连一向精致利己主义的周瑾风亲眼看到这一幕,也叹息地摇头,感到扼腕的可惜。


    他默念这两个人的名字:白楚之,傅朝。


    他的目光在白晗身上停留片刻又移开。


    白晗,白楚之。


    白家双珠。


    傅朝。


    北都一绝。


    多么传奇又卓绝的人物,一下子竟然烟消云散了两个。


    海风狂涌,波浪席卷,翻涌的海浪,将那全世界仅此一枚、独一无二的蓝白色戒指,送到曾经沉落海底的灿红戒指旁。


    两枚戒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合二为一,发出蓝红交缠璀璨的光芒。


    蓝色光芒无比盛大,如灼热灿烂的蔷薇花海,将灿红戒指紧实地套在内里。


    最后这枚恋人之戒被深色翻涌的海浪,沉浮摇曳,送到极西尽头。


    278   却不止西


    ◎他是不灭的信仰。◎


    柳却西脸上满是泪水,她身体失衡,重重地跪在地上。


    深蓝色海水波翻浪涌,带走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在这个孤独世界的唯一残迹。


    柳却西原名柳招娣。


    当年误打误撞碰到傅朝时,傅朝问她从哪里来,她说她只朝着日落之西的地方,一路疯狂地逃跑,意外地来到北都市。


    她原本的老家在很远的东边,当她出生时,他爸柳建春眉头紧皱,脸色冷漠,一个人坐在屋外,大口大口地吸烟。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是女孩,不是全家人翘首以盼的“带把儿”的男孩。


    在她之上,已有4个姐姐,她妈胡燕在怀她的时候,只爱吃酸的,农村人的“酸儿辣女”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家里人都对这一胎,抱有强烈的希望。


    这一定是个带把儿的大胖小子!


    尤其是柳建春,他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没见过世面,整天窝在村里,拥有和别人如出一辙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男人没有儿子,岂不是断了根?


    所以哪怕家里已经有4个孩子,他还要逼迫老婆胡燕继续生,一定要给他生个儿子,继承柳家的香火。


    柳建春是个粗人,但因为以为这一胎是儿子,所以当胡燕的肚子挺起来,他什么也不让她干,还一反常态,平时吝啬节俭的他,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


    当接生婆将生下的婴儿递给柳建春看时,他直接掀开肚兜,发现肚脐下面那块地方空空如也。


    他恼恨,失望,心烦意乱,骂道,晦气!


    期望值越大,失望也越大。


    当浓厚的期望变成惨烈的失望时,剩下的全是不甘的怒火。


    在娘胎里背负男孩使命的柳却西,被她爸恨恨地取名为柳招娣。


    她的母亲胡燕通常叫她的小名柳五儿。


    柳五儿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母亲在家干农活,父亲镇里做零工,两夫妻一年赚的钱,还没大城市白领一个月的工资高,仅仅能糊口而已,生活非常贫苦拮据。


    柳五儿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她穿的都是姐姐剩下来的,被母亲缝了又缝的旧衣服。


    她从五岁起,就跟着姐姐们一起帮家里干永远忙不完的活儿。


    家里养了许多家禽,有鸡鸭鹅,每天按点给它们喂食,还养了一头耕田的水牛,要给它喂食嫩草,铲牛粪。


    庄稼上的事,一年四季分明,春种秋收冬藏,农忙时,全家人齐上阵在炎夏时节抢收稻谷,一部分当作自己的口粮与来年的种子,一部分托运到街上去卖。


    除了种稻谷,家里还种了许多青菜与水果,每一年都要从头养护,待其成熟,托运到街上去卖。


    柳五儿七岁时,和姐姐们一起将菜园里的西瓜,一一摘下,放到木制板车上,她因个头小,在后边推,其余的人则是在酷热的夏天,晒着毒日,身上绑着麻绳,咬牙将这一大车西瓜推到街上去卖。


    卖完西瓜的钱,她们必须上交给父亲柳建春,因为西瓜都是有数量的,而且父亲要求她们记账,所以哪怕卖家将钱交给她们,她们也不敢私自挪用。


    柳五儿每到夏天,她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支爽口的冰棍吃,一想到冰棍寒气爽甜,小孩子的她忍不住流出口水。


    父亲柳建春有一次,很大方地将卖西瓜的钱,买了几支雪糕,其中有一个是巧克力味,给这群孩子看得两眼放光。


    柳五儿欣喜地等着父亲分雪糕,可家里人,包括奶奶爷爷都有,唯独她没有。


    柳建春当众、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因为当年对这个孩子给予了太重太厚的期望,以致于每次柳建春看她时,眼神里总带着深厚的怨气。


    他怪她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


    柳五儿小时候没发现父亲的这种区别对待,后来她懂事了,再加上村里人总爱对她开玩笑,说她爸得知她是女儿时,抽了三包烟。


    她悲哀地懂得,为何自己的奶奶,会骂自己“扫把星”“断了我柳家根的祸胎”“造孽的东西”。


    这个家里唯独母亲胡燕还算是个人,对她好一点,可她那点微薄的爱,不足以点亮她逐渐灰冷的心。


    母亲要把自己的冰棍给柳五儿吃,柳五儿脸色悲凉,拒绝她。


    她跑出屋外,将牛栏里的牛牵到山上去放,离开村子一里远,她压抑不住内心的委屈,眼泪哐哐地往下掉,砸在炎热泛着热气的灰泥土地面。


    柳五儿和姐姐们在母亲的指挥下,包囊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她们勤勤恳恳,麻利做事,不敢偷懒,一偷懒,多嘴的奶奶就会告诉爸爸,爸爸得知,一顿皮鞭的毒打肯定少不了。


    自然,她们是没有书读的。她们的脸和身子,整年暴晒于阳光之下,灰土土,黝黄,一张张仓皇的脸写尽了不堪的疲惫。


    柳五儿在少有得闲的时候,独自坐在门檐,茫然看着雨水淅淅沥沥地下。


    她听到有人在叫她,她细听,原来是隔壁家的小女孩,名叫仰芊芊,她扎着马尾辫,招呼柳五儿到她家来玩。


    仰芊芊的家,是他们这个村子里独一无二的两层大平房,房屋装修得洋气漂亮,一个白净的大院子,离屋10米远还有一个大池塘。


    柳五儿很少主动来仰芊芊的家,她好奇地左右打量,院子里不仅种树种菜,还有她叫不出名字的各种缤纷花朵。


    “五儿姐姐,来,进屋。”仰芊芊比她小三岁,长得像个瓷娃娃,说话声音绵软可爱,她主动牵起柳五儿的手。


    这个屋子又大又干净,比柳五儿狭窄逼仄的家好太多,简直天壤之别。


    柳五儿小心翼翼地脱鞋,踩在干净瓷白的地砖上,拘谨地由仰芊芊牵着,来到她的小房间。


    柳五儿此时的年龄是13岁,仰芊芊是10岁,两个小女孩的生活天差地别。


    仰芊芊的房间如同梦幻粉色的公主房,漂亮温馨,她现在在镇上读小学,房间里有一个书柜,塞的满满当当都是儿童读物。


    “姐姐,这个给你吃。”仰芊芊塞给她一个金色硬币巧克力。


    “谢谢。”柳五儿礼貌地回应,她感叹,“芊芊,你很喜欢读书啊,这些书你都看完了吗?”


    仰芊芊奶里奶气摇头:“看完了一半。姐姐你想看吗,我可以借给你看。”


    柳五儿笑着摸她的脑袋:“不用了,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


    “啊?!”仰芊芊惊讶,在她的认知思维里,她认为比她年长的人,都应该会读书写字。


    仰芊芊从她的书包里拿出一小本新华字典,翻得折起了边角,她牵着柳五儿的手,洁白细小的牙齿笑道:“来,姐姐,识字很简单的,我教你。”


    柳五儿于是在仰芊芊的带领下,学着认字,学得入了神,外面的雨停了她都没察觉。


    傍晚时分,她爸柳建春提起扫帚,怒气冲冲地跑到仰芊芊的房间里,将她揪出来,一路提起,如拎小鸡,她瘦如排骨的胸,全部漏了出来。


    柳建春不由分说,在自家院子里,扬起扫帚,照着她一顿打,边打边骂:“你个倒霉的栽种,老子做完事回来,你死哪儿去了!?!饭也不做,水也不烧!我打死你这个逼/养的东西!!!玩,老子让你玩!!!老子把你的腿打断,看你还玩不玩?!”


    一顿毒打下来,柳五儿无气无力,奄奄待毙,母亲胡燕当时又怀上了,挺着肚子,怕把她打死了,急忙出来拦着柳建春。


    柳建春发泄完怒火,进屋,姐姐们已经做好了饭,他跟个街溜子老大一样,一屁股坐在首席位置,拿起筷子,专挑好菜吃。


    柳五儿疼得一晚上睡不着。


    她不明白家里明明有这么多人,父亲为什么总是盯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于大庭广众之下辱骂她,打她。


    她原来灰冷的心,更加枯萎。


    领家女孩仰芊芊上初中搬到县城里去读书,临别时,仰芊芊为之前雨天邀请柳五儿来她家导致被爸爸暴打的事,向她道歉。


    柳五儿抱住她:“芊芊,不必说抱歉,是你救了我,要不是有你,我不可能这么清醒。”


    仰芊芊不懂得她话里的意思,她慷慨地将自己的新华字典和部分书送给柳五儿。


    柳五儿感激地收下,不让任何人知道。


    她决定要摆脱这个阴暗压抑的家庭。


    仰芊芊教会了她拼音,她自己摸索,偷偷翻字典,学会识字,写字。


    她时常留意村里年轻人外出打工的消息,有的南下,有的北上,南下打工过年回家的年轻人,会聚在村头如骚年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大说特说外面都市的繁华自由,说得柳五儿巴不得赶紧离家出走,到外面去生活。


    就在她暗暗筹谋逃跑计划时,计划不如变化,她很快满15岁进16岁,这一年,她爸柳建春做主,将她嫁给外村里的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


    柳五儿崩溃至极,她想死的心都有。


    晚上母亲跪在地上恳求她答应,哭道:“五儿,男人大一点没什么的,还会照顾人,反正女人总要嫁人的,你要是不去,你爸不仅会打死你,还会打死我啊。”


    柳五儿又是哭又是笑,太悲哀了,因为母亲每年如母猪般生产,没有一个孩子是带把儿的,柳建春恼恨至极,对胡燕的态度越来越差,眼睛里的怒火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母亲面对暴力的父亲,只得继续怀孕,肚子从未空过,一直挺得老高。


    “五儿,妈妈求求你了,啊,应了吧。”胡燕悲伤地哭出来,柳五儿叹息一口气,将她扶起。


    “好,我应你。”柳五儿答应,面无表情。


    她知道,父亲收了很大一笔的彩礼,将她卖给了她见也未见的老男人。


    之前她的大姐和二姐,都是这样被卖的。


    有了彩礼,他们才好继续生儿子。


    她出嫁那天,穿上红色衣服,头发挽起,神情冰凉入骨。


    她坐在一头骡子牵着的板车上,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面无表情行完礼,一言不发,晚间,买他的男人迫不及待要和她行房。


    她拼命抗拒,撕咬,不肯。


    男人名叫广能,快四十岁,秃顶,人长得干瘦,面容一般,对她的反抗感到恼恨,骂道:“他妈的,你矫情个什么劲啊,你是我婆娘,快让我爽爽!”


    柳五儿仍旧不肯,她大嚷大叫:“不要!我才16岁!我不要!”


    广能骑在她身上,按住她扭动的身体:“女的13岁就可以做婆娘,你16岁,已经不小了,快点张开腿,老子可没耐心!”


    “不!”


    柳五儿坚决不让他碰。


    广能怒气爆发,掐住她的脖子就往地上摔:“他妈的,你老子收了我这么多钱,你还在这儿当什么贞洁烈女啊!我让你当贞洁烈女,老子打死你!”


    广能噼里啪啦将柳五儿一顿毒打,打得她上气不接下气,奄奄一息。


    男人将毫无反抗之力的她捡到床上,暴打之后一顿捣鼓,折磨兼侮辱。


    柳五儿这一刻,恨死了她的所谓父母,恨死了那个家,恨死了自己。


    为什么她不是出生在仰芊芊那样的家庭,为什么她的父母不是仰芊芊的爸妈那样温和亲切,为什么她要被一个又老又暴力的男人侮辱?


    谁能告诉她这是为什么啊?!


    她恨死了这个恶心至极的世界。


    被折磨一夜后,柳五儿依旧不肯低下头,她的婆婆教唆广能将她绑起来,婆婆细眯的眼睛,如尖锐的针,在她身上来回滑动。


    婆婆不屑一笑,皱老的手,突然狠命地掐住她的下巴,盯着她:“你这个贱/蹄子,装什么,既然入了我家的门,你不给我们广家生个儿子,配做女人吗?!”


    婆婆和广能将她全身捆住,锁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用钢铁打造的铁锁,牢牢锁住门。


    柳五儿不吃饭,被广能掰开嘴喂着吃,到了晚间,广能将她身上的绳子解开,丢在床上,开始行房,行为极其粗暴。


    为了防止她逃跑,行完房之后,婆婆将虚弱的她,又用绳子绑起来,丢到那个密不透风的牢笼。


    暗无天日。


    柳五儿被折磨得快要精神溃乱,她想一死了之。


    夕阳日落,一束残阳挤进幽暗的房间,恰似有心地照在她的眼睛上。


    像温柔的天神,抚摸她苍白的脸。


    她想起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快乐光景,那时她八九岁,牵着牛去吃草,坐在山丘上,欣赏湛蓝的天空。


    远处的湖面金光粼粼,散落美丽的朝晖。


    她看向远方,她想,隔着山的那边是什么,隔着湖的那边是什么。


    她好奇,她读过仰芊芊送给她的书,书里说大城市里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大城市,在哪里?


    这一束夕阳末光,让她熄灭了赴死的念头。


    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


    她在这个晚上,跪下来,向男人和婆婆服软认错。


    婆婆牵起她的手:“孩子,你是我的儿媳,我哪会这么狠心对你,只是我先要挫挫你的锐气,不然你心躁动,我哪能安宁。”


    柳五儿点头:“嗯,妈,您说的对,我妈告诉我,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我能嫁给你们家,是我的福气。”


    婆婆高兴得眉飞色舞:“你要这样想,那就是我的乖儿媳,来来,被绑了这么久,不好受吧,我给你烧水,泡个热水澡,清洗一下身体。”


    柳五儿强颜欢笑,表现得很诚恳:“嗯,我自己去烧吧,您是我的长辈,我不敢劳烦您。”


    婆婆一听她这么恭顺懂事,对她完全放下戒备,连连称赞她。


    柳五儿到厨房烧热水,她的黑色眼睛,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她决定先服软,养好身体,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逃跑。


    她一定要离开这个水深火热的污秽之地!


    她不断琢磨广能和婆婆的想法,装作他们喜欢的模样,好让他们对自己放下戒备。


    一个月后,她假装呕吐,对婆婆说自己特别想吃酸的。


    婆婆一听,眼睛亮了,大喜过望:“五儿啊,你这是怀了儿子啊!!!”


    这一家人沸腾不已,为了她肚子里的“儿子”,将她小心翼翼地供起来。


    不过正是因为有孕在身,她不能参加祭拜祖宗之礼。


    柳五儿捕捉到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趁他们到山上去祭祖,她果断地收拾好行李,从柜子里掏出一沓钱,趁着街坊邻居都不在时,她心脏突突,跳的飞快,脚步如离弦之箭,马不停蹄地跑。


    她一秒钟也不能歇,拿钱买上去大城市的汽车票。


    她默想,幸好婆婆一行人是走路去祭祖,他们最早也得中午回来,她只有一上午的时间,为此,她必须争分夺秒,赶紧逃跑。


    她曾经在自己村子里的外出打工回来的年轻人说过,北都市是国内最繁华的大都市。


    恰好县里的汽车有去往北都市的路线,她脑子一热,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张票。


    她祈祷发车快点,再快点,不要让那个婆婆和男人找到自己。


    好在她来的及时,一刻钟的候车,便发车离开。


    当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她看着窗外的景色,哭了出来。


    她好后悔没早点逃跑,因为自己的犹豫与耽搁,导致她白白受了这么多苦。


    幸好,她终于得以离开。


    她解脱了!


    她想,她就算被这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车碾死撞死,也好过在那个牢笼里受折磨。


    她来到北都市,举目无亲,当时她饥饿难耐,快要饿死,忍不住偷了一个超市的面包吃。


    她浑身脏兮兮,头发又长又打结,看上去和乞丐一样。


    超市经理恼怒地打骂她是小偷,她冲出门,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的眼睛掩盖在脏乱的头发下,但却能将眼前这个人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人如同从某个仙境走出来,气质雍容,面色温和,有一头飞扬的褐色卷发。


    他的一双饱满亮丽的桃花眼,温和地看着自己。


    这个人的名字是傅朝。她后来知道。


    这个人替她解围,将自己于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涯中,解救出来,并对自己予以重任,着重培养自己。


    其实傅朝没有理由管她,也没有非得去救她,可他就是管了她,就是救了她。


    他对柳却西关心温厚,非常信任。


    他不问她不堪的过去。


    他对柳却西说,却西,你要相信自己,正如我相信你一样,你很优秀。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被人给予鼓励与夸赞,这个男人还是高高在上、北都市豪门贵圈的少爷。


    她既受宠若惊,又感动至极。


    她对傅朝有暗恋,有深恋,她化作枯井,在一旁能够静静地看着他就好,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傅朝对白楚之的爱太激烈,以致于当年白楚之死的时候,庄合光不敢亲口告诉傅朝关于白楚之飞机失事的哀音。


    是她满含热泪,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


    隔着电话,她都能感觉到,傅朝是何等的悲痛。


    何等的死不如生。


    电话那头断了声音,当她赶到时,傅朝已经倒在凌晨磅礴的雨夜里。


    “傅总!傅总——傅朝!”


    柳却西跪在地上,满脸泪水,不断向狂涌的海浪呼喊。


    “傅总!”


    柳却西想起傅朝生前美好的音容相貌,哭得更为伤心,“傅朝,你多么好,求求你,回来吧!我应该是在做噩梦,对不对?”


    她的哭声被一阵又一阵的海风吹碎。


    前来送葬的每个人的脸色愈发悲伤。


    过了许久,柳却西眼泪哭干,嗓子哽咽,她单薄的身体被冰冷的海风吹得趔趄,因为太过伤心,身体一直剧烈地颤动。


    有个人伸出手,将她扶起。


    柳却西眼眶发红,抬眸,看见来人是一个身着黑色丧服的男人,她认识,是公冶星。


    柳却西婉拒他的手。


    公冶星体态沉稳,面色悲伤,沉默地陪在柳却西身边。


    他为傅朝自我消陨感到遗憾与叹息。


    这位年轻的总裁,公冶星初次见到他,便感到暗暗的压力,他认为傅朝是个劲敌。


    越是巅峰,越是引发公冶星的兴奋,他愈发上进,期盼有一天能跟傅朝掰掰手腕。


    可惜,远在南洋的他,等来竟然的是他的噩耗。


    他千里之外,马不停蹄赶过来,气息未曾安顺,来送他最后一程。


    279   谜底


    ◎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


    傅朝之死引发了北都市豪贵圈的动荡,一位绝顶聪明年轻英俊的总裁居然跳楼身亡,让不少人感慨唏嘘。


    同时坊间也流传着各种各样的关于这位富家少爷公子哥的传闻,五花八门,有的人说他为白家大少爷殉情而死,有的人说他是假死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不一而足。


    这件事平息后,白晗解开了哥哥白楚之死亡的真相。


    还有一个谜底在他心里,让他感到困顿与迷茫。


    他在海边为傅朝送葬完,回到白府。


    当年他的父亲白承宗病逝,尸身被火化,烧成骨灰,是他亲捧骨灰盒,将父亲送回白家的故乡忘关乡。


    他的五叔白存志,对父亲临终火化的遗愿提出质疑,母亲叶惜蓝拿出父亲的亲笔签字,来驳斥他。


    白家人的尸身,从来都是完整无好地埋入黄土之中,至今为止没有火化的先例。


    白晗当年也对火化产生疑惑,其实不仅仅是火化,他感觉父亲的死太快,当他得知这个哀讯,赶回来时,只看到灵堂之上父亲的遗像。


    现在,他重新将一年前塞在柜子里,父亲火化的协议书以及病理资料,拿出来仔细看。


    第二天,白晗将当年涉父亲之死的三个重要人物“请”到白府他的书房,并让他的手下心腹荆复守在门外。


    顾以安也在。


    顾以安本想着这是白晗的家事,他不好掺和其中,但白晗执意让他知晓。


    “我想让你看到全部的完整的我,我在你面前,绝不隐瞒任何事。”白晗很认真地对他说,“以安,你会看到更加真实的我。”


    顾以安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他心疼地抱住他:“老白,无论你是啥样的,我都喜欢,都爱。”


    白晗温柔地握住他的手,向他道谢:“我的顾先生,你真好。”


    白晗命令荆复带回白府的三个人分别是:城南殡仪馆的馆长邵拙,北都市苏氏医药的现任执行董事长兼医学界的唯一翘楚苏常远,上一届白府管家段温洵。


    这三个人毕恭毕敬地端坐在白晗书房的沙发椅子上,默默听从白晗的指示。


    白晗的目光首先落在邵拙身上,邵拙长得胖,眼睛小,一直紧低脑袋,不敢看这位冷厉的年少总裁。


    “邵拙,我问你,这份火化协议书上的字,是不是我父亲的亲笔?”白晗声音格外寒凛。


    邵拙吓得惴惴不安,身体哆哆嗦嗦:“这是、是白总的字。”


    白晗冷哼一声,将协议书啪的一下子砸在他脸上,吓得邵拙脸色苍白,从沙发椅子滑落下来,跪倒在地。


    “你不肯对我说实话,是不是?”


    白晗怒视他。


    邵拙只是稍微抬头看了一眼白晗,便被他这样一副如南极之雪寒冷的眼神,吓得六神无主。


    他满头大汗,变得仿若要哭的孩子,他趴在地上,向白晗求饶:“晗少爷,这字迹的确是白总的,不过是您的母亲叶惜蓝握着他的手,让他写上去的。”


    父亲之死果然与母亲脱不开关系。白晗内心一震,他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猜测。


    一年前他见母亲身体羸弱至极,想将这件往事放下,可白承宗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思虑良久,左右困顿难安,还是放不下。


    顾以安在一旁听到叶惜蓝的名字,感到诧异,他仔细观察白晗的神情,看他冷静异常,继续审问第二个人苏常远。


    “苏常远,我父亲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都是由你为他看诊请药,你告诉我,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白晗厉问这个戴着眼镜,脸色沉默的医生。


    “急性脑出血,动脉管破裂,休克致死。”苏常远的答案和一年前一模一样,一个字都没变过,语气也和一年前如出一辙,依旧平静如水。


    白晗冷漠地哼了一声,锐利眼睛散发的冷芒,如一把寒冷的刀,笔直地切割在苏常远的身上,让苏常远不禁打了一个寒噤,逐渐低下脑袋,不敢再看他。


    白晗想这个人真是冥顽不灵。


    他收敛怒气,盘问起第三个重要人物段温洵。


    段温洵自小跟在他的父亲白承宗身边,父亲的起居饮食,生活习惯,出行坐卧,他无一不知道、不熟悉。


    当年父亲死后,段温洵便急匆匆地向他请辞,说要告老还乡。


    白晗此刻打量一番已一头斑白头发的段温洵,他语气依旧让人寒而生畏:“段温洵,刚刚苏常远说的话你也听到了,你告诉我,他说的,究竟是不是实话?”


    段温洵自从被白晗的手下荆复带回北都市以来,一直被扣押在白府,白晗派人看着他,一要保护好他的安全,二来也是为了监视他,不让他乱跑乱动。


    段温洵此刻才终于明白老祖宗的大智慧,有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世间所有的秘密由人制造,也由人来揭开。


    现在,他就是揭开谜底的那个人。


    他自诩为四十余载的白家忠仆,自然也应当听令于任何一个白家继承人的命令。


    他腿脚颤抖,哆嗦着苍老的身体,缓缓跪在白晗面前,口齿清晰,向他汇报:“晗少爷,苏常远说的只有一半是真的。当年白总的身体时好时坏,病发那天的确是血脉管破裂,但太过于突然,因为一个月以来,他都是好好的,没有任何病发的征兆,而且似乎身体朝着痊愈的方向变化。”


    白晗追问:“那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父亲怎么突然就病发了?!”


    段温洵看了一眼苏常远,道:“白总生前一个月都是由苏常远和叶夫人两个人来看护,您的母亲叶夫人不让我近身照顾,所以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


    事情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终究与母亲有关。


    白晗怒问苏常远:“你和我母亲到底对我父亲做了什么?!”


    苏常远被白晗愤怒地质问,他畏惧白晗的眼神,不敢抬头,只保持一贯的沉默。


    白晗气恼至极,他提起苏常远的脖子,冷道:“苏常远,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然,我让你尝一尝我们白家人的手段。”


    就在此时,书房的门被猛然推开,声音由远及近撞入房间内所有人的耳膜:“人是我杀的。”


    一个窈窕细瘦的身影走来,顾以安大吃一惊,这个人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


    叶惜蓝神色平静,向白晗道:“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小晗,你现在得到了答案,满意了吗?”


    白晗瞳孔无比震惊,他盯视母亲叶惜蓝,难以置信,虽然心中能隐隐约约察觉到这一不可说的真相,但事到临头,亲耳听母亲不容置喙地说出来,他还是震惊不已。


    “妈,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白晗半是悲伤,半是愤怒。


    叶惜蓝冷然一笑:“因为你的父亲白承宗,该死。”


    “叶惜蓝!”白晗愤恨地遏住她的手腕,冲动地呵道她的名字,“你凭什么这样说?!白承宗是你的丈夫,是我的爸爸,他有什么地方罪恶滔天,要让你杀之而后快?!”


    自小,白承宗对白晗像呵护明珠一样,白承宗将男人与父亲兼具的柔情全部给了小白晗。


    白晗被他宠上了天,当年小白楚之出生,都没有这样至高无比的殊荣与待遇。


    只要白晗一句话,天上的月亮白承宗都会为他摘来。


    这样的爸爸,那么好,那么温柔,那么爱他,到底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要让自己的母亲下狠手杀死?


    这个消息远比听闻父亲杀害哥哥白楚之更让白晗震惊与痛苦。


    叶惜蓝冷淡的脸,流出眼泪,她扑倒在白晗怀里:“小晗,我这是在保护你,他在,所有的人都会痛苦,他死了,我们才得以解脱。”


    白晗不解问她:“妈,你不爱父亲,为什么要和他结婚?”


    叶惜蓝哀音道:“他也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他。这世界上,我只爱你,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会让他伤害你。”


    白晗更为疑惑,如果说白承宗在别人眼里冷面无情,可对自己,一直都极其好。


    父亲怎么会伤害自己。


    当年傅宣仪死后,白承宗续了年满18周岁的叶惜蓝作为白府的新夫人。


    白承宗当众问她是不是处女,并且还不放心地派人验证她的身,直到确认属实,他才正式迎娶她。


    白承宗拥有白家人血液里流淌的偏执与顽固,当年他情窦初开之际,初次遇见少女傅宣仪,蓦然的惊鸿一瞥,飘飘白裙,引得他内心一动。


    他觉得少女傅宣仪,是如此美好,恍若一朵山野间迎风而来的小白菊,携着温柔美丽的光,照进他的心,等着他采摘撷取。


    他对傅宣仪越喜欢,对她的背叛越是深恨,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每次看见傅宣仪的脸,他的怒火至顶,对她无比的冷漠。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并没有忘掉她。


    他和叶惜蓝的婚礼,办得非常简约,相较于和傅宣仪那场轰轰烈烈,搅得满城皆知的婚礼,这次的婚礼只有白府的红色彩带稍加点缀,以示欢庆。


    婚后,白承宗都是喝酒之后与叶惜蓝行房,直到他的亲生血脉儿子降世,他亲自取名为白晗。


    自此之后,白承宗的全部心血落在白晗身上。


    他再也没碰过叶惜蓝。


    叶惜蓝能察觉到白承宗不爱她。


    她从一开始也没有抱这种爱情的希望,在她所在的家族,女人都是联姻的工具,嫁个体面的权贵之家,能给家族带来助力,便是尽了责任,担起了家族的荣耀。


    她自小性格高冷,不言苟笑,喜爱读书,最大的乐趣是写毛笔字,练习书法,不热衷于社交,对与人交际没有兴趣。


    她是个性/冷淡者,对那方面的需求并不大。


    自有了儿子后,她与白承宗一样,注意力全部在小孩子白晗身上,对于白承宗来不来找她,和她行不行夫妻之事,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当然,在特定需要她作为白府夫人的场合,她还是会盛装出席,挽着白承宗的手,体面出场,履行好她的职责。


    其余的时间,她则是一个人安静地待在白府,看书,写毛笔字,照顾小白晗。


    白承宗对白楚之的态度与对傅宣仪的态度一样,都是又爱又恨,因爱生恨。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感到白楚之是世界上她留下的唯一痕迹。


    白楚之身上拥有她的血,和她长着接近一样的温柔的眼睛。


    白承宗既恨白楚之,又爱白楚之。


    在白楚之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视若珍宝。


    再后来,白承宗将白楚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爱恨交缠,每当白承宗训斥完白楚之后,他回过身来又后悔,看到小孩子的白楚之黯然低头的悲伤身影,他心下难忍。


    他特别想摸摸他的脑袋,他知道小白楚之和他的母亲傅宣仪一样,都十分温柔善良,绝不会记恨他。


    小孩子白楚之就站在他面前,他只要温和地叫他过来,白楚之就会乖巧地过来。


    可他终究没有伸出手。


    他扪心自问一万遍,他做不到将白楚之当作亲生儿子对待。


    哪怕小白楚之如一颗明珠,长相优异,才能杰出,品格高尚,他还是无法做到。


    尤其是白晗出生后,他内心仅剩的一点儿对小白楚之的怜爱,作为曾经父亲的最后温情,渐渐消失,灰飞烟灭。


    曾经的温爱变成怒火,他要控制白楚之,要扼杀他在世间的一切价值,要将傅宣仪对他的背叛全部报复在他身上。


    在白楚之感受最幸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从傅朝身边掳走,他言辞凿凿,疾言厉色地呵斥白楚之,告诉他不配被爱!


    当年白楚之是被他亲手扼杀在凄惶的风雨夜。


    白楚之死的时候,白承宗如大梦惊醒,愕然心脏似乎停了一刻。


    他半夜跑到曾经他和傅宣仪睡觉的卧室,自傅宣仪死后,这个房间一直被他尘封。


    他翻到傅宣仪生前的遗物,有一个手账本,粉色封面,记录的是一家三口人其乐融融的小美好生活。


    他和傅宣仪牵着小白楚之,笑得很开心。


    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大狗,吐着舌头汪汪微笑。


    宣仪。他默默念她的名字。


    他还是忘不了这个让他在少年时期动了第一次情心,让他爱到骨子里的女人。


    自这夜之后,白承宗一直做噩梦,他梦见傅宣仪满身是血,红着眼睛,满眼怨气地怒视他,逼问他,为什么要杀死白楚之。


    她清丽如纯的白裙变作冷厉可怕的贞子,不断地朝他逼近,黑色头发飞扬,朝他席卷而来,要将他吞噬,屠杀。


    白楚之死后一年里,白承宗每天都在这样的噩梦里备受煎熬,加上集团百事缠身,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他精神萎靡不振,在一次换季时节得了风寒感冒,遂尔精神更加崩溃不好,病倒在床。


    280   碎月


    ◎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对。◎


    白承宗病倒后,一直在白府疗养身体,由全北都市医术最精湛、专为豪门权贵服务的医生苏常远照看。


    白承宗的精神时好时坏,明明正当盛年,可他的两鬓渐染斑白,显露沧桑衰枯之态。


    叶惜蓝原本常年一个人幽居白府,突然间多了一个人,她一时之间,竟觉得不习惯。


    白承宗病况愈下,叶惜蓝的眉头愈发紧皱。


    她当然不是为白承宗担忧,而是想到她的儿子白晗马上要学成归国。


    一连串的想法在她的内心翻江倒海,使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平时爱写的毛笔字,也无法静下心来写完。


    她近些时日将管家段温洵支开,不让他近身照看白承宗。


    段温洵唯唯诺诺,面对她这位冷寒白府夫人的指示,只能低身应答。


    她走进白承宗的房间,久违地与这个男人,她的丈夫,离这么近。


    她脸色平静如冰,眼眸不曾有一丝闪动。


    这个病在床上的男人,引不起她一丝一毫的怜悯。


    夜间,苏常远照样为白承宗检查身体,确保他无恙后,收起药箱转身离去。


    就在抬眼时,一抹蓝色身影,照进他的眼角余光。


    叶惜蓝直直地站在门口,脸色冷寒,命令他道:“你跟我来。”


    苏常远默默跟在她身后。


    东边的阁楼是叶惜蓝的居住地方,她的书房藏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最多的还是各类毛笔书法,一进屋,苏常远便闻到墨水的清香。


    叶惜蓝轻轻关上门,苏常远知她这一动作,是表明要和自己说一些重要的话,他放下药盒,默默垂手,竖起耳朵倾听。


    叶惜蓝问:“他的病严不严重?”


    苏常远答:“不算太严重,善加疗养,会好起来的。”


    叶惜蓝冷漠地轻笑:“苏常远,你骗我,他明明快要死了。”


    苏常远默默垂首,不敢有所回应。


    他对叶惜蓝说的是实话,虽然白承宗表面看起来精神不济,主要还是失眠无觉、心悸难安引发的,但他身体底子还在,若是能放开心结,善加保养,可保无虞。


    他不明白叶惜蓝话中所指,更不知道她为何冷笑。


    叶惜蓝眼光落在他低垂的脑袋上,说:“苏常远,人终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对不对?”


    苏常远:“对。”


    叶惜蓝白皙而冰凉的手,轻轻搭在他肩上,目光深寒,在他耳边道:“你应该有让他‘正常的快死的’方法吧。”


    苏常远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叫“正常的快死”?


    但他又是个很聪明的人,很快领悟到叶惜蓝的意思。


    她是要逼自己快速了结白承宗的性命。


    这……


    他一头雾水,冷寒交加,抬眼看向这个身形袅娜的女人,对上她面不改色的脸,心中既诧异又感到惊惧。


    这一刻,苏常远觉得她是如此的陌生,过去她留在他心中的淡淡遗痕,逐渐燃烧殆尽,化为虚无。


    苏常远自小就认识叶惜蓝,他们俩的表亲关系超出五族外,小的时候,家中的大人长辈们还打趣道他们俩可是一对难得的金童玉女,站在一起可般配了。


    苏常远的父母是有想结交叶家的想法,因此经常带着苏常远到叶家走动走动,联络感情。


    苏常远一直记得叶惜蓝,因为她在一群穿得花红柳绿的女孩子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她贞静若冰,沉水无澜,身体单薄,手腕纤弱,腰身极细,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看书,写毛笔字。


    她面色冷然,神情高凛,让苏常远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别具一格。


    她常穿复古清雅的湖泊色水蓝旗袍,将她窈窕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


    这样一个极浓的倩影,让苏常远记忆尤深。


    在双亲长辈的安排下,苏常远可以和她经常待在一起,可以时常看见她。


    后来,随着白承宗的妻子傅宣仪病逝,白承宗宣布他要续弦,急不可耐的叶家马上瞅准机会,将年满18岁的叶惜蓝奉上。


    苏常远自此以后,彻底熄灭了心中对她的留恋。


    见苏常远迟疑犹豫,叶惜蓝手忖桌子,眼里露出深色,说:“白家你得罪不起,难道叶家你就能得罪起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现任妻子叫何默,她给你生了一对双胞胎子女,一个叫苏果,一个叫苏海。对吗?”


    苏常远盯视她,愈发觉得她不似从前。


    他明白叶惜蓝说这话的意思,她是要拿他的家人来威胁他。


    叶惜蓝步态从容,轻捻如葱段般的手,放在他胸前,压低声音道:“此事,天知,你知,我知,而已。你只管用药,其它的事,我来处理。”


    苏常远内心纠结,烦绪难安,作为一名医生,他怎可提起屠刀杀人?


    他问叶惜蓝:“叶夫人,您为何要让他死,我不明白。”


    叶惜蓝平静道:“太阳为何总从东边升起,我也不明白,我不想说的,你无须多问。”


    她离他更近一步,手搭在他手腕上,逼视他,薄薄的淡色嘴唇,明明是向上翘起,可让苏常远感到一阵冷寒,“苏常远,我告诉你,我还有许多方法来整你,比如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密闭的房间,我会对外宣称说你趁我不备侮辱了我,此话一出,你还能活吗?”


    苏常远冷冷地站立,不想再看她。


    他不明白以前心中最有好感的女孩,如今怎么变得这样冷漠与狠毒?


    “苏常远,我不会给你迟疑的时间,你若不答应我,出了这个门,你就会死。”叶惜蓝冷厉地警告他。


    苏常远沉默地叹息,点头答应:“好,我会让他‘正常’地速死。”


    叶惜蓝禁止白承宗的忠仆,白府的管家段温洵接近白承宗,同时将所有的仆人全部派去前院工作。


    白承宗的病况前段时间刚有了点好转,略微精神,他想到自己最爱的儿子白晗,决定自己一定要等到他回来,不能过早死去。


    他兴高采烈地和国外的白晗通了一个视频电话,看到心爱的儿子,他心情大好,难得的没有失眠。


    在叶惜蓝的授意逼迫下,苏常远给身体逐渐恢复的白承宗注入了让他亢奋,血脉扩张的药剂。


    白承宗在白氏集团掌权十余载,高高在上,形成了唯我独尊的脾气,加上白家人血脉里一贯相承的偏执,他愈发固执霸道,凡事,只要他说是,就是,他说行,那就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长久之下的工作高压与近一年来的失眠癔症,让他的血压逐渐飙升,尤其是随着年纪渐长,一个不小心,血压很容易飙升,压迫心脏,导致血管破裂。


    白承宗死于非常静寂的夜晚,当夜,守在他身旁的只有苏常远和叶惜蓝两个人。


    叶惜蓝脸色淡然,眼睁睁看着白承宗嘴角流血而亡。


    她无动于衷。


    自此,曾经被誉为白家的天才少爷,执掌白氏集团的冷厉总裁,性格偏执固执的白家嫡传子白承宗,永久离开了人世。


    白承宗死后,叶惜蓝伪造他的签名,将他的尸首火化,让多疑的白家人闭嘴。


    可成也此,败也此,这样急匆匆的火化行为愈发引得疑窦重重,可是不火化,必然留痕更重,为了以防唯一,叶惜蓝在万事俱备后,才通知白晗回来。


    苏常远跪在地上,向白晗说:“晗少爷,白总是死于我手,我给他使用了亢奋药剂,增大他的血压,最后使他血管破裂,失血而死。”


    叶惜蓝冷冷地哼一声,大声喊道:“苏常远,你别在这里装什么好人,你有什么胆子和资格杀白承宗,人是我杀的!白晗,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


    白晗一言不发,冷淡地看着他的母亲发疯。


    叶惜蓝注意到白晗瞧她的眼神,冷若荒原,果然是一模一样的白家人独特的眼神,她嘴角弯起,额前凌乱的头发飞扬,眼眶泛红:“那就让我一命抵一命罢了!”


    她抽出书桌上的剪刀,紧攥住,刺向自己的喉咙。


    白晗大吃一惊,顾以安见状,双腿迅速一跳,一只手抢夺过剪刀,另一只手撑住叶惜蓝摇摇欲坠的身体。


    叶惜蓝情绪激动,手拿住剪刀不放,一定要往自己的脖子上靠拢。


    顾以安怕她真的伤着自己,于是一使劲,想扯掉她手中的剪刀。


    挣扎间,锋利的刀刃将顾以安右手的手掌划破一道狭窄渗血的伤口。


    “以安!”白晗神情紧张,握住他的手。


    他命令跪在地上的苏常远赶紧起来为顾以安处理伤口。


    叶惜蓝神色哀恸,带血的剪刀跌落在地。


    白晗默然长叹一口气,想,事已成定居,父亲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如今只余母亲一人,难道他要借这个逼死母亲吗?


    他示意荆复将邵拙和段温洵带走,苏常远给顾以安处理完伤口好,默然离开。


    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白晗问叶惜蓝:“妈,你为什么会认为父亲会伤害我,难道你不知道他一直对我很好吗?”


    叶惜蓝失控道:“小晗,你的哥哥白楚之,难道白承宗之前对他不好吗,还不是死于他手。那么好的一个孩子,他说杀就杀,我怕,你不懂我的害怕。”


    当年白承宗将白楚之从星月居掳走后,命令吴良要秘密地杀死他。


    叶惜蓝打听到这一消息,将正确的飞机号于雨夜中告诉傅朝。


    她对这两个少年的印象不错,一个温润如玉,一个聪颖过人。


    “小晗,你知不知白楚之的母亲傅宣仪,也是被白承宗杀的,连尸体都找不到,不知道被他抛尸到哪处荒野。他真的让人感到恐惧,难道白承宗对傅宣仪不好吗?他这样的人说翻脸就翻脸,我真怕他会对你不利,我死了无所谓,可我坚决不能让任何人来伤害你啊,儿子!”


    叶惜蓝不清楚白承宗和傅宣仪的情感纠葛,只知道他不仅在充满硝烟的商业战场中,肆意扼杀敌手,更在家里残害至亲的人。


    “小晗,你的所谓父亲到底要杀多少人才罢休,傅宣仪,白楚之不都是被他杀的,还有傅朝,难道不是间接被他害死的?!他死了,我才能让你安心地回来。小晗,你恨我吧,我毫无怨言,如果我死,能消你心头之恨,那我甘愿去死。”


    叶惜蓝捂着脸,嚎啕大哭。


    白晗第一次见如此疯狂而又失态的母亲,自他出生以来,母亲都是一副清冷卓立的姿态,气质华贵,遇事镇定自若。


    他想,父亲的狂暴行为已经让母亲畏惧到要杀他来保全自己。


    那么,这一切恩怨情仇,错的到底是谁?


    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对。


    父亲白承宗于别人而言,可能令人胆寒与感到恐惧,可于白晗而言,却是待他至好,温柔相加的爸爸。


    但母亲也是将他抚养长大,与他血脉相连,同样的是待他至好的妈妈。


    一条路分出了两条岔路口,他站在分叉口,难以抉择。【魔蝎小说 mo xie xs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