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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强制攻略[穿书]

    171   北都市慈善晚会


    ◎小迪,我想让你开心。◎


    北都市十二月中旬,天气渐渐冷了下来,宁安街鸣樱大道两旁的梧桐树叶枯萎凋零。


    作为风靡全球的音乐天团〖FREE〗,此时已经被浪腾公司允许放假休息。


    周小北发现最近简迪一直窝在房间的床上睡觉,像一只冬眠的小熊。


    池意也有这个发现,他很奇怪怎么简迪一直犯困。


    眼尖的闻心察觉不对劲,猜测道:“他不会遇到什么难过的事,被打击到一蹶不振吧。”


    周小北听闻此话,赶紧跑到简迪房间去瞧他。


    只见简迪的小脸埋在被子里,身体蜷缩,天蓝色大白熊的棉被轻轻起伏,衬托他均匀的呼吸。


    “简迪!”周小北担忧地高声喊他,“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啊!?怎么一直在睡觉啊!?”


    “简迪,你有事跟我们说啊,别一直闷在肚子里。”池意沿着他的床坐下,语气很为他担心。


    简迪脸露出来,看见他们对自己嘘寒问暖,不好意思起来,急忙说:“我没事,你们别担心,不是冬天来了嘛,就一直很想睡觉。”


    周小北拉住他的手腕:“小迪迪,别睡啦,再睡你都要发霉了!”


    简迪懒洋洋地被他拉着,似乎还想睡觉。


    “走,我们去练琴去。”周小北瞥到他放在一旁的吉他,想唤起他的活力。


    “大冬天的,练什么琴啊,我看我们来围着一起吃火锅,好嘛?”池意兴冲冲地提议。


    “好!我要吃爆辣的!”闻心听了,马上附和。


    “啧啧,你们演双簧啊,一个还没说完,一个马上就吆喝上了。”周小北打笑他们。


    “呸,要你管!我乐意。”闻心马上反驳回去。


    彼此热闹的说笑声,给冰凉的屋子像燃了一把冬日的碳火,暖洋洋的。


    简迪不忍心打破这美好的氛围,于是答应:“好,那我出去买菜,你们想吃啥?”


    周小北按住他:“你和池意在家打扫卫生,把水烧好,我和闻心出去买。”


    池意眼睛一转:“小北,你和闻心一起出去,可别半途和他打起来了。”


    周小北和闻心听闻此言,顿时双手一摊,发誓道:“绝不可能!”


    池意:“……呃,那好。我要开始报菜名了,你们记一下,我要吃肉,培根,羊肉卷,牛肉卷,虾滑,肉片……”


    周小北打断他的话:“你光吃肉啊?!”


    闻心瞪了他一眼:“又不要你出钱!”说罢他笑容温柔地继续让池意报菜名,他用手机一一记下。


    周小北:“……靠了!来,简迪,你想吃啥,我给你买。”


    简迪说:“我想吃藕片,海带,再来点豆芽和粉丝吧。”


    周小北摸他的脑袋:“宝贝儿,别给我省钱啊,本小爷有的是钱。”


    简迪:“……呃,那你看着买吧,我吃啥都行。”


    池意叽里咕噜报了一长串菜名,把所有想吃的就点了一遍,闻心手机里的备忘录写了满满一页。


    池意问:“欸,我是不是太能吃了?”


    闻心笑:“能吃是福,而且你那么瘦,就该多吃点。”


    周小北已经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见他们还在腻腻歪歪,大叫道:“搞快点啊,别再卿卿我我难舍难分了!”


    闻心回到自己房间,套上了羽绒服,和周小北一起出门。


    简迪换上家居服,一套橙黄色的卫衣,显得活泼可爱。


    他和池意将厨房收拾了一遍,又将客厅的地板拖了,将茶几挪到一遍,搬来一个圆桌,擦洗干净,将电锅摆在上面。


    万事俱备,只欠食材。


    半个小时后,周小北和闻心双手各提一个袋子回来。


    简迪发现后面还有一个人,这个人脱下羽绒服的黑帽子,一抹亮丽的红发格外引人注目。


    同时他的双手也提着满满的两大袋子东西。


    “褚恒,你怎么来了?!”池意接过闻心手上的袋子,重的很,惊喜地叫道。


    “我不能来吗?”褚恒目光永远第一个看向的是简迪,他将满满的菜,放置在桌子上,靠近简迪,“你们吃火锅,不叫上我,真不是好兄弟!”


    “切,你可别bb了!谁叫你不跟我们一起出道,整天游手好闲,一副浪荡样子。”周小北叫嚷。


    褚恒毫不在意,他手搂住简迪的肩膀,笑嘻嘻道:“老子天生爱自由!而且我有花不完的钱,就爱浪。”


    简迪无奈,默默挣脱开他的怀抱,转而整理食材去了。


    褚恒感觉自己的手很空。


    一行人开始在房间里打打闹闹,周小北和池意闻心嬉闹不停,简迪则是认真地清洗食材,褚恒在一旁帮他。


    外面似乎下起了小雪,周小北幸福地打开门窗,果然丝丝细雪落满枝头。


    一阵扑鼻的冷风迅速灌了进来,引得简迪一阵冷颤,打了一个小喷嚏。


    褚恒马上将门关上,对周小北骂道:“你有病啊,你不怕冷,赶紧滚到外面呆着去。”


    “我就不去,我就要气死你。略略略!”周小北对他做鬼脸,挤眉弄眼。


    食材清洗完,切好后,他们围坐在一起,将菜夹到煮沸的电磁锅里。


    这是个鸳鸯大锅,分为清汤和辣汤,池意和闻心爱吃辣的,他们坐在辣汤那边,简迪不惯于吃辣,他坐清汤这边,褚恒也和他坐在一起。


    “诶诶,有没有发现我们少个人啊?”池意吃完一大口肉,突然说道。


    众人四目皆对,闻心说:“许决不在。”


    “哼,他不在还好一些!”周小北怒气冲冲地夹了一个肥牛卷,大口吃起来。


    之前因为许决莫名其妙地将简迪拉到房间噼里啪啦说一顿,周小北和他大闹了一顿。


    之后,许决就没在宿舍出现过,他们作为队友,也没见到他。


    平日许决性格孤僻,不爱说话,脸色冷淡到极点,更不爱和别人交流,导致他们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我打个电话叫他一起来吃吧。”池意举起电话,拨通。


    「喂,我是池意,许决,你现在在哪儿?」


    「有什么事?」许决的口气依旧冷淡如冰。


    「我们在家吃火锅,你要不要一起来?」池意没被他的冷淡语气影响,依旧热情地邀请他,他知道这个人一向如此,习惯了。


    「不用了。」


    电话挂断。


    “看吧,他不会来的,你真是热脸贴冷屁股。”周小北无所谓道。


    “怎么,他和你们闹矛盾了?”褚恒夹起一块肉放在简迪碗里,好奇问。


    “呃,没有,他就是这样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习惯就好了。”池意连忙解释。


    上次周小北和许决闹起来的事,褚恒不知道。


    池意估摸着依褚恒的脾气,要是知道许决曾对简迪那么粗暴,真不敢想象后果会多可怕。


    褚恒这个人不同于周小北,周小北最多和许决打一架,而褚恒是真敢拿刀的人。


    十几岁的时候,这些少年,怀抱音乐的梦想来到北都市,他们或多或少知道褚恒的名字,知道他会音乐,唱歌好听,喜欢留长发,脖子上挂着刀制项链。


    长得帅,就是笑容时常让人感到惧意。


    仿佛潜伏于夜中的狮子,藏有隐约的危险。


    简迪吃的少,而且慢,褚恒细心地发现他的眼角发红。


    他借口到卫生间,用手机给周小北发微信,让他来一趟。


    “简迪,怎么哭了?”褚恒厉问周小北。


    “你要我说实话?”周小北说。


    “快说!”褚恒烦躁道。


    “那好吧,很简单。”周小北淡定道,“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就这样。”


    褚恒瞳孔一震,眼神充满酸忍,却稳住心情,问:“他喜欢谁?”


    “傅朝。”周小北回。


    “是他?”褚恒眉头皱起,叹了一口气,“唉,小迪怎么会喜欢上他。早知道,就不该让他来浪腾的!”


    “事已至此,只有让时间来治愈他吧。”周小北现在已经对简迪没有那种朦胧的情动,他如今只将简迪当作弟弟看待。


    褚恒回到客厅,没看到简迪,他慌问:“小迪人呢?!”


    池意指一个房间说:“他说吃饱了,回房间休息去了。”


    褚恒轻轻打开简迪房间的门,挨着他床边坐下来。


    “小迪,你不舒服吗?”褚恒问。


    “我没事儿,恒哥,你快去吃火锅吧。”简迪隔着被子和他说话,瓮声瓮气,像病了一样,让褚恒心疼不已。


    空气中沉默片刻,外面的雪花已经挂上了树梢,给人间打上冬日雪景。


    “下个周日,北都市会举行年终的慈善晚会,基本上小有名气的企业都会去,包括浪腾,傅朝也会参加,你要去见见他吗?”褚恒轻轻地说。


    傅朝是他的心病,一直藏在心里,会久病成恙,永远不能好,不如让他见一下,免得这么难受。


    “傅朝”这一个名字,让简迪破碎的心,仿佛重新焕起了希望。


    他做不到忘记他。


    他无法欺骗自己,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人的脸,那个人的音容笑貌,那个人看向自己的默切的桃花眼。


    想见他。


    好想看他,哪怕一次。


    “恒哥,我—”简迪的鹿眼从被子里浅浅露出来,眼眶发红,眼神却灵动纯澈。


    “我带你去。”褚恒手轻抚他的额,“小迪,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会为你做。”


    【作者有话说】


    呃,这个是接着第一部分的内容。


    好像隔了有点久。哈哈哈哈哈!


    172   徒追


    ◎傅总,我忘不掉你。◎


    北都市一年一度的慈善晚会,由北都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红十字协会、市商务局共同承办。


    晚会地点位于市政府最豪气的大厅之一:〖仁心堂〗。


    〖仁心堂〗位于宁安街,离市政府3公里远。


    慈善晚会的目的非常单一,即北都市中等以上的企业主动捐赠钱款,为推动北都市福利建设贡献力量。


    自然,北都市首屈一指的百年大企业白氏集团,必然要参加。


    一辆尊贵的劳斯莱斯,停在〖仁心堂〗正大门,司机薄聿言小步匆忙为白晗开车门。


    门童恭敬地上前为其指引车位。


    “以安。”白晗温和地叫车内人的名字。


    顾以安被白晗牵着,走在红毯上。


    活动负责人,北都市民政局的局长单临急忙上前迎接:“白总,您来了,等会儿,还得请您来给我们讲个话。”


    “这个自然没问题。”白晗自信大方,游刃有余地往前走去。


    单临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陪着。


    除了白氏集团外,到的还有周氏集团,其上一届董事长周奉贤已经病故,现在真正的掌门人是周瑾风。


    他从一辆极为豪贵的法拉利下来,温尔尔雅的气质未变,只是眼神更多了几分锐利。


    “哥哥!”周小北陪在周瑾风身边,卖萌地甜甜叫他的名字。


    “嗯。”周瑾风冷静地让他跟上,别乱跑。


    周小北才不会听他的话,一溜烟就不见了。


    一辆蓝色镶钻玛莎拉蒂驰来,周小北见了,蹿的一下跑到面前。


    褚恒为简迪打开车门。


    池意和闻心依次下车。


    “靠,周小北,你还把头发梳了上去!像突然长大了。”池意惊异,此时的周小北身着正装,眉眼成熟,和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周小北掐住池意的脖子,闻心见状,上手就要打他,三个人像个活宝,玩笑打闹个不停。


    “小迪,别管他们,跟我来。”褚恒将平时散落飘飞的红色头发用黑色头绳系起,身着一身正装,脸色沉静。


    简迪内里穿一件白色加绒衬衫,外间套了一个浅色羽绒服。


    他忐忑,又期待,清澈的鹿眼,东张西望。


    他在搜寻那个人的身影。


    一辆粉色宾利停放在门口,里间出来一个人,是苏常远,他作为苏世医药的代表人来赴宴。


    主厅里开着热气腾腾的暖风,进来一点儿也不冷。


    空间场地大,足以容纳上千余人。


    十个流水餐席,摆满了各种零食小吃、蛋糕甜点、美酒饮料。


    服务员在人群中如游鱼,奔驰不息地为这些业界大佬端茶递水,指引路线。


    主厅来参会的企业家代表越来越多,从红毯大步流星地往里走来,各个身着正装,脸色自信。


    他们是北都市经济保持活力的中坚力量,是闻名遐迩的企业家典范,在全国都享有美誉。


    这些人无一例外地先给白晗问好,敬酒,随后再和市领导攀谈,交涉。


    白氏家族,除了白晗,还来了一些伯叔侄子堂表,白晗自信坦然地将顾以安带给他们认识。


    他的五叔白存志,目色如含有雷霆之威,散发尖锐的光,逼视顾以安,弄得顾以安汗毛倒竖,像是被审判的罪人。


    “五叔!”白晗喝断白存志的打量,转移他的注意力,“我妈已经同意了我们,你最好不要再有什么意见。”


    白晗将顾以安护在身后。


    白存志猛喝一口酒,哈哈道:“小晗,你最好不要后悔。”


    白晗懒得和他解释,带着顾以安到别处去了。


    “以安,对不起,我五叔向来这样严厉。”白晗温柔地抚摸他的脸。


    顾以安抱住他,脸贴在他胸口处:“嗯,我知道。”


    “晗哥哥!”一缕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两个人齐齐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穿蓝紫色裙子的女孩,脚步轻快,朝这边跑过来。


    顾以安发现这个女孩,模样很小,脸色红润,眼睛清澈,正对自己上下打量。


    “清曦,别这样看人。”白晗揪住女孩的耳朵,将她扯到一边去。


    白晗向顾以安解释说:“这是我的九堂妹白清曦。”


    “嘿嘿。以安哥哥,我看过你演的电视剧,好好看,你比电视剧上的要帅好多!”白清曦咧嘴,单纯地笑。


    她往顾以安手心塞了一大把糖果:“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哈哈哈!”


    顾以安摸她的脑袋,眉眼泛出温柔的笑:“谢谢你。”


    刚刚被白存志审视的不安感,被手心里的糖果完全治愈,心尖流动一股暖意。


    白晗温柔地牵起他的手,眉眼与他相望。


    顾以安也朝他微笑,彼此默然地握住对方的手。


    临近九点,基本上该来的人都来了,大厅里各自成圈,围在一起说说笑笑。


    简迪焦急地频频向门外看去,他疑惑,难道他不会来吗?


    失望与难过,不自觉地涌上心头。


    褚恒温和地安慰他:“他会来的。”


    一刻钟后,在晚会开始的最后一分钟,一辆黑色迈巴赫优雅地驰来。


    简迪太熟悉这辆车,他忍不住脚步向前走去。


    车门缓缓打开,林易躬身伸出手腕,从车内伸出一只瘦弱而白皙的手,弱柳扶风地搭在手腕上。


    黑色皮鞋金贵,踩踏在柔软红毯之上。


    两旁的记者,举起摄像机,对着他拍摄,快门的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


    傅朝身着黑色西服,半敞开,里间是一件咖色马甲。


    他的褐色头发,往上梳了半寸,露出的额,白滑饱满。


    一双明净而充满忧伤的桃花眼,格外醒目。


    这个人,简迪想了好久。


    上次得知自己只是白楚之的替代品后,他夜不能寐,心痛难忍地跑到傅家公馆找傅朝确认,摸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的蓝白色戒指。


    他的心凉透了。


    他对傅朝说,我不会打扰你。


    可,他仓皇地逃回家后,他又忍不住想起他。


    好难熬。


    明明就在同一个城市,明明挨得这么近,却要努力地克制不见他,假装忘记他。


    简迪认为自己做不到。


    所以他今晚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再多想见他一面。


    小小的他,从人群中钻了过去。


    脚步根本不听使唤。


    他对自己说,简迪,你要勇敢一点啊!


    就在傅朝进来后,简迪跑到他面前,眼睛发红,身体都是颤抖的。


    心却那么开心,真的好幸福。


    见到他,真的太好了。


    傅朝疑惑,随后温和道:“简迪,你怎么来了?”


    简迪抬起湿漉漉的眼,瞳仁映照出眼前人的模样,完完整整,嵌在心尖。


    “傅总,我来见你。”


    他说出了真话。


    无法压制,无法控制。


    捐赠活动已经开始,每个人都有序地进入会场。


    褚恒拉过简迪。


    傅朝被群人簇拥,来到会场前排就坐。


    白晗身材高挑,一身白色西服显得他优雅高贵。


    脖子上系的红色蝴蝶结是顾以安给他安排的,衬托得他于高冷之余略显俏皮可爱。


    他作为企业家代表上台发言。


    聚光灯下的他更加璀璨夺目,他举起话筒,站在讲台上,表情大方,形态得体,声音清脆好听:“构筑亲亲和善社会,是我们企业家的应尽之义,除了北都市之外,今年捐赠的钱,也会辐射到外市。怀仁义之心,行善者之行,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希望我们北都市的诸位能一直保留这个优良传统。”


    随后他宣布,今年的捐赠仪式正式开始。


    白氏集团捐赠500亿。


    随后是浪腾传媒,捐赠300亿。


    周氏集团捐赠200亿。


    苏世医药捐赠100亿。


    其他的企业家纷纷签字捐赠,均在百亿左右。


    仪式结束后,便开始晚宴,形式较为自由,可以坐在会桌,也可以吃自助餐,主办方还安排了各种唱跳等娱乐活动。


    白晗拿起一杯香槟,小口浅酌。


    一个女人跑到他面前,眼里放着热光。


    白晗认识她,是傅朝的妹妹傅妗。


    傅妗越来越胖,她在高中时,体重就已经200斤,到了现在,快要300斤,穿的一条宽大肥硕的裙子,被她的肥肉塞得满满当当,看着极让人作呕。


    一张肥肉乱颤的脸,快要兜不住倾斜扁塌的鼻子,嘴唇涂了口红,仍然遮挡不住的发黑,黑眼圈快要垂到下巴。


    这样的脸和这样的身材,混合着油腻的呕吐和莫名的臭味,是个人,都不想多看她一眼。


    偏偏她又很不自知,莫名地自信,以为自己貌美如花,人人觊觎。


    她举起酒杯,向比她高一大截儿的白晗搭讪。


    傅妗见他第一眼,就喜欢上眼前这个帅到无法形容的男人。


    准确的来说,只要是帅的,她都喜欢,都要。


    白晗看也不看她。


    顾以安从卫生间出来后,白晗直接忽视傅妗,朝顾以安走去。


    两个人举止间极为亲密,这让傅妗不禁气抖,恼怒地盯向顾以安,内心充满妒火。


    简迪根本没心思吃晚宴,他的眼光一直落在傅朝身上。


    他随意地拿起服务员给他递过来的香槟酒,拿在手里,嘴唇未沾。


    仪式结束后,傅朝疲倦地扶额,有其他企业家向他套热乎,他一概不理。


    他病色苍白,扶着林易的手,吩咐道:“走吧。”


    “嘭”的一声,简迪手掌上的酒杯突然炸裂。


    碎片割伤了他的手,褚恒既怒又担心,拉着他,呵斥服务员,急切地要为简迪处理伤口。


    但是简迪却顽固地挣开他的手,极速地向前跑去。


    因为傅朝正在离开。


    他拼命地跟上黑色迈巴赫。


    “傅总!”简迪忍不住地朝那个人的背影惊喊。


    车门被打开,傅朝坐进去。


    林易只是按住方向盘,却不动。


    “怎么不走?”傅朝问。


    “傅总,有人叫你。”林易透过后视镜,看到孤身的简迪,站在车后。


    傅朝阖上眼眸,叹息地说:“走吧。”


    “是。”林易脚踩油门,黑色迈巴赫消失在宁安街夜色尽头。


    简迪终究没追上傅朝。


    他想,那个人听到了自己的呼喊,却狠心地不回应。


    心里好难受。


    寒风刮过他的脸,他白细的指尖滴下一滴晶莹的鲜血。


    “简迪!”褚恒急忙跑出来,将自己的羽绒服披在他单薄的身上,拿出绷带,处理他的伤口,“他不喜欢你,不要这样伤害自己,忘了他。”


    简迪瞳仁黯淡无光,流露落寞无助的神情。


    他听到音符断裂的破碎声。


    难过汪洋成海,化为呼之欲出的眼泪。


    为什么不喜欢我?傅总。


    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傅朝的瞬间,他的惊鸿一瞥,他身上氤氲的芳香,他鼻息间的清新,他多少次有意无意地对自己示以的格外的关心……


    这个人,是他情动的初始,让他如森林中蹦跳的小鹿,充满欢快的喜悦。


    每一次遇见,他都对心底的这个人,抱有心动的惊心动魄,魂牵梦绕的欢乐。


    他曾以为是幸运的,能够被这个人格外关注。


    可,傅朝究竟还是太狠心。


    对他的感情,从一而终地不回应。


    自己曾经乖巧在他面前说的“我不会来打扰你”,表现得太懂事,所以不会让他心疼了吗?


    “傅总—不要离开我,求求你了。”


    简迪泣不成声。


    褚恒眼中泛出一闪而过的悲伤,安慰他,温柔地轻抚他的背,说:“小迪,回家吧。”


    173   血海深仇


    ◎她金色长发飘扬,手举匕首,眼神冷厉凄冷。◎


    冬日初寒的天气,到了正中午,也是灰蒙蒙的。


    一幢环境优美的独栋别墅,矗立于北都市繁华街道。


    一夜温存过后,赵可尚意犹未尽地手往旁边一摸,空的,没有人。


    他半坐起,大喊道:“姗姗!”


    一个身材极好的女人,穿着大红色长裙,摇摇摆摆走进来。


    “我在。”


    余姗姗眼色平静。


    “过来,给我亲一个。”赵可尚半眯眼看她,越看越喜欢。


    余姗姗眼色冷傲,俯视他,红色高跟鞋在他的沟壑纵生的八块腹肌上狠狠踩一脚,唾骂道:“滚!少犯/贱!”


    赵可尚就喜欢她这种翻脸不认人的狠劲,够辣,够爽,够刺激。


    她是他第一个带回家上/床的女人。


    他掀开被子,瞅到白色床单上淋漓的红血。


    她是处子之身,让他对她更加心动。


    我的女人。他心里欢喜,色眯眯地盯向她白皙凸起的胸。


    “滚起来,我要去逛街。”余姗姗命令他。


    “是,我的女王大人!”赵可尚美滋滋地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穿好衣服。


    出门前,余姗姗递给他一杯透明的水:“喝!”


    赵可尚现在对她完全言听计从,甘愿成为她的狗,正好他此时也口干舌燥,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我来开车。”余姗姗套上一件白色羽绒服,坐在赵可尚的越野奔驰的驾驶座。


    “姗姗,给我亲一个,来。”赵可尚将脸凑向她。


    “啪”的一巴掌落在他伸过去的脸上,五道鲜红的印记格外鲜明,赵可尚感到一阵热辣的疼痛。


    “我操!”赵可尚捂住脸,他怕余姗姗猝不及防地给再给他一巴掌。


    余姗姗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给他,随后戴上墨镜,脚踩油门,朝市中心开去。


    宁安街市中心医院20米处有一个红绿灯。


    红灯亮,余姗姗停了下来。


    “赵可尚,七年前,这里死了三个人。”余姗姗突然说。


    “什么?”赵可尚莫名其妙,“什么死了三个人?”


    “在这条斑马线上,我爸,我妈,我奶奶,全都死了!”余姗姗摘下墨镜,眼睛发红,怒气汹涌地盯着他。


    “哦,真可怜。”赵可尚忐忑地附和。


    余姗姗将墨镜冷不丁砸在他脸上,给他一个非常狠厉的巴掌,骂道:“你这个烂货养的狗东西,还知道‘可怜’别人吗?!我今天要让你血债血偿!!!”


    “喂!姗姗,你要干什么?!”赵可尚惊恐地发现自己身体毫无力气,动不了。


    余姗姗嘴角抹出冷笑:“今天就是你这个狗东西的祭日!”


    她从胸口处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赵可尚身上的安全带,高跟鞋死命地踩在他身上,狠厉地将他一脚踢出车外。


    “喂!!!你是不是找错人了?你爸妈还有什么奶奶的死,跟我有什么关系!?有病吧!”赵可尚极力想爬起来,但一丝气力都没有,只能任凭摆布,“你知不知道我的身份,你要是杀了我,你自己也会死。”


    “哈哈哈——”余姗姗笑得又冷又狂,“我就是死,也得先把你弄死!!!”


    余姗姗上车,调整方向盘,一脚油门,四个坚硬的车轮碾压过赵可尚动弹不动的身体,一遍,又一遍,直到将他碾碎。


    她像失控的暴力机器人,既凶狠,又冷漠,势必要将车轮之下的人,碾化成灰,以报血海深仇。


    七年前,余姗姗13岁,她的爸爸刚从北都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出来,妈妈推着爸爸的轮椅等红绿灯,奶奶在一旁紧牵她的小手。


    过斑马线时,一辆黑色越野车,炸街地横冲直闯,车速飚速到一小时一百公里,朝这边撞过来。


    行人纷纷躲避,妈妈推着虚弱的爸爸慌忙躲闪,可已经来不及,爸爸连人带轮椅被野蛮的越野车撞到半空,妈妈也一下子被撞飞到远处。


    两个人血肉模糊,倒在血泊之中。


    奶奶拼命地将她护在怀里。


    奶奶眼含泪水,跑到昏迷不醒的爸爸妈妈面前,放声大哭。


    黑色越野车不解气地再调转过来,将孱弱的奶奶碾死在粗犷的车轮下。


    同样是在冰冷的冬日,在北都市宁安街,在人民医院门口,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


    她身体冰凉,眼睁睁看到爸爸、妈妈、奶奶的尸体,陈在冷硬的马路上。


    她忘了哭泣。


    她眼里燃烧怒火,思绪回转到现在,她下车,脚踩在奄奄一息的赵可尚身上,粗暴地拖起他的头皮,将他猛地丢到旁边的人行道上。


    她金色头发披散,用匕首疯狂地朝他身上刺去。


    势必将这个恶人万箭穿心,刺成千疮百孔。


    冷风拂面,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余姗姗的脸上、手上、身上溅满了血迹。


    一辆黑色迈巴赫奔驰驶来。


    傅朝下车,走近余姗姗,问:“解气吗?”


    “傅总,哪怕我杀他一万次我都不解气!这个烂东西杀了我亲人,居然毫无愧疚!要不是有你帮我,我何时才能报这个大仇?!”余姗姗神情激动,她大红色长裙被鲜血染红。


    傅朝给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会意,他将余姗姗拉起,递给她纸巾。


    “傅总—”余姗姗靠近他,不禁流出泪,“谢谢你!”


    “这是赵可尚这个狗东西应得的,他害的人太多,死一次,算是便宜他了。”傅朝说。


    余姗姗哽咽地哭出来。


    七年前的那个冬日,医生说爸爸的手术很成功,挺过了最难的人生关卡,妈妈和奶奶身心一松,很是高兴,说着要一起回家过个好年的打算。


    好热闹,真温馨,一家人聚在一起过年的期盼,明明那么近,近到咫尺之间,却又那么远,远到像一场遥不可及的幻梦。


    她想爸爸妈妈和奶奶了。


    七年前,她被迫失去了家。


    这么多年,是傅朝将她带在身边,和黎丽一样,交由庄合光照看。


    她对他充满感激之情。


    “傅总,我能借你的肩膀靠靠吗?”余姗姗眼睛肿成桃子,身体忍不住向他靠拢。


    “我靠,你可别太得寸进尺啊!”远处一个女人风尘仆仆地赶来,呵斥住余姗姗。


    柳却西大手粗暴一挥,将余姗姗拉到自己怀里:“你别把傅总的衣服糊脏了!要安慰的话,还是姐姐来抱你吧!”


    “我呸,你可别装好心了!”余姗姗挣开她的怀抱。


    “我操了,老娘是好心,你还不领情!”柳却西顽固地将哭成一团的她紧抱,摸她的背,“姗姗,现在好了,你的心事也了了。”


    “嗯~却西姐。”余姗姗脸埋在她胸口处,小声呜咽。


    傅朝脚踩在已经死去的赵可尚身上,吩咐林易道:“将庄合光叫来。”


    “是。”


    没一会儿,庄合光赶了过来。


    “合光,姗姗这半年内,你给她安排一个隐秘的地方,暂时不要让她出来,也不要让外人知道她的行踪。”傅朝吩咐庄合光。


    “是,傅总。”庄合光恭谨应答。


    傅朝朝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明白,他对柳却西和余姗姗说:“我开车带你们回去。”


    待他们走后,傅朝问庄合光:“依你看,赵可尚的老子赵臣德知道他儿子死了,会采取什么行动?”


    “傅总,依我分析,赵臣德会权衡利弊,赵可尚不是他的独子,只是大儿子。而且赵可尚作恶多端,早就人见人厌,死了也是罪有应得。”庄合光平静回复。


    “白家已经将北都市的官场从上到下全部肃清整顿了一遍,赵臣德最近也恐怕晚上睡不安宁,要是他敢动手,直接灭了他!”傅朝语气冷厉。


    “是,傅总。”庄合光轻扶傅朝到车里。


    “你派人处理好赵可尚的尸体。”傅朝斜靠在座椅上,命令道。


    “好。我会的。”庄合光应承。


    他目前是傅朝最得力的手下干将,处理事情快准狠,对傅朝忠心耿耿,和田舟横共同操持〖花朵之蓝〗、地下赌场、私人军/队,成为傅朝的左膀右臂,让傅朝在北都市立于不败之地-


    〖君悦吾心〗酒吧,简迪少有地在此饮酒。


    喝酒不能消愁,却能使人迷醉,短暂忘掉烦恼。


    “哎哟,小哥哥,你一个人喝闷酒啊,要不要姐姐来陪陪你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轻佻地要摸他的脸。


    “不了!谢谢!”简迪抗拒地扭过头。


    “哎呀,别害羞嘛,你长得真他妈可爱,来和姐姐一起玩嘛!”女人依旧对他拉拉扯扯。


    简迪起身,不理她,直接跑了出去,摆脱她的纠缠。


    夜间七点,天色已全黑,阴冷的天气,使人在街上行走裹紧毛衣,哈气成霜。


    蒙蒙飘雪,落在路灯下。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


    忽然,他瞧到一个路灯下孤单蜷缩的黑色身影。


    只是一瞥,就觉得如此熟悉。


    他慌不择路地跑上前,这一头美而微曲的褐色卷发,苍白病弱的脸孔,不是傅朝又是谁?!


    “傅总。”简迪喊叫他,手触碰到他的手,好冰凉。


    简迪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灼烈,应该喝了很多迷路了,醉倒在这里。


    “傅总!”简迪将他半是搀扶,半是抱起。


    明明眼前这个人比自己高出很多,可身体却那么轻薄,像轻脆贵重的瓷器,摇摇欲坠,瘦弱得让他的心为之一颤。


    174   独念


    ◎今晚,你是我的,傅总。◎


    他打了一辆车,将傅朝带到附近最近的〖天泽大酒店〗。


    他订了一个最好最贵的房间,搀扶昏迷不醒的傅朝,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豪华金色大床上。


    傅朝的外套全部被雨水打湿,他小心翼翼地为其脱下。


    他赫然看到傅朝的手臂上布满细密的划痕,他凑近看,很像刀割的痕迹。


    难道是自己割的?简迪内心惊骇,他揣测依照傅朝的地位,没人敢对他刀刃相向。


    那为什么要割伤自己?


    难道是因为那个人?


    简迪将傅朝打湿的衣服换下来后,又用毛巾沾湿热水,给他轻轻擦脸,擦手。


    傅朝内里穿了一件加绒的黑衬衫,质地柔软,轻和保暖。


    简迪手颤颤抖抖,解开纽扣,确认里面没打湿后,惊颤地收回。


    他的小脸,涨得通红。


    心扑扑地跳个不停。


    他有些私心,今天他就想这样单独和他在一起。


    哪怕静静地看着他,也很幸福。


    所以当他第一时间发现迷醉的傅朝,并没有打电话通知给林易。


    今晚,傅朝是他的。


    简迪来客厅烧水时,傅朝淋湿的外套被他搭在沙发上,口袋里有个显示器,红色光一直闪。


    简迪知道这是林易给傅朝安上的定位追踪器,方便林易随时随地能捕获傅朝的位置。


    简迪深看一眼追踪器,拿起自己的手机给林易打了一个电话。


    「喂,我是简迪,傅总现在在我这儿。」简迪直接说,他第一次说话这么干脆果断。


    因为今晚除非是死神来,不然别人休想将傅朝带走。


    他暗暗下了这个决心。


    「嗯,好,你看好他也是一样的。」林易说。


    简迪听完他的话,如释重负。


    天泽酒店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停立,林易坐在里面,他朝酒店房间远远望了一眼,随后开车离开。


    简迪烧好热水,放在床头柜。


    他打开房间里的暖气,片刻后,屋里暖烘温热。


    简迪静静坐在一旁欣赏傅朝的睡颜。


    真好。好想和他一直这样单独相处啊。


    他自上而下打量傅朝,目光落到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的蓝白戒指散发极淡的蓝光。


    他托起傅朝的左手,彼此双手碰触的刹那,简迪悸动地心头一震。


    他忍不住喊道“傅总”,声音清脆甘甜,像柔软的蚌壳含了一颗晶莹润泽的珍珠。


    他好奇地轻轻摘掉傅朝手上的戒指,戒指轻薄,圆润,纯白中却又散发幽幽蓝光。


    他举起戒指,细看,里面有一个字,是“楚”。


    楚?


    白楚之?


    简迪蓦然想到这个名字。


    他失望地将戒指重新戴回傅朝的手上。


    白楚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值得他这么呕心沥血,念念不忘?


    简迪心生疑惑,他想到之前许决和他说的,自己是被傅朝当作白楚之的替代品,也就是自己的外貌和白楚之相似?


    他朝傅朝深望了一眼,这一瞬间,他真想变成真正的白楚之。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摸他的脸。


    纤长的睫毛碰到他的眉,他俯下身,鼻息在傅朝嘴唇上游动。


    “哥。”傅朝扣住他的身体,呢喃地喊。


    傅朝手摸简迪的脸,笑意温柔,桃花眼散落烂漫星光。


    简迪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他,实在太动人,让他一下子沉陷进去。


    “哥,你是不是想要了?”傅朝反手将他扣在身下,嘴唇与他相接。


    简迪鹿眼清澈,悲喜交加。


    傅朝的吻技,犹如千锤百炼的惊赞,想必,吻了那个人无数遍,才会如此熟稔吧。


    简迪心中要把他推开,可身体却丝毫不能动弹,只任凭傅朝对他掠夺。


    是把自己当成那个人了吧。他悲哀地想。


    傅朝的手摸到他裤子下,简迪吓得牙齿紧缩,抿紧嘴唇,脸张皇失措地埋在他胸口,哭喊着:“傅总,不要!”


    “傅总?”傅朝被这一句奇怪的呼叫惊醒,细一看,身下人居然是简迪,他手拍发疼的脑袋,起身,将简迪放开。


    眼看傅朝要走,简迪从床上爬起,从背后抱住他,眼里流出滚烫的热泪:“傅总,你留下,我走,我会走的,求求你了,答应我这一次。”


    傅朝无奈地叹口气,轻抚他哭得抖动的肩:“简迪,我之前喝了好多酒,迷迷糊糊的,是你发现我,把我带到酒店来的?”


    “嗯。”简迪乖声应答。


    “简迪,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傅朝认真地看着他。


    “我喜欢你的一切。”简迪泪眼汪汪,手像小孩般,不断擦拭眼角里流出来的泪。


    “你不应该喜欢我,我当初也不该把你当作我哥的替身,他已经死了快两年了,我真的是太想他了,而你真的和他很像,这一点,我对不起你,让你对我产生不应该的感情。”


    傅朝语气平静。


    “不,傅总,没关系,我觉得能像他,是我的运气,因为这样,我才认识了你。”简迪哭着摇头垂泪,“傅总,我会离开,我不会打扰你的。”


    傅朝拿纸巾给他擦泪,缓缓地将他搂在怀里:“傻孩子,换个人去喜欢吧,我不值得,你不要再为我流泪了,我这一生只爱我哥,哪怕他已经不在。你明白吗?”


    简迪失去理智地环抱傅朝的身体,脸埋在他胸口,哭得热泪盈眶。


    真的想一直这样抱着他。


    傅朝缓缓拉开他的手,摸他的脑袋:“简迪,放下吧,长痛不如短痛,你就当我死了,别再想着我。”


    简迪踮起脚尖,在他的肩膀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傅总,我走了,你保重。”


    简迪在凌晨的风雨中迷途,瘦削的身影没入无边的夜色。


    第二天,林易来酒店接傅朝。


    傅朝枯坐在床上,一宿未眠。


    林易单膝跪在他身旁,在他病态的手腕间输入一剂镇定剂。


    他将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端来一杯热水,伺候他服用下去。


    “傅总,是回家还是?”林易请示。


    “我就在这儿呆一会儿,下午再来接我。”傅朝虚弱地躺下。


    “是。”


    一辆最为原始的绿皮火车奔驰过原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耳朵上塞着耳机,无神地靠在窗边。


    火车上人来人往,吵闹不堪,座位非常拥挤,都是南来北往要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


    简迪坐在最里间的位置,耳机音量开得特别大,完全沉入在自己的世界。


    车上来了一群威猛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个男人长得特别凶悍,额间有三道浓烈的刀疤,他左右打量车厢里的人一番,对旁边的一个穿红色棉袄男人耳语。


    红色棉袄男人走到车厢卫生间旁,眼神专注,待里面的人出来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打晕。


    车厢里的乘客见此一幕,害怕高叫、惊叫,迅速引来乘列员。


    秩序渐而混乱。


    刀疤男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枪,朝车厢顶开了一枪,恶吼道:“他妈的,谁再吵,老子就崩了谁!”


    这样胆战心惊的一震慑,车厢顿时如死般静寂。


    刀疤男的手下人叫嚷道:“识相点的,快点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别等我们拿刀子逼你们!”


    车厢里的人大都是平民小百姓,他们面面相觑一阵后,抱着“破财消灾”的念头,把自己的钱乖乖地交出来。


    好在这群劫匪没有细究钱多少,有钱拿出来就行。


    “喂,你的钱呢!?!”劫匪中的一员粗暴地向靠在里间的简迪吼道。


    简迪看都没看他,突然啪的一声,扑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昨天晚上,他离开天泽后,神智混乱,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离开。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辆火车,不问旅程,不问终点,不问归处。


    他被情感和理智双重折磨。


    理智让他离开傅朝。


    然而情感,又让他至少一万零一次想起傅朝。


    刚刚他后悔了,他不想离开。


    没关系,傅朝把他当作白楚之,那他就是白楚之就好了,只能能再看看他,心也就满足了。


    他站起,要下车,想回到北都市。


    劫匪以为他要逃跑,抓住他的手腕,准备暴打他。


    红色棉袄男人见状,赶紧阻止:“住手,别乱搞,我们人已经抓到了,钱也拿到了,别再惹出幺蛾子!”


    简迪挣扎间,黑色口罩掉在地上,露出他的脸。


    红色棉袄男人惊奇地仔细看他,最后惊呼道:“简迪?!你是简迪?!”


    简迪茫然。


    红色棉袄男人取下他耳朵上的耳塞,惊喜道:“简迪,我是马晖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眼前的红色棉袄男人,长得高而壮实,体格和小时候福利院所见的那个勇敢男孩一模一样,脸是宽而平阔的,彰显坚实可靠的品格。


    简迪点头:“我记得你,马晖。”


    “好!那太好了!”马晖高兴道。


    刀疤男人刻意打量简迪,朝马晖露出犹疑神色。


    马晖认为现在时间紧促,场地不好,应该找个舒畅的地方坐下来聊。


    于是他给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刀疤男示意手下的兄弟将刚刚捉到的人和抢来的钱,整理好,赶紧撤回去。


    “简迪,你跟我们来。”马晖憨厚地朝他笑,让他跟上。


    一行人从如蜗牛般速度行驶的老旧绿皮火车上跳下来。


    不远处有接应的人,刀疤男带领他们往前冲去,马晖在后护着简迪。


    175   想你


    ◎我想回北都市,去见一个人。◎


    简迪被马晖带上一辆车,行驶了约两个小时,三四辆车停在远郊处的一幢独栋白色大别墅外面。


    刀疤男人吆喝一声,手下人将刚刚在火车上打晕的男人用绳子捆紧,毫不客气地打晕,锁在别墅内一个密室里。


    马晖带着简迪穿过前院,来到大厅。


    这群劫匪男人们脸上和身上大都挂有伤痕,个个长得五大三粗,行为粗蛮,一进门三两下就将干净的地板踩得脏兮兮。


    嗓门贼大,说话动不动带个“逼”字,唾沫横飞。


    他们如饿疯的狼,翻箱倒柜一通下来,厨房变得十分凌乱,他们拿起冰箱里的冷菜直接摁在嘴里,嚼得嘎嘣脆。


    刀疤男作为这群人的首领,没有像他们这般粗俗,只是静静地闷脸起酒。


    马晖从冰箱里找出能吃的东西,放在微波炉加热,递给简迪。


    简迪茫然地接过来,又放在桌子上。


    刀疤男深深望了一眼简迪,眼神流转。


    马晖朝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随后一起来到僻静的后院说私话。


    刀疤男急不可耐地问:“你说的从前遇见的小男孩就是他?他真的姓简名迪?”


    马晖神情认真:“枭哥,我都跟你多少年了,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简迪太好认了,他现在的模样就是小时候的扩大版,眉目清秀,温柔可爱!”


    眼前的男人名叫简枭,他追问:“他之前和你说过从前的事情没,他会记得世界上还有个亲人吗?”


    马晖摇头:“枭哥,这一点他从来没和我说过。不过你不是说小时候给弟弟简迪脖子上挂了一块玉佩吗,我模糊地记得他小时候脖子上好像有,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戴着。”


    “去看一下!”简枭迫不及待地又折返回来。


    马晖不慌不忙靠近简迪,笑问他:“简迪,我记得你小时候脖子上应该戴着一块玉佩吧?”


    简迪轻轻点头:“嗯。”


    简枭的眼里闪着震惊的光。


    “那现在还戴着吗?”马晖问,他居然有些紧张。


    “戴着啊。”简迪拉开羽绒服拉链,从白色毛绒衫内里,拿出一块浅绿色内芯,白纹玉佩。


    玉佩小而润泽,戴的年岁久了,边缘被磨得很光滑。


    简枭眼里放光,急问他:“这块玉佩是谁送给你的?”


    简迪迷茫:“我也记不清楚了,但是我想应该是重要的人吧,或者是爸爸妈妈。”


    “你什么时候在福利院生活的,你还记得吗?”简枭忙问。


    “很小的时候,具体哪岁,我也不知道,这些都无所谓了。”简迪声音暗了下去。


    马晖瞧了一眼简枭,又看向简迪,他激动地张嘴,想要告诉简迪一个好消息,却被简枭直接打断,拉着他到后院去。


    “枭哥,他真的是你念念不忘的弟弟啊!!!你终于找到他了!”马晖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他,当年我们分开的时候,他还那么小,却那么勇敢。”


    马晖陷入往事的回忆。


    简枭冷静地皱起眉头,决定道:“我不与他相认。”


    马晖疑惑不解:“啊?!?枭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简枭叹一声气,手拍打到他肩上,颇为沉重地说:“我既然找到了他,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的弟弟。我干的都是刀尖舔血的事,我不想把他搅和进来。”


    那年马晖带着简迪一起从福利院逃出来后,半途,他们分道扬镳,一个向西跑,一个像东跑。


    马晖来到外市,他凭借灵活的头脑和孔武有力的蛮劲,投靠到当地的黑/道。


    数十年走南闯北、凛寒酷热的岁月生涯,使这个男孩变得愈发坚忍,沉稳,成熟,成为简枭最得力的副手。


    他们这一条道上的兄弟数量精简优良,从原来的打家劫舍的民间小团体,变成接黑/活的专业队伍。


    只要有金主出钱,他们会精准地找到目标人物,是生是死由买家说的算。


    这样一笔活的酬劳非常丰厚,可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偶尔也会重操旧业,简枭知道手下人难以改变市井流氓的习气,他下了两条死令,一是不准抢超过一万块的钱,二是不能伤害普通人,违者立即枪毙。


    总体来说,接黑/活收益高,风险也大,他们每次都在铤而走险,无论是买家,同行,还是仇敌,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被暗害,生死大都只在一念之间。


    马晖理解简枭的话中含义,他深思许久,同意道:“好,枭哥你决定的事,准没错。”


    “呵,天天拍我的马屁。”简枭不屑。


    “拍你马屁才有肉吃,我又不傻。”马晖豪气笑,“谁叫你是我们的头儿,老板,帮主呢。”


    简枭和马晖两个人来到简迪身旁,露出温和的笑。


    马晖问:“简迪,这么多年,你过的好吗,跟我们说说吧。”


    简迪说:“还好,我遇到了好心人收养我。”


    “简迪,你是不是不舒服,怎么脸这么红?”简枭看着自己的亲弟弟脸色不好,神情萎靡不振,不禁担心。


    “嗯~我有点冷。”简迪的声音更加微弱。


    “马晖,快找个暖和的房间!”简枭命令。


    马晖将简迪引到一楼的西边房间,并让手下这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离远一点,别发出吵闹声。


    简枭搞了一个热水袋子,烫得很,塞在简迪的被子里。


    “谢谢,我睡一会儿就好了,头有点疼。”简迪说。


    “好,你休息,晚饭好了我再叫你。”简枭温和地帮他拢紧被子。


    晚饭由马晖做,伙食比往日更加丰富,整整齐齐摆了一大桌子,这样的大餐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做成了一个大单才有的。


    平常这群爷们儿不是随便对付两口就是下馆子。


    马晖叫简迪起床,简枭将羽绒服递给他,简迪穿在身上暖烘烘的。


    他惊奇地看向简枭。


    “怕你冷,刚刚用火热了一下,里面又贴了两个暖贴。”简枭说,他故意不接简迪的目光,毕竟他常年硬汉,这样的小柔情,使他一时之间略觉尴尬。


    “谢谢你。”简迪礼貌地道谢。


    长条形餐桌摆满了形色各异的菜,色香味俱全,香味四溢,已经有猴急的人耐不住香味的吸引,拿手钳起菜,大口往嘴里送。


    简枭立马呵止,让马晖赶紧挑几道好菜放在简迪面前,免得被这群猴急的玩意儿糟蹋了。


    “来,多吃点羊肉,这个吃了身体就热了。”简枭热情地往简迪碗里夹菜。


    马晖高兴说:“简迪,为我们能重新遇到,干一杯!”


    简迪举起刚刚简枭递给他的热橙汁,敬马晖,小口浅酌。


    马晖想听听简迪这些年的生活细节,一直问东问西。


    慢慢的,他发现简迪有些心不在焉,问东说西。


    胃口也不怎么好,碗里的菜几乎没动。


    这是怎么了?他心里暗暗地产生疑惑。


    简枭被手下兄弟扯到一边大喝特喝起来,喝酒如喝白开水,一碗接一碗,一个小时后,这群人面色燥红,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睡沙发上,或者趴在餐桌上打起呼噜。


    马晖无奈,他将门窗关好,将客厅里的供热器温度调更高,随后清洗饭碗,收拾厨房。


    整理完后,他悄悄来到简迪房间,挨着他坐,问:“简迪,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过的事了,来,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到你。”


    外面的黑色天空下起了小雪。


    简迪黑色眼珠,像落满的雪花,晶莹含泪。


    他低声说:“马晖,我想回去。”


    “回去?”马晖想起之前简迪在火车上就哭诉道“要回去”。


    “我想回北都市,去见一个人。”简迪望着他,“你能帮我吗?”


    “你想见谁啊?”突然,门被打开,原来是简枭。


    简迪身体被狂暴的开门声吓一跳,看到简枭露出惶恐的表情。


    马晖注意到他的神色,温和地安慰他:“没关系,简迪,他是个很好的人,你不要被他的刀疤吓着了。”


    简枭习惯了粗暴开门,他挠脑袋,表示歉意:“不好意思,下次我会注意的。你刚刚说你要去北都市找谁?”


    简迪沉默片刻,说:“我想见傅朝。”


    马晖一头雾水,他看向简枭,他认为他的这个老板兼铁哥们见多识广,说不定会认识。


    果然,简枭问:“你说的是浪腾的老总,那个年轻的总裁???姓傅名朝的?”


    “嗯。”简迪听到这个名字,心抖个不停。


    还是无法舍弃他。


    简枭问:“你见他干吗?”


    简迪站起,面色冷淡:“我不想说理由,就算你们不帮我,我自己也会去。”


    见简迪有些生气,马晖拦住他:“简迪,别冲动,外面风雪这么急,等明天,我们一起去,可以吗?”


    第二天,风雪减小。


    简枭一大早接了一个电话,开着车,带上几个兄弟,将昨天在火车上抓到的目标人物交给买家。


    处理完事情,他回来之后,快下午一点,他急匆匆吃了个饭,带上简迪、马晖,开车直奔北都市。


    马晖问简枭:“你知道傅朝在哪里吗?”


    简枭轻轻一笑:“我这边刚好认识几个人,我让他们帮我找一下。”


    简迪却说:“去北都市的宁安街。”


    马晖惊奇:“简迪,他难道在那儿?”


    简迪摇头:“我也不十分确定,但感觉他应该在那里。”


    “小傻瓜。”简枭看简迪一副执拗但眼睛又那么明亮清纯的模样,无意间唤起他久违的亲情感,忍不住大手摸向他的脑袋。


    简迪没有过多在意,眼睛只直盯着灯火辉煌的宁安街道。


    他离那个人越来越近。


    心跳得好快。


    176   舍身


    ◎傅总,我如这般爱恋你。◎


    北都市是简迪一直向往的城市,因为他曾喜欢仰慕的歌手詹离在这里。


    这里有最新的音乐唱片。


    这里有许多和他一样把音乐当作梦想的少年。


    他曾站在北都市最文艺的街道长明街,在鲜花纷飞的格林广场,在静寂的天河桥,弹奏他自创的音乐曲《四月诗》。


    这首乐曲被所爱之人,放在手机里,和自己一起听。


    从知道傅朝和自己听的曲子,是自己那首《四月诗》时,他的心翻涌地滚烫,唯一确认自己的心之所向。


    傅朝。这个名字揪得他生硬地疼。


    如果当初许决没有告诉他白楚之的存在,那该多好。


    他还可以懵懵懂懂地做一个单纯暗恋者,跟在傅朝后面,偷偷地瞧他,看他,心里泛起无边的涟漪。


    宁安街作为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豪车遍布,川流不息。


    天气转寒后,车辆渐少,灯光却比往日更加耀眼,五彩斑斓的圣诞树已提前被商家摆出来,为圣诞节的商品营销烘托氛围。


    “那个车!”简迪太熟悉那辆黑色迈巴赫,他呼道,“前面靠右第三个!”


    简枭想追上去,却被一辆白色车堵着,他忍气地开到旁边,已经和那辆黑色迈巴赫越来越远。


    为了跟上,简枭连闯红灯,终于见到车尾。


    马晖习惯性地观察四周,手搭在简枭肩上。


    简枭知道这是他察觉有危险的信号。


    但他们很少来北都市,基本都在很远的外市流窜,按理说,这里应该没有仇家。


    他警觉地查看四周的车与行人。


    前方黑色迈巴赫停了下来,简枭也脚踩刹车,找了个地方停下。


    简迪脱掉安全带,脚步匆匆地跑出去。


    他哪怕只是见到那个人的背影,也已接近失控。


    “傅总!”


    “简迪!”


    两句呼喊,同时响彻在宁安街。


    简迪高兴地跑向傅朝时,一颗极速的子弹也同时朝傅朝射去。


    简迪瞬间抱住傅朝,为他挡下这颗子弹。


    他的一只眼睛被子弹贯穿,汩汩地流血。


    “简迪?!”


    傅朝完全没预料到他会回来,在这个时刻出现。


    简迪感到疼痛难忍,小手捂住流血的右眼。


    另一枚凶狠的子弹又盯向傅朝,简迪拼尽全力,将傅朝按倒,扑在他身上,子弹贯穿他的胸腔,他痛到失去知觉。


    “简迪!!!”简枭也顾不得,直直地奔过来,拉住他的手,大声喊他的名字。


    马晖测他的鼻息,还有气:“赶紧送医院!”


    傅朝将流血的简迪轻轻抱起,进到车里,命令林易:“到最近的医院,联系苏常远,让他速来。”


    “他妈的是谁啊?!老子要杀了你!!!”简枭痛心到极点,恼恨地抽出衣服内里的手枪,朝发射子弹的方向跑去。


    马晖皱起眉头,紧跟他身后。


    他们明白现在主要任务是要抓到射伤简迪的凶手。


    北都市人民医院,傅朝将简迪抱起,喊他的名字,他断断续续地回应,气若游丝。


    林易已提前联系院长,马上有医生过来为简迪紧急处理出血的伤口。


    苏常远不久后也赶到。


    简迪被安排在手术室。


    傅朝问林易:“是赵臣德的人吗?”


    林易回:“不是,傅总,我刚刚联系了庄合光,赵臣德现在不在国内,跑到国外去了,他现在还顾不上赵可尚。”


    傅朝拧眉,哼了一声,目光变得冷起来:“不是赵臣德,也只剩下那个人了。”


    北都市四大恶霸:赵可尚,孙宜,裴度,刘聪。


    孙宜已被傅朝就地正法,赵可尚死有余辜,这两个人的父母都是官场大鳄,自小作威作福惯了,完全漠视生命,在北都市胡作非为,鱼肉他人。


    刘聪的家境很一般,是个小门小户的商贩,完全依附另外三个人,依傅朝看来,他应该没有这个胆量来害自己。


    裴度,傅朝一想起他的脸,便会感到一阵油腻的恶心,那双毒蛇一般的眼神,像阴沟里的虱子,专会使出下三滥的玩意儿霍霍别人。


    赵可尚和孙宜在前,裴度在后,刘聪作为打手,这四个人把北都市搅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裴度估计是看赵可尚和孙宜死了,狗急跳墙,干脆直接派杀手来灭了我。”傅朝分析。


    林易刚好接到庄合光的电话,他将手机呈给傅朝。


    「合光,杀手是不是裴度手下的?」


    「傅总,你猜的没错,我正派人抓他。」


    「好,你行动快点。」


    一个小时后,简枭和马晖急匆匆赶到这里。


    马晖用绳子捆了一个人。


    傅朝起身,林易赶紧上前扶住他。


    傅朝一脚踩在这个人身上,怒喝道:“谁给你的胆子来杀我的?快说,裴度现在在哪儿?”


    眼前这个被捆住的人正是恶霸四人团的狗腿子刘聪,人细瘦,长相猥琐,眼神却有三分精明。


    他磕头,跪在地上,向傅朝哀求:“傅总,我错了,我也是被逼的。我要是供出裴度的行踪来,你能不能饶我不死?”


    当下的形势,他只求自保。


    “好。”傅朝答应,“我饶你不死。”


    刘聪坦白道:“裴度故意作出逃跑的假象,用跟踪器错误的定位诱导庄合光,他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还在北都市,具体哪个地方我也不太清楚,我说的都是实话,傅总,我以后跟你吧,我会对你忠心耿耿的!”


    傅朝漠冷地蔑笑:“跟我,你还不够格。”


    他朝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当即将刘聪劈晕。


    “把他交给庄合光。”傅朝吩咐林易,“把刚刚刘聪说的话,带给他,不要再兜圈子,裴度必然在宁安街,让他去排查酒店和会所,越快越好,务必给我抓住他。”


    “是,傅总。”林易遵循他的指示,将劈晕的刘聪一路连拖带拽拉出了医院。


    傅朝看向简枭和马晖:“你们是简迪的什么人?”


    简枭刚想张口,马晖抢先说道:“我们是他的老家朋友。”


    傅朝知道他们在说谎,不过无关大碍,他也不打算深究。


    目前最要紧的是简迪的伤势。


    手术一直持续到晚间。


    灯熄灭,苏常远走出来,摘掉口罩,恭敬地傅朝汇报情况:“傅总,他右眼眼膜直接被刺穿,好在没伤到头骨,这只眼睛以后不会见光。另外胸腔这边的子弹,我已经取出,流血太多,伤到血管,恐怕一时很难好。”


    三个人听了,脸色怏怏。


    简迪手术完后,被转到重症监护室。


    凌晨时分,庄合光向傅朝汇报,说已经抓到裴度了。


    裴度被庄合光关在〖花朵之蓝〗地下室。


    他眼光幽怨,满脸不服气。


    灯光被打开,刺得裴度一惊。


    出现在眼前的人是庄合光。


    随后是林易。


    两个高大黑色衣服的人,虎视眈眈地盯向自己。


    裴度鸡皮疙瘩起一身。


    清脆的皮鞋声传来,傅朝朝他走来。


    “傅朝!!!你他妈真的难杀!!!一年前,你病的那么重,我还真以为你要死,没想到还活着!”裴度眼里充满惊恐,声音喊的特别响。


    “哦,是吗,那我可真是让你失望了。”傅朝手拿起一把黑色手枪,抵在他额头,目光冷厉,“现在,我要送你归西。”


    子弹未发射前,早有一把锋利的刀,于千军万马中驰骋而来,力道澎湃,精准无误地刺向裴度。


    刺中他的右眼,疼得裴度发出惨绝人寰的痛叫。


    众人皆往后看,一抹亮红色头发的男孩,身穿黑色冲锋衣,既傲又冷,径直走向裴度,一脚踩爆他的脑袋。


    褚恒从怀里拿出第二把刀,在他的胸口处,直击要害,裴度的心脏瞬间爆炸,嘴角狂喷鲜血。


    他又从裤兜里抽出第三把刀,扭过头,看向傅朝。


    林易挡在傅朝面前,手掌被褚恒的刀,深深刺穿,鲜血直流。


    庄合光一脚将褚恒踢飞,骂道:“你干什么?!你再敢武刀试试!”


    庄合光手下的黑衣人,目光牢牢锁住褚恒。


    “哈哈哈哈哈—”褚恒狂笑,目光凶狠,“傅朝,你他妈的忠狗这么多,为什么非得让简迪为你挡子弹,他那么小,你忍心吗?你还是人吗?你个畜生东西,老子今天非得杀了你!”


    褚恒越说,越愤怒,又拿起刀刺向傅朝。


    林易这次回击,两个人扭打在一起,鲜血横飞,一片狼藉。


    突然庄合光的电话响了,他脸色极其不好,向傅朝说道:“傅总,苏常远来电,说请你回医院一趟,简迪内脏大出血,情况很危急。”


    “走!”傅朝呵斥林易,让他松开手。


    褚恒听了,脑子一片空白。


    简枭和马晖脸色苍白,眉头紧皱。


    一行人脚步匆匆赶到医院。


    苏常远向傅朝说:“傅总,他想见你。”


    傅朝推开病室的门,来到简迪身旁。


    简迪的左眼只装着他的身影,清澈,干净,宛如最纯真的鹿眼,闪烁温柔的光,将爱恋之人如花朵一般柔柔托起。


    “小迪!”褚恒见他右眼包扎上纱布,胸口的血不断地往外溢,那么小,那么孱弱,肯定很痛吧,为了傅朝,居然挨了两发子弹!


    马晖观察这情形,一只手拉住神情悲伤想张嘴说话的简枭,一只手拉住哭起来的褚恒,将他们带到病室外:“唉,简迪就剩最后一点时间了,让他和那个人再多相处一会儿吧。”


    “简迪。”傅朝手摸他的脑袋,叹口气,“傻孩子,你不该为我这样。”


    简迪苍白的唇,莞尔一笑,他忍受身体的疼痛,坚持坐起来。


    傅朝挨着他,手扶住他的身体。


    “傅总,你不要自责,我都是心甘情愿的。”简迪双手艰难抬起,圈住他的脖颈,嘴唇吐出若有若无的气息,“我遇见过许多好人好朋友,我很幸运。曾经,我觉得音乐是我的全部,可遇见你之后,音乐成了我暗恋你的音符。”


    “傅总。”简迪脑袋靠在他的脖子处,“你吻过我,哪怕是错认,我已经觉得好幸福。我不该对你撒谎,其实,我一点也不想离开你,我想每天都想看见你,都想和你在一起,一想起你,我会写很多首歌……傅总……”


    声音愈发微弱,简迪的嘴角一直在流血。


    傅朝紧抱住他,唤他的名字。


    简迪鹿眼的瞳孔失去阖动,渐而没有光亮。


    “简迪!”傅朝难以抑制地哭出来,“你太傻了,我又何必值得你为我付出生命呢?”


    177   哥


    ◎我不要无能为力。◎


    病室外,匆匆的脚步声,促急地传来。


    满头金发的周小北深喘粗气,脸色惶恐,难以置信地看到眼前一幕。


    宁安街的躁动,使周瑾风有所警觉,他马上派人查清楚因枪击引发混乱的前因后果,考虑到简迪是周小北的朋友和队友,慎重的他还是决定将简迪被射伤的事告诉周小北。


    周小北听闻此,瞳孔一震,想也不想赶紧打电话通知给池意和闻心,让他们速来北都市人民医院,见简迪最后一面。


    周瑾风开车将周小北带到医院,正好池意和闻心也赶到,一行人忧心忡忡地往病室赶。


    病房外,褚恒手扶墙壁,身体颤抖得厉害,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


    简枭和马晖,眉头紧皱,表情十分难过。


    “褚恒,简迪他真的—???!”周小北不可思议,明明他们前几天还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火锅,怎么就……


    池意已经忍不住哭出来,闻心双眼通红地给他擦眼泪。


    远处还来了一个人,高瘦的身形,他脱下黑色帽子,露出一张极为酷冷的脸庞。


    周小北鄙夷地瞪了许决一眼。


    许决平日酷寒的脸,在此刻少有地露出一丝动容。


    傅朝将简迪缓缓放在床上。


    他打开门。


    褚恒像疯了一般冲进去,扑在简迪身上,不断呼喊他的名字。


    简枭粗糙充满岁月伤痕的手,抚摸亲弟弟的脑袋,紧握他的手,浑浊的眼,淌出滚滚热泪。


    “简迪!!!”周小北嚎啕大哭,他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浑身充满血迹,右眼失明,已经死去的人,就是平日最温柔最可爱的那个小男孩。


    池意深深叹一口气,扭过头伏在闻心胸口处哭泣。


    马晖站在一旁,紧抿嘴唇,神情悲恸。


    许决想到了记忆中的那位故人,简迪实在和那个人眉目之间过于相似。


    当年的他,又是怎样死去的呢。他心中涌起无限的悲凉。


    他瞥了一眼在病房外静坐默默无语的傅朝。


    哭声缠绕充斥房间,外间的雪花,纷纷扬扬又开始下了起来。


    晚间,苏常远过来,给简迪处理身上的血迹。


    苏常远向傅朝请示:“傅总,给他换上什么衣服?”


    傅朝朝池意说:“你去宿舍一趟,将他平日惯穿的干净衣服拿一套来。”


    “好,傅总。”池意马上折返回去,闻心和他一起,陪着他。


    苏常远接过池意拿来的衣服,将简迪全身清洗一遍,为他穿上旧衣。


    “我带简迪回去吧。”简枭看着躺在床上冰凉的亡故者说。


    “简迪是我的!谁他妈都别想带走他!”褚恒红着眼睛,怒视简枭。


    简枭不甘示弱,马上揪住褚恒的脖子:“他妈的,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以为老子怕你啊!?简迪是我弟弟,我带他回家,你搅个什么劲?!”


    褚恒淡薄的唇角,弯出一丝戾气的冷笑,他二话不说,从腰间拔出一把快刀,直接架在简枭脖子上:“老子管你什么弟弟不弟弟的,你要带他走,除非我死!”


    “好,那你去死吧!”简枭也暴脾气发作,一冲动,马上从身上掏出枪,直抵褚恒的额头。


    刹那间,生死相逼,气氛剑拔弩张。


    马晖见状,立刻插在两个人中间,手抵住枪口,慢慢地将简枭往后拥,使他离褚恒远一些。


    待简枭分神瞬间,马晖马上夺过他手里的枪。


    “马晖,你干什么?!!”简枭疑惑不解,红着眼眶瞪向他。


    “枭哥,让他带简迪走吧。”马晖认真说。


    “什么?!”简枭不明白,明明自己才是简迪的亲人,为什么要让外人带他走。


    但马晖的性格他又很了解,知道他不会轻易下决定。


    他沉沉地朝眼前这个大红长发的男孩望去,思量再三,说:“好,你带他走吧。”


    风雪霭霭,褚恒抱起简迪,暮色哀冷。


    他的红色长发,消失在漫天风雪尽头。


    傅朝苍白的脸,愈发病态,薄瘦的身体受不住寒凉,颤抖咳嗽起来。


    林易迅速为他披上外套。


    他瞳仁黯淡无光。


    为什么这么苍凉无力呢,这种无助到顶点的感觉,让他想起了白楚之死的那个时候,也是这样的,无能为力-


    〖嘉才〗幼儿园,金书书来接儿子傅朝回家,却看到了让她无比生气的一幕。


    一个男孩,不知何故,往小小的傅朝身上丢砸东西。


    眼看自己的儿子被欺负,金书书踩着恨天高高跟鞋,气冲冲地抓起那个男孩,一脚把他撂翻在地,怒吼道:“你干什么要欺负我的小朝?!你再欺负他,我就打死你!”


    一番母老虎般的大嗓子震慑后,男孩害怕地大哭起来。


    金书书连忙检查傅朝的身体,不看不要紧,一看脑袋上居然肿了一个大大的包。


    “我操/你妈的,真是有娘生没爹教的玩意儿!”金书书泼辣,不管不顾地破口大骂。


    “你他妈说谁啊?!别指桑骂槐的!”男孩的母亲,也气势汹汹地赶了过来。


    “我他妈说的就是你,凭什么打我的儿子,你看看他,手上有几道淤青,脑袋上还有一个大包!!!”金书书怒斥道。


    “呵呵,你可真会讹人,你儿子自己跌伤的,就说是我儿子打的,你穷疯了吧,拿孩子来骗钱!”男孩母亲坚决否认其儿子的暴行。


    她依旧不依不饶,鼻子瞪得老高,蔑视金书书,尖锐的粉色指甲指向傅朝:“而且,就算是我儿子打的,那为什么偏偏只打你的儿子,不打别人,你想过自己的问题没?”


    金书书听这样无理的话,怒气直蹿脑门,她上前一步,扯住男孩母亲的头发:“我他妈撕烂你的臭嘴!你要想想,为什么这么多女的,我就打你,你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金书书下了死力气,一把将她的头发拽断半截,疼得这个女人哭爹喊娘。


    围观的家长幸灾乐祸,有的人想上前拉架,但看打的这么猛,怕殃及自身,又缩了回去。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园长赶紧跑过来,命令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将这两个疯女人扯开。


    男孩母亲见园长来,扬起被金书书手指甲抓破的脸,瞪向他:“查查这个女人的老公是做啥的,他妈的,居然敢打我,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园长难堪地左右摇摆,将女人扯到一边,低声说:“他老公可是白家的亲戚。”


    “白家?你说的是哪个白家?”女人不敢相信。


    “还能有哪个白家?”园长也真是被她的智商无语到了。


    “什么亲戚,白家的亲戚多的是,你可别骗我!”女人追问,眼神不太相信。


    “他老公傅浪,是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的大舅哥,你现在懂了吗?”园长眼中闪烁一丝落井下石的光。


    “啊——!!!”女人吓得瘫坐在地。


    金书书牵起傅朝,冷漠哼了一声。


    园长讨好地来到她面前,腆着脸,说一些云里雾里的好话,金书书听的不耐烦,骂道:“滚!你他妈的真让人心烦,我儿子你们非但没照顾好,反而还让人欺负他,是不是以为我瞎了啊?”


    “岂敢岂敢,金总,您是个明事理的人,要是我敢有这样的心,我至少死100次!我一定会狠狠惩罚照看不周的工作人员!”园长谦卑道。


    金书书怒视刚刚和她扭打一起的女人,不解气地又在她脸上呼了两巴掌:“他妈的,要不是看在我儿子小,要为他积福,老娘现在就做了你,下/贱东西!”


    园长毕恭毕敬地跟上金书书,谄媚地赔笑,等她走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能在这里读书的孩子,家庭都是非富即贵的,不用说像金书书这种和白家沾亲带故,有白家庇佑的,就像是刚刚被金书书打的这个女人,他同样也得罪不起。


    金书书回到家,连忙联系了医生苏常远。


    那时候苏常远,风华正茂,初出茅驴,医术相当精湛,做事很细心。


    他仔细检查傅朝被打的地方,给他开了少许消炎药:“金总,无大碍,过几天就会好的。”


    苏常远看完傅朝后,开始亲手为金书书包扎伤口。


    处理完一切后,苏常远恭敬地回去。


    “儿子,你这里还疼不?”金书书手摸他手臂上的淤青。


    傅朝摇头。


    金书书摸他的脸:“小朝,你是不是不想去上学啊?”


    傅朝依旧摇头。


    这样的行为在傅朝身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可把金书书愁死了。


    自小,她就发现傅朝不爱说话,时常一个人闷在角落里。


    她以为上了幼儿园会好起来,没想到情况更恶劣,他不仅依旧孤单,甚至还有品行恶劣的男孩欺负他。


    这可怎么得了!


    “小朝,你能不能多跟妈妈说说话?”金书书抚摸他的脑袋。


    傅朝脸色沉默,始终没有张嘴。


    金书书意识到很不对劲,第二天马上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一番检查下来,医生说他没有得自闭症,很有可能是性格原因,或者干脆就不想说话。


    金书书听了心里松一口气。


    她作为浪腾的主权人,工作非常繁忙,只得请保姆在家照顾孩子。


    她特的留心在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


    她抽空在开会听汇报的空挡打开手机里的监控视频,发现傅朝总在睡觉。


    可真是奇怪,小孩子觉多没毛病,可总不能一直睡吧。


    她又在家里各个角落安装了更为隐蔽的细小摄像头。


    果然发现了问题。


    【作者有话说】


    这一部分开始,就是傅朝+白楚之〔傅白之爱〕的故事了。


    好多回忆杀哈哈哈哈哈!〔尬笑·JPG〕


    178   哥,第一次见你


    ◎我的名字叫傅朝。◎


    她怒气冲冲回来朝家政保姆甩了一个猛烈的巴掌,并将监控内容甩在她脸上:“你倒是学会轻巧了啊,老娘给你那么多钱,你的心怎么那么黑呢!!!居然给那么小的孩子喂药吃!!!你给我滚,等着坐牢去吧!”


    金书书再次把苏常远叫过来,让他检查一下傅朝的身体。


    苏常远汇报:“金总,还好镇定药量没有摄入太多,这几天让他空腹一阵,喂些清淡的吃吧。”


    金书书转身去厨房做饭,转个身,看见女儿傅妗拿个大娃娃往傅朝身上丢,瘦弱的傅朝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傅妗粗壮的身体骑在他身上,嘻嘻哈哈,学起动画片里骑马的姿势,大嘴一张,喊道:“吁吁!哈哈哈!快跑啊,我的马儿!”


    啪的一巴掌打在兴头上的傅妗,金书书瞪了她一眼,将傅朝拉起,心疼地抱着他。


    “哇哇哇呜呜呜,妈妈,你好偏心,只关心哥哥不关心我!”傅妗坐在地上大哭大闹,蹬腿耍起无奈。


    金书书牵起傅妗,无奈道:“以后你别欺负你哥哥,否则妈妈要生气了。”


    “哼!弱鸡!”傅妗盯着她这个瘦弱沉默的哥哥,说道。


    “傅妗!不准这样说话!”金书书吼道。


    “本来就是嘛,哥哥他不会是个哑巴吧,怎么一句话都不会说。”傅妗像打量怪物,看着傅朝。


    “住嘴你!少说一句你会死吗?!”金书书最见不得傅朝被这样说,她让傅妗滚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玩,将傅朝放在客厅里,以便自己随时随地能观察到他的动态。


    金书书焦头烂额做完了饭,将两个孩子放在椅子上。


    “呸!妈妈,你做的饭好难吃啊!”傅妗抄起一小勺饭,放在嘴里又大口吐出来。


    金书书将信将疑地将饭菜放一口到嘴里,也吐了出来,太咸,火开得太大,菜熟过头,一点香味都没有。


    她很少做饭,平时都是让钟点工上门做饭,今天钟点工阿姨有事不能来,她只得亲自下厨。


    她善于算数,做财务管理,和人打交道,厨艺一直是她的弱项,哪怕是做了妈妈,她对烹饪煮饭,也是一窍不通。


    “小朝,别吃了。”金书书将傅朝抱到一边。


    她起身翻找家里适合孩子食用的零食,傅妗迫不及待地从她怀里抢过面包和蛋糕,再要抢时,金书书打了她的胖手一下。


    她热了一杯牛奶,将面包切成片,让傅朝吃下去。


    傅妗性格外向,活泼大胆,在学校别说有人欺负她,她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这一泼辣的品行,完美继承了金书书。


    金书书对女儿是放心的,她将她直接放在全日制托管幼儿所里。


    让她放心不下的是儿子傅朝。


    小傅朝身体瘦弱,性格内向,还不爱说话,被人欺负了也不吭声。


    自从上次亲眼见到他在幼儿园被其他孩子任意欺打后,她发誓绝不能再让自己的儿子被欺负!


    她决定将他带在身边。


    她命人将自己的办公室拉出一个隔间,安放一个柔软宽松的大床,配备洗手间,采买许多不同的玩具。


    金书书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派人随时盯着,有什么情况,及时跟她报告。


    工作闲暇之余,她来到自己办公室这里,发现傅朝一个人玩积木,玩的特别认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连自己来了,他都不知道。


    金书书伸出手,摸他的脑袋,怜惜地望着他。


    他不能一直这样一个人呆着。她想。


    如果他有个玩伴就好了。


    正当金书书为傅朝没有小伙伴一起玩发愁时,她接到了白家发来的请帖。


    两周后,是白家少爷白楚之的四岁生日。


    北都市白氏集团,至今延续传承百年,是北都市独一无二的顶级财阀集团,掌握北都市整个经济走向,地位举足轻重。


    集团掌权人为白承宗,他迎娶的妻子是傅浪的妹妹傅宣仪,和傅家是姻亲关系。


    金书书将这一消息告诉丈夫傅浪,电话却死也打不通,到晚间那边才回电。


    「妈的,还以为你死了!你外甥的生日,你去不去?!」金书书没好气地斥问傅浪。


    「去个鸡/巴毛,你去就行了,每年都一样,老子都腻了,而且我在国外,根本赶不回来,你跟白承宗好好解释一下,别让他生气。」傅浪语气很是敷衍,不以为意。


    「呵,你玩女人玩到国外去了,我是得和你的妹夫‘好好说一下’,白楚之是他的掌上明珠,你作为他的亲舅,这点面子都不给,等着好果子吃吧!」金书书怒骂。


    「操!你别乱来啊!我真的赶不回来!欸欸——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挂了啊!」


    金书书听到电话那头有女人的嬉笑声,貌似还不止一个。


    她气过了头,也只能无奈地接受。


    没办法,老公是她当年自己亲自选的,她和他在婚前就已经约法三章,保证婚后互不打扰。


    她要公司的股份,做女老板。


    他要美人佳人拥入怀。


    北都市众所皆知,白楚之是白承宗极其重视的尊贵少爷,除了收到邀请函的内部亲族关系人员,其他的政商界大鳄,无一不主动前来示好,交际,甚至巴结,牟利。


    金书书带着两个孩子,让司机开车,早早来到白府。


    她以为她来的够早,没想到门前已有不少豪车,栉次鳞比地整齐停放。


    白府的管家段温洵见到金书书,连忙上前迎接,微笑为她引路。


    每次来白府,哪怕金书书经过磨砺,已见多识广,这个占地千亩的超级大豪宅还是会让她震惊,不仅大而且豪丽,各色物品琳琅满目,似乎要集齐天下珍品。


    世间万物,可以说没有白家拿不到的,只有他不想拿的。


    坐在专属马车上,从正大门依然要足足半个小时才到前院。


    院子里百花簇开,花团锦簇,两只仙鹤蹁跹起雾。


    高大的回廊,直挺白净,耸入青空。


    成群的仆人秩序井然地来回穿梭,为宾客提供服务。


    锃亮的瓷砖,可以倒映出人的影子。


    金书书恨天高高跟鞋踩在上面,声音清脆响亮。


    “嫂子!”


    一位身材窈窕的妇人,见了金书书,急忙起身迎接。


    “宣仪!”


    金书书见了傅宣仪,满脸高兴,拉住她的手嘘寒问暖。


    两个女人在客厅里彼此畅快交谈。


    “这是小朝啊,哎呀,都长这么大了!”傅宣仪欣喜地看向在一旁安静的傅朝。


    “小朝,小妗,这是你们的姑妈,快叫人。”金书书牵着两个孩子,向他们介绍道。


    “姑妈好,姑妈你真漂亮!”傅妗率先张口,小嘴抹了蜜,逗得傅宣仪满面春风,忍不住伸手摸她的胖脸。


    “姑妈,我想吃东西!”傅妗毫不客气地说出了自己的诉求,胆子非常大。


    傅宣仪温和地朝段温洵说:“我昨天烤的草莓饼干,你帮我拿来。”


    “是。”段温洵恭敬地回。


    “不要!我不要吃饼干,姑妈我要吃薯片辣条蛋糕!”傅妗耍脾气哇哇大叫。


    金书书刚要怒斥她这个没礼貌的女儿,却被心细的傅宣仪按住,她起身给傅妗拿了许多零食,傅妗不管不顾,粗壮的手扯开袋子就开始狂吃。


    “宣仪,楚之呢,搞半天,还没见到今天的大角儿。”金书书左右张望。


    傅宣仪微笑,解释说:“今天一大早被他爸牵过去了,不知道在干啥,现在应该回来了,我去看看。”


    没一会儿,傅宣仪手旁果然多了一个男孩。


    男孩的头发如泼墨般,光滑飘逸,浅浅地伏在饱满的额间。


    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一双小皮鞋,干干净净。


    他的脖领处系有一个天蓝色蝴蝶结,优雅矜持。


    红色胸针,缝在左胸口,安静温润。


    耳朵全部露出来,鬓间整齐,彰显男孩子独特的调皮。


    金书书第一眼看去,心里叹道,乖乖,这孩子养的也太好了吧!


    年龄虽小,气质高贵。


    星辰眉目,体态优美。


    傅宣仪指着金书书对白楚之说:“还记得这是谁吗?”


    白楚之眼睛明亮,声音清澈,点头:“记得,这是舅妈。”


    金书书激动道:“来,快给舅妈抱抱,你真是太漂亮太聪明了!”


    白楚之身上氤氲沁人心脾的芳香,不像是人工香水,而如自然界最纯净的香气。


    傅宣仪拉过傅朝的小手,对白楚之说:“这是你的表弟,傅朝。”


    白楚之大方一笑,牵起傅朝的手,轻轻唤他:“小朝。”


    傅朝眼眸轻抬。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白楚之,在两岁的年龄。


    傅妗还在一旁边看电视,边胡吃海塞,金书书将她叫过来,认识一下表哥白楚之。


    傅妗极为敷衍地应答,随后拿起桌子的麻薯豆腐蛋糕,一口猛吞,差点噎着。


    金书书感到脸一阵火热,简直太丢脸了,平时在家,傅妗这样没分寸倒是无所谓,如今在亲戚家,还这样没有礼貌,她感到羞耻,却又不能在公众场合大发脾气,只得无奈地将她的嘴擦干净,递给她温水,减缓生吃的堵塞感。


    “嫂子,让楚之带小朝玩,他们孩子正需要多动动,多相处。”傅宣仪温和道。


    “好。”金书书似乎有些不太放心,忙加了一句,“找个可靠的人看顾他们。”


    “这个自然没问题。就交给段管家吧。”傅宣仪朝段温洵望去。


    段温洵听懂,将两个小孩牵走。


    “段伯伯,我回房间去玩,你去忙吧,我不会耽误你的。”白楚之自小就善解人意,他明白,段伯伯有好多事要忙,特别是今天这样的大日子。


    段温洵将两个小孩子引到白楚之的房间,摸自家少爷的脑袋:“那我先去了,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记得按手表。”


    “嗯!”白楚之甜美一笑,答应他。


    179   哥,你是神


    ◎白楚之万众瞩目,受千人瞻仰。◎


    白楚之的房间很大,除了主卧室,还有一个用来玩耍的大隔间。


    这个隔间约有60平米,三面墙皆是白色隔音板,放置的是宽厚的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摆的都是浩如烟海的书。


    玫红色柔软地毯铺展,酒红色璎珞络子缝纹修嵌,质地柔和,面料亲肤。


    白楚之牵起傅朝的小手,来到隔间玩。


    地上最中央摆了一个巨大的积木,有50厘米高,搭建的是一个古代欧洲的大城堡,还剩楼顶未搭建完工。


    傅朝最先被这个大积木吸引。


    白楚之瞧出他的心思,温柔地问他:“小朝,你想玩吗?”


    傅朝讷讷点头。


    白楚之将柜子里剩余的零件拖出来,说:“呐,小朝,过来。”


    傅朝很快涌起兴趣,小手仔细摩挲积木,明亮的眼睛观察一番,马上小心翼翼地给这个大城堡完工。


    他小小的身体,略微发颤,但表情非常认真。


    不足片刻功夫,一个完整无缺的大城堡已经竣工。


    傅朝眼睛亮闪一下,白楚之双手拍掌,轻摸他的脑袋,笑容满面夸赞他:“小朝,你真棒!”


    傅朝腼腆地低垂脑袋。


    “来,我们来玩这个。”白楚之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他很自然地牵起傅朝的小手,来到最里间,这里地上摆放了一个很大的跑火车玩具。


    白楚之兴奋地启动火车,呜呜呜的鸣笛声,像是真火车来了,特别有意思。


    他让傅朝也按下启动键。


    傅朝听话地一按,果然火车在弯曲的轨道上,一路奔驰。


    “火车能载奥特曼呢。”白楚之说,他起身,小脚飞跑,兴冲冲地举起两个奥特曼,分给一个傅朝,然后自己边启动火车,边将奥特曼放在上面。


    “哈哈哈哈哈——好玩!小朝,你也来试试。”白楚之高兴得手舞足蹈。


    傅朝也将奥特曼放在上面,可能火车开太快了,一下子就倒了下去。


    白楚之捡起,模仿奥特曼变身的姿势,欢快地喊道:“赛文要飞了!”


    傅朝看他搞笑的模样,神态放松,嘴唇掠过一丝浅笑。


    白楚之将房间里的好玩的,全部一股脑和傅朝分享。


    其中最为复杂的是一幅面积特别大的世界地图,七大洲四大洋,目前只拼起了3个洲。


    白楚之拿出一个世界模型,说:“爸爸让我按照这个上面拼,我才刚开始呢。”


    傅朝专注地看地图。


    白楚之从玻璃罐子里,拿出一枚巧克力放在他手心里:“来,吃这个,刚开始有点苦,后来就甜了。”


    傅朝按照他的话,将手心里的方块巧克力,刚送入嘴里,顿时一股苦味直蹿天灵盖,他惊诧地看向白楚之。


    白楚之摸他的脑袋:“等会儿就甜了,刚开始我吃的时候,也和你一个样子。哈哈哈。”


    事实果然如白楚之告诉他那样,几秒钟的时间,丝滑巧克力在唇齿间融化,浸出柔软的甜感。


    “看吧,哥哥是不是没有骗你。嘿嘿。”白楚之牵起傅朝的小手,回到主卧室。


    他从楠木书桌上,扒拉到一个六面魔方,有些男孩子气的傲娇,说:“小朝,你看,我一次性就把它扭成功了。”


    傅朝呆呆地盯向魔方球,沉默不说话。


    白楚之在柔软的地毯上坐下来,表情凝重,双手用力,将魔方球打乱秩序。


    “小朝,来,哥哥教你怎么玩。”白楚之让傅朝挨着他一起坐,让他看自己是怎么扭的。


    傅朝认真地看他手里的动作变化,一番腾挪转移后,果真魔方球,每个面都变成了一样的颜色。


    白楚之颇有些骄傲地笑着,他试探性地将这个玩具递给傅朝,给他玩。


    傅朝接过手,打乱秩序,然后三下五除二,神速地恢复原状。


    白楚之惊讶地看着他,脱口而出:“小朝,你好厉害啊!”


    面对眼前这个比他小两岁,不爱说话的弟弟,他顿时刮目相看。


    他还要和傅朝玩下去时,母亲傅宣仪进来了,她躬身牵起两个小孩,往主厅走。


    原来时间临近正中午,生日宴马上开始。


    白氏集团掌门人白承宗,身形修长,身材合度,若不看他的脸,这样的一个身体,颇有些文人雅致风骨。


    但他的脸,趋近方正,如烈刀雕刻般,凌厉,傲冷。


    眉目经过岁月的洗礼与商场的厮杀,变得格外锐利,一双眼神,不怒自威,表情更是变化莫测,使人多看一眼,便觉头顶上像有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顿感压力。


    这位顶级财团的董事长,从傅宣仪怀里,牵起儿子白楚之的小手,管家段温洵为这位小少爷穿上黑色昂贵西服,戴上大红色蝴蝶结,整理仪容。


    会场喧闹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在找自己的位置,安静站立。


    白承宗将白楚之高高抱起,这个平日威严的董事长,在今天这个热闹的场合,放松了凛寒的神情,变得温和起来,褪去白氏集团总裁之名,变成一个慈祥的父亲。


    生日宴席场地,从前院一直到正大门,摆放的桌子不计其数,露天自助餐,美味佳肴应有尽有。


    天公作美,今天天气格外美丽,万里无云,繁树摇曳,花朵缤纷,蝴蝶蹁跹起舞,美酒浸香,人头攒动,乐声助兴。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被白承宗抱起的白家少爷白楚之身上。


    只见这位父亲,高昂地举起他的儿子,一一见过来宴的大人物。


    此刻,白楚之是万众焦点,散发着璀璨夺目的光彩,站在千人面前,被人仰视,瞻仰,钦羡。


    走过红毯后,白承宗将白楚之带到他的父亲,前任白氏集团掌权人白承礼面前。


    “爷爷。”白楚之甜甜地叫眼前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好,楚之,你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不少。”白承礼摸他乖孙子的脑袋,眼含笑意。


    他拿出一个长方形礼盒,取出里面的金色细项圈,戴在白楚之脖子上,忍不住怜爱地摸他白皙、略显婴儿肥的脸。


    “妈。”白承宗朝坐在旁边一个身着锦袍的女人轻喊道。


    景楠先看向站在白承宗旁边的傅宣仪,眼神冷淡,她转而看向白楚之,拉过他的小手,取出一块高昂的翡翠玉坠戴在他手间,摸他的小脸:“生日快乐,小孙孩。”


    “谢谢爷爷奶奶。”白楚之礼貌地道谢,小脸红扑扑的,十分纯稚可爱。


    “七叔。”白承宗将白楚之带到族里在京中最当权的白无卿面前。


    “哼!”白无卿满张脸写满了冷淡,白家人都知道他摆出这副模样,是给傅宣仪看。


    白氏百年大家族,一直秉承门当户对联姻的结婚方式,唯独到了白承宗这里,迎娶的却是一位普通白丁女子。


    若说白承宗不是白氏集团的接班人,白无卿也不至于这么生气,耿耿于怀到如今。


    偏偏族里这个最聪睿最堪大任的继承人,不顾所有人反对,娶了一位百姓之女,又生下了儿子,每次过生日,都要大操大办,兴师动众,似乎要向世界宣告,他多么幸福,他的儿子多么优秀,他的妻子多么贞婉贤惠。


    “七叔公。”白楚之小孩子天性,滚到白无卿怀里,小手忍不住好奇挠他的长胡子。


    白无卿面对这么可爱聪敏的小孩子,也不好挎着一张脸,只得充当起温和的长辈,将白楚之抱在怀里。


    “楚之,来,拿着,七叔公祝你生日快乐,吃什么都香。”白无卿手拿一块玉石,晶莹通透,质地光滑,湛纹汩汩,乍一看,还以为它在水里发光。


    这块玉石名叫〖蓝真〗,全国仅此一块,白日下,它看着宛若水中,充满生命力。


    到夜间,它还会呈现蓝白交替的光。


    白无卿请过北都市最有名的道士作过法,为其开光,神灵附依,佑保安体。


    “哇,这上面有我的名字。”白楚之接过蓝真玉石,惊奇地发现在正面刻上了他的名字,在反面也有几句繁体字的良言祝福。


    “谢谢七叔公。”白楚之眯着眼,宛若一只小猫,乖巧而礼貌。


    这副孩童般的可爱与天真模样,把白无卿的心看得软了下来,不禁怜惜地抱他,一顿亲摸。


    见过家族中的长辈后,白家的后生们一一来见白楚之,各自献上礼物。


    “哎呦,我是不是来迟了。”来人声音响亮如钟,车牌号是鼎鼎有名的北000001,正是北都市市/委书记毕觉松。


    他一进门,手一挥,司机心灵手巧地车里搬出两三箱子东西,交给管家段温洵。


    “何必这么破费!”白承宗摇头,他和毕觉松的关系很微妙,从理论上来讲,毕觉松应该是这个城市最有权力的人,可从实际上来看,决定北都市走向的却是他。


    毕觉松是个聪明人,在白承宗一早成为白氏集团总裁后,有意与他交往,自降一格,攀附于他。


    今天这样好的日子,他巴不得多向白承宗靠拢,要不是的确市里有大会走不开,他恨不得早早的来。


    毕觉松自来熟一般,眼睛贼精地捕捉到幼小的白楚之,将他牢牢抱在怀里,大声音夸赞道:“楚之,你又长高了不少啊,又变帅不少,听你爸说,你现在都会背千字文了?真不错!真聪明!哎呦,看看这双眼睛,多漂亮啊!还有这脸,多让人想摸啊!”


    180   哥,第一次叫你


    ◎傅朝第一次张口说话,就喊白楚之“哥”。◎


    “白总!恕我来迟了!”跟在市/委书记毕觉松后面的一辆车同样也是让人高不可攀的车牌号北000002,来人从黑色光亮的红旗轿车下来,快速踱步,跑到白承宗面前。


    来人是北都市市长罗月照,相较于毕觉松的豪阔大气的气质,这位市长长相斯文,气质儒雅,更像一位文人。


    “无碍,还没开始。”白承宗说。


    一般人见了这两位顶级高官,腿脚发软,恨不得直接跪下去。


    白承宗却不以为意,甚至眼神颇有些瞧不起他们的意思。


    他靠自己的实力,占据北都市的地盘,且背后有庞大的百年根基的家族势力,别说什么市/委书记他不放在眼里,就算是中央的高官来了,他也不见得多震惊。


    罗月照抓住毕觉松放下白楚之的刹那,又将这位少爷紧紧抱在怀里,说一些话来恭维他,夸他聪明帅气,不愧是白家人,很有白家人的气质……


    偏偏他又是位文人,讲起话来细雨润无声,绵绵的声音断断续续,朦胧的睡意顿时席卷白楚之的眼皮上。


    “白总!见谅,今天有个极其重要的会,来迟了!”说话的是北都市掌权的第三把手,北都市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梅相令,他同样开的是让无数人艳羡的北000003车牌号。


    梅相令长相普通,身高中等,不胖不瘦。长年在官场上的意浸,使得他于普通的脸上,生长出几分精锐之气。


    眼见自己两个上级比自己先来一步,将腹中夸赞之词,已经一股脑地丢给了白楚之,他想,如果自己再去捧哈哈,恐怕是画蛇添足,可能引起白承宗的不快。


    所以他命司机索性直接将十几包礼物交给管家段温洵,笑眯眯地牵起白楚之的小手,摸他的脑袋,简洁地说了一句:“小楚少爷,生日快乐呀。”


    “谢谢梅叔叔。”白楚之耐不住困意,揉眼睛,要打哈欠时,小手紧紧捂住嘴巴。


    白承宗见他有些倦累,把他交给了傅宣仪,叮嘱她好好照顾儿子,不可有任何闪失。


    正中午整点,白府上下,烟花冲天,鞭炮齐鸣,火花摇曳,人声鼎沸。


    露天的戏台上,有钢琴、提琴合奏的欢快乐曲,将生日气氛烘托得更为热闹。


    在这样的好日子,哪怕不是白府宴请的宾客,也能享受到福利。


    因为在这一天,白府会派人在中央广场免费发放价值超过500万的东西,类型俱全,从吃的零食,到穿的衣服,再到较贵的大型车辆,应有尽有。


    活动时间,从零点开始,到24点结束,整整持续一天。


    参与方式也很简单,每个人通过自己的手机号报名,为了公平起见,每个人只有一次报名机会,然后排队,现场抽奖,抽到啥就是啥。


    现场抽,现场发,有的人运气好,一下子抽到了一辆小轿车,激动得原地打滚,快乐嚎嗓子,发出鸡叫。


    有的人虽然只抽到十几块钱的东西,也很兴奋,因为反正是免费的,不抽白不抽,白得东西,高兴还来不及呢。


    除了抽奖福利外,白氏集团还会在名下房产、地产下做优惠活动,赠送商户和户主消费券。


    与白氏地产联名的广告商,会在这天进行打折促销活动,惠及于民。


    这天,是北都市整个城市,都喜庆欢喜的日子。


    在轰天喜悦的烟花浪潮中,段温洵和两个仆人,将一个高3米,宽20寸的超级大蛋糕,缓缓推到主厅中心。


    傅宣仪牵着白楚之的手,来到蛋糕面前。


    白承宗高抱起儿子,摸他的头,温和道:“儿子,许个愿吧。”


    白楚之轻轻合上眼,纤长的睫毛微颤。


    “爸爸,我已经许好愿了。”白楚之乖巧地睁开眼。


    段温洵会意,侍立在一旁的仆人,将尖圆礼花筒飞速打开,漫天缤纷的丝带飘飞,落在小孩子的头上,小不点们激动欢快地跳唱起来。


    “我要吃蛋糕啊!什么时候能吃啊!”在一旁的傅妗,眼睛看着超级粉红的大蛋糕,口水直流,馋的吵嚷起来。


    金书书难堪地将她的嘴捂住。


    白承宗示意段温洵可以切蛋糕了。


    超级豪华大蛋糕,被分成细块,第一块给今天的主角白楚之。


    白楚之却转身将蛋糕给妈妈傅宣仪。


    傅宣仪本想拒绝,白承宗按住她的手:“这是孩子的一片心意,你就接受吧。”


    白家宗族的小孩子,其他各政商界大腕的孩子们,聚在一起,吵吵嚷嚷,嬉戏打闹。


    他们将手里的蛋糕,你涂在我脸上,我糊在你脸上,各个成了大花猫。


    “小朝,来,这个给你。”白楚之的脸上不知被谁糊上了一层鲜嫩的奶油,他注意到傅朝默不作声,似乎很胆怯地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动。


    傅朝接过蛋糕,仍旧不动。


    白楚之略微思索,拉住傅宣仪的裙角,说:“妈妈,我想回房间玩,可以吗?”


    “楚之,你累了吗?”傅宣仪蹲下,用纸巾擦干净他的脸,温柔地问。


    “嗯,有点儿。”白楚之承认。


    刚刚见了那么多人,来回交际,对于这样一个小小的孩子,的确过于乏累,傅宣仪心疼道:“那好,让段伯伯带你回去。”


    “妈妈,没事儿,我自己也可以回去。”白楚之见妈妈同意,眉眼高兴起来,他端起蛋糕,牵上傅朝的手,往房间里走去。


    幽静的房间,隔绝外面的喧闹。


    白楚之和傅朝两个小孩子安静地坐在地毯上,静静吃蛋糕。


    “呐,这个给你吃。”白楚之将一个红润鲜亮的大草莓给傅朝。


    傅朝望了他一眼,想说话,却又无法说出来,瞳孔颤动,样子十分纠结。


    白楚之轻轻抱住身体发颤的傅朝,让他冷静下来。


    傅朝将吃剩一半的蛋糕放在桌子上。


    白楚之拿出小拼图,是一些稍微简单一点的人物画,都是全新的,他递给傅朝几个。


    傅朝接过来,拆开,兴趣盎然地玩了起来。


    白楚之也拆开,开始拼图。


    “哇,小朝,你怎么这么会拼,我拼完第一幅,你已经开始第三幅了!”白楚之感到不可思议,他头歪过去,看傅朝灵活的小白手,三七二十一,又快又准地拼好了图。


    傅朝眼里闪着光,表情似乎很高兴。


    “哼,作为哥哥,我可不能被你比下去,我要认真了!”白楚之男孩子的好胜心被激起,格外专注起来。


    傅朝浅浅看了一眼白楚之手里的图,手伸过去,给他掰正了一个插片的位置,顿时一下子豁然开朗,白楚之激动地摸他的脑袋,夸叹道:“小朝,你也太聪明了吧!别人都夸我聪明,没想到你比我聪明百倍。”


    傅朝小脸泛红,眼眸微漾,嘴角弯出一抹难以被察觉的笑容。


    很快十张崭新的拼图玩具,被两个聪明的小男孩,一扫而空,全部都拼好了,有的是历史人物,有的是动物,有的是飞机汽车。


    “小朝,我们来看漫画吧。”白楚之从书架上拿来许多卡通漫画,散落在床上,他让傅朝到床上坐着,两个人靠在软枕上,互相依偎,翻看卡通漫画书。


    “小朝,你看,这个好搞笑。”白楚之将内页里一个搞笑的剧集给他看,傅朝看了忍不住轻笑出声。


    白楚之趁他不注意,在他的咯吱窝,像猫一样,挠了一下,痒得傅朝笑出了声,倒在他怀里,褐色微卷发刺挠他的脸。


    “嘿嘿。”白楚之扑向他,继续用小手挠他。


    傅朝被挠的又是哭又是笑,抱紧身体,不让他下手。


    白楚之小孩子般清脆的笑声,响彻在房间。


    他调皮地捏傅朝的脸颊,弄得傅朝又要分神去遮脸,一下子腹部没了防备,白楚之瞅准时机,小手在他腰间一抓,一阵酥痒感让傅朝傻笑起来,眼睛格外明亮,他难耐地喊了一句“哥。”


    这个看起来有些胆怯害羞的弟弟,第一次张口对他说话,第一次说的话就是喊他哥,这让年幼的白楚之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暖感觉。


    他止住手,摸傅朝的脑袋:“好啦,我不欺负你了,来,我们继续看漫画吧。”


    傅朝爬到他身边,靠在一起,看起漫画来。


    这次傅朝比较放得开,看见有趣好玩的画面,不仅会笑出声,而且还会主动和白楚之分享。


    他们看着看着,便累了,于是躺在床上,情不自禁眯上了眼。


    等傅宣仪来找他们时,两个男孩已经歪七扭八,懒洋洋地互相靠着睡着了,床上散满卡通书,地上也都是拼图。


    傅宣仪为两个男孩盖好被子,收拾卡通书和拼图。


    日暮时分,傅宣仪再来将两个孩子叫醒。


    傅朝下意识地牵住白楚之的手。


    白楚之对他微微一笑,回应他的这一行为。


    晚间除了白家本族在北都市的人,其他的宾客皆已散去。


    客厅,几个白家的同辈姐妹坐在沙发上,和金书书聊得起劲。


    金书书瞥到儿子傅朝,将他搂过来,起身向白家辞行。


    “嫂子,晚上不多待一会儿吗?”傅宣仪诚恳地挽留她。


    “是啊,就在这里歇一晚上呗,刚好我们三缺一,一起打麻将通宵如何?”白家姐妹眼里放光,表情激动。


    金书书一时很纠结,一方面她很忙,明天公司有很多事要处理,另一方面又不敢得罪白家,不过她最担忧傅朝在这里呆不住,担心他晚上怕生睡不着。


    她摸傅朝的脑袋,小心地问:“小朝,晚上你和哥哥一起睡,怎么样?”


    傅朝轻轻啄一下头。


    “乖孩子。”傅宣仪摸傅朝的脑袋,将他牵过来。


    傅朝看向白楚之,白楚之微笑地牵起他的手。


    傅宣仪将早已睡着的傅妗让管家抱到房间睡觉。


    她再吩咐管家,做好晚饭。


    白楚之牵着傅朝的小手,两个人安静地在餐厅里吃完晚饭,然后由管家段温洵护着洗漱,直到看到他们安全上床睡觉,他才离开。


    客厅里两三台麻将机声音已经响起,说笑声此起彼伏。


    白承宗吃完晚饭回到书房,他刚解开衣服,傅宣仪便端着一杯热茶走了进来。


    “你不玩吗?”白承宗端起热茶喝了一口。


    “我不会玩。”傅宣仪平静道。


    “无妨,我都随你。”白承宗抱住她纤细的腰,脸埋在她胸口,“今天有点累,明天还得到外地出差。”


    “那我去给你收拾衣服。”傅宣仪说。


    “不,我现在想抱着你。”白承宗起身关上门,抱住傅宣仪,将她放在里间书房的床上,床发出激烈的咿呀声。【魔蝎小说 mo xie xs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