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回不去的故乡

作品:《偷星九月天-战争笔记

    以前在孤儿院,有座建筑的房梁被人偷工减料,狂风暴雨再加上地震,房子塌了。那天孤儿院院长连夜把我们转移到孤儿院后边的教堂,怕其他房屋也是这般不经风霜。


    第二天却发现,房梁有两根没断,黎明的第一缕曙光从上穿下来,穿过成叉字型的两根木头,衬得下面一片废墟有一种别样的美感,狂风席卷而过,它们没有丝毫动摇。


    帝国双翼是两根栋梁,折不断的,一根是木头,一根以为自己不是木头,其实也是个木头。


    而且材质一样,都是榆木。


    齐冀说要陪我走到天荒地老,他还真这么做,上门的求婚一概全拒,我把人捆作一团打包上门,他也宁死不屈,执拗死了。


    你就一辈子打光棍吧,我是要去往九千年后,把谬尔五世那老贼削一顿的。


    眼见坳不过,我只好作罢。


    之后的岁月里,我经常半夜溜进藏书阁,把禁书全翻遍,法术慢慢学,法阵跟着书上一笔一划地练,势必要找到能长命百岁的法子,或者九千年后能对付卡伦卡亚的强大法阵。


    不幸的是,前者没有,后者要折损人寿。幸运的是,找到了一本能教人易容地三流藏书,照着里面也能把自己的容貌进行改变,如同捏面团。


    于是齐冀就能在花甲之年时,能看到一个和他一样的花甲老头,坐在大雪纷飞的湖边,陪他垂钓,陪他温一壶热酒,陪他看尽闲云与野鹤。


    至少我是这么打算的,但人家现在忙的脚跟不沾地,压根没考虑到,我也没在继续萎靡颓废,两人领着旧部,把剩余的元素石交给世家管理,让他们分散在各地建立属于自己的天地,一为养精蓄锐,二为后世之人留个底牌。


    其中最厉害的两张,便是预言家世家和用谬尔五世的血知道出来的黑发男孩。


    我其实很不同意第二个方案,先不说这个男孩在九千年会被世人如何对待,单单拿人当战争兵器,忽略独立人格的做法,足以让我在这方案上画上三个打叉。


    但综合所有因素,最后方案被批准了。


    棺木前写满关于这个男孩的所有信息,我看着那行醒目的恶魔之子,只觉得这四个字太过于刺眼,撇过头去挥手示意赶紧盖上棺盖。


    皇陵的大门再次被人合上,发出沉重的闷响,预示着所有事务的完成,也预示着悉兰帝国在过几百年,就要在世间消失。


    我和齐冀骑着褐色马屁,一左一右走在空旷的街道上,昔日的繁华早已作古,由于战争,一眼望去,全是残破的建筑,人们也已经离开了,少部分的留在这,大多是还是跟着世家建立新家园。


    “我们也走吧。”齐冀挥鞭,转头骑马朝向皇城外。


    “嗯。”我没挥鞭,停在原地,抬头看着前方最高的建筑,那是一座白色的,高耸入云的城堡,我记得议事厅在正中央,书房在右侧的某个偏房....


    在把这座建筑描摹一遍又一遍后,每个细节都恨不得装进脑子里,才挥鞭,驾马离开,头也不回的。


    一年后,我们跟着预言世家,找到一片低洼地,在这里建立起房屋,水利,他们还对这种工程取了名字,叫土木工程,又土又木,土木双修。控制土元素和木元素的人都要快被气死了,嚷嚷着说,你们在旁边打趣,我们在烈阳下挖地基,要不要脸。


    “他们又吵起来了?”齐冀抬头,手底下的图纸已画了大半,铅笔却顿了许多。


    “随他们去吧。”我弯弯嘴角,撩起工作服,擦干手中污渍,去给他拿小刀削铅笔头。


    三年后,大半的项目竣工,一半的城区已建立完成,我们被分配到一套两层小楼房,我坐在阳台上,旁边是一盏煤油灯,暖暖的光线流淌在书页上,微风习习,凉风瑟瑟,举目是满天星称,侧目是齐冀,我最好的朋友。


    “又在研究法术?“齐冀拉着椅子靠近我坐下:“法术....普通人也能学,就是会折损元首折损精神力,使用完后宛如大病一场。”


    ”嗯,就这个现状,有总比没有好。“我仔细思量后,但突然觉得这个话题略有悲伤,就笔锋一转,悠然笑道:“不过,里面有些东西还是挺有趣的。”


    ”我看不是有趣,是杀伤力无穷。“齐冀见我一脸坏笑,挖苦我。


    ”那是。“我嘴巴张作一个o型,拖着长音挥手指向漫天星辰:“我可是要把卡伦卡亚削成渣渣的男人。”


    齐冀每绷住,被我这中二发言逗得捂住肚皮狂笑。


    我也绷不住,把书放一旁跟着笑。


    “很少见你笑的这么开心。”我突然意识到。


    “没办法,谁让我身边有一个神经跳脱的人呢?”齐冀无奈叹气。


    ”等等。“


    齐冀突然捧住我的脸,那双灰色眼睛又盯着我看,看的脸颊发烫。


    半响道:“不对啊,你怎么有法令纹?”


    “滚。”我苦笑,扒拉开他的手。


    “是不是又对自己的身体做了手脚?”齐冀仗着年龄比我大一岁,学长辈的口吻语气说道。


    “没。”我一脸真诚。


    二十年后。


    一个发誓要陪对方走完剩下七十年,剩下一段有朋友有欢乐有酒有果汁的七十年,一个不愿意看到对方慢慢老去,头发花白,自己却还是年轻人模样,用易容术在自己脸上大刀阔斧地改来改去,每时每刻都想追上对方的步伐。


    两人牵着对方的手一步一个脚印,看着城市愈来愈繁华,天空愈来愈明净。


    当初陪他一起变老,一起把酒作画的梦想也实现了。两个老头在屋檐下点灯喝茶,窗外是淅淅沥沥的秋雨,毫无节奏又似自由章法的敲打着琉璃瓦,沿着缝隙淌到青石板路。这盏小灯成了这方天地里唯一的暖色,于我也是。


    七十年后,我撑着黑伞,在淅淅沥沥,冷冷清清的秋雨下,目睹齐冀的黑色玄关下入皇陵。


    “此生有三幸,一幸拜得教授艾伯特,今虽将辞,师恩常忆。”


    这是我在齐冀日记本首页看到的第一段字。


    “二幸追随皇帝,征战沙场,平定山河。”


    ”三幸.......”


    我没继续往下看后面的,啪得合上笔记。


    “写的真好。”我由衷的落下评价。


    没想到啊,齐冀你人前肃穆端庄,背地里喜欢写小作文。


    文青,还闷骚。


    整洁的房间就只有我一个人,半蹲在地上,正收拾东西。


    箱子里出了基本的衣物,还有其他东西——齐冀留给我的笔记,皇帝给我的信,和当年皇后送我的红色披肩,我把他们一起放入手提箱子,哐当合上,咔哒上锁,拿起风衣往外走去。


    从此悉兰帝国少了一位右翼,世间多了一缕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四处飘荡。


    三百年后,悉兰帝国在地图上彻底消失。


    公元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登基大典当日,嬴政在一众文臣武将面前挥斥方遒,我穿着褐色布衣,在人烟稀少的街边啃冰糖葫芦。


    西汉,跟随商队去了趟西域,知道丝绸在那边销路很好,羊肉串也好吃,于是跟着一伙人做丝绸生意,第一次经商,差点被骗的血本无归。


    还好我本就身无分文。


    你要是说卖身?不可能,捆我去卖身的,或者见我长得好看,想拉去做压寨夫人的,早就被我打到门牙都莫得。


    东汉末年分三国,一直到隋朝,到处都是战火,我索性躲起来睡觉。


    一觉睡到唐朝,有幸得见,开元盛世,大国之风。


    不得不说,唐朝是真的好,我的第一笔生意也是在这时候做成的。


    我第一次为官也是在这个时期。


    皇帝换了一个,我自己的容貌也跟着换,看,长安街上那位青衫公子就是我,正准备去考科举。


    考中的是榜眼,不想上战场,也不想去和那些迂腐的老头舌战,于是做了起居郎,每天记录唐皇帝在干嘛。


    每写一笔就感叹,皇帝不好当,一想到皇帝这个词,思绪就随风飘到遥远的悉兰,回想当时的皇帝。


    嗯,自我出大学院,开始做小官时,就很少看到皇帝,那时候浑浑噩噩,拿着薪水全当混日子,某天在街边看到皇帝领着军队出征,那气势,那整齐的一排排军装,还有骑在为首白马上的长发男子。


    什么,各位看官以为这是红尘中的惊鸿一瞥吗?


    不,我是那种只看颜值的吗?


    俗套。


    我当时瘪瘪嘴嘟囔道,这人长得真帅,气质真好,简直不给人留活路。


    然后拾缀拾缀东西忙自己的生计去,什么惊鸿一瞥后就死心塌地追随,在我这不可能。


    结果某日在某拐角处,看到他给乞丐小孩糕点。


    在大学院的学术讲座旁听席,看到他一边帮小孩拧瓶盖一边叮嘱糖水少喝。


    在军队巡礼上,天空下着雨,他把伞一抛,陪下方的将士一起淋雨,淋这越来越大的瓢泼大雨。


    我站在雨中,把伞收起,从此就决定以身践行死心塌地这四个字。


    于是官场上的同辈就看着我每天挑灯夜战,拼了命的学习,白天不是锻炼异能,就是揽活,刷官绩,一步一步做到右翼。


    别人为了升官发财,我为了皇帝,为他的人格魅力。


    最后这匹整日围着他打转的狼犬终于在某天,被他拽着脖子指向那一大片的城区,指向城区远处被雾霭蒙着的青山流水,那悉兰的山与河。


    告诉我,我要守的是那,不是他。


    这才嗷呜一声,听话的指哪打哪。


    笔墨干了,我还在一旁发呆,传话的公公看我对着天发呆,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我才回过神,哦,我在唐朝。


    接着是宋朝,唐朝若是喜欢做诗,宋则喜欢作词,不过我还是觉得李白的诗最好,白居易其次。我的桃花从唐朝开始,一茬接一茬地开放,在宋朝这会,尤为鼎盛,有来说亲的老妈子,也有街上偶遇的小家碧玉,但都一一被我避开。


    我说,我的心早已在几千年前就给了别人,现在这里空空荡荡,请问您还要吗?


    对方一脸莫名其妙,拍拍手走开了。我也两袖清风,撑开油纸伞,抬脚就往断桥处去,在绵绵细雨中看尽西湖美景。


    元朝末期,西方开始文艺复兴,资本主义苗头开始冒出来,我很喜欢他们的建筑,但我不觉得资本主义有多好。


    由于看不惯清朝人那发饰,就跑到西方,租了一间小房子,把自己打扮成只有二十会出头的青年,白色衬衫褐色马甲,坐在窗前写小说——至少房东奶奶认为我就是个写小说的,其实背地里却做着富商,和那些西方白人抢生意做。


    累计原始财富后,除了中国的那些古宅,我又在德国与英国,佛罗伦萨购置几套不动产,剩下全部捐献给孤儿院。


    深夜,窗外灰雾浓重,我呼吸着肮脏的空气,煤气灯忽闪忽闪,照明效果一般。英国工业革命兴起后,空气质量大不如从前,寒风阵阵,拍打着不太结实的窗户,我探头关窗,身后吱呀一声——房东奶奶来送东西。


    我把她请进来,对方端着一杯热腾腾的热可可,穿着针织毛衣,脸上的皱纹如百年老树,一圈又一圈。


    “谢谢。”我接过杯子,放在桌旁,顺带拉开凳子,示意她坐下,我就直接一屁股陷进旁边的木床,不料对方忽然看到我写的小说真摊在桌子中间,饶有兴趣的翻阅起来。


    “写的不错嘛。”老太太认不全字,却在夸赞。


    “没什么。”我摆摆手,自己的隐私被窥探不太好受,但对方是自己恩人之一,就没加阻拦。


    “这个。”老太太竖其书本,一根干枯的手指点在一行字上:“这个读什么?我没太见过。”


    我眯起眼睛,心中一顿。


    是“悉兰”,用悉兰本国字体写的。


    我身体微微往后倾,全身放松,微笑着用英文作答:“这两个字读”xilan,“


    ”是我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


    为您提供 vallence 的《偷星九月天-战争笔记》最快更新


    5. 回不去的故乡 免费阅读 [www.aishu5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