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作品:《一年十二春》 第二十二章初恋与夏天(下)
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是有一个没早死的初恋,恨不得曾经的喜欢不如喂了狗。
“我没想到你最后还是跑去学了画画。”成年后的邱澄从善如流,举了酒杯,致意宋知节,“你现在还是偏爱屈原吗?”
宋知节记得,在与邱澄的约会中,好几次因为两人不同的看法争执了好久。从前的自己,最喜欢屈原殉道者的坚持,喜欢他孤注一掷的勇气。
但邱澄却认为这是自私者的胆小,他的死去不过是让一切乱套。人有人道,狗有狗道,若是世人遇上事,便投水自尽,期望他人为自己洗刷冤屈,何其可悲。
“那你呢,你还是那么讨厌屈原吗?”宋知节抿下清凉的液体,是桃子汁,一如既往地甜到发苦。
邱澄避开话题,艳羡道:“有时候,我羡慕他这样孤注一掷的勇气。”他眼神悠长,神情颓唐,一个锋利的像刀锋一样的人忽然软化,露出了柔软的一角。
他在说屈原,还是在我?面对软化示弱的对手,宋知节不安在桌下抓了下手臂,点点红痕,被掩盖在白色的餐桌下,她恭维道:“如今有什么不好?年轻有为,神仙眷侣有过,事业辉煌亦在。享受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也获得了杭城何人不识君的成功。”
“现今的一切,正如你所愿,人人狗狗,合规合道,安分守己。”
邱澄苦笑,“你还在生我的气吗?因为大学时候的分手,我选择了朱雨而不是你。”
甜腻的桃子汁不仅让宋知节想起了初恋,也想起了狗屎.的分手。
就像宋知节偏爱屈原,而邱澄讨厌屈原。
褪去荷尔蒙与多巴胺的刺激,两条直线只会在交集之后,头也不回地朝着远方分道扬镳。
宋知节与邱澄也是,他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兰因絮果,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地震发生的时候总有预兆,初恋分手的时候,总有蛛丝马迹。只是恋爱降低了警惕,麻痹了大脑与感知。
那时,邱澄即将研究生毕业,研三在律所实习,常年不在学校,他们的约会便放到了工作日的晚上与周末。
与此同时,宋知节默默放下了追求画画不切实际的梦想,正准备跟上邱澄的脚步,减轻邱澄的负担,让两人能够一同留在杭城。杭城是新一线城市,经济迅速发展,对青年政策良好,就业补贴丰富,只是想要真正留在杭城,买房定居,无论对宋知节还是邱澄都是一个难题。
邱澄来自南省下辖区一个不出名的小地方的普通家庭,独子,家中父母对他的期望很大,自然是希望在杭城扎根,定居,在这新一线城市抓住机遇,彻底存活下去,就如同当年南省抓住政策的机遇,迅速发展成庞然大物。
宋知节家境小康,并非杭城本地人,父母在小城市还算体面,但到了杭城,寸金寸土,倾家荡产,怕是只能买上郊区的厕所。在选择专业的时候,父母也倾向于选择化学系,出来就回老家的中小学走人才引进通道当化学老师。
父母就是,我希望你变成风筝,飞得高飞得远,可我不愿意放开手中的线,情愿你在我们身边做不言不语的木头架子,也不愿成为自由飞翔的鸟。若是宋知节想要留在杭城,家庭的不赞同,阻力是必然的。
而她仅凭着杭城大学本科生的身份,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资格,恐怕在筛选阶段,宋知节的简历就会被清大,京大等国内数一数二的毕业生甩在后头。
宋知节只能继续读研,升到硕士,走辅导员,留在大学里也是一条留在杭城的路。
对于宋知节与邱澄怀揣着梦想,渴望留在杭城的青年来说,艰难清晰可见,生活里处处都是尖锐的石头。
一开始的时候,邱澄忙着实习,跟着带教律师出差,常常错过约会。后来,工作聚餐、朋友联络渐渐比宋知节的约会更重要。
宋知节宽慰自己,为了未来,是在各自努力着的。她给自己打气,我也要加油考研,争取留在本校。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朱雨拉着男朋友来见自己的好朋友宋知节。如果说,邱澄占据了宋知节一半的情感,是说不出的初恋,是想起来就会微笑的初恋,是心心念念的理想的未来。那么,朱雨就是宋知节的另一半,是宋知节独一无二的挚友,是痛苦时依靠的朋友,是快乐时分享的朋友,是伤心时安慰的朋友。
他们并非一开始就是看对眼的朋友。
说来也很巧,宋知节是化学系,朱雨是经济系,本是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专业,一个理科,一个文科,学院专业都不同。偏偏学校女生宿舍不够,随机匀了不同专业的女生出来,分到空散的宿舍。
一个是宋知节,一个就是朱雨,在几千人中挑了两个最漂亮的,还住在了同一间宿舍,唯恐天下不乱。
女生是最能感受到女性的魅力的。宋知节亭亭玉立,素净白荷,一枝独秀;朱雨,热情如火,艳如玫瑰,芳香四溢。两人出类拔萃,并蒂双花,正如一山不容二虎,哪怕二人并非相争之意,形势所迫,自然势如水火,王不见王。
宋知节清冷温柔,不愿拒绝别人的请求。朱雨大大咧咧,直言不讳,热辣活泼,自然看不惯宋知节的假面虚伪。宋知节则不理解朱雨的直白的讨厌,两人只好做两条平行线,同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朱雨的一盆水从楼上浇下,解了宋知节被追求者一路纠缠的困境,她直白地讽刺:“怎么,没见过美女?别老纠缠,烦不烦。”
一个在楼下,一个在楼上,相视一笑,从此开始,两人之前的一点隔阂消散,化干戈为玉帛,成了顶顶要好的朋友。
宋知节也是后来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朱雨最初直白的讨厌是因为宋知节拿着桃子汁交朋友。而她独独最讨厌令她过敏的桃子汁。
朱雨的男朋友,宋知节自然是好奇且关心的。能让不断更换男友的朱雨,定下心来,带到朋友面前见面,恐怕已经到了情根深种,非此人不嫁的程度。
宋知节满怀期待,到了约定的场地,才惊觉,原来是熟人,邱澄。
邱澄神色远没有十年后这般淡然,他轻描淡写,抹去了之前所有的暧昧,笑着说:“久闻大名,宋知节。”
宋知节冷笑,盯着他脖子上出现的划痕,邱澄也许自己没注意,他的身上那些皮肤划痕总是要过很久才消失。与宋知节少有的几次见面里,他的衣领深处,手臂上,突兀地出现划痕。
原本,她一厢情愿,只相信邱澄的解释,以为是哪里受了伤。没想到,却是才子另许佳人。
她嘲讽:“真是百闻不如一见,邱澄学长。”
朱雨似乎一点也不知情两人间的暗潮涌动,她的确什么也不知道,因为宋知节与邱澄的交往并未告知任何人,甚至连确定男女朋友的名分,正式告白也没有。只有双方心知肚明的暧昧。
朱雨没骨头地靠在邱澄的肩膀上,询问邱澄点些什么喝的。邱澄脱口而出,给朱雨跟宋知节都点了桃子汁。
宋知节爱喝桃汁口味的一切饮料,但朱雨不是。宋知节想起朱雨对桃子汁的避讳,她见过朱雨好奇导致过敏的样子,倒不是很严重的疙瘩,只是脸上会发红,手臂上也会发痒。
宋知节见朱雨不反对,顺从地听着邱澄的安排,眉头一皱,“我不喝桃子汁……”
朱雨打断宋知节的话,打着圆场,说道:“我爱喝,我爱喝。知节不想喝,你给我点就行。”她在桌子底下轻轻踢了踢宋知节的小腿,示意不要说。
邱澄歪头看着宋知节,似乎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宋知节吞下了嘴里的话,喝着牛奶冰,混合着碎冰,入口满是酸涩,干哑。她本想坦白一切,可是看着挚友忍着发红的脸颊,喝着桃子汁,眼底满是恋慕,眼神一动不动地盯着邱澄,手偷偷地抓痒,手臂已有些红痕。
宋知节心软了,她很熟悉好友的这种眼神。
曾经的她,镜子里倒映出的她就是这样的眼神,恋爱的眼神。
她不忍揭穿,转而问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她觉得自己声音似乎是从破碎的洞里传来,呼啸着穿堂而过,空荡荡的。
朱雨满是天真的,笑意盈盈地,幸福地对宋知节回答:“说来也巧,他捡到我的饭卡,就交回给了我。我们就这样认识,你说巧不巧?”朱雨拉着邱澄,邱澄尴尬地笑,略带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越是悲痛越是冷静,越是清晰地回忆,电光火石间,宋知节突然想起某一日,她出门不慎夹带了朱雨的饭卡,放在图书馆书本堆里。可当她回去的时候,怎么也找不见。她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可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正准备跟朱雨说这件事,朱雨却早就找回了自己的饭卡。因此,作罢不再提及。
邱澄在实习后,频频问及的朱雨,问朱雨的家世。朱雨跟着父亲住在杭城,性子颇具北方豪迈,热烈直爽,衣食无忧,家境尚算富裕,在杭城有自己的房子。比起朱雨,宋知节自然不如。
为了朱雨的幸福,也许不告诉她是一种更好的选择。那我算什么?
宋知节的心里燃起平静压抑的火焰,在朱雨去洗漱间的时候,她柳眉冷对,强忍愤怒质问:“你,是你拿的?你早就想着借我去接近朱雨?”
邱澄张张嘴,解释:“是你丢了,我捡了,物归原主罢了。”
“那我们算什么?那些日子里的,只是学长对学妹的学业辅导吗?”
邱澄别过眼,酸涩道:“没有。我的确对你用心。只是……”宋知节冷笑:“你也对她用心。我不如她。”邱澄看朱雨的眼神里是跟那个夏天里一样的眼神,那个便利店的冰柜前,男孩看女孩的眼神,迷恋,锐利,又柔软。邱澄并非不爱,只是他同时爱上了两个人。
“你会对她好吗?”宋知节愤怒至极,反而平静下来,转而问邱澄。
邱澄:“会,用生命,用下半辈子。”
“记住你的承诺。”宋知节退了一步,拿走了朱雨桌上的桃子汁,倒进了垃圾桶,“这是你请我喝的最后一杯。如你所愿,桥归桥,路归路,以后你结婚不必叫我,生病也别找我,缺钱也不必,赚钱成功也不要见我。”
“祝你们幸福。”
*
宋知节再也没有喝过桃子汁,直到今日聚会。邱澄特意点了宋知节爱喝的桃子汁,他一如当年,笑道:“小雨跟你一样也爱喝。”
你真的不知道朱雨过敏吗?还是她一贯强装着让你误以为她也爱喝?
甜腻的汁水,顺着喉咙下滑,酥痒,从指尖、从手背泛上,不存在的红疙瘩模糊了视野。
她清楚的知道,会过敏的是朱雨,而不是宋知节。
她又喝了一口,没忍住,顶着邱澄变青的脸色,吐了出来,说道:“不好意思,不爱喝了。”
你怎么会喜欢上他?宋知节问漂浮的朱雨。
朱雨戏笑着反问她,你怎么也喜欢上他?
两人均是沉默。
会喜欢上两个女人的男人,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他的白月光。
这就是我曾经不如死了的初恋,糟糕的烂片结尾。
可他不知道,红玫瑰有刺,白月光有刀。
水中的天平掩埋在绿藻丛生的池子里,红白玫瑰交织着,汲取着浮在池中男人的尸骨,肆意地生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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