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杀手

作品:《书说江湖半尺寒

    “你爹和你娘可真是……豪爽。”听完了罗巅的讲述,夏红衣绞尽脑汁才想出了一个比较礼貌的词儿来。


    她怎么也想不到,罗峰堂堂一个皇帝,却娶了一个放羊的女人当妃子,而且还让她做了皇后。


    不过仔细一想,夏红衣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也就是说……我在你娘面前也有机会?!”


    “虽然不是所有的皇帝都像我父皇这样,但怎么说也得有九成了。”罗巅掰手指算了算之前的八十位蜃楼国皇帝,到她姐姐这代,刚好第八十一代,“在这九成的皇帝里,选择皇后或摄政王的唯一标准,就是看你能不能打,剩下的条件都往后排。”


    说罢,罗巅轻轻叹了口气:“我姐这辈子估计是嫁不出去了,能入了她的眼的人根本没有,所以下一代的皇帝,应该是由我的孩子来继承。”


    “我给你生!皇位什么的倒是不重要,只要你娘不会反对……”夏红衣话说一半就不说了,她发现罗巅正在看着自己。


    她是个只靠本能生活的女人,最能看穿人心底最原始的欲望。


    此刻,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眼中,似乎对自己也有那么一丝丝的……热切。


    尽管他掩饰得很好。


    夏红衣连脖子都红了。


    剑眉明眸,坚挺的鼻梁和红润的嘴唇,他有着和【四美】之一的罗烟一模一样的脸。但凡对方是个【人】,都无法抵抗这样的容貌。


    她越看越是入迷,渐渐地,夏红衣感觉心中的野性越来越难以压制——自从以【人】的身份生活在江湖中,她就一直在刻意地压制自己本能的冲动和习惯,毕竟要是自己总是表现得像个野兽的话,会有很多人嘲笑她的。


    所以她每天都会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尽可能地让自己像一个【人】一样去生活,而不是山林中茹毛饮血的猛兽。


    可现在,她感觉有些压制不住了。


    罗巅似乎也看出了她的不对劲儿,还没等他说些什么,眼前的女人就一下子扑了过来,将他推下了桌子,死死地压在了他的身上。。


    “红衣……你……”罗巅的双臂被按在了地上,他想挣脱开,却发现她的力量大得可怕——就算他用尽了全力,也丝毫不能撼动她的双手。


    看着她充血的双眼,浊重的呼吸声如低吼一般钻进了他的耳朵。这一刻,在罗巅的心中,竟慢慢地升起了一丝恐惧。


    ——那是人在面对山林中的猛兽时,感觉到的那种本能的恐惧。


    就在这时,屋子里传来了牡丹的声音:“……主子,您怎么了?”


    她被桌子倒下的声音吵醒了。


    在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夏红衣的双眼忽然变得清明,她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赶忙放开了他的双手,站起来慢慢向后退了两步。


    ——完了,自己又失控了。


    回想起自己初入江湖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情形。当时她刚刚埋葬了自己的养父母,尽管二老教给了她不少人间的事,但那时的她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本能。当她将一个把她当成乞丐欺负的人扑在地上的时候,周围的人那些恐惧和厌恶的目光让她逃回了山林,躲了整整一个月才敢出来。


    从那之后,夏红衣就开始慢慢学着控制自己的野性——她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猛兽,而是一个人,一个应该和周围的人一样,穿着衣服,吃着煮熟的肉,用语言来进行交流的【人】。


    就像狼群一样,她应该呆的地方,是人群。


    她努力了整整二十年,这二十年间,夏红衣不知道承受了多少的排挤和欺辱,可她最终都忍了下来。到了今天,她总算是能像一个【人】一样去生活了。


    可就在刚刚,她心中的狂野再次被唤醒,又一次变回了畜牲。


    她怕了。


    怕眼前的男人,会想那些人一样,用厌恶和畏惧的目光看她。


    若是别人也就算了,大不了自己再去山林中躲一阵。可他不同,他是自己最喜欢的雄性。


    那是夏红衣无论如何也不想去面对的。


    “没事,翻个身掉下去了。”罗巅朝屋子里喊了一声,慢慢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看着夏红衣的眼睛,走到她面前伸出了手。


    夏红衣本能地缩了一下,那只手却没有停下来,而是轻轻地放在了她的头上,摸了摸乱七八糟的头发。


    “好了好了乖,没事啊,没事。”


    “……对不起,我……”夏红衣低着头,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


    “为什么道歉,你何错之有。”


    “诶?”


    抬起头,夏红衣看到了罗巅的脸。


    ——山神大人在上,那是怎样一副温柔的表情。


    那对柔和的眸子,似乎能包容天下万事万物,夏红衣用尽了全力,也无法在其中看到哪怕一丝丝的厌恶。


    “别怕,我又没受伤,好歹从前姐姐也锻炼过我,虽然学艺不精,但还不至于像你想象的那么弱。”罗巅轻轻摸着她的头发,声音十分轻柔,听在夏红衣的耳中,有如这夏末的晚风般清澈凉爽,驱散了她心中的燥热,“所以,不要担心,嗯?”


    “……嗯。”夏红衣咬着嘴唇,抬手揪住了他的睡袍,用脑袋轻轻蹭着他的手心来回应他的安抚。


    啊,这便是依赖的感觉么?


    他非但没有讨厌自己,反而还先来安慰自己,她觉得,只要在他的身边,自己也许永远都不会再变回那样子。


    之前她还在担心一直在宫里生活,会被那些规矩所束缚,失去所有的自由——从将自己抚养长大的狼群身上,夏红衣学到了【自由】的重要。对猛兽来说,自由,便是生命中的全部。


    现在她觉得,若是为了他,自己宁愿不去要那自由。如果他是一个项圈,她甘愿将之套在脖子上。


    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就好。


    渐渐地,夏红衣靠在了罗巅的身上,贪婪地呼吸他的气味。她要记住这个气味,因为它的主人,便是自己的归宿。


    罗巅也轻轻地抱着她,说实话,刚刚的事确实让他心有余悸,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如此地接近——那火热的情感,几乎要把自己生吞活剥。


    不过在看到夏红衣跳开的时候,看着她茫然无助的样子,他又感到一阵心疼。罗巅只是散漫了点儿而已,对于自己的感情,他还是很清楚的。


    他知道,自己似乎也喜欢上了这个充满野性的家伙。


    ——征服这样的女人,一定很有成就感吧,就像当年他运筹帷幄,指挥姐姐踏平了比翼国时一样。


    气氛一时间变得暧昧起来,可这样的氛围,却没有持续多久。


    依偎在罗巅怀中的夏红衣耳朵忽然动了动,她猛然睁开眼睛,抬起头朝着罗巅身后的院墙看了过去:“谁?!”


    罗巅吓了一跳,不过也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知道夏红衣的本能反应从没出过错,能让她如此警觉,必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他忽然转身,只见院墙上蹲着一个人影,下一刻,人影身上出现了一点寒光。


    “小心!”他一把推开了夏红衣,自己也向一边闪去,寒光霎时间破空而至,罗巅闷哼一声,右臂上忽然迸发了一点血光。


    夏红衣也看到了那点寒光,她本想推开罗巅,却没想到他先动了手。紧接着,她看到了寒光穿透了他的手臂,雪白的睡袍袖子一下子就被血染红了。


    她赶紧跑过去查看,只见罗巅右前臂上,多了一个细小的血洞。顺着地上的血喷出的方向,她看到了那点寒光的真身。


    那是一根铁钉,三寸,在穿过了他的手臂之后,余力依旧钉入了翻倒的桌面上。


    ——就像几个月前,自己追杀的那个女人手中拿着的暗器一模一样!


    “【断魂钉】……!!”夏红衣睁大了眼睛,乱糟糟的头发瞬间炸了起来——那只大蜂没死,她回来了!而且竟敢在她的面前,伤害自己最重要的男人?!


    冲天的杀意惊飞了树上的鸟雀,血丝爬满了圆睁的眼白,夏红衣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她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愤怒过。


    猛然转头看向了墙头上的黑影,对方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翻身就跳出了院子。下一刻,黑影身边的土墙轰然崩塌,一个猛兽一般的女人破墙而出,在她的身后,是一地的桌椅残骸。


    黑影赶紧向旁边跳开,她和这女人交过手,知道对方追不上自己。可下一刻,她发现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


    因为她上次面对的,是【夏红衣】。


    而现在,轻易地跟上她的速度,并轻易地将她扑倒、压在地上的女人,是【百兽之王】。


    恍惚间,黑影感觉,扑倒自己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野兽,愤怒到极点、毫无人性的野兽。


    这头野兽按着自己的头颅,撕开了自己的衣领,张开血盆大口,正要将自己吞入腹中。


    就在她觉得要命丧于此的时候,分别来自院里和院外的两个声音同时阻止了这头野兽的利齿。


    “红衣!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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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二十,飞鸟宫外。


    七天的比赛时间只是制度规定的,实际上,每年的比赛都要比这个时间短。比起等待,选手们更想快点打完。


    都是为钱来的,能站在郡赛的人说明已经拿到保底的十两了,比起打得好看一些来取悦皇帝,他们更想快点拿到郡赛前十的二十两。


    为了从十五人中选出十个人来,比赛规则改成了自由决斗。先是抽签决定出十个人来,没抽到的可以去挑战这十人中的任何一人,输掉的也可以再去挑战别人,直到最后剩下十人为止。


    修桦和樊玲这两人没有受到任何挑战,除了她们俩之外,剩下的十三人都是男人。这些男人们都十分默契地不去挑战她们,因为和这两人决斗,无论是打赢了还是打输了都不好看。


    赢了就是欺负女人,输了就是连女人都不如——比起触这个霉头,他们宁愿不去争这两个位置。


    意外地,温清海也没有受到任何挑战,因为他的个子太矮了。


    挑一个小个子的下手,会被人说成“只会挑软柿子捏”。区区二十两,还不够让他们丢这个人。


    得知这个原因的温清海十分郁闷,虽然省了不少事,但这些人实实在在地戳到了他的痛点——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身高竟然会在这种地方发挥作用。


    真是不知作何表情。


    修桦倒是乐得清闲,两人加起来的四十两雪花银揣兜里的感觉比什么都好。她买了烧鸡、排骨和女儿红,在小破院子里和她的小小夫君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顿。


    距离七月初一的淘汰赛还有十天,就在两人边吃喝边想着该怎么过的时候,院子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这是……”门外站着樊玲,她的手中拎着一个包袱和一束花。看着对方手中的东西,温清海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这是少爷给修……夫人的贺礼,祝贺她获得了晋级的资格。”樊玲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她是来替魏平荣送贺礼的,对象却是一个有夫之妇——光是想想就够别扭的了,这让她无论如何也自然不起来。


    ——就好像自己是那青楼中拉皮条的老鸨子一样。


    就像温清海和修桦猜想的那样,她是军人世家,有很多哥哥姐姐,是家里最小的一个,也是功夫最好的。父亲离世之后,她独自一人出门闯荡,想要混出个名头,却因为意外遇险,被出门谈生意的大地主魏书全所救。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樊玲才留在了魏家,替她的恩人看家护院。


    她答应魏书全,只要他在世,她就会保他宅院平安。三年来,她击退了不少觊觎魏家财产的贼人和强盗,是魏书全最信任的人之一。


    魏书全这人说不上好,但绝对不是个坏家伙,起码没做过什么令人腹诽的事。他已经七十多岁,已经没几天活头了,在他离世之前,樊玲都会留在魏家。


    尽管说得好听点,她就是个高级一些的打手,但即使如此,她也是不想做这种事的——替自己家少爷向一个有夫之妇示好,这让她有些抬不起头来。


    温清海看出了她的尴尬,对于樊玲的大戟,他还是很佩服的,在她打过的两场比赛中,这杆十字大戟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横扫四方的打法让人很难近身,虽然并非毫无破绽,但想要打赢她,恐怕得费一番功夫。


    “不进来坐坐?”温清海礼貌性地邀请了一句,他知道,对方是绝对不好意思进来的。


    樊玲本来打算送完就走,她将手里的东西递给了温清海,就在她刚想转身的时候,眼角却扫到了一个粉色的身影。


    这个身影,她在几天前曾看到过一次。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樊玲回应了他的邀请。


    “呃……行,请进吧。”温清海没想到对方会答应邀请,不过看她的表情,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一样。


    “谁来了?”修桦正一手鸡腿一手酒壶吃得正开心,见温清海回来,随口问了一句。


    “咳哼……嗯……”温清海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侧过身将樊玲让了进来。


    看到樊玲,修桦先是愣了愣,连嘴里的鸡腿都忘了咽下去了。过了好一会儿,她瞪了温清海一眼,将手中鸡腿的骨头扔了过去:“姓温的!老娘的形象全毁了!”


    “那个……介绍一下。”温清海忘了修桦还在里面,平时两人相处的时候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形象。他拔下了插在头发里的鸡腿儿骨头,尴尬地笑了笑,“内人,修桦。”


    其实这并不能全怪温清海,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也从来都不会“正常”地去别人家做客,像今天这样有人登门拜访的事,还是第一次碰到。


    不光是他俩,樊玲也有些手足无措。


    在她的眼中,修桦一直都是她见过的女人中最完美的一个——美丽,强大,高傲,冷艳,别说是少爷,就连自己在看着她的时候,心跳都比平时快半拍——当见到修桦私下生活的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家少爷好像有点吃亏了。


    少爷胖是胖了点儿,丑是丑了点儿,人是坏了点儿,但起码无论是家里还是外面,他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看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的人。


    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残羹冷炙,修桦泡了壶茶——她也不知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要做什么,只是觉得至少要用茶招待一下。


    “这些你拿回去吧,我不要。”修桦将花和包袱推了回去,包袱里是一件新衣服和一些黄金,虽然喜欢钱,但她现在并不缺这个。比起这种外财,她更喜欢花自己赚到的,更何况在蜃楼国的【新修府】中,她有三万两的黄金,那些钱都是温清海在等班小玉的时间里偷来的,“本来那些话就是逗你们家少爷玩的,这些东西我是不会收的。”


    “我只负责传话和送东西,若您不想收下,可以亲自去和少爷说。”樊玲可不想再收这夹板气了——自己只是替人看家护院,要不是少爷说她来送最合适的话,她才不会做这种事。


    她能来这里,少爷的命令只是其一,另一点就是好奇。县赛结束的时候,在听过这个女人那些话之后,魏平荣的性格转变了不少。首先就是将强抢来的那几个丫鬟给放了,还给了一笔钱,说是对她们这些年的补偿。


    之后又和从前的那几个下三滥的狐朋狗友断绝了关系,平时在家不是练字就是看书——虽然他那两笔字还不如蚯蚓爬的好看,书上的字也认不得几个,但好歹是不出门四处闹事了。


    不仅如此,就连对她们这些下人的态度也好了许多,平时魏平荣总是呼来喝去的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现在不仅会好好说话,就连府上的杂工做错了什么事都不发脾气了。


    可以说,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讲,魏平荣都已经算是改邪归正了。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些转变樊玲都看在眼里。她十分好奇这个女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就能解决让老爷头疼了二十多年的事。


    一开始她对修桦的评价极高,但现在看来,自己恐怕要修正一下这些评价了。


    “那我收下了。”一听要见魏平荣,修桦果断地收下了那些东西,她可不想再看到那张满是肥肉的脸了。反正比赛过后自己就回去了,今后和这个魏平荣,已经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


    “这些事先放在一边,”温清海穿戴整齐坐在了桌边——他去换衣服了,之前因为热,他只穿了睡袍,“樊姑娘,刚刚在门口的时候,你看见什么了?”


    “你们两人……过去有什么仇家么?”提到这个,樊玲才想起来自己是来干嘛的。刚刚修桦的样子给她的冲击太大,让她一时间忘了自己的目的。


    仇家?温清海和修桦互相看了一眼,心说那玩意儿有的是,那几年【饕餮】得罪过的人家,就算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个个都是大户人家。


    ——一般人家没多少家底,【饕餮】根本就看不上。


    见两人的表情,樊玲心中就有底了:“刚刚我在外面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人。从县赛最后一天之后,我就一直在留意这个人,她总是跟在你们身后,无论你们去哪,她都会在附近出现。看那意思,估计是冲你们来的。”


    “那人长什么样?”温清海心头一凛,他看了看修桦,从她的眼中也看出了一丝紧张——二人都是贼,对视线和跟踪一类的事最为敏感。能跟踪他们这么久都没有被察觉,这人真是有两下子。


    起码潜行匿踪一类的功夫能和他们有一拼。


    “蒙着脸,看不清楚长相,身高大概和修夫人差不多……要稍微高一些,是一个女人,经常穿着粉色的衣服。”樊玲皱眉想了想,简单地形容了一下。


    女人?


    悬赏追杀他们的人倒是有不少,有名的杀手也有几个,可从来没听说这里面有女人。


    “为什么告诉我们这些?”


    “算是感谢。”关于这点,樊玲没必要隐瞒什么,“少爷的转变有目共睹,虽然我侍奉的是老爷,但少爷改变了,我们大家都轻松了许多。”


    她说的是实话,平时少爷还偶尔骚扰她一下,因为想报答魏书全的恩情,她也没说什么,只能躲着点走。但自从那天之后,这种事再也没发生过。


    “你在外面看到了……说明她已经找到这里了?”修桦挑了挑眉毛,她现在倒是想会会这个人了。


    “嗯。”樊玲点了点头,“她就在……”


    就在院子外面——樊玲刚想说出这句话,温清海忽然看向了窗户——上面多了一个人影。他一脚踢起了桌子,就在同时,一阵破空声刺破了窗户纸,桌子上也多出了一个圆洞。三人看向了桌子对面的墙,上面赫然多了一根三寸的铁钉。


    如果刚刚温清海反应再慢点儿的话,这根铁钉就会钉在他的身上。


    “【断魂钉】!”温清海心中大骇,脱口说出了暗器的名字。修桦也一闪身上了床,躲开了窗户的范围,随手抄起了挂在床头的剑——这把剑是修桦之前买来代替【凤髓】的,因为后来用不上了,而且样式还算漂亮,就挂在了床头当作装饰品。


    【龙脊】和【凤髓】都在院子里,这是她手边唯一能找到的兵器。


    温清海深知【断魂钉】的威力,王二牛的死至今历历在目。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上面没有了那致命的毒液,但眼下的问题是如何对付这个人。


    他弯着腰追出了门口,如果一直待在屋子里,根本就不知道对方的暗器会从哪里飞来。若是能和对方面对面的话,起码还能看到对方出手的动作,这样躲起来还能有些把握。


    不过对方似乎并不想和他正面对抗,趁着夜色翻墙而出,温清海追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了一抹粉红色的衣角。


    他想也不想就背起了【龙脊】追了上去。修桦也跟着出了院子,抄起了【凤髓】紧紧跟在后面。


    樊玲并没有跟着一起。来提醒他们已经是仁至义尽,她没必要冒着给魏家结仇的风险去得罪一个身法如此灵活的杀手。


    对方跑得很快,不过温清海也不慢,他必须要追到那人问个清楚——他得知道自己究竟得罪了什么人,不然以后这种麻烦事还会一个接着一个。


    好不容易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他不想再打打杀杀了。


    跟着追了快两个时辰,温清海已经快跑不动了。村子虽然不大,但来来回回的弯路特别多。要不是他有逃跑的经验,早就已经跟丢了。


    就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忽然,身后的巷子中传来了一声巨响,温清海赶紧跑了过去,却见到一个一身杀气的女人将一个穿着粉红色衣袍的人压在了身下。


    ——看那乱糟糟的头发和充满野性的气息,不是夏红衣又是谁?


    她怎么会来这里的?!


    不过已经没时间想下去了,不知为何发火的夏红衣正将那人压在地上,张开嘴眼看就要咬向对方的脖子。他赶紧出声阻止,若是这人死了,他将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人盯上:


    “红衣!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