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偶遇

作品:《书说江湖半尺寒

    黑夜中,一名更夫敲着梆子从安静的街道上经过,提醒着众人二更的时间。


    梅樱桥趴在客栈厢房的窗口,梆声和晚风让她有些出神。


    自那日与九月分开之后,梅樱桥便独自一人寻找她的踪迹。虽然她知道,九月肯定有瞒着她的理由,但她实在是不想再看到自己的家人受伤了。


    四月份的时候,她撞见了九月躲起来包扎伤口的样子,那些伤口看上去很严重,似乎是被什么猛兽的利爪抓过了一样。当她察觉到自己接近的时候,却匆忙地穿着衣服,好像怕被自己看见一样。


    对于九月的掩饰,梅樱桥也只能当作自己没发现。本来以为她会找机会和自己说一些这些伤痕的事,可一直等到现在,九月也是只字不提。


    这次又是这样,只是借口有事要做,便扔下自己独自离开。


    梅樱桥决定了,无论她的好姐姐正在做什么,或者是要去做什么,就算自己帮不上什么忙,至少也要替她分担一些——哪怕只是倾听也好。


    所以她才追了过来。


    当她折返回六亭县的时候,九月已经不在那里了。不过听她们原来的客栈掌柜说,之前和她住一起那个姑娘,似乎是往西边走了。


    她一路追了过去,一边打听一边寻找着九月的下落。根据梅樱桥查到的信息,她前往的方向似乎是皇宫所在的飞鸟城。


    现在她所在的地方,是四风郡内,与飞鸟城隔了一个县的【寒鸦县】,梅樱桥打算在这里逗留两天,若九月不在这里的话,她就会直接去飞鸟城看看。


    这一路说不上顺利,但也并不困难。自从和九月住在了一起,她就学会了省吃俭用,再加上沿路给人搬搬东西做做工,身上的盘缠倒也还够用——怎么说她也是【寻梅刀】的唯一传人,还是有一身力气的。再加上平时九月也教过她一些跳舞和唱戏一类的事,偶尔也能给一些戏班子打打下手赚点儿路费。


    要说唯一碰到的麻烦事,便是现在自己身后桌子旁连吃带喝的三个人了。


    她是在路边遇到这三人的,从衣服上看,他们并不像是乞丐,反而更像是落魄了的富家子弟。尤其是那位公子,长得眉清目秀十分英俊;另一位似乎是侍女,负责照顾他的日常起居的;第三个人……虽然也是女人,但从身材和行为充满了一种野性,看起来更像是一介武夫,估计是负责保护他的打手一类的吧。


    当梅樱桥遇见他们仨的时候,这三人正在路边坐着休息。他们看起来有些落魄,面黄肌瘦似乎好几天都没吃过饭了一样。出于好奇,她多嘴问了一句,对方的谈吐让她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他们肯定是落难的富家人,那位公子谈吐儒雅,旁边的两名女子对他也是毕恭毕敬的。


    也许是想到了去年那个失魂落魄的自己吧,梅樱桥可怜他们,便将他们带回了客栈,给他们买了馒头和咸菜。


    然后她就明白为什么这三人会如此落魄了。


    这仨人是真的能吃,尤其是那位看上去像是打手一样的女子,半斤一只的馒头她已经吃了六个,可看上去似乎还没吃饱一样,两手各抓一个,不停的往嘴里塞着。


    等到吃完了桌上全部的十二个馒头和整整一盘子的咸菜,三人靠在椅子上满足地休息了一会儿,那位公子抹了抹嘴,走到了梅樱桥的身边:“多谢女侠相助,大恩大德,在下日后定会报答您的恩情!”


    “不客气。”梅樱桥站起来笑了笑,“谁都有为难的时候,这点忙不算什么的。”


    似乎是受到了九月的影响,她对有困难的人实在是没法视而不见。


    “这位姑娘,我们家公子可是个有钱人,家里在蜃楼国那边有人做官,你有什么事要办,我们家公子定会全力相助。”有些野性的女人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做官?”听到这个字眼,梅樱桥挑了挑眉毛,“家里有人做官……怎么还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实不相瞒……”提到这个,公子略显尴尬地笑了笑,“我们主仆三人本是来贵地游玩,但不成想……”


    “不成想我太能吃了,盘缠都被我吃完了……嘿嘿,说起来挺不好意思的,要是没有你,我们仨人生地不熟的,弄不好就得饿死在这边了。”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将错误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哎对了,不知姑娘你怎么称呼?将来我们公子想要报答你,也得知道你是谁不是?”


    “真的不值一提……”梅樱桥对这个野性的女人挺有好感的,就像她的气质一样,说话做事也像动物一样直来直去,“我姓梅,梅花的梅,双名樱桥。”


    “原来是梅姑娘,”公子微微欠身,说道:“在下罗巅,这两位是我的仆人,她是夏红衣,另一位叫牡丹。”


    桌上唯一一位吃相比较温雅的女子朝她轻轻点了点头,梅樱桥回了一礼,朝罗巅说道:“之后……你们打算回去么?我还有点碎银子,应该够你们雇个车回家的。”


    “梅姑娘真是善良……不过我们来贵地是想找一个人,他是……在下的一位旧友。在找到他之前,我们还会逗留一阵子。”


    罗巅三人来比翼国已经十几天了。


    这十几天里,他们仨可没少吃苦头。临行时,罗巅带了一万两的银票出门,因为要去比翼国,三人便在边境的钱行兑了些现银——两国的银票不互通,出了蜃楼国,那些银票就没用了。考虑到现银的重量,三人便兑了二百两银子。


    一开始他们还觉得带得挺多,没想到边走边玩,这二百两跟流水似的没了。其实主要是夏红衣的胃口太大,平时在宫里还不觉得什么,这一来到外面,罗巅才知道为什么【百兽之王】平时会混得那么惨了。


    说句简单点儿的,先不提她的运气,如果按照平常人家的收入的话,她赚的钱还赶不上她吃的多。


    当最后一文钱花完的时候,罗巅才知道什么叫没钱寸步难行。别说吃饭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他相信修桦和温清海和他讲的那些江湖中的事了。怪不得那些武者们成名之后都是做买卖或者收徒弟接生意——任你武功再好,再大的英雄没钱了也得饿着。


    期间夏红衣还去给人扛沙子挖地窖,赚的那几吊钱根本就不够他们仨吃饭住店的,就在三人穷得准备睡马路的时候,梅樱桥捡到了他们。


    经过了这几天,罗巅更加想找到温清海了,他要给那个少年道个歉。曾经他听说温清海流浪的事的时候,还在想这家伙不知道变通——他从小混迹江湖,随便给人做做工,还至于睡大街、吃别人扔掉的剩饭剩菜么?


    如今,罗巅坐在路边,被人当成了乞丐指指点点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江湖——任他曾经身份多高,任他的脑袋有多灵活,在那些绝大多数连看都不肯看自己一眼、甚至对自己避之不及的人身边,连颗灰尘都算不上。


    身处江湖,冷暖自知。那家伙,原来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么?


    “你们也在找人?有线索么?”听到对方也是找人,梅樱桥感觉这还真是缘分,她也是为了找人才走到这里的。


    “没有,不过我熟悉那个人的习惯,估计……他应该是在飞鸟城那边吧。”罗巅在六亭县县城遇到过贼,对方似乎看他们是外地人,而且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就打算在他们身上捞一笔——结果当然不会成功,他们是不可能从夏红衣的眼皮底下偷走任何东西的。


    贼的消息都比较灵通,罗巅找那人打听起了温清海的事,在描述过外貌特征之后,对方立刻说温清海已经去了飞鸟城。


    ——打算偷他们却反被抓住的贼,正是那被温清海狠狠揍过一顿的【草上飞】。


    所以他们才会一路向西,穿过了两个郡来到这里,最终落难在了路边。


    “原来如此,既然同是找人,不如……我们同行如何?”梅樱桥提议道,他们的目的地差不多一样,江湖路远,相逢即是有缘,在一起走好歹还算有个照顾。


    “那敢情好。”罗巅当即答应了下来,他们人生地不熟,想找一些赚钱的活计都困难,有个本地人跟在身边,还可以指点他们一下,“既然梅姑娘您不嫌弃,那在下就厚脸皮答应了。在下初到贵宝地,一些门路还不太懂,若是有梅姑娘提点,真是再好不过了。”


    双方一拍即合,决定一同前往飞鸟城。


    三更梆响之时,罗巅躺在由椅子拼成的“床”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他回想着去年柳江边的行宫内,修桦和温清海给自己讲过的那些江湖上的事。


    江湖真的不只有打打杀杀,而是交朋友、涨阅历、修身修心的地方。有钱时,江湖多姿多彩;没钱时,侥幸得贵人相助——怪不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出去几本,原来过往的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江湖】。


    “王爷,您睡不着?”看着眼前始终没合眼的小主,同样睡在椅子上的牡丹轻轻拉住了他的手,在一边小声地说道,“要不然……奴婢去向掌柜的借一床被子来?”


    看着比在宫里时瘦了好几圈的罗巅,牡丹感觉一阵心疼。在【百花丛】中,只有她一个从来都没出过宫,因为她要在罗巅的身边替他传达那些命令。


    若是自己再经历得多一些,她的小主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


    “牡丹,”罗巅转头看了看躺在身边的侍女,心中也是一阵愧疚。这件事本来就是因他而起,结果却连累了她跟着一起受罪。


    对于【百花丛】,罗巅一直都将她们当亲人一般看待,虽然名义上是主仆关系,但私下里他和她们相处得很是随意。平时自己的生活都是她们在照顾,甚至连自己被母后骂的时候,连姐姐都不敢插嘴,她们却敢替他求情。


    在太后眼中,她们不过是一群奴婢,是下人,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她们人头落地。


    可在为自己求情的时候,她们却从未怕过。


    “对不起啊,明明是我的错,却让你跟着遭罪。上次的事也一样,明明偷跑出去的是我,还委屈你喝了那么多辣椒油。”


    “王爷您言重了,奴婢其实并不会……”“好了好了,我知道。”眼见牡丹要起身跪下,罗巅赶紧将她抱在了怀里,“等我们回去了,就搬回【镇国侯府】去住吧,那里你们可以随便一点,万一哪天我再惹母后不高兴了,我可舍不得你们跟着一起遭罪。”


    牡丹此时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她的脸已经红透了。


    虽然她平时都是“王爷”、“王爷”的叫着,心中却对罗巅早就有了爱慕之心。


    可牡丹知道,自己只是奴婢,是不能对他有任何不尊敬的想法的。王爷能如此对她,就已经足够了。


    ——若是自己有夏姑娘那样的勇气,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呢?牡丹不禁这样想着。


    “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罗巅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等找到温清海之后,一定要好好吃他一顿,不然我们这些罪就白受了!”


    “嗯……”牡丹没有说什么,只是红着脸,轻轻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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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清海和修桦毫无疑问地进了县赛的前十名。


    江湖上隐者如云高手众多,但那些掌门啊之类的根本就不会来这种比赛,只会让自己的门徒来参加。赢了,就是他调教有方,输了,也只是徒儿们学艺不精,对门派和他们自己的名声没有任何损失。


    ——亲自来比赛万一输了,无论是输在谁手里都不好看。不仅伤面子,还会影响到门派的生意。


    经过了修禅亲自调教,又在江湖上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经过了那么多实战,温清海和修桦二人的武艺已经完全超过了那些掌门一类的人,拿下这种比赛完全不在话下。别说是陷入苦战,就算是让他们出汗都难。


    两人被分在了不同的擂台,这在他们眼中是很幸运的时,因为他们可以拿两份赏金。打完了属于自己的比赛,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赏银,温清海将那十两银子丢给了修桦:“一会儿回去买点儿酒,再买只烧鸡。”


    “跟一帮农夫打,赢了有什么可庆祝的。”虽然这样说着,修桦同样很高兴,经历了那么多,他们的生活总算是慢慢步入正轨了。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两人一边走一边商量晚上吃什么,忽然,他们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


    那阵声音来自于六号擂台,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六号擂台的四周围满了人,有的交头接耳有的高声喝彩,看上去十分热闹。


    “哟,还有没比完的?”温清海朝那边看了一眼,他估摸了一下时辰,离晚饭的时间还早,“看看去?”


    “行呗。”修桦也是不急,反正晚饭不是她做。


    来到六号擂台下边,他们看到了那最后两个比赛的人——别的擂台都比完了。抬手搭了个凉棚仔细看了看,二人发现那擂台上的其中一人不是别人,正是那魏平荣魏胖子。


    只不过现在这魏胖子看起来有点惨——他手中握着一把刀,哆哆嗦嗦地站在那里,身上穿的皮甲已经破破烂烂,鼻子和嘴角流着血,鼻青脸肿不说,连门牙都掉了一颗。


    “嚯……”看到魏胖子的惨相,温清海稍微有些吃惊,他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这么拼命。


    在飞鸟城附近住了也有一阵子了,关于这魏胖子,温清海没少听他的传闻。


    不学无术、欺男霸女、仗着他爹有钱没人敢惹,平时坏事干得多了。修桦怂恿他参加比赛,只是想借着这帮武夫的手好好教训他一下——当然,还能顺便坑他一顿饭找找乐子——他们听说了这家伙拿钱收买参赛者这件事,但总是有几个硬骨头看不上他那两个臭钱的。


    就算在县赛时遇不到,郡赛、最终的淘汰赛也总会有一些为了名声而战的人。就像现在,他的对手明显就是他收买失败的。


    二人只是想教训一下这家伙,本来以为像这种还没断奶的家伙受点挫折就会退缩,没想到会做到这个地步。


    “这家伙对你还真是一往情深……”温清海不禁有些佩服起这个胖子来,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但像他这种人能做到这种地步的,真的不多,“这家伙不会真的对你动心了吧。”


    “……姓温的你能不恶心我么。”修桦白了他一眼,哼了一声说道,“被这种家伙动心?简直就是耻辱。”


    二人正聊着,魏平荣站那休息了一会儿,提着刀哇哇乱叫着再次扑了上去,他的对手连兵器都没动,身子往旁边一侧,抬起膝盖顶在了他的肚子上。


    胖子当时就跪在了地上,张嘴吐出了一堆带着血丝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来。


    “胜者……”【洛水宫】的裁判无力地举起了旗子——她已经不知道举过多少次了,可每次都会被这胖子打断。


    “慢着!”果然,魏平荣大喊了一声,拄着刀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我还没输!”


    裁判只能放下旗子,虽然她的存在是为了不让比赛的过程中出事,但只要双方都能站着,并且没有人认输的话,那她就不能下判决。


    这是规矩。


    “这位兄台,你是不可能赢我的,这是事实,为何你要如此执着?”他的对手也皱了皱眉,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如此执着。


    “哼……”魏平荣吐了口带血的口水,冷哼了一声说道,“你我今天只有一人能进前十……只要赢了你,我就有机会娶到心上人了!”


    “……阁下还真是痴情,不过已经到了这种程度,相信对方已经明白了你的心意,再打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的。在下参加比赛是有不得不做的事,还望阁下能看清事实,不要再挣扎下去了。”


    对方好言相劝,可他却并不领情。


    “胡说!老子武功盖世,怎么可能会打不赢你个……”看来魏平荣被那群狗腿子们害得不轻,但凡他那些不着调的手下少对他拍一句马屁,他都不至于把自己看得这么高。


    就在这时,魏平荣忽然看到了场下的修桦,他咧开嘴来笑了笑——那笑容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桦儿!你等我!等我打赢了这小子,我们一起去郡赛!”


    那人和周围的看客一起看向了修桦的方向,温清海的嘴角抽了抽,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还能这么不要脸:“喂,要不要先走?”


    温清海小心地提醒了一声,周围的人也看着修桦开始交头接耳——大多数人都带着可怜的眼光看着她,好像在同情她怎么会和这种家伙扯上关系。


    “桦儿?”魏平荣的对手皱了皱眉,也看到了下面的修桦。他看过她的比赛,知道她功夫很好,而且还知道她已经嫁人了,她的夫君就在另一座擂台上和人比赛,“……阁下难道又想霸占别人的妻子?”


    魏平荣平时的恶名已经传遍了十里八乡,只要听过他的传闻的,或多或少都知道他干过些什么事,一想到他居然是为了这种事来参加比赛,对手的脸顿时就沉了下来。


    “是又怎么样!老子愿意!”魏平荣说着,举着刀再次砍了过来,对手哼了一声,面对着他的刀,慢慢地抽出了自己的兵器。


    那是一对剑样的兵器,剑身很短,剑柄却很长,那人将剑柄对在一起用力一拧,两把剑顿时变成了一杆双头的长枪。


    “在下【柳叶枪】钟夕晨,请赐教。”他舞了个枪花,冷冷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语气中已经隐隐带上了一丝杀意。


    尽管是皇帝亲自发起的比赛,但杀人还是不被允许的。此时钟夕晨心中所想的并不是杀掉这个胖子,而是要废了他。


    像这种下流无耻之徒,没有手下留情的必要。


    【洛水宫】的门徒显然察觉到了他的杀意,赶紧举起旗子想要阻止他——这场比赛胜负已分,已经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


    可明显已经来不及了,那杆细长的双头长枪速度极快,直取魏平荣的腿筋。就在枪尖已经碰到他裤子的时候,一杆大戟忽然从人群中飞来,精准地打断了钟夕晨的枪尖,以万钧之力钉在了旁边的台柱上。


    人群都被这一变故惊得说不出话,钟夕晨皱了皱眉,看了看断掉的枪尖,知道这是碰到了高手。他立刻朝周围抱了抱拳:“不知何方高人插手在下的决斗,可愿报上姓名!”


    “阁下已经胜了,没必要下如此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