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饕餮】被偷了
作品:《书说江湖半尺寒》 大草原一望无际,已经长到足有膝盖高的披碱草随着微风轻轻摇动,一条不足丈许宽的小溪穿过草原,溪水清澈见底,偶尔能看到几条肥鱼在其中游动。
小溪的旁边有一条小路,是附近放牧的人开辟出来的,在小路和溪边之间的乱石滩上,燃烧着一堆篝火。
繁星闪烁的天穹下,修桦和温清海围着篝火对面而坐,篝火上有几条穿在树枝上的鱼。旁边停着他们旅行的马车,马儿嚼着路边的杂草,除了篝火燃烧的“噼啪”声之外,周围一片宁静祥和。
篝火的微光让修桦精致的容貌多了一丝难以捉摸的神秘,怪不得古人常说【月下观君子,灯下赏佳人】,再加上修桦本就有着【羞花】的容颜,让此时的她哪怕只是一颦一笑都撩人心弦。
温清海也是一样,虽然他不是什么君子,可偏向中性的脸孔和飘逸的长发却让他带上了一丝儒雅的书卷气,就算个子矮了点,如果梳上发髻,手中再拿着一把折扇的话,也足够俘虏万千少女的芳心。
两人互相看着对方,目不转睛,眉目传情,好像怕错过了对方的每一个动作。若是在旁人看来,这对金童玉女无异于天造地设之合。
可这如画一般的宁静却被二人同时伸出的手打破了。
他们同时将手伸向了那条烤得“滋滋”冒油的肥鱼,修桦的手臂略长一些,速度也比较快,就在她马上碰到穿着烤鱼的树枝的时候,温清海抓住了她的手腕;修桦灵活地一抖将他的手荡开,温清海也再次推开了她的手。
渐渐地,两人从手腕的争执上升到了更激烈的肢体动作,修桦站起来,转身一脚率先踢向了他的头,温清海也不甘示弱,低头躬身,一个扫堂腿攻向了她支撑着的另一条腿。
刚刚静谧安宁的环境一下就打破了,二人跟许久未见的仇敌一样打得不亦乐乎,每个人都想率先拿到那条烤好的鱼,另一个人拼尽全力地阻止对方。刚刚还是“天造地设之合”的金童玉女,眨眼间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
二人的争斗随着篝火变得更加明亮而停止。
因为那条鱼因为烤得时间太长,再加上本身油脂太多,又离火源比较近且无人看管,已经烧了起来。
他们同时看到了慢慢变成黑炭的肥鱼,两人愤恨地互相看了一眼,同时停下了手。
“打打打,一人一半多好,现在好了,谁都没得吃。”温清海和修桦背靠背坐着,一边使劲儿喘着气,一边抹着脖子上的汗水。
夏天了,哪怕是晚上也依旧很热。
“谁跟你一人一半,都是老娘的!”修桦也累得够呛,别说是空着手,就算都带上兵器,二人也谁都奈何不了谁,“你想吃就再去抓!”
“大姐啊!这条就是我抓的好不好!”
“你反应那么快,你不抓鱼谁去抓?!”
“你这叫明抢!”
“就抢你了怎么着吧!”
……
打斗过后是争吵,等两人连吵架都没有力气了,索性坐下来靠着对方的肩膀,抬头看向了一轮圆月和漫天的繁星。
“都怪你,连个贼都抓不住。”修桦咳嗽了两声,拿起了旁边的小酒坛喝了一口女儿红润了润嗓子,之后随手将酒坛举到了身后。
温清海接过酒坛喝了一口,抹了抹嘴之后将酒坛还了回去:“明明是你没看好马车,搞得好像错都在我身上似的。”
“……那现在怎么办,钱都被偷了……哼,想不到我们大名鼎鼎的【饕餮】偷了那么多人家,最后竟然栽在了一个小贼的手中。”
“别提【饕餮】了,说出去好听还是怎么着,”温清海不甘心地说,心想等抓到了那只小毛贼,一定要好好地“教育”一下,让他知道知道什么人该偷,什么人不该偷。
又拌了会儿嘴,两人去溪边互相擦了身上的汗水,之后修桦上车睡觉,温清海留在外面守夜。不是他好心想要在外面忍受蚊虫,而是他实在是睡不着。
因为他们所有的钱财,全都被偷了,甚至包括【龙脊】和修桦的佩剑。那个贼下手太狠,只给他们留下了一小坛女儿红和几块为了露营而准备的盐巴。
“该死的。”温清海恨恨地将一个小石子丢进了小溪中——对他来说,被别人给偷了,就好像是被鬼打了一个耳光,这口气就憋在胸口,怎么也撒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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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两人被偷的经过其实很简单,五月中旬,两人一路走走玩玩来到了边境的连苍郡。比翼国多为平原,耕地很多,草原也很多,农牧业十分繁荣。
衣食无忧的比翼国人也十分会做生意,如果说青丘国是靠黑油变得富有的话,那么这里的财富则是依靠着大量的商人在支撑。比翼国有十一个郡,只靠四个郡的税收,就足以抵得上青丘国全国的总收入。
尤其是连苍郡六亭县,自从金万堂被砍了头抄了家之后,他的钱就被暂时寄放在六亭县县衙赵乌石的手中。除了一部分上缴国库,剩下大约一成的钱被皇帝留给了他,让他改善由金万堂留下来的空缺造成的萧条市场。
金万堂是做布匹生意的,是个很有手段的人。他的【万堂布行】几乎垄断了六亭县甚至周围各县的布匹生意,【万堂布行】的分店开到了全国各地,甚至连周围的国家都有他的商铺,这让金万堂一跃成为了比翼国最富有的商人之一。
因为家大业大,他一死,留下了大量的麻烦。
首先就是这些货物何去何从。放在那里不管肯定不行,必须要有人清点他的产业,再由朝廷统一管理,竞价出售给别的商人,具体的事宜则由那些分行所在的各郡各县执行。
六亭县作为金万堂的大本营,商铺更是多到数不胜数。除了布行,他还涉及到许多类似客栈、饰品加工和饭庄一类的行业,这更增加了县令赵乌石的工作量。
自从去年被罗烟狠狠地折腾了一番之后,这位县令做事就变得更加谨慎——他是真的怕了,连蜃楼国的皇帝都能来他这小县城,万一哪天再来个大人物,他可得罪不起。
毕竟,明哲保身才是他的人生信条。
不过不得不说,虽然这个县令怂了点儿,但还是很有能力的。他用最短的时间稳定住了金万堂留下来的烂摊子,让这个富有的小县城重新变得繁华。县城内大街小巷人山人海,已经恢复到了金万堂被抓之前的景象。
温清海和修桦的第一站就是这里。吸取了青丘国的教训,这次二人没有乱买东西,而是以旅行观光为主,花钱的地方也只限于当地的一些特产,并没有增加不必要的开销。
在来之前二人曾回了一趟蜃楼国的【清海县】,这座以温清海的名字的小县城边,有罗烟赏给他们的一间宅子。修桦将青林镇修府的东西全都搬来了这里,毕竟比起在树林中的宅院,还是这座靠近县城的新【修府】住得要舒服一些。
这一搬家,温清海才知道自己这个过门五年的妻子到底有多有钱。
先不说那些古董装饰,也不提罗烟赏赐的那些黄金。光是修桦原本有的资产,就有黄金整整十万两。
看着那些钱,温清海哭笑不得——这些钱都有他一份。在等待班小玉的那半年,再加上他和修桦做【饕餮】的那两年中,两人盗得的财物全都在这了。
拿上一些足够旅行的钱,二人离开了【羞花府】——这个名字是罗烟替他们取的,作为这间新【修府】的新名字——一路走走玩玩,来到了比翼国的六亭县。
因为农牧业发达,比翼国的美食堪称四方八野三十六城之冠,而且每个郡每个县每个镇每个村都有不同风味的美食。两人本来打算先用三天的时间吃一遍六亭县的美食,之后再去别的地方换种口味,可是他们已经在这座小县城待了七天,连一半的美食都没吃到。
怪不得许多人都想来比翼国生活。比起其它地方,这里真的可以算是人间天国。
事情发生在两人出了县城去六亭县别的镇子的路上。他们停在了县城外草原的小路边,打算打开马车后面的箱子露营吃饭的时候,两人发现箱子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洗劫一空。
无论是银两、兵器、换洗的衣服、首饰甚至连作为晚饭的桂花糕,都被偷得一干二净。也许是因为那个窃贼还算有点儿良心,给他们剩下了一小坛的女儿红。
其实对他们来说,别的丢了都不重要。钱嘛,他们也可以去偷,衣服首饰什么的也能再买,关键是连两人的晚饭都给偷走了就有点过分了。
温清海自己也是贼,而且是所有贼都仰望的江洋大盗【饕餮】,属于是行业中的领军人物。可就算是他也有自己的规矩,那就是无论偷的是什么人,食物、衣服这类保障基本生活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偷的。
偷钱顶多触犯律法,偷衣服裤子和粮食就是缺德了。他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不想被人骂成一个下三滥。
这个贼明显触及到了他的底线。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兵器丢了。
温清海的那把【龙脊】,是修禅亲自传给他的,之前断过一次,是罗烟让人找到了修禅,重新锻造好了这把铁杖。对温清海来说,这把铁杖的纪念意义远大于实际用途——除非万不得已,他不会和人争斗,能跑就跑才是他的信条。
再加上【龙脊】的复制品有很多,修禅的家里挂了至少也有十几把,所以就算是丢了也只会让他心疼一阵。让他不能接受的是,跟着【龙脊】一起丢失的,还有修桦的兵器。
虽然修桦平时会使用一些袖剑、匕首之类的短兵器,但她最擅长用的还是剑。修桦的剑法是修禅教的,在修禅成名的时候,使用的就是剑,这也是为什么他被称为【南疆剑圣】。
修桦的那把剑,就是修禅成名时使用的、由他亲手打造的剑。
修禅锻造了许多兵器,绝大部分都被他卖掉用来维持日常生活。但在【剑圣】的一生中,只锻造过一把剑,那就是名剑【凤髓】。
一般的剑在二尺八寸到三尺三寸之间,再长就会影响灵活。但修禅锻造的【凤髓】却有三尺九寸,是配合他的剑法来使用的。在使用【龙脊】之前,这把【凤髓】剑一直都跟随他的左右。
修桦离家寻找温清海的时候,带的就是这把剑。后来这把剑被修禅送给了修桦,从那以后,修桦就一阵收藏着【凤髓】。以前不敢将它拿出来是怕在做【饕餮】的时候,温清海会认出自己的身份,但现在不一样了。
这把剑的丢失让温清海如鲠在喉,他知道,【凤髓】是他的师父最珍视的一件兵器,哪怕是在平时,师父也会时不时地拿出来保养。现在它丢了,温清海必须要将它找回来。
回想了一下二人走过的路,温清海确定【凤髓】就是在六亭县丢的,因为在客栈休息的时候,他还亲自为【凤髓】做了保养。无论是纪念还是使用,剑,都要时刻保持锋利,这是对兵器最基本的尊重。
所以【凤髓】的丢失时间,大概就是二人出客栈之后,一直到离开六亭县县城的这段时间里。
哼,他倒是想看看,到底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偷他这个江洋大盗。想着,温清海脱了外套卷起了裤管和袖口,忿忿地跳进了一尺深小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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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修桦是被一阵烤鱼的香气勾搭起来的。她翻了个身揉了揉眼睛,掀开了马车车篷的帘子,看到了篝火旁的温清海。
在她小小夫君的面前,插着三条烤鱼,烤鱼上撒着磨碎的盐巴,肥美的鱼肉被篝火烤得滋滋冒油,发出了阵阵的香气。
“醒了?”温清海似乎听见了身后的动静,他转头看了一眼,朝妻子歪了歪头:“吃饭了。”
修桦立刻穿好衣服跳出了马车——从昨天开始她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烤鱼的味道还算不错,虽然一些土腥味难以去除,但撒上了盐巴之后,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两人一人一条吃完,修桦看了看剩下来的那条鱼,刚想说什么,温清海就拿着水袋去小溪中装水去了:“那条是你的,我刚吃过了。”
“居然敢背着我偷吃。”修桦拿起了穿着鱼的树枝,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她一边吃一边拎起了身边的小酒坛,放在耳边晃了晃之后,随手丢给了温清海:“都归你了。”
地上只有刚刚两人吃过的鱼骨和一条烧成了黑炭的鱼,哪里还有多余的?修桦也不点破,只是将剩下的酒都留给了温清海。
温清海反手接过了小酒坛,仰头将里面的女儿红一饮而尽:“吃完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去会会那个贼。”
“茫茫人海,你打算去哪儿找。”修桦一边啃着鱼肉一边说道,“说不定人家偷完东西就跑去别的镇了,还是说,你有头绪?”
说实话,凤髓剑怎么样对她来说并不重要,那把剑是她的叔父修禅打造的,而且叔父和她说过,这些回忆里的东西只适合用来回忆,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修禅曾和修桦说过,如果有一天混得吃不上饭了,就可以将这把【凤髓】拿去卖掉。
【剑圣】的成名兵器,应该会有很多人买,价钱也肯定不会便宜。
但修桦了解温清海,这家伙总是在一些奇怪的地方十分固执,尤其是事关她和修禅的时候。哪怕【凤髓】只是一件纪念品,他也一定会将之寻回来。
“没有,不过我了解贼。”温清海摇了摇头,“流窜作案的贼只是极少数,许多贼都是本地人,一来熟悉逃跑路线,二来也有固定的地点销赃。我打算先去县城里的当铺问问,看看有没有人当兵器的,或者去卖兵器的铁匠铺看看。这两把兵器都很有特点,应该很容易能找到。”
他是贼,自然了解贼的套路。他们偷完东西一般都有固定地点销赃,之后也不会去赎回来。当铺也知道这些人只是为钱,所以保管时间也很短,之后就会把这些赃物卖给对应的商铺,从中赚取一些差价。
“那我们回去住哪,总不能天天睡野外吧,还是说……”修桦扔掉了鱼刺,走到小溪边洗了洗手,看了看旁边的夫君,“……你打算重操旧业?”
“不可能,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点儿的日子,我可不想再去惹衙门注意了。不过……”温清海说着,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六亭县县城这么有钱,贼肯定也不少,我打算给他们来个‘黑吃黑’。”
“贼就够下作了,你居然还去偷贼的东西?!”修桦愣了愣,她没想到温清海会想出这么个主意来。不过随后,她也露出了和温清海一样的笑容:“……不过,我喜欢。”
夫妻俩相视而笑,心照不宣。
六亭县的小贼们都小心点吧。
【饕餮】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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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亭县闹市区,一间古色古香的院子坐落在这里。院子和里面的建筑修得十分有韵味,却没有人愿意买这里。
因为这里是出了名的凶宅。
自从这里建成以后,前前后后有上百人死在这里,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商人,有的甚至还被强盗灭了门。所以尽管处于闹市区,这里依旧没有人愿意买下来。
现在,这座院子被改成了一间当铺,经营者姓“纪”,人称【纪大老板】。称之为“大老板”并不是因为其生意做得多大,而是佩服其胆量。
敢买下这里,足以见此人的胆子有多大。
只不过这位【纪大老板】从不露面,平时的日常交际全都由雇来的当铺掌柜全权负责,所以也就没人知道长什么样子。
这天,曹掌柜照例清点着库房的货物。他知道这些货物有时是【赃物】,但他不必管这些——他们【聚宝当铺】做的是正经营生,只管收货卖货,不管货物来源,就算出什么事也查不到他们的头上。
当曹掌柜清点到最后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了两个被布包着的长条形物体上。从外形上看,这两样似乎是兵器——但外形实在是太过奇异了。看了看账本上的记录,这两样东西一个四尺四寸,一个三尺九寸,长不长短不短的,和平常的兵器有很大的不同。
“把这个拿下来。”曹掌柜皱着眉指了指那件比较长的物品,对身边的小伙计吩咐道。
小伙计走上前想拿下来,却在那件东西入手的时候吃了一惊:“掌柜的……这什么东西啊这是?!怎么这么重?!”
看着差点儿将东西丢在地上的小伙计,曹掌柜骂了他一句。这些都是商品,有了什么损伤的话,会影响其价值的。可就在他打算接手过来的时候,却差点儿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他是单手拿的,惊人的重量让他一下子没握住,直接掉在了地上砸起了一阵灰尘,上面缠着的布也在掉落的过程中散开,露出了里面的物品来。
掌柜的和小伙计蹲在了地上,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把通体漆黑的铁杖,铁杖的杖身截面呈六边形,杖环处雕刻着荆棘,握柄的末端有着用来平衡的配重锤。整把兵器十分厚重,根本就不像一般人用得了的。
“……这是什么玩意儿。”掌柜的摸了摸八字胡,伸手摸了摸冰冷的杖身,却被杖环处的荆棘划破了手指。掌柜的猛然一缩手,他倒不是怕疼,而是这柄铁杖,似乎在吸他的血。
仔细看上去,才发现杖身上有着许多细小的纹路,他的血就是顺着这些细小的纹路流出去的。
“真是件怪异的兵器。”掌柜的摇了摇头,不想追究得太深。他是干这行的,知道有些东西若是追究太深的话,会给自己惹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让伙计将上面的血擦掉重新包好,曹掌柜指了指另一件物品。他必须要挨个确认物品的情况,这样在往出卖的时候才有议价的资本。
另一件物品要轻许多,只有四斤左右。打开了外面包着的布,一柄古朴的长剑出现在他的眼前。这把剑并不华丽,而且平衡也做得不好,剑身很长,但握柄却和一般的剑别无二致。唯一出彩的地方,大概就是剑鞘上雕刻的那只展翅飞翔的凤凰。
曹掌柜是个识货的人,知道敢在剑鞘上雕刻这种神鸟的人来头肯定不小。慢慢地拔出了剑,曹掌柜更是了解了这把剑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剑的主人十分爱惜此剑,虽然这把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但剑身因为经常被沾了油的布擦拭,因此一点锈迹都没有。剑锋十分锋利,曹掌柜拔下了自己的一根头发放在剑刃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头发立刻断为了两截。
这真是一把好剑。光凭吹毛短发这一个卖点,这把剑最少也得值一百两银子。
曹掌柜让伙计拿来了油灯,打算好好欣赏一下这把剑,毕竟这样的剑哪怕是在江湖上也是极为少见的。可就在油灯的光照在剑身上的时候,曹掌柜突然睁大了眼睛,他的手抖了一下,剑立刻掉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回响声。
“这把剑是哪来的?!”曹掌柜没有去管掉在地上的剑,而是转头看向了小伙计,眼睛瞪得几乎快要凸出来一样。
“这……这是……”小伙计吓了一跳,他不知道掌柜的为何突然变得这般惊恐,“……是纪大老板托人送来的!就在今天早上!”
听到是自己的老板,曹掌柜愣了愣,随后不说话了,他捡起了剑,轻轻抚摸着剑身的侧面。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你知道这把剑是什么来头?”
“……不知道。”小伙计摇了摇头,他就一打工的小伙计,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哪里能知道那么多?
“纪大老板也没说?!”
“……没说。”小伙计抓了抓后脑勺,“纪大老板只是说,有人将这把剑当给了她,让她随便处理,听纪大老板的语气,她好像也不知道。”
“不知道最好,不知道最好……”掌柜的松了口气,他轻轻摸着剑身的侧面,在油灯的微光之下,几个已经有些模糊不清的字慢慢显现出来。
【游龙戏凤升仙去,覆雨翻云鬼神惊。】
别人不认识,曹掌柜认识,他早年行走江湖,早就听说过这几个字。
只有一个人会在他的兵器上刻上这样的字,据说是为了纪念一位红颜知己。
那人,便是【南疆剑圣】,修禅。
“不许将这件事传出去,记住,有人来问关于这把剑的事,一概不知道,听懂了么?!”收剑入鞘,小心地用布包好,掌柜的瞪了一眼小伙计,严肃地警告了一声。
“……那我们还卖不卖啊。”
“卖?哼。”曹掌柜哼了一声,掂了掂手中的剑,“今天我敢卖出去,明天就会有人来买你我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