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回忆
作品:《南城雾色》 凌晨零点零三分。
阮乔推上洗脸池的开关,打开水龙头,拧满一池热水,她将脸整个儿浸泡在热水中。
如果说傍晚是一场告白。那告白就以她的落荒而逃为终。
她脑子里反复出现杜拉斯《情人》扉页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是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为什么脑子里会反反复复出现这个开头啊?大概是,沈恪对她的突然告白,无异于《情人》里李云泰忽然在公共场所的大厅走向杜拉斯,对她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阮乔很苦恼。
她想,沈恪大概是疯了。他喜欢她什么呢?沈恪可能连她是谁都记不住,怎么能够说,已经喜欢她好多年了呢。
像一个巨大的馅饼兜头砸下,把她砸晕了。
她大约知道李云泰为什么会对杜拉斯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
可她又有何种出奇之处,值得沈恪对她说,“我已经喜欢你好多年了。”
阮乔想不通。那可是沈恪。
自高中时开始,沈恪就是班里的天之骄子,他上课从来不听课,晚自习从来不写作业,早读迟到,考试早退。可他是那一届的学神,学什么都有如神助。
而她不过是会为了一道数学题冥思苦想一个晚自习的普通学生。她为学习拼尽全力。
两人的生活全无交集。除了那两次。一次是高考结束后,一次是领取高考通知书那时。
“滴滴滴——”
手机铃声在浴室里突兀地响起。是郭芮凌打来的视频通话。阮乔向右滑动屏幕。
郭芮凌脸颊红彤彤的,盯着她,一颗八卦之心呼之欲出。
“你说什么?我男神向你表白了?我的天啊啊啊啊,你掐掐你自己,你不会在做白日梦吧?”
“。。。”
阮乔掐了一下自己手腕。掐疼了,冷白的皓腕泛起细微的红。
视频这头,她兀自沉思着,解开皮筋,乌发垂下一缕在胸前,黑框眼镜褪下放在一旁,因高度近视而失焦的瞳孔有一种涣散的美。
郭芮凌:“所以你是怎么回复他的?”
怎么回复的他?其实阮乔自己都不记得了。她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沈恪的话像一把刀,割裂她目中所及的一切,让她只能看到他,她的视网膜上清晰地留下他的影子。沈恪在笑,碾灭烟火的动作迅速又利落。
她嗫嚅着,倒像是一个初次收到男生表白的小学生,仓促地留下一句“我知道了”,然后落荒而逃。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仰望一座很高的山。可是有一天,山忽然向你俯下身来。
郭芮凌直摇头。“乔乔啊乔乔,你这个大笨比。你跟考卷上留下一句‘已阅’和微信群发通知回复一句‘收到’有何区别?”
阮乔没说话。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句表白不对劲。不符合沈恪的人设。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再怎么样,都学会了用言辞去掩饰内心,披上成熟的外衣,而不是直球地来上一句,我已经喜欢你好多年。
郭芮凌:“那他还说了什么别的话吗?”
“没有。”
“那我表示遗憾。按照某绿色网站的发展,恪神应该原地掏出身份证和你去民政局走一趟,跟你把小红本本给领回来。”
“你想太多。”阮乔弱弱地丢下一句。
“也说不定,恪神真的喜欢你呢。”郭芮凌打量着视频那头的闺蜜。她不是一眼惊艳的类型,一张白开水似的脸近乎寡淡,微圆的瓜子脸儿,总是藏在黑框眼镜背后的眼睛有着好看的形状,天真而有些淡淡的魅。略显鲁钝的唇部线条,柔软而敏感。
“拜托,他已经快有五年没见我了。他连我现在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既然离我这么远,不清楚我是怎样的人,又何谈喜欢呢?多半,他喜欢脑海中的一个印象而已。他想要什么样的人没有。”
“再说了,我的家庭。。。”
沾在脸上的热水逐渐变凉,紧绷地贴在阮乔的脸上。夏夜的凉意渗进骨子里。
“拜托拜托,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清醒。”郭芮凌被她一番话拉回现实。“你先上了他再说啊——公狗腰,入股不亏吧。”
阮乔的脸霎时间变得通红。“欣欣,你好坏啊。”她想起沈恪白色的衬衫下摆扎进棕色皮扣的样子。而且沈恪的鼻子,也不小,笔直挺拔,凑近看,又有流畅的弧度。
她赶紧打住溜出老远的思绪:“公狗腰算什么。万一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呢?”
“哈哈哈哈哈。”郭芮凌在那边彻底笑喷。“是不是就要你试试啊。”
阮乔对着镜子张开嘴,露出一排贝壳似的细牙。她伸出舌头,粉红的舌尖有烫出的几个白色小泡。她拿起一瓶药水,按下喷钮,滋滋滋地喷在舌头上。褐色的液体有种说不出的怪味。
“你在干什么?”郭芮凌好奇地看着她的动作。
“烫伤了,在喷东西。”阮乔含含糊糊地说。
“靠,康复新液。你知不知道这玩意儿是用什么做的?哈哈哈哈哈哈哈。。。”郭芮凌彻底笑喷。
“。。。”
阮乔心想,郭芮凌,你给我闭嘴啊。
*
沈恪回到单身公寓,扯下领带,扔进脏衣篮里。他的羊毛西装吸进了很多烟味,在脏衣篮里散发出浓郁的薄荷香。
他调动着当天下午的记忆,将单独有她的画面挖掘出来。她细白手腕端起骨瓷茶杯,纤细的手指,指甲剪得稍短,顶端是粉色的微圆的形状。
怎么会有女孩子的手,这样透感的白,手指这样纤细,腕骨好似轻轻一握就会断?
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地失控,从他在第一设计院的名单上看到阮乔的名字开始,到今日竹院内的下午茶止,她光是坐在那里,就已经令他平静如古井的心湖被迫投入一个巨大的石子,在心中翻涌成巨浪。
他莽撞的告白,是一切失控的高.潮。
他几乎是看着阮乔在他面前落荒而逃,像是某种敏锐的、触到陷阱的小动物。
一如七年前高考结束的那个下午。
*
七年前,6月8日。
阳光燥热。空气中涌动着不安的气息,一场酝酿许久的战斗终于接近尾声。
沈恪提前交卷,在七中的校园里闲逛。
他从小就聪明优秀。聪明到魔方只用扭一遍就能还原,奥数题只用看一遍就能解出来,卓越的大脑,显赫的家世,一切生活和未来的挑战还没在他面前展开,就已经被他打下马。
生活平静得让他厌倦,也容易得让他厌倦,所有的一切都令他失去兴趣。
他抬头,张目对日,下午三点的太阳依旧刺眼。
他闭上眼睛,薄薄的眼皮上是一片赤红色。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倪俊君的声音。“老三,你怎么也提前交卷了?”
倪俊君是班里少有的能和沈恪说话的人之一。倪家和沈家有关系往来,两家都住在南城西郊一片的半山别墅里,是门对门的邻居。
倪俊君读书比同龄人早了两年,身上还是一团孩子气,有心读书却读得囫囵吞枣,半懂不懂,在班里有个绰号叫“娃娃鱼”。
那天,倪俊君的脸是通红的,薄薄的一层汗珠覆在他细嫩的脸上,他眼睛里有掩盖不住的羞怯,还有一点兴奋,一点紧张。
娃娃鱼给他一种好似就要拥有全世界的感觉。
沈恪打量着这个娃娃脸的小男生,心中有一瞬划过一丝纳闷。起码,他从未有过拥有某人就是拥有全世界的感觉。
“。。。这句话应该由我问你才对。”沈恪说。
“哦,对。我啊,我是准备给我女神表白的。”倪俊君意识到自己说了傻话。他从背后掏出一大捧玫瑰花,火红的颜色,沈恪扫了一眼就知道有三十九枝。玫瑰花下还有两盒巧克力,爱心型的包装,德芙费列罗。
“是谁?”沈恪撩起眼皮看倪俊君。
“你猜猜看。”倪俊君说。
沈恪难得耐心地猜测了一回。“是文艺委员?”
文艺委员莫心童长得很漂亮,人也会打扮,而且还能歌善舞。班上的文艺晚会节目都由她操持。倪俊君也是她的迷弟之一,文艺晚会时,倪俊君在底下嗷嗷嗷地叫着为莫心童加油。
“不是。”倪俊君摇头。
“那个姓窦的?坐在班里最后一排。”沈恪继续猜。
窦玥岚从高一开始就不学习了。她穿短裙和丝袜,上课照镜子,放学就和国际高中的学生厮混。她风格过于早熟,是班主任眼中的刺头,也是班里其他女孩子明面上唾弃暗地里钦佩的对象。
“不是。”倪俊君又摇头。“我女神才不是这样的坏学生。她,她人挺好,长得也很好看。”
猜到这里,沈恪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趣。
就在这时,高考结束的铃声终于响起。空荡荡的校园里先是响起一丝异动,随后是声势浩大的浪潮,人群从楼梯甬道一波波地涌出来,将绿茵场地挤得满满当当一片。
倪俊君捧着那束花,黑色的包装纸,火红的花束,一下子就吸引了人群的目光。他在人群中热切地寻找。
直到一个高高瘦瘦的、戴着黑框眼镜的女孩子走过来,倪俊君热切的目光终于有了视点。
那束花随之被塞进女孩子手里。一同被炙热的捧上前的,还有倪俊君那激动而羞怯的,恍若冲锋号角一样的声音。
“阮、乔乔,我喜欢你——”
原来是阮乔。
那束玫瑰花好似烫手一般,女孩子没有接,只是略有慌乱地把手藏进宽大的校服衣兜里,脑后的黑色马尾随着她的摇头拒绝而一摆一摆的,像一只滑稽的小黄鸭。
“倪俊君,你不要这样。。。”女孩子嗫嚅着退后,拒绝。
沈恪偏转了视线。心里只冒出一个念头。娃娃鱼的审美,可真不咋样啊。阮乔其人,并没在他心中留下过如何印象。
女孩子落荒而逃,玫瑰花因为太阳炙热的烘晒而失去水分垂头丧气。费列罗因为过高的夏日温度变得黏糊糊一团,金箔纸被撕开,倪俊君腮边挂着的不知泪珠还是汗珠,低头用手指抠着黏糊糊的巧克力屑。
等人群差不多散去,沈恪才重新上前,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
“她很一般。”沈恪对倪俊君说。那时他情商还很低。起意只是想安慰下被拒绝了的娃娃鱼,一出口,倒让娃娃鱼顿时竖起了全身的刺。
“哪有,她可好了。我不会写题目的时候她教我教得细致有耐心。她画画画得特别好。而且,她很漂亮,不是莫心童和窦玥岚的那种漂亮,是她独特的那种漂亮。”倪俊君说得语无伦次。
沈恪嗤之以鼻。除了宽大校服、黑框眼镜和耀眼的成绩,她本人几乎没有任何记忆点。可她耀眼的成绩也全赖持之以恒的努力换得。在沈恪眼里,这种钻到学习眼子里的人最无趣了。
“她是我们班上最好看的人。”倪俊君苦着脸。“只可惜,她是不是只喜欢学霸啊?”
*
盥洗室里,温热的水气弥漫,撞上冰冷的镜面,雾气一片模糊。
从回忆里拔出,沈恪有片刻失神。
越是单纯的人,有时眼光越是精准独到。沈恪发现,娃娃鱼看到的最真切。阮乔真真是班里最好看的女孩子。她只是将这一切都掩盖在宽大衣服和黑框眼镜下。
包裹在灰色衬衫下的身躯苗条,颈后的雪白似是不可思议的柔软。夏日的凉风拂过她的发丝,有几缕调皮的散在腮边,又被她用手指拂到耳后。
他想一想,就石更得厉害。沈恪将她的形象从脑中挥走,不再细思下去。复又想着今天的一桩桩,一幕幕。
阮乔像七年前一样,对告白落荒而逃。
而他呢,他成了跟自己嘲笑过的娃娃鱼差不多的人,为她深深痴迷,甚至自杀一样打直球的告白。
一滴水珠,顺着湿成一绺的黑发滴落,滚到他薄薄的胸肌上,顺着人鱼线,汇至劲瘦的窄腰,没入柔软湿润的毛丛。
释放的那一瞬,沈恪睁开眼睛,眼神有一瞬间的失焦。
“我喜欢你”,然后呢?然后是“我知道了”。
“我知道了”然后呢?沈恪从没谈过恋爱。他以为,谈恋爱是像咀嚼饭粒、吞咽清水、闭上眼睛睡觉一样的本能,甚至就像解开奥数、炒股和谈生意一样,生来就会。
他现在想和阮乔谈恋爱。想把自己端到她面前,美好的,丑陋的,细致的,粗鲁的,干净的,肮脏的,全都想暴露给她看,强迫她接受。
沈恪想学会谈恋爱了。
这种直球似的告白,他不会再来第二次。经验已经教会他,在进度条没达成百分之百前,不要那么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