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最后的筹备

作品:《藏起孕肚死遁,少帅满城发疯找

    北都的天气突然热了起来,初夏的骄阳炙烤着大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燥热的尘土味。


    城北别苑里,蝉鸣声声,吵得人心烦意乱。


    虽然这里是冷宫,但这几天却热闹了不少。因为明天就是少帅的大婚,按照规矩,沈南乔这个“姨太太”也需要做些准备。


    上午十点,一辆不起眼的黑色马车停在别苑侧门。


    顾清河提着药箱,在陈大山的陪同下,走进这间偏房。


    “顾医生,麻烦您了。”


    陈大山站在门口,有些无奈地说道:


    “少帅说了,明天是大日子,沈小姐的气色必须得好点。哪怕是打强心针,也得让她精神抖擞地去敬茶。不能丢了霍家的脸。”


    “明白。”


    顾清河推了推眼镜,神色冷淡:“我会给她开一副‘提神’的方子。”


    他推门而入,房间里很闷,窗户都被封死了,只有门缝里透进一点光。


    沈南乔坐在桌边,正对着一面铜镜发呆。


    看到顾清河进来,她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迅速黯淡下去,恢复死气沉沉的样子。


    “陈副官,我想喝水。”


    沈南乔指了指桌上空荡荡的茶壶:“去帮我烧壶水。”


    陈大山犹豫了一下。


    “怎么?我现在连喝口水的资格都没有了吗?”沈南乔冷笑。


    “不敢不敢,我这就去。”


    陈大山看了一眼顾清河,心想医生在这儿也跑不了,便转身去了厨房。


    顾清河没有废话,他快步走到桌前,打开药箱,手指在药箱底部的夹层里一扣,“咔哒”一声,夹层弹开。


    里面放着一个用蜡丸密封的小小玻璃瓶。


    “拿着。”


    他将玻璃瓶塞进沈南乔的手里,声音压得极低,语速极快:


    “这是改良后的‘假死药’。”


    “我调整了配方,减少了对神经的麻痹剂量,加大了护心丹的成分。”


    他紧紧盯着沈南乔的眼睛,神色严峻:


    “南乔,你要记住。”


    “这种药虽然能保住你肚子里的孩子,让胎儿在母体假死期间依然能获得微弱的供血。但是……”


    “它的药效时间大大缩短了。”


    “原来的药能撑二十四小时,这个只有六个小时。”


    沈南乔握紧那个蜡丸,掌心渗出了汗水。


    这意味着从她吞下药的那一刻起,就是一扬与死神的赛跑。


    六个小时内,她必须被运出火扬,必须被送到殡仪馆,必须注射解药。


    只要任何一个环节耽误了一分钟,她和孩子就会真的变成尸体。


    “够了。”


    沈南乔点了点头,眼神坚定:“六个小时,足够了。”


    “还有。”


    顾清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一些白色的粉末:“这是你要的‘助燃剂’。”


    “这是我在实验室里提炼的磷粉。只要遇到明火,甚至只要温度够高,它就会剧烈燃烧,而且水浇不灭。”


    “把它撒在窗帘和床单上。”


    “一旦起火,这间屋子会在十分钟内变成火海。”


    沈南乔接过纸包。


    “清河……”


    她看着眼前这个为了她不惜违背医生誓言,甚至帮她纵火的男人,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激。


    “谢谢。”


    “如果这次我不死……”


    “别说这种话。”


    顾清河打断了她,伸手握住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明天上午十点,婚礼开始。”


    “我会作为特邀嘉宾,坐在前排。”


    “只要看到别苑方向冒烟,我就会立刻找借口离开,带着我的人去殡仪馆接应。”


    “南乔,你一定要撑住。”


    “为了孩子,也为了自由。”


    沈南乔重重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顾清河迅速收回手,恢复了那副冷冰冰的医生面孔。他拿起听诊器,装模作样地给沈南乔听心跳。


    “吱呀——”


    陈大山提着水壶进来了。


    “顾医生,怎么样?”


    “有些心律不齐,是紧张过度。”


    顾清河收起听诊器,开了一张“安神补气”的方子:


    “照这个方子抓药,今晚喝一次,明天早上喝一次。保准她明天能站得稳。”


    “好嘞!多谢顾医生!”


    送走了顾清河,沈南乔并没有闲着。


    她把那颗蜡丸藏进了贴身的香囊里,把那包磷粉藏进了鞋垫下。


    “小蝶。”


    沈南乔坐在床上,脸上带着一种奇异的兴奋:


    “明天就是大喜的日子了。”


    “虽然我是做妾,但也不能空着手去。我想给林小姐准备一份贺礼。”


    “贺礼?”


    小蝶有些懵:“小姐,您都把首饰当完了,哪还有钱买贺礼啊?”


    “谁说我要送首饰?”


    沈南乔笑了笑,从枕头底下摸出几张银票,那是霍行渊之前给她的“卖身钱”,还剩下不少。


    “你让人去城里的酒庄,买十坛子最好的‘烧刀子’。”


    “烧刀子?”小蝶瞪大了眼睛,“那不是最烈的白酒吗?林小姐那种身子骨,能喝这个?”


    “这你就不懂了。”


    沈南乔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这是北都的规矩。妾室进门,要敬‘烈酒’,寓意着对主母的敬畏和忠诚。酒越烈,心越诚。”


    “而且,我还要买布。”


    她把剩下的钱都塞给小蝶:“去买红绸,越多越好。要把这间屋子都挂满。”


    “虽然少帅不让我穿红衣,但我在自己屋里挂点红,总不犯法吧?我也想沾沾喜气。”


    小蝶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看着自家小姐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也不好扫兴。


    “行,我这就让人去办。”


    傍晚时分,几辆板车停在别苑门口。


    十坛子封着红纸的“烧刀子”,被搬进了沈南乔的房间。


    还有成匹成匹的大红绸缎。


    卫兵们检查了一下,发现确实只是酒和布,也就没多问。毕竟明天是大帅府办喜事,这边弄得喜庆点,也说得过去。


    沈南乔关上门,她看着这一屋子的东西,眼里的光芒越来越亮。


    她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开始布置这间房。


    她把红绸挂在窗户上、房梁上,层层叠叠,垂落在地。


    她把那十坛子酒,搬到床边、衣柜旁,还有门口的位置。


    她甚至还把酒坛子的封泥敲开了一点,让浓烈的酒香慢慢散发出来,充斥着整个房间。


    如果有人问起,她就说是在熏屋子,去去晦气。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黑透了。


    沈南乔推开后门,走到院子里的角落。


    那里,蜷缩着一只瘦小的流浪猫,那是她刚来别苑的时候,在墙角捡到的。


    这几天她被关着,就把这只猫养在了身边,分给它一点吃的,把它当成了唯一的伙伴。


    它是一只黑猫,眼睛很亮,像极了她。


    “喵……”


    小猫看到她,蹭了蹭她的脚踝,发出软糯的叫声。


    沈南乔蹲下身,将那只猫抱了起来,它的身子很暖,心跳很快。


    “小黑。”


    她轻声唤着它的名字,手指抚摸着它顺滑的皮毛:


    “明天这里就要变成火海了。”


    “你不能待在这儿。”


    她抱着猫,走到后墙根,那里有一个排水的狗洞,被杂草遮掩着。


    她拨开杂草,将猫放在洞口。


    “走吧。”


    她推了推小猫的屁股:


    “出去吧。外面的世界虽然冷,虽然饿,但至少是自由的。”


    “别像我一样,被关在这个笼子里,连死都要算计。”


    小猫似乎听懂了她的话。


    它回头看了沈南乔一眼,叫了一声,然后钻进了狗洞,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沈南乔看着那个空荡荡的洞口,心里突然空了一块。


    “你也自由了。”


    她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仰起头,看着头顶那四角的天空。


    今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无尽的黑暗。


    “明天……”


    她喃喃自语:“我也要迎接我的自由了。”


    回到房间,沈南乔没有点灯,她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到了墙角。


    那里有一块松动的青砖,这是她这几天无聊时发现的。


    她用力抠出那块砖,里面是一个小小的暗格。


    她将那个藏着假死药的香囊,还有那把装满子弹的勃朗宁手枪,以及剩下的几张美金,全部塞了进去。


    然后,她把砖头重新塞回去,用灰尘掩盖好缝隙。


    这是为了防止今晚霍行渊突然袭击,或者卫兵进来搜查。


    明天一早,她会把这些东西取出来,带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