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王珩之把刀架在苏慕屿脖子上
作品:《男妾的乖顺守则》 帐外早已火把通明,司马裕一身玄色常服,站在火把光影的最前方,身后是数百名手持长刀的亲兵,刀光在夜色里泛着凛冽的寒芒,把整个营帐围得水泄不通,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戈壁的夜风呼啸而过,卷起地上的残雪,压迫感铺天盖地而来,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死死罩住了他们。
“王将军,这深更半夜的,带着我的贵客,要往哪里去啊?”司马裕的声音依旧温润,可眼底却没有半分笑意,只有沉沉的冷意。
王珩之的瞳孔骤然收缩,把苏慕屿死死护在身后,右手瞬间抽出腰间的佩刀,刀锋直指司马裕,周身的戾气瞬间炸开,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野兽:“让开!”
话音落的瞬间,他身后仅存的十几个贴身亲卫也瞬间拔刀,挡在他身前,与司马裕的亲兵对峙。
下一秒,金铁交鸣的声响瞬间炸开,厮杀声、惨叫声、兵刃入肉的闷响,混着呼啸的夜风,在军营里炸开。
王珩之的亲卫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死士,个个以一当十,可司马裕的人太多了,潮水一样涌上来,前仆后继。
不过片刻,亲卫就一个个倒在血泊里,鲜血溅在洁白的雪地上,开出一朵朵狰狞的红梅,惨烈得让人睁不开眼。
王珩之护着苏慕屿,右手挥刀格挡,刀光舞得密不透风,可他左手早已废了,根本使不上力,不过片刻,胳膊上就中了一刀,鲜血瞬间浸透了玄色的喜服。
他咬着牙,一刀劈开身前的两个亲兵,余光瞥见不远处拴着的战马,猛地回身,一把将苏慕屿打横抱起,足尖点地,几个纵身就翻身上了马。
他把苏慕屿牢牢护在身前,左臂环着他的腰,右手握着染血的长刀,缰绳一扯,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就要往外冲。
可四面八方的亲兵瞬间围了上来,长刀齐刷刷地对着马背上的两人,根本没有半分退路。
司马裕缓步走上前,看着马背上的两人,眼底冷意更甚:“王珩之,放下刀,放开小屿,我可以留你全尸。”
王珩之看着底下密不透风的刀阵,看着司马裕眼底志在必得的狠戾,心脏一阵收缩的疼。
他输了。
从他带着苏慕屿掀帐出逃的那一刻,他就掉进了司马裕布好的局里。
亲卫死了大半,左手废了,唯一的长刀也快卷了刃,他自己死不足惜,可他不能带着苏慕屿一起死。
他低头,视线撞进苏慕屿惨白的、还带着未干泪痕的眼里。
那双眼睛,从前看他的时候,总是亮得像盛了星子,带着全然的依赖和欢喜,试喜服那天,他就是这样看着自己,红着眼眶说
“珩之,我早就都是你的了”。
他曾对着这双眼睛发誓,这辈子,他王珩之就算豁出性命,也绝不会让任何人伤他分毫。
当年为了把他从王家的死局里救出来,他能亲手砸碎自己的左手,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如今,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跟着自己,死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雪地里?
可他没有别的办法了。
司马裕的软肋,从来只有苏慕屿。
只有把刀架在苏慕屿的脖子上,司马裕才会怕,才会让步,才会给他们一条生路。
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自己狠狠碾碎了。
不行。
他怎么能?怎么能把刀,对准自己放在心尖上疼了这么久的人?怎么能用他最珍视的人,做赌命的筹码?
可身后的亲兵又逼上来了一步,刀锋已经快碰到马腿了。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怀里的人在微微发抖,那是怕的。
他要是再不做决断,下一秒,乱刀砍上来,他护不住他。
更让他心口发紧的,是刻在骨子里的清醒——他不能死。
一旦他死在这里,苏慕屿就彻底成了司马裕掌中的物件,再也没有半分挣脱的余地。
只有他活着,只有他保住这条命,才有机会把苏慕屿抢回来,才有资格兑现他许过的、一辈子的承诺。
死太容易了,可他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他和苏慕屿,就真的再也没有以后了。
一边是他宁死也不肯伤分毫的爱人,一边是两个人必死无疑的死局,一边是唯有活着才能兑现的未来。
王珩之笑了,笑得疯癫又凄厉,眼泪混着脸上的血污往下掉,砸在苏慕屿的喜服上。
他的心脏像是被生生劈成了两半,一半是疯长的爱意与不舍,一半是被逼到悬崖边的绝望与狠戾。
对不起,小屿。
对不起,我要食言了。
我曾说绝不让人伤你分毫,可如今,第一个把刀对着你的,竟然是我自己。
可我没有办法了。
我宁愿你恨我一辈子,宁愿你往后想起我,只有这一刀的疼,也想让你活着,也想让自己活着。
只要活着,就有以后。
他猛地抬起右手,染血的长刀一转,锋利的刀锋,直直地抵在了苏慕屿白皙的脖颈上。
他的手抖得厉害,比苏慕屿抖得还要厉害。
刀锋明明贴着苏慕屿的皮肤,可他却觉得那刀刃像是烧红了一样,烫得他掌心发麻,疼得他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
他甚至不敢用力,只敢虚虚地贴着,生怕自己一个不稳,就真的伤了他。
全扬瞬间死寂。
司马裕的脸色骤然惨白,往前迈了一步,厉声呵斥:“王珩之!你疯了?!把刀放下!”
“让开!”王珩之的声音抖得厉害,刀锋也跟着微微发颤,他死死盯着司马裕,眼底是破釜沉舟的疯癫,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每说一个字,心口就像被刀剜一下,
“司马裕,我再说一遍,让开!不然,我就让你心心念念的沈家子嗣,给我王珩之陪葬!”
他低头,下巴抵在苏慕屿冰凉的发顶,眼泪砸在他的头发上,声音轻得只有两个人能听见,带着无尽的歉意、绝望,还有藏不住的哀求:
“小屿,对不起,别怪我……再信我一次,就这一次。等我们逃出去,你要杀要剐,我都认,我把这条命赔给你,好不好?”
苏慕屿整个人都僵住了。
先是脖颈上传来一阵刺骨的冰凉,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王珩之的佩刀的温度。
从前这把刀,总是替他劈开前路的荆棘,替他挡下所有的恶意,可现在,它正对着他的大动脉,只要轻轻一动,就能要了他的命。
紧接着,就是尖锐的疼。
王珩之狠了狠心,手腕微微用力,刀锋划破了他颈间的肌肤,温热的血瞬间渗了出来,顺着脖颈往下淌,染红了喜服的衣领。
疼,钻心的疼。
可比起心口的疼,这点皮肉之苦,根本算不了什么。
他不敢动,也不敢哭,只睁着空洞的眼睛,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火把,脑子里一片空白,又乱得像一锅煮沸的粥。
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口口声声说要护他一辈子、说谁也伤不了他的人,此刻会拿着刀,抵在他的脖子上,用他的性命,做威胁的筹码。
一瞬间,所有的过往都在脑子里炸开了。
是他第一次见王珩之,对方眼里偏执又疯狂的光;是捉奸那天,他跪在地上等着处死,王珩之生生砸碎了自己的左手,把他从鬼门关里拉了出来,抱着他说“有我在,没人能杀你”;是这几日筹备婚礼,他熬了两个通宵,用废了的左手,一刀一刀给他刻桃木喜牌,指尖磨出了血泡,也笑着说“我们小屿的婚礼,一点都不能凑活”。
这些画面,曾是他在这颠沛流离的日子里,唯一的念想,是他以为的、真心实意的爱意。
可现在,抵在脖子上的刀锋,是真的。
他瞬间就慌了,慌得连呼吸都忘了。他开始疯狂地怀疑,怀疑过往的一切,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他接近自己,最开始是因为自己长得像沈氏,后来知道了自己是沈家的儿子,那他对自己的好,到底有几分是真心,几分是算计?
他为自己砸了左手,到底是真的爱他,还是怕沈家唯一的子嗣死了,他没了可以拿捏的筹码?
他费尽心思筹备这扬婚礼,到底是想给他一个名分,还是想借着这扬婚礼,把他牢牢绑在身边,让他永远做他的笼中鸟?
他想信他。
真的想信。
哪怕知道了身世的骗局,哪怕知道了最开始的相遇就是一扬算计,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觉得王珩之对他,总有那么几分真心的。不然他不会为了自己,连命都可以不要。
可现在,这把刀,把他最后一点侥幸,也劈得粉碎。
原来那些舍命相护,也可以是演出来的。
原来那些海誓山盟,在生死面前,这么不堪一击。
原来他和当年那个随手就能把他处死的王砚辞,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在绝境里,最先放弃的、最先拿来做筹码的,永远是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