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完】

作品:《作精小瞎子被穿书Daddy娇养后

    第86章 并肩走 和他一起


    三月底时, 季星潞种的花开了第一朵。


    他没想到开得这么快,不是才种下不到一个月吗?


    盛繁骂他脑子笨,“你用种子种下去, 要两到三年才可能开花,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我叫人买了现成的花藤,送来的时候都带花苞,到季节就自己开了。”


    季星潞捂着脑袋躲他的脑瓜崩,又问:“那是什么颜色的啊?”


    “是粉色。”


    盛繁站在栅栏旁, 用手指轻轻拨那朵小花:“像你画里会有的颜色。”


    这个形容其实不太生动, 因为季星潞也不知道自己的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他还是跟着傻笑, 好像他也能看见似的。


    “可惜咱们家附近没住人, 不然路过的人都能看见。等到夏天开满了,一定很好看。”


    盛繁摸摸他的脑袋:“到时候你也能看见的。”


    季星潞靠在他怀里,却摇摇头。


    已经一个多月了。季星潞从一开始怀揣渺茫的希望,到后来逐渐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现在又坦然接受这一切。


    他想,命运有时候可能是注定的。先天性的残疾或许会伴随他一生,盛繁不止一次跟他说,这不是他的错,但他想了想, 这中间应该还是有因果联系的。


    当年,季星潞的父亲迷上炒股,恨不得掏空家里一股脑全把钱砸进去。母亲持反对态度,奈何她实在病弱,却被逼迫着生下一个孩子,这样两家人才足够信任他父亲, 把钱拿出来。


    所以他才会说,他是不抱着期待出生的孩子,尤其是他的母亲为了他吃了不少苦头。在她弥留之际,也不想对他展现所谓的母爱。


    季星潞不怨她,不怨任何人。


    他想,纠结太多过往没有意义。这也是盛繁教他的道理。


    世界不是围着他一个人转,要接受喜怒哀乐,接受失意和得意,接纳拥有的和失去的。把握当下才最重要。


    他觉得,当下就很好。有一个人会常伴他左右,愿意倾听他的烦恼,对他百依百顺,就算余生都看不见,往后的日子应该也不会太孤独。


    季星潞想了好久,最后开口说:“盛繁,明天我想出门一趟。”


    “可以,”盛繁问他,“要去哪里?”


    “去我妈妈的墓地。”


    青年垂下头,神情宁静又安详。


    “我已经很多年没去看过她了,我想告诉她,告诉很多人,我现在过得不错。”


    盛繁笑了下,握住他的手:“你不怨恨她吗?你总是很大度。”


    季星潞摇摇头。


    其实还有一件事,这么多年他从未对旁人提起过。


    母亲弥留之际,别过头说不想看见他。但待到大人走后,他还是偷溜进了病房,踮着脚趴在床边,想要拉拉母亲的手。


    勾着手指,拉在一起,季星潞转头看向她的时候,发现她枕边放着一幅画。


    天然的爱好和本能驱使,季星潞总爱画些小玩意,乱七八糟的,小兔子和小河马,还有小鹿,什么都有。


    他画画比较随心,很多时候,画完他就忘了,画作也丢掉一边。没想到被她拿去了。


    再后来,还是那家医院,季星潞去检查眼睛的时候,正巧遇到曾经照顾过他母亲的护士。


    她告诉他说,其实他妈妈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这中间的感情太复杂了,没人能说得清。在病房里无聊的时候,母亲就会偷偷叫她去把季星潞的画本拿来。


    所以,这也是他喜欢画画的初心之一。


    他那时童稚未开,经常会想,大人们的世界总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样了,或许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里是充满缤纷色彩的。


    呆在开满鲜花的地方,人也不至于太荒芜。


    听完他说的话,盛繁沉默良久,最后说:“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带一个“盲人”出门,没有想象中那样轻松。


    季星潞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拿着盲杖也不会使,叫盛繁给他调节长度。太长了要绊着,太短了又得弯腰,还得考虑突发情况,盛繁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调好了,季星潞又拿着盲杖到处乱打,好像盛繁不是给他找了辅助走路的探测器,而是新斩获的冷兵器。


    “你这根盲杖很脆的,等会儿打断了……”


    盛繁话没说完,季星潞猛地转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点戳在盛繁□□的位置。


    “……”


    盛繁抓着他的盲杖另一端,额角青筋暴起。


    什么断子绝孙术?


    “出门要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随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柜里翻了许久,最终找了一件浅蓝色的卫衣,下搭深色牛仔裤,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围巾和一顶黑帽子,挺时髦酷炫的。


    “走吧,出门了。”


    季星潞点点头,跟在盛繁身后,手指拽着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个月没出门了。期间一直宅在家里,没有跟外人沟通交流,只在这一间小房子里打转。


    久违地出门,季星潞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反而莫名感到焦虑。


    盛繁带他上车,陪他坐在车后座,拍拍他的手,牵在一起。


    “不会有事的。”


    出发的时间还早着,盛繁计划带他出去逛逛街,吃过午饭,下午再去墓园探望。


    车辆在商业街旁停下,盛繁开门下车,车里就跟出来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离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点无奈,扶他从车里出来,“怎么就这么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声,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还不是你非要把我关在家里……”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见人,说谁来都不见,为了不让旁人打扰他,盛繁才带着他搬家隐居的。现在又都变成盛繁的错了?


    ——甩锅第一名!


    盛繁懒得跟他费口舌,不跟傻子多计较,转身领他进了商场。


    季星潞一开始觉得拘谨,在他的陪护下,渐渐就放开了手脚。


    并且,季星潞发现,周围的人对他无甚恶意。


    在他排队等冰淇淋的时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边的人,他心里一惊,连忙开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没事没事!”


    被他戳到的还是个学生,非但没生气,还想扶他一把:“那个,刚才那位……是你的哥哥吗?”


    学生观察很久了。他也不想看的,但这俩人实在很扎眼,一个人高马大存在感极强,另一个长得还挺可爱,可惜是个盲人,全程都被旁边的大高个护着。


    大高个冷着脸不说话,眼神有点阴森,跟狗护食似的。


    “嗯?”季星潞眨眨眼,笑了一下,“不是。”


    “是我的未婚夫。”


    学生点点头,刚问他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淇淋,那位大高个的未婚夫就折返了,脸色感觉比刚才还差。


    学生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因为他跟季星潞搭了话,所以惹人不快,道了句歉然后转身走了。


    季星潞觉得疑惑,身后的人就戳了下他的腰窝,语气不满:“你非叫我去那边排队买鸡蛋仔,挤死人了不说,还被抢鸡蛋的老头老太骂了一顿,说我长得人模狗样在这瞎挡道。”


    在绝对的优惠面前,颜值也只是浮云。季星潞没想到他还会有吃瘪的时候,没忍住笑出声,又责备说:“你刚刚都吓到人家了,你是不是又板着一张臭脸?让我摸摸看。”


    说完,季星潞当真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一会儿摸嘴唇,一会儿摸眼睛,盛繁忍耐了好久,在他试图捏一把自己的脸时,没忍住咬了下他的手指。


    “嗷嗷!有狗咬人啊!”


    盛繁咬了他,又给他擦手纸,冷笑说:“少手欠。”


    “哼,就是臭脸。”


    季星潞太了解他了,不用看也知道。盛繁的五官本就有些硬朗,放松或者思考时,眉毛不自觉皱紧,给人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压迫感也很强。


    因为这样,以前季星潞就老觉得他很凶——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要比之前好上不少。


    反正盛繁脾气大跟他没什么关系,又不敢在他面前撒。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盛繁捏捏他的脸:“你还敢笑我?就不应该陪你出来。”


    季星潞站在原地想了想,突然吐了下舌头,盛繁更气了,要去捉他舌尖,他又赶紧缩了回去。


    “你别搞我了,排队已经到我们了!”


    盛繁给他一个脑瓜崩。


    “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说完,转身领着人上前一步,给他念菜单上有的冰淇淋口味。


    “有香草,芋泥,哈密瓜,玫瑰,巧克力……你要哪个?”


    季星潞神情认真地听着他念完了一长串口味,然后开口问:“第一个口味是什么来着?”


    盛繁:“……”


    最后买了巧克力和香草的双拼。季星潞还非想尝尝玫瑰味的,盛繁说他吃不完,吃多了指定肚子疼,晚上回去别想让自己揉肚子。


    奈何季星潞扭着他要,抓着他的袖子扭来扭去,见他干杵着不说话,灵机一动,又把头拱到他怀里,低声叫他:“盛哥哥,我想吃。”


    大庭广众之下,你侬我侬撒娇成何体统?盛繁一脸嫌弃地推开他的脑袋,然后转身向冰淇淋店走去。


    “再要一个玫瑰口味的。”


    计划通!


    午饭是在商场里解决的。


    盛繁要带他去饭店吃饭,可季星潞不想,说饭店都吃腻了,不热闹,还是这里有烟火气。


    于是叫盛繁去陪他吃煲仔饭。


    委屈坐在小凳子上,面前的矮桌还没盛繁腰那么高,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只能尴尬地叉着。


    “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盛繁无语透了,吹凉一勺饭送到他嘴边,“张嘴。”


    “季星潞,你就非在这里吃吧,这样好让所有人都看见,我是怎么给你喂饭的。二十多岁的人了,你丢不丢脸?”


    季星潞嚼着饭,翘着二郎腿,模样可神气。


    “那也是我们一起丢脸。而且我又不算名人,倒是你这个盛氏总裁他们更熟一点。指不定角落里还有人在偷拍你呢,我支持他们全部拍下来,拿去贴报纸,标题就叫:盛氏老总是不是吃软饭的啊,不然怎么这么低三下四给别人喂饭?”


    季星潞越说越憧憬,好像已经代入了角色:“但很快他们又会发现,我其实没有什么钱。但他们可能又会想,我是不是个隐藏身份的人?说不定是个大人物,到时候他们也会敬我三分了。”


    “……”


    盛繁用纸巾给他擦嘴角的油渍,又提议说:“这样吧,等你眼睛恢复之后,你先给我写一百封情书,再写一百部小说。武侠校园都市豪门重生随便你写,主角都是我们两个人,写出来我就让人给你出书,稿费算你的。”


    “那不行,我上学那会儿写八百字作文都费劲!”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你不是挺能编的吗?”


    季星潞推开他的手:“先不吃肉了,我下一口要吃青菜清清口,然后你再给我喂一块牛腩。”


    “你怎么这么多事儿?……”


    话虽如此,盛繁还是照做了。


    一顿饭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旁人异样的目光他都已经不在意了。脸皮一层一层往外筑,厚度堪比城墙。


    今天天气还不错,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去墓园的路上,森*晚*整*理两人心情都不那么沉重。


    所以也不会有电影或者电视剧里惯有的场景,阴沉,灰蒙,雨天,一行人穿着黑压压的衣服,站在墓碑旁侧,脸上都是悲伤肃穆的神情。


    季星潞甚至是笑着的。他跟盛繁说,他的妈妈喜欢安静一点,所以墓地在墓园角落,背靠着一片绿树林,用栅栏围着。


    小时候他就来过一次,感觉这里的画面特别美,回去以后季星潞为她画了幅画。同样的场景,小小的一方墓地旁,画里的她变成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绵羊,守在墓地边。


    “当心台阶。”


    盛繁扶着他上去,听他诉说往事的同时,神情却凛了些,不满道:“所以,你给他们都画过,为什么我没有?”


    “……”


    季星潞茫然,眨了眨眼:“谁说你没有?”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不打算说出口。有时盛繁有事会瞒着他,他也要瞒一下盛繁才算扯平。


    “我才不告诉你,你自己去猜吧!”


    盛繁寻思了半天,最后只能猜到一个可能性:难道季星潞知道“S”是他了?


    不,应该也不可能。他没有这样的智商。


    那没事了。


    在母亲的墓前,季星潞竟然没有掉眼泪,他只是蹲在旁边,像聊天一般,和她说了许多悄悄话。


    说完以后,不带留恋,转身刚好牵住盛繁的手,对他说:“我们回家。”


    盛繁呆住,回握住他的手,边走边问他:“就这么回去了?”


    季星潞点点头:“嗯。”


    “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伤心。”


    “我为什么会伤心呢?”


    青年反倒奇怪,转过头,一字一句道,“是你教我的。不要为了已经发生的事伤神,也不要担心未来可能的麻烦……”


    “抓住当下就好了。”


    盛繁又问:“要是你的眼睛也好不了,那该怎么办?”


    季星潞顿了下,将他的手牵得更紧。


    “不知道……反正会有你照顾我,这也是你答应我的,是不是?你敢反悔的话,你就完蛋了。”


    毫无杀伤力的狠话。


    盛繁无奈,护着他的脑袋送他上车,戳他脸蛋肉。


    “你真是来讨债的。”


    这片墓园在远郊地带,离他们的新家不远。季星潞闷了大半个月,难得出来透透风,提议走路回去。


    夕阳西下,洒满余晖、蜿蜒而行的公路上,两人肩并肩往回走。影子一高一矮,都拉得长长的。


    季星潞一边走,一边开始思考:“明天早上要吃什么呢……”


    盛繁笑他:“不是说好了,不担心未来要发生的事吗?”


    “你懂什么呢?民以食为天,我这叫未雨绸缪!”


    “好了,给你煮面怎么样?”


    “我不要吃面啦,吃得快吐了。”


    “那做蛋包饭?”


    “这个也吃腻了。”


    “那吃饭包蛋?”


    “盛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眼睛治好的内容和婚后生活都会放到番外做补充,之前定好的番外计划也会展开。


    感谢大家看到这里!


    ——


    有人可能会觉得结局太平淡,我也想过这个问题,我想一个故事的发展应该都有起始—过渡—高潮和结尾。但我这本书好像没能写出太多冲突来。


    仔细想想,可能有时候也不一定需要那么多冲突,两位主角没有远大的追求,究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渴望有一片宁静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居身之所。


    幸运的是,他们又都找到了彼此。因此故事写到这里就已经足够。


    好久没回复评论了,但你们的评论我都有看,不过最近工作很忙事情缠身没办法抽空~后面尽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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