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作品:《竟入平地

    第21章 “镜中花水中月”


    茶是昆仑雪菊,飘香,回味甘甜,我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杂志捧在手里,文字却变得越来越扭曲,仿佛变成了蜷曲的茶芽,飘在上面摇摇晃晃。


    眼皮越发难以支撑,本应该是提神醒脑的东西,却让人昏昏欲睡。


    我只好移到沙发上,定好了闹钟预备眯一会儿。


    再次醒过来时等候室内灯光昏暗,只有一点从开着的门缝里透进来的微光。


    音乐杂志被整理好放在桌上,昆仑雪菊丝丝缕缕的清香隐约弥漫在四周。


    有人声传过来,刻意压低了声调。


    这种朦胧的感觉很轻易让我感到心安,竟然不知不觉地睁眼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推门而入,那道门缝留下来的微光被扩大,又很快收缩回去。


    “醒了?”


    程凛的声音有些沙哑,里面含着疲惫。


    我忙着从沙发上坐起身,才发现铺在身上的西装外套。西装上缀着暗灰色袖扣,上面有淡淡的烟草气息,却少了点香水味道。


    “我有点困,就睡了一会儿。现在出发,晚吗?”


    敲门声适时响起,黑西装站在门外,低声询问,“程总,娱乐公司那边的会议需要推迟吗?”


    程凛接过外套穿上,我预备起身跟上,就听见黑西装再次开口。


    “另外,沈先生最近要请长假,可他还有好几个代言宣发,是早就约定好了的时间的。他说,要等您的电话。”


    空气凝滞了一瞬。我的紧张泄露在桌下,双手交握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机会而激动不已。


    以至于程凛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我只能尽力压下唇角,装作什么都没听清。


    “知道了。让司机备车。”


    从等候室到地下停车场的路程算不上远,只是当我不得不和程凛共处一个空间的时候,空间还是不可避免地变得狭小逼仄。


    数字不断跳跃闪烁着,一层层往下降落着。


    电梯内安安静静,面前倒映出些许扭曲的身影。


    一路无话,而本该直接下降到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停在了一楼。程凛在那个金色人像面前站定,我只好也停在了那里。


    有冷风顺着口鼻猛烈地灌进来,我忍不住哆嗦。


    “陈凡,还记得这尊雕像吗?”


    我开口的时候冷风更加肆意地灌进嗓子眼里,让原本粗哑的声音显得更加别扭。


    “嗯,森格奖的放大版。”


    森格奖是不少歌手梦寐以求的奖项,是以一位逝世著名歌手留下的基金成立的奖项,每四年举办一次,一次从六位备选歌手中评选出唯一一位奖项得主。


    自创立以来,成为对国内歌手们来说白月光般的存在。不论实力唱将,亦或是流量歌手,没有不向往这份殊荣的。


    四年前我也曾作为合作方被邀请,作为幕后人员参与那次奖项评选。


    巨大的帷幕后,镜头来回切换。


    透过那些缝隙,我看见沈之意坐在前排观众席位上,身穿银色亮片上衣,头发挑染成灰白色,双腿随意轻松交叠。


    镜头落在他面前时,他露出恰当得体的迷人微笑,总要掀起一阵小高潮。


    作为候选人之一,他的呼声最高,几乎势在必得。


    他的光芒很耀眼,眼睛里很纯粹。偶然与我对视的瞬间,他朝我点点头。


    后来我的自尊和不切实际抱有的幻想全部破灭。


    作为一个替代品,我粗糙、卑微、平凡,唯有嗓音和沈之意有几分相似,却也在火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把所有辛苦组建起来的侥幸击得粉碎。


    掌声响起时,沈之意在众人的掌声和欢呼声中站起身,与身边的人拥抱、握手、寒暄,而后缓缓上台。台下的声音逐渐平息,他开始发言。


    他的获奖感言简洁明了,全场都在耐心地倾听。感言到最后,他抬手握住话筒,神色变得庄严认真。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感谢他对我提供的陪伴和鼓励,感谢他一路上对我的照顾和支持,在我嗓子受损的时候为我寻找医院安排医生。


    “正是因为他的保驾护航,我的嗓子才能恢复到今天的水平。我想用一首歌来表达我对他的谢意。”


    而后其他灯光熄灭,只留下一盏灯光聚焦到了他的身上。


    我听着他在台上用标准清晰的粤语唱着对未来的期盼,渴望身后有人永远能够站在他身后接住他,无论他走到多高,走到多远。


    一曲终毕,掌声雷动,猜测声也四起。


    沈之意从来没有公开过的恋爱伴侣,而这首歌更是惹人浮想联翩。


    前台后台的所有人无不为之疑惑好奇。


    当时我定在了原地,思维遇见了巨大的障碍无法顺利思考,喧嚣如同潮水退去,世界寂静无声。


    直到前因后果串联起来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最后一丝希望被彻底击碎,才后知后觉那些被冠以浪漫的故事,都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虚无缥缈,无根无依。


    第22章 “让程凛倒下”


    回过神来,我抬头再一次描摹那副人像。


    “我记得你曾经想拿森格奖,很想。”


    我笑了笑,想起曾经我站在这个人像面前,面对着镜子和它拍了一张合影。如今镜子消失,我好像看着那个年轻的陈凡也一点点消失。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怪梦,我早就不想了。”


    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我抬脚先走一步,上了等候在外的车。


    黑西装坐在驾驶位,程凛上车的时候见是他,眉眼压了压。


    “程总,司机今晚家里出了点事,托我代他一晚上。”


    “嗯。”


    程凛打开了车载暖气,车子平稳行驶。他大约是真的太累,坐在位置上睡着。我透过后视镜和黑西装对视一眼,明白他的意思,却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快一些,更快一些。


    我的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一个都得不到解答。顾大哥还活着,却不肯和我见面,会不会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段时间为什么一直搜索不到任何顾大哥的消息,青栀的股票又为何一路下跌


    太多太多的问题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尽管窗外的车水马龙已经以一种尽量快的速度从眼前掠过,我还是如坐针毡,指尖顺着座椅打转,蓦地指尖被扎了一下。


    我低下头去寻找,才发现那是一枚男士耳钉,闪亮的钻石即便是在此刻昏暗的车厢内还是那样耀眼。


    我转过头去看程凛,他的呼吸平稳,侧脸安静,睫毛覆盖着眼底的青黑,随着呼吸而起伏。


    耳钉被我放进了置物箱,里面摆着一瓶小众玫瑰味香水,还有其他的小件装饰品,整整齐齐的,位置应该是没错。


    “程总,到了。”


    程凛睁开眼睛,里面的茫然只持续了半秒,随后很快恢复清明。


    娱乐公司门外张贴着许多近年来炙手可热的歌手海报,几乎都是新人面孔,放大到这种程度的面孔依旧看不出任何瑕疵。


    摆在最中间的,是沈之意的海报。


    他身穿纯白色西装,左胸口的位置插着红色玫瑰花,发丝上挂着彩带,单膝跪地,眼睛看向镜头,眼含笑意,瞳孔漆黑,瞳仁清亮。


    公司内是随处可见的海报,作为合作伙伴参观公司时见缝插针的广告牌。


    交接工作的员工早早等候在大厅,见到程凛便热情地引他进入会议厅。他偏头说了什么黑西装点头,而后朝我走来。


    “陈先生,您随我来。”


    他没带我朝娱乐公司里走,反倒是出了门开车七八分钟。娱乐公司的身影在视线里变得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下小小的身影。


    车子停在一家糕点店铺,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糕点,飘着面包和奶油香。


    “有过预约。”


    店员听完了然,指了指二楼的方向。


    这地方小,楼梯木质,踩上去还会带来一阵咯吱咯吱的响动。二楼面积也不大,窗明几净,因为常年潮湿,部分纯白墙皮脱落。香气从一楼传到二楼,遮盖住湿气的味道。


    黑西装在门外站定,微微弯腰,语气终于不似先前那般谨慎。


    “陈先生,就是这里了。请进。”


    我看着面前的这扇门。门是深棕色的木门,门把手上因为常年使用已经深藏了许多痕迹,划痕错乱,反射着淡淡的光泽。


    隔音效果很好,站在门外听不见半分屋内的动静。我能清晰地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时不时夹杂着嗡鸣声,由低到高,拉得很长,许久又转为安静。


    “顾大哥,还好吗?”


    很多年以前,我站在手术室外,看着来往人群的脚步匆忙错乱,听着混乱的声音,也是这样惴惴不安。


    我的期盼把我送到了手术室面前,而我的恐惧又一遍遍催促我离开,警告我里面也许有我一辈子都无法接受的现实。


    一如此刻。


    那时的结果很坏,而我的运气又总是很差。


    活着的人总是各不相同,有人可以一辈子无忧无虑地笑闹,可我总记得我妈躺在病床上嘴唇干裂出血的模样,出气进气都那样轻缓,以至于要伸出手指试探鼻息才能确认活着。


    “您进去看看吧。”


    黑西装不置可否,又一次弯腰伸出掌心指向那扇门。


    我紧紧握住拳头,直到感受到指尖刺进肉里的疼痛,才终于松开,用力撑直了掌心,手指还是控制不住地发抖。


    门把手冰凉,我压下它。一秒、两秒


    屋内的景象在眼前铺陈开来。


    简单的桌椅摆在正中央,上面有个花瓶,里面盛着红色的玫瑰,绽放得很鲜艳,花瓣上隐约沾着露水,像新摘的。


    “陈凡哥还有多久才到啊,我等不及了等不及了!陈鸣,你说要不我打个电话催唔唔唔”


    顾不语穿着蓝色单件衬衫,肩膀上盖着黄色披肩,嘴里塞着黄油面包,奋力仰头抗争的时候,转头看向了我。


    看到我的瞬间,顾不语挣脱陈鸣的禁锢冲向我,如第一次见面那样左看右看,绕着圈再看,像钱货两讫前确认货物完好般谨慎。


    “陈凡哥!这么久没见,你还好吗?那个恶魔有没有把你怎么样啊!我们可是花了很大的劲才抓到机会单独见你一面的!”


    身后伸来一根手指戳戳他的后脑勺,惹得他皱眉转身。


    “你费了什么劲儿,这一路叽叽喳喳个没完倒是费不少劲儿。”


    说完陈鸣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那里面竟然包含同情怜悯。但很快那种情绪就散开了,转而变成了说正事的神情,一如威林小岛那晚他和顾大哥商议时的神情。


    “顾不语,你出去盯梢,有不对劲及时汇报。”


    “喂,门外不是有人盯梢了吗,你干嘛还叫我啊!”


    “你以为老六长了六只眼睛八只耳朵啊?多个人就多一层保险。你想想,要是说正事的时候,你的陈凡哥又被发现了,怎么办?”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顾不语狠狠地打了个寒战,摇摇头听话地走出去并比了个“包在我身上”的手势,轻轻关上了门。


    房间内恢复安静。我尽量不错过任何一个角落,不愿让再次见到顾大哥的心愿落空。然而陈鸣的表情昭示着一切:顾大哥不在这里,而且情况也不太妙。


    “那个人告诉我,顾大哥还活着。顾大哥还活着吗?”


    “嗯,他还活着。”陈鸣撑在桌边叹了口气,“你们乘坐的小船被撞之后,我们的救援没能及时赶到,导致顾钦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在海水里泡了将近一个小时。”


    “救回来后医生和我们说,如果再晚一些,很难保住性命。”


    “那那顾大哥现在呢?他恢复得怎么样?”


    “你先别激动。他失血过多,又在海水中漂浮太久,呼吸衰竭。尽管及时止了血,又做了手术,还是有了后遗症。肺部进水,现在说话还时不时咳嗽。


    “他还调侃呢。说用那种虚弱的形象见你,怕吓到你。其实很久以前他就在想办法和你通信,但没办法,程凛的信息防护墙也不是白白搭建的,想找人和你沟通实在不容易。”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顾大哥温柔的笑,还有有力的手掌。但我还是抗拒想象一个躺在病床上失血过多又不断咳嗽的顾大哥。


    然而越是不愿意想,越是要想。


    想见到顾大哥的心思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一时间慌了神,抓住陈鸣的袖口,口不择言地说要去见见顾大哥,要陪在他身边。


    竟然忘记当初是因为谁,顾大哥才会陷入今天这般进退维谷的处境。


    屋内一时间陷入尴尬。我慢慢地松开手,低下头去,一时无言。


    “陈凡,顾钦并非怪你。相反,从始至终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救你,把你从程凛身边救走,但这也确实需要时间。你明白吗?”


    “不用,不用。我就见一面,可以吗?只要确认顾大哥还活着,我就会心安。程凛是个疯子,他不会轻易放过任何惹怒过他的人,绝对不能让顾大哥涉险。”


    陈鸣静了一会儿,揉了揉太阳穴,皱眉无奈道:“你们俩不愧是未婚夫夫,都一个脾气。来之前顾钦再三和我强调,说一定要带你逃离程凛身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到你这儿呢,又非得为了他的安危,不让他救你。我夹在中间,我也很难办啊。”


    “程凛,他不会放过我的。”


    “陈凡,你知道青栀的股票一直在跌,对吧。”


    “其实今天我不光是带着顾钦的任务,光是来看看你好不好,再传个消息让你安心的。我有我的私心。”


    他偏头思考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音变得低沉,里面揉杂了许多复杂的情绪。


    “我和顾钦认识也快有十来年了吧,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明白他对你的感情,对你无微不至的关照和保护欲。但他是我的好兄弟,我绝不愿意让他吃这个哑巴亏,甚至已经卧病在床,还要承受程凛的一再相逼。”


    “其实你也清楚,如果不能让程凛彻底倒下,即便你侥幸逃出去,他也不会放过你,即便是追到天涯海角。”


    “所以我只想再看一眼顾大哥。在那之后,我会主动和他保持距离,不会再和他见面。”


    “啧。我说了这么多你怎么不明白呢?顾钦绝对不愿意放下你。他对你的感情不比程凛对你的执念少。知道你活在程凛御演乄的魔爪下,他也永远不会快乐。”


    “重点在于,让程凛倒下。”


    让程凛倒下。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出现的瞬间,我竟然被吓了一跳。


    程凛从出生就含着金汤匙,是天之骄子般的存在。他不知道贫穷是什么滋味,不知道没有权力和金钱,人的生活可以艰难到什么地步。


    他永远自信,永远俯视众生,动动手指就可以做到别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


    可如果程凛倒下了呢?


    陈鸣的话接着在耳边响起,几乎让我来不及反应。


    “你和他曾经有过感情。顾钦绝对不愿让你冒险,但我还是要说,这是唯一妥善的解决办法。程凛太过警惕,疑心病很重。陈凡,如果你待在程凛身边,为我们做接应”


    “陈总,那边在催了。”


    陈鸣点头,收了手中的打火机。


    “没关系,你不用急着给我答复。我们保持联系。”


    顾不语还没来得及和我打招呼,就被抓着衣领带走。老六走到楼下和店员点了几个甜品,送我回了公司。


    我把车窗打开,脑袋靠过去,感受冷风吹来,钻进脖颈里,精神才终于稍微清醒了些。


    我应该想到程凛对我的百般折磨和从一开始就毫无顾忌的欺骗。


    他的禁锢、他的狂妄、他的阴晴不定,和他在我孤立无援时无情离去时决绝的背影。


    可我的脑子里却先回忆起我们曾经在一起时的点滴。


    我单方面地投入了感情的那些日子。


    程凛也曾有过脾气好的时候,就算那些好实际上是从对沈之意满溢的爱意中分出来的一星半点。


    也很多了。


    “陈先生,到了。”


    老六打断我的思考,送我到了广告拍摄现场。


    “程总开完会马上到,您可以坐在这边稍等,吃点甜品。”


    麋鹿浆果迷你甜甜圈的香甜气息传来,眼前是正在拍广告的沈之意。


    他配合化妆师和摄影师,眼底带着温柔和善的笑意,全然一副体贴的模样。


    甜甜圈的味道无端令人反胃,沈之意的目光在空中和我短暂交汇,内含深意,又很快自然地移开。


    现在每一张他的海报里都会写下歌手、演员的介绍。我没看过他的戏,也知道他会演得很好。


    程凛过来时他正好拍完,我起身去了卫生间,却没想到站到洗手台前时,才发现程凛就在身后。


    “去哪儿了?”


    “甜品店。”


    “不是说要来娱乐公司看看?”


    “肚子饿了,所以让司机带我去找吃的。”


    程凛站在身后不动声色地看我洗手。我垂着脑袋,试图拖延时间,然后从脑子里选择一个合适的话题转移。


    没能找到,他已经一步步靠近,捏着我的下巴肆无忌惮地接了个吻。


    卫生间是开放式的,如果有人来,进门就可以看得到我们在做什么,毫无遮拦。


    而此时洗手间外时不时传来脚步声,每一声都像踩在我的心脏上。


    “程凛,”我试图挣脱,但脑袋砸在身后坚硬的墙壁上,“有人。”


    他抬手碰了碰被撞的位置,看似温柔,然而下一秒他就咬上了我的嘴唇,很用力,我尝到了血腥味。


    “不是饿了,怎么没吃?”


    “因为、我想让你尝尝。”


    洗手间的灯光适中,程凛背对着光源弯腰,手指摩挲着我的下巴,蓦地又咬上我的嘴唇,伸出舌尖在伤口上舔了舔,随后又是吻,却比先前温柔缓和。


    等他终于亲够了,起身退开一些,拇指按了按我的嘴唇,勾唇轻笑。


    “下次不用留,吃完我会在这里尝。”


    他的怀疑还没完全消失,却没再多问,只堂而皇之地想牵着我的手走出去。我受不了这样,还站在原地。


    “怎么?”


    “我肚子难受。”


    “去医院?”


    “不用。就是,要上厕所。”


    他靠在洗手台边,不慌不忙,大有一种很愿意等待的架势,启唇回答:“我等你。”


    我钻进厕所隔间内,期望耽误的时间久一些,等再出去,沈之意就会离开。可我没等到沈之意离开,先一步等到了他过来。


    卫生间总是不隔音,我总是迫不得已地听到很多不想听的话。


    比如此刻。


    沈之意和程凛就站在外面说话,我仰头朝四周看了整圈,没找到离开的途径,只能待在原地。


    第23章 “你最擅长偷东西了”


    “程凛,你还在生气吗?围巾的事情你应该问问陈凡才对。再说,没有人会愿意让自己的男朋友戴上前男友送的围巾。如果你觉得我小气,那我只好认下。”


    “这段时间我们之间好像有了很多误会。如果有时间的话,我约了一家餐厅,我们好好聊聊吧。”


    没有回答。


    “最近我的嗓子总是不太舒服,你能帮我联系吴医生吗?”


    “他在这方面不是专家。”


    “我就是觉得他好。我约又约不动,程凛,我已经拿了森格奖没错,但你知道的,爬得越高,就会有越多的人紧紧盯着我,希望我摔得越惨。我一定要保护好嗓子。”


    “那你就不该任性,选个合适的专家才对。”


    谈话又停止了。我蹲下来缓解腿酸,脑袋里思绪纷纭,痛苦的回忆尤为清晰。接着我又听见沈之意开口。


    “我有副耳钉丢了,价格不便宜,你让人帮我找找。”


    “什么耳钉?”


    脚步声逐渐靠近,敲门声在身后响起。


    “陈凡,别躲了,出来吧。”


    我屏住呼吸没有动作,但沈之意没有罢休的意思,于是我只好打开门。对视的瞬间,他的眼睛率先锁定了我的嘴唇,随后是轻蔑的笑。


    “你一定知道耳钉在哪里,对吧?毕竟,你最擅长的就是,偷、东、西、了。”


    “偷东西”这几个字被他咬得非常重,眼神满怀直接的恶意,透过衣服刺穿皮肤,一寸又一寸。


    尘封的记忆被强行掀开,我以为已经痊愈的伤口再次被扒开示众,却还有种凌迟般的痛。


    五年前。


    我妈去世以后,我背着行李孤身一人来到金庭。在她临终前的那段时间,我看着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看着高楼林立,看着车水马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钱,我要很多钱。


    下了火车正是凌晨三点半,冷空气顺着缝隙往里钻,吹得我浑身僵硬,手脚发抖,躲在进站口里凑合了一个晚上。


    凌晨的出站口人很多,不停有出租车司机拢着袖口,吆喝着问有没有人要去金庭高铁站、有没有人要去金庭机场


    我摊开被褥缩进角落里,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灶台上的尘土。


    走之前我爸带我去了一趟我妈的墓地旁。她走了以后,花园里的花开得不如从前好了。我爸还是从里面挑了一束最好看最显眼的带过来,放在了她面前,然后胡乱地席地而坐,背影也慢慢弯下去。


    他的白头发是忽然长出来的。


    我们坐在那里很长时间,长到太阳都要下山了,才终于起身。我和我妈说我不再继续读书了,我出去打工,把欠下来的钱都还清。


    那是个天文数字,大到我待在小地方,穷极一生都无法还清的数目。


    临走时我爸帮我打包好所有用品,大包小包的,我就那样上了火车。他站在车站外,一个记忆里永远高大的身影落进人群里,有了老态。


    出站口的风还是细细密密地往里钻,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我用掌心将那灶土揉了又揉,睡却睡不着,只好掏出一点送进嘴里,混着凉水喝下了肚。


    味道并不好,像在吃土,干巴又呛人。


    可我砸吧了两下,温暖就顺着嘴角蔓延,一直到手臂和脚尖,就好像整个人站在了老家的灶台边。


    于某一个夏日在外面疯玩,流了一身的汗,钻进厨房灌了几大口凉水,阳光争先恐后地挤了进来,照在我身上,照在灶台上,也照在那锅白花花的米粥上。


    “出去玩都忘了形!自己看看锅里的粥是不是还热着?该是还热着,盛着吃了,我和你爸出门还有点事,晚点就回家。”


    我想着,我要好好赚钱,赚到足够多的钱才可以从泥泞中爬出来,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我住不起旅馆,只能在桥洞底下凑合着睡觉。一开始是在餐馆打工,整天下来要端数不清的盘子,洗数不清的碗,拿到的钱却实在少得可怜。


    有天我偶然听见客人说金庭北边有新开发的项目,急需工人,不怕吃苦,不愁赚不到钱。于是我辞掉了餐馆的工作,带着行李一路问一路走,终于赶到了项目开发地。


    那真的是个大项目,周边用绿色的铁皮围起来,一眼望不到边。


    包工头上下打量我,拍拍我的肩膀,皱着眉说不要我。


    “细胳膊细腿,年纪轻轻的,打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我听完这话如遭雷劈,心想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来。所以我坚持没走。


    “我能干,我一定能干。老板,您只要给我一个机会,三天,不,就一天。我今天就能开始干。”


    他扔掉手里的烟头,拿脚尖踩灭,用精明的眼睛看着我。最后不知想到了什么,终于让人带着我住进了工地大通铺。


    夜晚睡觉,四面不再漏风,人挤着人,热气是通着的。只是来回上厕所不方便。我是新来的,被安排在了最里边。


    工友睡觉姿态各异,从最外边层层叠加起来的力度几乎把我挤成了肉饼,侧着身子才能勉强睡着。


    这一整晚我都没怎么睡着,心里却很踏实。不等黎明的第一束光照进来,我跟着起床最早的工友一起进了工地。


    大锅饭卖得很便宜,我买了半份吃完,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没人盯着我干活,但我知道我一定要留在这里。砖头抗在肩头像扛了块热铁,不断在上面摩擦。怕把砖块染脏,我又借了块抹布撑在上面。


    抹布的柔软多少减缓了疼痛。一天过去,肩膀还是肿了,手里磨出的软泡一个又一个,可好歹把活干完了。


    当天晚上包工头又来了。昏暗摇摆的灯光下,他盯着我的肩膀和手掌,烟头亮起来,他吸了一口,烟雾缭绕。


    “小伙子,回去读书去。”


    一盒长条盒子落了下来,他的语气甚至比前一天还要直接,更加不满。


    我几乎要跳起来和他理论,指着一整天的成果和他解释,我能干,今天我能坚持下去,明天一定也可以。这样一天天下来,我的肩膀不会这样轻易擦伤,手掌也会长出茧子。我一定会做得更好。


    屋子里生的火照得人脸色昏黄,他拉了个破凳子坐了下来,对着我又看了半天。烟就那样燃着,他问我,有什么迫不得已的事情,一定要到这里来。


    我摇摇头不说话,只强调我不能走。既然能赚钱,我就不能走。


    “工地也是要做背调的,你要是个杀人犯怎么办,我留不了你。”


    “我不是!”我急得加大了嗓门,“我不是。我只是家里急需用钱。”


    “家人生病了?”


    十八岁的时候我还有着强烈的自尊心,代表着我对未来还抱有希望。我不愿轻易将伤口的来历说给别人听,但那天晚上的柴火质量不好,熏得人眼睛酸疼,眼泪直直要往下掉。


    所以我开了口,陈述了那些故事。那些故事在我长达十八年的人生里其实只占了很小的一段时间,可却浓缩了太多无法向人诉说的内容。


    三言两语的,我说完了。


    包工头的烟也燃尽了。他扔进了火堆里,拍拍手掌站起身来。


    “我儿子要是还活着,也像你这么大。”他指指对面,“往前走,拐个弯,有家面馆。味道不错,量大实惠,报我名字,免单。”


    我看着他说话,脑袋不断转圈,愣愣地问出一句:“我能留下来了?”


    他转身摆摆手,走了。


    我蹲在火边打开药膏的盒子,里面是一支药膏,还有一张说明书,加上——两张红色钞票。


    强忍着没流下来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我坐在椅子上,用两张纸把这钱包起来,再放进布袋子里系起来,塞进行囊最里边,才躺下去睡觉。


    第24章 “只要有钱,我都愿意”


    我在工地干了两个月,逐渐能习惯那种苦日子了。


    有时候工友们坐在一起,他们抽烟,我就拿着毛巾擦汗,擦完喝水,总是问他们什么时候再去干。


    他们靠在墙头狠吸一口,指指我,“你小子,他大爷的太能干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能干三百六十六天!”


    两个月下来,拿到了两万多块。这么多钱,是我读书时候从没见过的钱。


    它们放在手里沉甸甸的。我留下一千,剩下的全存进家里的卡上,和我爸说我挣到钱了。他在电话里听我说话,听我高兴的语气,一直也高高兴兴的,说孩子长大了,会挣钱了。


    最后快挂电话的时候,他说,要照顾好身体。


    两个月以后我原本还要再干下去,但有一天我从馄饨店出来,顺着街边往前走,忽然就听见巷子里传来打斗的声音。


    听起来被打的人很惨,疼得连发出惨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有一声小过一声的哀嚎。


    这里乱的很。附近开了一家夜总会,时常有人开车过来,将钥匙丢给泊车员,自己衣冠楚楚地进门,进入那个纸醉金迷的另一个世界。


    我知道我不该管,也管不起,这是警察也未必好解决的事情。我还在拼死拼活地挣前途,实在没有分出一只手拉别人的力气。


    走出去的一百米,我试图分出精力看周边的一切事物。周边都停了什么颜色的车、开了什么店铺、店铺叫什么名字、卖什么


    那哀嚎声却刻在脑海里,翻来覆去的,无论如何也消散不开。


    转过头折返,我轻手轻脚地走进黑漆漆的巷子里,随手捡了块砖头,预备防身。但那哀嚎声却消失了。越往里走,我越是心里发毛。


    也许,那人已经被转移了位置。


    就那么一步步走着,脚下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柔软不平,我扭了下,差点摔了个狗啃泥。


    “唔。”


    一声很痛苦的声音传来,我蹲下身去,摸到一手的湿润,血腥味儿顺着鼻腔钻进来。


    “救我,救我。带我去医院。”


    我犹豫着,实在拿不出钱给他治病。


    “不用你出钱,救救我。”


    他的手像杂草般飘到我身上,只一下又垂下去。我心一横,背着他跑了出去,跑到附近的诊所,医生大惊失色,说什么也不敢接,让我快些打120。


    我不是第一次坐救护车了,知道这也要花钱。好在身上装着现金,又押上了手机,他才被推进了紧急手术室。


    又一次进了医院,我仰头看着四周白色的墙壁,白色的门,白色的医护人员


    一切都是白,纯洁的白色,却压得我喘不上气,只好躲进院外的长椅上,才勉强回过神。


    手术做了两个多小时,全身多处位置粉碎性骨折,胃出血,因为抢救及时,算是捡回来一条命。


    我摸出他的手机给上面的联系人打电话,结果没有一个能打通的。于是我又只好等他醒来,消毒水的味道熏得人睡不着,寂静也闷得人心慌。


    他醒来时天还没亮,肿着一双眼睛看了我半晌,也许是眼睛被打完影响了视力。看完以后他要我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对我表达感谢。


    我只伸手要拿押金和救护车费用,他还真的让我在衣服兜里找出来一沓钱,约莫有三四千。


    我拿完要的钱走人,出门了又觉得不妥当,帮他把钱严严实实塞到衣服里面卷了起来,提醒他小心钱。


    那之后的一个星期都无事发生,我几乎快要把这件事情忘了个干净,他又拄着拐杖找了过来。


    他手里拎着各式各样的水果,脸上堆满了笑,非得拉着我去附近吃顿便饭,好好感谢我。


    我的衣服上又全都是水泥灰和尘土,实在也不方便,刚想拒绝,他又拎出来个大袋子,里面装着全新的大衣、裤子和皮鞋。


    “换上吧,我在外边等你。”


    他大有我不穿他就不走的架势。


    “我下午还有任务”


    “你请假吧。我一定要感谢你的。”


    说完又塞给我二百块钱当做误工费,我没收,和组长请了假,很快换了衣服。


    他见我出来,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打量着我。察觉到我的不适,他又收回了视线,咳嗽两声,示意出发。


    餐厅就在夜总会旁边。


    里面有人身着晚礼服拉着小提琴,菜单上写着英文,他随意点了几道菜,一整盘只有几个碎丁的鹅肝,卖380。


    他起头说了些感谢的话,后面开始问我的姓名,问我的爱好、来历。


    我斟酌着说了一些,听说我会唱歌,他似乎更加高兴。


    中途他去了趟卫生间,期间我想,如果这场会面可以早点结束,我就要去面馆吃一碗热腾腾的面,连带着漂浮葱花和浮油的面汤都要一起喝完。


    他回来时面带笑意,原本面上带着的犹疑和担忧都消散,只剩下轻松。


    “陈凡,你现在缺钱,是吗?”


    我不明所以。


    “我的手上有些钱,可以尽力拿出来借给你。不要利息。”他往后靠了靠,看向远方的时候眼神深不可测,“但是,我能借的有限。我这边正好有个岗位,不知道你愿不愿试试?”


    “工资,这个数。”


    他抬手比了比。


    “五千?”


    “一个月五万。”


    一个月五万。


    那是我不敢肖想的工资。


    我没有学历,甚至高中毕业证都没能顺利拿到手。


    这样的工作我如何能胜任呢?


    他说了很多,也答应给我时间考虑其中的利弊。


    “不过,这个工作虽说有些牺牲和风险,想干的人却是源源不断的。毕竟,人为财死。”


    当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仰头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听着耳边传来的此起彼伏的鼾声。


    如果我留在这里,每个月拼命干,只能拿到一月一万。


    而五万一个月,我要在这里干半年才能拿到。


    其实当大脑疯狂地思考时,潜意识已经替我做出了判断。我可以吃苦,吃很多苦,只要有钱,我都愿意。


    第25章 “金庭夜总会”


    但我毕竟在工地工作一场,临走前不光要和那些工友们告别,还要和赵叔说一声。


    我和他说我找了个别的工作,却不敢报那么高的工资,只说比现在高些,条件也稍微好点。


    他却看着我,和我身上的大衣。


    “听说昨天有人来找你?”


    “是,我前段时间救了他。他过来感谢我,顺便给我介绍了个活。”


    “怎么救的?陈凡,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打?”


    他每回对我产生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时,就会露出那样的表情。我一开始会很怕,后来我慢慢地竟然会从他身上找到些我爸的影子,心里就更不愿意看他对我失望。


    “赵叔,我知道其中的利弊。但我成年了,我会对自己的人生选择负责。”


    “你还负责?不是你想负责就能负责的!把这份工作推掉,夜总会的活不是你能干的。”


    我不知道赵叔是如何知道我要做什么的,可那是我思考一整晚才下定了的决心,不会仅仅因为他不同意就后悔。


    我想,以后有机会的话,我赚了钱,买些东西回来。时间一长,赵叔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那时自然一切都会顺顺利利。


    可是到最后,他把我买给他的茶叶扔得远远的,说让我以后不管如何都不要再来找他,就当做不认识。


    我捡起茶叶偷偷塞进他的车里,还是走了。


    离开工地,我进入金庭夜总会。


    金庭夜总会,A市最大的销金窟,有钱人的天堂,高层阶级纸醉金迷的最佳场地。


    这里有能勾起人们所有欲望的一切。


    有人说,在金庭,没人会空手进去又空手出来。


    金庭会把人的每寸欲望剖析分解,再扔出巨大的诱惑,便只需袖手旁观一出又一出好戏。


    就犹如楼顶那双耀眼的金色独瞳,冷漠而又淡定地俯瞰一切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我被分配给我的师父教了很多业务。


    他要求我学会一分钟内换掉客人用完的脏床单,这一点在我妈住院期间我已经学会了。


    还有些客人有特殊要求,于是我还要学着用毛巾叠小兔子、小象、鲜花


    这里有很多层,阶级分明。


    低楼层有很多常客,他们来的时候嚣张至极,往往点很多人,新来的尤甚。伺候他们格外费力气,钱给的也不多。


    但高楼层用户则不同。他们在这里有固定的住房,每一间房代表着一个身份。我一开始只能被师父带着,在他清扫时打打下手。


    “每个用户的需求不同,在打扫过程中你所要做的也相应的不同。比如这一间。”


    他推开5608号包间。入门后独瞳下闪耀的光芒分散洒落在地上。灰白地毯毛绒绒,踩在上面发不出半分声响。垂顺柔软的窗帘被纯色丝带绑在两侧,床尾吊着一盏灯,犹如游鱼的尾巴般曲起。


    我看着师父把床单重新换掉,浴室所有用品也全部换成了双人份,又推着移动餐桌进门。


    桌上放着新鲜琳琅的水果和甜点,按照要求做了摆盘后。


    “5608号包间的客人不常来,或者说根本不来。他一直是我们的目标用户,不过射出去的箭每回都脱靶罢了。”


    他说着招呼我过去,“看着,一定注意,所有用品不管是否用过是否脏污,统一都换一遍,每个角落都擦干净了。且不能用消毒水,用雪松溶剂。”


    不一会儿,整个包间都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像行走在雪山松树下。


    整理完包厢,我出门替人泊车。车灯在眼前亮起,我接下眼前人的车钥匙。


    “上次你做得很好,这次知道该怎么做?”


    我垂眸点点头,接下那叠按在胸口处的红色钞票。


    这人一身花衬衫,公子哥儿的做派,视线上下扫视一番,里面的好奇在接触到我苍白的脸色时迅速散尽,忍不住皱眉,


    “啧,你这是刚奔完丧呢,还是查出什么不治之症了?”


    我低下头,顺着他的话头回答:“有点发烧,已经吃过药了。谢谢小顾公子关心。”


    听完我的话他更乐了,脸上露出不屑又讽刺的笑,搂住身边的又一个陌生面孔,“啧,你瞧,好赖话听不出,我才不会在乎一个毫无魅力骨瘦如柴的同性死活。”


    说完他进门,我便拿着车钥匙把车泊好。我的技术实际并不怎么样,所有车又都是昂贵到极致的,还是师父教我学会的开车。他的技术很熟练,带我考下了驾照。


    我等候在门外,不知道为什么今晚来的客人格外多,陆续在半小时内都到了场。泊车完毕我进到里间,八点整。进门就见到经理。


    他火急火燎,猛一见到我就如同捉住救命稻草,大气都没来得及喘一下。


    “快快,57楼大包厢包场,把储藏室的酒品都给我送过去,还有,客人特意吩咐过,不许外人入内,你也多双眼睛看着些。今晚来的闲人可不少!”


    我知道有大生意,心里更加积极。即便仅仅是从他们手里拿到一星半点,对我来说也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第26章 “叫我程凛吧”


    推着推车,我按照吩咐把酒品送到晚会会场外,小心翼翼按住厚重的门把手推开会场大门,没人注意到我的到来。


    客人从我手中的酒品托盘上随意端走一杯醒好的红酒。


    红酒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不刺鼻,刚刚好。


    香槟塔却是我第一次堆,只在师父负责活动时看过一回。


    从底下往上,要堆六层。我注意着要堆放整齐,还要保持桌面平稳,因此忽略了外界的声音。


    等堆好了,我还没来得及站在灯光下欣赏第一次独立完成的作品,身后就传来一阵大力冲撞。


    我来不及收力,整个人撞了上去。


    撞上去的瞬间疼痛还没袭来,我先一步在脑子里计算了一遍。


    这些酒要我赔,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而我搞砸了今天的重要聚会,其中的损失我更不敢想。


    玻璃杯碰撞,落在地毯上摔出闷响,酒水撒了一地。


    众人的目光透过层层障碍看过来,喧嚣声逐渐消失,寂静短暂而紧密地缠绕在周围,让人窒息。


    “你怎么办事的!”


    经理带着几个人慌张地跑过来,低声训斥我,面色实在算不上多好看。


    他边拉着我弯腰赔罪边吩咐人把打坏的香槟酒杯送出去,尽快清理好现场。


    “对不起,对不起。”


    我一声声重复,没看清来人究竟是谁,只想摸摸工作服内的银行卡。


    里面存着我摸爬滚打赚来的钱,很多钱,但要弥补今晚犯下的错误,远远不够。


    那双皮鞋擦得锃亮,站在面前时两只脚微微分开,轻松随意。


    “站直。”


    他的声音冷硬,声调却带着点起伏。


    我拉直了脊背,抬眼看见他的时候还不明所以,经理却已经在身后推了我一把,并朝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我好好表现。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程凛。


    我还不知道他的身份、他的背景,但仅凭他的气质,和人们看向他时的视线,我放在身后的手就抓成了一团。


    这里有一套独属于它的运行规则,钱与权力是最使人心驰神往又最能让人无条件为之屈服的。


    男人也不得不撕下那块遮羞布,舍下尊严出卖身体。


    他的面色可以称得上是极其糟糕。


    紧绷唇角勾勒出完美的下颌线,他靠在桌边俯视着我。


    “你知道今晚的宴会是做什么的么?”


    “我不知道。”


    周围有人唏嘘有人低声议论,而他却仿佛每听我说一句话,心情就要好上几分。


    最后他按在桌面上的手抬起来,示意演奏大提琴的演奏员停下动作。


    “叫什么?”


    “陈凡。”


    “会唱歌吗?”


    “会。但……没有系统学过。”


    “这样,我们做个交易。你上台唱一首,我满意了,今晚的损失全部抵消。”


    “我唱什么?”


    “会唱粤语吗?”


    我摇头,他的兴致仿佛瞬间消退了大半,一直转在手边的火机被他扔在了桌上,“那就是你的事了。”


    人的一生决定命运的时刻很多,但往往人在做决定的时候分不出对错,只得凭借本能和直觉,做出一个当下看来最合适的决定。


    我走到伴奏身边,说出了那首歌的名字。


    全场的灯光被人调成了昏暗,台下有人举着酒杯闲聊,有人在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我习惯这样的注视,却不习惯在这样的注视下唱歌。


    话筒的高度不对,因为我不会调,又耽误了两分钟。


    程凛就站在台下正中央的位置,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的状况。


    直到前奏响起,他猛地抬起头来,看向我的时候,视线又变得热忱而专注。


    彼时正是寒冷的冬季,包间内温暖无比,巨大的玻璃窗外却在下雪。


    纯白色的雪花打着旋从空中缓缓往下坠,我闭眼跟着节奏唱起来。


    整首歌不过三四分钟的时间,唱完后我睁开眼,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别样的情绪,我却看不明白。


    我从台上退下,退到经理身边。


    “你小子还真是幸运,东西不用赔了,说不准,这5608就要被你拿下了。”


    “5608”,是师父和我格外强调过的房间。


    “他就是5608吗?”


    “他不仅是5608,还是金庭诚誉集团继承人,程凛。”


    说完经理还是很激动,拍拍我的肩膀,不住地点头称赞,让我务必乖巧些,懂事些,以后有的是福可享。


    “你那点欠款在他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他要是想,这辈子的荣华富贵都能给你。”


    巨大的夜总会就成了个金色的丝网,能网住所有带着欲望的人。我也并不例外。


    当晚我被带到5608时,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进门时程凛正在洗澡,西装外套搭在沙发上,房间里传来他身上的男士香水味。


    雪松溶剂的味道被香水味压得严严实实,我尽力控制住开窗的冲动,坐在了沙发角里。


    他洗完澡出来,身上穿着件纯白色浴袍,发丝微湿,垂眼看向我。


    房间内只开了一盏流苏灯,灯光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


    我想起经理的交代,很顺从地站起来走到他身边,等待进一步的动作。


    “你多大了?”


    “十八。”


    “第一次?”


    “是。”


    他抬手,却停留在了我的衣服上。那是一件实在不适合穿出去的衣服,真丝镂空的设计让每一处皮肤都若隐若现。


    直到衣服落在地面上,薄纱质地层层堆叠,柔软而细腻。分明没有任何声音,却如同一击巨响敲在我的心上。


    “程总,我们”


    他明明没比我大多少,举手投足之间的矜贵却拒人千里之外。


    “别抖。”他握住我的肩膀,指尖发凉,掌心却是热的,“陈凡,叫我程凛吧。”


    手指停留不过两秒,随后他弯腰捡起衣服递给我穿上,又取来外套披在我身上。


    我的心脏恍惚间被托到了更高的位置。


    “程凛,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他并不回答,只是指了指门外,意思再明显不过。


    我只得出门,西装的味道熏得我头疼,一直到更衣室,我换下衣服,将他的外套小心地收在了服装袋里,那种味道都持续萦绕在四周。


    “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经理皱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经理,程总没看上我。”


    经理眼睁睁看着即将到手的鸭子飞走,眼睛和鼻子都揉在一起,感叹又感叹。


    他低头看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终于像是释怀。


    “程总没生气?”


    “我不知道。我们没说几句话,他就让我出去了。”


    “你这袋子里装着的是什么?”


    “程总的西服外套。我要带回家洗洗,然后等有机会再还给他。”


    经理的面色又三百六十度地来了个大转变。他左右看了半天,又让我坐下,脸上露出了笑容。


    “陈凡,你把你进包厢之后发生的事情和我完整重复一遍。”


    这并不难,我寥寥几句就陈述完毕。经理拍拍大腿。


    “陈凡,这阵子不管是谁要点你,你就说你有主了。要是这样还有人纠缠你,你就告诉我,或者让你师父来告诉我。算了,这段时间你干脆不要进包厢,就在后台帮忙处理食材清点原料,明白吗?”


    这次换我要拍大腿了。


    后台处理食材的活是要轻松些,至少不必抛头露面委曲求全去干活,可工资却是原来的十分之一还不到,我赶忙要拒绝。


    “你小子真是目光短浅。你去和财务说,这一个月你去后台干活,工资照现在的拿。”


    说完他优哉游哉地出去,甚至比送我进5608时还要高兴。


    我倒是很愿意这样,心里瞬间放松了许多。


    拿着西服回了家,我特意买了个新盆,把衣服放进去,撒上洗衣粉泡了泡,再用手洗干净领口、袖口和衣服下摆。


    程凛的衣服很干净,但既然我穿过了,就有必要洗干净还给他。这么贵的一件衣服,没道理就这样给我。


    之后的一个月,我都在金庭照常上班。


    后台的人以为我从前面被调到了这里,有些看笑话,有些同情,我只低头干自己的活。


    后来不知道是谁从财务那里得知我和他们做一样的活,却拿着比他们高十倍的价钱,我的工作就变得越发难做了。


    每次要交接工作,他们不是不在就是装作没听见,要么就是不停找茬,连一棵蒜苗有只小虫都要让我负责。


    我就把这些当做我拿额外费用的必须承受的,心里也就无所谓是否艰难。


    程凛再没出现过。


    有天我在金庭后的人工湖边散步,其实是想和我爸打电话。


    那时候天还亮着,金庭还浸润在阳光底下。它金碧辉煌、明亮高大,没有夜晚那样令人恐惧胆怯又欲罢不能。


    我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我爸总是抹眼泪。


    以前他从来不哭,可自从他的鬓角长出白发,他整个人就变老了。


    说话的时候嗓音像磨过一层粗糙的砂纸,眼角的皱纹也汇聚起来。


    我说我干活不苦不累,工友们好,赚的也多。


    他边给我看院子里的花边笑,但院子里的花都枯萎了,冬天的院子就像病弱的人。


    以前我妈就不喜欢冬天。


    可是后来我来了金庭。


    我的工资刚打入银行卡,我爸就打了电话过来,问我怎么转进来那么多钱。


    我只能撒谎,握着手机的手在大冬天还是禁不住出了一层薄汗。


    我说因为我有天救了个人。他为了报答我,给我介绍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工资很高,待遇也好。


    “那工作初中学历也能干吗?”


    “嗯,能干。爸,大城市的机会很多,只要愿意学习,肯定能赚到钱的。您放心吧,家里的债很快就可以还清的。”


    他又换了个地方,从屋内走到屋外。


    “小凡,你的脸色怎么这么不好?”


    我才注意到我发白的脸色。


    在金庭工作要周旋的事情太多。


    我一来就签了合同,违约金高达三百万。等进来之后才发现李光明并非好意才给我介绍的这份工作。


    在我来之前,他是要从这里离开,但他手里还有几个经常陪的客户,而且合同也没到期。


    那天晚上之所以被打,是因为他试图偷偷溜走。


    我替了他的位置,也理应承担他的责任。


    那些又肥又厚的手掌落在我的肩膀和脖颈上时,我紧紧扣住真皮沙发,恨不能堵上耳朵,隔绝那些恶心又得意的笑声。


    低楼层的客户也不是我能得罪得起的。然而在他们进一步放肆之前,师父就敲门进来,找了个由头让我离开了包间。


    我吓得脸色苍白,到卫生间里疯狂洗脸。冰凉的水珠滑下去,我看着脖子上的红痕,忍不住又吐了起来。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师父在中间帮了我很多。


    有一天他喝的多了,和我坐在金庭外冰凉的石阶上,告诉我要学会用圆滑的方式处理问题。


    “实在是躲不开了,就和我说。师父有经验,比你能处理问题。”


    我不知该如何感谢他,他又说自己拿的工资高,本来带徒弟就能拿不少钱。


    后来我就只好送了件三千多的羊绒大衣给他。


    那是他在手机上看了很久也没舍得买的衣服,送给他的时候他要我退了。


    但我早知道他会这样说,吊牌也被我摘了。


    第27章 “项链值300万”


    我因此很怕和我爸打电话。


    他是个踏实本分的人,却并不笨。我要注意细节,不能让他发现任何端倪。所以我朝四周看了好几遍,确认没人,才打通了电话。


    通话内容依旧如常。但说了几分钟后,我才发现他一直以同种角度和姿势,另一半脸没露出半点给我看。


    事情有些不对,但他不说,我问是问不出来的。电话挂断我又给邻居打电话过去,碰运气地期待电话能打通。


    铃声响了几十秒,快自动挂断的时候才被接起来。


    “喂,有什么事吗?”


    “婶,我是小凡。”


    “哦,知道知道。你说事儿。”


    我一开始问的时候她也是支支吾吾,等我真的着急了,她才说出了实情。


    “前段时间你们家那些要债的,要到家里去了。啧啧,我在家里听着都害怕,东西都摔烂了,等人走了我才敢出去看。你爸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听着她说话,可已经开始不太清醒。脑子里只是持续不断地重复一个念头:我要回家去。


    我要回家去。


    我要回家去。


    这念头在我的脑海里反复横跳。我要回家去,找到那些要债的,然后和他们拼命。


    可我又想起我爸来。


    他年纪还不大,还有很长很长的日子可以过,我还要努力赚钱,让他享享福,而不是这样受苦受累。


    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我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被困在了巨大的雨幕中。噼里啪啦的声音环绕在四周,我就想跳进那池塘里。


    这样想着我就真的跳了下去。


    厚重的棉服带着我往下沉,手脚悬着,雨水甩在脖子上、脸上,我逐渐看不清雨滴,听不见轰隆的雷声和闷滞的雨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耳朵里像被塞进了棉花,我短暂地陷入沉思。再次浮上来时,我就朝岸边游过去。手脚都控制不住地发抖,岸边的泥湿滑,我撑在上面,厚重的棉服让人又湿又冷。


    忽然我的手指被扎了下,一道细薄的光在眼前闪过。视力比触觉先一步反应,看清了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雨还在下,甚至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枯树枝被吹得胡乱飘摇,整个世界都杂乱又寂静。


    我朝四周望着,左右前后都看。没有人,一个都没有。尽管高楼上任何一个窗户后面都可能站着人。他们可以看得见我在做什么,可是雨下得那么大


    我的犹豫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很快我把手一卷,那条奢侈又高贵的项链就落入了手心,上面的钻石硌得手疼,我却越发握得紧。


    回去我和经理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他没怎么犹豫就让财务打给了我。我把钱转回家里去,告诉我爸可以先缓缓。


    在水里泡过后整个人都昏沉,我请假回家睡了个长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我知道这样珍贵的东西不能随意找店铺卖掉,等了几天,金庭那边没有传来任何风声,于是我去了外省的城市,找了家珠宝鉴定铺。


    300万。


    一个天文数字。


    这条项链值300万。


    300万可以帮我还掉所有的债务,还可以让我今后的日子都好过许多。金庭是个不缺有钱人的地方,人们来来往往,有时因为失误,或是心情不好而丢了什么东西,都有可能。


    然而我带着那条项链,心却像被抛到了海面上。项链变成了定时炸弹,我不敢抛出去,握在手里又像个烫手山芋。


    鉴定师仔细将项链收好,再次看向我时眼神里透露着打量和试探,问我是否决定卖出去。


    我把项链收了起来,又回家躺了三天。这三天我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窗帘几乎没有拉开过。我试图在黑暗里找出个答案。


    在我还没做出清楚明白的决定之前,我的出租屋门就被敲响了。


    没有外卖,没有快递,没有熟人。我试图蒙住耳朵继续睡觉,等待门外的人意识到自己敲错了们,然后离开。


    但并没有。


    敲门声继续,经理的声音响起,焦急,又严肃。


    我被带到金庭5608包厢时,入门就先一步闻见了熟悉的香气,让我很不适应。但气味里包含的记忆让我想起程凛。


    然而等真正走进去,我才发现包厢内只有一个人。他姿态放松地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看远处的风景。


    师父和我说过,每个包厢都代表着一个人。5608代表着程凛。程凛对包厢的清洁度要求很高,而我能在这里见到一个如此放松随意的他,就足够说明他和程凛的关系匪浅。


    独瞳黯淡又混乱的光落进来,我看清了他端着的酒。


    是那晚我打翻了的香槟酒。


    经理将我送到后退出去,包厢内很快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站在原地紧抓着那条没有任何包装的项链,他的手腕干净,线条流畅,摇晃着喝完杯里的酒,而后终于看向我。


    “陈凡?”


    “我是。”


    “我听人说,手链是你在楼下捡到的。说来也是巧,原本我都以为这条手链找不到了,没想到省外珠宝店的朋友告诉我,有人拿着这条项链专门去问过价格。”


    他的目光里藏着软绵绵的刺,审视着我的不堪,批判着我的卑劣。


    “我只是问问,并没有真的卖出去。”


    “是啊。三百万呢,对你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了。这可是程凛为了给我办接风宴,特地找人拍下来的。只可惜那晚我有事耽误了没来,他情绪不好,顺着窗户就把这项链丢了出去。”


    和我猜的没什么差别。昨晚那场巨大的宴会是为程凛为他准备的,他们的关系也很亲密。


    “听说你还会唱歌?他们说那晚你唱了一首,就让程凛气消得干干净净了?”


    “您说笑了。我打碎了香槟酒,只是当时的无奈之举。”


    颤抖带动项链,发出细碎的响声。他勾起一抹笑,姿态更加放松。


    “别怕,要真是那样,我还得感谢你替我帮他降火呢。来,帮我戴上吧。”


    项链戴上他的脖子,和他的气质相得益彰。曾经在我的世界里,男人是不会戴项链、耳环这一类珠宝首饰的,那会显得矫情。


    后来我来了金庭工作。这里的男人也可以和女人一样打扮,甚至更娇。然而此刻我看着他戴上这条项链,才明白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他像海水,项链贴在他的锁骨边,闪动着蓝色的鱼鳞波纹。没有夸张的装饰和动作,却偏偏融合得那么完美。


    “好看吗?”


    我点头。


    “既然你这样说,我只好留下了。以后可不要再这样,人缘不好的话,做事就要更小心。”


    我出门,下楼。


    后厨里全都是人。他们聚得很齐,等着看笑话。有人张口说了句“小偷”,一阵哄笑过后,领头的就掀翻了案板,上面放着条鱼,被摔到了地上垂死挣扎了几下,奄奄一息。


    “小偷可不能待在我们这里啊。今天少个盘子明天少个碟子的,倒是小事,要是哪天偷了什么大物件儿又不肯承认,大家伙儿不得一起遭殃啊。”


    “我没偷。”


    偷东西在我们家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小时候即便是我放学随手摘了根别人菜园里的黄瓜,都要被我妈狠狠教训一顿。


    她不常生气,打人更是少之又少。


    那个时候她却严厉地要我站直身板,问清楚后打过我的手心,再带着我去向菜园的主人道歉。人家往往总是摆手说没事,顺便还要再塞给我几根更大更新鲜的黄瓜。


    得到了原谅后,她又会带着我走到自己家里的菜园,摘满满一筐的黄瓜,洗干净了递给我吃,然后摸着我的手心说以后偷东西的事情不能干。


    “小凡,你今天想要个黄瓜,明天想要个西瓜,那后天呢?有句话叫‘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只要你还有个家,想要的东西和我们商量着,总能有个法子,不至于沦落到偷的地步。”


    第28章 “以后你住这儿”


    大约是从来没想过我这样的人也会反抗,他们的诋毁更凶。我于是打了人生中第一次群架。


    他们多数人看戏,少数的几个情绪激动地把我按在了地上,说我是有妈生没妈养的东西。


    我的拳头在空中乱飞,听力和视力完全消失,感觉不到疼痛,也没什么能让我停止。


    我张口骂了许多脏话,我把我能骂的脏话都骂了。


    时间好像退回到了我妈住院的时候。纯净的白色,许多暗藏恶意的软刀子,还有我压抑着的怒气


    后来我受过的所有不得不憋进肚子里的苦难都被我吐了出来,用最疯狂最无理的方式。


    这些苦难连成了线,我的怒火就沿着这条线一直往前,周围尽是黑暗。


    到最后我被死死地按在了地上,脸贴着冰凉又湿润的地面。


    刚刚那条垂死挣扎的鱼闭不上的眼睛看着我,我的视线一片模糊,眼角湿润。


    但我确实没哭,那是血。


    醒过来的时候我还躺在冰凉的地板上,后厨的灯关上了,门也从外面上了锁。


    我靠在墙壁上,呼吸困难,只能口鼻同时运转,忍着痛撑直了身子,才终于顺畅些。


    黑暗里我的手机响起来,那是熟悉的,来自我爸的电话。


    打架的时候手机就被甩到了十万八千里远,现在我只能看着手机在柜子底下亮着、响着,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可是电话依旧响着,一遍又一遍,停不下。


    我爸很少有这样执着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很少,很怕耽误我干活。


    有时候我忙得忘了时间,很久以后才给他回过去一个电话。


    他就露出个歉意的笑,说怕我工作忙,也不敢打扰我。


    我从门边爬过去,爬到柜子边,掏出手机按了接听键,同时抓了几块冰块塞进嘴里,打了个激灵,整个人就清醒了不少。


    “小凡,我听人说你打架了?”他的语气着急,“到底因为什么事啊!”


    “没有的事,爸,我怎么会打架呢?你听谁说的啊?”


    下午发生的事情,到了晚上就传到了他这里。这里没人有他的联系方式,除非有人特意查过我。


    他在电话那边沉吟片刻,不再问什么,只是和我说,小凡,爸不在意别的。别人有什么好东西我都无所谓,就一个,咱爷俩总要好好过下去。


    他说一句我就“嗯”一声,我以为我糊弄得很好,却没想到一辈子没怎么出过远门的人,不靠智能手机找到了金庭。


    他站在独瞳之下,我站在5608包厢内,听着程凛和我说着美好的前景,光明的未来。


    经理找到我的时候和我说,跟我去趟5608。


    “昨天你和那群人打架的事儿,程总都知道了。一年半载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主,竟然为你一个月来了两趟。这5608都快成家了。”


    我几乎是立即想起了昨天那人和我说过的话。


    我很能认清现实,很能明白我和程凛之间的差距。


    所以我很有自知之明地随意笑了笑,顶着肿胀的眼睛和瘸着的腿进入了包厢,看见了坐在包厢内淡漠的程凛。


    他见到我的时候皱了皱眉,表情很不愉快。


    我在卫生间里洗干净了脸和脖子,只是眼睛还红着,里面布满了红血丝。


    尽管已经尽力处理过,还是狼狈又恐怖。任何人看到都会本能地厌恶和反感。


    “程总。”


    我低下头去,等候着他发话


    “过来坐下。”


    嗓音淡淡。


    他身边的人弯腰递过来一份合同,上面写着“诚誉创造”。


    到那时为止,那是我见过的第二份合同,却是第一份为我量身打造的合同。


    上面的条款密密麻麻,一条连着一条,有很多不利条件。


    但里面有一条很清楚地写着,在后台工作需满一年,在一年的时间内需要完成嗓音定级、歌手培养等任务,后续便可为我投资,作词、作曲、演唱


    我可以拥有独立创作的自由,我捏紧了裤子,将那行字看了又看。


    它们开始发光,光芒大到可以覆盖其他所有文字。


    “陈先生,您可能不知道我们诚誉创造。”


    递合同的人和我介绍了很多公司内已经炙手可热的歌手,我认识其中的几个,有些是今年老歌翻红又重新活跃的歌手。


    “如果您不相信我说的,也可以去网上搜一搜。再或者,”他弯腰看向坐在一边的程凛,得到准允后继续开口,“您可以到我们诚誉创造看,里面的规模、运作方式任何一个环节您都可以考察。我们不是骗子。”


    “后台工作工资为什么这么高?”


    上面的数字依旧高得离谱,甚至比我在金庭所干的工作还要高。


    可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馅饼砸到了我身上的,多半也都是有毒的。


    “一方面,您在后台的工作岗位在整个团队中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您需要单独陪程总进行一些私人行程安排。”


    这就对了,总要有些牺牲的。


    我的脸、我的身材、我的家庭背景,没有任何一样可以拿出来作为被程凛欣赏的资本。


    这件事情讲给任何人听大家都只会说我走运。


    我也觉得。


    在哪里、和谁出卖身体并没多大的区别,和程凛一个人,总比和金庭里和许多人要强。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但我的违约金高达数百万。等我把这话说出口时,就听见程凛轻笑一声。


    那是上层人物对底层人物轻蔑的笑,带着无法理解和肆意张扬。


    等候在门外的经理走进来,恨不能将脸上所有的肉都堆成笑。


    当着我的面,三百万的违约金被一分不少地打了过去。


    经理拍拍我的肩膀退下,昨天和我打架的几个人被带了进来。


    他们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包厢内不知藏在何处的一群人就将他们按倒在地。


    这样的打法极其专业,既让人疼又不让人晕倒。


    我在拳头落到骨头上的声音,签下了合同,瞥见程凛的目光。


    他看着那些人被打,如同孩童看蚂蚁搬运食物,又恶作剧地将那些食物抢走丢掉般。


    我爸是在这时候给我发消息的。


    他说他已经到了金庭楼下,我慌张起身跑到落地窗前,看见他站在外面,提着个皮袋子,背着个鼓囊囊的包。


    落地窗映出我狼狈不堪的脸,无论如何我都没办法以这样的状态面对他。


    但一个人从天塘来到金庭,要先走半小时才能搭上车,到车站都要两个小时。


    我问他怎么来的,他说坐的凌晨的硬座,就几个小时。


    其实我知道,从天塘到金庭的直达火车,要将近十个小时车程。


    我被程凛从地下车库带走时,经理正站在外面和我爸沟通,又找了人将我爸送到了个高档小区。


    我坐在车内透过车玻璃朝外看,看高档小区的楼层直冲云霄,手里就被扔下了一串钥匙。


    “以后你住这儿。”


    程凛坐在我身边,耐心很足地陪着我。


    可我想起出租屋里的灶台土,还有我妈的照片,刚要拒绝,他又开了口。


    “把你的那些垃圾都丢了,别让我在屋子里看到那些破烂。”


    “好的。但是我要带个箱子,里面有重要的东西。”


    “随你。”


    车子从小区撤离。我以为程凛会带我去他那里。


    可他的司机却把我带回了我的出租屋,里面的东西摆在那里。


    但我知道所有物品都被检查过,我妈的照片原本在箱子最底层,现在却被翻到了最上面。


    我没什么权力质疑。司机临走前告诉我要保护好嗓子。


    他的眼神让我忍不住幻想,程凛真的因为那天晚上我唱的歌而将我挖进了诚誉创造。


    我的伤养了一个星期,我爸在程凛安排的人的陪伴下在高档小区内住了一个星期。


    身体上的伤可以拿衣服遮住,但脸上的却不行。那些伤口结痂掉壳,可拳头打过的地方淤青久久无法消散。


    我只好去了商场一楼,那里飘着各种香气。


    屏住呼吸挑了一款化妆品,我回到屋子里遮住那些伤痕,效果很好,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再次见到我爸的时候,他正在厨房里做菜。我前一天晚上谎称“第二天出差回家”。


    他就早早地起来煲汤。


    煲的是鸡肉汤,小葱和鸡肉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冬季寒风的冷气牢牢附着在身上,却被这阵香气冲散、冲淡,直至整个人身上全是温暖。


    我爸就站在料理台边盛好汤,用勺子轻轻拂去上面的一层浮油。


    “爸。”


    我叫了一声,嗓音却颤抖。


    他瘦了很多,眼皮盖住半个眼球,转头看见我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观察,才张罗着要给我盛汤。


    那是我第一次带他出去。我带他去江边散步,带他吃当地的美食。


    我第一次被允许喝酒,和他坐在街边烧烤小摊上,两个人喝了十多瓶。


    他没提讨债的人找到家里的事,我也没提自己被打伤的事情。


    就像月亮圆了又缺,缺了还会圆。我和他说,以后就留在这里。


    听见我说这话,他的脊背忽然挺直了些,说家里的地还得有人种,家里的屋子没人住就没了人气儿,这里的条件再好,终归不是自己的。


    说完他又试探着问我,老板怎么人这么好,能给每个员工都分配这么好的房子。


    喝完酒我失去了一半的理智,带着我爸打上出租车直奔诚誉创造。


    我还没入职,也从来没来过这里。


    我只有一句程凛的口头承诺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前台显然并不相信。


    她的目光从我的身上转移到了我爸身上,上下打量一圈收回目光,和同事相视一笑,“抱歉,我们没有收到程总的通知,您不能进。”


    “你可以打电话,我来和程总说。”


    “不可以。程总的行程排得很满,联系他需要提前预约。”


    就在我试图通过经理联系程凛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一声轻笑。


    “陈凡?你怎么又跑这儿来了?”


    是当晚在5608从我这里找回项链的那位。


    他叫沈之意,经理说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进了诚誉创造。


    他今天穿着休闲装,头发上飘着彩色亮片。


    “沈哥,这是您的朋友啊。不好意思,我们不知道。”


    前台脸色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鞠躬弯腰,眼角带笑。


    第29章 “陈凡,你不准吸烟”


    沈之意的目光转向我身后。


    “这位就是叔叔吧?陈凡到底还是年纪小,在外面做错了事打了架,还要家长出面。对了,陈凡还在金庭干吗?”


    如果我的理智还在,我一定不会那样直接坦白,至少不会当着我爸的面。但我的脑子里盘旋着包厢内的对话,还有后厨内拳拳到肉的疼痛。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爸会知道我打架的事情,特意从老家赶过来。可我始终难以理解,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捡到了一条程总送给他的项链,他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拳头不自觉握了起来,我咬牙还击。


    “项链是我捡到的,不是偷的,也已经还回去了。打架是因为他们污蔑我。程总和我签了合同,现在我是诚誉创造的员工,不久以后会来这里上班。”


    果然,听完我的话,沈之意的脸色变了变,但很快,他的笑又重新回到了脸上,天衣无缝。


    “陈凡,那你的三百万违约金呢?”


    他的话仿佛寒冬里朝我身上套了件外衣,里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尖锐的小刺,从外面看来却是嘘寒问暖的好心。


    我握紧的拳头松开,冷水从天而降,酒也醒了大半。


    我哪是什么未来的歌星,哪里算得上诚誉创造的员工,哪里有资格让我爸替我骄傲呢。说白了我的工作性质和金庭里那些卖力出卖身体只为换取权力和金钱的人有什么区别呢?


    四周的镜子让我的窘迫和不堪一览无余,我转过身去,和我爸说:“爸,我困了。我们回去睡觉吧。酒喝太多了。”


    我爸像是真的没听清沈之意的话,拉着我走出了公司。载着我们过来的出租车司机还在附近接客,又把我们从公司拉回了小区内。


    那天晚上我进了门躺在沙发上睡下了。第二天我酒醒了,却看见我爸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是坐了一整夜。


    我于是收拾好东西,带着他回到了金庭。


    我想找我的师父,让我爸知道我不光是在外面的世界受欺负,我也遇见过很好的人。然而经理却告诉我,师父不久前辞职了。我不停问问题,经理不耐烦了,干脆把我打发到了人事。


    我从人事那里拿到了师父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没人接。人事慢悠悠喝了口手中的水,语气悠然自得。


    “他干满了年限赎回了自由身,怎么可能还和这边的人再有瓜葛?怕是巴不得有多远跑多远。你当这儿是什么好地方?”


    他说的话没错。师父教我很多规矩和道理,有时候夜晚从客人的房间里出来,就独自坐在黑暗的楼道里抽烟。


    那里的灯是声控的,每一次我走过去,师父就和我打声招呼,再和我总结一遍当天的问题。他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的师父,比学校里的老师还要好。


    我有时候会想,明明师父也没比我大多少,说话做事却总是那么老练成熟。


    我这样说的时候他就笑笑,说自己没读什么书,出来的时候也和我这么大。


    我说我高中没毕业,也就是初中水平。师父就再抽一口烟,慢慢从嘴里出气。他说有机会还是要回去读书,学校里很好。


    我读书也挺好,但我更喜欢唱歌。这话我没和别人说过,只在家后面的小山坡上用自制的笛子吹过曲子,吹累了就躺下来,看蓝得要滴水的蓝天,再哼一会儿。


    我不说是因为没什么希望,走艺术投资太大。我第一个和师父说了。我说除非走了狗屎运,才真的能靠唱歌吃饭。


    “没准你就走了狗屎运。”


    现在我真的走了狗屎运,师父却不见了。我觉得人事说得对,但还是因为师父的不辞而别难过。


    我爸又和我逛到了江边。我慢慢地把师父讲给我爸听,讲完了又随手拽了根枯草,低下头说我没偷过东西。


    他说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怎么能不知道。


    “下回不能和人打架了。和人打架还专门躲你爸,躲一个星期,见面我就看见了。那粉都没擦匀,你小时候最讨厌那个味儿了。你说那是臭虫味儿。”


    我们两个人干坐在江边哈哈笑起来,有一瞬间阳光完全逃脱了乌云的遮蔽,照得我和我爸全身暖融融的,没有半点阴影。


    我爸执意要走。他背着什么东西来,还是背着什么东西走。我给他买的那些吃的用的都被他留在了小区里。我劝也没用,只能在他临回家前做了顿大餐。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电话就响起来。是个陌生号码,我以为是师父,但并不是。程凛的声音传过来,发出简单而直接的命令。


    司机等在楼下,我抱着箱子快速下楼退房。车子在城市中疾驰,最后停在了一家酒楼下。程凛身着西装站在风里,手中细长香烟明灭。司机要下车去接他,我提前开了门,接过他手里的伞,走过去帮他挡住迎面吹来的风。


    他没有要走的意思,仍站在原地。我只好稍微踮起脚尖,配合他的身高,还要配合风的走向。但这样一来,烟味就被闷在了伞里。


    一呼一吸之间,烟草的味道飘进鼻子里。那味道和我在天塘、金庭和工地上闻过的都不同,相比而言更加浓烈呛人,像是为了压制吸烟人的情绪才特意设计的。


    他的疲倦仿佛是从五脏六腑里生长出来的,深深地融在了身体里。


    但就是这样的时刻,他仍旧身姿挺拔,目光锐利。一支烟抽完,他按灭在垃圾桶,忽而转头看向我,顺着我的眼睛往下,一直到喉咙的位置才停止。


    他的拇指落在我的喉结上,指腹带着点粗糙,摩擦的时候触感清晰。我僵直着身子,因为过度的亲密姿势而警觉。


    我还有巨大的心理防线要突破,不确定和程凛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会不会挥起拳头。


    而程凛说的话却和我的想法南辕北辙。


    “陈凡,你不准吸烟。”


    我点头。他却并不满意,浮光掠过他的眼睛,里面拒人千里之外的冷色被酒气冲淡,要我开口说话回答了才算完。


    他在车子里就睡着了,睡着的时候还是正襟危坐的模样。我找出了条毛毯给他盖上。等到了地方,他没用人喊,自然就醒了过来。


    这是程凛第一次来这里留宿,我抱着箱子,他抱臂,我们站在电梯里,安安静静。


    进屋我简单收拾了一番,又在主卧换了新的床上四件套,找出准备好了的雪松溶剂朝房间里的四个角落喷了喷。


    一股怡人的味道散开。地毯也是柔软的,一切准备就绪,我才去厨房做夜宵。


    程凛穿着浴巾出来的时候,薄薄的肌肉贴着皮肤,露出了大半。我把空调的温度调高,而后拿出两只碗。


    我吃过晚饭,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兴趣又不大,盛的不多。


    两碗面被端在了餐桌上,程凛的目光落在上面,两秒钟。


    他像是在评判事物的好坏,通过气味、卖相,然后才是通过口感。


    但显然我做的面没能达到他的预期,无法满足他的胃口,他的视线重新收了回去。


    我从椅子上站起身,问他哪里做的不好。我提前问过程凛的口味,知道他并不怎么挑食,唯独对几样东西过敏。


    可今晚我特意避开了他的过敏原。


    “我不想吃。”


    “程总,喝完酒要吃东西的,不然对胃不好。”


    “我记得我们签的合同里,没请你来当妈?”


    我被噎了下,“酒后吃点东西,应该也算是私人事务的一部分。”


    “你猜我想吃什么?”


    他的目光侵略性蓦然变得很强,像是透过我的衣服看到了皮肤。


    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但我没动。


    “程总。我”


    “程凛。”


    “程凛,是我没有提前做好准备。”


    洗完澡后的程凛身上失去了那种香气,只有雪松溶剂混合着我买的沐浴露的味道。


    我震惊于程凛对洗浴用品的不挑剔。


    直到那种味道直直地被送进了鼻腔,我和他的距离早已超过了安全范围。


    第30章 “接吻的滋味”


    屋子里很暖和,我的高衣领被他扯开。他一只手抓住我的脖颈,目光停留在我的嘴唇上。近距离观察时,我看见他的睫毛很密,垂下去的时候在下眼睑打上一层阴影。这阴影在灯光下变得柔和,我竟然觉得程凛的睫毛像一把小刷子。


    另一只手顺着我的手腕往下,穿过我的指尖,变成了十指相扣的姿势。


    他的指腹在我的指腹上轻轻摩挲着,上面有工地干活留下来的茧子,掌心的茧子更多。他像是对此很意外,也很感兴趣。


    我的手心极痒,装在鞋子里的脚花了大力气才站稳。他什么都不说,嘴唇保持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恰巧无法触碰,却也能让我感受到他的温度。


    他观察着我,视线终于从我的嘴唇上移开,手却顺着脖颈到后背,再往下拍拍我,“去洗澡。”


    面被晾在了桌上,我洗完澡出来已经凉了。程凛站在床边抽烟,听见我的声音,烟又被掐灭。他招招手让我过去,我毫无防备,一个正常成年男性,就那样被他一只手打横抱了起来。


    我应该庆幸为了让程凛足够舒适,我准备了厚度充分的床垫,才不至于让我疼得太过分。他完全是用扔的方式把我丢到了上面。


    而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压了过来。


    嘴唇相碰的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接吻的滋味。程凛的嘴唇很软,非常软,像一块Q弹的软糖。他起初只是碰一碰,蜻蜓点水般,后来逐渐深入,咬着我的嘴唇含糊不清地让我打开牙齿。


    我在金庭被人揩过油。他们的手、嘴、眼睛,还有别的什么东西都是极其不安分的。有时,我实在无法躲避,就干脆尽量站在白色的灯光下。


    他们看着我消瘦的身材,对我的欲望就会大打折扣。


    当然,也不是每次都能顺利躲过去。这时候师父总是能提前进来,帮我拦下客人进一步的、更无理的要求。


    下巴上传来刺痛,我的记忆才从师父那里抽了回来。程凛的唇角沾着点湿润的水光,将我的两只手压在身侧。他目光凶狠,语气沙哑。


    “在我的床上想别的人?”


    “没有。”我不会摆什么姿势,就只好摆出虚心求教的姿态,“程凛,我不会什么。但是我可以学。”


    “学什么?从哪里学?我是你的老师吗?”程凛的手指伸到后面按了按,“什么都没准备啊。”


    “我”


    事实胜于雄辩。


    我撑起来主动找他的嘴唇,贴上去后试着学他的方式动了动,但显然效果甚差。


    浴袍带子松松系在腰间,一扯便散开。手掌碰到坚硬紧实的腹肌,我撑住了床垫才勉强稳住。等我再要往下去,他就将我按在了原地。


    “陈凡,一打五的时候,你也这样听话吗?”


    他突然提到这些,我的记忆被带回了那个黑暗的后厨。接着手掌被他曲起来握成了拳头。


    “我看,你挺会打人的。”


    “我不会打你。”


    “你当我是债主?你的主要工作在后台,不在床上。讨好我不是你的本职。”


    他松开我的手,渐渐退开,直到我们再没有半点肢体接触、他的意思很明显,是要我出去。他好像并不喜欢我的讨好和低声下气。


    我穿上拖鞋下了床,走到门边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他,为什么会是我。


    他醉酒的眼睛依旧清明,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你的嗓音很有天赋,我正巧是那个伯乐罢了。”


    “我会尽力工作,还清三百万的。”


    他依旧是一副不以为然的姿态,我怀疑他其实没听见我说的话。门关上的前一秒,他又递过来一句。


    “明早再做面吧。”


    我第一次去公司,坐的是程凛的车。在距离公司还有一百多米的十字路口前,我请求下车。程凛看了看司机,门就打开了。我在人行道还没抬起腿,车子就扬长而去。


    当然没有车尾气,车子很快见不到影子,我才往公司的方向走去。


    这次我戴着工作牌走进去,可还没走到前台面前,她就笑着看向我,抬手示意我进去。


    “我知道你,你是沈哥的朋友。进去吧,沈哥正在拍广告呢。”


    再多解释也没什么意义,我就进了公司,有人等在那带我去熟悉工作。我的任务是帮助沈之意做后台工作,包括跟随他出行程、拍摄补光等等,总归是一些杂活。


    听着听着,我捕捉到了关键词。


    “他录歌的时候,我也可以看吗?”


    “当然。之意虽然刚从国外回来,但是人有实力又礼貌。他的嗓音非常好,日后在国内也一定会有非常不错的发展。”


    说到嗓音,老陈忽然转头看向我,疑惑地挠挠头。


    “我怎么觉得你的嗓音和之意有点像呢?”


    我绝不敢碰瓷沈之意,只得连连摆手说没有的事。


    他似乎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天马行空,将话题迅速揭过去。我还有另外的任务,就是需要在日常处理完沈之意的工作后,抽出时间参加晚间训练。


    晚间训练的时间通常在夜晚十一点到凌晨一点。老陈带着我参观熟悉公司,走到练习室外。透过玻璃,我能看得见他们年轻姣好的面容,近乎完美的体态,和一双双自信热情的双眼。


    “晚上安静的时候过来看才震撼呢。他们不嫌累似的,一天天地重复。尤其待在室内,什么都看不见。”


    “看不见?”


    “是啊,这是单向玻璃。他们看不见外面的一切,因此也才能更加心无旁骛地练习。”


    我去到广告拍摄现场时,沈之意正下台补妆。他脸上带着平易近人的微笑看向我,仿佛那些明嘲暗讽都不曾存在过。


    化妆师的刷子在他脸上刷刷,又转来转去帮他整理头发。


    “陈凡,我知道你要来诚誉创造,就和程凛要了人。本来他也不知道该把你放到哪里,我说就我来接手吧。对了,今天你就上手学习怎么补光吧。”


    他招招手,三个补光师就下了场。


    这是个大牌子的广告,光是一个微笑就要反复调整角度。我举着打光板前后左右,上上下下来回调整角度。


    沈之意并没为难我,但我们之间没有丝毫的默契,因为我的不适应耽误了太多时间。


    场内的工作人员面色都变得不太好,导演不停喊“咔”,我只好不停道歉,然后根据他想要的效果去调整。


    最后拍到了下午快一点钟,组内发放午餐。沈之意拍拍手。


    “陈凡也是第一次,请大家多担待。我请大家喝奶茶。”


    大家欢呼一声,都去领盒饭和奶茶,而我是新来的,盒饭没有准备我的份。我只好跑去食堂买饭,一刻不敢耽误地吃完,又跑了回来。但拍摄已经开始,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拿着纸和笔,找了个角落坐下,默默地看他们工作。


    收音师、剪辑师、化妆师每份工作都可能成为未来我的任务,于是我尽量记住每个动作,每个细节。


    当天晚上,我满怀渴望和好奇推开了那扇练习室的门。里面早就来了许多人,他们各自占据各自的位置,声乐老师正在和一位同学讲解发声位置问题,以此确定是否需要调整音域。


    他转头看向我,“陈凡?”


    我点点头,向他问好。他叫沈念,是老一辈退下来的歌手。从前的日子人们喜欢听缓慢的抒情歌曲,现在却变得不同了。人们总是追求快一些,听歌、追剧,都是如此。


    他说到这里时总是带着叹息。等大家都练习完毕,他就单独把我留下,让我唱几嗓子给他听听。


    我紧绷着一口气,不想让他失望,谨慎又仔细地想展现出最好的状态。然而事与愿违,他闭起来的眼睛动了动,接着是眉头紧皱。


    “停。”


    他的目光如同鹰隼,朝着我上下打量。


    “你唱歌完全是大白嗓。这样的水平是怎么进来的?”


    我只好站得更直,嗓子里发干冒烟。


    “沈老师,请您给我一个机会,我只要一个机会。”


    我弯腰鞠躬,九十度,胸口堵着一口气。


    “别给我行这么大的礼。你认不了谱子,更不用提作词作曲。这算是热爱音乐吗?这是对音乐的极其不尊重!”


    他指了指门外,不再看我一眼。


    “我的课,以后你不用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