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是哥哥

作品:《独占青梅

    周乐惜被秦越放在了小区大门口。


    以往他都是直接开到她家门口的,他的车牌又不是识别不了闸门。


    周乐惜疑惑偏头,试图从副驾车窗往里张望。


    下一秒,秦越踩下油门扬长而去,留给她一屁股尾气。


    周乐惜:“?”


    迈巴赫驶离别墅区,最后停进了一处树影茂密的街边。


    打火机咔嗒声响,秦越长指夹烟凑到唇边,他降下车窗,白雾散开,遮住那张添了几分冷戾的脸。


    几粒烟灰忽然落在了他的手背上,秦越却仿佛毫无知觉,任由那种钻心的灼烧刺进皮肤。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


    直到手机铃声突兀乍响,秦越缓慢抬起眼皮。


    听筒里,厉旭的大嗓门混着他周围的音乐喧闹灌入车厢:“酒点半,阿政和洲白哥都在,来不来?”


    秦越听着电话,余光忽然瞥见副驾座椅上有一抹亮晶晶的反光。


    他挂了电话,灭了烟,伸手捡过来。


    是枚坠着两颗樱桃的红色发夹,原本别在周乐惜的发间。


    秦越盯着这枚小东西,指腹缓缓抚过两颗小巧的樱桃装饰,眼底不再掩饰地泛起一丝幽暗。


    -


    “周小姐,晚上好,”年轻保安微微欠身,语气礼貌道:“需要用摆渡车送您回去吗?”


    “不用不用,没几步路,我走回去就好了。”周乐惜摆手。


    “好的。”对方微笑目送。


    周乐惜沿着林荫人行道慢悠悠往家走,这座位于城郊的别墅区依山傍水,空气宜人,小区总共十三栋独栋别墅错落分布,间隔宽敞。


    周家在里面的第八栋。


    刷脸通过门禁,周乐惜推开花园南侧的小门步入庭院。


    花园地灯明亮。


    清雅的桂花香气随风浮动。


    妈妈最喜欢桂花,爸爸就在花园里栽了好多株金桂。


    花园的南侧还种了一棵非常高大的风铃木,树下环绕着一圈花圃,花圃中间是一个动物墓碑。


    周乐惜十岁那年,捡回一条小流浪狗,那天暴雨倾盆,小狗蜷缩在校外的垃圾桶旁发着抖。


    宠物医院住了大半个月,才把它的狗命救了回来。


    病愈后的小狗变得很活泼,总是摇着尾巴紧紧跟在周乐惜脚边。


    周乐惜最喜欢把它抱在腿上晒太阳,和它一起荡秋千,陪它玩飞盘。


    直到一个周末,周家全家去临市度假,返程那天下着雨,推开门的瞬间,周乐惜看到小狗湿透的身体瘫在草坪上,小狗得急性病走了。


    周乐惜哇哇哭得喘不过气,抱着小狗冷却的小身体怎么都不肯松手。


    爸妈和姐姐轮番劝都不管用,直到秦越接到电话急匆匆赶过来。


    小狗是周乐惜和秦越一起捡到的,看到他,周乐惜哭得更厉害,整个人往他身上扑。


    秦越的肩膀很快被她哭湿了,他抱着她低声安慰,小狗被周父周母安葬在了它平时最喜欢打盹晒太阳的风铃木下。


    人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没有任何关联,但在那个雨夜,周乐惜‘撞’到许亭的第一眼,他瘦瘦弱弱,白白净净,她莫名就觉得,他很像那只小狗。


    “小惜回来啦。”


    面相和蔼的中年女人正在收拾岛台,听见脚步声,笑眯眯抬起头。


    只有保姆肖阿姨在家,周父周母上周飞去国外考察项目了,还没这么快回来。


    姐姐周敏宜和顾家长子顾洲白半年前订婚后就开始两边住。


    一般要是她晚上十点还没回来,就是回了她和她老公的新家。


    “浴缸给你放好水了,洗完澡要不要吃点夜宵呀?”肖阿姨笑着问。


    “不吃啦,我喝杯牛奶就好了,”周乐惜说:“肖姨你煮好了热着就行,去休息吧,不用等我。”


    “好。”肖姨温声应下,转身自去厨房煮牛奶。


    周乐惜拎着包往旋转楼梯走,嘴里哼着今晚演唱会跟唱的歌。


    二楼左侧是她的生活区,右侧是姐姐的,爸妈住在三楼。


    周乐惜的房间原本是父母设计的公主房,后来她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审美,周父便由着她,让她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装修。


    推开门,周乐惜第一件事先卸妆,把脸洗干净,她脱了衣服进浴缸泡澡。


    于格已经把许亭的微信名片发了过来,周乐惜发送了好友申请,对方还没有同意。


    意料之中,周乐惜并不气馁,她喜欢挑战,也有的是耐心。


    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追人,什么都感觉挺新鲜的。


    泡完澡,吹干头发,周乐惜裹着浴袍下楼,肖姨的房间已经熄了灯,奶锅在灶台上保温着,冒着徐徐热气。


    周乐惜打开杯柜取出一个玻璃杯,往里倒牛奶,指尖贴上杯壁试了试温度,拎起来喝。


    琥珀色的酒液滑过喉咙,浓郁的辛辣口感迅速在舌间蔓延。


    包厢喧闹,厉旭呼朋唤友叫来一堆人,不远处还支了张牌桌。


    秦越独自坐在长条沙发这边,单手拎着玻璃杯,沉默喝着酒。


    周围的谈笑声仿佛与他无关。


    秦越靠着沙发,懒怠抬眸,目光落在虚空处,脑海里反反复复回荡着一个人的声音。


    “是你啊,二十块!”


    “那天晚上你干嘛一声不吭就走啦?”


    “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你是秦越的新助理吗?也太巧了吧,你叫什么?”


    “我可得谢谢秦越把你带出来,喏,二十块还你!”


    带着兴奋和雀跃的声音渐渐飘远,又重新变得清晰。一遍、又一遍地开始在他耳边重复一句话:


    我确定我对许亭一见钟情了。


    我确定我对许亭一见钟情了。


    我确定我对许亭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


    他从三岁就认识她,她刚出生他就抱过她,这四个字大概这辈子都不会落到他头上。


    威士忌口感辛辣,秦越神色不变,喉结无声滑动,酒杯再次见底。


    贺政精明,顾洲白笑面虎,有这俩高智商人物在的牌桌,厉旭完全只有送钱的份儿,没打几局他就输跑了。


    厉旭起身,位置很快被另一个人替上,他扫视一圈,拎着酒杯坐到秦越旁边。


    秦越身上带着烟味,神色少了白天的沉稳,眉间隐隐散出一丝冷戾。


    “哥。”厉旭坐下,先老实喊人,下一秒就贴脸开大:“你终于急了?”


    白天在电话里不还挺淡定的。


    秦越瞥他一眼,没说话。


    厉旭和周乐惜同样从小相识。


    两人的结怨从周乐惜上课偷偷看漫画被厉旭举报给老师开始,从此两人见面针锋相对,吵嘴不断。


    从小就是刺头的厉旭,他天不怕地不怕,还爱到处挑事。


    直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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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厉旭在校外被五个人围殴,他以一敌五快要吃亏时,是秦越出手解围。


    从此厉旭认定了秦越这个大哥。


    在他眼里,秦越冷静可靠,小小的老子他很是崇拜。


    直到某天放学。


    “哥哥——”


    “哥哥,我书包重死啦,你帮我拿。”


    “哥哥,我今天跑了两圈二百米,腿都软了,走不动路啦,你背我。”


    一道娇滴滴的声音由远及近。


    处在叛逆期的酷拽哥厉旭最听不得这种起鸡皮疙瘩的撒娇。


    他倒要看看是哪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来缠他大哥。


    厉旭从秦越身后探出脑袋,然后就愣住了。


    平时像只炸毛小狮子跟他斗嘴的周乐惜,这会儿正仰着脑袋,乖得像只小兔子似的站在秦越面前。


    秦越一手接过书包拎着,转身就把周乐惜背了起来。


    动作熟练,显然平时没少背人。


    周乐惜怡然自得地趴在秦越背上,用双手搂住他的脖子,舒舒服服地晃着双腿,还不时把脸贴在秦越耳边,叽叽喳喳跟他说着话。


    直到两人走远,厉旭才反应过来,他难以置信,几次张嘴又闭上。


    从那以后,厉旭开始旁观这两兄妹情深,旁观周乐惜在秦越头上‘作威作福’


    秦越什么都依着她,连带着厉旭这个‘大哥的小弟’也成了公主跟班。


    周乐惜二十岁生日那天。


    半山度假别墅,宴客厅,热闹过后大家陆陆续续都散了。


    水晶灯下,五花八门的礼物盒堆成了山,作为这些礼物的主人,今晚的主角,周乐惜已经醉得不轻。


    她脸颊红晕地躺在沙发上,粉色公主裙摆从沙发散开到地毯上。


    秦越坐在沙发边,手指蘸着清凉药膏,涂抹周乐惜雪白小腿上被蚊子叮出的两个包。


    今晚的周乐惜无疑是最美的,青春,活泼,明媚,所有人都围着她转,只有秦越注意到她腿上的蚊子包。


    喧嚣散尽,四周变得沉寂。


    周乐惜半醉半醒,眼睛撑开一条窄缝,知道是秦越,又倦怠地合拢眼睫。


    她困得厉害,小腿蹭过他笔挺的西裤面料,粉红的唇瓣因为被蚊虫叮咬的痒意而不满嘟起,轻声咕哝:“秦越,好痒……”


    “知道。”他抬手,掌心覆上她雪白的足踝:“别乱动。”


    男人垂眸,眼底克制着的情绪被她一句话点燃,像风掠过微火,先是幽眇一闪,继而嗖地蹿起了一束灼目的烈焰。


    他用指腹缓缓摩挲过那处被蚊子叮出的红痕,给她止痒。


    厉旭叼着烟进来。


    猝不及防撞见这一幕。


    都是男人,厉旭很清楚男人看妹妹的庇护眼神和看女人的占有眼神之区别。


    “……不是吧哥?!”门外,厉旭几次咬住烟又伸手拿掉,目光在秦越和里面熟睡的姑娘身上打转:“惜惜…?你…?”


    秦越看向他:“惜惜?”


    厉旭:“……”


    厉旭低低靠了声,宛如毒唯撞见偶像恋情原地破防。


    秦越:“管好你的嘴。”


    “为什么?”厉旭更加不理解了:你干嘛不直接跟她表白?”


    夜风穿堂过,高悬的月格外清冷。


    秦越转过身,目光幽深地看向睡在沙发上的小姑娘,漫长的沉默后,他嗓音沙哑开口:“她只把我当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