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风雪夜归人
作品:《钓迷情》 伦敦依然是那样阴雨连绵。
秦流月站在镜子前,手边是酒精棉片,宋暮不知从什么渠道弄来的针管,还有耳钉。
想起那些日子,她现在觉得自己傻逼的好笑。
“教程学会没啊,就开始打。”宋暮在一旁有些担心。
“不用,简单。”
秦流月简单把耳朵消毒一下就拿起针管,大概点了一个位置,针就穿过去。
她甚至听到一声骨头被穿过的清脆响声。
响声让她愣了一下,手悬在半空中定住,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一种陌生的感觉刺激着秦流月的大脑。
这个位置在耳蜗,不太疼,但意外出现在她换耳钉时。
耳钉一穿进去,血止不住的流下来。
“Jesus.”她小声骂了一句。
她刚来的时候年纪不大,英语并不好,最先学会的就是几句骂人的话。
“哎呀,好想要提前看血管位置来着。”宋暮一边划着手机一边提醒着。
一抬头,她就看到这边的血流成河,只得无奈扶额。
“没事儿,其实还挺爽的。”秦流月一脸嬉皮笑脸。
紧接着,她开始打下一个,还在耳骨上,依然没有找血管的位置。
没过一会,她的耳朵上又多出三四个耳钉,条条血痕,和一堆血痂,整个耳朵都是胀痛通红着。
宋暮在一旁被她的举动惊得瞠目结舌,捂着嘴巴皱着眉说不出话来。
而秦流月依然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后来她曾自我剖析过当时的行为。
表面看,这像人类幼崽到了一定年龄自动解锁的几项技能:叛逆和装逼,或是搞青春疼痛文学那一套。
但仔细一想又不是。
没人管她,她是孤儿,她已经失去了叛逆装逼的对象。
时至今日,她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的眼睛。那眼神挺可怕的。
本来她脸就冷,加上那种空洞但骇人的眼神,和意味不明的笑容,现在想起来依然是后背汗毛一立。
秦流月不是什么自愈能力很强的体质,大不列颠的伙食也不是人吃的,那段时间她身体挺不好。
以至于她往后半年乃至一年都饱受耳洞发炎的困扰。
本来睡眠就不好的她,加上不能侧睡,常常一整夜一整夜的失眠,每天顶个大黑眼圈。
本来是件小事,把耳钉摘了就行,但这位大小姐偏不。
她一向很执拗,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用。
所以即使耳朵肿成大耳朵图图,她也照死不摘。她要让身体知道谁才是身体的主人。
没有人会因为装逼跟风赶潮流,把自己折磨成那样子。
按照秦流月现在的解读,那时候她是单纯疯了,精神压力太大。
或者说,她只是在和自己较劲。
依稀记得那时候跟宋暮江归几个人一下课就跑到天台去。
几个人长着手臂靠在栏杆上,支着一条腿跨在台阶上,秦流月一个人拿着电子烟吞云吐雾。
是可以当作当代中学不良小团体真实写照的程度。
想起这,秦流月的手一下拍在自己的脑门上,为自己感到十分尴尬。
谁能想到现在彬彬有礼的秦流月小姐,曾经在世界某个温带海洋性气候国家干着那么傻逼的事。
其实当时在打了耳钉没多久,她还打了眉钉,只不过因为是表皮钉,有寿命,现在已经摘掉了。
至于那时为什么突然执着在自己身上打洞,她也记不起来了,估计也只是临时起意。
穿孔已是后话,她最先染上的一个恶习是烟。
第一次去买烟的场景,她还历历在目。
那天很晚了,欧洲不像中国这么安全,大晚上独自走在街上是很危险的事。
路上潮湿,昏暗的路灯在地面反射出稀碎的光,街边不见几个行人,倒是墙角长椅上有不少盖着破布的homeless。
她的身边每天都发生着抢劫偷窃,在这样寂静的时刻更是全部涌进她的脑海。
秦流月的心砰砰跳着,恐惧油然而生。
这种情况下,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融入这些人。
正好她当时浑身湿淋淋的,衣服由于沾了脏污看起来也破破烂烂,不像什么体面人。
秦流月把衣服拉链拉到顶,遮住半张脸,头发也揉的乱糟糟,摆成高低肩地的样子,学着三折叠那样走路,把自己也伪装成一个homeless。
这样似乎给了她一些心理安慰,但恐惧感仍未减少。
身上衣服的潮湿使她牙齿冷的打颤,她现在急需找个地方暖暖。
走了几步,她终于看到一家还亮着灯的小店。
小店上的标牌是‘vape’,看不出是卖什么的,当时饥寒交迫的秦流月也顾不上这么多,掖了掖衣角赶快走进去。
店内,她看着一排排玻璃展柜,这才知道这是卖电子烟的。
老板娘自己手上也有一只,淡淡瞥了她一眼,没理。估计是真把她当成homeless了。
她望着展柜里面各式眼花缭乱的口味,心里莫名痒痒的。
从小到大,秦流月没少听过‘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这种话,以及她自己也常常撞见爸爸妈妈抽烟,包括每次见他们social时,都有递烟环节。
那时的她正是好奇心强的年纪,况且她现在正烦闷,心情烂泥似的,很需要一些廉价多巴胺。
她鬼使神差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20英镑的钞票,有些生疏的指着展柜里的一款电子烟:
“Thisone.”
那时候年头还早,英国没有明确法令禁止吸电子烟,加上她170的身高很具有欺骗性,老板没有阻拦,只是把包装盒拿出来给她,也没有找钱。
后来秦流月才知道,那款烟只要15镑。
刚拿到这陌生的东西,她的内心是忐忑的。
烟管在手里冰冰凉凉,比身上的湿衣服更加令她清醒。
她哆哆嗦嗦地将烟拿出来,打开开关吸了一口。
树莓味的,没什么烟味,只是有些呛人。
也懒得管这东西到底能不能使她高兴起来,往后的几年,这小管的烟就没有离开过她的手。
这对她来说更是心理作用,像一层伪装的盔甲。
那个没有月光的夜晚后,她忽然像换了一个人。
她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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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关系到那日白天发生的事,但又觉得不至于。
可能只是突然想通了什么,心境变了吧。
那个傲娇克制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不良少女。
这个词或许对秦流月来说太片面,偏见太强,但她很乐意接受这个称呼,这可以让她在异国他乡看起来不那么好欺负。
遇见宋暮也是在这之后,她叫她小富江,秦流月也是乐意至极。
用那些关于“坏”的东西形容秦流月,她照单全收。
她从小接受良好高等教育,行为要礼貌,谦卑,得体。
每每的月圆之夜,床头月光洒下,她都会想起幼年父母对她的一遍遍语重心长。
以前不懂什么叫望月怀乡,睹物思人,现在这些词就像利剑扎在她的心口。
若是父母看到她现在这样怕是会很失望吧。秦流月自嘲的笑了笑。
不过这不重要了,她能在这个破烂地方活下去才是重中之重。
她的手有不由摸向锁骨下的那一道疤。
摸到那一片浅肉色的突起,她像触了电一样猛地缩回手,像碰到了什么禁忌。
从回忆中猛然被惊醒,秦流月一脸惊惶面对着镜子里的人。
都是过去的事了,没必要再提。
她走到桌前,开始翻看管家白天送来的教材。
过不了多久她就要入学,管家小姐嘱咐她,最好在入学之前补全进度,不然很难应对之后的课程。
看着四四方方砖头一样的大部头,秦流月一阵阵头疼。
还好,她高中选了经济,但愿能有点作用。
煞白的台灯打在书本上,这让她不那么困倦。
正当埋头苦读时,手机忽然震动两下。
这么晚,能是谁发消息。
秦流月带着疑惑拿起手机,看到宋暮的名字。
是她发来的关于过两天饭局的提醒。
差点忘了这茬,秦流月一拍脑袋。
实话说,她对这次饭局没抱多大希望,能让宋暮参加的饭局里能有什么商业机密。
她主要是想要社交礼仪复建,在国外当痞子当了太久,快忘了大小姐怎么当了。
那天晚宴,她已经装的难受的要死了。
秦流月放下手机并未在意。
笔在纸上的沙沙声和打字声贯穿了整个夜色。
另一个房间里则酒气浓重。
秦昭华一边赶着白天没写完的essay,是不是将桌边的玻璃杯端起,冰块间的酒液滑入口腔。
秦家家教严格,但往往牢笼越是坚固,培育出的东西越是叛逆出格。
在这一方面,秦流月和秦昭华有些诡异地相配。
不过细数秦昭华干过的事,好像比秦流月那大不列颠养出的自由灵魂还是差了点。
不过是在竞赛前一天宿醉,或是逃课拉着白羽去飙车,说是要追日落。
那些好成绩单纯是靠他平时白兰地配网课,通宵学的。
白羽常常说他是个天才,一边玩的那么疯,一边在媒体父母面前维持彬彬有礼公子哥的形象,是真有精力。
对此,秦昭华也只是一笑了之。
他以前也不是这样,一切依然始于那张机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