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突然的归属感

作品:《娇养的首辅要入赘?扛回家夜夜孕吐多胎了

    他知道,苏姑娘不是瞧不起他,也不是嫌弃他无用。


    她是真正在为他好,也在为这个刚刚成型的家,默默撑起一片天。


    苏菀带他去布庄,只买了一条大红绸子。


    就是结婚时男女各扯一头的那根,叫“牵巾”。


    这红绸子是市集上最普通的一种。


    颜色虽红,却略显暗沉,质地也薄,轻轻一扯便有些脱线。


    可即便如此,掌柜还是收了四十个铜板,说这是今年新到的货,比往年的好看些。


    苏菀没还价,从袖袋里摸出几个碎银子付了账。


    她心里清楚,今日所用之物,样样都得从简,不必讲究,更不能铺张。


    两人一人一头,牵着走,跟牵着手一个意思。


    叶书翊低头看着手中那一端红绸,手指微微发抖。


    绸面粗糙,磨得掌心有点痒。


    可他舍不得松开。


    这是他人生头一回,被人这般牵着走。


    从前在叶家时,他是少爷,出门有人打伞,走路有小厮前呼后拥。


    如今身份变了,成了上门女婿,连婚事都办得悄无声息。


    他的脚步跟着苏菀慢悠悠地挪,不敢快,也不敢慢。


    红盖头?


    省了。


    那玩意儿本该是新娘子出嫁时戴的,遮住面容,寓意羞怯与贞静。


    可苏菀不是去婆家,而是招婿入门,身份特殊,风俗也便不同。


    更何况,她今日一身素服,头上连支簪子都没戴,怎会再披什么红盖头?


    村里的老规矩讲的是男娶女嫁。


    像她这样倒插门的婚事,向来不兴这些繁文缛节。


    省下的不只是钱,更是颜面。


    谁也不愿在这守孝期间,大张旗鼓地办喜事,惹人非议。


    苏家是招上门女婿,又不是嫁闺女。


    可外人哪里明白她的难处?


    父亲刚走不久,舅舅就闹着分家,要夺走她娘留下的最后一点根基。


    她若不早早定下门户,怕是连祖宅都要保不住。


    别说新衣了,连双新鞋都没添。


    苏菀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洗得发白的素色棉裙。


    叶书翊也好不到哪去,脚上的布鞋前端已经裂开了一道口子。


    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哪有一点成亲的喜庆模样?


    叶书翊被赶出叶家后,把身上的绸缎全当了,才换了两身粗布衣。


    穿了没几天,还是崭新的。


    那些锦袍华服曾是他少爷身份的象征。


    可自从被族中长老逐出门墙,这些东西便成了累赘。


    他在当铺前站了许久,最终咬牙递了上去。


    换来的几串铜钱,除了买衣裳,剩下的全用来还债和交租。


    如今这两身粗布衣裳,虽说样式土气,但胜在干净整齐。


    至少不至于让他在苏菀面前太过狼狈。


    村长和杨婶在镇口等了老半天。


    清晨寒气重,杨婶裹着厚实的棉袄,一边呵气暖手,一边朝官道张望。


    村长则拄着拐杖来回踱步,眉头紧锁。


    他们都知道这桩婚事的特殊性,也明白苏菀的苦衷。


    可身为见证人,总得等到新人到场,才能正式完成仪式。


    村长刚回去把别人送走,现在就剩他俩。


    原本还有几位热心村民想来凑热闹,提篮送蛋,讨个喜糖吃。


    可得知二人是在孝期内成亲,且一切从简后,大家都识趣地退了。


    毕竟在这种节骨眼上,谁也不想沾上冲撞丧事的晦气。


    最后只有村长和杨婶留下。


    一瞧苏菀手里那根红绸,俩人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杨婶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村长则是默默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悲喜。


    他们都看得出来,这不是一场喜事,而是一场迫不得已的选择。


    “菀丫头,小叶。”


    杨婶等他们上了牛车,才开口。


    她望着二人并肩而坐的身影,心中五味杂陈。


    叶书翊赶紧摆手。


    “婶子,别叫我少爷,叫我小叶就行。”


    叶少爷早已成为过去。


    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赘婿。


    杨婶笑着点头。


    “行,菀丫头,小叶。你们现在还在孝期,成亲可以,但规矩不能坏。”


    苏菀点头:“杨婶放心,我懂。”


    意思是可以结婚,但三年内不能同房。


    哪怕睡一张床,也不能真做夫妻那档子事。


    更不准怀孕。


    这是乡俗铁律,也是对亡者的尊重。


    苏菀心里清楚这条规矩背后的分量,也知道它对自己的意义有多大。


    这三年,既是守孝期,也是她反击的时间窗口。


    舅舅觊觎家产已久,如今父亲刚走,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三年,够她收拾舅舅那个祸根了。


    叶书翊要是够争气,说不定还能把家产拿回来。


    她并非完全看轻叶书翊。


    虽然他如今落魄,但好歹读过书,识得字,算盘也会打。


    若是用心经营,未必不能助她重整家业。


    就算无法夺回叶家祖产,至少也能帮她守住苏家这点基业。


    她不怕辛苦,只怕无人可用。


    如今有了这个名义上的夫君,多少也算多个帮手。


    到时候,如果俩人实在合不来,也能分开。


    人心隔肚皮,婚前相识不过数月。


    谁能保证婚后相安无事?


    她留着这条后路,并非无情,而是现实所迫。


    三年之后,若叶书翊依旧颓废不振,或是心存异志。


    她菀愿独自扛起这个家。


    至于如何分开,她已有计较。


    借口不合,悄悄放人离去。


    既不失体面,也不伤和气。


    但这话,她没说。


    她不能说。


    一出口,就显得太冷酷。


    在这个讲究从一而终的年代,女子提分开,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更何况婚礼尚未举行,就想着离散,未免太过凉薄。


    她不想让旁人觉得她无情,更不想让叶书翊觉得,自己只是她手中的棋子。


    她接过红绸,牵起叶书翊的手。


    一旁的叶书翊愣了半天才缓过神,脸唰地红透了。


    他不懂太多礼法规矩,也不知未来究竟如何。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无家可归的弃子,而是有妻有室的男人了。


    这份突如其来的归属感,让他既惶恐,又欣喜。


    苏菀憋着笑,这小少爷,怎么这么纯?


    她还以为,大户人家的少爷十四五岁,屋里早就有人伺候了。


    原来,也不全是这样。


    眼前这位叶家少爷,倒是出淤泥而不染。


    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脸红得比灶膛里的火还烫。


    至于她自己?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她虽没谈过恋爱,也没真正经历过那些风月情事。他知道,苏姑娘不是瞧不起他,也不是嫌弃他无用。


    她是真正在为他好,也在为这个刚刚成型的家,默默撑起一片天。


    苏菀带他去布庄,只买了一条大红绸子。


    就是结婚时男女各扯一头的那根,叫“牵巾”。


    这红绸子是市集上最普通的一种。


    颜色虽红,却略显暗沉,质地也薄,轻轻一扯便有些脱线。


    可即便如此,掌柜还是收了四十个铜板,说这是今年新到的货,比往年的好看些。


    苏菀没还价,从袖袋里摸出几个碎银子付了账。


    她心里清楚,今日所用之物,样样都得从简,不必讲究,更不能铺张。


    两人一人一头,牵着走,跟牵着手一个意思。


    叶书翊低头看着手中那一端红绸,手指微微发抖。


    绸面粗糙,磨得掌心有点痒。


    可他舍不得松开。


    这是他人生头一回,被人这般牵着走。


    从前在叶家时,他是少爷,出门有人打伞,走路有小厮前呼后拥。


    如今身份变了,成了上门女婿,连婚事都办得悄无声息。


    他的脚步跟着苏菀慢悠悠地挪,不敢快,也不敢慢。


    红盖头?


    省了。


    那玩意儿本该是新娘子出嫁时戴的,遮住面容,寓意羞怯与贞静。


    可苏菀不是去婆家,而是招婿入门,身份特殊,风俗也便不同。


    更何况,她今日一身素服,头上连支簪子都没戴,怎会再披什么红盖头?


    村里的老规矩讲的是男娶女嫁。


    像她这样倒插门的婚事,向来不兴这些繁文缛节。


    省下的不只是钱,更是颜面。


    谁也不愿在这守孝期间,大张旗鼓地办喜事,惹人非议。


    苏家是招上门女婿,又不是嫁闺女。


    可外人哪里明白她的难处?


    父亲刚走不久,舅舅就闹着分家,要夺走她娘留下的最后一点根基。


    她若不早早定下门户,怕是连祖宅都要保不住。


    别说新衣了,连双新鞋都没添。


    苏菀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洗得发白的素色棉裙。


    叶书翊也好不到哪去,脚上的布鞋前端已经裂开了一道口子。


    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哪有一点成亲的喜庆模样?


    叶书翊被赶出叶家后,把身上的绸缎全当了,才换了两身粗布衣。


    穿了没几天,还是崭新的。


    那些锦袍华服曾是他少爷身份的象征。


    可自从被族中长老逐出门墙,这些东西便成了累赘。


    他在当铺前站了许久,最终咬牙递了上去。


    换来的几串铜钱,除了买衣裳,剩下的全用来还债和交租。


    如今这两身粗布衣裳,虽说样式土气,但胜在干净整齐。


    至少不至于让他在苏菀面前太过狼狈。


    村长和杨婶在镇口等了老半天。


    清晨寒气重,杨婶裹着厚实的棉袄,一边呵气暖手,一边朝官道张望。


    村长则拄着拐杖来回踱步,眉头紧锁。


    他们都知道这桩婚事的特殊性,也明白苏菀的苦衷。


    可身为见证人,总得等到新人到场,才能正式完成仪式。


    村长刚回去把别人送走,现在就剩他俩。


    原本还有几位热心村民想来凑热闹,提篮送蛋,讨个喜糖吃。


    可得知二人是在孝期内成亲,且一切从简后,大家都识趣地退了。


    毕竟在这种节骨眼上,谁也不想沾上冲撞丧事的晦气。


    最后只有村长和杨婶留下。


    一瞧苏菀手里那根红绸,俩人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杨婶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村长则是默默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悲喜。


    他们都看得出来,这不是一场喜事,而是一场迫不得已的选择。


    “菀丫头,小叶。”


    杨婶等他们上了牛车,才开口。


    她望着二人并肩而坐的身影,心中五味杂陈。


    叶书翊赶紧摆手。


    “婶子,别叫我少爷,叫我小叶就行。”


    叶少爷早已成为过去。


    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赘婿。


    杨婶笑着点头。


    “行,菀丫头,小叶。你们现在还在孝期,成亲可以,但规矩不能坏。”


    苏菀点头:“杨婶放心,我懂。”


    意思是可以结婚,但三年内不能同房。


    哪怕睡一张床,也不能真做夫妻那档子事。


    更不准怀孕。


    这是乡俗铁律,也是对亡者的尊重。


    苏菀心里清楚这条规矩背后的分量,也知道它对自己的意义有多大。


    这三年,既是守孝期,也是她反击的时间窗口。


    舅舅觊觎家产已久,如今父亲刚走,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三年,够她收拾舅舅那个祸根了。


    叶书翊要是够争气,说不定还能把家产拿回来。


    她并非完全看轻叶书翊。


    虽然他如今落魄,但好歹读过书,识得字,算盘也会打。


    若是用心经营,未必不能助她重整家业。


    就算无法夺回叶家祖产,至少也能帮她守住苏家这点基业。


    她不怕辛苦,只怕无人可用。


    如今有了这个名义上的夫君,多少也算多个帮手。


    到时候,如果俩人实在合不来,也能分开。


    人心隔肚皮,婚前相识不过数月。


    谁能保证婚后相安无事?


    她留着这条后路,并非无情,而是现实所迫。


    三年之后,若叶书翊依旧颓废不振,或是心存异志。


    她菀愿独自扛起这个家。


    至于如何分开,她已有计较。


    借口不合,悄悄放人离去。


    既不失体面,也不伤和气。


    但这话,她没说。


    她不能说。


    一出口,就显得太冷酷。


    在这个讲究从一而终的年代,女子提分开,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更何况婚礼尚未举行,就想着离散,未免太过凉薄。


    她不想让旁人觉得她无情,更不想让叶书翊觉得,自己只是她手中的棋子。


    她接过红绸,牵起叶书翊的手。


    一旁的叶书翊愣了半天才缓过神,脸唰地红透了。


    他不懂太多礼法规矩,也不知未来究竟如何。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无家可归的弃子,而是有妻有室的男人了。


    这份突如其来的归属感,让他既惶恐,又欣喜。


    苏菀憋着笑,这小少爷,怎么这么纯?


    她还以为,大户人家的少爷十四五岁,屋里早就有人伺候了。


    原来,也不全是这样。


    眼前这位叶家少爷,倒是出淤泥而不染。


    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脸红得比灶膛里的火还烫。


    至于她自己?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她虽没谈过恋爱,也没真正经历过那些风月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