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行路难

作品:《桐花祝

    “阿祝大人,烤兔已经呈上了。您现在要用膳吗?”


    阿祝烦躁地揪着头发,一双眼睛黑得鬼气森森,透过丝绸般垂落的发丝,把来人阴沉地盯住。


    阿祝在记忆里翻找,好半天才想起来这个家伙到底是谁。是他,那个老是跟在白发贱人身边的傻子。


    名字叫什么来着……?算了,不重要。


    一看他畏畏缩缩的样子,阿祝就很讨厌。所有人都很讨厌。要么贱,要么烦,要么愚蠢呆板。


    太阳傲慢,月亮清高,星星无聊;云躁动,雾善变,风吵闹;水冷,火疼,冰苦;花总谢,石头老,思考脆弱,想象疯狂!


    世界上全是坏东西,都在和阿祝作对,包括阿祝自己,和那颗在胸腔里鼓动不停、不肯安分的心脏!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你们端上来的兔子都是些什么东西?没有哪怕一次是合我心意的。用心做事很难吗?”


    阿祝从树上跳下来,动作灵巧。泼墨的长发从肩头淌到白色的衣袍上,像条蜿蜒不止的河流。乌黑的羊角和方形黑瞳在白皙皮肤的映衬下显得光彩熠熠,这黑色太过艳丽,艳丽得死气扑面。因为活人不可能有这般容貌。


    这样的一张脸,这样的一个人,应该被挂在一副墨色浅淡的画里。夜深了,便从宣纸里钻出来,饮尽活人血,点在绛朱唇;白日来了,惹得不解风情的痴儿惊叹:“这幅画,怎的不会褪色?”


    阿祝不在画里。阿祝在树下,在地上。


    他捡起地上的旧心脏,朝不知所措的侍从扔过去。


    “你们不是就想要这个吗,拿去吧!拿给那个又蠢又毒的贱人,看他能研究出什么。一个月,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找出附身在我身上的东西。要是找不出,”阿祝抬起白皙纤长的手指,直直指着莫忘的鼻子,粲然一笑,露出细密洁净的白牙,“你们不会想知道后果的。”


    随着阿祝的食指轻轻一划,院中的假山被一分为二,轰然倒塌。


    假山倒下扬起的烟尘里,莫忘畏惧地向妖邪低头。莫忘心中知道,在阿祝的眼中,他与树木草石的唯一区别,就是自己更招阿祝讨厌些。


    侍立在国师身侧的少男诺诺应声,欲哭无泪地捧着已是一滩烂泥的“心脏”离开。


    好粘腻的手感,好恶心,好可怕。真的要向这种东西祈求祝福吗?


    惴惴不安的少男自知无法改变国师的想法,他只能谦卑而恭敬地向白发男人呈上手里捧着的东西。在蠕动、在呢喃的漆黑之物,不祥之物,可怖之物。


    白发男人一袭红衣,环佩琳琅,黑纱蒙目,盘腿坐在椅上。


    他波澜不惊地听完莫忘的叙述,接过那滩心脏,只嘱咐一句:“再送一次饭食,看着它吃下去。”


    莫忘嗫嚅无言,沉默了一会儿,领命退下。


    莫忘从国师院中出来时,正碰上莫失。他很想向莫失倾诉自己糟糕的一天,但现在不是时候。


    国师恢复视力还需要些日子,不便奔波劳累,近来大多事务都是莫失代国师处理。莫失很忙,他不该再给莫失添麻烦。


    行色匆匆的少女注意到少男的苦闷,冲他安抚一笑。少男神色顿时如雨霁初晴,眉眼弯弯地回了笑。


    莫失见了,心中不由得想:“国师到底为何,将莫忘收到身边呢?”


    疑问只在少女心头停留刹那。


    她告诫自己:不要揣测国师的想法,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即可,国师大人从不会错。


    白发男人挑挑眉梢,“心脏”在他手上极速湮灭,连飞灰也不剩下。触碰过心脏的地方逐渐溃烂,传来一股股的腐臭味。


    “莫失,你亲眼见到受阿祝赐福者死了?”


    莫失尚未抬脚进殿,就听到国师冷不丁的提问。


    她恭顺地垂首:“是,亲眼所见。”


    国师甩甩手,手上燃起白色的火焰。被火焰灼烧的地方,新生的肌体顶替掉溃烂的部位,手细嫩如初。


    “如此。今日你去见了温玉缘,她与太子的八字相合否?”


    莫失如实说来:“日干日支相合,月令相生相克。”


    “依你看,可堪为配?”


    “禀大人,五行互补、日时呼应,算得上良配。若无意外,二人是意趣相投,琴瑟和鸣。”


    白发男人随意点点头,挥手道:“嗯。你退下吧。”


    莫失从殿里出来,被耀目的天光晃了眼睛。她抬手遮住阳光,目光沉静。


    烈阳高照,暴烈地炙烤大地,耀武扬威地炫耀自己的威光,毫不避讳。


    女孩厌烦地偏头,躲开阳光的照射。她半躺在宽大的太师椅中,指尖摩挲着一只纯黑色的陶碗。


    “阳升,你从昨日起就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你咋啦?做噩梦啦?”肌肉虬结的大汉靠在窗边,“明日我们就要见福王了。难不成你是害怕?要我说,你真该多锻炼,多晒太阳……”


    女孩不答,将黑陶碗掷去,大汉手忙脚乱地接住,慎重地捧在手心。黑碗在他的掌中显得十分小巧。


    “阳升,不至于吧,就多说了你两句,你就要把咱俩的命根子到处乱扔?没了这宝贝,咱明儿个只能提着自己的脑瓜子呈到王爷面前啦。”青年汉子委屈地喋喋不休,摸着小碗,心疼极了,“宝贝乖,宝贝乖,不跟坏脾气的姐姐学~不生怪脾气的姐姐气~”


    王棉花合上眼睛,赏赐给大汉一句话:“摔不坏。”


    大汉瞠目结舌:“你,你你你,你试过了?”


    “还试了,别的。比如,不放,普通米,放——”


    “啊!”年轻大汉发出一声急促的哀嚎,打断王棉花的话,把头甩出残影,“我不听了,我不听了!阳升,我不打扰你了。我走了,你忙吧。”


    肌肤黢黑的男人捧着碗走了。王棉花重新睁开眼睛。


    做噩梦……


    梦见二姐,算噩梦吗?王棉花垂眸,玩着自己的手指。


    王棉花叹口气。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过曾经的家人。不过,梦里的二姐看起来真的、真的,很痛苦。


    这是当然的。二姐总是要把所有人的痛苦算到她头上。有的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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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会把这称为“高尚”。


    但是很遗憾,王棉花对“高尚”不感兴趣。她更倾向于“卑鄙”。只要是有助于生存的,王棉花都欣然接纳。


    痛苦,痛苦。活着,并且还有余力的人才有资格感受痛苦。勉强活着的人,只有麻木。死者更是只剩一小撮灰烬,别的什么也没有。


    王棉花把下巴搁在肩窝里,回想起一簇火焰。


    灶台里的炉火熊熊燃烧,三姐妹挤在一张矮凳上。那时候的轻松时光格外有限,因此,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姐妹间谈话的内容王棉花早就记不得了。只记得两位姐姐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度过来。


    她们一起唱歌,一起笑,挠彼此痒痒。如果她们永远是孩子,她们就可以永远坐在一张矮凳上。


    可惜时间不是这样算的。它推着孩子们走,把孩子催熟了。


    二姐,桐花,王桐花,你还活着吗?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很想你,姐姐。


    火焰肆意地跳着舞,金色的内焰如同好奇的瞳孔,映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茕茕孑立,跋山涉水。


    皆戈齐洪想凑得更近些,好看得更清楚;却被神婆拦住。


    神婆常年佝偻的身躯大大展开,她举着一人高的火杖,将其舞得虎虎生风。她用沧桑的嗓音高声唱:“天生异火,以薪养之;今问前路,以谷求之。如何如何,灵火显之。奈何奈何,灵火告之。我手执火杖,我口吐咒言,我脚踏五谷,我心求影踪。显灵,显灵。现形,现形。火母佑我!”


    随着吟唱完毕,火焰霎时升腾,扭曲成人形。


    “就是她么,阻拦我大昆的人——”昆国的王攥紧拳头,将这张脸铭刻在心,浓密的胡须因为主人胸口的剧烈起伏而微微摇晃,“昆国岂会因一黄毛小儿而亡!昆国怎会葬送在我皆戈齐洪手中!”


    “记下来了吗?”昆国的王朝冷汗涔涔的画像师投去冰冷的目光,画师不敢停笔,连连点头。


    火焰逐渐消散,但那人的脸已经被画师的笔忠实地记录在画纸上。


    王桐花的脸。


    今日的影子格外浮躁。


    王桐花按住地上起伏不定的影子,感知到影子的愤怒。


    “谁在窥探我?谁敢窥探我?杀了他,杀了他!”影子咆哮着,不分对象地胡乱攀咬,“王桐花,你个蠢东西,竟然一点感觉不到吗?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王桐花没有心思安抚影子的情绪。


    她收回手,抱臂靠在石头上,冷冷道:“你爱杀谁杀谁,爱上哪儿上哪儿。我要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赶路。离丰都还远着呢。”


    尽管坞堡被凝固后,无法被外物伤害。但是万一呢?


    万一有什么奇诡术法能伤害到她们呢?总不可能普天之下只有阿祝有这种奇异的力量吧。


    万一有什么人发现坞堡,心生邪念,不在的王桐花无法阻止。


    王桐花纵然心情沉重,但为了能更快赶到丰都,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休息。


    她已经七天没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