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被知青抛弃的糟糠妻
作品:《恋爱脑顶级救援[快穿]》 “没有。”她垂眸,淡淡地回答。
程晚橙对她的回答也不觉得意外,只丧丧地叹了口气,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跟她说:“爱情真的好复杂好苦涩,难怪那么多人都总是为情所困。”
自己现在又何尝不是呢?
程晚橙说着说着,又有些出神了,好像灵魂都还留在另一个人那里,坐在这儿的只是一句空洞的皮囊而已。
耳边响起淡漠的声音,“你有喜欢的人了?”
程晚橙稍微回过神,闻言脸色微红,不太好意思地避开程枫抬头看来的视线,轻咳一声,低声道:
“其实……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喜欢他,我只是看到他就觉得开心,和他对视的时候心跳就会加快,还有靠近他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的脑袋一片晕眩,好像快要失去思考的能力了。”
她越说脸越红。
在这个年代,这些话要是被别人听去了,只会骂她不知廉耻,会把她和她家里的人都骂烂。
程枫之前谁也不敢说,只敢把自己所有的心动和情感都深深地压抑在心头。
可今天被“分手”,被喜欢的人那样毫不留情地冷漠对待。
再加上程枫亲口说的,她们两个已经是朋友了,所以程晚橙现在才敢小声和程枫分享自己人生中的初次心动。
甚至就连这样的分享,她都像只胆小的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探出触须,只说自己有了喜欢的人,却把对方保护隐藏得很好,也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自己的一时倾诉给周俊良和程枫带去什么不好的影响。
不论是对家人对朋友还是对心动对象,程枫永远都是敏感而柔软的,她多思多想,她欢喜也惆怅,却不会让自己真的行差踏错给别人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程枫像个不解风情的木头,闻言不仅不觉得这是爱情,反而还古怪地瞅了她一眼,困惑问:“你看他一眼就心跳加快,靠近他就头脑晕眩?你身体还好吗?要不去医院让医生给你把个脉做个检查?”
程枫说着,微微拧眉,有些担心这个世界里的程晚橙会不会真的有什么心脏或者脑袋方面的疾病。
程晚橙:“……”
两人好像鸡同鸭讲。
小枫轻易就把天给聊死了。
她沉默一瞬,被程枫这番话问的,脸都不那么红了。
与此同时还得再三解释自己的身体是健康的,并试图站起来走两步当作证明。
本来以为这样程枫就会打消带她去看医生的念头,结果下一秒她就听到程枫用笃定的语气说:“既然不是你有问题,那就是他有问题,他估计克你,你以后还是离他远点吧。”
程晚橙:“……不是,小枫你、算了,你还小,不懂这些很正常,要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你今天晚上要学哪些字吧?”
她无力地妥协了,和一个不懂爱的人说爱,太累了。
程晚橙不知道,像程枫这样的回答,放到几十年后,被网友们统称为:杠精。
并且是钢筋做的杠精,永远不会开窍的那种。
程晚橙无奈的同时,又有几分好笑和新奇。
她发现程枫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虽然两人同岁,但在感情上根本没有开窍的程枫,说话虽然噎人得慌,可她说得认真,还带着劝告的意味,是真的因为自己短短几句话就开始担忧和为她出主意了。
程晚橙说完心里也觉得有些轻松起来,因为程枫不会说教,也不会因此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
最最重要的是,程枫从始至终都是偏心她的,她心跳加快脑袋晕,就说要带她马上去看医生,可轮到男方有问题的时候,程枫直接说什么克不克的话,要她赶紧远离。
这就是朋友吗?
程晚橙看着程枫捏着铅笔生疏地一笔一划写字的模样,想到她刚刚那些关心和维护,眼睛忍不住偷偷地弯了起来,感觉早上被喜欢之人伤害的心脏似乎因为友情而稍稍回暖。
“这个字的笔画是这样的……”她凑近,用老师的身份,像在学校里教孩子们写字那样,握住程枫握笔的右手,引导着她在纸上一笔一划慢慢写出更标准的汉字。
她喜欢小枫的认真和上进。
她也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来有机会去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而不是一辈子都被困在小河村,终其一生,可能连县城都没有去过。
程晚橙揣着自己那两只再次被包成猪蹄的手回了隔壁自己家。
毫不意外地,一回家就接受了爹妈目光的洗礼和言语的质问关心。
在得知是小枫帮忙上药包扎的之后,她妈妈立马变了脸色,笑得跟朵花儿一样,乐呵呵地扬声隔着院墙跟隔壁的小枫一个劲道谢和夸奖。
程晚橙看着这一幕,晚上又在饭桌上听着爹妈对小枫赞不绝口的夸奖,心里高兴的同时,其实还有些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
她怎么觉得,自己这几天把心思大部分都放在周知青身上的同时,小枫和自己家每个人的关系却突飞猛进的好了起来?
哥哥除外,哥哥还在镇上,一个月也就只能回来个三四回。
不过数着日子算算,哥哥也就这几天就要回来了,程晚橙意识到这一点,不禁心头一紧。
幸好周知青说分开冷静两天,自己这两天还是不要再去找他了,不然哥哥回来肯定会察觉到不对劲,他可不像爹妈那么好哄骗。
可能是血脉压制吧,反正程晚橙从小到大不怕爹妈,就怕哥哥。
对了,最近还要多怕一个,那就是有时候不说话却用平静的目光盯着自己看的小枫。
程晚橙苦恼地抱着枕头,觉得这几天的日子实在是过得乱糟糟的,感情这种东西怎么就这么折磨人呢?
古人说剪不断理还乱,虽然自己没什么离愁,但喜欢的人若即若离忽冷忽热,竟然比离愁还要让人心乱如麻。
隔壁。
程枫在小爱困惑不解的巨大问号中,点着煤油灯将程晚橙留下的作业认认真真地做完。
“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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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小爱蹲在她刚写完的作业本前面。
程枫手里握着笔,闻言顺手转笔将笔头那一小块圆圆的劣质橡皮在小爱的光团上轻轻敲了敲,问它:“什么不懂?”
小爱顶着笔头努力蹦跶了一下,懵懵问:“宿主,为什么要这么老实地学习呀?你明明可以不用浪费这么多的时间,你这样一点点地学本来就会的知识,不仅浪费时间,还很耗费心力的。”
一个人不停重复无聊的事情,就会慢慢被消耗心力。
不仅人是这样,系统都有点受不了的。
可宿主却总是专注认真地可怕,好像真的从来没有学过一样。
这样不累吗?
听到小爱的这些困惑,程枫盯着它看了几秒,才轻笑着回答:“小爱,无论是看书学习还是在地里干农活,对我来说都绝不是无聊又重复的,更不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
她放下手里的铅笔,伸手将这只傻兮兮的光团捧到手心里,慢慢地说:“与其说我在浪费时间演戏,不如说我是在珍惜这样无聊普通的日子。”
末日是什么样的呢?
在末日之前,人们用影视剧用文字作品来幻想和描绘末日的残酷。
但只有真正经历过末日的人才知道,它比地狱更可怕,比炼狱更煎熬,在末日活着的每分每秒漫长到难以想象。
当恐惧一日日突破下线,当每个人脸上的惊惶慢慢变为了麻木,当身边的人突然死去或是身边的人突然陷害自己去死……还活着的人脸上出现的不是悲伤和愤怒,而是难得鲜活起来的一丝丝羡慕。
死亡成了解脱。
可总有人要拼了命咬着牙地活下去。
哪怕活得浑噩麻木,哪怕活着就只是为了再晚一秒去死。
事实上,末日里早就没有活人了,只有同样没人性的丧尸和活死人。
“对我而言,能在这个和平的世界里呼吸的每一秒钟,都是以前求而不得的奢望。”
程枫从回忆中抽离,用粗糙的指尖轻轻戳了戳沉默的小爱,弯眼笑着对它说:“末日早就磨灭了我的人性,可我记得我有喜怒哀乐时的鲜活模样,我想把那样的自己重新找回来。”
所以就算脑袋里有超出这个时代的知识和认知,就算自己的身体强壮且有异能,但程枫仍旧将自己过得又苦又老实。
不会用异能和强壮的身体去山林里打猎,不会用超出时代的认知去挣钱让自己走在时代的前沿。
那些对她而言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想用新的身份在这个陌生又美好的世界里好好地活下去。
当下的苦难甚至比不过在末日里短暂的一分钟。
“……”小爱沉默听完宿主的话,憋了憋,忍不住反驳她:“宿主,你才不是什么没有人性的活死人,你是一个很好很善良的人类!”
它不是人类,被困在丧尸脑子里三年,也不知道外面的末日到底变成了什么样,但它绑定的宿主就是最好最厉害最鲜活也最善良的人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