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 17 章
作品:《大明小食记》 第17章
程磊目光迅速打量了一番车上食材,瞧着没有什么贵重的,逐渐放下心来。
今日他拉着沈秀出门查案,代价是请对方去聚欢楼用膳。
真到了要掏银子的时候,还是觉得肉痛不已。
有些人明明外表一副翩翩佳少年的模样,怎么就那么能吃呢?!
想起沈秀刚进锦衣卫时,千户大人特意设宴接风,沈秀独自一人吃光了二十盘招牌菜,晚宴席散后,千户大人腰间的荷包肉眼可见地瘪了下去。
而他的荷包只会比千户大人更加干瘪!
就在程磊几乎要心灰意冷时,突然,一阵诱人的香气随风飘来,寻着方向望过去,原来是街头某个摊子前面排起了长龙。
一向对吃食挑剔的沈秀,脚步几不可察地顿了顿。
程磊是何许人也?
他熏香只舍得熏鼻子,去面馆不点面只喝饶面汤,月俸三十两银子,能攒下二十九两八钱,是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
哪怕沈秀只停顿了刹那,他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
于是见缝插针立刻凑上前,试探着道:“看什么呢?哎呀,那小摊前头排了那么长的队,味道定然不差,要不我请你尝尝?”
沈秀收回目光。
冬日寒气呵出口,化作一团四散的白雾,少年拢了拢扣在袖端的衣袖,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
起得太早容易倦了,譬如此刻,他只想回去睡觉,听了程磊的话,也只懒懒一点头。
程磊却像得了什么天大的便宜,生怕他反悔,转身就扎进人堆里排起了队。
这会儿好不容易轮到他,卖饼的小娘子笑吟吟地推荐了好几种配菜,他咬咬牙,干脆每样都加了进去。
心里暗暗掂量:再怎么说,也比聚欢楼便宜多了!
不谈姜至喜得知锦衣卫来意,着实悄悄松了口气,拿到五个煎饼果子外加两碗胡辣汤的程磊,也解决了心头大患。
他提着一大兜子吃食回去,献宝似的送到沈秀面前。
“啧,别说兄弟不照顾你,给你买的都是加蛋加肉的顶配!”
说着又啧啧称奇:“这饼子瞧着可真稀奇,叫什么‘煎饼果子’,做法从未见过,闻着味儿也挺特别。”
沈秀也从未见过。
瞌睡清醒了些,因着味觉敏锐,他平日对吃食颇为挑剔,最爱去京城的大酒楼,每月那点俸禄基本全部填进嘴里。
但眼前这煎饼果子,和他往日所见的任何吃食都不同。
虽是街头小食,做法样式却别有一番讲究。
仿若宣纸的煎饼皮,打入鸡蛋,撒上翠绿的葱花和乌黑的芝麻,再在其中卷入不同食材,砧案滚上一周,卷成圆圆的桶状。
刀锋沿着侧面利落切开,露出里面的“馅”,红黄绿交错,端是一副活色生香的市井画卷。
有被爹娘牵着的孩童看到后,馋得直流口水:“娘,我也吃那个!”
那爹娘望了一眼,顿时哎呦一声:“那可是读书人吃的精细东西,肯定不便宜,娘给你买糖吃好不好?”
不说两人气质出众,便是身上布料一看就和他们普通百姓不同。
尤其左边那位,面白如玉,好看的不像凡俗中人,倒像是画里走下来的仙人。
仙人吃的东西,哪能是寻常价钱?
“不要不要!我就要那个!”孩童哪管那么多,身子往后一坐,当街撒起泼来。
而另一边,“仙人”般的读书郎却与同伴径自走到街边,撩起衣袍就在一处石阶上坐下。
外表再怎么俊秀,沈秀也是武官,同锦衣卫的同僚们混久了,更是没有什么讲究,直接在路边品鉴起来。
裹了配菜和酱料的煎饼,味道层次丰富,鲜嫩与咸甜交融,入口之后猛然炸开,不仅不冲突,竟是越嚼越香。
沈秀瞪大了困顿的桃花眼。
京师何时出现了这么一家小食摊?
来不及多想,已经拿起另外一半。后面吃多了,甚至分出喜好,他最喜欢里面的果篦儿,油炸过后干脆酥香,咬起来咔嚓上头,便是单独拿出来卖他也是愿意买的。
程磊没想到,自己还能分到一个煎饼果子。
受宠若惊之下,珍惜地捧在手中品尝,果不其然,味道比自己想象还要好,更重要的是物美价廉,能给他省下不少钱!
正这样美滋滋想着,却见沈秀三两下吃完自己手中的煎饼果子,利落起身:“走吧,去聚欢楼。”
“?”程磊一时没反应过来,“怎么还要去聚欢楼?”
沈秀挑眉瞥来,一副“这还用问”的神情:“不是你说要请我去聚欢楼的?”
程磊:“……”
他想的是以此代彼,不是一顿之外再添一顿啊!
忙忙碌碌半个晌午,两盆面糊只剩下一点儿根部,胡辣汤更是全部售空。
姜至喜没有等姜洪过来,她把借来的长木凳送还给汤饼铺,自己收拾东西回家。
姜家的车子是常见的独辕车,外形神似“凸”,中间车轮高高隆起,将车盘自然分为左右两边,《天工开物》称其“一人推之,载量数石,行道便捷。”
实际用起来却是很难保持平衡,好在姜至喜属于天赋流,卖光食材后的车子轻了不少,她尝试了下,几步之后就找到了平衡妙招。
双手一前一后,手臂如弹簧般微曲,借力向前,如此,以她现在的力气,推着满车工具竟也走得稳稳当当。
快到巷口时,撞上从卫所匆匆出来的姜洪。
少年额角带汗,黝黑的脸上透着焦急,见姜至喜自己推车回来吓了一大跳,急忙问道:“怎么不等我过去,难道薛三又去寻衅了?”
姜至喜摇头:“大哥放心,官差们说薛三还在牢中,是我想着卫所里事忙,总不能让你天天来回,便自己尝试了下,感觉推着也不费劲。”
姜洪伸手接过车把,瞥见姜至喜发红的手心,声音闷闷的:“再轻也有十多斤,哪能不费劲?”说完不等她回应,便推着车朝前走去,嘟囔道,“下回我早点出来。”
姜至喜知道姜洪是心疼自己。身为大哥,少年说的话最少,干的话最多,总是把家中重担抗在肩头,像田间埋头苦干的老牛。
所以她何必做扫兴的人?真等到忙不过来的时候,大不了添置一辆马车或牛车,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关紧大门,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进行每日的必备项目——数钱。
连趴在床上吐泡泡的小妹也被抱了过来,手里攥着一串长长的铜钱,美其名曰沾沾喜气。
比昨日还要高的铜钱哗啦啦堆落在炕头,珍姐儿眼尖,从中捡起一块指甲大小的碎银子,惊喜地低呼:“这个得有二两吧!”
姜至喜笑着解释:“是一位衙役给的‘预存金’。”
珍姐儿顿时“哇”地张大嘴巴,连衙役也买二姐的煎饼果子,这一刻在她心目中,姜至喜是顶顶了不起的人。
她忍不住拽住二姐的衣袖,央求再多讲一些,姜至喜见她这般,便挑了几件街市上的趣事讲出来,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仿佛自己也亲身经历了似的。
煎饼果子的销量比昨天还要好,再加上新推出的胡辣汤,最后数出来的净利润有三百二十文!
比第一日多了一半还要多!
兄妹三人欣喜不已,照旧每人拿二十文,剩下的分成三份,藏进床底的老鼠窝里。
不过往里塞的时候,姜至喜发现洞口似乎有些不够用了。
照这个速度赚下去,恐怕再过不久,这老鼠窝就真要挤得连只老鼠都钻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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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啦——”
一阵白蒙蒙的水蒸气腾起,霎那间,狭小的厨房云雾缭绕,宛若仙境。
连落在屋檐上的麻雀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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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伸头张望,却见雾气里一道拿着锅铲挥舞的身影,动作快得带风,仿若天上的“锅铲仙子”。
前些日子买的猪肉没有吃完,姜至喜把肥肉炼成油,装在油罐子里。
这会儿拿出来,猪油已经凝固成奶白的膏体,擓一勺子在锅里擦一圈,脂膏遇热融作清亮的油液,缓缓浸润黑黢黢的锅底。
姜至喜手刀起刀落,手中的葱花切得长短齐整,先拈起葱白段撒进锅中。
又是一阵“滋啦”声。
葱花的呛辣被热锅逼出来,气味独特浓烈,别看属于司空见惯的调料,一定程度上,葱花是奠定一道菜风味的基础。她把葱白煸到微黄出香,再投进嫩些的葱绿部分,继续以小火慢炒,直至葱叶变得焦脆,颜色微微发黑,再捞出炸酥的葱渣,只留香气扑鼻的葱油。
这一步是让豆腐香润入味的关键,葱油炒香了,才能压住豆腐的豆腥味。
连日摆摊,午饭总是随着摆摊吃,味道虽不错,但姜至喜难免想念一口热乎的家常味道。
恰巧邻摊就是卖豆腐的,姜至喜留意过,王大的豆腐点得还算是不错的,豆腐颜色微黄,质地扎实,托在手中弹性十足。
这样的豆腐吃起来口感也是极好的,紧实韧性,豆香味浓郁,所以今日收摊时,她特意请对方切了两块豆腐,打算做一道连古人都钟爱的名菜——东坡豆腐。
姜至喜把泡好的豆腐捞出沥干,切成半指厚的方块。
此外她还特意往豆腐表面撒点儿面粉,这算是她煎豆腐的一个小妙招,拍了粉的豆腐下锅不易散,稍微一煎外皮就会变得酥脆,而且吸油少,吃起来更清爽。
事实也是如此,等豆腐煎至两面金黄,结出一层酥酥脆脆,又薄如蝉翼的薄壳,姜至喜便用笊篱将豆腐盛出来备用。
上辈子她做这道菜的时候,还会加入火腿香菇焙香,眼下香菇没有,火腿更没有,只能用原汁原味清水打底。
炒熟的芝麻代替香榧子,再擓上半勺豆酱,少量白砂糖,用铲子细细搅开。
如此,清水也变得不再清澈,变戏法似的如墨滴入,味道可比文人的墨香多了。
趁着这个空隙,姜至喜弯腰往灶膛里添了几根木柴。
火势一起,锅中的酱汁渐渐稀释,锅铲拨弄,酱汁微有些挂壁,将煎好的豆腐重新倒入,轻轻推匀,让每一块都均匀裹上酱汁。
到这一步,香味更加浓厚,并逐渐弥散开来,姜至喜的肚子开始不争气地咕噜叫了起来,好在没有旁人,她脸部红心不跳盖上锅盖继续小火焖煮。
又过了半刻钟,锅里的汤汁变得浓稠似酱,见此情形,姜至喜果断从灶膛里抽.出柴火,再往锅里捻入一小撮食盐和葱花。雪白和翠绿的点缀,使得这道菜犹如工艺品,色香味俱全,如此,连苏东坡都念念不忘的东坡豆腐就做好了。
姜至喜先从中盛出一盘子,剩下的放锅里继续闷着,她朝屋子里喊了一声:“你们先吃着,我去林婶家一趟。”
陈氏对他们兄妹照顾良多,现阶段拿不出什么像样的回报,送上些自己做的吃食也算一份心意。
顺便,她想打听一下附近有没有手艺好的木匠。
眼看着小食摊步入正轨,生意越来越好,总不能一直借用别人的凳子。
说来也巧,今日林总旗恰好在家,听闻姜至喜想找木匠做凳子,他当即推荐了个人:“北鼓巷口就有一位王木匠,手艺好,价钱公道,最近正清闲着,你现在去找他,几天就能做好。”
姜至喜又细细问了地址和价钱,随后将带来的豆腐递给陈氏。
陈氏看见盘中金黄酥嫩的豆腐,还以为是煎肉块,连忙推辞。姜至喜抿嘴一笑:“婶子,这是用豆腐做的。”
“豆腐?”陈氏面露惊讶。
姜至喜眼中闪着光,语气也带上了几分自豪:“您尝尝,这东坡豆腐做得入味,吃起来未必比肉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