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北安城

作品:《边关战王,从搬尸体开始变强

    其实包明达还有个打算,许久之前,便想要将女儿嫁给王术。这次与他去北安城,正是个绝佳的机会。


    让两人先见上一面,搭搭桥,牵个线……


    王术考量片刻,答应下来。


    “行,那咱们明早就离营,一起去北安城。”


    “好好好!”


    包明达大喜过望,笑得脸上褶子堆在一起。


    终于……又能见到女儿了。


    翌日清晨。


    王术先去找了张云龙,离营之前,怎么也得知会一声,走个流程。


    张云龙自是不反对,频频点头赞同。


    “话说我与北安城主,以及几大世家,都有些交情,你若遇到什么阻碍,可以报我名号,让他们给你行个方便。”


    “多谢张大人。”


    王术作揖道。


    张云龙在啸马关任千夫长,虽然官职不算太高,但人家明显有背景。


    其弟张风虎,曾以一篇文章《我的兵部侍郎祖父》,名振整个军营。


    由此可见。


    他背后势力盘根错节,认识城主什么的,完全在情理之中。


    但,王术并不喜欢借别人势力,涨自己威风。


    张云龙眸光转动,忽然想起件事。


    “对了,我听人说...刘万林那个酒鬼,昨天和你喝完酒,今天一大早就嚷嚷着戒酒,到底怎么回事?”


    “可能...是他自己醒悟了吧。”


    王术笑了笑。


    刘万林确实悟了...昨晚喝的不省人事,今早醒来脑袋都要炸了,感觉脖子像断了根筋似的,后脑一抽一抽的疼。


    闻到点酒味都难受,于是说要戒酒,以后再也不喝了……


    起初,张云龙对此事颇为担心,怕刘万林出来闹事,今日一看,是自己多虑了。


    王术已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


    张云龙暗自佩服,王术不仅身手了得,对驭人之道也很精通。


    “行,那你去北安城吧,预祝你马到成功!”


    “多谢张大人,属下告退。”


    王术作揖施礼后,转身离开营帐。


    “……”


    北安城。


    又名关内第一城,距啸马关大约百余里路。


    上午时分,王术与包明达离开军营,骑着两匹快马,赶往北安城。


    ‘驾!驾!’


    二人耳边劲风呼啸,策马奔腾。


    包明达春风得意,笑的合不拢嘴,仿佛整个人年轻十岁。


    “等到了北安城,让我女儿请咱俩吃饭,听说道天书院饭堂伙食不错,保证你没吃过。”


    “吃饭倒是行,不过她要是有钱,先把三十五两银子还我。”王术说道。


    “没问题,肯定少不了你。”


    包明达心里暗自嘀咕,这事记的倒清楚。


    到时候若是情况允许……把女儿给都给他了。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途中很顺利。


    据说乾国匪患严重,但他们并没遇见,或许距离啸马关太近的缘故,没有哪个土匪敢在这里拦路。


    大约一个多时辰后。


    前方地平线上,出现座连绵不绝的城池。城墙高耸,更显巍峨,宛如一头巨兽蛰伏。


    “北安城号称关内第一城,寓意北部安宁,总共有五十万人口!”


    包明达介绍道:“若蛮人攻破啸马关,便可直取北安,难以想象...那将会是怎样的人间惨案!”


    “嗯。”


    王术点点头。


    因为以前有先例,蛮人攻破过临山城时,提前将东、西、南、北四处城门围堵住。


    然后在城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城里二十万百姓,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幼学孩童,几乎无一幸免。


    当时满城的尸体,血流成河,被砍下的头颅,堆积成小山。


    一片人间炼狱之景。


    不仅如此,蛮人还掳掠一万名少女,将她们糟蹋残害。


    王术打算劫掠的祭品,正是从临山城里挑选。


    当然。


    这些都是后话。


    眼下北安城大门处,人头攒动,有过往的商队,进城务工的村民,正在接受卫兵排查。


    由于乾国匪患严重,万一有凶恶之徒混进城中,将会酿成大祸。


    王术走在人群中,掏出士兵牌,交与卫兵检查。那人神情微微诧异,然后恭敬地称呼声伍长大人,便放他们进城了。


    由此看见,人们对戍边士卒,格外敬重,甚至有种特殊情怀。


    因为正是他们血染沙场,保家卫国,人们才得以安宁,免受蛮人侵袭。


    进入北安城门,前方豁然开朗,已经换了幅场景。


    两旁楼阁林立,沙土路平整,人影绰绰间,小商小贩叫卖声不断。


    “这里真热闹。”


    王术感叹道。


    “嘿嘿,咱们快走吧,一会还有更热闹的呢。”


    进到城里后,包明达心里像长草似的,迫不及待想见到女儿。


    “等会倩倩见了我,肯定很惊喜。”


    沿着进城土路直行,经过几处热闹路口,前面的大道,变成青石铺路。


    周围的楼阁,更加精致高耸,人们穿着服饰,明显华贵了许多。


    经常可见轿子、马车等,不知是哪家少爷小姐出行。


    再往前走五百米,便看见座恢宏大门,两旁柳树垂落,门口站着护卫。


    上方牌匾处,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大字‘道天书院’。


    据说此书院有百年历史,名字为先皇所赐,大有来头。


    可习文,可修武,多为名门望族子弟,再不济也得是富农商户。


    包明达爱女心切,在边关拼了老命,也要送她来这里上学。


    “走走走!快进去!”


    包明达满心期待,与守门护卫打声招呼,说是来探亲,便进入书院中。


    王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颇为好奇,眸光左右打量着。


    发现里面风景优美,比上陈将军府邸,也不遑多让。


    不少俊男靓女,青年才俊,三五成群,说说笑笑着走过。


    包明达带着王术,七扭八拐,来到一处石台广场前。


    其上二三十人,正在练武,有男有女,皆身穿统一白袍,后背有个黑色‘道’字,颇具神韵。


    “快看快看!第三排那个,就是我女儿!”包明达兴奋指着道。


    “哦...”


    王术看向那名女孩,面容秀丽,身材高挑。正在练着拳法,刚柔并济,倒是有模有样。


    “怎么样?我早就说过,我女儿很优秀,现在信了吧!”


    包明达笑得眼睛眯成缝,老脸上满是骄傲,以及对女儿的自豪。


    似乎...这是他失败人生里,唯一能向别人炫耀的东西。


    练武学生中,很快有人注意到这边动静。


    一位女生余光扫望,压低声音问。


    “诶?倩倩,那瘸腿老头谁呀?瞧他穿的寒酸样,好像议论你呢,你认识他吗?”


    “额...认识倒是认识。”


    包文倩目光扫望,沉吟片刻道:“他...他是我家的长工佣人,可能是来给我送东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