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重新追求

作品:《重生之少帅的掌心娇医

    清晨的阳光洒在餐桌上。


    陆淮锦穿着一身宽松的家居服,坐在主位上,却觉得屁股底下像是有针在扎。


    因为他发现,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似乎……有点低。


    “娘亲,吃鸡蛋!”小团圆殷勤地把剥好的鸡蛋放在沈晚清碗里。


    “谢谢团圆。”沈晚清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


    “娘亲,我想吃顾叔叔做的桂花糕了。”小团圆突然叹了口气,一脸怀念,“顾叔叔做的糕糕最软了,不像这里的厨子做的,硬邦邦的。”


    “啪!”


    陆淮锦手里的筷子被硬生生折断了。


    顾叔叔。又是顾叔叔!


    那个姓顾的阴魂不散了是吧?


    “咳咳。”陆淮锦清了清嗓子,试图寻找存在感,“团圆,爹……爹让人去买全北城最好吃的桂花糕,好不好?”


    小团圆看了他一眼,嫌弃地撇撇嘴:“买的没有心意。顾叔叔说,只有亲手做的才好吃。”


    陆淮锦:“……”


    好,很好。亲手做是吧?


    “宋虎!”


    陆淮锦猛地站起身,一脸杀气,“去把厨房清场!本帅要……亲自下厨!”


    ……


    一个时辰后。帅府小厨房。


    “大帅!那个是盐!不是糖啊!”“大帅!火太大了!要炸了!”“大帅!那是醋!您倒多了!”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一股浓烈的焦糊味伴随着黑烟从厨房飘了出来。


    沈晚清抱着孩子闻讯赶来时,就看到满脸黑灰、头发都被燎卷了一撮的陆大帅,正端着一盘黑乎乎、甚至还在冒着诡异气泡的东西走出来。


    “这……”沈晚清强忍着笑,“这是什么?新式**?”


    陆淮锦的脸有些挂不住,但他还是硬着头皮把盘子递过去:


    “这是……桂花糖藕。”


    “我也能做。”他有些不服气地小声嘀咕,“不就是个藕吗?还能比排兵布阵难?”


    沈晚清看着盘子里那几截死不瞑目的藕,实在是不忍心打击他。


    但小团圆是个诚实的孩子。


    他捏着鼻子后退了三步,毫不留情地补刀:“哇!大坏蛋在煮**!娘快跑!他要毒死我们!”


    陆淮锦:“……”


    第一回合,完败。


    ……


    午后,听涛苑花园。


    陆淮锦痛定思痛,决定换个赛道。


    既然厨艺这种“娘们唧唧”的事情不适合他,那就来点风雅的。


    他记得以前沈晚清最喜欢花。


    于是,趁着沈晚清午睡,陆淮锦拿着一把大剪刀,偷偷溜进了帅府最名贵的牡丹园。这里种着几株极品“魏紫”和“姚黄”,是专人伺候了三年的宝贝。


    “咔嚓!咔嚓!”


    陆淮锦手起刀落,辣手摧花。他觉得送一支太寒酸,要送就送最大的、最多的。


    等沈晚清醒来推开窗时,她惊呆了。


    只见陆淮锦捧着一大捆五颜六色的牡丹花,站在窗下,一脸求表扬的表情。


    “晚晚,送给你。”


    他把那捆花举起来,“我看这花开得不错,都给你剪来了。”


    沈晚清看着那捆被草绳胡乱系着、花瓣都被挤压变形的名贵牡丹,再看看远处那片被剪成了“秃顶”的花园,只觉得眼前一黑,心在滴血。


    “陆、淮、锦!”


    沈晚清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那是养了三年的魏紫!你就这么给……给就义了?”


    “啊?”陆淮锦愣住了,“不在花瓶里插着吗?我想着给你个惊喜……”


    “这是惊吓!”


    沈晚清气得关上了窗户,“今晚你不许进屋!”


    陆淮锦捧着一捆残花,站在风中凌乱。


    第二回合,惨败。


    ……


    傍晚,后院草坪。


    陆淮锦越挫越勇。


    他发现小团圆正拿着那个从柳镇带回来的破风筝在玩,但因为之前摔坏过,风筝飞不高。


    “机会来了。”


    陆淮锦眼睛一亮。


    那个姓顾的只会做这种纸糊的玩意儿,弱不禁风。他陆淮锦要做,就要做个最霸气、最结实的!


    他找来最好的竹条,甚至还用了做军用帐篷的防水布,亲手扎了一个巨大的、足有半人高的“老鹰”风筝。为了显**风,他还特意在风筝上画了陆家军的军徽。


    “儿子!看爹给你做了什么!”


    陆淮锦扛着那个巨大的风筝,自信满满地走过来,“扔了那个破烂,玩这个!”


    小团圆被那个巨大的黑色物体吓了一跳:“这是什么?盾牌吗?”


    “这是风筝!超级无敌大老鹰!”


    陆淮锦得意地把线轴塞给儿子,“来,爹给你放飞!”


    然而。


    现实是残酷的。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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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料太扎实、太追求“结实”,这个风筝……太重了。


    无论陆淮锦怎么在草地上狂奔,怎么利用风向,那个“超级无敌大老鹰”就像块铁板一样,在空中扑腾了两下,然后“啪叽”一声,重重地砸在了地上,砸出一个坑。


    连试三次,次次坠毁。


    小团圆手里拿着那个轻飘飘的破风筝,看着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亲爹,最后实在忍不住,发出了银铃般的嘲笑声:


    “哈哈哈哈!大笨蛋!你的老鹰吃太胖了!飞不起来啦!”


    陆淮锦叉着腰,看着地上那个“铁疙瘩”,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他堂堂特级上将,平定北六省只用了一个月。


    怎么讨好老婆孩子,比打天下还难?


    “笨**。”


    就在这时,一条手帕递到了他面前。


    沈晚清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虽然嘴上嫌弃,但眼底却带着盈盈笑意。她抬手替他擦了擦额头的汗。


    “哪有拿帐篷布做风筝的?”


    “我这不是想给他最好的么……”陆淮锦委屈地抓住她的手,“晚晚,我是不是真的很没用?”


    “术业有专攻。”


    沈晚清看着不远处还在笑话亲爹的儿子,轻声提点道:


    “团圆是男孩子。他崇拜的是大英雄,不是裁缝和厨子。”


    “你与其跟顾先生比那些你不擅长的,不如……让他看看你陆大帅真正的本事?”


    陆淮锦闻言,虎躯一震。


    真正的本事?


    他看向儿子手里的小木枪,又看了看自己腰间的配枪,眼中的挫败感瞬间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那股熟悉的锐气。


    是啊。


    他可是修罗战神。


    骑马、打枪、真刀**的本事,那个姓顾的教书先生拍马也赶不上!


    “儿子!”


    陆淮锦大步走过去,一把将小团圆举过头顶,骑在自己脖子上。


    “风筝不好玩。明天爹带你去校场。”


    “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大老鹰’,什么叫真家伙!”


    “真家伙?”小团圆眼睛亮了,“是砰砰响的那种吗?”


    “比那个更响,更威风!”


    夕阳下,父子俩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这一天的笨拙追求虽然以失败告终,但这充满烟火气的笑闹声,却终于驱散了帅府上空盘旋了三年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