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新闻记者
作品:《奥丽芙与伯爵大盗》 Z伯爵站起身,朝楼梯走去。
另一件什么事,又干嘛非要上楼说?除非那里有间密室,Z伯爵想要她瞧瞧偷来的东西?不可能吧,他明知道她的看法。奥丽芙想不明白。
Z伯爵登上几级台阶,忽然停住脚,低头看向奥丽芙:“我偷的所有珠宝,除了第一次偷来的那条项链,上面的钻石已经被我拆下来卖掉了,其它每一件都在,完好无损,我会找个恰当的机会把它们还回去,包括项链的钱也会还。”
他转身继续朝上走:“我只偷珠宝,不偷小东西。我的投资收益不错,够我平时用了,所以,你见到的一切都不是偷来或用脏钱买来的,不用担心。”
奥丽芙没说话,默默跟他上到二楼。
“请进。”Z伯爵推开一扇漆成绿色的门。
奥丽芙发现自己来到一间明亮的、中等大小的卧室。
Z伯爵领她走到房间正中,转身面向她,问:“你本来是什么打算?——我是说,假如你认为扬·因姆克是害死你父亲的唯一凶手,而你又没发现我是盗贼,你有什么打算?去你姨妈家之后呢,还回伦敦?库珀先生做了安排?”
“不。”奥丽芙摇头,“我没打算回伦敦。离开姨妈家,我会去牛津,把我父亲的所有笔记整理好,或许,能够编成一本书。”说着,奥丽芙的声音低下去,心中产生了疑问:她真的要做这件事吗?她和父亲不一样,她不是学者,也不想做学者。
她又摇摇头,“之后的事我还没仔细考虑,本来,我打算去了姨妈家再好好想想。”
“那么,是不是别人都认为你会待在姨妈家,至少要待一段时间,比如,直到明年的社交季开始?”
“我想,大部分人会这样想。”
“好,现在咱们一步一步考虑。第一步,诺丁汉郡,这是个好主意。”Z伯爵赞同地瞧着她,“你已经准备好了吧,最好明天就动身,乘火车回去,等过几天我给你去信,你再回来,吉姆去接你。然后,你就暂时住在这儿。”
“这儿?”奥丽芙惊讶道。
“我们的敌人会以为你已经接受了案件的结论,满意地离开了伦敦。他们会因你离去而放心,你不希望他们发现你又回来了。你肯定不能住在绿窗,而一位年轻的单身小姐,无论住哪家旅店,都过于引人注目。
“我想,住在这里最好,谁也不会想到的。你要是想去哪儿,吉姆随时可以送你去,我们要商量事情,也很方便,对吧?这间屋子一直空着,我才让人收拾出来,你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改进。”Z伯爵询问地望向奥丽芙。
奥丽芙已经飞快地将整间屋子的全貌看在眼里:墙壁贴着清新的浅绿色墙纸,床上铺着淡雅的粉色床单,散发出薰衣草的香味,有壁炉、舒服的扶手椅、古朴的写字桌、雅致的小梳妆台……这儿没有绿窗酒店那么豪华,但无疑是一间非常可爱的屋子。
尽管Z伯爵说得句句在理,以她目前的情况来说,住在这儿确实最便利,但是,她怎么能搬进Z伯爵的家?
Z伯爵拉了拉铃,不一会儿,一位穿戴整洁、四十岁左右的太太走进屋。
“这是我的管家格雷厄姆太太。这是费克特小姐。你能照顾好她,对吧?”后面这句是问格雷厄姆太太。
“欢迎你,费克特小姐。”格雷厄姆太太不卑不亢地说,很安然地回答Z伯爵,“当然可以。”
她的目光马上转回奥丽芙身上,有几秒钟,两个人互相打量了几眼。格雷厄姆太太面色红润,身上带着和这房间一样的薰衣草味及淡淡的香皂味。她看起来又聪明又善良又能干,像是那种有办法在三十分钟内,把一个街上捡来的“泥猴儿”变成主日学校模范生的人。
奥丽芙远远不是“泥猴儿”,格雷厄姆太太脸上露出笑容:“小姐,这里很安静,比你住在膳食公寓要好得多。这间屋子本来没派用场,但我一直认为它朝向不错,冬暖夏凉。我们可以在这面墙上打个门,将屋子和隔壁的盥洗室联通起来,而将原来的门封死,这样,你就有了一个独立的盥洗间。格雷厄姆先生认为这点改动很容易办到,最多一两天工夫。另外,这层的另一面还有间空闲的小屋可以给女仆住,你愿意我为你找一位女仆吗?”
奥丽芙急忙摇头,包含两个意思:一是不需要女仆,二是她没有同意搬来,还谈不到女仆的事。
格雷厄姆太太按照第一个意思理解,接着说:“没问题,我每天早上和晚上都可以过来服侍你。为伯爵洗衣服的是威廉姆斯太太,她很能干,衣服都是熨好后送回来,从来没有熨坏过。她每周来两到三次,我们可以要她再加一次,她是格雷厄姆先生的侄女。另外……”她用平静的语气滔滔不绝地介绍日常事务。
奥丽芙想起了姨妈。格雷厄姆太太和姨妈的个性并不像,但她们会彼此钦佩并喜欢对方。
“我和格雷厄姆先生住在一楼,吉姆在厨房睡觉——我们几次想让他换个地方,但他不肯,厨房里暖和,又靠近后门,他说这样就能保证没有人趁夜里私自闯入,不过,即便没有吉姆,也不用担心安全。”
奥丽芙的确不担心,要是大盗的家被偷了,不是很可笑吗?
“你每天几点用茶点?”格雷厄姆太太问奥丽芙,语调越来越亲切,“你喜欢马芬还是舒芙蕾?”
“马芬。”奥丽芙不由自主回答。
“好,今天请给我们准备马芬。”Z伯爵插道,“其它细节咱们以后再说,你们会很快熟悉的。不过,费克特小姐还要先回诺丁汉郡一趟,她家在那儿,之后,她才能搬进来。是吧,费克特小姐?”
格雷厄姆太太使奥丽芙点了头。
Z伯爵愈发高兴了。本来,格雷厄姆太太与奥丽芙说话时,他是斜倚在写字台上,这时,他一跳,干脆坐了上去。屁股还没坐稳,他急忙又跳下来,大概想起这里已经是小姐的房间了,不得造次。
“很抱歉,费克特小姐。我有点太忘形了。”他搭讪着把桌上的几样文具重新摆摆,郑重站直身子,掏出怀表瞧了瞧,尽管桌子上就放着一只走时很准的小座钟,而几秒之前,他的目光才从钟面上扫过。
“算了,马芬再等等,反正格雷厄姆太太任何一天都能做,对吧。时间还早,今天我们出门吃饭。”他对奥丽芙说,“我想介绍你认识一位朋友。”
“什么朋友?”格雷厄姆太太离开后,奥丽芙狐疑地问。
“你记不记得我说过,我有位在新闻界的朋友。他叫哈里·格林,晨报记者,最初我在国外认识了他,等回到伦敦,我们又见了几次,交情还不错。”Z伯爵随随便便地说。
“他专写犯罪报道,每当有大小案件发生,除过警察,第二个接到信的就是他。伦敦城内外,到处都有他的熟人。我们就去找他吧,说不定他能帮上忙。
“这个时候他刚刚起床,下午他就要出门跑新闻了,晚上他会在报社工作到半夜才回家。这个点正合适,我们直接过去吧。”
奥丽芙对这位记者是否可靠有几分怀疑,坐在马车上,她忍不住问:“格林先生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吗?”
“小偷身份?不,他不知道。”Z伯爵颇为自傲地说,又钦佩地看看奥丽芙,“很难找到另一个人有你这样的洞察力,小姐。”
奥丽芙不为所动,奇怪地瞥他一眼:“你说他是你的朋友?”
“很抱歉,我的朋友确实不多,所以,每碰上一位,我绝不会把他丢开不算。要论真正的朋友——”Z伯爵伸出三根手指,“我只有三个:吉姆,哈里,还有你,费克特小姐。”
奥丽芙毫不领情,厌弃地哼一声:“而你让吉姆给你赶车。”
Z伯爵笑起来:“所谓朋友,并不在于对方做什么,也不在于他对你的了解究竟有多少。朋友是你能够完全信任的人,你说对吗,小姐?”
奥丽芙没回答。
这位格林先生一点儿都不像奥丽芙想象中的新闻工作者:住在狭小的阁楼里,指尖沾着墨水,写字桌上乱七八糟堆满了纸张。首先,哈里·格林住在一栋很受收入不坏的单身人士喜爱、外型坚固的四层砖楼房中。他住在第三层。Z伯爵拽了拽门上垂下的金色穗子,门内传来清脆的叮当声,很快,一位穿戴整齐的年轻先生打开门。
“你好,哈里。”Z伯爵热情地问好。
“嗨,Zed,你去哪儿了,好久不见。”哈里一把将Z伯爵拽进门厅过道,亲热地在他背上拍打。
Zed,奥丽芙对这个称呼暗自发笑。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叫他,不叫伯爵,也不是个名字,就一个字母,Zed。
寒暄过后,哈里才发现站在Z伯爵身后的奥丽芙,惊讶地望着她。
奥丽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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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先的优势,已经把哈里瞧清楚了:他穿着一身灰格子衣裤,裁得很合身,领带也系得工工整整;至于他本人,面色红润,身材健壮,大约二十六七岁,根本不像个书呆子。唯一美中不足是:他在室内也戴着顶俗称为“猪肉派”的扁平礼帽,摘掉后,显出略微有点儿谢顶。
“这是夏普小姐。”Z伯爵这样介绍。
因为“费克特小姐”和“布莱克小姐”两个名号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哈里听见,会像逮住采访对象一样,对她问个不停。Z伯爵建议,最好不要一开始就道明身份,而是像普通人那样结识。奥丽芙便选了母亲的姓。
Z伯爵又对哈里说:“夏普小姐很喜欢你写的珠宝失窃系列报道,她想见见你本人。”
“啊,你喜欢吗,小姐?”哈里瞅着奥丽芙,毫不掩饰目光中的爱慕。“咖啡还是茶?”坐下后他问。
“咖啡吧,谢谢。”奥丽芙说,因为想到主人刚刚起床。
“咖啡,很好,马上就来。”然而,哈里只是站在那儿,看着奥丽芙,呆呆笑着。
“我来吧,哈里。”Z伯爵好像很熟悉好友的癖性了,知道指望他,连一口水也别想喝上。哈里高兴地摆摆手,Z伯爵一走,他便在奥丽芙对面坐下。
“我听Z伯爵说你专写罪案报道。”奥丽芙说。
“没错!我是罪案版面的记者之一。我做记者不到四年,有两百篇犯罪新闻上了头条,当然了,我也不希望这个数字更大。”话虽如此,他的神情分明是遗憾伦敦的罪案还不够多。
一谈到新闻,哈里便把奥丽芙全忘了,现在,他脸上的红光和声音中的激动全部来自他的职业自豪,“我入行第一件大新闻是一位妇女用斧头砍死了醉酒的丈夫,那天我刚好从附近经过,目睹了警察把她押出屋门,她围裙上沾满了血。我冲上去就采访她,她说:‘他的血里一股酒味。’我用这句话做标题,它比我自己冥思苦想出的一百句都管用,从此后我一直写罪案。当日的那份报纸我还留着呢。”
哈里好像打算起身去取,忽然又记起新来的客人是位女士,不好意思地搓搓手,“算了,那些案子都太血腥,凶器、尸体什么的,不像珠宝窃案这么干净、清爽,就如所偷的宝石一样晶莹剔透。”
奥丽芙没想到有人拿“晶莹剔透”来形容偷窃。
“犯罪总是肮脏的,不过程度有异。一位妇女因为丈夫酗酒杀了他,我看这比偷别人的传家宝要干净得多。”她说。
“不,不,小姐,杀死丈夫我没意见,但把尸体大卸八块呢?那女人有双屠夫的眼睛,我永远忘不了。在我写过的所有案犯中,这位偷宝石的家伙无疑是最良善的。”
Z伯爵端着托盘过来了,哈里毫不客气取下一杯最浓的咖啡,喝了一口,指着Z伯爵说:“倒不是我愿意和罪恶打交道,我没有这家伙那么走运,含着金汤匙出生,我得想法子挣面包吃。我根本没料想我和他能交上朋友,阶层藩篱,你知道。
“Zed结交的那些人,是绝对不屑于和我来往的。而你,非常不一样,你的出身高贵,你的心灵更高贵,请允许我这么说,小姐。”他热烈地赞扬奥丽芙,忽然又拘束起来,“从来就没有一位有教养的小姐肯来我家作客,我简直不知该怎么办了,要是我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请务必见谅。”
“我不是Z伯爵的那些贵族朋友。”奥丽芙微笑着说,“你能写罪案新闻,我很钦佩。”
哈里立即变得口若悬河:“其实并不难写,只要稍稍经过训练。你知道,小姐,世上的事,其实没有哪一件可以真正称得上‘新’闻,其实全都是‘故’事。人们打开报纸,期待的并非发生了什么新鲜事,而是:‘哦?又出这种事了。来看看吧,这回在哪儿,是哪个倒霉蛋和幸运鬼,怎么干的?’
“——关键在于组合。我们要做的就是从千篇一律的庸常中找出故事,假如元素排列巧妙,就能抓住读者。我对那只手镯抱有很大的期待,我预感,这篇要是写成了,会是一个呱呱叫的故事——大饭店、舞会、美人……这里头什么都有。我听说手镯就明晃晃摆在桌上,好像对人说:‘来偷我吧。’谁知晓,他怎么就没干呢!”哈里遗憾地握起拳头,在大腿上一砸。
“假如那位大盗就此收手了呢?”Z伯爵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一边问,一边朝奥丽芙眨眨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