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Can you
作品:《成了哨向恋爱文里的那个炮灰》 少年面无表情地和明钰对视。
男佣人不好意思道:“它刚刚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下地,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你现在有空吗?要不然我帮你打理园子吧。”
楚乘风点头:“花园的事我忙完了。”
他抱着明钰坐到庭院的长椅上,把小狗捧起来,一人一狗四目相对,他问:“吃得太饱就不想动了吗?”
明钰想汪的一声反驳,她来到这里之后明明啥也没吃,但她随着少年的目光,把注意力转移到小狗的肚皮上——
嗯,圆滚滚的。
这只可恶的贪吃狗!
不过这也是给了她一个待在少年怀里哪也不去的理由。
房间外面很冷,但少年是一个天然的火炉。她呆得心安理得。
雪势变小了,细小的雪花缓缓地落在少年的浅灰色的外套上,明钰无聊得开始扒拉对方的上衣,雪花在哪她就戳哪,美名其曰为少年清理衣服。
对方的外套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楚乘风在同龄人里算发育快长得高的类型,衣服在他身上仿佛洗过很多次脱水缩小了。明钰有时戳得太快会碰到少年暴露在外的手腕。
楚乘风叹了一口气:“还挺有精力。”
她用头拱了拱少年,表示肯定。
没过多久,明钰就玩累了。她原本以为少年会想别的方法代替遛狗这件事,结果楚乘风只是好好地坐在原地任她折腾。
于是她陷入了狗生的大思考,呸呸,人生的大思考。
上次在贫民窟遇见时,楚乘风还是一个豆芽菜,瘦巴巴的,一副极度营养不良的样子,这次好像还是有点营养不良,但个子窜得很快,比这个时间点的小明钰高了一个头。
他为什么会在这?
他是找到了一份工作?给陈可家的花园当园丁?
她的那个预知梦对这些压根没提啊。
明钰对楚乘风的过去一无所知。
少年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小狗背部,动作轻柔,舒服得明钰几乎眼睛要眯上睡着了。
睡醒是不是就能回到现实了……
突然,背上的力度骤地变大,明钰吓了一跳,黑溜溜的两颗眼睛充满怒气,吵人安眠罪大恶极啊少年!
被她瞪着的主人公完全无视了小狗的不满,直勾勾地盯着离花园最近的那扇窗户,他能从这里看到别墅内部。
小明钰在钢琴房里玩得心满意足,和陈可回到了客厅,她们围坐在壁炉旁边,打开了电视,饶有趣味地收看最新的星际综艺。
室内被暖色调的灯光笼罩,室外天色渐暗,还没到路灯预定亮起的时间,少年和狗坐的地方越来越黑。
明钰心想:这人怎么了?上次的相遇不是他脑子瓦特了自己幻想出来的吗,为什么看他这表情,像是真的认识我啊?
她汪汪几声,提醒少年时间到了,要把她送回陈可身边了。
楚乘风才回过神,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窗户那挪开,再次看向小狗。
兴许是太久没能和人说话,也兴许是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心事,他问:“你认识她吗?”
少年,你这是在问一只狗吗?
楚乘风补充道:“不是你的主人,是今天你见到的那个客人。”
明钰无语地随意叫了几声,她当然认识自己了,但是楚乘风能解密出狗语吗?
“你说她以后还会再来吗?”少年一脸希冀。
不会了,因为之后她分化成向导忙着参加升学辅导,进入哨向学院之后,宿舍离富人区太远了,碰巧陈可也住宿,两个人每天在学校就能见到,她就再也没来过陈可家。
可她要怎么说出来,她只会汪汪汪啊。
楚乘风也意识到小狗是不能回应他的问题的,他笑笑:“我们回去吧。”
-
那天过后,明钰还是没能回到现实,这个记忆似乎跨越了很长的时度,她也只能躺平,当一只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小懒狗。
不过,她要对自己的形容做一个修正。
一次她在宅子里面四处乱逛,找到一面全身镜,终于知道自己长什么样了。
她现在,不是那个平白无奇的社畜向导,她是一只毛茸茸的博美犬!
好吧,可能是废话,但是明钰对自己的模样非常满意,做狗也是要做最萌的那个。
这段时间,明钰都表现出负责她起居生活的男佣人的强烈抗议,陈可只能让楚乘风接替这个工作。
冬去春来,小狗就这样陪着少年。
明钰时常能看到楚乘风坐在花园旁,拿着一个本子涂涂画画,有时少年会神游天外,对她不管不顾。
她企图爬上楚乘风肩膀,一窥本子真容——
该死的!狗看不懂人的图画文字啊!这个世界怎么就在这种地方严谨了?
本子上的东西对明钰如同加密了一般,她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上面的一笔一划都是少年沉重的心意。
他到底想做些什么呢?
开春之后,楚乘风会带着小狗在A区的街道散步。
明钰在这条街上住了十多年,街上的每一个风景她都熟记于心,如今以狗的目光观察从小生活过的地方,又是一番新的体验。
他们散步路线上的地点包括明钰最爱的那个甜品店,次次路过的时候明钰都闹着要进去,挣脱绳子后在布丁前面不停打转。
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
“狗不能吃布丁,你会拉肚子的。”
少年每次都这样和她解释,但每次少年都会买一份回去,可也不给她吃。
吃独食吗?可恶。
后来看她的怨气实在是太大,少年去后厨把鸡胸肉打碎蒸熟,做成布丁的形状摆在她面前:“喏,吃吧。”
明钰:……我想要的根本不是这个!
有一次,他们改变了往常的路线。明钰想起那天应该是少年领薪水的日子。
她不解地跟着少年,走过陌生的道路,楚乘风没和她说他们要去哪,但少年神色奕奕,她猜是要去一个设想已久的目的地。
一个装修得很前卫的书店映入眼帘——宇宙书店。
她对这家店有所耳闻,号称是帝国里储书最全、上新最快、设计最用心、包装最精美的书店,不管是三千年前古蓝星的民间快报,还是哨向学院最新的期末考试题目,都能在这找到。
但宇宙书店坐落于富人区,实行会员制,进出需要VIP卡,而且价格昂贵,明钰没有来过这。
楚乘风来这干什么?话说他进得去吗?
不对,现在最紧急的问题是——
这家店允许狗进去吗?
-
明钰毫不意外地被楚乘风留在外面的宠物照看区,她只能看着少年一个人进入了书店。
好孤独。
她变成一只狗之后,不是陈可陪她玩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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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就是楚乘风带着她在住宅区随心乱逛,再不济也有男佣人和李妈和她玩飞盘,这是鲜少的她独自待着的时候。
她还没来得及伤春感秋,就被旁边一个庞然大物拱了一下。
一张哈士奇的傻脸出现在她眼前。
老天,我说我孤独的意思,不是让你派一只哈士奇过来陪我。
Canyouunderstandme?
-
宇宙书店有这么大吗?楚乘风进去快一个小时了还没有出来。
博美一脸不高兴地被哈士奇围着。
哪家的哈士奇快点带走啊!
天灵灵地灵灵,楚乘风可算是来接她了。
这绝对是她最想念少年的一次。
楚乘风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了几本厚薄不一致的书,明钰想他也是要备考哨向学院吗?但好像楚乘风还没有分化成哨兵啊?对了,他什么时候成哨兵的?
陪在少年身边几个月,她怎么还是对他不甚了解。
可能因为她是一只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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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到了别墅,明钰没急着回陈可为她准备的小窝躺着,而是做着楚乘风的跟屁虫,跟在他身后,想要看看他准备干什么。
走着走着,前面的人突然停住了,明钰没注意刹车,撞得她在地上滚了几圈。
楚乘风你是用钢板做的吗?痛死狗了。
“你怎么跟着我?”少年不解。
汪汪汪!
怎么,你不服气?
明钰不甘示弱。
少年沉默片刻,认输地把小狗抱起来。
他们来到佣人住的地方,楚乘风上到最顶层,在最里面的一间房间前停下,他敲了敲门:“张叔,你在吗?”
张叔,是陈可家后厨的主厨,即使过去很多年,明钰也记得她来做客那天,这位大叔做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好吃得她想套个麻袋把主厨装进行李箱带回家。
“小风啊,进来吧。”门后传来大叔和蔼的声音。
门打开了,在楚乘风怀里的博美和张叔面面相觑。
“怎么把小姐的狗也带进来了?等下小姐放学看不到小福就要着急了。”
少年解释:“它自己跟过来的,甩不掉。小姐今天学校有活动,不会回来那么早。”
张叔接过楚乘风手里的袋子,把那几本书拿出来摆在桌子上。他们动作熟练,似乎这样的事情在这个房间发生过很多次。
明钰好奇地爬上桌子,嗅了嗅少年新买的书,没啥味道,也不能吃。
所以这两个人是要干什么呢?
张叔问:“现在喜欢看这些?”
少年言简意赅:“嗯。”
然后明钰看着张叔把包着书的塑料袋拆了,从中挑了一本,开始认真地给楚乘风念:“……小王子在B612星球上,遇到了一朵与众不同的花,是一朵娇气的、脾气很差的玫瑰花,它敏感又虚荣。小王子每天为它浇水、陪它聊天,在这个星球上面,他们陪伴着彼此。”
“……”
“有一天,小王子决定出去看看。于是,他离开了玫瑰,开始了旅行。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更重要的是——他在地球上看到了一大片的玫瑰。他失落地发现,原来B612星球上独属于他的那一朵花,也没什么特别。”
楚乘风问:“小王子为什么要在意那朵差劲的玫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