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惊喜

作品:《盗笔:开局撞见陈皮在摆摊

    在张启山的认知中,只有小孩...准确来说,是只有在家中被长辈百般呵护着长大、没有经历过挫折的小孩才会这样。


    他们会在信赖和溺爱着自己的人面前,任性、放纵、自我。


    因为会得到所有的正面反应。


    所以肆无忌惮的骄纵。


    想着想着,张启山脚步就停了下。


    他送给越明珠的这匹小马已经被训练的很好,服从性很强,他一停,小棕马自然跟着停了。


    “...呼——还挺累。”


    马背上颠了一会儿,越明珠右手扶住腰,感觉那里有点麻麻的。


    暗戳戳的想就算明天照样起不来床,她也有话可说。


    “你这样很好。”


    “啊?”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评价,越明珠茫然地歪了下脑袋,明白他说了什么后,震惊反问:“我骑的很好吗?”


    第一次骑马就被夸奖,莫非,心脏怦怦直跳,自己在骑行之道上存在过人天赋?


    见她赫然睁大的眼睛写满惊讶和喜悦,没听到否认,脸上就飞快升起了一点点骄矜的自满和得意。


    张启山一时没忍住笑了下。


    远方薄薄的积雪恰似玉带点缀于翠岭,浑然天成的霜降之景。


    这一笑,雪霁初晴。


    越明珠微微一怔。


    “明珠。”


    他说:“生日快乐。”


    张启山单手牵着缰绳,另一只手递了个盒子给坐在马背上的她,声音缓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


    很快他又意识到什么,“...你不喜欢接别人东西。”


    越明珠完全是下意识地拉住了他正要收回的手,自然而然地就说出了:“可你不是别人——”


    听到她的话,张启山微微昂首。


    哪怕处于低位,他身上那种稳重周正的气质也很难让人升起居高临下的俯视感。


    目光交汇,越明珠眼神微微偏移,声音却很清晰有力,“你是哥哥,不是别人。”


    后面那句小声重复着。


    也不知道是为了告诉别人,还是为了鼓舞自己。


    静止了几秒。


    她稳住心神,慢慢地取走他手中的礼物。


    望着这一幕。


    张启山想起了当初二月红那个没分寸的徒弟,当面把他找回来的见面礼塞到明珠手中的场景。


    对方的无礼挑衅,他其实没放在心上。


    但是这一刻,仍不可避免地回忆起了陈皮那两句:


    ‘她不喜欢接别人东西’‘除非是我亲手递给她的’。


    原来......


    张启山收回手,神色淡淡。


    他一直都没忘。


    越明珠打开盒子。


    入目是一片莹润光泽,红白相参像晕染了朱红的血色一般的玉,顶端雕刻着精致袖珍的荷花。


    正是拇指大小的印章,底端刻的是她名字。


    小心摸着自己的名字,抿了下唇,认真的望着他问:“是你亲手刻的吗?”


    顿了一秒,张启山缓缓点头,“是。”


    得到满意的答案,越明珠开心极了。


    向他露出极具感染力的烂漫笑靥:“谢谢,我很喜欢,我会珍惜这份礼物的。”


    鉴于她是第一次骑马,张启山没放纵她太久。


    只慢走了几圈,又教了她几个理论上的知识点,就带着她在山野间散步、散心。


    这个下午时间过得很快。


    坐上车返程的时候,越明珠还有点意犹未尽,不过进了城,车开着开着,她就意识到了不对。


    “这好像不是回家的方向。”


    张启山若无其事:“我们搬家了。”


    搬家?


    越明珠原本还望着车窗外,这下回过头来惊讶的望着他:“下午吗?我们去外面玩的时候,家里在搬家?”


    怪不得没带捧珠,就带了个司机。


    自从出事后家里就买了车,之前去红府看刚出狱的陈皮就是司机开车接送,当时随行的还有一个保镖坐在副驾驶座上。


    算上捧珠,她出趟门至少得带三个人在身边。


    只可惜,事发之后唯一一次出门,她却和陈皮不欢而散。


    “原本该提前告诉你。”见她没有不高兴,张启山考虑了一下,还是选择性的说:“不过,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望着眼前不比红府小多少的新家。


    越明珠的确很惊喜。


    她之前还觉得张家小,没想到这么快就搬新家了,还是和红府类似的古典中式庭院,碧瓦飞甍、雕梁画栋。


    张启山带她去了后花园,让她去看湖中心的戏台,说:“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要是不想出门,无聊了可以请红家的戏班在这里唱。”


    没对她近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行为做过多干涉。


    在张启山看来,她要是能走出阴影固然好,但就算走不出也可以慢慢来,不必强求。


    更何况只要家里够大,视野够开阔,出不出门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惊喜似乎远不止这个。


    早早就等候在院中的捧珠引她进屋,向越明珠展览了无数个堆积在桌上敞开放满了珠宝的首饰盒,以及摆满衣柜四季齐全的各种漂亮衣服。


    新的卧室很大。


    大到可以让一整面墙都是衣柜,像个奢华的衣帽间,颜色或艳丽或素雅,让人眼花缭乱。


    她摸着崭新的衣裳,目露担忧,“可是,我还在长身体,万一半年下去长太快,这些衣服恐怕就穿不了了。”


    都无需上身比划,越明珠就知道是按之前裁缝量的尺寸做的。一眼望过去四季都有,也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加工加点做出来的。


    对此。


    负手而立站在屋外,连余光都没往屋内多瞟一眼的张启山回答道:“这些赶出来的衣服还不够精细。”


    至于穿不了。


    他不以为意,“我一个朋友说,女孩子就算有的衣服不穿,也喜欢摆在衣柜里好看。”


    “喜欢吗?”


    从始至终,他在意的只有这一个重点。


    越明珠...实在很难说不喜欢。


    就算夏天的衣服现在她穿不了,摆在衣柜里确实很赏心悦目,于是跑到屋外对他重重点头,诚实表达自己的喜欢。


    张启山平静地“恩”了一声。


    然后,他眉眼微微缓和的说:“喜欢就好,这些衣服看看就行,等到了夏天还会有更新的款式和更好的做工。”


    “到时候全部换新的,这些穿不了也没关系。”


    越明珠望着他没说话。


    安静地眨了眨眼。


    ...看吧。


    一个人用没用心,真的很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