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铁骨铮铮陈方平

作品:《我当神棍那些年

    棺木通体素黑,未施半点漆彩,长约七尺二寸,棺身不算宽大,刚好容下一人蜷卧。


    县衙当中,陈方平立于棺前。


    他身着从三品官服,衣身挺括,胸前背后的方形补子上,孔雀纹样绣得规整大气,青金配色在光下隐约发亮。头戴进贤冠,梁上覆着黑色纱罗,板板正正一身官服。


    陈方平已经五十二岁了。


    他抬手抚过棺木,鬓角银丝引人注目,他对着棺木道:“逍遥散一日不绝,本大臣一日不还!”


    经过两日审讯,他已经有了眉目,陈方平对林蕤他们说道:“此事牵扯不小,不仅有本地劣绅包庇,背后更是连着营州乃至外省,盘根错节,牵扯甚广……”


    “唐县的事情,有劳二位帮助,”陈方平起身对林蕤和老师兄拱手道:“二位的本事本官已经见过,本官定当据实上报朝廷,为二位请功,绝不埋没。然……逍遥散之害,远非唐县一隅之患。它侵蚀百姓体魄,耗尽万家资财,蛀空国之根基,其祸烈于洪水猛兽,其毒更甚蛇蝎!”


    林蕤与老师兄见状,连忙拱手回礼,面对这口薄棺,林蕤心中已有猜测。


    陈方平道:“此番查案,多谢二位相助之情,本大臣记在心里。但今日并非结束,此路道阻且长,不光要揪出幕后黑手,更要堵死逍遥散流通的每一条渠道。”


    他缓步走到棺前,抬手轻轻叩了叩棺身,棺木发出沉闷的回响,“逍遥散一日不除,这棺椁便一日不封!”


    这便是陈方平的誓言!


    “若我半途而废,或遭奸人所害,便让它替我见证,这天下还有人敢与毒瘤死磕到底。若能扫尽逍遥散,它便权当我为苍生立的一块碑,记着这世间曾有过一场——拼了性命……也要做的事!”


    翻翻史书,会发现历史很有意思!任何企图掌控历史的人,总是在重蹈覆辙……


    如果你记不住,那么历史便会重演……


    “叔父……”


    邓允上前两步,有些担忧。


    林蕤和老师兄同样大受感动,双方对视一眼,明了心中所想。


    老师兄开口,诚恳道:“大人言重了!逍遥散之害,我等明了,大人为民除害,是我等之幸,何谈功劳?”


    “大人以身许国、力抗毒瘤的决心,我等看在眼里、敬在心头,逍遥散害民误国,早该根除,禁“药”一事,若有用的着我二人的,大人尽管开口,我等愿尽绵薄之力。”


    林蕤点头。


    “老师兄所言,正是我所想……”


    林蕤不喜欢和官府打交道,更不愿意轻易许诺。


    但此事不同!


    逍遥散能够让君子变成小人,让圣人跌落神坛,满身泥泞。两袖清风的官员沾染上它,会开始搜刮民脂、纳贿贪赃,把寒窗苦读换来的清名踩在脚下。


    重诺守信的侠客,会为一袋逍遥散背弃盟约、出卖兄弟,将道义抛诸脑后。


    温润的书生,会为片刻的纸醉金迷,变得偷鸡摸狗、沿街乞讨,让十年寒窗积累的风骨荡然无存……


    它更会瓦解人的意志,让人从云端跌入泥沼,再也爬不起来!!!!!


    生而为人,应该有底线。人之所以为人,而非禽兽,便是心存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大道。


    有些披着人皮的东西,反倒不如畜生,动物尚且不会以“药”害人,他们却能眼睁睁看着逍遥散毁人阖家、蛀国根基。


    这无关于性别、官职、能力、种族,逍遥散这种祸根就不能存在!!!!


    *


    送走了陈方平,林蕤打算同邓允一起回一趟京城,拜别了老师兄。


    邓家是世家大族,邓允的祖父做过太傅,父亲也承袭爵位封了侯。


    京城的闹市区,一处五进的院落,门前立了两尊石狮子,门楣悬挂的御赐匾额“高密侯府”,都显示着主人的身份。


    林蕤随邓允进了府门。


    青石板路在脚下延伸,两侧朱红廊柱排列得整整齐齐,廊下雕梁画栋。绕过栽着松竹的前院,又走过一道月洞门,便来到了中院的正厅。


    邓允先一步上前,对守门的仆从低语几句,随后招呼林蕤坐下。


    不大会儿功夫。


    侍从便端上了茶水点心,都是林蕤喜欢的,邓允坐在一旁陪林蕤说着话。


    过了约摸半柱香的时间,邓夫人在丫鬟婆子的拥护下,款步而来。


    林蕤起身。


    邓允引着她来到厅中,躬身行礼:“母亲,孩儿将林蕤带回来了。”


    林蕤微微躬身。


    “晚辈林蕤,见过邓夫人。”


    对面是位保养得宜的妇人,一头乌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头上戴的黄金首饰更衬得她华贵非凡。


    俩人不咸不淡的说了几句话。


    邓夫人问。


    林蕤答。


    邓允时不时插几句话调节气氛,待下人过来换茶,邓允疑惑:“父亲还没忙完吗?”


    侍从赶忙躬身回话。


    “回大公子,老爷正在接待贵客,暂时还没忙完。”


    邓允的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转头对林蕤温声道:“父亲素来重视宾客,想来很快便会过来。”


    林蕤颔首应下,端起新沏的茶水喝下半盏,目光掠过厅外庭院,神色平静。


    邓允的生母早逝。


    邓家如今的当家主母,是邓允父亲的继夫人,也是邓允的姨母,大尤氏和小尤氏是一对姐妹花,双胞胎。


    *


    小尤氏信佛。


    初一十五吃素。


    今日正值初一,邓允便带林蕤去外面吃。俩人也没去什么酒楼食肆,就在路边买了两份抄手,干溜的。


    林蕤往里面放了好多辣椒。


    邓允跟她学。


    “咳咳咳……”


    “呼……呼……”


    林蕤担忧:“这个有点辣,你要是不能吃给我……”


    邓允:“辣的……嘶——”


    “也挺好吃的……”


    下一刻,邓允半碗抄手已经吃完了,好吧……


    ……


    等他们回去的时候,林蕤抬眼撞见一人,愣住了。


    那人一身青灰色窄袖圆领袍穿得利落,软脚幞头束着墨发,腰间蹀躞带坠着小巧囊袋,眉眼竟与邓允有七八分像。


    只见他立于院中,袍角垂得规整,不似邓允总爱敞着半领、透着跳脱,他周身透着股沉静的雅致,倒让那相似的眉眼,添了几分疏离。


    若不是提前知道邓允有个弟弟,再加上那周身沉静自持的气度与邓允截然不同,她几乎要以为是邓允换了身装束,收敛了性子。


    “你是……二公子吧?”


    林蕤主动打招呼。


    邓家的二公子邓景祁,是如今的邓夫人小尤氏所出。尤家这一对姐妹花,生出来的儿子都那么像。


    邓景祁回头。


    目光在她脸上淡淡一扫,没有多余的寒暄,“你便是兄长带回来的人?”


    林蕤点头。


    邓允曾近说过,他这个弟弟对外界无关琐事漠不关心,若是碰上了,让自个儿不要见怪。


    俩人闲聊几句,林蕤便告辞了,待回到邓允替她准备的卧房,林蕤刚推开门,就被人抱了个结实。


    “哎呀……”


    “吓我一跳!”


    邓允的下巴抵在她发顶,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黏人劲儿,声音软乎乎的:“可算回来了,我等你半天,连晚饭都没敢先动筷子。”


    “还吃啊,中午不是吃过抄手了么……”


    “……”


    在吃饭这件事上,邓允能在她耳边念叨半天,林蕤有时候不好好吃饭,主要吧,她爱美怕胖,总想着再消瘦一些才好。


    有时候晚上,就把金鉴师伯给她开的养颜药当成饭吃,药当然不管饱,只是满嘴苦味,也就不想吃东西了……


    然后……


    林蕤不吃,邓允也跟着她不吃,在唐县的时候,林蕤不小心打到他,然后同他道歉。


    然后,邓允就让她晚上好好吃饭……


    “你要是敢一天不吃,我就饿死自己……”


    林蕤:“……”


    她也没想到,自个儿不吃饭在邓允这竟然是头等大事,一直哄着投喂……


    现在就是,邓允追在后面投喂,林蕤就跟着吃点。


    林蕤被他抱得发暖,鼻尖萦绕着他衣服上的皂角味,忍不住往他怀里缩了缩,仰头看他:“阿允,我方才在府里看见你弟弟了,还别说,和你长得可真像。”


    邓允指尖一顿,随即失笑,捏了捏她的脸颊,“不是,等等……”


    “你跟他聊啊,聊了什么,平日里也不见你同旁人这么能聊!”


    “什么时候?”


    林蕤如实道:“就在刚才。”


    “好啊你,还趁我看不到你的时候……”


    林蕤无奈:“闭嘴——”


    怎么跟个小孩似的!


    “哦啊……”


    林蕤坐下时,邓允自然而然地坐在她身侧,替她盛了碗汤,又把甜酪推到她面前,林蕤舀了勺甜酪放进嘴里,清甜的滋味漫开,不太甜,很好吃。


    邓允闻言,眼底漾起笑意,伸手替她拂开额前的碎发,动作轻柔得很,“京城还有很多好吃的,明日我带你去其他食肆尝尝。”


    林蕤没意见。


    她还挺喜欢吃路边摊的。


    邓允凑近道:“累不累?要不要我给你捏捏肩?”


    林蕤摇摇头,往他身边凑了凑,忍不住逗他,“我今日见到二公子,你俩长得可真像啊,就是他比你沉静多了。”


    “想来当年江南初遇,雨天那把油纸伞,是令弟赠与我的……”


    侍从将伞递给林蕤。


    马车里传出来一道声音:“烟雨缠人,姑娘可别淋坏了身子。”


    声音淡淡的,混着江南的细雨。


    伞只是一把普通的油纸伞,伞面是素雅的青竹纹,林蕤还没反应过来,那人的马车已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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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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